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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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看不见的竞争力
①台湾中部的东海大学,校园里到处都是花,每年四月花开,满眼缭乱。教室的窗户开着,学生们根本不听我讲课。我想,要讲“美是什幺”,我所有的语言加起来也比不上一桑花。于是我做了一个冼定:“你们既然没办法专心听课,我们就去外面。”
②坐在花树底下,我发现每一个学生都魂不守舍,我分明感觉到他们看到了美,把心分到美那里去了。我问:为什么你们觉得花美?有的说形态蔓,有的说色彩美,有的说花有香味……
③我心一动,赫然发现:花是一种竞争力。
④植物学家告诉我,花的菱是在_L-亿年的竞争中形成的,不美的都被淘汰了。花开放的目的性非常明确,它用漂亮的颜色、独特的香气来招蜂引蝶,传播花粉。我们经常赞叹花美花香,却忽略了它们背后其实隐藏着生存的艰难。
⑤我最深的感触来自梅花。有一年冬天,非常冷,天上飘着雪,我却嗅到了梅香。我和朋友就到处找,找了好久,最后在远远的后山上,看到几株很老的梅树。花开得并不多,香气怎幺会传得那幺远呢?朋友说,因为冬天少有昆虫,所以梅花要努力使香味传到最远,否则很难完成花粉的传播。这一刻,我才理解了王冕画《南枝春早图》的用意。当蒙古人入主中原、汉人大受压抑的时候,一束灿烂开放的梅花是他内心情绪的最好表达,虽然冰雪里开花非常困难,但一定要开花。
⑥我又想起小时候去隔壁村子里看昙花开放。大概夜里八九点开始,花苞绽开一点点,然后它就徐徐地开开,到十一二点就完全打开了,花蕊含烟送香,可是很快它就开始谢了。那四五个小时里所有人都在赞美,叹息,最后还有一点感伤。昙花只一现,却努力活出了生命的极限,它已经完成了自己。花是种子的延续,又是种子的起点,它是这个循环当中最灿烂的部分。在那么短的时间里我们仿佛看到人生的完美与不美,看到自己的生命——诞生,含苞,盛开,枯萎,凋谢。这让我想到李商隐的“莺啼如有泪,为湿最高花”这句诗,原来,生命有一天真的需要用眼泪去滋润的。
⑦每年四五月的时候,新竹、苗栗一带漫山遍野的油桐花开放,白色花瓣掉了一地。我好几次带学生走过那条路,所有人都会绕开落花不肯踩,因为花掉下来也是很干净、很漂亮的。巴厘岛的人还会将落花捡起来,夹在耳朵上,串成花串挂在胸前,或编成花篮送给朋友。巴厘岛人捡花这个动作里面一定有惋惜、有爱、有体会到的美,这个动作也反映出人类对生命“不忍”的态度,而能够把生命变成一种比较崇高状态的,大概就是那一朵令人不忍踩踏的花吧。那朵花可能是任何一个在街上出现的人,你不去折损他践踏他,就是对生命的尊重。记得《清明上河图》中有这样一个细节:一个做大官的人进城,前面有开道车,后面有随护,城门口有一群叫花子,其中一个没有腿,做官的人回头正看着他。一个大官能够跟乞丐对视,真了不起!
⑧我觉得古人是比我们更知道花的存在意义的。我曾在美索不达米亚看到八千年前的一个雕刻:一个女孩子从地上捡起一朵落花闻。如果秋季走过北京,如果地上有一朵落花,一个北京的女孩子,也会把它捡起来闻吧。这是一个美的动作,它不是今天才发生的;这个无声的动作,体现出美的竞争力。我想,这个竞争力虽然看不见,可是我相信它会使一个人、一个族群始终以关为生命最高的追求。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开篇描写学生们被教室外繁花吸引、无心听讲的情形,作者欲扬先抑以突显花强大的竞争力。
B.第⑤段中的“内心情绪”,是指在艰苦环境里顽强生存的精神品格,面对异族入侵坚韧不屈的民族气节。
C.第⑥段中写昙花“徐徐地开开开”,三个“开”字连用,生动地展现了昙花努力、持续开放的生命姿态。
D.作者回忆美索不达米亚女孩拾花而嗅、北京女孩捡落花来闻的情景,体悟到人类对美的追求具有普遍性。

E.作者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将对美的独到理解和对生命的深刻感悟娓娓道来,给人以自然亲切之感。
作者为什么说“花是一种竞争力”?请根据文章内容加以概括。
作者感慨:“一个大官能够跟乞丐对视,真了不起!”请根据文意说说“真了不起”的含义。
请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生活或阅读积累,谈谈你对文章结尾处画线句中“始终以美为生命最高的追求”的感悟。(2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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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草
刘翠婵
①这个时节,草是村庄最新鲜的主人,它惬意地盛开,有点乍乍乎乎。各种各样的草竞相开放,比花儿还要热烈。有的草小得只有米粒大,挤挤挨挨偎在一起,一个春天长下来,还是那么小,看着人心生疼。有的草大大咧咧地长,一个晚上不见,就会蹿出老高。后院一堵不大的矮墙上,就有十几种草在这里聚会。
②村子是离不开草的,人和牲畜都离不开。如果没有稻草,就长不出稻谷,没有稻谷,一年的希望又在哪里?如果没有各种各样的草,牛吃什么羊吃什么猪又吃什么?鸡鸭鹅不怎么吃草,但有草的地方,就有它们肥沃的粮食,各色虫子、蚯蚓随时恭候着它们的到来。
③稻草香甜。稻谷在草叶上扬花、抽穗,凝结一年的希望,从嫩绿到金黄,村人忧心忡忡地牵挂着。当金黄来临,村庄就丰硕,香喷喷的气息萦绕在村头村尾,像村口溪流哗哗的碎语,止也止不住。稻草在我心里是一种有温度的草,它恰到好处地温暖了我童年的许多个冬天。那时夏天收割完,每家每户都会在稻草堆里挑出一些长得好的草杆,晒干后扎成草垫,待到冬天铺在席子下,就暖和了。
④盛开的草,漫山遍野站着,站成村庄一季一季的依靠。很多不知名的草,长在村庄之上,墙头、瓦顶、乱石堆,无处不在且长势良好。长在屋顶上的草带着一身的侠气,春归时醉享天涯春风,夏日里骄阳烈焰缠身,挺到秋来又要饱尝风霜雨雪,冬临就化作檐角的一撮泥土。这样的草,孤独地长在高处的瓦上,是藏在村庄深处的魂魄。死了一拨,瓦就黑上一层,村庄就在它们一次次死去活来中渐渐老去。
⑤一些废弃的墙头上,每年都有不同的草在长。生在废墟上,便是野草了。伫立风中,它们的命运并不会随村庄的命运起伏。除了神,只有野草可以在废墟上歌唱。
⑥有了盛开的草,村子就像有了一件压箱子的衣料,大太阳底下一抖,就会抖出许多难言的气息。
⑦草的一生是一个四季轮回,村人的一生是六七十年或七八十年。村庄的一生又是多长?我以为,所有的村庄都应该是长生不老的。可是我看着它渐渐不在了,最初是人声在这里低落下去,接着是牲畜开始稀疏,最后是草爬满了老屋的许多角落。在屋里盛开的草,丧失了平原上的芬芳,因为此时的它已是荒草。
⑧村子里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在沉睡中死去,这对他来说是一种最得体最幸福的死法,不用劳烦子女们奔波,不用拖着疲弱之躯苦等油尽灯枯。村庄又少了一个人,村上的草又多了一棵或一丛。老人们总说自己的命和草一样贱,到头来只有草可以做最后的陪伴,在灵魂没入土地的时候,一生的凄苦都化作了来年坟上青葱的草叶。
⑨草是有来生的,无论死得多么难看,春风一点染,它就又是芳草了。村庄和村庄上的人们没有来生,一旦离去,永不回头。
(选自《福建文学》2011年第1期,有删节)
文章第①段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描绘了怎样的情景?
在作者笔下,稻草具有怎样的特点?请概括说明。
文章第⑤段写生长在废弃墙头上的野草有什么用意?请简要分析。
本文蕴含着丰富的情感,请结合全文简要探究。

文本材料概括分析
苏轼批评吴道子的画,曾经说过:“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这两句话也许可以现成的应用在他自己身上,概括他在诗歌里的理论和实践。前面一句算得“豪放”的定义,用苏轼所能了解的话来说,就是“从心所欲,不逾矩”;用近代术语来说,就是:自由是以规律性的认识为基础,在艺术规律的容许之下,创造力有充分的自由活动。这正是苏轼所一再声明的,作文该像“行云流水”或“泉源涌地”那样的自在活泼,可是同时候很谨严的“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可不止”。
他在风格上的大特色是比喻的丰富、新鲜和贴切,而且在他的诗里还看得到宋代讲究散文的人所谓“博喻”或者西洋人所称道的莎士比亚式的比喻,一连串把五花八门的形象来表达一件事物的一个方面或一种状态。这种描写和衬托的方法彷佛是采用了旧小说里讲的“车轮战法”,连一接二的搞得那件事物应接不暇,本相毕现,降伏在诗人的笔下。在中国诗歌里,《诗经》每每有这种写法。唐代算韩愈的诗里这类比喻最多。但是我们试看苏轼的《百步洪》第一首里写水波冲泻的一段:“有如兔走鹰隼落,骏马下注千丈坡,断弦离柱箭脱手,飞电过隙珠翻荷”,四句里七种形象,错综利落,衬得《诗经》和韩愈的例子都呆板滞钝了。
苏轼的主要毛病是在诗里铺排古典成语,所以批评家嫌他“事障”,“如积薪”,“窒、积、芜”,而袒护他的人就赞他对“故实小说”和“街谈巷语”,都能够“入手便用,似神仙点瓦砾为黄金”。他批评过孟浩然的诗“韵高而才短,如造内法酒手而无材料”,这句话恰恰透露出他自己的偏向和弱点。
(节选自《宋诗选注》)
这段材料对苏轼的诗有怎样的评价?
本文是如何看待苏轼诗的“豪放”的?用自己的话概括。
贺铸《青玉案》“试问闲愁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也是博喻的佳例,简要分析这组比喻如何使得“本相毕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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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
苗千
爱因斯坦(A1bert Einstein,1879—1955)这位出生于德国的犹太裔理论物理学家,因为对理论物理学的开创性贡献,早已成为“天才”的代名词和科学界的标志性人物。全世界研究爱因斯坦的专家和书籍多如牛毛,我们不可能通过一篇短文来总结爱因斯坦的天才或他的理论,如果只从科学史的角度去考量这位物理学家,就会发现他在德国甚至是整个欧洲物理学发展过程中的符号意义。
1879年3月14日出生于德国乌尔姆的爱因斯坦,在早期并不像很多传说故事中描述的那样,是一个智力发育迟缓且有语言障碍的小男孩,他很早就表现出了超强的领悟能力以及对自然界的好奇心。据他自己讲述,他第一次对自然界感到好奇,来自他爸爸送给他的一个小罗盘,那个始终坚定指向一个方向的罗盘指针使他第一次认识到了自然界的神奇。
15岁时爱因斯坦追随做生意失败的父母到意大利求学,后又转学瑞士,在学风开放的阿劳中学补习一年后考取了苏黎世理工学院,接受数学和物理学教育。随后,这位天才留在了充满着让他喜爱的自由气息的瑞士,却因找不到教职而成了专利局的一名小职员。当学术成就开始被全世界认可后,他开始执教于苏黎世大学,随后离开瑞士,执教于布拉格,后来又回到当时的世界物理学研究中心——德国柏林。
回顾爱因斯坦早年的求学和执教经历,与罗曼•罗兰笔下的人物——音乐家约翰•克里斯多夫倒有颇多相似之处,他们都是在少年时期对德国的沉闷空气感到压抑,之后游历欧洲,吸收各国文化的精髓,但最终在他们的作品中仍旧体现了德国思想和文化的条理性和深刻性。
爱因斯坦在少年时代完全无法忍受德国的应试教育,他因此选择在瑞士接受高中和大学教育。在工作轻松的伯尔尼专利局做小职员的同时,丝毫没有放弃对“同时性”进行不懈的、深刻的思考,最终发展成为狭义相对论,改变了人们对时间的认识。正是在瑞士放松自由的氛围中,他和几位好友成立了“奥林匹亚学院”,一起研读哲学和物理学的经典著作,以马赫、庞加莱和休谟等人的思想为后盾,对牛顿经典物理学发起挑战。
爱因斯坦在得到物理学界的认可之后,回到了德国。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他认识到德国在彼时仍然是世界物理学研究的中心,柏林聚集了世界上最出色的物理学家;另一方面,成熟的爱因斯坦可能对于表面显得僵化、教条的德国式思维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同。他的广义相对论,固然有着天才的迸发,但也有对于自然规律深刻的认识和艰苦卓绝的追求,这正是德国精神的体现。这位终生追求物理学和谐统一的物理学家喜欢莫扎特远胜于贝多芬,他认为贝多芬是在创造音乐,而莫扎特只是从天堂中把音乐“拿来”。他做出这个评论的时候,不会知道后人评价他开创广义相对论同样经历了像贝多芬一样孤独而悲壮的奋斗。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爱因斯坦受到德国纳粹政府的胁迫出走美国,他的再次出走成为德国作为世界物理学研究中心开始凋零和美国科学界崛起的标志。这位一生热爱和平的物理学家作为美国公民度过了他平静的下半生,他的经历,不仅是传奇,俨然成为20世纪人类科学发展的一个缩影。
从全文看,文章第一段中爱因斯坦“在德国甚至是整个欧洲物理学发展过程中的符号意义”具体指什么?
文章先后提到罗曼•罗兰笔下的约翰•克里斯多夫和莫扎特、贝多芬两位音乐家,有什么作用?
就本文来看,爱因斯坦在科学研究领域取得伟大成就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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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鞋 的
筱敏
火车站喘息着吞吐人群,浓烟般的人群从甬道里喷出来,在广场上骤然散开。他便是一星尘末,随着气流的裹挟,被喷吐到城里来了。
他在广场张目一望,就失了方向。广场是令人心慌的大,像黄河出海处的淤滩,失了流速的泥沙一时张皇,也就失了方向。阳光是一种陌生的气味,它不是沁进去烘暖人和庄稼,却是在表皮上白晃晃贴着,镀银一样只管四处制造白晃晃的反光。方砖是这种反光,路面是这种反光,楼墙、街衢、汽车,每一扇门和每一页窗都是这种推拒人的反光。
他梦里的目的地确是这样银光熠熠的,但银光熠熠的城市并不认识他。他没能把自己做颗种子种进那些光里,到底还是途中的流沙,在虚拟的目的地茫然地流徙。
于是,他蹲在路旁看见许多流徙的脚,于是,他成了一个修鞋的。
鞋摊占地一平方米,但这一平方米是城里人的,不是他的。他只是个非法闯入者,非法逗留者,他必须随时提防那些身着制服手提棍棒的管着这儿每一平方米的主人,他必须能在眨眼之间卷起他的摊子消失。在梦境之城里,他是一个必须以不断的逃亡证明自己不存在的非人。
这会儿修鞋的栖在一株路树下面。这树据说叫榕,大叶榕还是菩提榕,他不大认识,然而树荫倒是密密的结实。他的修鞋摊子张开,没有一点儿声响,他半蹲半蜷的坐态,更没有一点儿声响,惟独发出一点儿声响的,是那晨露一样的目光,在浑浊的街市里,以一种清澈的期待盯视着路人。
最好听的是鞋钉敲进鞋跟的声音,还有麻线纳过鞋帮的声音,还有粘合胶的小罐扑地一下撬开盖子的声音,还有卖烤红薯的女子的胶轮车吱吱呀呀来而复去的声音……
土地的气味从他体内散发出来,很浓郁,让他瞌睡,但土地这件事他是不想的,他就是被冲走了的土地。关于土地,如果说他也曾有过,他所能记起的就是荒旱,一颗汗珠子滴下去,溅起来的不是青苗,而是黄扑扑的浮尘。好容易有一场雨,却不是滋养土地的,而是毁坏土地的,他看见一片一片土地被冲走了,剩下一棱棱干枯的不长东西的沟壑,接着又是荒旱,接着又是一片土地被冲走了,最后他也被冲走了。不会再有一道水流反转过来,把他重新带回去。
他的腿屈起成一个作坊台面,在那里侍弄各色鞋子,他宁愿膝头不断地长出来鞋子,他宁愿鞋油的气味盖过去土地的气味。土地对于他永远是个神话。他的卑贱不可以耕耘神话,惟愿能平平安安侍弄那些游走在神话之上的鞋子。
他惟一理解的是这棵他叫不出名字的路树,他想对于这棵路树,他也已经是个面熟的人。他听见人说这种树命贱,贴着墙缝也能长,树身上挂下来的每一条气根都是一条命,触到地面就能长成新树,甚至可以独木成林。于是他时常欣悦地数头顶的气根。那些气根真是多啊!而且每天都有嫩生生的端尖冒出来,垂挂着向地面奔去。但修鞋的还是担心,毕竟这些气根不知道,它们要去往的土地,已经是水泥封严了的,水泥很光滑,一丝缝隙也没有,他不知道那样的地面怎么样挤得下一条命。他这么担心着,那些气根已经悠悠然垂到他的眉棱处了。
有一天,穿制服的人出现了,修鞋的卷起摊子拔腿飞逃。现在他知道他不必逃得太远,钻进一条岔道很多的小巷子大体就躲过去了,他还能找到一处断墙,掩着自己向外张望。他看见穿制服的人今天颜色不大一样,更不一样的是他们手里抄的是特大的剪子,扬手间金属声刮着空气刺骨地响,他们熟练地一路剪过来,把路树垂挂的气根和低斜的枝杈全都剪干净了,路面瞬时宽敞明朗,像灯箱广告里的画。修鞋的明白,无论有多少条命,也无论命有多贱,那些气根是再也扎不到地里去的了。
(节选自《捕蝶者•角落三章》)
第一段中“喘息”和“喷吐”两个词隐含怎样的意味?
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他梦里的目的地确是这样银光熠熠的,但银光熠熠的城市并不认识他。
(2)他宁愿膝头不断地长出来鞋子,他宁愿鞋油的气味盖过去土地的气味。
简要概括修鞋者的遭遇和生存状态。
作品的最后两段关于路树气根的描写,有怎样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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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大
李日升

儿子今天又向我发脾气了。
自从丈夫出车祸住院之后,儿子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以前他总喜欢跟我说说笑笑的,总喜欢跟我一起聊天,是一个让别人羡慕的乖孩子。以前啊以前,唉。我在厨房里煲着汤,边放调料边想着。这时儿子手里拿着一张纸,气愤地站在厨房门口。

我气愤地站在厨房门口,手里拿着的是爸爸在医院的诊断书。“你还想瞒我瞒到什么时候!”我冲着妈妈喊道,“别以为我还小,不懂事,其实你儿子已经长大了!”说完,我马上转身离开,转身的那一刻,脑子里回放着的是小时候被妈妈摸着头说我乖的镜头。我抑制着自己,不再去想以前那些幼稚、懵懂的岁月。等等,我转身的那一刻,妈妈好像是被我吓到了,她停下了手中的活,头转向我,一直在看着我,而且,当我讲到我“已经长大了”的时候,她眼里分明含着泪水。不知道那泪水代表什么,是代表她为我已经长大而感到激动,抑或是,她对我已经失望了呢?不去想,不想再去深究,只知道我的气愤掩盖了一切。不知不觉,我已经回到了卧室,手里还拿着被我揉皱了的诊断书。
脑子里一片空白。我该怎么办,爸爸两只手都残废了。

儿子的举动的确把我吓坏了。我曾经设想过千万种儿子向我证明他长大的情况。比如:他拿着大公司的工作证给我看;他在母亲节或是其他什么节日,为我做一顿饭;或者是他能自己决定报考哪所学校……但我从来没有想过,竟会是他在发火的时候告诉我的。
或许现实就是这么残酷,世界上哪有像童话一样的结局。我偷偷地抹掉眼泪,心里不断安慰自己。但是不知怎的心里又一酸,眼泪又涌了出来。丈夫双手残废,已经失去了劳动能力,家里就我一个人顶着,现在儿子又变得这么不懂事,这日子还怎么过啊。我第一次尝到泪水有多咸。

迷惘了好久,我突然意识到:这样下去是不行的。我坚决地告诉自己,我一定要站起来。我要自立,除此之外没有更好的办法了。这几天,我试着摆脱对妈妈的依赖,自己想办法解决问题。但有了自己的想法,就难免会和妈妈有些矛盾。我并不是故意要跟妈妈斗嘴的,每次斗嘴之后我都会在心中忏悔千万次,自己的心有多痛,我当然知道。但是,我必须变得坚强,我要成为家中的另一根顶梁柱。是我太过迫切了,太迫不及待地要成为一个自立的男子汉,但———我是不是对妈妈有点过分呢?盯着天花板好一段时间,我决定离开卧室,去厨房向妈妈道个歉。

“妈……”儿子喊道。
我听到了,赶紧低下头,抹掉眼泪。然后又赶紧抬起头,对着站在门口的儿子说:“饭我已经弄好了,汤也快煲好了,你把饭菜拿到餐桌上先吃吧。”他听了,起初是迟疑了一会儿,似乎有些什么事情要跟我说,过了好一段时间,他才“嗯”了一声。我突然意识到可能是由于我哭过的原因,说话的时候多少有点抽泣的感觉!我不想被儿子察觉出来。我想在他心中保留一个坚强的妈妈的形象,不要让他因为爸爸不能干活而为生活担忧,让一个孩子承担生活的压力,太残忍了。不知道他有没有发现,我瞥见他坐在餐桌旁不动声色,一脸平静。

妈妈哭过的证据无法否认,她的眼圈分明是红了。我把饭菜端出来放在餐桌上,但我不觉得饿,或者说我早已没了感觉。来不及猜想妈妈是否还在因我而哭,她就已经端着汤走出了厨房。是由于端着汤的缘故吧,她走向餐桌的过程中有点蹒跚,白发在灯光的照射下刺痛着我的心,我悄悄地低下头,几乎不敢正视妈妈,妈妈红红的眼睛灼伤了我的心。她把那碗热汤放在我面前,然后她也坐下来,碗的上方冒着白色的热气。热气中我似乎看到了小时候的我,那时的我也在喝汤,妈妈在我身边,吹着汤,不想让我烫着,当我把汤喝完的时候,妈妈就会笑着夸我乖……我微微地笑了,但是一想到我刚才对妈妈的方式,愧疚感充满了空气,似乎连呼吸都困难。我端起汤,轻轻地吹了吹,汤有点咸,但有种熟悉的香味。妈妈在静静地夹着菜。

“对不起,妈妈。”儿子轻轻地说。
我夹着菜,动作定住了。我看向儿子,他也看着我。他让我想起他的小时候。

“呵,傻孩子。”妈妈温柔地伸手摸了摸我的头。
我看着妈妈,妈妈笑了,不小心瞥见妈妈的泪珠,于是自己强忍着的泪珠终于也一颗接一颗心安理得地掉了下来。
请结合具体情节,简要分析小说主要通过哪两件事来表现儿子“长大”的。
这篇小说的人称使用比较特别,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请就此作简要的分析
这篇小说表达了作者的某种“成长观”。请结合小说内容,并联系现实,对这种“成长观”作简要的分析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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