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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重的爱 肖复兴
那天到机场送人,飞往法兰克福、伦敦、罗马和巴黎的航班,密集得像雨点似的挤在一起。大概正赶上暑假结束,大学开学在即,到处可以看到推着装有大行李箱推车的学生们,送行的父母特别多。候机厅里,家庭的气息一下子很浓,像是客厅,相似的面孔不停地在眼前晃动。
不时有孩子进到里面去办理登机手续,家长只能够站在候机厅里等,“儿行千里母担忧”,他们都伸长了脖子,把望眼欲穿的心情赋予人头攒动的前方。不时便又看见有孩子匆匆地从里面走出来,给家长一个渴望中的喜悦。不过,我发现,匆匆出来的孩子大多并不是为了和送行的父母再一次告别,也很少见到有依依不舍的场面,那样的场面,似乎只留给了情人之间的拥抱和牵手。
站在我身边的是一位面容姣好的中年妇女,凉鞋露出的脚趾涂着鲜艳的颜色,这样风韵犹存的女人,在我们的电视剧里一般还要在男人怀里撒娇呢。现在,她像是只温顺的猫,眼神有些茫然。不一会儿,我看见一个大小伙子推着行李车,气冲冲地向她走来,没好气地对她嚷嚷道:“都是你,让我带,带!都超重啦!”只听见她问:“超了多少?”语气小心,好像过错都在自己的小媳妇。“10公斤!”只有儿子对母亲才会这样肆无忌惮。听口音,是南方人。
于是,我看见母亲开始弯腰蹲了下来,把捆箱子的行李带解开,打开箱子。那是一大一小赭黄色的两个名牌箱。儿子也蹲下来,和母亲一起翻箱子里面的东西,首先翻出的是两袋洗衣粉,儿子气哼哼地嘟囔着:“这也带!”然后又翻出一袋糖,儿子又气哼哼地嘟囔一句:“这也带!”接着把好几铁盒的茶叶都翻了出来:“什么都带!”母亲什么话都没说,看儿子天女散花般把好多东西都翻了出来,面前像是摆起了地摊。最后,儿子把许多衣服和一个枕头也扔了出来,紧接着下手往箱底伸,只听见母亲叫了声:“被子呀,你也不带了!”
我有些看不过去,走了两步,冲那个一直气哼哼嘴撅得能挂个瓶子的儿子说:“10公斤差不多了,你东西都不带,到了那儿怎么办?”儿子不再扔东西了,母亲站了起来,一脸忧郁,本来化得很好的妆,因出汗而坍塌显出些许的斑纹。“先去试试再说。”我接着对那个儿子说,他开始收拾箱子,母亲则把茶叶都从铁盒里掏出来,又塞进箱里。儿子推着行李车走了,我问那位母亲,孩子去哪里,她告诉我去英国读书。她脚下的那些东西都散落着,稀泥似的摊了一地。
这时,我身旁另一侧,又有一个女孩推着车走到她的父母身边,表情几乎和那个男孩一样气哼哼的,把车使劲推到她父亲的脚前,说了句:“严重超重!”父亲和刚才这位母亲一样,立刻蹲下身子,替女儿打开行李箱。我一看,箱子里几乎全是吃的东西,而且全是麻辣食品,不用说,来自四川。左翻翻,右翻翻,父亲权衡着取出什么好。女儿站在那里,用手扇着风,抹着脸上的汗,说着:“这都是我想带的呀!”这让父亲为难了,倒是母亲在旁边发话了:“把那些腊肠都拿出来吧,那玩意占分量。”父亲拿出了好几袋腊肠,又拿出好几管牙膏、一大罐营养品和几件棉衣。再盖箱子的时候,鼓囊囊的箱子瘪下去一大块。女儿风摆柳枝般推着车走了,我悄悄地问这位母亲这是去哪儿,她说是去法国读书。
独生子女的一代,理所当然地觉得可以把一切不满和埋怨都发泄给父母。“养儿方知父母恩”,他们还没到明白父母心的年龄。他们可以埋怨父母的娇惯和期待超重,却永远不该埋怨父母对自己的情感超重。2010年4月6日《北方人》)文章的标题为“超重的爱”,新颖而独特,请写出标题所包含的两层意思。
请简要分析文中画线句子反映出母亲怎样的心理。
(1)语气小心,好像过错都在自己的小媳妇。
(2)母亲站了起来,一脸忧郁。文章写了两个送儿女的场景,在选材上是否有重复累赘之感?为什么?
文章说:“独生子女的一代,理所当然地觉得可以把一切不满和埋怨都发泄给父母”。结合文章和自己的经历谈谈你对这一观点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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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太炎
张中行
提起章太炎先生,我总是先想到他的怪,而不是先想到他的学问。多种怪之中,最突出的是“自知”与“他知”的迥然不同。这种情况也是古已有之,比如明朝的徐文长,提起青藤山人的画,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爱,可是他自己评论,却是字第一,诗第二,画第三。这就难免使人生疑。章太炎先生就更甚,说自己最高的是医道,这不只使人生疑,简直使人发笑了。
不过对于他的为人,我还是有所知的,这都是由文字中来。这文字,有不少是他自己写的,就是收在《章氏丛书》中的那些;也有不少是别人写的,其赫赫者如鲁迅先生所记。总的印象是:学问方面,深、奇;为人方面,正、强。学问精深,为人有正气,这是大醇。治学好奇,少数地方有意钻牛角尖,如著文好用奇僻字,回避甲骨文之类;脾气强,有时近于迂,搞政治有时就难免轻信:这是小疵。
一眚难掩大德,舍末逐本,对于太炎先生,我当然是很钦佩的。上天不负苦心人,是一九三二年吧,他来北京,曾在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讲《广论语骈枝》,不记得为什么,我没有去听。据说那是过于专门的,有如阳春白雪,和者自然不能多。幸而终于要唱一次下里巴人,公开讲演。地点是北河沿北京大学第三院风雨操场,就是“五·四”时期囚禁学生的那个地方。我去听,因为是讲世事,谈己见,可以容几百人的会场,坐满了,不能捷足先登的只好站在窗外。老人满头白发,穿绸长衫,由弟子马幼渔、钱玄同、吴检斋等五六个人围绕着登上讲台。太炎先生个子不高,双目有神,向下望一望就讲起来。满口浙江余杭的家乡话,估计大多数人听不懂,由刘半农任翻译;常引经据典,由钱玄同用粉笔写在背后的黑板上。说话不改老脾气,诙谐而兼怒骂。现在只记得最后一句是:“也应该注意防范,不要赶走了秦桧,迎来石敬瑭啊!”其时是“九·一八”以后不久, 大局步步退让的时候。话虽然以诙谐出之,意思却是沉痛的。
此后没有几年,太炎先生逝世了(1936年)。他没有看见“七·七”事变,更没有看见强敌的失败,应该说是怀着愤激和忧虑离开人间了。转眼将近半个世纪过去,有一天我去魏建功先生书房,看见书桌对面挂一张字条,笔画苍劲,笔笔入纸,功力之深近于宋朝李西台(建中),只是倔强而不流利。看下款,章炳麟,原来是太炎先生所写,真可谓字如其人了。结合全文,概括章太炎先生“怪”的主要表现。
第三段说“一眚难掩大德,舍末逐本……”,章太炎先生的“大德”之“本”是什么?
作者写章太炎先生讲演,为什么又写马幼渔等弟子的行为?
“也应该注意防范,不要赶走了秦桧,迎来石敬瑭啊!”文中直接引用章太炎先生的原话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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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行渐远的村庄
黄辉
一个人的夜晚,我的思绪常常从村庄开始。
茅草、镰刀、乌鸦和月亮,一叶瓦,半块砖,数缕轻薄的寒烟,几棵擎天的大树,那里栖满了我心灵的诗意。多年之后,当我在某一个城市的冬天的黄昏里独倚栏杆眺望西北故乡的方向,我的睫毛被从故乡赶来的雪花打湿,我看见在高楼之间漫天的雪花间飞翔着孤独的鸟,它已找不到归程和巢穴,它将在这样一个充满寒冷的浓黑的夜晚里死去吗?在那生命将尽的一刻它能梦到母亲雪白且温暖的胸膛吗?
我想起了在那个寒冷的冬天里,栖居在我家低矮的草房里的一群纯洁的鸽子。它们在我和父亲用木材点燃的温暖的火炉旁欢快地歌唱,它们落在我和父亲的肩头,落在我的小妹妹伸开的小手掌上,没有寒冷和孤独,只有温暖和幸福。父亲打开那一坛母亲为他酿制的高粱老酒,醇香浓郁的酒味把我们熏醉,把雪白的鸽子熏醉,把我们的草房熏醉,把整个村庄的冬夜熏醉了。而门外正飘着大雪。父亲从墙角抱了一抱干草推开门走进马厩,我看见橘黄的灯光随着他的身影远去,跟着他拐进马棚,那儿隐约传来父亲和那一匹温驯的老马的窃窃私语。父亲开门的那一刻我看见大雪瞬间把他覆盖,把我们温暖的草屋覆盖,白鸽子睁大滴溜溜的圆眼睛看着像飞花般飘落的雪片,想入非非。
那是一群冬天里幸福的鸟。栖居在村庄里的鸟都是幸福的鸟,即便是一群乌鸦。它们一起在冬天晃眼的阳光下飞起飞落,舞蹈,鸣叫和欢宴;傍晚,当夜幕下沉,它们又一起喊叫着归巢。它们没有迷失和孤独。村边的那一片树林,夜色已经来到,鸟们已经归巢,四周充满了如水的静谧和安详。在树林的上方,有星星和月亮。
空气开始逐渐地冷下来,虫子们也停止了鸣叫,只剩下泥土和树木的呼吸渐渐清晰,只剩下隐私和秘密充满柔情。树林旁的错落的房舍在银灰色的月辉下隐约可见。高高的屋脊上蹲着一两只眼光雪亮的猫头鹰,而檐下石台上满布青苔的小石洼里储满了上一场下的未干的雨水,白天里有鸡和鸟噘着小嘴来喝,到夜晚就都盛满了一枚枚晃动的水晶般的月亮。
我的心灵已承受不起这样的村庄上空的月亮。
它是诗人心中纯洁的纤尘不染的蓝月亮,它只能在诗歌里出现,只能在多年前的村庄夜晚的上方出现,只能在我的梦里和我的小妹的呓语中出现,它属于童年和梦,属于心灵和灵魂。
史蒂文斯说:“月亮就折叠到大衣里了。”这让我想象在一个有月亮的村庄的夜晚,月辉是那么皎洁,我们在晚饭后信步到村边的树林旁散步,我们的孩子睡在家里,出来时,她告诉我们要把月亮带给她,然后,等我们回家,一轮月亮就折叠在我的大衣里抖落在她的小手里了。这样的孩子是幸福的。她可以看到乡村最纯洁和最完美的月亮,她有一颗童稚的心。
当我背叛了村庄走进华灯闪烁的城市,在晚饭后漫步在人流熙攘的广场上,我牵着孩子的小手想在城市的上空指给她看哪是星星哪是月亮时,我失败了,我们的视力被刺眼的霓虹灯遮挡。我们的周围不再拥有寂静和月华,充满耳朵的是流行的噪音和声嘶力竭的喊唱。我知道也许我的这种言说带有某种矫情的成分,因为我现在已无法离开城市,但我的心灵承受的是背叛的煎熬和对那一轮出现在村边树林蓝月亮的无穷无尽的思念。
我知道,当我在广场上能时时看到白色的大理石雕塑和五颜六色喷泉的时候,那一枚属于村庄的蓝月亮已渐行渐远。
可怜的孩子!你不能认识月亮,还能认识什么?
我累了,疲惫已极。那一间童年村庄的低矮草房已成为我精神的天堂。
我在那一个春天出走,母亲赶着她洁白的羊群把我送到村口;然后,我离开羊肠小道,走向城市的方向,母亲转身赶着她的羊群走进草原。她知道有一天她的儿子还会回到她的身边吗?村庄,这是一个怎样的概念?为何年龄愈大我愈对它魂牵梦绕?
其实,许多个夜晚我都不敢触摸这样一个烫手的词语,它是我的灵魂和根。我的根扎在村庄里,扎在乡野的有一搭无一搭的狗吠声里,扎在长满鸟群和月亮的天空、长满树木的大地上。第二段中,作者“眺望西北故乡的方向”时,为什么“睫毛被从故乡赶来的雪花打湿”?
文章的二、三、四段写到了鸽子、老马、乌鸦、虫子、猫头鹰等生物,说说写这些内容有什么作用?
作者说:“我的心灵已承受不起这样的村庄上空的月亮。”为什么?请简析。
文章开头说“我的思绪常常从村庄开始”,而结尾又说“许多个夜晚我都不敢触摸这样一个烫手的词语”这样说是否矛盾?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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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吟诵
陈向春
吟诵是什么?或者,今天我们所理解的吟诵是什么?吟诵是传统文化、古典诗词不可或缺的一种美的表现形式,有着独特的文化和艺术内涵。
初次接触到吟诵的人们,新奇之后,往往会问:古人是这么“吟”的么?这是原汁原味的古调子么?事实上,现在所有古典诗词的吟调,包括出自那些已经八九十岁、曾经接受过私塾教育的老人之口的吟调,都非古调。理由很简单,一是数千年语音变迁,所谓的“正宗”古音并不存在。其次,古人吟诵皆口耳相授,声音实况没有记载。古调绝响,无从谈起。但是,语音变迁之中,仍有不变的因素。比如“入声”被认为是一种“原生态”,华东、华南、西南以及台湾地区的方言就有入声,还保留了某些中古语音的特征,当地一些八九十岁老人还能以此为我们传递唐诗宋词微妙的声情韵味。
吟诵这个词,其意既可指吟,也可指诵;或者两者兼有,泛指用抑扬顿挫的声调有节奏地诵读。吟诵合称,表明至少有两种方式,即吟和诵。从有利于传承的角度说,概念或者叫法还是统一为好。台湾统一叫吟唱,大陆统一叫吟诵。吟诵的叫法,好在把吟和诵组合在一起,提醒人们:吟是从诵之中来的。吟唱的“唱”也并非一般的歌唱,是从吟读之中自然生发出来的,且不受固定乐谱束缚的自由唱。或许,比较方便简单的分类有三:诵、吟、唱。这当中,“诵”为基础,“吟”是结果,“唱”是升华。一个现代人,要想得到古人那种自由吟诵的境界,一是要吟出自己的调;二是要随“调”而出,想吟就吟;三是音情并茂,韵味十足。
其实吟诵的根并不是一般说的古诗词文,而是传统蒙学注经典。传统蒙学的本意在于“播种于心,求其日后自己发芽”,用“经典”打底,扎根在童心之内,故所读所诵必为精挑细选出来的好书好文好诗。中华文明,日积月累,不断生发,产生了众多的人文经典。多且文字繁难的经典,须经过“中介”的智慧,化繁为简,化难为易。这个转化的结果,便是各种蒙学教材的诞生。于是,中华“经典”的核心思想化作朗朗上口的韵读文字,随着熟诵、吟诵渗入人心。
古人把作诗称之为“吟咏情性”,诗在性情里,把诗从情性里吟咏出来,即为诗。而诗的鉴赏,则是从相反方向进行,靠吟咏作出来的诗,还须回到声音里体会。所以,“吟咏”的作用,不单是所谓“语言的艺术”问题,或艺术的审美问题,最根本的是它内涵着传统的“性情”。
【注】蒙学,即蒙馆,启蒙的学塾,相当于现在的幼儿园或小学。关于“吟诵”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吟诵是传统文化、古典诗词不可或缺的一种美的表现形式,有其独特内涵。 |
B.吟诵,其意既可指吟,也可指诵,就是用抑扬顿挫的声调有节奏地诵读。 |
C.大陆“吟诵”的叫法,把吟和诵组合在一起,提醒人们吟是从诵之中来的。 |
D.台湾“吟唱”的“唱”,是从吟读中随意生发出的不受固定乐谱约束的自由唱。 |
7.对于吟诵具有“独特的文化和艺术内涵”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语音变迁中有不变的因素,我国一些方言中还保留了某些中古语音的特征。 |
B.儿童吟诵精选出来的好书好文好诗,播种“经典”以“求其日后自己发芽”。 |
C.中华“经典”的核心思想凭借蒙学教材化作韵读文字,通过吟诵渗人人心。 |
D.鉴赏诗歌要反向而行,通过吟咏(诵)在声音中体会其情感美和艺术美。 |
8.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我们不能吟诵出原汁原味古调的原因是数千年的语音变迁使正宗古音已不存在。 |
B.吟诵比较简便的分类为诵、唱和吟,这三类可以分别看做基础、结果和升华。 |
C.今人学吟诵,一要吟出自己的调,二要想吟就吟,三要有声有情,韵味十足。 |
D.吟咏(诵)不是语言的艺术,也不是审美的艺术,而是内涵着传统性情的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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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
史铁生
我有生的第一个玩具是一只红色的小汽车,不足一尺长,铁皮轧制的外壳非常简单,有几个窗但是没有门,从窗间望见一个惯性轮,把后车轮在地上摩擦便能“嗷嗷——”地跑。我现在还听得见它的声音。我不记得它最终是怎样离开我的了,有时候我设想它现在在哪儿,或者它现在变成了什么存在于何处。
但是我记得它是怎样来的。那天可谓双喜临门,母亲要带我去北海玩,并且说舅舅要给我买那样一只小汽车。母亲给我扣领口上的纽扣时,我记得心里充满庄严;在那之前和在那之后很久,我不知道世上还有比那小汽车更美妙更奢侈的玩具。到了北海门前,东张西望并不见舅舅的影。我提醒母亲:舅舅是不是真的要给我买个小汽车?母亲说:“好吧,你站在这儿等着,别动,我一会儿就回来。”母亲就走进旁边的一排老屋。我站在离那排老屋几米远的地方张望,可能就从这时,那排老屋绿色的门窗、红色的梁柱和很高很高的青灰色台阶,走进了我永不磨灭的记忆。独自站了一会儿我忽然醒悟,那是一家商店,可能舅舅早已经在里面给我买小汽车呢,我便走过去,爬上很高很高的台阶。屋里人很多,到处都是腿,我试图从拥挤的腿之间钻过去靠近柜台,但每一次都失败,刚望见柜台就又被那些腿挤开。那些腿基本上是蓝色的,不长眼睛。我在那些蓝色的漩涡里碰来转去,终于眼前一亮,却发现又站在商店门外了。不见舅舅也不见母亲,我想我还是站到原来的地方去吧,就又爬下很高很高的台阶,远远地望那绿色的门窗和红色的梁柱。一眨眼,母亲不知从哪儿来了,手里托着那只小汽车。我便有生第一次摸到了它,才看清它有几个像模像样的窗但是没有门——对此我一点都没失望,只是有过一秒钟的怀疑和随后好几年的设想,设想它应该有怎样一个门才好。我是一个容易惭愧的孩子,抱着那只小汽车觉得不应该只是欢喜。我问:“舅舅呢,他怎么还不出来?”母亲愣一下,随我的目光向那商店高高的台阶上张望,然后笑了说:“不,舅舅没来。”“不是舅舅给我买吗?”“是,舅舅给你买的。”“可他没来呀?”“他给我钱,让我给你买。”这下我听懂了,我说:“是舅舅给的钱,是您给我买的对吗?”“对。”“那您为什么说是舅舅给我买的呢?”“舅舅给的钱,就是舅舅给你买的。”我又糊涂了:“可他没来他怎么买呢?”那天在北海的大部分时间,母亲都在给我解释为什么这只小汽车是舅舅给我买的。我听不懂,无论母亲怎样解释我绝不能理解。甚至在以后的好几年中我依然冥顽不化固执己见,每逢有人问到那只小汽车的来历,我坚持说:“我妈给我买的。”或者再补充一句:“舅舅给的钱,我妈进到那排屋子里去给我买的。”
对,那排屋子:绿色的门窗,红色的柱子,很高很高的青灰色台阶。我永远不会忘。惠特曼的一首诗中有这样一段:“有一个孩子逐日向前走去;/他看见最初的东西,他就倾向那东西;/于是那东西就变成了他的一部分,在那一天,或在那一天的某一部分,/或继续了好几年,或好几年结成的伸展着的好几个时代。”正是这样,那排老屋成了我的一部分。很多年后,当母亲和那只小汽车都已离开我,当童年成为无比珍贵的回忆之时,我曾几次想再去看看那排老屋。可是非常奇怪,我找不到它。它孤零且残缺地留在我的印象里,绿色的门窗红色的梁柱和高高的台阶……但没有方位没有背景周围全是虚空。我不再找它。空间中的那排屋子可能已经拆除,多年来它只作为我的一部分存在于我的时间里。
但是有一天我忽然发现了它。事实上我很多次就从它旁边走过,只是我从没想到那可能就是它。它的台阶是那样矮,以致我从来没把它放在心上。但那天我又去北海,在它跟前偶尔停留,见一个三四岁的孩子往那台阶上爬,他吃力地爬甚至手脚并用,我猛然醒悟,这么多年我竟忘记了一个最简单的逻辑:那台阶并不随着我的长高而长高。这时我才仔细打量它。绿色的门窗,对,红色的柱子和青灰色的台阶,对,是它,理智告诉我那应该就是它。心头一热,无边的往事瞬间涌来。我定定神退后几米,相信退到了当年的位置并像当年那样张望它。但是张望越久它越陌生,眼前的它与记忆中的它相去越远。从这时起,那排屋子一分为二,成为我的两部分,大不相同甚至完全不同的两部分。那么,如果我写它,我应该按照哪一个呢?我开始想:真实是什么。设若几十年后我老态龙钟再来看它,想必它会一分为三成为我生命的三部分。那么真实,尤其说到客观的真实,到底是指什么?
(选自《史铁生散文选集》)每逢有人问到小汽车的来历,我为什么坚持说我妈给我买的?请根据文意简要分析。
理解下列句子的含义。
(1)母亲给我扣领口上的纽扣时,我记得心里充满庄严。
(2)我是一个容易惭愧的孩子,抱着那只小汽车觉得不应该只是欢喜。第三段引用惠特曼诗歌《有一个孩子向前走去》中诗句,请分析其在文中作用。
很多年后,作者多次寻找“成了我的一部分”的那排老屋而不得,当最终发现它时,那排屋子却“一分为二,成为我的两部分”。其原因是什么?文章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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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社会化是历史知识由生产者向社会大众传播,并为社会大众所选择与接受,从而作用于社会的过程。它在史学与社会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使历史研究得以走出象牙塔,与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建立起联系,既可以充分发挥史学的社会功能,也可以为史学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
史学社会化需要娱乐化吗?这是很多人都会产生的疑问,也道出了人们对学术娱乐化倾向的担心。确实,近年学术娱乐化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以央视“百家讲坛”栏目为平台,易中天、于丹等一批学术明星,在整个社会掀起了一阵阵热潮。对这股热潮,有人歌颂,说它为历史文化的普及发挥了专业人士无法企及的巨大作用;有人批判,说它的媚俗降低了历史文化的品格,将历史文化低俗化了,损害了学术的神圣与尊严。走学术娱乐化道路,已成为一种新的文化现象。2004年,美国学者尼尔·波兹曼的《娱乐至死》一书在中国出版,他认为,后现代社会是一个娱乐化的时代,文化的严谨性、思想性和深刻性正让位于娱乐和简单快感。
毫无疑问,史学的社会化需要娱乐化,但必须以科学性为前提,娱乐化只是一种传播策略。就一般民众的历史文化水平和接受特点而言,娱乐化是他们最喜欢、最容易接受的传播方式,至于所接受信息的正确与否,根本不是他们所关心的问题。也就是说,他们接受史学社会化的主要目的在于娱乐,虽然这种接受也有学习知识的功能。既然客体有娱乐的需求又有选择的权利,那么史学社会化只有尊重这种需求和权利,采取娱乐化的方式,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但是,如果主体一味迎合客体的需求,就会丧失主体的地位,变成了媚俗,难以达成史学社会化教育和启迪大众的基本目标。但是,要真正达到双赢,史学社会化主体需要具备很高的素质,能够很好地把握娱乐化与科学性的尺度。一个现实的证据,就是最为学者们所批判的宫廷秘史、历史传奇类题材常常是节目收视率最高的,而专业水准较高的节目,如“叶嘉莹讲诗词”、“周汝昌评四大名著”等反而少有观众叫好。这说明,主体要在娱乐化与科学性之间寻找平衡、把握尺度是何等困难。
史学的娱乐化是有限度的,不是所有的学术问题都可以通过娱乐化方式进行传播。万卫在谈到“百家讲坛”的选题时就曾谈到,合适的选题往往是既结合主讲人的专业方向,又符合电视传播的特点。有些话题不是不能讲,而主要是离观众太远,大众完全不了解。还有些题目是不好讲的,比如《易经》,曾被讨论过很多次,但最后,主讲人还是觉得没把握。这种情况说明,史学社会化的内容需要经过科学的选择,有些史学问题可以通过娱乐化方式进行传播,有些史学问题则只能通过小众的精英学术进行研究,不一定非要走向大众化。关于“史学的娱乐化”的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史学娱乐化使得史学与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建立起联系,为史学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
B.史学的娱乐化是其社会化过程中必经的途径,涉及三方面:生产者、社会大众,社会。 |
C.主体如果一味迎合客体的需求,就会丧失主体的地位,难以达成史学社会化教育和启迪大众的最终目标。 |
D.对史学娱乐化的批判,是对史学科学性的尊重和支持,也是对当前学术娱乐化倾向的担心。 |
关于史学“科学性”与“娱乐化”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史学的社会化需要娱乐化,但必须以科学性为前提,娱乐化只是一种传播策略。 |
B.易中天、于丹等人对史学的娱乐化传播,使得学术娱乐化现象愈演愈烈,远离了史学的科学性。 |
C.史学社会化如果不尊重民众的娱乐化需要,就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 |
D.史学娱乐化是史学社会化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已成为一种新的文化现象。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学术娱乐化中,文化的严谨性、思想性和深刻性正让位于娱乐和简单快感。 |
B.即使史学社会中传播主体有很高的素质,现在仍无法把握其中娱乐化与科学性的平衡。 |
C.史学娱乐化是有限度的,观众不了解的话题不适合以娱乐方式传播。 |
D.史学娱乐化要符合三个条件——主讲人的专业方向、电视传播特点,话题观众须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