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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书与中国近代化
陈志勇
早在汉唐时期,我国就发生过大规模的佛经翻译活动,由此涌现出的一大批译著多以佛教为主,兼有其他各教。其社会意义主要是宗教的传入,宗教的传播又往往同时伴随着文化的流通,文化交流愈广泛,宗教发展也愈益充分,日益广泛的文化交流推动了社会的繁荣。
明末清初年间,西方天主教耶稣会传教士的译著在中国出现。在耶稣会传教士中,利玛窦堪称杰出的代表。他入乡随俗,将基督教与儒教相联系,力求说明基督教与儒教的一致性;他还“以学术为媒”,努力用知识与文化去争取中国的士大夫,向他们展示西方日益发展的科学技术,借以抬高西方文化在中国的地位。欧洲传教士远航东来,其社会意义已远不止于宗教,而是带来了有关西方世界的新信息,西学东渐由此拉开帷幕。
19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对中国的扩张,西方传教士再次来华,除了翻译《圣经》以外,他们还编译各国史地和制度方面的书。传教士们继续沿用传播科学的方法,以作为他们在中国活动的媒介。主要是在沿海地区少数教民及上层官僚士大夫中间流传,内容逐步推广到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各个领域,其影响也日益扩大。
自洋务运动到戊戌维新时期的译书活动则由传教士逐渐转为以官方为主。尽管近代中国官方译书从林则徐便已开始,但是严格地说,由朝廷出面设置机构,组织人员,长时间比较系统地翻译西书,还是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这时朝廷从事翻译工作的主要机构是同文馆和江南制造局翻译馆。前者译书内容以世界知识,包括各国历史、国际法和有关史论为主;后者的译书以应用科学为主。1901年,刘坤一、张之洞奏请在南京设立江楚编译局。这样,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地形成了一个官方译书系统。官方译书主要还是以应用科学为主,重点是在兵学知识、工艺制造和自然科学理论,特别是数学、物理和化学方面,这和当时的国内需求和朝廷的政策是分不开的。
由于甲午战败,国运艰辛,救国之士从日本的崛起中,感到了西洋文明的力量,更欲从译书中寻求救国之道,到处兴起的译书社团,表明译书已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译书内容由自然科学扩展到社会科学。私家译书最著名的要数严复和林纾二人。严复的译书在思想界所起的作用最为深刻,他的《天演论》为当时的思想界敲响了救亡图存的警钟。林纾是第一位用古文翻译西方文学作品的人,共译作品184种,包括许多国家的文学名著。“严林”的译著在近代西学东渐史上有着特殊的价值和重要的地位。
民国以后的译书种类、数量愈来愈多。在知识分子中出现了以鲁迅、周作人、陈独秀等人为代表一个译书群,陈望道《共产党宣言》的翻译,给中国思想界带来新的生机。
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以后,中国社会的发展虽然路经多歧,千回百折,但总的方向是与世界日益接轨,向着近代化的目标艰难而又不可阻挡地前进,这其中,译书所起到的作用不可忽视。
(选自《国学》总第39期,有删改)
下列是有关译书对中国社会发展产生影响的一些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汉唐时期的一系列佛教译著主要作用在于促进了中西文化的交流。
B.译书所带来的西学的传播与扩展,成为中国社会开始向近代化转型的重要动因。
C.鸦片战争后,官方及私人的大量译作不断涌现,促成了西学东渐,促进了知识分子思想的变迁。
D.从一开始,西方传教士的大量译著就以传播科学知识为核心,不容置疑地起到开启民智的作用。

下列对“西学东渐”的认识,不正确的一项是

A.西方的文化思想最早通过汉唐时期大规模的佛经翻译活动传入我国,对当时社会的繁荣发展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B.从整体上讲,西学东渐应该值得肯定,因为它打破了封建士大夫的愚昧和麻木,使中国逐步迈向了近代化的历史进程。
C.“严林”译著所彰显出的特殊价值和重要地位说明,西学东渐非常成功的一点是引进了西方先进的社会科学思想,进而更新了民族的社会心理机制。
D.欧洲传教士远航东来,不仅向中国传入宗教文化,还带来了西方的科学技术等信息,这标志着西学东渐的开始。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中国译书的最早活动,始自介绍外来宗教,先是佛教,然后是其它各教。
B.鸦片战争后,由于国内的需求和朝廷的政策,官方开始比较系统地翻译西书。
C.在西方文化的启迪和催化下,中国知识分子开始由被动接受走向主动选择、编译。
D.社会科学方面的译著在促进中国社会变革方面,起到的作用要大于自然科学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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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类文本阅读(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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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夏丐尊先生
丰子恺
犹忆二十六年秋,“卢沟桥事变”之际,我从南京回杭州,中途在上海下车,到梧州路去看夏先生。先生满面忧愁,说一句话,叹一口气。我因为要乘当天的夜车返杭,匆匆告别。我说:“夏先生再见。”夏先生好像骂我一般愤然地答道:“不晓得能不能再见!”同时又用凝注的眼光,站立在门口目送我。因为夏先生老是善愁,而我总是笑他多忧。岂知这一次正是我们的最后一面,果然这一别“不能再见”了!
夏先生与李叔同先生(弘一法师),具有同样的才调,同样的胸怀。犹忆三十余年前,我当学生的时候,李先生教我们图画、音乐,夏先生教我们国文。我觉得这三种学科同样的严肃而有兴趣。就为了他们二人同样的深解文艺的真谛,故能引人入胜。夏先生常说:“李先生教图画、音乐,学生对图画、音乐,看得比国文、数学等更重。这是有人格作背景的原故。因为他教图画、音乐,而他所懂得的不仅是图画、音乐;他的诗文比国文先生的更好,他的书法比习字先生的更好,他的英文比英文先生的更好……这好比一尊佛像,有后光,故能令人敬仰。”这话也可说是“夫子自道”。夏先生初任舍监,后来教国文。但他也是博学多能,只除不弄音乐以外,其他诗文、绘画(鉴赏)、金石、书法、理学、佛典,以至外国文、科学等,他都懂得。
他当舍监的时候,学生们私下给他起个诨名,叫夏木瓜。但这并非恶意,却是好心。因为他对学生如对子女,率直开导,不用敷衍、欺蒙、压迫等手段。学生们最初觉得忠言逆耳,看见他的头大而圆,就给他起这个诨名。但后来大家都知道夏先生是真爱我们,这绰号就变成了爱称而沿用下去。凡学生有所请愿,大家都说:“同夏木瓜讲,这才成功。”他听到请愿,也许暗呜叱咤咤地骂你一顿;但如果你的请愿合乎情理,他就当作自己的请愿,而替你设法了。
李先生做教师,以身作则,不多讲话,使学生衷心感动,自然诚服。譬如上课,他一定先到教室,黑板上应写的,都先写好(用另一黑板遮住,用到的时候推开来)。然后端坐在讲台上等学生到齐。譬如学生还琴时弹错了,他举目对你一看,但说:“下次再还。”有时他没有说,学生吃了他一眼,自己请求下次再还。他话很少,说时总是和颜悦色的。但学生非常怕他,敬爱他。夏先生则不然,毫无矜持,有话直说。学生便嬉皮笑脸,同他亲近。偶然走过校庭,看见年纪小的学生弄狗,他也要管:“为啥同狗为难!”放假日子,学生出门,夏先生看见了便喊:“早些回来,勿可吃酒啊!”学生笑着连说:“不吃,不吃!”赶快走路。走得远了,夏先生还要大喊:“铜钿少用些!”学生一方面笑他,一方面实在感激他,敬爱他。
夏先生与李先生对学生的态度,完全不同。而学生对他们的敬爱,则完全相同。这两位导师,如同父母一样。李先生的是“爸爸的教育”,夏先生的是“妈妈的教育”。夏先生后来翻译的“爱的教育”,风行国内,深入人心,甚至被取作国文教材。这不是偶然的事。
自我离开夏先生的缘帐,直到抗战前数日的诀别,二十年间,常与夏先生接近,不断地受他的教诲。其时李先生已经做了和尚,芒鞋破体,云游四方,和夏先生仿佛是两个世界的人。但在我觉得仍是以前的两位导师,不过所导的范围由学校扩大为人世罢了。李先生不是“走投无路,遁入空门”的,是为了人生根本问题而做和尚的。他是真正做和尚,他是痛感于众生疾苦而“行大丈夫事”的。夏先生虽然没有做和尚,但也是完全理解李先生的胸怀的;他是赞善李先生的行大丈夫事的。只因种种尘缘的牵阻,使夏先生没有勇气行大丈夫事。夏先生一生的忧愁苦闷,由此发生。
凡熟识夏先生的人,没有一个不晓得夏先生是个多忧善愁的人。他看见世间的一切不快、不安、不真、不善、不美的状态,都要皱眉,叹气。他不但忧自家,又忧友,忧校,忧店,忧国,忧世。朋友中有人生病了,夏先生就皱着眉头替他担忧;有人失业了,夏先生又皱着眉头替他着急;有人吵架了,有人吃醉了,甚至朋友的太太要生产了,小孩子跌跤了……夏先生都要皱着眉头替他们忧愁。学校的问题,公司的问题,别人都当作例行公事处理的,夏先生却当作自家的问题,真心地担忧。国家的事,世界的事,别人当作历史小说看的,在夏先生都是切身问题,真心地忧愁,皱眉,叹气。故我和他共事的时候,对夏先生凡事都要讲得乐观些,有时竟瞒过他,免得使他增忧。他和李先生一样的痛感众生的疾苦。但他不能和李先生一样行大丈夫事;他只能忧伤终老。在“人世”这个大学校里,这二位导师所施的仍是“爸爸的教育”与“妈妈的教育”。
1946年5月1日于重庆客寓。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主要记述了夏丐尊先生教授作者时的几件往事,语言平实,情感真挚,表达了作者对夏先生的感激和缅怀之情。
B.文章开头写夏先生分别时“愤然”的回答和“凝注的目光”,作者却笑他多忧,流露出对夏先生消极、悲观心态的不认同。
C.“木瓜”本是因批评学生招致反感而得的外号,但当学生们看到他把学生的请愿全当作自己的请愿时,绰号就变成了爱称。
D.文章写李先生并非“走投无路,遁入空门”,而是痛感于众生疾苦,“行大丈夫事”,这彰显了李叔同先生的高尚品质。

E.文章名为“悼夏丐尊先生”,却用了大量笔墨来写李叔同先生的行为品性,既有对比,也有类比,突出了夏先生的品格。
第二段在记述夏先生赞美李叔同先生的话后,作者为什么说“这话也可说是‘夫子自道’”?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文申多次提到“夏先生是个多忧善愁的人”,他的“多忧善愁”源于他的爱,他的爱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分析。
作者把李叔同先生与夏先生的教育方式分别称为“爸爸的教育”和“妈妈的教育”。你喜欢哪位先生的教育方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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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口的震撼
潘复生
①出洪洞县向西上吕梁。曲折盘旋,险象迭生,惊心动魄。这是震旦纪那次巨大的地壳褶皱造山运动形成的壮美奇观。打开车窗,秋深气爽。红黄紫绿,堆彩点翠;满山浓妆艳抹,层林尽染;鸟声鸣啭,悠扬清丽,悦人心目。那山,有的危崖嶙峋,有的光秃平坦,有的林木丛生,有的苔痕遍布;崎岖幽深,形状各异,巍峨峻拔,鳞次栉比。
②路旁观景台上,游人纷涌。纵目眺望,晋陕大峡谷好似专门为桀骜不驯的黄河开辟的通道,让其一展雄风。峡谷处处是次生的崩落崖壁;棱角分明,狞厉粗糙。过水处平滑秀丽,圆融弯凹。上面布满乔灌树木和娇美的开花植物。
③古人说“河出昆仑”,以为黄河源出“神山”,故而奔腾不息。建国后专家考察确认黄河源于青海巴颜喀拉山北麓约古宗列盆地玛曲曲果。天生为细涓,志远成洪流。束放自如,奔腾跌宕,散漫逍遥,雄宏深邃。到内蒙古托克托县受吕梁山脉阻挡转南进入晋陕大峡谷,至山西吉县城西北四十五公里处收束。那向前的流体和不倦的精力紧扣着我的心灵,“奔流到海不复回”,不达目的不罢休。
④远处,但见高昂穹丘、塔峰、凸出高地的圆形坡顶以及丛簇尖峰,阴森侧谷间隔其中。几公里以外便声震峡谷。渐近壶口,外围黄水漫闪,石崖兀伏,浅水薄泥,铜稠荡漾。
⑤《水经注》记载:“禹治水,壶口始。”上游河水宽缓,到壶口缩窄加快,急骤聚拢,收于一口。束拘槽内,争涌翻冲,飞流直下。跃入峡潭,起身卷浪,扬波撒手,飞奔“十里龙槽”,从下游大禹劈开处,往女娲补天神石“息壤”的两湖心岛而去。
⑥脚踩石滩分散细流,缘石梯下到河床,靠近河道。黄河水以每秒九千立方米的流量,从四十米高断崖倾注而下。浊浪汹涌,飞奔狂舞,烟雾飘扬,气势磅礴,长啸嘶吼,声震山谷;动人心魄,感人肺腑。
⑦我竟忘了自身的存在,神摇魂荡,整个的惊惧、震撼,完全融摄于那博大、雄壮、威武、激扬、伟猛……之中。
⑧站在铁丝围栏边留影后,从大禹治水时开的“锁龙洞”下去,滴水如雨。伸颈侧目,真是“黄河之水天上来”,方知李白之句并非夸张。掀天卷地,大气磅礴,洪钟闷雷,荡气回肠。挟风带雨,雷霆万钧;如土山炸裂,似黄海倾注;万龙喷吐,倾天而降,飞珠溅玉,混乱眼耳;包藏宇宙,吞吐乾坤。潭底翻滚鼎沸,肆虐咆哮,闪转腾挪,急跳跨越;花雾飘洒,彩虹幻化,晶莹瑰丽,珠帘壮美;蜃桥飞架,忽闪游移,断续明灭,扑朔迷离。一幅活的水土流动大杰作,即使最冷漠懒散之人,也能被唤起一丝觉醒,生发一种力量。令人反观平生而惭愧,俯仰造化而敬畏。摧枯拉朽,万劫不惧;视强权如草芥,历时空于瞬间,览富贵如粪土。
⑨和一伙拉过“旱船”的工人坐聊,随意广泛,又见奇趣:如遇丰水期,流量增大,冲上河床,汹涌无比数百米让人顾及不暇。河水最小的时候是严冬到开河时,冰冻凝结,顿 失滔滔。只有涓涓黄水低吟浅唱,水滴洒在岩 石上形成的冰塑,玲珑剔透,异彩纷呈。一到开河的时候大小冰块碰撞拥挤,推搡抱吻,震怒呼号,敲山震谷。来到壶口,其势愈烈,冰凌有时会交架成桥,形貌怪异。初夏之时,水量减少,落差激荡,浪花舞溅,四周生雾,出现七彩霓虹,魔幻脱俗,胜入仙境。盛夏入汛,千溪万壑汇聚而来,主副瀑布结而成帘,飞流直下,浊浪排空……
⑩黄河永恒博大的话语,岂可用言语说清。一个多面的黄河,立体的黄河,狂野的黄河,包含着整个中华文明的历史演绎:仰韶文化、龙山文化、三星堆文化等,都是黄河流域农耕文明的象征;唐虞文化兴于陕西南部黄河大曲东岸、北岸,汾水两岸及其流入黄河的三角洲;夏文化兴于河南西部黄河大曲南岸,伊水、洛水两岸及其流入黄河的三角洲;周文化兴于山西东部黄河大曲西岸、渭水两岸及其入黄三角洲。此后还相继影响了江汉、江淮以及珠江三角洲的文化繁荣。
(选自《文苑•西部散文》,有删改)
本文直接写壶口令人震撼的部分是⑤—⑧自然段,作者为什么要先写开篇三段文字呢?
文中划横线的语段描写壶口的壮美景象,请分析它的表达特色。
根据第⑧段的描述,说说壶口瀑布带给人怎样的心灵震撼。
结合全文探究壶口产生震撼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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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好
周海亮
江南好。江南有桑。
  桑有纤弱的身子,纤长的颈,纤秀的臂,纤美的足。桑住在小镇,小镇依河而建,小河匍匐逶迤。黄昏时桑提着白裙,踏过长长的石阶。黄昏的河水是粉色的,河面上似乎洒了少女的胭脂。桑慵倦的倒影在河水里轻轻飘摇,桑顾影怀思。
  桑躲进闺房写字。连毛笔都是纤细的。桑写,江南好,风景旧曾谙……两只鸟歇落树上,悠然地梳理羽毛。桑扔掉笔,趴到窗口,就不动了。桑常常独自发呆,然后,红了唇,红了脸,红了眼圈,红了窗外风景。
  桑在一个清晨离开小镇,离开温润的江南水乡。一列小船推开薄雾,飘向河的下游。那天桑披着盖头,穿着大红的衣裙。唢呐呜哇呜哇扯开嗓子,两岸挤满着看热闹的人群。人群兴奋并且失落——那么婉约多情的桑,竟然嫁到了北方。
  桑跳下船,掀掉盖头。桑上火车,泪眼婆娑。桑坐上汽车,表情渐渐平静。桑走下汽车,盖头重新披上。唢呐再一次呜哇呜哇地响起,这是北方的唢呐。花轿颤起来了,桑的心一点一点地下沉。
  从此桑没有再回江南。却不断有银钱、粮食、药材和绸缎从北方运来。那本是江南的绸缎。江南的绸缎绕一个圈子,终又重回江南。
  桑离开江南一个月,有男人来到小镇。他跳下船,提了衫角,拾级而上。他有俊朗的面孔和隼般的眼神,他有修长的身材和儒雅的微笑。他坐在小院,与桑的父母小声说话。片刻后他抱抱拳,微笑着告辞。他跳上船,船轻轻地晃。他盯着胭脂般的河水,目光被河水击碎。他叹一口气,到船头默默坐下。他静止成一尊木雕,夕阳落上长衫,每一根纤维却又闪烁出迷人的红。
  桑住着北方的宅院,神情落寞。当然也笑,笑纹一闪而过,像夜的惊鸟。有时喝下一点点酒,红酒或者花雕,眼神就有了迷离缤纷的色彩。然后,桑将自己关进房间,开始写字。她写,江南好。纸揉成团,又取另一张纸。再写,江南好。再揉成团,再取另一张纸。突然她推开窗户,看午栖的鸟。她开始长久地发呆,红了唇,红了脸,红了眼圈,红了宅内风景。
  老爷说,想家的话,回去看看吧。桑说,不用了。老爷说,总写这三个字,料你是想家了。桑浅笑不语。笔蘸着浓墨,手腕轻转。三个字跌落纸上,桑只看一眼,便揉成团。旁边堆起纸山,老爷摇摇头,满脸无奈。
  男人在某个深夜潜入大宅。仍然身材修长,仍然一袭长衫。他提一把匣子枪,从墙头轻轻跃下。他悄悄绕过一棵槐树,就发现自己中了埋伏。他甩手两枪,两个黑衣人应声倒下。他闪转腾挪,似一只凶猛矫健的豹子。后来他打光了子弹,再后来他中了一枪。子弹从下巴钻进去,从后颈穿出来。子弹拖着血丝,镶进宅院的土墙。男人轻呼一声,缓缓倒下。月似银盘,男人俊朗的面孔在月光中微笑。
  桑倚窗而立。从第一声枪响,桑就倚窗而立。她只看到了墙角的毛竹,她只听到了密集的枪声。枪声戛然而止,她就知道,一切都结束了。她趿了鞋,推开门,走进宅院的深处。她看一眼男人,闭了眼;再看一眼男人,再闭了眼。她的手轻轻滑过男人的后颈,男人的微笑在她的眸子里凝固成永恒。她站起来,往回走。她走得很慢,脚步声充满悲伤。
  第二天桑死去了。她的身上没有任何伤痕,她的饮食和以往完全一样。一切都是那般蹊跷,诡秘万分。老爷请来大夫,两天后大夫得出结论。他说她想死,于是就死了。一个人悲伤到极致,一个人想死到极致,就会死去。这没什么奇怪,所有人都是这样。
  桑留了遗书。一张宣纸,三个字:江南好。
  人们就说,桑是太想家了。
  只有死去的男人,明晓桑的意思。
  因为他的名字,叫做江南。
结合小说中对桑的描写,概括桑的形象特点?
“他静止成一尊木雕,夕阳落上长衫,每一根纤维都闪烁出迷人的红”,试分析这句话的内涵及在文中的作用。
有人说,本文的结果似乎太过突然,牵强,请结合本文的主旨,谈谈你对文章结局安排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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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小说的江湖世界
在武侠小说里,有这样一个独特的世界——江湖世界。江湖中人何为?上者仗义行侠,除暴安良;中者为报家仇,浪迹天涯;下者纯粹只为争个天下武功第一,不惜身入魔道,视生命如草芥。一句话,都是在刀剑丛中讨生活,说得俗一点,便都是在杀人。
《笑傲江湖》中的魔教教主任我行有一句名言:老夫一生杀人如麻,快意恩仇。那些大魔头们视杀人为家常便饭,看哪个不顺眼就可以拎来宰掉,甚至可以拿活人的脑袋,炼“九阴白骨爪”之类,这里且不去说它。那些身负“血海深仇”之人,学艺寻仇,餐风露宿,忍辱负重,历尽千辛万苦,最终便是为求手刃仇敌那一刻的快感。于是乎,如果仇敌已为他人所杀,寻仇之人会茫然若失,痛心疾首。剩下来的杀人,便是名门正派之侠客,为驱除邪恶、执掌正义,正大光明地替天行道了。据说,这不仅可“快”一己之心,还可大“快”他人之心。
问题是,侠客自掌正义,不问官府也不求法律,自己认为该杀便干净利落一刀了断,这里面难免带有很大的主观性、随意性。《射雕英雄传》中的洪七公,自谓一生杀了241人,其中没有一个是好人。这里凭借的是道德律,况且,好与坏本身便是相对的。一人以为是的,可能另一人以为非,何来客观标准?比如侠客们最为嫉恨不耻的所谓淫贼淫妇,人家相好,哪怕是偷情,其实也不关你事,侠客偏要千里迢迢“为民除害”,岂不多管闲事?何况,侠客也是人,是人即有人作为动物的共通的劣根性,侠客也难免有杀得“性”起的时候。将人的生命维系在某一个人的主观好恶之中,这正是武侠的可怕之处。
如果说人类的噬血性、攻击性行为,本身便是人性中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以爱好和平著称的中国人在这方面似乎并不逊于西方。在中国漫长的封建时代,草菅人命、滥杀无辜之事,可谓平常之极。鲁迅先生曾讲过,中国人有两类:一类是作示众的材料,一类是看客。看人杀头,乃成国人的一大乐趣。一刀下去,血花纷飞,刺激,过瘾,乃至当阿Q被枪毙,“看客”们竟不满足,“以为枪毙并无杀头这般好看”。周作人在“二•七大屠杀”之后的一篇题为《怎么说才好》的文章中曾大为感叹:“我觉得中国人特别有一种杀乱党的嗜好,无论是满清的杀革命党,洪宪的杀民党,现在的杀共党,不管是非曲折,总之都是杀得很起劲。”
武侠小说,在某种意义上暗合了国人潜藏的嗜血习性。同为通俗小说,西方的侦探小说则更强调法律意识、人道意识——它只再现寻找犯罪嫌疑人的过程,而不担负惩罚的职责。因为惩罚自有法律,每个人都无权擅自处置他人的生命。中国的武侠小说,则具有一种非人道倾向。在惩恶的幌子下,千刀万剐,杀个痛快,嗜血欲望通过杀奸人而获得变态的满足,更何况,他们杀的远非个个都是十恶不赦的奸贼。而读者,在武侠小说的“杀人如麻快意恩仇”里,大约也获得了一种极大的满足。不知这是不是“武侠”得以长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根据文意,下列说法正确的两项是()()

A.作者将江湖中人分成三类,指出都是在杀人,对不同类的人的行为,作者均指出其非,即使是三类中的上者也不完全认同他们的行为。
B.作者认为人类的噬血性、攻击性行为本身便是人性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中国人在这方面较西方人似乎有过之而无不及。
C.作者认为,不管是杀人如麻的魔教教主任我行,还是除暴安良的名门正派的侠客,其行为都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
D.文中引述鲁迅兄弟的言论、介绍西方侦探小说的特点,都是为了说明人类具有噬血习性及攻击性行为。

E.好与坏是相对的,是非各有看法,因此侠客们千里迢迢“为民除害”杀淫贼淫妇,实在是多管闲事,是非不分。
根据作者对武侠小说与西方侦探小说的看法,下面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对武侠小说,作者既肯定了其社会性的正义与公平的一面,同时更强调了它不足的一面。
B.武侠小说往往以惩恶的名义让读者的嗜血欲望在杀奸人的过程中获得变相的满足。
C.西方侦探小说强调法律意识、人道意识,只再现寻找犯罪嫌疑人的过程,至于如何惩治罪犯,那不是小说家的职责。
D.中国武侠小说中侠客们惩恶的行为具有非人道倾向,而且他们杀的远非个个都是十恶不赦的奸贼。

作者在文章开头说:“武侠小说构建了一个独特的世界——江湖世界。”根据文章内容,作者所说的 “江湖世界”的独特性表现在哪些方面?作者对这一江湖世界的态度怎样?
文章最后说:“不知这是不是“武侠”得以长盛不衰的原因之一。”请根据文意,简要概括作者所说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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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墟上的生命
程相崧
机器轰鸣着,那些房子转眼间便成了废墟。风穿过这片废墟,发出像穿过荒原一样的尖利呼哨。
在更大的装卸车到来铲除最后的印记之前,站在这些废墟上的生命,只有那些树,枣树、香椿、石榴、柿子……它们颤抖着,摇晃着,绝望地咆哮着。现在,一切都暂时过去了,一切又都暂时平静了下来。在满目的废墟和惨不忍睹的狼藉中,它们显得那么渺小,那么卑微。
叶落归根,这些树是不会离开了,它们还在用自己一身的碧绿守候着脚下的土地。而有一些白发苍苍的老人,就没有这么幸运。它们要离开这样安静的小院,搬到楼房上去了。这些树们,一定还记得老人临走之前每个晚上的啜泣吧?他们真想死也死在这里,死了就埋在这些树下。但无奈的是年轻人并不这样想,他们说“树挪死,人挪活”。他们没有老人那份对故土的眷恋,所以他们不会管这些树的感受,不会费事地挖出一个大大的泥坨子,把它们小心翼翼地移走。甚至不会想到为它们拍几张照片,以备以后念想的时候翻出来看看。一切仪式都被迫不及待地简化到极致:放几通鞭炮,雇上辆搬家公司的车,找上人,带上值钱的家具和电器,说走就走了。
其实,站在这里的每一棵树,都能讲出一段感人的故事;每一片叶子、每一条纹路上都印满了对于家的记忆。如果细细掂量起来,这些记忆沉甸甸的,像一捧沉甸甸的沙,那么细腻,那么均匀,每一粒都泛着耀眼的金黄光泽。是的,每一棵树都记得当年把他们从外面扛来,又用铁锨一下下挖开坚实的黄土,再将它们栽种在地下的那个人,也许他已经先于它们入土,但土地上似乎还留着他手上的汗水。每一棵树也都记得这个家里的一个个年轻媳妇进门之后,倚在它们身上说话时候的羞涩模样。尤其是那些枣树、石榴。枣树包含着早生贵子的福梦,石榴则寄托了中国人多子多福的梦想。所以一个夏天,这些年轻的媳妇总是在枣树和石榴树下望了又望。后来媳妇年岁大了,成了婆婆;再接着婆婆的媳妇又熬成了婆婆。在媳妇们老去的时光里,孩子们也正像一茬一茬的庄稼。他们一开始总是在树下玩耍,撒了尿和泥垒屋;后来背着书包去上学,回来之后便在树下喝水,吃瓜,写作业;再后来他们外出上学或者打工,上了火车,翻开背包,便会看见娘塞进包里的红枣和石榴。于是家的每一个角落,每一寸记忆,便都如同放电影一样,伴着咔嚓咔嚓的铁轨声,一帧一帧地慢慢放映着。而今年的枣子还挂在枝头上,青着,它们或许已经等不到成熟了。
除了枣树和石榴,还有那些椿树。每年春天,那些像火苗一样的叶芽总是唤醒了人们惫懒了一个冬天的肠胃。吃盐点火都要列入收支计划的年月,它们无疑是餐桌上的美食。春天当菜,夏天喝凉面条,剁碎了又替代了香油。也因为如此,年复一年,它们的枝干变得极不规则。没有伸展的树枝,没有发达的树冠,像一个天生的怪人,样子甚至有些狰狞。跟其他几种树相比,椿树几乎要算是家园里最丑陋,最不修边幅的树了。但就是这样的丑陋,却并不影响它最后跟其他的树木一样对于院落忠诚的守候。忠诚得就像那些在这些院落里住了几十年的老狗。在这些房屋被夷为平地的那几个晚上,总是有几条毛都有些脱落的狗在废墟边上狂吠。那是些找不到家园的游狗,一边狂吠,一边用幽蓝的兽眼望着月光下的废墟。一连几个晚上,不停地吠叫,让附近居民楼上的住户焦躁不安,以至终于忍无可忍。于是叫来保安,将它们诱骗进尼龙袋子,然后被愤怒的人们踩踏踢打。可即使这时候,它们还在凄厉地呼喊着自己的家园。
当然,除了这些树,我相信跟人们一块儿生活在这些院落的,还应该有其他的生命,像老鼠、蛇和昆虫。老鼠跟人类一起共处了几千年,可以说是人类最忠诚的邻居。但它们见异思迁,重利轻义,在人们陆续搬出这片房子之后,便仓皇地追随着人们的足迹而去。蛇更不用说,它们比人们跑得还快。蟋蟀是常在锅灶边啃噬散落的饭粒的,但自从锅灶冷寂了之后,便再也听不到它们的歌唱了。废墟上的那些树啊,真是寂寞极了,但连这寂寞,也在一分一秒地慢慢损减着……
这些树仍旧站在那里,朝废墟上望着,望着……
(选自《散文百家》,有删改)
文章第一段在全文中有何作用?
为什么“白发苍苍的老人临走之前每个晚上都在啜泣”?请结合下文作简要概括分析。
作者在临近结尾时又提到老鼠、蛇和昆虫等其他的生命,有何作用?
题目为“废墟上的生命”,可作者为什么选取了其中的一些树作为重点写作对象?请结合文本与现实,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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