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长 凳
周海亮
乡下的雨比城里的雨大,我这样认为。
逢夏季,逢大雨,雨便把乡村浇得亮晃晃的,呈现一种模糊和扭曲的景致。于是河水暴涨,黄浊,湍急,直冲而下,村人就跑出来,急匆匆的,却不是为了看景,村人没那个雅兴和时间,他们出来,为了捞东西。
总会有可捞的东西。河的上游连着很多村落。河水里飘来垃圾、南瓜、巨木、甚至家俱,当然,更多的时候,只会飘来一些碎草。碎草被河边裸露的树根挡住,就有村妇拿了粪叉,捞半天,捆紧,带回家,晒干,可以煮五六碗的稀饭。方言里,这叫"捞浮",几乎每一个村人,都干过这事。
宝田与三麻同龄,论辈份,宝田管三麻叫"叔",但从不叫,亲哥俩似的友谊。那时三麻正跟一条鲢鱼搏斗,三斤多重的鲢鱼自己蹦上岸,三麻扑过去,手一滑,鲢鱼又蹦回到水里。三麻骂,成心逗老子呢你。这时他听到宝田的声音,凳子!
是长凳,放在堂屋,一次可以坐三四人的那种。凳子从上游飘下来,被雨后的阳光照着,闪着木质的暗黄。等凳子靠近,宝田便拿一根粪叉,看准了,猛地向岸边一划。凳子在水中打一个旋儿,飘到叉子所不能及的地方。
宝田急了,凳子,飘了!凳子,飘了!他向着凳子喊,很无助的样子,却并不看三麻。凳子飘出很远,颜色开始暗淡。宝田向回跑,寻着更长的粪叉,或者棍子。三麻正是这个时候,跳下水的。
三麻是村里水性最好的一个,没费多大劲儿,就把凳子救回。他把凳子坐在屁股下,一边哆嗦,一边拿手抚摸。三麻说,多好的凳子啊!
三麻把凳子带回家,三个孩子争抢着坐。一个孩子跛脚,很严重,吃饭时,几乎趴在地上。三麻的女人说,这下好了,这下好了。三麻说,好个屁,那是宝田的凳子。女人便看着他,尽是不满。
宝田常来。他对三麻说,这凳子,是我先看见的。三麻说,是。宝田说,我的叉子,没捅准。三麻看一眼正在凳子上玩得起劲的跛脚儿子,说,是。宝田就不再说话,有时喝一碗三麻家的玉米粥,把嘴巴咂得夸张地响。
有时三麻去找宝田。三麻对宝田女人说,要是我不去捞那个凳子,凳子就冲远了。宝田女人说,知道。三麻对宝田女人说,家里孩子,腿不好。宝田女人说,知道。三麻对宝田女人说,下次再捞浮,如果有凳子,我拼了命也为你家捞一条。宝田女人的嘴就撅起老高。不会那么巧,她说,捞了这么多年,头一次看见你捞到凳子。宝田火了,丢了手中的筷子,大骂他的女人。女人就哭,数落着宝田的窝囊。
凳子就放在三麻家的堂屋。宝田来了,常常坐在上面。一边用手摸着,一边说,多好的凳子啊!
那年,没有为三麻和宝田再下一场大雨。天热得很,三麻的承诺,被太阳烤焦。
第二年夏天,终于下了一场大雨。好象所有的云彩都变成了雨,直接倒在了河里。河水再一次暴涨,更浑浊,更湍急,河面变得更宽。
雨还没有停,三麻就叫上宝田,要去捞浮。宝田说,等雨停了吧,会有凳子吗?三麻说,现在去,会有。
还没到河边,两人就发现河面上飘着一只凳子。尽管影影绰绰,看不确切。三麻说,是凳子吗?宝田说,像。三麻就狂奔起来,奇快,宝田在后面喊,三麻!三麻没有回答,依然狂奔。他跳下了河。
三麻就这样被河水冲走了。宝田还记得,三麻在河水中举起的那条"凳子",不过是一个窄窄的硬木板。
尸体是在下游很远的地方发现的,三麻被泡得肿胀和惨白,象发过的笋。三麻的女人只看一眼,就昏过去;众人把她叫醒,她再看一眼,再昏过去;众人再把她叫醒,她就疯了。
她把跛脚儿子抓起来,扔到院子里。然后抱着凳子,去找宝田。她对宝田说,别再捞浮了,叫三麻回家吧。宝田嘿嘿笑,像哭。她再说,三麻水性好,但水太凉,别让他下水。宝田再嘿嘿笑,更像哭。她再说,三麻呢?宝田便不再笑了,抹一把泪说,对不住你,婶娘。宝田头一次叫三麻的女人婶娘,三麻女人感觉不是在叫她。
那以后,村人常常听到宝田在夜里,打她的女人。女人的惨叫,传出很远。
后来我知道,三麻家中曾经失火,那条被宝田送回来的凳子,早已化为一把清灰。
小的时候,在雨后,我也常常和大我十几岁的堂哥,跑去捞浮。我们捞到了碎草、葫芦、树枝、油桶、南瓜、竹篓、八仙桌。我们捞到了很多东西,但我们依然贫穷。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况,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周海亮的小说《长凳》选材小,立意却以小见大,给我们透视了那个贫穷的时代。 |
B.在洪水暴发时,一对同龄而且很要好的兄弟三麻与宝田去捞浮,宝田先看到长凳,但最后是水性好的三麻跳到河里把长凳捞上来拿回了家。 |
C.逢夏季大雨,河上游许多村落被暴雨冲垮受了灾,村里人们急匆匆的跑出来捞浮,从侧面反映了村民的觉悟不高,趁火打劫 。 |
D.三麻把长凳捞回家,一直心存愧疚,认为长凳本该是宝田的,自己夺人之美 ,这些描写体现了三麻做了亏心事。 |
E.“长凳”是全文的行文线索,小说的故事情节围绕他展开,体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小说多次写到“雨”,,这样写有何用意?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说中三麻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有人认为文章中的长凳虽只是一个小小物件,但在小说中发挥了极大能量。你怎么看?请谈谈你的看法并简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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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偷笑笑
我醒来的时候,眼前多了一个人。
他就坐在我的对面,右手两根指头轻夹着我的衣领,左手中指和食指伸向我的衣兜,指头绝对已经碰到我的那些钞票了。
一见我醒来,他收回手去,脸上笑笑,然后走到车厢前面,和他的四个同伴聊天去了。
奇怪的是,我竟也对他笑笑,笑得那样自然。
然后,我的心狂跳不止,沉重不已,我再也没有了睡意。
这是七八年前,发生在一辆公交车上的镜头。它就这么“残酷”地一直印在我的脑海里,任我怎么使劲地擦也擦不掉了。
对小偷笑笑!我的一生中,有这么一次,竟对着小偷笑了笑!
笑得那样自然,自然而又自然!
我被自己当时的表现所震惊!这莫名其妙的一笑,让我多年来一直耿耿于怀。我一定要知道这样做对还是不对,错,错在哪里,我一定要知道这个行为在当时的情况下是明智还是怯懦。可是,我越是想知道,就越是糊涂。七八年来,我不愿意提起这件事,因为它还在我的心里不断地权衡着,权衡着,一直没有结果。
假若当时我一跃而起,将那个小偷的手抓住,大喊一声:“你是小偷!”那会怎么样呢?他们五个人会群起而攻之,我将吃不了兜着走?或者我根本不能“走”下车,“走”回家?或者我的脸上将肿起一个大包,两只眼睛被打成“熊猫”,手被拧断,肚子上插上一刀?而当时仅有的两个“其他人”——司机和售票员,他们也许只会漠然视之。
假若我在下车的时候突然向大街上的人高呼:“来人呐!他们是一群小偷!”这时候,是否将围上来成百的人?也许其中就会有警察。我会不会落下个诬陷人的罪名?会不会带走的不是他们而是我自己?会不会反而让自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
我强迫自己这么想啊想,想得十分苦十分累。我在课堂上对学生的教育,这时候又施加在自己身上。我恨自己当时没有一点英雄行为,也庆幸自己当时能够全身而退。但我恨是恨了,庆幸也庆幸了,却至今也不知道是该恨还是该庆幸!
此后,我对有关小偷的事情就十分留意,当然,最让我留意的是当事人的表现。我总是拿每次听到的故事来与自己的经历做对比,看自己的做法到底有多么的不应该。正因为留意,所以听了不少。
有一位同事讲,一次,她在拥挤的公车上坐着,感觉到膝盖被碰了一下,往下一看,只见一个小伙子正蹲在她的旁边,伸长手,抠靠窗坐着的人的裤袋。她看着小偷,小偷也看着她,继续摸钱。汽车一颠一颠地开着,给小偷增添了一定的难度,那小偷脸上的肉不断地咧来咧去,就这样持续了两三分钟,而被偷的人竟了无知觉。后来她看着一叠票子经过她的膝盖,从她的一边消失到另一边。
她说:“当时不害怕,也不吃惊,只是觉得时间是不是太长了点,心想,怎么老偷不出来,你得快点呀!”最后她又补充了一句,“有什么办法?”
那么,我有什么办法!这使我的心里好受了许多。
但是,一想起那件事来,我的心还是难以平静。这正像我们做很多其他事情一样,有一半的辩护等着我们,还有一半的苛责等着我们。也正像我们小时候,做了错事,不敢回家一样。因为虽有一个慈爱的母亲在召唤着我们,也有一个严厉的父亲用他的竹篾片在威吓着我们。
对小偷笑笑!
唉!我们固然有自己小人物的无奈,但是,对小偷笑笑,这种做法多么可笑,又多么可怜!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5分)
A.文章是写“我”同事的心态“怎么老偷不出来,你得快点呀!”,从中可以看出“我”的同事是个道德素质非常低的人,她竟与小偷同流合污。 |
B.从文章中可以看出,作者对于自己的做法是感到内疚的,他的心情是沉重的。 |
C.文章中说“我竟对他笑笑,笑得那样自然”,“自然”一词写出了作者平和的心态和与世无争的态度。 |
D.这篇文章通过写“我”纵容小偷偷窃的行为,深刻地剖析了自己,就如同鲁迅先生对中国国民性的批判一样,这篇文章也进行了深刻的反思。 |
E.这篇文章写“我”及“同事”对于小偷偷窃行为的做法,旨在深刻批判整个社会不良风气,并认为这一切已无从改变。请简要分析“它就这么‘残酷’地一直印在我的脑海里,任我怎么使劲地擦也擦不掉了?”原因。(4分)
答:文章以“对小偷笑笑”为标题有什么作用?请谈谈你的看法。(6分)
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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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到极致是平常
孔庆东
金庸是公认的“武林盟主”,侠风盖世。然而他的语言,却似乎很不“侠”,很不“武”,既没有梁羽生的英拔潇洒,也没有古龙的简劲飞动。梁羽生多秀文隽语,古龙多格言警句,要从他们的作品中摘编几本《梁羽生豪言》、《古龙妙语》,真可以说是信手拈来,俯拾即是。可偏偏轮到金庸,想编一本《金庸侠语》,竟是难乎其难。直把“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翻了个遍,也没找出几段“掷地有声”的话来,教人顿生“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的感慨。
非常奇怪,金庸的语言,细看每一句,都很平常。不论词汇的搭配,还是句式的选择,都很少标新立异,出人意外。那些话,你也能说,我也能写。但就是这些话,让无数少年着魔,青年落泪,中年搔首,老年捻须。技痒之下,试着把那些感人的段落摘下来,却反而发现这是一种“残忍”,仿佛是砍断杨过的臂膀,挖下阿紫的眼睛一般。
这时方领悟到,金庸的语言像一切超一流的伟著一样,是“浑然不可句摘”的。离开了上下文,离开了整个小说的肌体,这些段落就成了失去生命的标本。标本虽然也具备一定的观赏价值,但毕竟远不及活生生的原态。
金庸的语言便是绚烂之极的平淡之言也。这种平淡,表现在不以小说作为炫耀自己才华的工具,决不到处发表自己的人生高论,也不趁机搭售自己的诗词歌赋,更不把作品中的人物当作宣传自己思想的传声筒。金庸的人物语言,必定是合乎人物的性格、命运、处境、心态,“人有其性情,人有其声口”。金庸的叙述语言,必定是合乎所描写的客观对象的性质,形态,神韵。他不直接上台表演,他活在每一个自己所创造的角色中。如刘熙载《艺概》所云:“其秘要则在于无我,而以万物为我也。”正像上帝无所不在,佛性无处不存,金庸在哪里?在他文字的每一个跌宕起伏里,在他人物的每一个音容笑貌里。金庸很少直接抒情议论,他充分相信读者能够领会作品所蕴涵的妙谛,用不着作者亲执教鞭,在一旁耳提面命。他只在那些平淡的语言背后拈花一笑,谦虚地说:“我只是个说故事的。”
严家炎先生指出:“金庸的语言是传统小说和新文学的综合,兼融两方面的长处,通俗而又洗练,传神而又优美。”陈墨先生认为:“金庸小说的语言,之所以看起来没什么突出的特殊,那是因为作者并不追求风格的单一性,而是进行不同方式的叙述探索,不断改进和创造自己的叙述方式及语言风格,同时不断地拓展语言的疆域,丰富小说的形式美感。”
陈墨先生还从雅语与俗语,景语与情语,官话与方言,古典与现代,规范与独创诸方面论述了金庸语言的博大精深,无体不备。实际上,正是因为在各个方面都达到或是接近了“极致”,所以在整体上才英华内敛,渊停岳峙,毫无剑拔弩张,邀人喝彩之态。前人论杜甫是“尽得古今之体势,而兼人人之所独专”,此言用于金庸也并不过分。金庸写武打,有“赤手屠熊搏虎”之气魄,写情爱,有“直教生死相许”之深婉,写风景,有“江山如此多娇”之手笔,写历史,有“一时多少豪杰”之胸怀。正像《神雕侠侣》中的独孤求败,剑术登峰造极之时,便不再依赖任何宝剑,飞花摘叶,皆可伤敌。在武侠小说中,无招之招,是最神妙的武功。在艺术创作中,无技巧的技巧,则是最高的技巧。金庸以他打通儒释道的艺术境界又一次印证了这个充满辩证法的哲理:语到极致是平常。
遗憾的是,我们大多数学者骚客不但达不到这个平常,而且理解不了这个平常,还自以为语言奇丽,用词怪异,才是读书人的风采。有感于此,笑引一则民间字谜结束此文:“道士腰间两个蛋,和尚肚下一根筋。平平常常两个字,难坏多少读书人!”下列有关金庸先生语言的特点,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A.金庸的语言,都很平常。不论词汇的搭配,还是句式的选择,都很少标新立异,出人意外。 |
B.金庸的语言像一切超一流的伟著一样,离开了上下文,离开了整个小说的肌体,这些段落就成了失去生命的标本。 |
C.金庸的叙述语言,非常合乎所描写的客观对象的性质、形态和神韵。 |
D.金庸直接抒情议论不多,他充分相信读者能够领会作品所蕴含的妙谛,用不着作者亲执教鞭,在一旁耳提面命。 |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A.梁羽生多秀文隽语,古龙多格言警句,要从他们的作品中摘编几本《梁羽生豪言》《古龙妙语》,真可以说是非常简单。 |
B.金庸语言平淡表现在不以小说作为炫耀自己才华的工具,绝不到处发表自己的人生高论,也不趁机搭售自己的诗词歌赋,更不把作口中的人物当作宣传自己思想的传声筒。 |
C.在艺术创作中,无技巧的技巧,则是最高的技巧。金庸以他打通儒释道的艺术境界又一次印证了这个充满辩证法的哲理:语到极致是平常。 |
D.最后一段民间字谜的引用,是为了讽刺大多数骚客学者刻意追求语言华丽,从而肯定金庸先生语言的平淡。 |
请结合文本,简述金庸语言的特点。(3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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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保·琼斯
从我幼年时个直到长大离开家上大学,甚至在那之后,我舅舅迈克的小提琴一直被视为家中的珍宝,它已成为某种象征。
我还记得迈克舅舅第一次让我瞧他那把小提琴的情形。他打开陈旧的黑盒子,里面衬垫着鲜艳华丽的绿天鹅绒,那把琴静静地平卧其中。“现在你可看见了一把出自名匠的古琴。”他语调庄重地告诉我,并且让我透过琴面的f形音孔观看里面褪了色的标记。是他父亲给了他这把琴,追根溯源,琴是一位先辈从意大利带来的。
我父亲是一位面包师傅,在爱塞克斯大街新开辟的铺面是他从事的一桩最大的冒险事业。下面打算作为面包房,背面将辟为冷饮室,里面的桌子都是大理石贴面。当父亲头一次告诉母亲这个计划时,他心里异常兴奋。
“我告诉你,玛丽,根本不会有危险,”看见母亲脸色不对头,父亲说道,“你只要在这份三千美元的借贷申请书上签个名就行了。”
“可如果是抵押贷款,”她呜咽地说道,“他们可以把我们一家子撵到街上,我们要成为叫花子的,卡尔。”
“我想稍微讲几句。”舅舅说。他站起来从陈列柜顶上取下那把小提琴,“我从报上读过,一把斯特拉·第瓦里制造的小提琴卖了五千元。把它拿去卖了,卡尔。”
“哦,迈克!”母亲很吃惊。
“我可不愿那么做,迈克。”父亲说道。
“如果你赶快的话,”迈克舅舅告诉他,“你可以在老埃雷特关店之前赶到他那里。”他的双手微微颤抖,可他的语调却异常平静。于是我父亲腋下夹着提琴盒出门了。
过了一阵子父亲从前门进来,他吹着口哨,脚步轻捷,可是仍然夹着那只提琴盒。他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将琴盒放回到陈列柜顶上的老地方。
“我都已经走到埃雷特那家店的门口了,可我心里突然起了个念头,”父亲解释道,“我们干吗要卖它?就放在老地方不挺好的吗?这就像我们有了一只保险箱,里面放着崭新的五十张一百元面额的票子。有了这笔钱,我们就用不着为那笔三千元的贷款担惊受怕了。你说是吗,玛丽?如果我们要还的话,只需穿过三条马路到埃雷特那家店去就行了。”
母亲显出欣喜的表情:“我很高兴,卡尔。”
“一个很明智的主意,”迈克舅舅裁决道,“另外,我自愿把这把琴留给小玛丽,供她在大学里念书的费用。”
那笔贷款并没有给家里造成麻烦。我进中学后,上午上课,下午就在店里帮忙。
在我即将上大学的那年夏天,迈克舅舅溘然长逝,于是他的小提琴便传给了我。
“他们难道没有让你们勤工俭学的方案吗? ”一天晚上,父亲问我。
我告诉他确实有。
“我想那样最好。”他突然说道,“我在你衣柜的抽屉里放了一个信封,里面有两百元,应该够缴你开始的那些费用了。你母亲可是就指望那把小提琴的。”
母亲确实是这样。不过她不再忧心忡忡,这把琴已经属于我了。
在我离家的头一天,父母都在店里忙着,我提着这把琴来到埃雷特的乐器店。这位老人从后房走出来,眼睛像猫头鹰般一眨一眨。
我打开琴盒:“它值多少钱?”
他拿起琴来:“卖二十五元,也许能卖到五十元,这就要看谁愿意要它了。”
“可这是一把斯特拉·第瓦里制造的小提琴呀。”我说。
“不错,这上面确实有他的标记,”他彬彬有礼地说道,“许多小提琴上都有这种标记,可并不是真的,这也绝不会是真的。”他好奇地凝视着我,“我以前见过这件乐器,你是卡尔·恩格勒的女儿?”
“是的。”我简短地回答道。当然,这把琴我没有卖掉,我把它带回家,放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去了。
在我离家前最后那次晚餐席上,母亲偶然朝陈列柜顶上瞟了一眼。“琴呢?”她问道,一面把手贴在自己胸口,“你们把它卖了?”
父亲显得很忧虑,直到我摇摇头。“在楼上我的衣箱里,”我告诉她,“我想把它放到学校我的房间里,平时看到它就使我想到自己的家。”
母亲高兴起来,显得很满意。“此外,”我继续说道,“那样的话,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我需要钱用,你们就用不着为我担心了。这就像我拥有了一个装得满满的钱匣子,是这样吗,爸爸?”
“是这样,玛丽,是这样的。”父亲一面回答,一面避开了我的目光。根据文章内容,给小说加一个标题。
文中画线的两处,分别表现了人物怎样复杂的心理?
(1)他的双手微微颤抖,可他的语调却异常平静。
(2)父亲一面回答,一面避开了我的目光。请概括“我”(小玛丽)这一形象的主要性格特点及其在小说中的作用。
小说第一段说:“它已成为某种象征。”请结合全文,分析“象征”一词的丰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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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蜀人和古蜀文明,一直是考古学家们试图破解的千古谜团。距令3000-5000年前的古代四川人来自哪些种群?他们的种族结构、人种构成究竟怎样?
这些都是古蜀人留给我们的悬疑。
近日,有消息称,成都市考古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将运用DNA技术来分析出土的古蜀人人骨。四川地区古代民族的种系和族属及其迁徙、分化、融和情况是否能够被探明?古蜀人之谜能否因此揭开?
在遥远的历史上,成都平原究竟发生过多少传奇?早已为人所熟知的蚕丛纵目、鱼凫神化仙去、杜宇化鹃、开明复活等传说是否就是真实的古蜀历史?
长期以来,人们将信将疑。整个古蜀历史,被蒙上了神秘的色彩。
考古发现,古蜀人有规律地周期性迁居。究竟是什么迫使他们作出这样的选择?
在距今约3700年一4500年的新石器时代晚期,一支较为发达的新石器文化已经存在于成都平原,考古学界将其称为“宝墩文化”。居住在此的宝墩人,便是这里最早的拓荒者。
考古发现,宝墩时期的成都平原分布着许多大大小小的定居村落,其中,较大的村落还修筑了夯筑城墙。然而令人费解的是,这些带有夯筑城墙的聚落,使用时间并不很长,都是有规律的周期性废弃。
究竟是什么迫使宝墩人不得不作出这样的选择?
“在当时,最大的可能还是生存的需要。”江章华分析认为:在大约800年中,宝墩人祖祖辈辈都沿袭了同一种生产方式。“从考古发现的生产工具看,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在他们看来,这样的生产方式已经足以维持令他们心满意足的幸福生活,自然没有改变的迫切需要。他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砍伐森林,从事着简单的农业耕种。然而,一段时间过后,土地也因消耗而变得贫瘠,当无法承载宝墩人的生活的时候,他们便不得不离别故土,另觅一块富饶之地重建家因。
“如果不是特别紧迫与特殊的原因,或许宝墩人将会继续着他们平静的日子。然而,在距今3700年左右,情况发生了变化。考古证实,一股外力冲破了这种沉寂,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到来了。”
据江章华介绍,所说的“新的历史时期”,始于约3700年以前。一支新的文化进入成都平原。这被学术界普遍认为是夏文化。成都平原的文化因此发生巨变,形成了三星堆文化。
我国考古史上最有影响的一次发现便发生在这里。1986年夏天,震惊世界的两个埋藏坑被发现,出土文物近2000件之多,包括了各种金器、青铜器、玉器、象牙器等。尽管学术界对于两个坑的年代与性质尚存争议,然而,文物所折射出来的三星堆高度发达的文明已是不争的事实。
可是,距今3200年左右的商代晚期,生机盎然的三星堆文化发生突变,繁荣数百载的三星堆都城也一时化为废墟。“考古发现,具有典型的三星堆文化风格的陶器在此时开始消失,代之而来的是大量的尖底陶器。圜底釜,甩龟甲占卜的习俗也是三星堆没有的现象。”江章华说。
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一切?三星堆都城为何被废弃?是文化创新,是社会变革,还是政局变化?对文中加点概念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古蜀文明”包括“新石器文化”和“宝墩文化”。 |
B.“新的文化”与“成都平原的文化”融合成“三星堆文化”。 |
C.“新的文化”就是“三星堆文化”。 |
D.“成都平原文化”就是“新石器文化”。 |
下列各项表述,与原文意思相符的一项是()
A.运用DNA技术分析古蜀人人骨有可能解答古蜀人的人种构成和种族结构。 |
B.千百年来,考古学家们一直试图破解古蜀人和古蜀文明带给人类的谜团。 |
C.蚕丛纵目、鱼凫神化仙去、杜宇化鹃等传说既有神秘的一面又有历史真实的一面。 |
D.三星堆文化产生于距今3700-4500年的新石器时代的晚期,这时的文化已经比较发达。 |
根据文意,下面的推断恰当的一项是()
A.考古发现的古蜀人的迁居规律证明他们在不断地进行周期性的生存选择。 |
B.在新石器时代晚期才诞生较为发达的宝墩文化,证明地理因素在文化发展中所起的作用。 |
C.成都平原分布着的带有夯筑城墙聚落的大大小小的定居村落,标明宝墩文化的发达程度。 |
D.文化创新、社会变革和政局变化等诸多因素使三星堆文化发生了重大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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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纪念碑
李锐
①大凡专门到湘西凤凰县一游的人,都是为了沈从文先生而来的。沈先生的故居和墓地都在凤凰县城。“一个士兵要不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沈先生没有战死在沙场。其实,沈先生也没有回到故乡。他遥远地死在一个叫做北京的喧嚣的大都市里。回到故乡的不过是先生的骨灰。
②一段迂回的山路,一片逼仄的台地,一块自然坠落的石头,石头略微凿磨的平面上是沈先生的笔迹: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认识“人”。这些话和石头面对着已经有些污浊了的沱江,一座旧石桥,和一些已经破旧不堪的吊脚楼。背后的山坡上环绕着零乱却又茂密的草木。凤凰的朋友们说,大部分骨灰撒进沱江了,只有几块骨头是由沈先生的孙子亲手埋在这石头下面的。
③其实,一个游子,一个精神的游子是永无故乡可回的。就像一条从雪山之巅走下来的河,从它出走之日,就再没有回家的路了。沈先生在凤凰城里长到十五岁,而后从军,又在沅江、辰水之间浪迹五年。此后,湘西的山水就再也关不住一个年轻人的心了。可这二十年的人生成了沈先生文学创作的源泉,他那些所有最深沉最美好的文章,都是从湘西的江河里涌流出来的。这个有一位苗族祖母又有一位土家族母亲的乡下人,这个没有上过大学,没有留过洋,没有任何文凭学位的湘西赤子,有了他的《从文自传》,有了他的《湘行散记》,有了他的《边城》和《长河》,中国人枯叶一般飘零的诗情,终于又有了一片水意深沉的沃土。
④大概是因为沈先生盎然不绝的诗意吧,他竟然在许多时候,在许多人那里被误解成是一位,而且仅仅是一位传统的“田园诗人”。许多人把“美化落后”“诗化麻木”的批评放在他的名字上。也确实有人依样画葫芦的,把中国所有偏远落后的乡村变成了、“民歌集成”的歌舞场,并因此而得到了大大小小的文名。我一直不解的是,怎么会有这么深的误解和误读。难道我们这些中国人真的再也听不懂中国诗人的歌哭和咏叹了吗?难道历史的风尘真的把我们埋葬得这么深这么重了吗?以致我们竟然听不懂一个肝肠寸断的柔情诗人的悲呜?以致我们竟然看不见,在夕阳落照下的那样一种悲天悯地的大悲哀?
⑤对此,沈先生自己说过一句肺腑之言:“写它时,心中充满了不易表达的深刻悲痛!”所谓“大音稀声”,所谓“有大美而不言”。事实上,这正是沈从文先生不为潮流所动,独到而深沉的追求。一个能和时代风格相抗衡而独立于世的作家必定是大家。在当时那一派峻急、坚硬、浮躁的白话“国语”的主流中,沈从文的从容沉静和优美大度尤其显得卓尔不群。在沈从文诗意神话的长廊中,《边城》无疑是最精美的篇章。那是关于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和一只狗的童话。这个诗意神话的破灭虽无西方式的剧烈的戏剧性,但却有最地道的中国式的地久天长的悲凉。
⑦如果说沈先生的文字流露出了某种“世外”意味,那也是因为湘西这块土地一直是苗族和土家族世代杂居之地。这是一块不曾被正统的儒家文化彻底同化的土地。这块土地曾经以它无数次的对中原文化的以死相拼,才保持了自己的“率真淳朴”“人神同在”和“悠然自得”。也正是这一脉边缘的“异质文化”,成就了沈从文的独特。也正因为这个产生于中国本土的独特性,又和中国传统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沈从文先生才有可能“自然而然”地完成对于中国诗歌的承接和转化。
⑧站在沈先生这块天然未凿的石碑面前,沈先生微含笑意的脸从斑斓的石纹中显现出来,有谁能读懂困顿在那些苍老的皱纹里的创痛和沧桑?其实,沈从文先生又何需一块石,何需一座山,何需一条河来为自己的不朽做纪念呢?只要打开他的书,你就能走进他那一片无比深沉又无比美丽的森林。让我们向这片森林深深地鞠躬吧!
(有删改)作者为什么说“其实,沈先生也没有回到故乡”?结合前三段,简要回答。
解释画线句子“写它时,心中充满了不易表达的深刻悲痛”在文中的含义。
文中第4段写到了对沈从文先生的“误解和误读”,简析这样写的作用。
从文中看,沈从文先生的作品具有哪些“独特”之处?请概括作答。
题目“另一种纪念碑”的在文中含义是什么?文章以此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