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黑羊①
[意大利] 卡尔维诺
从前有个国家,里面人人是贼。
一到傍晚,他们手持万能钥匙和遮光灯笼出门,走到邻居家里行窃。破晓时分,他们提着偷来的东西回到家里,总能发现自己家也失窃了。
他们就这样幸福地居住在一起。没有不幸的人,因为每个人都从别人那里偷东西,别人又再从别人家里偷,依次下去,直到最后一个人去第一个窃贼家行窃。该国贸易也就不可避免地是买方和卖方的双向欺骗。该国政府也是个向臣民行窃的犯罪机构,而臣民也仅对欺骗政府感兴趣。所以日子倒也平稳,没有富人和穷人。
有一天——到底是怎么回事没人知道——总之是有个诚实人到了该国定居。到晚上,他没有携袋提灯地出门去偷,却呆在家里抽烟读小说。
贼来了,见灯亮着,就没进去。
这样持续了有一段时间。后来他们感到有必要向他挑明一下,纵使他想什么都不做地过日子,可他没理由妨碍别人做事。他天天晚上呆在家里,这就意味着有一户人家第二天没了口粮。
诚实人感到他无力反抗这样的逻辑。
从此他也像他们一样,晚上出门,次日早晨回家,但他不行窃。他是诚实的。对此,你是无能为力的。他走到远处的桥上,看河水打桥下流过。每次回家,他都会发现家里失窃了。
不到一个星期,诚实人就发现自己已经一文不名了;他家徒四壁,没任何东西可吃。但这算不了什么,因为那是他自己的错;不,问题是他的行为使其他人很不安。因为他让别人偷走了他的一切却不从别人那儿偷任何东西;这样总有人在黎明回家时,发现家里没被动过——那本该是由诚实人进去行窃的。
不久以后,那些没有被偷过的人家发现他们比人家就富了,就不想再行窃了。更糟的是,那些跑到诚实人家里去行窃的人,总发现里面空空如也,因此他们就变穷了。
同时,富起来的那些人和诚实人一样,养成了晚上去桥上的习惯,他们也看河水打桥下流过。这样,事态就更混乱了,因为这意味着更多的人在变富,也有更多的人在变穷。
现在,那些富人发现,如果他们天天去桥上,他们很快也会变穷的。他们就想:“我们雇那些穷的去替我们行窃吧。”他们签下合同,敲定了工资和如何分成。自然,他们依然是贼,依然互相欺骗。但形势表明,富人是越来越富,穷人是越来越穷。
有些人富裕得已经根本无须亲自行窃或雇人行窃就可保持富有。但一旦他们停止行窃的话,他们就会变穷,因为穷人会偷他们。因此他们又雇了穷人中的最穷者来帮助他们看守财富,以免遭穷人行窃,这就意味着要建立警察局和监狱。
因此,在那诚实人出现后没几年,人们就不再谈什么偷盗或被偷盗了,而只说穷人和富人;但他们个个都还是贼。
唯一诚实的只有开头的那个人,但他不久便死了,是饿死的。
【注】①黑羊:用英语说就是“blacksheep”,意为“败家子,败类,害群之马”。文章中加点词“这样的逻辑”,是指偷盗国里从上到下流行的游戏规则和“多米诺骨牌”式的生存方式。请简要回答它在文章中指代的具体内容。 (3分)
文中有两处“看河水打桥下流过”的情形的描写,诚实人和富人“看河水”的原因及他们的心理状态有何不同?
小说为什么要以“黑羊”为题?请简要分析。
虚构是小说的生命,小说的真实是想象和虚构的真实。对于小说创作的“虚构”与“真实”的关系,你是怎样看的?请结合这篇小说内容作简要分析。
有人用“大雅若俗、大巧若拙”评价这篇小说,意指作者写作目的是想让所有的人都能够看懂,并毫不费力地看清躲藏在文字背后的宏大主题。请谈谈对“宏大主题”的理解。
城市准入与共同体精神
①21世纪中国几大城市都在讨论准入制度,以便把“低素质”的人排除在城市之外,维持基本的社会秩序。准入制度的提出是有其现实背景的。这个背景就是城市治安的恶化。有人认为城市的外来闲杂人员是造成人们缺乏基本安全感的罪魁祸首,必须限制。可是这种变相的户籍制度和市场经济有着根本的冲突。经济学家们早就发现,在一场经济博弈中,当那些追求最大利益的博弈者们知道这场博弈是不断重复的交易或游戏时,当他们对其他博弈者过去的表现都相当了解时,当博弈人数有限时,他们之间就更喜欢合作。
②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们过去说农民老实厚道,特别是那些越住在偏远地区的农民就越老实厚道。如今突然把这些农民称为“低素质”的闲杂人员,说他们是犯罪的根源,原因之一,是他们离开了过去那个面对面的生活圈子,来到了谁也不认识的大城市。来无踪去无影,老实厚道已经不符合他们生存的利益。大家要做的都是一锤子买卖,一锤子买卖当然就没有必要信守不断重复的交易或游戏规则,偷偷抢抢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
③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社会的长治久安,就需要社会成员都意识到彼此打交道不是一锤子买卖,意识到他们之间的交易或者游戏要不断重复,彼此要不断增进了解,共处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圈子”之中。这样,大家即使为了自己的利益,也必须时时顾及对他人的责任。再简单地说,构成社会基础的是一个共同体或者社区。
④现代国家成了维护陌生人之间游戏规则并确保这种游戏不断重复的权威。比如,当你到美国的一个大都市,可以把自己的信用卡交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用不着担心自己受欺诈。现代国家的管理已经如此周密,保证了这种不相干的人之间的交易也是要重复的。不过,所有这些都不能取代基层的制度建设;在人们从村庄一样的面对面社区走进现代大都市所代表的陌生人社会时,怎么在最大限度上维护传统的共同体纽带?城市化进程恰恰是这方面的一块试金石。
⑤在城市化中吸收外来人员方面最成功的,还是战后的日本。一位日本官员在10年前说了一句话:日本是一个村庄!高度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也没有打破村庄里那种面对面的社会人际纽带。战后日本给农民的福利非常丰厚,农村的基础教育是世界一流的。在工业化进程中,东京的一个大公司跑到一个村子,一下子把村子里一年毕业的学生全雇下来。这样,村子里一代人集体进城,到了一个公司,有了终身的工作和优厚的福利。他们自然以公司为家,在大都市还和在村子里一样,维持着对小共同体的忠诚。
⑥从世界工业化的大历史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准入制度不仅无助于解决城市化过程中的治安问题,从长期看,可能会把治安搞得更坏。城市治安恶化的根本原因,在于外来“闲杂人员”失去了传统的共同体和面对的人际网络,同时又不能进入新的共同体,并建立新的人际网络。这样的环境自然促使他们在和周围的人打交道时进行一次性的交易。上述各国国情虽然不同,但解决城市化过程中治安问题的根本都是城市的社区接纳外来人员,使他们把城市看做是自己的家园,建立新的共同体的归依感和责任感,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
(本文取材于薛涌《不要把穷人拒于城市之外》)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提供的信息的两项是()
A.由于城市治安的恶化,21世纪中国几大城市都制定了准入制度,把“低素质”的人排除在城市之外,以维持城市基本的社会秩序。 |
B.城市的外来闲杂人员是造成人们缺乏基本安全感的罪魁祸首,必须限制。 |
C.越住在偏远地区的农民就越老实厚道,是因为他们处在一个小的共同体中。 |
D.在人们从村庄一样的面对面社区走进现代大都市所代表的陌生人社会时,城市化进程是衡量传统的共同体纽带维护好坏的标准。 |
E.战后的日本在城市化中吸收外来人员方面最成功的原因是日本是一个以农民为主要社会成员的村庄。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解决城市化过程中治安问题的根本方法是()
A.城市的社区接纳外来人员,使他们把城市看做是自己的家园 |
B.给农民以丰厚的福利,大力加强农村的基础教育 |
C.建立新的共同体的归依感和责任感 |
D.让外来人员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 |
根据文章内容,说说“共同体精神”的内涵是什么。
作者认为现代城市怎样才能实现长治久安?
苍 蝇
①苍蝇不是一件很可爱的东西,但我们在做小孩子的时候都有点喜欢他。我同兄弟常在夏天乘大人们午睡,在院子里弃着香瓜皮瓤的地方捉苍蝇——苍蝇共有三种,饭苍蝇太小,麻苍蝇有蛆太脏,只有金苍蝇可用。金苍蝇即青蝇,小儿谜中所谓“头戴红缨帽,身穿紫罗袍”者是也。我们把它捉来,摘一片月季花的叶,用月季的刺钉在背上,便见绿叶在桌上蠕蠕而动,东安市场有卖纸制各色小虫者,标题云“苍蝇玩物”,即是同一的用意。我们又把他的背竖穿在细竹丝上,取灯心草一小段,放在脚的中间,他便上下颠倒的舞弄,名曰“戏棍”;又或用白纸条缠在肠上纵使飞去,但见空中一片片的白纸乱飞,很是好看。倘若捉到一个年富力强的苍蝇,用快剪将头切下,它的身子便仍旧飞去。希腊路吉亚诺思(Loukianos)的《苍蝇颂》中说:“苍蝇在被切去了头之后,也能生活好些时光。”大约二千年前的小孩已经是这样的玩耍的了。
②我们现在受了科学的洗礼,知道苍蝇能够传染病菌,因此对于他们很有一种恶感。三年前卧病在医院时曾作有一首诗,后半云:
大小一切的苍蝇们, 美和生命的破坏者, 中国人的好朋友的苍蝇们呵, 我诅咒你的全灭,用了人力以外的,最黑最黑的魔术的力。
③但是实际上最可恶的还是他的别一种坏癖气,便是喜欢在人家的颜面手脚上乱爬乱舔,古人虽美其名曰“吸美”,在被吸者却是极不愉快的事。希腊有一篇传说,说明这个缘起,颇有趣味。据说苍蝇本来是一个处女,名叫默亚(Muia),很是美丽,不过太喜欢说话。她也爱那月神的情人恩迭米盎(Endymion),当他睡着的时候,她总还是和他讲话或唱歌,使他不能安息,因此月神发怒,把她变成苍蝇。以后她还是纪念着恩迭米盎,不肯叫人家安睡,尤其是喜欢搅扰年轻的人。
④苍蝇的固执与大胆,引起好些人的赞叹。荷马(Homeros)在史诗中常比勇士于苍蝇,他说,虽然你赶他去,他总不肯离开你,一定要叮你一口方才罢休。又有诗人云,那小苍蝇极勇敢地跳在人的肢体上,渴欲饮血,战士却躲避敌人的刀锋,真可羞了。我们侥幸不大遇见渴血的勇士,但勇敢地攻上来舐我们的头的却常常遇到。法布尔(Fabre)的《昆虫记》里说有一种蝇,乘土蜂负虫入穴之时,下卵子虫内,后来蝇卵先出,把死虫和蜂卵一并吃下去。他说这种蝇的行为好像是一个红巾黑衣的暴客在林中袭击旅人,但是他的慓悍敏捷的确也可佩服,倘使希腊人知道,或者可以拿去形容奥德赛(Odssyeus。木马屠城的主角)一流的狡侩英雄罢。
⑤中国古来对于苍蝇也似乎没有“什么反感。《诗经》里说:“营营青蝇,止于樊。岂弟君子,无信谗言。”又云:“非鸡则鸣,苍蝇之声。”据陆农师说,青蝇善乱色,苍蝇善乱声,所以是这样说法。传说里的苍蝇,即使不是特殊良善,总之决不比别的昆虫更为卑恶。在日本的俳谐中则蝇成为普通的诗料,虽然略带湫秽的气色,但很能表出温暖热闹的境界。小林一茶更为奇特,他同圣芳济一样,以一切生物为弟兄朋友,苍蝇当然也是其一。检阅他的俳句选集,咏蝇的诗有二十首之多,今举两首以见一斑。一云:
笠上的苍蝇,比我更早地飞进去了。
⑥这诗有题日《归庵》。又一首云:
不要打哪,苍蝇搓他的手,搓他的脚呢。
⑦我读这一句,常常想起自己的诗觉得惭愧,不过我的心情总不能达到那一步,所以也是无法。《埠雅》云:“蝇好交其前足,有绞蝇之象……亦好交其后足。”这个描写正可作前句的注解。又绍兴小儿谜语歌云:“像乌豇豆格乌,像乌豇豆格粗,堂前当中央,坐得拉胡须。”也是指这个现象。(格犹云“的”,坐得即“坐着”之意。)
十三年七月 (1924年7月作,选自《雨天的书》)纵观全文,作者提到苍蝇的那些优点和缺点?
作者引用了哪些古希腊传说,有什么作用?
作者引用小林一茶的诗有何作用?
作者对苍蝇的态度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你觉得人们对苍蝇的看法区别如此巨大原因何在?
京剧流派艺术怎么“传”与“承”
刘连群
①流派传承,传是传递,承是承续。不传即不能流动,不承则无以成派。
②在某种程度上,一部京剧史也是众多艺术流派孕育、形成、涌兴、流布的历史,而传承贯穿着各个流派产生和发展的整个历程。即使是草创流派,也是要从前人那里传承的,这属于艺术延伸链条的前后衔接环节。流派的传承一旦中断,就只能是失去舞台生命的艺术遗产了。
③由于流派在京剧艺术发展中的作用和影响,有关流派传承的研究、探讨乃至争议从未停息。实践证明,流派传承有着自身的规律与特性。
④流派作为艺术家的主观创造,必须得到客观的认可,包括观众的普遍欢迎和后学的争相追随,传承才能得以实现。否则,不论你多么新颖、独特,也无传承可言,这也证明了凡被传承的流派都具有不可替代的生存价值。
⑤随着科技手段的发达,各门学科的教学方式均已大为改观,而京剧却仍然主要通过传统的口传心授来进行教学,新技术、新工具只能作为辅助手段。这是由京剧表演艺术的特点所决定的,演唱的咬字、发声、行腔和气口,身段和武打的造型、力度、节奏,内中构成韵味、韵律的精微变化,是任何曲谱和身段图都标不出来的,只能通过老师的循循善诱、指点迷津并辅以反复示范,学生才能稍有领悟。而流派传艺属于教学的高级阶段,又深藏独家奥妙,就更非如此不可了。于是在当代新型的师生关系之外,同时也保留着一定的传统的感情因素,传者是否心甘情愿地倾囊相授,其效果大不相同。
⑥由浅入深,从低到高,入门“归路”如书法的描红、临帖,逐步掌握本派技法,目标先是要“像”,然后从形似达到形神兼备,就是深造有成了。关于学流派要“像”的问题,前些年多有论者引用齐白石老先生的名言:“学我者生,似我者死。”前一句肯定了“学"的必要性,无可争议;后一句则容易引起误解,在“学”的过程中,“似”是阶段性成果,怎么就会“死”了呢?“像”比“似”更进了一步,岂不必“死”无疑吗?后果如此严重,如不加分析地用之承学,极易造成迷惑和动摇。我想,老先生的原意是反对以“似”为满足,不思创新、进取。这固然不错,但断章取义则会忽视“学”的阶段性,而且借用到京剧流派上来,又需另加斟酌,这便涉及流派传承的多样性了。
⑦京剧表演不同于书画,“工具”就是演员的身体。由于生理条件的差异,善学者往往根据自身条件与流派的距离远近,在传承时有贴近或掌握技法后另谋一帜之分,如余派,孟小冬近乎前者,杨宝森属于后者,同样学余的谭富英、奚啸伯则又另有变化,他们在“学”与“似”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创造,同样具有各自的艺术价值。近年有一种观点称:“学余叔岩最好的是杨宝森,学谭鑫培最好的是麒麟童。”片面地以是否独树一派定高低,以剥离为目的,恐怕原汁原味的余派、谭派、梅派以及程派等传统流派就都要断档了。况且,当前讲流派传承,带有强烈的抢救性质,有些重要流派后继乏人,就更不可忽视承学的阶段性和多样性了。
(选自2012年第10期《社会科学论坛》,有删改。)下列关于“流派传承"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流派传承具有阶段性和多样性的特点,其教学方式也有很多,但唯有口传心授才能使流派发扬光大。 |
B.众多艺术流派都有其自身孕育、形成、涌兴、流布的历史,传承贯穿于流派产生和发展的整个过程。 |
C.流派是从前人那里传承下来的,流派的传承一旦中断,就意味着只能是失去舞台生命的艺术遗产了。 |
D.流派传承,传指的是传递,承指的是承续,传者是否心甘情愿地倾囊相授,会使承续效果大有不同。 |
下列有关流派传承的规律和特点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流派作为艺术家的主观创造,须得到客观认可,即主观与客观统一,传承才能实现。 |
B.不传就不能流动,不承则无以成派,凡是被传承的流派都具有不可替代的生存价值。 |
C.流派传承只能够通过老师的循循善诱、指点迷津并辅以反复示范来达到传承的目的。 |
D.善学者在传承时常依自身条件与流派距离远近,要么贴近要么掌握技法后推陈出新。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深藏独家奥妙的京剧表演艺术,随着科技手段的发达,在传承的过程中,必须借助新技术、新工具焕发生机。 |
B.京剧艺术的学习需要由浅入深,从低到高,循序渐进,并能创新进取,这便需要流派传承的多样性。 |
C.“学余叔岩最好的是杨宝森",这种说法恰好证明了一个观点:在京剧的传承过程中,求“像”、“贴近”是主流。 |
D.为了防止京剧重要流派的表演技艺失传,以剥离为目的的独树一派的做法不应提倡,而应肯定原汁原味的传承。 |
为什么要向中国古人借智慧
——台湾著名学者龚鹏程访谈录
记者:今天不论是在大学课堂里,还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都更倾向于学习西方理论或者是现代科学知识。而您却提出应向古人借智慧,并一再重申其重要性。请解释一下您的思路。
龚鹏程:大陆已经兴起了国学热,然而,人们对于国学热应该有更加清醒的认识。这样我们才不至于流于一时的跟风,国学也不应当只热一时。我们应该明确定位国学的价值。
我们的文化是逐渐积累下来的,是一代代的人创造的。也可以说今天的人实际上活在古人的历史文化中。我们的存在只不过是一瞬间而已,人其实是活在历史之中。人们是吸取前人的成果而发展。先有学习,后有创造。从这点上说,国学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国家意义来说,国学表明了中国的文化身份和文化态度。各门自然科学知识,可以在各国同时发展,但是国学是中国独有的,这是中国文化的标志。现在世界各国正走向同质化,中国要凸显自己,要在世界上确立自己的地位,文化就是一个重要的标志。从学术意义上讲,国学对全世界的文化是有贡献的。国学不仅仅是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资源,更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产。
记者:
龚鹏程:我们现在的物质生活是越来越好了,但人不仅仅是“快乐的猪”,人还有精神方面的需求。恰恰是在这个生活节奏加快的时代,目前暴露出来的社会问题比以往任何年代都要多。比如,暴力、自杀、犯罪等社会问题,而且犯罪率和自杀率越来越高,并呈低龄化的趋势。今天人们的精神越来越迷茫,心灵越来越脆弱,心理医生也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更为人需要。现代科技的进步挤压了人们的生存空间,使得人心浮躁,信仰缺失。所以说,技术上的进步并不能带来人们心灵上的完全满足。
而学习国学可以增进个人的文化内涵,使得个体尽量地与社会相和谐,从容地面对困境。不论个体在现代社会有多少值得炫耀的东西,都不应放弃祖宗留下来的文化,这是滋养我们灵魂的养料。古语说“内圣外王”,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说“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实际上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立身处世的原则,一种个体与社会尽量平衡协调的互动关系。而当今媒体经常报道的残忍的暴力手段,正是个体信仰缺失、没有“人化”的一种表现。同样,缺乏深厚的文化滋养,现代人很容易流于浮躁。我们读《老子》、《庄子》、《诗经》、《菜根谭》,读唐诗宋词的优秀篇目,可以领略中国优秀的古典文化,体会古人的那种人生境界,帮助自己对抗社会浮躁,过有质量的人生。我相信,一个受过很深的中国传统文化熏陶的人,应当是一个不危害他人并会生活的人。
记者:近百年来,欧美国家的经济文化一直遥遥领先。有人认为,他们更多的是依赖科技进步,而不是古人智慧。您是否赞同这种观点?这类说法是否会引起人们对国学当代价值的怀疑?
龚鹏程:欧美国家的经济文化的确是遥遥领先。但在发展现代文化的时候,他们也将传统文化保存得很好。例如,在他们的大学课程里讲解圣经、莎士比亚等;美国总统在就职时,或者证人在出庭作证时,都需将手放在《圣经》上宣誓,这既是一种宗教意义的行为,也是对古典文化精神的传承。很多事例都证明了,欧美发达国家在精神和文化上并没有放弃古代的东西。
当我们说欧美的科技很发达的时候,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纵观科学史,现代科学是从古代发展而来的,如现代物理学由牛顿力学、量子力学发展而来。第二,要正确理解“科学”的涵义。科学不仅仅是一种技术,它还蕴含了精神与思想在其中。例如,亚里士多德既是物理学家,又是哲学家。正如任何学科的最高境界是哲学一样,科学实际上也包含了哲学与文化的东西。但我们在用“拿来主义”的观点看问题时,只看到了、拿来了西方技术,而没有看到西方科学是一种从古代思想延续发展而来的文化。当代中国人容易犯这样的错误——在学习西方科技时,学来了技术,却忽略了科学思想。
(选自《中国教育报》,有删改)根据所节选的文本,在文中横线处为记者设计一个相应的问题。
仔细阅读文本,请你从龚鹏程回答的技巧、阐述的方法、语言的风格等角度对龚学者的回答作简要赏析。
如果要对国民加强国学教育,请你结合龚鹏程的回答思路,设计出几条建设性建议。
勇敢的奥德赛
(美)查尔斯
“我马上就回来,亲爱的。我不在你行吗?”脆弱的老太太问她丈夫。她站在门口,喘着粗气。
“我会没事的。”她丈夫坐在轮椅里回答。他的声音听起来就跟他身体看起来一般虚弱。他的身体消瘦,全身都是癌症。“很抱歉,我不能和你在一起。”
老太太打开前门。一阵冬季寒风将干枯的落叶吹到门廊里,让她感到心寒。他们那小院子里的那单独的一棵树显得疲惫和骨瘦如柴。她被寒风吹得直咳嗽,但她仍然往前走。走下楼然后穿过门前行车道让她已经让她筋疲力尽。她使劲拧开车门,“扑通”坐到凹背座椅上。她呼吸急促,她想打电话叫救护车,不准备自行驾车去看医生。但经过几分钟的休息,她感觉好多了。她丈夫自己推着轮椅来到了窗前,关切地望着她。一根鼻管给他那顽童面孔增光不少,老太太想,要是能够深深地吸上一口他的氧气,那该是多么奇妙。她觉得好多了,能够继续前行了,所以就向她丈夫挥挥手。他用手按在他那干枯的嘴唇上,给了她一个小小的飞吻,她就驾车离开了。
到医院的行程花了30分钟。靠近入口处的停车位全都停满了坚固的SUV车和明亮的小轿车。她能够找到的最近的停车位已经是在很远的位置了,她担心她的肺是否能够承受得了。她像一位潜水员那样深深地吸了几口气,然后才穿过碎石路面。
她终于走到接诊处,气喘吁吁地挂号登记。当她最终被叫到去看医生的时候,她要求到最近的一间诊室。护士答应了并给她测量了脉搏和血压。医生走进了房间,“你今天感觉怎样?”他问道。“不好,医生,”她声音颤抖、气喘吁吁地说,“在过去的一个星期里,我已经到了这样一种地步,就是在房子里走走,也会上气不接下气。我的脚踝肿了,我的胸口很紧,我真的很担心,因为没有其他人照顾我那患病的丈夫。你还记得他患了癌症,对吗?”
医生显得很不安。他潦草地做了一些笔记,又问了一些问题,然后他自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给她做了检查,但他皱起了眉头,似乎早已经做出了诊断。“嗯,我肯定很关心你。我想给你做一个心电图,看看你的心律。你可以到这个检查台上面吗?”
老太太从座位上抬头看检查台,检查台上覆盖着绿色塑料垫。它看起来就像是一处高海拔台地,但她同意自己爬上去。医生扶住她的手臂,随着她慢慢地走过去。她感到自己的心脏又开始狂跳了,而且她的肺也像是在全速冲刺似的。她往检查台上面爬的时候,房间里的空气变得越来越稀薄,直到突然有一种昏厥的感觉,黑暗从四面八方朝她涌了过来。
她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了诊室的天花板。医生跪在她旁边,扶着她的头,测量她的脉搏。有人已经将一根鼻管插进她的鼻子,正在往她的体内吹入清甜的氧气。她在迷惑和惊慌中立即就想起了她呆在家里的丈夫,担心他的氧气不够用。这真是太讽刺了。有几位小伙子,大概是从救护车上下来的,把她抬到担架上。她请医生给在家里的丈夫打电话,告诉他不要担心。他需要人照顾他,她要尽快结束这次看病。医生点点头,伤心地拍拍她的肩膀,祝愿她一切都好。
几个小时之后,经过验血、拍片和心电图检查,老太太被送进医院4楼一间安静的房间。经诊断,她患了充血性心肌病,她要住院几天,以便让医生和护士为她治疗。她开始从急诊室往家里打电话,但她丈夫没有接电话。她对他的担心,远远超过她对自己身体的担心。她回到自己的病房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一部电话。仍然是没人接电话。她给邻居打电话,邻居接电话后立即就到隔壁去找她丈夫。没人来开门,邻居没有看到房子里有人。
从她离开家到现在已经5个小时了,她考虑着是否要打电话给警察,让他们去看看她丈夫。但也有可能他只是在睡觉。他的听觉有问题,如果看到一位警察出现在前门,他有可能会被吓死。老太太只好忍住眼泪,不时紧张不安地看着她的手表。
护士出现在门口的时候,她勉强地抬起头来。护士用轮椅推着另外一位病人进入病房。“看来你得有一位室友了,夫人。”老太太强迫自己做出一副关心的笑脸,看着她的新室友,在走廊照射进来的灯光下,她看到的是一个脆弱和瘦骨嶙峋的身躯。当她意识到是她丈夫在对着她笑时,她的心脏跳得比之前更加快了。“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她大声说,“你应该在家里休息!我担心死了!你没有接电话!”
“你不应该独自来这里,”她丈夫回答,“医生给我打电话后,我叫了一辆出租车。医院还不知道这事,但我今晚要在这里陪你。”
老太太抓住她丈夫的手,使劲地摇头。“你根本就不该来这里。”她责骂他。但是,她的眼睛背叛了她,泄漏了她开心的情感,他在这个冷漠的世界里,特别是在他这种身体状况下,成为了一位勇敢的奥德赛。“看看我们。我们身体都不是很好,是吗?”
他们摇摇晃晃地坐到一起,默默地什么也不说,相互有着对方的存在就已经心满意足了。尽管有各种调节阀杆、氧气瓶以及“哔哔”响的监测器,他们仍然感到像在家里似的。小说开头有关冬季寒风、干枯落叶及孤独小树的描写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
小说中的老太太具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老太太的丈夫在身罹绝症的状态下,冒着生命危险赶赴医院去陪伴妻子。对于小说的这种情节设计,有人说好,也有人说不好。你是如何看待的?请谈谈你的看法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