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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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碎
李敬泽
(1)这个故事忘了是谁告诉我的。酒桌闲扯,很多话原本无主。
(2)话说,一位老先生,其名甚响,不过这故事与他名姓无关,姑且称之为某先生。某日,某先生访友,该先生平生不爱钱不好色,唯独爱书,访友为的也是访书。主人多的正是书,房间里四面都是书柜,某先生一柜一柜看过去,忽蹬梯忽俯地,直把人家作自家,差不多忘了还有主人在。
(3)忽然,哗啷啷一声脆响,正所谓银瓶乍裂水浆迸,某先生差点从梯子上掉下来,定睛看时,碎了一地的是一把紫砂壶。想是方才因抽书忘情,将书柜里摆着的一把壶拂落下去。
(4)这时,该先生才想起主人,抬起眼,只见主人微笑:“先生欠了我一把壶,日后要拿一瓶好酒来还。”
(5)宾主相视一笑。主人顾自取了笤帚簸箕扫去碎片,先生顾自看书。
(6)那一日,宾主尽欢。临去时,漫天大雪。
(7)如此而已。
(8)此事发生在二十多年前,书房主人年近四十,在大学里教授已是正的,啸傲江湖、踏花蹄香,抬望眼便是千里万里的锦绣,一把壶岂足挂怀。
(9)转眼又是数年,某日,教授闲翻杂志,见一篇文章谈的是制壶名家顾景舟,也是一时无聊,信马由缰往下看,看着看着,教授坐不住了。
(10)忽想起,那把壶,原是有题款的,正是顾景舟制。
(11)站起来,几步冲到书柜前。书柜在,书也在,壶自是不在了。教授想了想,拿起电话,拨通了。劈头就问:那壶是怎么回事?
(12)这是越洋电话,打给他父亲。教授的父亲也是教授,老教授正随着老太太在美国的大儿子家住着。多少年后,老爷子归天,众弟子发一声喊,一拥而上,把老爷子抬成了文化泰斗,回忆文章连篇累牍,老爷子被描得白衣胜雪,活活就是最后一位民国大师。其实,老爷子的大学只在民国上了一年,剩下的全在新中国。退休后一屋子书留给了小儿子,住到美国去,主要爱好就是推个小车在社区里转悠,把邻居扔出来的沙发电视什么的搬回家,收拾得干干净净,先是藏于车库,渐渐竟登堂入室。大儿子力陈中美文化之差异,苦求老爹入乡随俗,由着美国人败家去,老爷子只作没听见。
(13)话说那日,小儿子半年多不来电话,夜半三更冷不丁“电”一下,不问苍生问鬼神不问爹娘问茶壶。老爷子半天没醒过神来,胡天胡地想不起这一壶到底是哪一壶,最后把“紫砂”“宜兴”“顾景舟”凑到一起,老爷子才忽然想起——
(14)那是“文革”期间,去宜兴出差,朋友送的一把壶。
(15)放下电话,教授只觉得一颗心被人紧紧地攥住了。是!必定是了!当日打碎的原是一把顾景舟的壶。这一年,据杂志所说,这把壶值三十万,而教授的工资也不过每月三四百。
(16)教授一屁股坐到天黑,长叹一声,苦笑。又能怎样呢?难不成再找人家赔壶?罢了罢了,也是命该如此。
(17)然后,就到了今天,教授老了,这些年他过得不好,很不好。他成了一个愤怒的老货,恨官员、恨知识分子、恨富人、恨穷人,恨这个世界和世道,这个世界从他手里骗走了一把壶。谁能想到,一次微小的碎裂事故原来竟阴险地埋伏着漫长无底的坍塌。他忍不住,他一直注视着紫砂壶的拍卖行情,那是迅速上涨的水,眼看着就从脚底漫过了头顶。他身处寂静的海底,却只见到高远的海面上漂浮着那把壶,顾景舟的壶。那把碎了的壶持续升值,他的人生在不断贬值,直到变成沉在海底的一粒沙子。
(18)他已经很多年没见过某先生了。
(19)父亲留下的书,他卖给了潘家园一个书贩子,拿到了一笔钱。几十万吧,还算是钱。
(20)在空荡荡的书房里看着那堆钱,他忽然想起,那些书其实还远远不抵那把壶。
(21)“骗子!”
(22)他喃喃骂了一句。
(23)那日,我在宜兴,微雨中访吾友葛韬陶庄,看各种壶,忽抬头。见墙上一帧旧照,一位老先生正在制壶。
(24)清瘦,身着旧时工装,凝神注目于掌中壶。
(25)心里一动,扭头看葛韬:
(26)这,是顾先生?
(27)是啊。
(28)哦,这就是顾景舟。
(29)顾先生的脸,净如秋水。看着他,心里只是无端地觉得好,好得心酸。
(30)竟无话可说了。                              (选自《文汇报》)
概括文章9—16段中教授的心理变化过程。
分析“那把碎了的壶持续升值,他的人生在不断贬值,直到变成沉在海底的一粒沙子”这句话的含义。
小说结尾部分写到了制壶名家顾景舟,作者这样安排有何意图?
简要分析“壶”在小说的艺术表现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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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柔软
暮秋经过这一大片河滩的沙石地,效果比春日好多了。已经通体枯黄的芦苇枝条,头上都顶着一丛丛的银灰色的芦花。时光使每一株芦苇的生命都达到极端,以柔软出现,毛茸、蓬松,还有一种轻如蝉翼的分量。顺从着风力,像敷衍开来的云层,夕阳打在一部分芦花上边,看着有些恍惚,这些全然在自然环境中生生死死的植物,走到生命的终端,可以说已修成正果。再过一些时日,许多芦花将随风飘散,风把他们的子孙携到天崖海角,开始新一轮的生命旅程。
一种毫无人工介入痕迹的植物,要走到这一步,可以想见生存的艰辛。青年时代结束后,我越发喜爱柔软之物,比较松竹梅的坚硬,我更对芦苇有好感。柔软是一切生命际遇中最原始之性,以适应着你。如果这一大片芦苇改插旗杆,美感肯定是另一类。柔软的腹中,显然潜藏着生存的策略,否则,无数次狂风从此处扫过,早已荡然无存。当一个人坚硬的笔尖与这些柔软之物猝然相遇时,的确有一种顺服的美感升起。
有时返回老家,会到离家不远的一个庵里走走。仅仅一墙之隔,把嘈杂的市声隔在另一个世界里。眼前清幽静谧,有袅袅暗香浮动。有一位我少年时的出家妇人在这里度着晚年。当年她住在与我隔壁的邻居家中,静静修行。家中收拾、涮洗一尘不染,从不与街邻有瓜葛,也不高声大嗓。一个人诚心向善,许多言行就简洁而且低调了。那个时节,人性中充满着冲撞、对峙的坚硬,她看起来就越发轻柔了。有的人是不可以改造的,她的柔性就是如此,尽管事佛的仪式没有了。她以一种柔软继续着自己的精神生活,在成群结队的人甩动着有力的臂膀疾行,她的徐缓迟疑一眼可见。她干脆住到庵里,心境环境更为默契。几十年过去了,有不少人如风中树摧折萎地,而更多像她这样柔软的人留存了下来。
不珍惜生命,只能从自身寻找答案。我认识的长者多半以教书为业。这些上一辈的教书先生,此时已垂垂老矣。当年将智慧和知识传递给众门生时,站在讲台上,一副挥洒自如状,善于板书的右手,在黑板上三下两下,文字喷涌而出,静坐下边听讲者,会心对视,充满钦佩。一个场景改变了,肯定是与这个生命的能力相关联-----过度的劳心、劳力,以为青年时期生命透支满不在乎,结果许多疾患都热闹地集合到了人生的晚景。这个最需要安息静养的时日,变得举家不宁。一位师长坐在床里,盖着被子吃鱼,与我断断续续得说话,品咂鱼骨后信手就扔在床下。这个举动,我判断已经超出了正常的范围,我的心里难过起来。完全可以追溯到当年的生活目标,把自己当做一匹不知倦返的马,承载生理限度以外的劳作,促使自己成为一名硬汉。当年不按生命科学的规则蛮干,如今疾痛缠身。我们常说人赋有睿智,不会在一块是石头上绊倒两次,实际上我们已经多次被绊倒。淮南王刘安说的痛快:“鹤寿千岁,以极其游;蜉蝣朝生而暮死,而尽其乐”,把两种毫无可比性的图生命放在一起,让我们看到不同的生命过程,不同的生存方式,都能尽其圆满。想来,遵循生之规则者,善莫大焉。
除了对命数的敬畏外,对于自然界外在情绪上显示出的风水、阳光、雨露,我都抱持敬畏之心。我向来在强大的自然力量面前采取了躲避、顺应的策略—我通常是一位旁观者,站在安全处,看风来风往潮起潮落。我在芦苇丛里欣赏到的随风俯仰舒展自如的美感,这种姿势一直让我迷醉。是否都要像遮挡风沙的木麻黄那般伤痕累累?每个人的答案都是截然不同的,它窥探着我们隐秘的内心。很庆幸的是,我们居住在这个滨海城市,靠山而临水,风气而水涌,周而复始地为我们直接地体验,不能不说是大自然有意的昭示与启迪。
此时,应该看的更清晰了。
文章开头对对芦苇的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作者为什么要写“出家的妇人”和“上一辈的教书先生”?
根据文意概括出芦苇和木麻黄象征的生活方式。
下面说法不正确的两项是()

A.芦苇的原始之性指芦苇枝干柔韧,随风俯仰而不会折断,也指芦花毛茸蓬松,种子能够随风远播。
B.作者不关注坚强的事物或事物的坚强,而是另辟蹊径,从芦苇的柔软感悟另外一种生存策略,揭示柔软是对待人生对待自然的一种智慧。
C.通观全文,作者最后说自己在强大的自然力量面前采取了躲避、顺应的策略的原因就是那些柔软的芦苇。
D.作者的人生策略是做站在安全处的旁观者,不参与世间的一切竞争。

E.文章不仅用芦苇作为文章核心内涵的寄寓物,还用松竹梅木麻黄与之对比,使文章内容更丰富。

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从近年出土的印纹陶器看来,我们的祖先早在四五千年以前,就已经懂得了压印的方法,在陶器上面印成几何纹、水波纹、绳纹、席纹等等不同形状的花纹了。到了战国时代,印章开始出现。最初人们在捆扎简牍的绳结上抹一层泥,在泥上加盖印章,作为封口的印记。
印章上的文字,有的是凹下去的“阴文”,有的是凸起来的“阳文”,都是写的反字,印出来就成了正字。印章通常只有三四个字,大约到了东晋时代,曾经有过一种刻着一百二十个字的大木印。印章最初都是印在泥上的,后来逐渐改印在纸上。
我们的祖先很早就有了石刻文字。东汉时代,政府曾经在洛阳把经书刻在四十二块石碑上,作为标准读本。这便是有名的《熹平石经》。起初人们只是照样摹写,后来有人用湿纸贴在碑上,然后再用墨轻轻地拓,纸上便出现了黑纸白字的拓本。这种技术叫做“拓石”。
印章和拓石,是印刷术的先驱,这些方法导致了雕版印刷术的发明。
雕版印刷术,通常是用梨木或枣木板,刻出凸起的阳文反字,再把墨涂在文字或图画的线条上,然后铺上纸,用棕刷在纸上刷印,这样便印成了白底黑字的印刷品了。
我国雕版印刷术的发明年代,是长时期以来中外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现在,一般学者大致同意发明于唐朝,但在具体年代上,还有不同的说法。根据明朝史学家邵经邦《弘简录》上的记载,我国最早的刻本书,是唐太宗所刻印的长孙皇后的遗著《女则》。刻书的年代大约在贞观十年或者稍后一些。当时,著名的玄奘法师也大量印造普贤菩萨像,散施四方。唐朝贞观初年,政治安定,农业生产相当发达,社会经济欣欣向荣,人民的文化生活也随着不断提高。加上中国的汉字自从魏、晋时代改用楷书以后,到了唐朝已经稳定下来。这种楷体字易写易认,刻字工人刻起来困难较少。这些条件都是雕版印刷术出现的有利因素。
关于印章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陶器上面印成几何纹、水波纹、绳纹、席纹等等不同形状的花纹,这是我们祖先用过的压印方法。
B.最早的印章出现在战国时代,最初是作为封口的印记。经历了从印在泥上到印在纸上的发展过程。
C.印章的字数通常很少,大约到了东晋时代,曾经有过一种刻着一百二十个字的大木印,以后就没有再出现过。
D.阴文是印章上凹下去的文字,阳文是印章上凸起来的文字,都是写的反字,印出来就成了正字。

根据文意,下面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

A.《熹平石经》是我国最早的石刻文字。
B.《熹平石经》是东汉时人摹写经书的标准读本。
C.拓石技术拓出来的都是黑纸白字的拓本。
D.拓石技术一定要用到湿纸和墨。

关于雕版印刷术的说法和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

A.一般学者都同意雕版印刷术发明于唐朝,只是具体年代说法还不统一,所以还是一个长时期以来中外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
B.我国最早的刻本书是唐太宗时刻印的《女则》,它见于史书的记载却是在明朝。
C.雕版印刷术在唐代除刻书外仅用于印造普贤菩萨像,这是玄奘法师用来传播佛法的,同时使得雕版印刷术得以传播。
D.雕版印刷术在借鉴印章和拓石技术的基础上,加上唐代稳定使用易写易认,刻字工人刻起来困难较少的楷体字,导致了雕版印刷术的出现。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古琴,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文化内涵,千百年来一直是中国古代文人、士大夫爱不释手的器物。特殊的身份使得琴乐在整个中国音乐结构中属于具有高度文化属性的一种音乐形式。“和雅”、“清淡”是琴乐标榜和追求的审美情趣,“味外之旨、韵外之致、弦外之音”是琴乐深远意境的精髓所在。
古琴的韵味是虚静高雅的,要达到这样的意境,则要求弹琴者必须将外在环境与平和闲适的内在心境合而为一,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琴曲中追求的心物相合、人琴合一的艺术境界。在这一方面,伯牙的经历可称为后世的典范。传说,伯牙曾跟随成连学琴,虽用功勤奋,但终难达到神情专一的境界。于是成连带领伯牙来到蓬莱仙境,自己划桨而去。伯牙左等右盼,始终不见成连先生回来。此时,四周一片寂静,只听到海浪汹涌澎湃地拍打着岩石,发出崖崩谷裂的涛声;天空群鸟悲鸣,久久回荡。见此情景,伯牙不禁触动心弦,于是拿出古琴,弹唱起来。他终于明白成连先生正是要他体会这种天人交融的意境,来转移他的性情。后来,伯牙果真成为天下鼓琴高手。
琴者,禁也。作为“圣人之器”的琴,演奏时自然有其独特而严格的规范。《红楼梦》第八十六回,贾宝玉得知林黛玉会弹琴时,便要妹妹为自己演奏一曲。林黛玉这时讲到:“若要抚琴,必择静室高斋,或在层楼的上头,在林石的里面,或是山巅上,或是水涯上。再遇着那天地清和的时候,风清月朗,焚香静坐,心不外想。”又说:“若必要抚琴,先须衣冠整齐,或鹤氅,或深衣,要如古人的像表,那才能称圣人之器,然后盥了手,焚上香。”
在中国众多的音乐形式中,古琴集儒道两家思想精髓于一身。
儒家主张入世哲学,重视人生的现实问题,强调艺术对人伦的教化作用。儒家所提倡的音乐讲究中正平和,不追求声音华美富丽的外在效果。“琴者,禁也。禁止于邪,以正人心。”古琴要担负起禁止淫邪、端正人心的道德责任。唐代薛易简在《琴诀》中讲:“琴为之乐,可以观风教,可以摄心魄,可以辨喜怒,可以悦情思,可以静神虑,可以壮胆勇,可以绝尘俗,可以格鬼神,此琴之善者也。”
道家崇尚自然,强调无为和逍遥,反对人们强加于自然的各种行为。道家最理想的音乐应该是“大音希声”、“至乐无乐”的境界。庄子进一步将音乐分成“天籁”、“地籁”与“人籁”三类,认为只有“天籁”才是音乐的最高层面,其根本也是提倡自然天成,反对人工雕琢的音乐。
这些思想深深影响了以后的琴人。陶渊明的琴桌上常年摆着一张琴,既无弦也无徽。每当他酒酣耳热、兴致盎然时,总要在琴上虚按一曲。李白有诗写道:“大音自成曲,但奏无弦琴。”从中我们不难悟出道家思想对琴乐的渗透与融合。
下列关于“古琴”的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A.古琴是中国古代人、士大夫爱不释手的器物,琴乐也因此具有高度的文化属性。
B.“和雅”、“清淡”的琴乐追求“味为之旨、韵外之致、弦外之音”。
C.古琴虚静高雅的韵味要求弹琴者必须将外在环境与平和闲适的内在心境合二为一。
D.古琴要担负起禁止淫邪、端正人心的道德责任。林黛玉关于弹琴要求的言论诠释了这一点。

下列对“古琴集儒道两家思想精髓于一身”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儒家提倡音乐,讲究中正平和,不追求声音华美富丽。“和雅”的琴乐正是这一审美情趣的体现。
B.儒家主张入世,重视人生现实问题,强调艺术对人伦的教化作用。“琴者,禁也”旨在止邪正心。
C.道家崇尚自然,强调无为和逍遥,反对人们强加于自然的各种行为。“清淡”的琴乐与道家追求正好合拍。
D.庄子推崇“天籁”,提倡自然天成,反对人工雕琢的音乐。这深深影响了以后的陶渊明以及唐代的薛易简、李白等人。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文章依次阐述了琴乐的审美情趣和深远意境,古琴的韵味和演奏时应有的规范,古琴对儒家和道家的巨大影响。
B.伯牙在蓬莱仙境,心弦被触动,便拿出古琴,弹奏起来。他意识到古琴演奏应达到天、人、琴合一的意境。
C.儒家入世的哲学主张,使弹琴者在演奏时自然有其独特而严格的规范,《琴诀》阐发的正是这一点。
D.道家思想对琴乐的渗透与融合是古琴“清淡”审美情趣形成的原因,作者引用李白的诗句,增强了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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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听滴水
何羽
我常常因幻觉中的滴水声响而惊悸。在睡梦中,在清醒的白天。
少年时为了复习迎考,我想出了一个方法(灵感来自悬梁刺股、凿壁偷光的勤学故事),在洗手间,我将水龙头关至仅能滴水的程度,下面摆放一只水桶。滴,嗒,滴,嗒,然后,我跑回房间,练字,背书。间或在凝视的瞬间,在绷紧的心思稍一松弛的瞬间,我便听见那滴水的声音在催促。我知道,这会儿,水桶底部已铺上一层水膜,且正以极难觉察的速度攀升。
乃至睡梦中,我也常被幻觉中的滴水声惊醒,猛然坐起,冲进洗手间,胡乱擦了把脸,又坐回书桌前,却两眼发懵,茫然无措。只好倒头又睡,总不敢睡深,半梦半醒之间,思维一片沉重的混浊。
而那滴水的声响却异常清晰,粒粒分明,坚定,固执,扣人心弦。
这滴水的声音就这样时时刻刻、无处不在地追逐着我。
听,这滴水是有生命的。
将滴水控制在一秒钟两滴的速度,这水声听起来就像十六七岁的我,年轻,矫健,兴致勃勃,勇往直前,滴,滴,滴,滴,来不及看清楚什么,来不及后悔什么,细细密密的日子就这样过去了;稍慢了一些,就像中年的我,矜持,沉稳,稍作停留,但也不及多想,被身后一大摊琐事杂务推着向前;再慢一些,那就是老年的我,慢慢地渗化出来,汇拢,凝聚,像一颗盈盈欲滴的泪,又像一颗思维的结晶体,饱满,丰硕,而后,“咚”的一声,落入耳膜,凝重,庄严,掷地有声,像一句古代的誓言。
这滴水的声音,是存在的宣告。而后,一切又归至于沉默的虚无。
你说,这一条波澜壮阔的历史长河,是由多少颗这样微弱而真实的水滴汇成的呢?生命投入时间的长河,如一滴水跃入无边的汪洋。世间万物的历程,又与一滴水的生命有什么不同?
我常常无言以对滴水的责问。
 这滴水工夫,地球上,抑或宇宙间正演着多少出剧目呢?这滴水之舟,究竟承载多少的笑与泪,悲与喜,生离与死别?
一滴水,谁都可以掬之于掌心,然而,谁也无法掂出一滴水的分量,谁也无法将一滴水永远留住。
天地之间,万籁俱寂,惟有滴水声,如珠玑,如佛音,点点滴滴落心头。
神龟虽寿,犹有尽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水滴,石穿,更何况是脆如蝉翼的生命?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有多少智者,倾听滴水之声,浊心因此而明净,他们顿悟后的长叹落在历史之河中,激起滴水的层层回音,至今不绝如缕。
漫步田野,一颗颗露珠正凝于叶尖。无色,无声。
一忽儿,太阳从地平线升起,光芒四射。
露珠们开始闪烁不定,窃窃私语,如忽明忽灭的萤火。
光线慢慢移过来,移过来。在一个恰当的角度,聚集。瞬时,灵犀一点,心领神会,回应着阳光的这滴水珠便折射出炫目的颜色,赤,橙,黄,绿,青,蓝,紫。雍容富丽,金碧辉煌,如梦如虹……与平生的素朴纯净形成反差。
任何生命拥有的色彩它都拥有,一切大红大绿,大喜大悲,都消融其间,默默包涵,而自身却是剔透无比,通体明亮,这是一种何等气度的生存智慧?
甚至,这一滴水的华美比之一颗罕世的钻石更无价,因其转瞬即逝,而更富有灵性,富有生命的绚丽的喧响,因而,美得异常触目惊心,无与伦比。
或许,这一滴水一生的期待,只为了这瞬间的辉煌?
此时,谁敢鄙视,谁敢漠视,这一滴水的存在?
此时,谁还能说,无色与沉默是一种苍白与单调?
无色是至色,沉默是绝响。
也许,人的一生,还不够用来守望滴水升腾为云的历程,但我不能不信奉这滴水之音。
(选自《散文》,有删节)
为什么“幻觉中的滴水声响”会让作者“惊悸”?
为什么说“这滴水是有生命的”?
作者从阳光下水底的光彩,领悟到了“生存智慧”,这“生存智慧是什么”?请用自己的语言作简要阐述。

奔跑在死亡边缘
  ①智利的阿他加马寒漠,历来被人称为“地球上最像火星的地方”。2004年,一场7天6夜、全程270公里的超级马拉松赛正在进行。比赛的路标被狂风吹没了,补充水也已耗尽,而血糖像气温计的汞柱直线下降。此刻,林义杰和同伴坐在一块黝黑的大岩石下喘着气,互相取笑:“如果我们再找不到出路,就死在这里好了。岩石上很醒目,或许很快就会有人发现我们的白骨。”但他最终逃过了这一劫。凭借之前穿越中国戈壁的经验,3个小时之后,林义杰找到了正路,一举拿下了智利阿他加马寒漠超级马拉松的冠军。那年,他28岁。平头,瘦脸,1.64米,不到60公斤。几年来,这位台湾小伙子,一直奔跑在超级马拉松的赛道上。他的赛场,始终是地球上最为危险的地区。
  ②想起那次死亡经历,林义杰至今“腿还会发抖”。可那场经历仅过去一个月,他便又签下死亡协议书。在神秘的亚马逊雨林,他又捧回了亚军奖杯。
  ③如果不是个性执着,原本成绩优秀的他,或许不会走上这条看不到终点的旅途。父亲曾含泪劝他:“阿杰,学体育没出息的!你好好听我劝。”在这个没上过大学的老维修工心里,好好读书,上大学,做个拿笔杆子的文化人,才是正途。实际上,是高中的一次比赛让林义杰确信,奔跑就是自己的“正途”。那次比赛前,教练问他准备好了没有,他说:“我尽力。”教练却狠狠打他的头,叫着:“要拼命!”林义杰回忆说:“尽力,就是你跑到终点后,还有力气坐下来喝茶聊天;拼命,就是跑到终点后直接送医院。”凭着这股狠劲儿,这个台湾小伙子终于跑出了一片天,接连在世界上几个大型马拉松赛事中夺冠。
④渐渐地,他发现,单纯的比赛已经不能满足他对运动的渴望。他的目光开始瞄准了地球上最艰险的地区。而从那一刻起,死亡也始终与他如影随行。
⑤2006年11月,林义杰和美国人查理、加拿大人雷伊,组成三人团队横越撒哈拉。队伍后面,跟着联合国的官员、好莱坞的大牌导演。通过记录这场西起塞内加尔,东至埃及,全程5900公里的撒哈拉穿越之旅,引起人们对非洲水资源危机的关注。沙漠的太阳分外毒辣,昼夜温差高达50摄氏度。途经乍得境内的撒哈拉沙漠,是一个遗留地雷区。虽然一行人可以绕开雷区,可流沙会裹挟着地雷四处流淌,随时都有触雷的危险。穿破了11双鞋子,遭到一次劫匪的攻击,111天后,林义杰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徒步穿越撒哈拉沙漠的人。半年以后,他才知道,护送他们的军队在回程途中,全部被劫匪枪杀
  ⑥他曾在中国西部的大戈壁迷路,并出现了脱水的状况,最终靠咬破嘴唇舔舔血,润润舌头越过难关;在穿越亚马逊河时,他拿着瑞士军刀刮下小腿肚上的腐肉,再把药敷上,不然整个小腿可能就废了;而最难挨的是那些孤立无援的时刻,其他人多是三五人结伴同行,相互照应,只有他,一个亚洲小个子,什么都得自己死扛。
  ⑦这些生死边缘的瞬间经常提醒他,死亡离他有多近,但奔跑的意义,也因此而开始改变。小时候,他拼命跑,只是为了跟父亲争口气;功成名就后接着跑,是因为他在享受不断超越自己的快乐;而再接下来,又有一大群人从他的脚步中,看到了对待生命的态度。有一个十七八岁的漂亮女孩,对他哭着说谢谢。这个女生的家人全部死在一场大火中,她几乎要自杀了。听了林义杰的演讲,她看到生命的另一种状态。
⑧“没有旅行过,就不知道世界有多大,没有冒险过,就不知道生命的可贵。”这个小伙子乐呵呵地说。
(选自《中国青年报》2010年09月01日)
下列对本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中的环境描写,如“比赛的路标被狂风吹没了,补充水也已耗尽,而血糖像气温计的汞柱直线下降”是为了突出比赛环境的恶劣,并以此来直接表现林义杰对待生命的态度。
B.林义杰和同伴互相取笑:“如果我们再找不到出路,就死在这里好了。岩石上很醒目,或许很快就会有人发现我们的白骨。”这体现出他和伙伴的乐观和大无畏精神。
C.全文运用了语言描写、动作描写等手法来塑造了“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徒步穿越撒哈拉沙漠的人”的林义杰。
D.死亡始终与林义杰如影随行,能满足他对运动的渴望,让他的目光从始至终瞄准了地球上最艰险的地区。

E.林义杰说“没有旅行过,就不知道世界有多大,没有冒险过,就不知道生命的可贵”, 这体现了他一直以来奔跑的目的。
第①段和第⑤段中划线句子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分别作简要分析。
①平头,瘦脸,1.64米,不到60公斤。
②半年以后,他才知道,护送他们的军队在回程途中,全部被劫匪枪杀。
第⑦段写道“有一大群人从他的脚步中,看到了对待生命的态度”。 林义杰“对待生命
的态度”有什么内涵?请结合原文,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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