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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的境界(节选)    朱光潜
无论是欣赏还是创造,都必须见到一种诗的境界。“见”字最紧要。凡所见皆成境界,但不全是诗的境界。一种境界是否能成为诗的境界,全靠“见”的作用如何,见是产生诗的境界的重要条件。
诗的“见”为“直觉”,有“见”即有“觉”,觉可为“直觉”,亦可为“知觉”。直觉必须是对于个别事物的知,知觉必须是对于诸事物中关系的知,亦称“名理的知”。例如看见一株梅花,你觉得“这是梅花”,“它是冬天开花的木本植物”,“它的花是香的,可以摘来插瓶或送人”等等,你所觉到的是梅花与其他事物的关系,这就是它的“意义”。意义都从关系见出,了解意义的知就是“名理的知”。但所觉对象除开它的意义之外,尚有它本身形象,在凝神注视梅花时,你可以把全副精神专注在它本身形象,如像注视一幅梅花画似的,无暇思索它的意义或是它与其他事物的关系。这时你仍有所觉,就是梅花本身形象在你心中的“意象”。这种“觉”就是“直觉”。
诗的境界是用“直觉”见出来的,它是“直觉的知”的内容而不是“名理的知”的内容。比如说读崔颢《长干行》,你必须在一顷刻中把它所写的情境看成一幅新鲜的图画,或是一幕生动的戏剧,让它笼罩住你的全部意识,使你聚精会神地观赏它,玩味它,以至于把它以外的一切事物都暂时忘去。在这一顷刻中你不能同时起“它是一首唐人五绝”、“它用平声韵”、“横塘是某处地名”之类的联想。这些联想一发生,你就从诗的境界迁到名理世界和实际世界了,这并非否认思考和联想对于诗的重要。作诗和读诗,都必用思考,都必起联想,甚至于思考愈周密,诗的境界愈深刻;联想愈丰富,诗的境界愈完美。但是在用思考引起联想时,你的心思在旁驰博骛,决不能同时直觉到完整的诗的境界。思想与联想只是酝酿工作,直觉的知常进为名理的知,名理的知亦可酿成直觉的知,但决不能同时进行,因为心本无二用,而直觉的特色尤在凝神注视。读一首诗和作一首诗都常须经过艰苦思索,思索之后,一旦豁然贯通,全诗的境界于是像灵光一现似的突现在眼前,使人心旷神怡,忘怀一切。这种现象通常被人称为“灵感”,诗的境界的突现都起于灵感。
一种境界如果不能在直觉中成为独立自足的意象,那就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形象,就还不成为诗的境界。一首诗如果不能令人当作独立自足的意象来看,那还有芜杂凑塞或空虚的毛病,就不能算是好诗。诗的境界是理想境界,是从时间与空间中执着一微点加以永恒化与普遍化,它可以在无数心灵中继续复现而不落于陈腐,因为它能够在每个欣赏者当时当境的特殊性格与情趣中吸取新鲜生命。真正的诗的境界是无限的,是永远新鲜的。
(摘编自朱光潜《诗的境界》)
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见”无论是在诗歌欣赏中还是在诗歌创造中都很重要,有“见”才有“觉”,“觉”可以是“直觉”,也可以是“知觉”。
B.凡所见皆成境界,这种境界能否成为诗的境界,全靠见的作用如何,见是产生诗的境界的重要条件。
C.对于个别事物的知是“直觉”,对于诸事物中关系的知是“知觉”,因此,“知觉”比“直觉”更重要也更有意义。
D.看到一株梅花,觉得是梅花,是冬天开花的木本植物,可插瓶或送人,这就觉出了梅花与其他事物的关系,这种“觉”是知觉。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读崔颢《长干行》,马上把诗中情境看成一幅新鲜的图画或是一出生动的戏剧,暂时忘去其他事物,这就用“知觉”见出了诗的境界。
B.欣赏诗歌,同时还思索诗歌的意义以及诗歌与其他事物的关系,这就从诗的境界迁到名理世界和实际世界了。
C.一首诗如果不能令人当作独立自足的意象来看,那还有芜杂凑塞或空虚的毛病,就不能算诗。
D.经过艰苦思索后豁然贯通,灵光一现似的,心旷神怡,忘怀一切,这就是灵感,灵感造就了诗歌的境界。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直觉的知可以进为名理的知,名理的知也可以转化成直觉的知,因此,要想感觉出完整的诗的境界,需要二者同时进行。
B.每首诗都自成一种境界,而好的诗歌一定要有独立自足的意象,不能有芜杂凑塞或空虚的毛病。
C.不同的人读同一首诗,所“见”出的境界不会完全相同,这是因为每个欣赏者当时当境的性格与情趣是有差别的。
D.诗的境界是从时间与空间中执着一微点加以永恒化与普遍化,在无数心灵中继续复现,因此,它超越了时空而永远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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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玉之石:韩石山
——访著名作家、文学批评家韩石山先生
桑眉
记者:读您的自传《既贱且辱此一生》颇多感慨,你们那代人经历太曲折,对生命的脉搏也把握、体会得深刻些,这一方面是否也为您的创作提供了不竭的”矿源”?
韩石山(后文简称韩):更多的是给了我一种坚忍不拔的志气。写小说时还有点用处,做学问就没什么关系了。五年大学,只读了半年书,怎么都不能说是好事。
记者:您1972年就开始发表作品,首先是以写小说为读者熟知。曾有人说您的小说能打八九分,但却没特别突出的……这话在理吗?你自己怎么看?
韩:这话是评论家阎纲先生说的,时间在1980年。他的看法是对的。那时候兴解放思想,突破禁区。我“出身”不好,多年受熬煎,写作的主要目的,主要是改变自身的处境,绝不会有“突破禁区”的胆量。只能在艺术上多下些功夫,自然也就难以达到“十分”的地步。
记者:在读者感觉中,批评家是凌厉、严肃、公正的,是对文学有引导作用的,您是以文学批评“闻名”却不喜欢“批评家”这个头衔,反倒喜欢人物传记,为什么?
韩:我确实不喜欢人家叫我“批评家”。因为这是我用力最少的一个门类,可说是“见义勇为”吧。再就是,我觉得,一个文化人,不能光当批评家。那就等于,一天到晚吃饱了没事干,专门找别人的茬儿。或是一个人不去上班,天天在马路上等着“见义勇为”。批评家最好是兼职,有自己的主业,且在主业上有成就,这样你说的话,才能说到点子上,人家才会服气。
记者:在部分人印象中工历史的大多“迂腐”,但你却显得开明。您传记的主角都是“时代先锋”——《徐志摩传》《李健吾传》《少不读鲁迅,老不读胡适》……我个人认为,喜欢徐志摩或研究徐志摩的人,必是良善、浪漫,具有诗人气质的。您似乎也喜欢诗歌?
韩:这话说得好,我爱听。虽说没有学好历史,但我是个有“历史癖”的人,爱读历史书,爱穷究历史上的事。我写《李健吾传》《徐志摩传》,还有最近出版的《张颔传——一位睿智的学者》,都是当作史书写的。先做年谱,再写传文。《徐志摩年谱》写了五六十万字,传文不过三十几万。工历史的大多迂腐,是有这个说法,但好的历史学家,却难说迂腐,你看唐德刚先生的史学著作,比如《袁氏当国》,写得多活泛。我喜欢旧体诗,新诗嘛,只喜欢徐志摩等少数人的。
记者:打石成玉。生活的磨砺其实也是一个拣选的过程,您们那代人,挺过来的皆为攻玉之石,既不卑不亢亦不愤世嫉俗,反倒乐观率性!比如您,作文章活泼、幽默、率性,写字如行云流水……看到您和外孙皮皮的生活照特别温馨,您的真性情由此也可见一斑……这些应该都是您受到广大读者喜欢的重要原因之一吧?对读者有什么寄语么?
韩:现在退休了,还挂着一个山西省作协副主席的空名,过去当过县委副书记(挂职),当过刊物主编,但我觉得,到了这个年纪,我的最高职务和最高职称,不是别的,而是这个“姥爷”,也可以写成“老爷”。这些日子,女儿有事,每天下午都是我去接孩子放学,一边走一边与外孙说说笑笑,那感觉之美,可说此生少有。寄语嘛,我要说,年轻时一定要审时度势,努力上进,做好自己能做好的事情,不去做自己做不好的事情。
(选自《上层》2010年第6期,有删改)
文章主标题中的关键词“攻玉之石”有何作用?试简要分析。
统观这篇访谈,采访者所提的问题可以归纳为哪几个方面?
纵观全文,从韩石山的言谈中,可以看出哪些因素有助于作家创作出优秀作品,请简要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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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里远的一场情奔
张晓风
湖极小,但是它自己并不知道。由于云来雾去,取名梦幻,关于这一点,它自己也一并不知。
云经过,失足坠入,浅浅的水位已足够溢为盈盈眼波。阳光经过,失足坠入,暖暖的火种也刚好点燃顾盼的神采。月色经过,山风经过,唯候鸟经过徘徊伫足之余竟留下三千公里外的孢囊,这是后话,此处且按下不表。
有人说日据时代旧名鸭池的就是它,有人说不然。有当地居民说小时候在此看到满池野鸭。有人说今天虽不见水鸟,但仍拾到鸟羽,可见千年来追逐阳光的候鸟仍然深深眷爱这条南巡的旧时路,有人在附近的其他池子里发现五十只雁鸭,劫余重逢,真是惊喜莫名。这被相思林和坡草密密护持钟爱的一池清凉,却也是使许多学者和专家惊讶困惑而不甚了然的小小谜团。我喜欢在众说纷纭之际在小湖守着自己那份置身事外的闲定。
湖上遍生针兰,一一直立,池面也因而好看得有如翠绫制成的针插。但湖中的惊人情节却在水韭,水韭是水生蕨类,整场回肠荡气的生生死死全在湖面下悄然无息地进行。
有学者认为它来自东北,由于做了候鸟免费的搭乘客,一路旅行三千公里,托生到这遥远的他乡。想它不费一文,不功一趾,却乘上丰美充实的冬羽,在属于鸟类的旅游季出发,一路上穿虹贯日,又哪知冥冥中注定落在此山此湖,成为水韭世界里立足点最南的一族。如果说流浪,谁也没本事把流浪故事编制得如此潇洒华丽。如果说情奔,谁也没有机会远走得如此彻底。但这善于流浪和冲激的生命却也同样善于扎根收敛。植物根系的教授钻井四公尺,湖底的淤泥里仍有水韭的遗迹。湖底显然另有一层属于水韭的“古代文明”,推算起来,这一族的迁移也有若干万年了。水韭被写成了硕士论文,然后又被写成了博士论文——然而却没有人知道,在哪一年秋天,在哪一只泛彩的羽翼中夹带了那偷渡的情奔少年,从此落地繁殖,迁都立国。
使我像遭人念了“定身符咒”一般站在高坡上俯视这小湖而不能移足的是什么呢?整个故事在哪一点上使我噤默不能作声呢?这水韭如此曲折柔细像市场一根不必花钱买的小葱,却仍像某些生命一样,亦有其极柔弱极美丽而极不堪探索碰触的心情。如此大浪荡和大守成,岂不也是每个艺术家梦寐以求的境界?以芥子之微远行三千里,在方寸之地托身十万年,这里面有什么我说不清却能感知的神秘。
水韭且又有“旱眠”,旱季里池水一枯见底,但在晒干的老株下,沼泽微润,孢子便在其中蓄势待发,雨季一至,立刻伸头舒臂,为自己取得“翠绿权”。
诗人或者可以用优雅的缓调吟哦出“山中一夜雨,树抄万重泉”的句子,但实质的生命却有其奔莽剧烈近乎痛楚的动作。一夜山雨后,小小的湖泊承受满溢的祝福。行人经过,只见湖面轻烟绾梦,却哪里知道成千上万的生命正在作至精至猛的生死之搏。只有一个雨季可供演出,只有一个雨季可恣疯狂,在死亡尚未降临之际,在一切尚未来不及之前,满池水韭怒生如沸水初扬——然而我们不知道,我们人类所见的一向只是澄明安静浑无一事的湖面。这世界被造得太奢华太繁复,我们在惊奇自己的一生都力不从心之余,谁又真有精力去探悉别种生命的生死存亡呢?谁能相信小小湖底竟也是生命神迹显灵显圣的道场呢?
梭罗一度拥有瓦尔登湖,宋儒依傍了鹅湖,而我想要这鲜澄的梦幻湖,可以吗?我打算派出一部分的自己屯守在此,守住湖上的寒烟,守住寒烟下水韭的生生世世,且守住那烟织雾纺之余被一起混纺在湖景里的自己。
(选自《张晓风散文集》)综观全文,本文标题“三千里远的一场情奔”的含义是什么?
文章开头作者用三段笔墨描写梦幻湖,请简要分析有什么作用。
对于梦幻湖,“我”的态度发生了什么变化?你认为造成态度变化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文章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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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艺术与宗教
①北京天坛象征天,颜色是蓝的,形状是圆的,人到了天坛祭天时,人感到天的至高无上,人在天坛下,只能翘首仰望,天显得高不可攀。祭天的仪式只能由皇帝主持,只有皇帝才能与天发生关系,老百姓根本没有资格祭天。这是中国儒教的政教合一的一种表现。宗教利用艺术让人们接受宗教神学观点,通过图像说明宗教的真理。艺术作品以物质作为媒介、手段,表达宗教最高的理想。宗教用的媒介有声音、色调、线条、建筑材料、语言等,各种媒介表达人们的观念、祈求,也就是表达宗教所提倡的“意向”。
②以音乐为例,各种宗教音乐不一样,基督教颂神诗与佛教的佛曲不一样,但它们也有共同之处,都是表达对信仰对象赞叹、仰慕的感情,都表达一种要求得到外来强大力量拯救苦难的心情。宗教建筑的色调、线条也如此。大的宗教建筑,天幕的颜色都较庄重,摒弃华丽的颜色。寺庙建筑也是尽量的高大宏伟,使瞻仰者站在建筑物前感到自己的渺小。从这不难看出,宗教与美学之间的关系,即宗教利用形象表达宗教的抽象的世界观或意识形态,用有形来表达无形,以种种方式,通过视觉、听觉施以宗教建筑、音乐的刺激,引起敬慕之感。对神的崇拜,也就是对自己的缩小,一方面夸大崇拜对象,一方面缩小自己。不管什么宗教都要使人感到在神面前自己是微不足道的。不管什么宗教都要证明人对自己的命运无能为力,只有神的权力是无限的,是永恒的。这些可以用哲学、文学来表示,也可用艺术表示。
③在许多社会未知数面前,宗教在社会上还起作用。比如宗教画的圣母像,表现圣洁、慈祥。因为在到处充满争斗、竞争的社会里,人与人的关系残酷而紧张,宗教宣传它那里有真正的同情和怜悯。塑造佛像面貌多表现为慈祥,用来反衬人世间的冷酷,给苦难者以精神上的满足。这是俘虏信徒的一种手法。从高大的佛塑像的头部挂一条垂直线到地面,可以发现佛像并不是垂直的,而是全身微向前倾斜。这并不是塑造者技术上的失误,恰恰表示塑造者的匠心,它可以使朝拜者产生佛像与朝拜者亲近的印象。这是以艺术形象表示宗教意图。从这可以看出,宗教艺术的作用不能仅仅看作美的形象。研究宗教,要时刻想到它的社会性,忘掉这一点就会忘掉宗教之所以为宗教这一主要性质。
④宗教音乐,一般不激烈、不刺激,节奏缓和,无很高的高音,也无很低的低音。这种音乐可以收到较好的宗教效果。信徒们从闹嚷嚷的世俗生活中,一下子进入了一个清静、安谧、肃穆的境界,暂时摆脱了紧张、喧闹,享受一下缓和松散的气氛,使内心得到调整。
⑤在中国,封建社会要维持它的存在,维持阶级的统治,必须有一整套上层建筑,从各个领域共同维护纲常名教,忠君忠国、孝顺父母,儒教、佛教、道教都一样,通过文学、艺术、音乐为一个共同的封建社会服务。
(选自《天人之际》有删改)
下列选项中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选对一项给2分,选对两项给5分,多选不给分)

A.作者认为,祭天的仪式只能由皇帝主持,因为只有皇帝才能与天发生关系,老百姓没有资格祭天。
B.借助于艺术,宗教可以表达、宣传其真理、神学观点和最高理想。
C.宗教提倡的“意向”正是人们利用各种媒介所表达的观念和祈求。
D.宗教通过具体的形象刺激人们的感官,表达抽象的世界观或意识形态。

E.宗教艺术既有美的形象,亦有社会作用,而后者是主要的方面。
根据文意,下列推断不合理的一项是()

A.为了使瞻仰者感到自己的渺小,宗教建筑都会建得高大宏伟,摒弃华丽的颜色。
B.不管是哪一种宗教音乐都会有相同的地方,即表达对神的崇拜,对人自身的缩小。
C.无论用哲学、文学还是艺术的形式,宗教都要证明只有神的权力才是永恒无限的。
D.宗教音乐通常节奏缓和,音调适中,让信徒在聆听时摆脱世俗的喧嚣,获得心灵的宁静。

第三段中有这样一句话:“这是以艺术形象表示宗教意图。”请说说以哪些艺术形象表示什么宗教意图。
四川乐山大佛是唐代摩崖造像中的艺术精品之一,是世界上最大的石刻弥勒佛坐像。大佛依山凿成,头与山齐,双手抚膝,神情肃穆,临江危坐。大佛通高71 米,头宽10米,脚背宽9米,脚面可围坐百人以上。依据文意,分析乐山大佛如何体现宗教与艺术(或美学)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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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版的周庄
王剑冰
①你可以说不算太美,你是以自然朴实动人的。粗布的灰色上衣,白色的裙裾,缀以些许红色白色的小花及绿色的柳枝。清凌的流水柔成你的肌肤,双桥的钥匙恰到好处地挂在腰间,最紧要的还在于眼睛的窗子,仲春时节半开半闭,掩不住招人的妩媚。仍是明代的晨阳吧,斜斜地照在你的肩头,将你半晦半明地写意出来。
②我真的不知道,你在那里等我,等我好久好久。我今天才来,我来晚了,以致使你这样沧桑。而你依然很美,周身透着迷人的韵致。真的,你还是那样纯秀、古典。只是不再含羞,大方地看着每一位来人。周庄,我呼唤着你的名字,呼唤好久了,却不知你在这里。周庄,我叫着你的名字,你比我想象的还要动人。我真想揽你入怀。只是扑向你的人太多太多,你有些猝不及防,你本来已习惯的清静与孤寂被打破了。我看得出来,你已经有些厌倦与无奈。周庄,我来晚了。
③有人说,周庄是以苏州的毁灭为代价的,眼前即刻闪现出古苏州的模样。是的,苏州脱掉了罗衫长褂,苏州现代得多了。尽管手里还拿着丝绣的团扇,却已远不是躲在深闺的旧模样。这样,周庄这位江南的古典秀女便名播四海了。然而,霓虹闪烁的舞厅和酒楼正在周庄四周崛起,周庄的操守能持久吗?
④参加“富贵茶庄”奠基仪式。颇负盛名的富贵企业和颇负盛名的周庄联姻。而周庄的代表人物沈万三也名富,真是巧合。代表富贵茶庄讲话的,是一位长发飘逸的女郎,周庄的首席则是位短发女子,又是巧合。富贵、茶、周庄、女子,几个字词在春雨中格外亮丽。回头望去,白蚬湖正闪着粼粼波光。
⑤想起了台湾作家三毛,三毛爱浪游,三毛的足迹遍布全世界,三毛的长发沾的什么风都有。三毛一来到周庄就哭了,三毛搂着周庄像搂着久别的祖母。三毛心里其实很孤独。三毛没日没夜地跟周庄唠叨,吃着周庄做的小吃。三毛说,我还会来的,我一定会来的。三毛是哭着离去的,三毛离去时最后亲了亲黄黄的油菜花,那是周庄递给她的黄手帕。周庄的遗憾在于没让三毛久久留下,三毛一离开周庄便陷入了更大的孤独,终于把自己交给了一双袜子。三毛临死时还念叨了一声周庄,周庄知道,周庄总这么说。
⑥入夜,乘一只小船,让桨轻轻划拨。时间刚过九点,周庄就早早睡了,是从没有电的明清时代就养成的习惯?没有喧闹的声音,没有电视的声音,没有狗吠的声音。
⑦周庄睡在水上。水便是周庄的床。床很柔软,有时轻微地晃荡两下,那是周庄变换了一下姿势。周庄睡得很沉实。一只只船儿,是周庄摆放的鞋子。鞋子多半旧了,沾满了岁月的征尘。我为周庄守夜,守夜的还有桥头一株粲然的樱花。这花原本不是周庄的,如同我。我知道,打着鼾息的周庄,民族味儿很浓。
⑧忽就闻到了一股股沁心润肺的芳香,幽幽长长的经过斜风细雨的过滤,纯净而湿润。这是油菜花。早上来时,一片一片的黄花浓浓地包裹了古老的周庄。远远望去,色彩的反差那般强烈。现在这种香气正氤氲着周庄的梦境,那梦必也是有颜色的。
⑨坐在桥上,我就这么定定地看着周庄,从一块石板、一株小树、一只灯笼,到一幢老屋、一道流水。这么看着的时候,就慢慢沉入进去,感到时间的走动。感到水巷深处,哪家屋门开启,走出一位苍髯老者或纤秀女子。那是沈万三还是迷楼的阿金姑娘?周庄的夜,太容易让人生出幻觉。
文中前两段用“你”称呼周庄,这样写有什么表达效果?
文章说:“周庄是以苏州的毁灭为代价的。”结合第三段,谈淡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本文开头说周庄“不算太美”,后文又说周庄“依然很美”,是不是自相矛盾?你怎样理解?
下列对本文的分析和概括,恰当的两项是(  )(  )

A.标题《绝版的周庄》,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周庄的古典美得天独厚,不可复制;二是指像苏州这些从前的水乡古镇已变得现代,周庄已经是国内仅存的水乡古镇。
B.第六段中,作者生动形象地写出入夜在周庄乘小船的情景,用了拟人、排比、夸张等手法,写出了周庄与现代都市之夜截然不同的平和与安宁。
C.作者看到周庄四周正在崛起的舞厅和酒楼,不禁发出疑问:“周庄的操守能持久吗?”表现出对周庄能否抵抗得住现代化诱惑的深沉的担忧。
D.作者反复强调“我来晚了”,既有相见恨晚之意,表达自己对周庄的仰慕之情;也为自己没有早来周庄看到她最原始纯静之美,现在她的美已经变味而惋惜。

E.本文语言生动,想象丰富,自如地运用多种修辞手法,既充分描写出周庄淡雅的自然之美,又深刻表达出周庄纯秀的人文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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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并快乐说辣椒
对无辣不欢一族来说,吃辣椒意味着在酣畅淋漓中享受完美结合的痛与快乐。在美国及墨西哥,一些节日庆典中经常举办被喻为“狂欢节火刑表演”的吃辣椒比赛,观众看了都会有火烧火燎的感觉,。
一般认为,降血压、助消化、抗菌甚至镇痛等作用是人们喜爱辣椒的原因。但美国著名“辣感”研究专家罗津博士认为,单凭“辣椒有益人类”是无法解释人们酷爱辣椒食品这一现象的。吃辣椒的各种好处与人们爱吃辣椒之间没有必然联系,爱吃的理由很筒单——为了寻求痛苦。这种“享受消极活动”的复杂心理,体现了人类自我意识的高度发达。罗津通过吃辣椒实验来支持其“良性自虐”说。他让辣味从微辣、中辣到特辣等逐渐增加,直到参试者无法忍受为止。实验后对所有参试者的问卷调查表明,参试者最喜欢的恰恰是他们能承受的最高辣度的辣椒。这真是“心如刀绞却感觉良好”。
辣度的测试标准为斯科威尔辣度指标(SHU)。柿子椒的辣度指标为O单位,墨西哥辣椒的辣度从5000至50000不等,黄色哈瓦那辣椒的辣度为10万至35万之间,最辣的印度断魂椒为100万单位,可导致剧痛的纯辣椒素的辣度则高得惊人,达1600万单位。其实,辣椒产生辣味的机理很简单。一项研究表明,辣椒素是辣椒自我保护的利器,可以抵御真菌侵染辣椒种子。同一种野生辣椒植株,如果种在真菌易于生长的环境中,就会产生很多辣椒素,而种在不易受真菌威胁的干旱地区,产生的辣椒素就较少。
严格地说,辣椒的刺激性并不能算是一种味觉,而只是一种灼热感,辣椒素刺激平日用于感受热刺激的痛觉感受器,就如同有人在你舌头上放了一把火。然而,人类很快就喜欢上这种“舌头被灼烧”的感觉。有证据表明,早在6000年前,从巴哈马群岛到安第斯山脉,人们就已开始食用“驯化的辣椒”。之后,辣椒从美洲传播到了欧洲、亚洲和非洲;到16世纪中叶,辣椒已经在印度和中国广为人知了。
目前,人类从吃辣椒的痛苦中荻得快感的具体机理尚无人能确认,但罗津认为,吃辣椒的快感属于一种刺激兴奋感,与过山车给人带来的快乐极为相似。他说,“人类,且只有人类,才会去享受一些‘本来就消极’的活动。此外,再也找不出喜欢辣椒的动物了”。 耶鲁大学心理学家布鲁姆也认为,“哲学家经常定义人类的基本特征——语言、理性和文化等等。在我看来,只需要一点就足够了:人类是唯一酷爱塔巴斯科辣沙司(一种极辣的辣椒酱)的动物。”同时,他也强调,人类对辣椒的喜爱纯属“意外事件”。
喜爱辣椒既没什么深层的含义,也没多少进化价值,喜爱就是喜爱。但是,从吃辣椒这种也许本身并不愉悦的活动中寻找快感,必须建立在复杂奇异的自我意识的基础上,因此,到目前为止,只有人类能坦然享受这种快感。
下列关于“痛并快乐”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吃辣椒比赛被视为狂欢节目,参赛者如受火刑却又有酣畅淋漓的快乐。
B.辣椒有降血压、助消化、抗菌、镇痛等作用,可以给人们带来快乐。
C.吃辣椒是一种“良性自虐”行为,看似“心如刀绞”实则“感觉良好”。
D.辣椒素作用于我们的痛觉器官,但它能给我们带来一种刺激兴奋感。

下列对原文意思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介绍了吃辣椒是为寻求痛苦、人们喜辣无“理”而“妙”、吃辣椒体现复杂的自我意识等观点。
B.人类“享受消极活动”的复杂心理,体现了人类自我意识的高度发达,这就是吃辣椒的深层意义。
C.辣椒素是辣椒用来抵御真菌侵染进行自我保护的利器,辣椒素的多少与环境中真菌的多少成正比。
D.人类能够从吃辣椒的痛苦中获得快感,罗津和布鲁姆都以此作为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基本特征。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辣度指标高达1600万单位的辣椒,人们吃了后可以享受到极度的快乐。
B.四川人喜欢吃辣椒,属“无辣不欢一族”,这与盆地自古盛产辣椒有关。
C.人与动物的区别将不再是能否制造和使用工具,可定义为能否吃辣椒。
D.人类复杂奇异的自我意识,可以使人从本身并不愉悦的活动中寻找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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