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宋诗选注》序(节选)
钱钟书
据说古希腊的亚历山大大帝在东宫的时候,每听到他父王在外国打胜仗的消息,就要发愁,生怕全世界都给他老子征服了,自己这样一位英雄将来没有用武之地。紧跟着伟大的诗歌创作时代而起来的诗人准有类似的感想。当然,诗歌的世界是无边无际的,不过,前人占领的疆域愈广,继承者要开拓版图,就要配备更大的人力物力,出征得愈加辽远,否则他至多是个守成之主,不能算光大前业之君。所以,前代诗歌的造诣不但是传给后人的产业,而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向后人挑衅,挑他们来比赛,试试他们能不能后来居上、打破记录,或者异曲同工、别开生面。假如后人没出息,接受不了这种挑衅,那末这笔遗产很容易贻祸子孙,养成贪吃懒做的膏粱纨绔。有唐诗作榜样是宋人的大幸,也是宋人的大不幸。看了这个好榜样,宋代诗人就学了乖,会在技巧和语言方面精益求精;同时,有了这个好榜样,他们也偷起懒来,放纵了摹仿和依赖的惰性。瞧不起宋诗的明人说它学唐诗而不像唐诗,这句话并不错,只是他们不懂这一点不像之处恰恰就是宋诗的创造性和价值所在。明人学唐诗是学得来惟肖而不惟妙,像唐诗而又不是唐诗,缺乏个性,没有新意,因此博得“瞎盛唐诗”、“赝古”、“优孟衣冠”等等绰号。宋人能够把唐人修筑的道路延长了,疏凿的河流加深了,可是不曾冒险开荒,没有去发现新天地。用宋代文学批评的术语来说,凭借了唐诗,宋代作者在诗歌的“小结裹”方面有了很多发明和成功的尝试,譬如某一个意思写得比唐人透彻,某一个字眼或句法从唐人那里来而比他们工稳,然而在“大判断”或者是艺术的整个方向上没有什么特著的转变,风格和意境虽不寄生在杜甫、韩愈、白居易或贾岛、姚合等人身上,总多多少少落在他们的势力圈里。
鄙薄宋诗的明代作者对这点推陈出新都皱眉摇头,恰像做算学,他们不但不许另排公式,而且对前人除不尽的数目,也不肯在小数点后多除几位。我们不妨借三个人的话来表明这种差别,“反古曰复,不滞曰变。若惟复不变,则陷于相似之格,其状如驽骥同厩,非造父不能辨……复忌太过……变若造微,不忌太过……若乏天机,强效复古,反令思扰神沮”——这是唐人的话,认为“通变”比“复古”来得重要而且比较稳当。“不求与古人合而不能不合,不求与古人异而不能不异”——这是宋人的话,已经让古人作了主去,然而还努力要“合”中求“异”。“规矩者方圆之自也,即欲舍之,乌乎舍?……乃其为之也,鲜不中方圆也:何也?有必同者也”,“曹、刘、阮、陆、李、杜能用之而不能异,能异之而不能不同”——这是鄙薄宋诗的明人的话,只知道拘守成规,跟古人相“同”,而不注重立“异”标新了。
诗歌创作里把“流”错认为“源”,这个危险倾向在宋以前早有迹象,但是在宋诗里才大规模的发展,具备了明确的理论,变为普通的空气压力,以至于罩盖着后来的元、明、清诗。我们只要看六朝钟嵘的批评:“殆同书抄,”看唐代皎然的要求:“虽欲经史,而离书生”,看清代袁枚的嘲笑:“天涯有客太冷痴,误把抄书当作诗”,就明白宋诗里那种习气有多么古老的来头和多么久长的后裔。  (有删改)
请简要说明第一段中画线句子的含义。
在继承唐朝诗歌遗产的问题上:宋人和明人的文学主张各是什么?宋诗创作的优缺点各是什么?
根据第三段,用平实的语言概括作者认为宋诗在文学史上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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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一段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达尔文的兰花
1862年,在《物种起源》发表3年后,达尔文出版了一部研究兰花的著作。达尔文研究兰花的目的,是要证实自然选择是生物进化的动力,为《物种起源》提供补充材料。
野生兰花有两万多种,花的外形、大小、颜色、香味千奇百怪,但是目的只有一个:用花香吸引昆虫(或蜂鸟)来采蜜,花粉沾到了它们的身上,就能帮助兰花传粉。因此兰花的繁衍离不开这些授粉者,不管它有着什么样希奇的外形、构造,也都是为了适应授粉者。授粉者为了能采到花蜜,也要适应兰花。在自然选择的作用下,兰花和授粉者会一起进化。只有自然选择才能解释兰花构造的由来,这是达尔文研究兰花一书的主旨。
但是有一种原产马达加斯加的彗星兰却让达尔文感到了为难。这种彗星兰拉丁文学名的意思是“一尺半”,其名称源自它那“令人惊骇”(达尔文语)的花的外形:它有又长又细的花距,从花的开口到底部是一条长达28.6厘米的细管,只有底帮3.8厘米处才有花蜜。“什么样的昆虫能够吸到它的花蜜?”达尔文大胆地猜测:“在马达加斯加必定生活着一种蛾,它们的喙能够伸到25厘米长!”
1873年,著名博物学家赫曼·缪勒在《自然》杂志上报告说他的哥哥曾经在巴西抓到过喙长达25厘米的天蛾,说明达尔文的猜测并不那么荒唐。1903年,这种蛾终于在马达加斯加被找到了——一种长着25厘米长的喙、像小鸟一般大小(展翅13一15厘米)的大型天蛾。它被命名为“猜测”。这时候距离达尔文做出猜测已过了41年。
达尔文之所以敢于做出这个令人惊骇的猜测,是因为他深知自然选择的威力。兰花的花距应该略长于授粉者的喙,这样授粉者在尽量伸长喙去吸花距底部的花蜜时,身体挤压到花冠,花粉才会沾到授粉者的身上。因此,在这样的情形下,兰花的花距越长,就会迫使授粉者沾到更多的花粉,就越轻易留下更多的后代。反过来,授粉者的喙越长,就越轻易吸到花蜜,有更充足的营养,也就越轻易留下更多的后代。如此这般长期互相竞赛的结果,使兰花的花距变得越来越长,天蛾的喙也变得越来越长。
在南非,生活着十几种“长鼻”的蛾类,它们也长着细长的喙,长度可以与“猜测”天蛾相媲美,但到目前为止,在当地人们还没有发现花距细长的花。在马达加斯加还有一种与“一尺半”彗星兰同属的兰花,它的花距还要长,长达40厘米。1991年,美国昆虫学家基因·克里茨基(Gene Kritsky)学达尔文又做出猜测:在马达加斯加还存在着一种未知的大型蛾类,其喙长达38厘米!
这个猜测还未被证实。这种兰花在野外已经绝迹了,靠人工栽培存活了下来。它的传粉者是否也已灭绝?我们只能希望,它能靠吸取其他花的蜜而生存下去。也许用不着再等41年,又会有一种奇异的天蛾令人惊骇。
下列关于彗星兰进化成目前这种外形的原因,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为了使得昆虫(或蜂鸟)能够采到花蜜,彗星兰的花距才进化成细长的希奇外形。
B.为了使授粉者吸花距底部的花蜜时能沾到更多花粉,彗星兰的花距变得越来越长。
C.彗星兰的花距越长,就越能够留下更多的后代,后代彗星兰的花距也就越来越长。
D.彗星兰的花距变得越来越长,是它和天蛾的喙长期互相竞赛、自然选择的结果。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达尔文认为只有自然选择才能解释兰花构造的由来,他对于兰花的研究,很好地补充了《物种起源》材料的缺陷。
B.1873年,闻名博物学家赫曼·缪勒在巴西抓到过喙长达25厘米的天蛾,证实了达尔文的猜测是有科学依据的。
C.喙长的天蛾,轻易吸到花蜜,营养更充足,轻易留下更多后代,于是在自然选择的作用下,天蛾的喙变成现在这样长。
D.马达加斯加的彗星兰的花距长达28.6厘米,让达尔文惊骇;现实中没有能够吸到它的花蜜的昆虫,又让他为难。

依据原文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假如马达加斯加那种喙长38厘米的未知大型蛾类能够依靠吸取其它花的花蜜而生存下来,那么,41年之内,人类就能找到它。
B.在自然选择的作用下,兰花和授粉者会一起变化,因而彗星兰的花距和天蛾的喙将会不停地竞争,不断地增长下去。
C.生活在南非的十几种“长鼻”的蛾类,它们细长的喙可以与“猜测”天蛾相媲美,在那里应该有花距细长的花。
D.马达加斯加那种花距长达40厘米的兰花与“一尺半”彗星兰同属,它是由花距长28.6厘米的“一尺半”的彗星兰进化来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杜维明:中国文化的课堂有多大
陈祖芬 
美国学生从小接受个人主义教育,强调人的独立。如今他们有兴趣聆听杜维明不那样思考问题,说人是一个个同心圆。中国传统士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道路,就这样设定。在中国文化背景下,人不是孤立的,是一个个互为影响的同心圆。
杜维明运送的中国儒家文化,吸引了许多最有独立思想、最不受束缚的哈佛学生!偌大一个哈佛,杜维明讲的中国文化的课堂最大。
几百双蓝眼睛的追光跟着杜维明移动,身子是不动的。几百个人就是几百座雕像。直到听他说“可以提问了”,台下那几百人的群雕才好像经仙人指点,全都活了过来。
前边的金发女生举起手,她披的外衣滑落下来,瘦削的身材穿着一件黑色背心。她高高举起裸露的洁白手臂,好像要把手伸进东方文化的神秘云雾里。
杜维明的助教拿来麦克风走到举手学生前,我感觉那助教拿的是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的接力棒。课结束时,全场掌声哗哗,好像中国鞭炮,在西方世界震响。
一次,他在教堂演讲儒学和基督教的对话问题。台下的牧师问身边的人:杜维明有没有加入教会?杜先生要给我们布道,效果一定好极了。英文世界里,传道士意味着代表上帝布道,意味着使命感。很多西方学者也称赞杜维明是儒学的传道士。
杜维明在大讲堂里上课,常有些女学生占前排座位,超越儒家伦理地观察这位儒学权威的形貌衣着。她们会说出杜维明有怎样的几条领带,在什么场合系哪一条领带。她们很惋惜地觉得老师太不顾及自己了。老师的裤子上有一个小洞。当然,这个洞只有这些非儒家的女学生能看到。杜维明自己是不知道的。
我想,这个洞就是著名一洞了。
一次杜维明先生主持召开国际学术会议,资金一时没到。杜维明和他的助手只好拿出信用卡先支付会议费用。助手用自己的卡取出3万美元。再用杜维明给她的卡取,卡上没钱了。
在杜维明的生活中,一定有不少的“洞”。他五年没在家过圣诞节了。因为圣诞长假,是他最可以飞行演讲的时间。唯去年圣诞他在哈佛病了。要不,圣诞他又要一路演讲过去——台湾、香港、新加坡、北京。
在哈佛,在英语世界,杜维明首创用汉语作为讨论语言——哈佛儒学研讨会。我想,这决不仅仅是为了中国,而是为了人类——在21世纪的世界,中国文化对人类可能有的贡献。
杜维明的儒学研究,总和社会变迁、世界进步有关。中国文化和现代性碰撞激发的活力,使他注意传统资源和现代化的相关性,使他的儒学研究总具有开辟创新的能力,而他对中国文化精神血脉的坚守与弘扬,又使他多了几分传统士大夫的精神。
传统的中国知识分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后来,这种士大夫精神失传,学子回到书斋。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杜维明要来大陆从事儒学活动了。那时大陆刚刚开放,一些大学对他要讲儒学还不大敢应承。
他说:有些事情你不做没有人做。如今儒学和西方各种学术思潮的对话越来越活跃了。如果有好事者把杜维明乘坐飞机的航线一道道记录下来,大体可看出儒学在今日世界上传布发展的轨迹。
杜维明的学问是动态的学问,是知行合一的学问。他的儒学能面对当代世界,与各种思潮建立沟通,接受现代性新模式的挑战,激活了许多黑眼睛蓝眼睛黄头发白头发。
一天晚上七点钟,来到杜维明家里探讨儒学问题。和一屋子饱学之士在一起,我第一次觉得,中文比英文难懂。
他们在讨论什么呢?学术和学术生命的活性——中华民族的再生——两岸三地的互动——东西方价值取向重叠的可能性越来越大——错过十年,我们就变成西方文明的消费国——儒家伦理和在世界范围的普世价值——中国经济的强大和中国文化在世界上可能发出的声音——儒学重在身体力行的——知识群体的独立和尊严——中学西学的微妙混合——儒家的带有宗教性的情怀——公众知识分子的角色——美国国会请杜维明讲《论语》——世界给你发言的机会,你发什么言?
我想起哈佛校徽上的拉丁文:真理。
这场壁炉前的讨论一直到午夜。我想起杜维明的话:“哈佛已经成为在英语世界中经常用普通话谈论‘国学’(中国学问)的道场。”壁炉里的火,杜维明加了又加。思想的火,生生不息。一个夜晚对一个世纪来讲,自然短暂;在杜维明家壁炉前发出的声音,有如世纪般地深沉。
1928年以来,杜维明是哈佛东亚系第一个华人系主任。不久前,北京大学成立高等人文研究院,院长杜维明。2010年1月4日《文汇报》报道,美国留学中国的人数10年増长6倍,2008年世界各国到中国留学的人数达20万……
下列对传记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语言平实生动,文字富有表现力,通过记叙杜维明在世界各地传播中国儒家文化的典型事迹,真实具体的再现了传主的光辉形象,塑造了杜维明中国文化传播者的形象,读来令人振奋。
B.“偌大一个哈佛,杜维明讲的中国文化的课堂最大”,这说明杜维明运送的中国儒家文化,吸引了许多最有独立思想、最不受束缚的哈佛学生!
C.中国儒学文化,杜维明传播初期在大陆遭到冷遇;而在倡导独立自由的西方世界,却很快得到传播,产生广泛影响。很重要的原因是东西方文化背景不同,人们对事物的认知也不同。
D.杜维明在大讲堂里上课,常有些女学生占前排座位,超越儒家伦理地观察这位儒学权威的形貌衣着。这一方面表明了杜维明具有极强的人格魅力,另一方面也写出这些学生学习不够专注。

E.本文运用了比喻、拟人、对比、夸张、对偶等修辞手法,运用细节描写的手法,具体形象的表现了杜维明的卓越精神。
杜维明生活中的“洞”具体指什么?可以看出他怎样的精神?
请赏析理解下面的句子。
①几百个人就是几百座雕像。直到听他说“可以提问了”,台下那几百人的群雕才好像经仙人指点,全都活了过来。
②一个夜晚对一个世纪来讲,自然短暂;在杜维明家壁炉前发出的声音,有如世纪般地深沉。
有人说杜维明是儒学的传道士,有人说他是传统的士大夫,有人说他是现代公众知识分子。你怎么看?就你感受最深的一点谈谈自己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珠宝
莫泊桑
朗丹先生在副科长家里的一次晚会上,遇到了这个年轻姑娘,从此就堕入了情网。
她的父亲是外省的一个收税官,已经死了好几年。后来她跟着母亲来到了巴黎。她们家虽穷,可是为人正派,稳重而且和蔼。这个年轻姑娘仿佛是规矩女人的完美无缺的典型,她的纯朴美里有一种天使般的贞洁的魅力。 凡是认识她的人都再三夸奖说:“娶她的人肯定会幸福。再也找不到比她更好的了。”
朗丹先生那时在内政部里当主任科员,每年的薪水是三千五百法郎。他向她求婚,娶了她做妻子。
跟她在一起,他的幸福简直是难以用笔墨形容。她勤俭持家,精打细算,因而他们的日子好像过得很阔绰。她对丈夫无比的关心、体贴、温存。而且她本人的诱惑力又是那么大,虽然他们相遇已经有六年了,可是他比开头那些日子还要爱她。
他责备她的,只有两个嗜好:爱看戏,爱假珠宝。
她的朋友们(她认识几个小官吏的妻子)经常能够替她搞到包厢,请她去看当时风行的戏。她不管她丈夫愿意不愿意,总是拖着他一块去;不过一天工作下来,这种消遣反而增加他的疲劳。因此,他恳求她别再拖他同去。她开始不肯答应,直到最后才为了讨好他,勉强让了步。他对她说不出的感激。
然而,这种爱看戏的嗜好,很快地引起了她爱打扮的需要。她渐渐地养成了一种习惯,爱在耳朵上戴两粒冒充钻石的大莱茵石。她还戴假珍珠的项链、赛金的镯子。
她的丈夫有点不满意这种对假货的爱好,每次劝他,她总是露出温柔的笑容,“有什么办法呢?我爱好这个。我当然更喜欢有真的珠宝!”
到了晚上,只有他们俩待在炉火旁边,她就开始热情地细细观看那些假珠宝,好像其中有一种无穷的、秘密的乐趣似的。 她一边用手指转动着珍珠项链,或者让宝石的切面放出夺目的光彩,一边不停地说:“你倒是瞧瞧呀,做得多么好。简直跟真的一样。”
一个冬天的夜里,她从歌剧院回来,冻得全身直打哆嗦,第二天不停地咳嗽,一个星期以后就害肺炎死了。
朗丹差一点也跟她进了坟墓。他是那么失望,不到一个月的工夫头发都变白了。他从早哭到晚,难以忍受的痛苦撕碎了他的心灵。
但是生活对他来说越来越困难了。他的薪水在他妻子的手里,足够家里的一切开支,现在剩下他一个人,反而不够用了。他奇怪她哪儿来的那么大的本领,居然能够让他天天喝上等的酒,吃精美的食物。
终于有一天早上,离着月底还有整整一个星期,手上却连一个子儿也没有了。于是他打主意变卖东西。他立刻想到了他妻子的那些“便宜货”。他在她留下的那一堆假货中找来找去,他决定卖掉她好像特别喜欢的那串大项链,因为虽是假货,可是做工考究,想来还可以值个七八法郎。
他把它放在衣袋里,打算找一家可靠的珠宝店。 他终于看到一家,走了进去。“先生,”他对商人说,“我想请您估估这件东西。”
老板见了这件首饰,就立刻叫了起来:“哎呀!我可认识这串项链,它是从我们这儿卖出去的。”
朗丹先生感到很惊慌,问:“值多少钱?”
“先生,我是两万五千法郎售出的。我准备出一万八千法郎收回来,不过按照法律规定,您得先把这件东西弄到手的经过告诉我。”
朗丹先生惊奇得两腿发软,坐了下来。他说:“不过……不过,您再好好看看,先生,我一直以为它是……假的呢。”
首饰商人又问:“您愿意告诉我,您姓什么吗,先生?”
“当然愿意。我姓朗丹,住在殉道者街十六号。”
商人打开帐簿,查了查,说:“这串项链的确是在一八七六年七月二十日送到朗丹太太的住址,殉道者街十六号去的。”
他从首饰店出来,穿过大街,继续朝前走,走着走着发现走错了路,又转过身来往回走,走到了杜依勒里宫,过了塞纳河,一看又走错了,于是又回到香榭丽舍大街,脑子里乱得没有一点儿主意。他想好好地考虑考虑,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的妻子没有力量买一件这样贵重的东西,——当然没有。那么,这是别人送的一件礼物了!礼物!谁送的?为什么送呢?
他停下来,呆呆地立在大街中间。可怕的疑窦掠过他的脑海。莫非她?这么说,其余的珠宝也都是礼物了!他觉得地上摇晃,觉得面前的一棵树倒下来;他伸出双臂,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
他顺利地从珠宝商那里拿到了一万八千法郎,此后,他的贪欲膨胀起来,卖掉了妻子的所有珠宝,成了有钱人,开始到处炫耀,与妓女鬼混,才半年就又结了婚。
(有删改)
下列对小说的分析概括最正确的两项是:()()

A.郎丹太太的“假项链”竟然是真的,这一情节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因为,小说已在前面做了多处暗示。这一点与作者的另一篇小说《项链》有异曲同工之妙。
B.小说开头用“为人正派”“稳重”“天使般的贞洁”“ 规矩女人的完美无缺的典型”来形容郎丹太太,读完全文,我们分明感到这些词语都充满讽刺意味。
C.小说在倒数第二段写郎丹先生一再走错路,这一情节意在表现他内心的恐慌,而造成他内心恐慌的原因是,他觉得对不起妻子,不该在妻子刚去世不久就变卖她生前所喜爱的项链。
D.郎丹太太对丈夫的不忠,其实是郎丹先生一手造成的,他不该纵容妻子的两个嗜好——爱看戏、爱假珠宝。

E.小说在塑造郎丹先生时,运用了行动描写和语言描写。而对郎丹太太虽着墨不多,但也写得栩栩如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
郎丹太太患肺炎并很快死去,这一情节在小说中具有重要作用,请做简要分析。
请分析郎丹太太的形象。
有人说,郎丹夫妇虽然都未经受住物质的诱惑而走向了堕落,但在情感方面,他们夫妻还是彼此相爱的,也有人认为,他们之间根本没有爱情可言。你认为呢?请说说你的理由。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金融百货公司”过时了吗?
董玉华
“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分分合合,似乎也有一个魔咒在左右着它。最近花旗银行有意“瘦身”,将其困难重重的投行业务和消费者金融业务从全球商业银行运作中剥离出去,再次向人们提出了一个似乎永远都不会有答案的问题,那就是,什么样的银行业务模式是最好的?
金融危机之前,花旗银行一直通过并购构筑一个多元化的业务经营体系。它通过与旅行者集团的合并,由一家以商业信贷为主的专业化金融机构,转变成为一家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等业务为一体的全能型金融集团。但是,投资银行的运作模式与商业银行的运作模式有很大不同。在金融危机中,花旗投行业务的巨额亏损更是严重危及了其商业银行业务的经营和公众的切身利益。因此,花旗银行将其投行和消费者金融业务剥离出去,把证券经纪业务与摩根士丹利公司合并,这在当前金融危机的情况下是一个明智之举。
从历史上看,以德国银行为代表的全能银行模式,一直实行混业经营,而美国银行则经历了混业经营—分业经营—混业经营的历史变迁。
在1929—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之前,美国银行业是实行混业经营的。由于人们普遍将经济大萧条和金融危机归咎于银行的混业经营模式,美国在1933年颁布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严格将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相分离。这种严格的分业经营的模式一直延续到20世纪70年代末,从80年代初开始,又出现混业经营的迹象,到90年代中后期,美国金融业进入了完全意义上的混业经营,特别是《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出台,标志着分业经营模式在法律上已结束。
那么,这次花旗银行的“瘦身”,是否意味着美国银行业又要从混业经营重新回到分业经营的时代?是否意味着像花旗银行这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金融百货公司”已经过时了呢?
应该说,目前还不能作出这样的判断。
一方面,应该看到,混业经营的内在动力和需求没有改变,混业经营仍然是未来银行业发展的趋势所在。可以说,金融危机并不会改变未来银行业的根本发展趋向,只会促使银行更加稳健审慎地经营。
另一方面,这次金融危机的爆发,是由美国次贷危机直接引发的;从次贷危机到金融危机的传导,则是因投资银行过高的财务杠杆效应引发了金融衍生产品链条断裂造成的。金融危机确实暴露出投资银行的内在缺陷,也反映了金融市场存在“市场失灵”问题。但是,这次危机的成因,与上世纪大萧条时期商业银行直接贷款给投资银行有很大的不同,对银行业分业经营的监管要求还不是那么迫切。
尽管如此,这次金融危机也使我们认识到银行开展稳健经营的极端重要性,这关系到一个国家的金融安全,关系到一国实体经济的发展,也关系到银行的持续健康发展。混业经营、综合化经营、多元化业务格局并没有变,但银行过分追求“金融百货公司”、“金融超级市场”的模式,客观上容易造成主业不突出、比较优势不明显的经营局面。一家银行应该构筑核心业务突出、适当发展多元化的稳健审慎的经营战略,这样才能在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
(选自2009年1月22日《人民日报》)
下列对“金融百货公司”的说明,不准确的一项是()

A.金融百货公司属于银行建构中混业经营的模式,是银行业中一种多元化的业务经营体系,与这种经营模式相对的是分业经营。
B.金融百货公司可以是一家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等业务为一体的全能型金融集团,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C.金融百货公司是未来银行业发展的趋势所在,由美国次贷危机直接引发的金融危机并没有改变目前银行业混业经营、综合化经营、多元化业务的格局。
D.金融百货公司属于商业银行的运作模式,它与投资银行的运作模式有很大不同,投行业务的巨额亏损会严重危及商业银行业务的经营。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花旗银行是一个多元化的业务经营体系,目前它已成为一家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等业务为一体的全能型金融集团。
B.1929—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以后,美国银行业长期实行分业经营的模式,这与当时美国人对引起经济大萧条和金融危机的原因的认识有很大关系。
C.目前的金融危机的成因与1929—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的成因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对银行业分业经营的监管还不是十分迫切。
D.银行开展稳健经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金融安全,关系到一国实体经济的发展,也关系到银行的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花旗银行将其投行和消费者金融业务剥离出去,把证券经纪业务与摩根士丹利公司合并,这意味着美国银行业将要回到分业经营的时代。
B.从历史上看,德国银行的发展比较稳定,一直实行混业经营,没有像美国银行那样经历了混业经营——分业经营——混业经营的历史变迁。
C.《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和《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都以法律的形式严格限制着美国银行的经营模式,这不利于美国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D.金融危机的爆发,主要是因为投资银行财务杠杆效应过高,因此,有效地控制投资银行过高的财务杠杆效应,就不会爆发金融危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信任
甘晓成
将军战功赫赫,战后成了国家高级领导人。大乱初定,国内治安状况依然十分严峻,将军决定为自己增加几个可靠的卫士。
将军的贴身卫士当然必须百里挑一,副官汉克负责初选,他整理好具体资料后,再由将军亲自圈定。这一天,在汉克送来的名单里,将军圈点了一个叫斯曼的下士。斯曼射击、格斗等各项科目都是全优,父亲是中学教师,母亲是纺织工人,看起来没问题。
斯曼身高一米八,身体非常强壮,长相也极为英俊。将军看了非常满意,拍了拍斯曼结实的肩膀:“小伙子,好好在我身边干,你会有大好前程的。”斯曼并没有特别激动,自始至终表情一直很平静:“将军,谢谢你的提拔。”看着斯曼不同寻常的平静,汉克突然有一种不祥的感觉,他隐隐觉得这个斯曼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
事实证明,斯曼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卫士。好几次,斯曼不费一枪一弹,就凭他那双铁钳一样的手和精湛的格斗本领,就轻而易举制服了企图对将军不利的暴徒。不知不觉,斯曼成了将军面前的红人,直到有一天……
这一天,汉克一脸紧张地来到将军办公室,说:“将军,那个斯曼,太危险了,不能留着他。”
“什么问题?”将军顿时也紧张起来。
“将军,我无意中找到了斯曼入伍前的原始档案。他十一岁那年父母双亡,现在的父母只是其养父母,他的亲生父亲,是死去的麦克上校!”将军的脑袋里嗡了一声。十二年前,麦克上校是将军最强劲的竞争对手,后来将军抓住机会,以通敌叛国罪下令处决麦克上校全家,只有他不在家的小儿子得以幸免。没想到那孩子如今竟成了自己的贴身卫士!
看将军沉默不语,汉克小声请示:“要不要把斯曼控制起来?”
将军沉思一会,脸上突然露出了笑容,说:“继续留用斯曼。另外,在适当的时候,把斯曼的身世和我用他做我卫士的故事,透露给报社。”
不久,全国各大报纸都刊登了将军与仇人儿子的故事。一时间,将军的宽阔胸怀赢得了全国人民的赞叹。
将军和斯曼长谈了一次,斯曼的表情依然非常平静。他说父亲的确是想叛变投敌,将军处决他没有错。将军为斯曼的父亲大发感慨:“其实我与你父亲是很好的朋友,可军法无情,我也是没办法。”将军甚至掉了几滴眼泪,站在一旁的汉克,看着落泪的将军,突然感觉到一种阴冷的恐惧。
将军重用仇人儿子的事情,在喧嚣了一阵后又平静下来。
这天,将军应邀到一所大学演讲。斯曼着一身军装,腰佩手枪,不离将军左右。演讲进行到高潮时,斯曼突然发现,一个戴墨镜的男人形迹十分可疑!斯曼感觉情况不妙,把手按在了枪套上。突然,墨镜男人掏出了手枪。斯曼出枪更快,挡在将军面前,同时抢先向对方开火。斯曼的枪没有响,刺客的子弹却应声而至,射进了斯曼的胸膛。刺客的子弹有毒,斯曼当场殒命。
在送别斯曼的葬礼上,将军泪流满面,再一次感动了全国人民。
汉克很疑惑,斯曼的手枪,关键时刻为什么不响呢?汉克反复检查斯曼使用过的手枪,发现,子弹里没有火药!所有的子弹都没有火药!
汉克当即向将军报告,将军轻描淡写地说:“我知道,是我让人做的。”汉克惊讶:“为什么?”“你以为我真的相信斯曼,他毕竟是我仇人的儿子,谁能保证他不会对我不利?实话对你说,自从我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后,他的枪里就再也没有一颗真正的子弹了!”
当晚,将军被杀,他的脑袋被子弹打穿了,眼睛瞪得很大,死前似乎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而汉克自此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留下了一张字条:世界上可怕的不是不被人信任,而是有人假装信任你!
(《小小说精选》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开头写将军所在国的国内治安形势十分严峻,为下文写斯曼做将军的卫士埋下了伏笔。
B.汉克最初看到斯曼时就产生了一种不祥的感觉,他早已意识到斯曼很可能就是将军仇人的儿子。
C.汉克看着落泪的将军“突然感觉到一种阴冷的恐惧”,这是因为将军的言行给他一种阴险的感觉,让他觉得将军虚伪、造作。
D.文章结尾虽然没有交代将军为谁所杀,但却暗示读者:将军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没想到自己最信任的副官汉克竟会杀害自己。

E.这篇小说采用了双线结构,以将军设计除掉斯曼为明线,以斯曼复仇为暗线。
(2)请围绕汉克概括小说的故事情节。
答:
(3)请分析小说中将军的形象。
答:
(4)关于小说结尾段最后一句,有人认为是多余的,应该删除;也有人认为是点晴之笔,应该保留。你的看法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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