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五行说”是中国文化中影响最为深远是学说之一,中国人的色彩观与五行思想有着密切的联系,或者说中国汉民族的“无色”审美观就是五行学说的一部分。对“五行”的正式解说载于《尚书·洪范》:“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即水、火、木、金、土五种自然物质,它们被视为产生万事万物本源属性的五种元素,彼此之间存在着相生相克的关系。
色彩与方位相对应,四方加天地构成六色,合并成五色。东方谓之青,南方谓之赤,西方谓之白,北方谓之黑,天谓之玄,地谓之黄。合并后五色为:青、赤、白、黑、黄,即黑白加三原色。“五色观”比西方的“七色观”“三色观”都要早上一千余年的时间。“五行”与“五色”有深层关系,构成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
邹衍将五行与五色、五帝等的配合与王朝的兴衰更替相联系,认为每个朝代均受到一种“德性”支配,每种“德性”又有颜色象征:黄帝的虞代为土德,色尚黄;夏代为木德,色尚青;商代为金德,色尚白;周代为火德,色尚赤;秦代为水德,色尚黑。秦之所以灭周是“水德胜火德”的结果。夏朝崇尚青色,祭祀就用青色的祭牲;商代崇尚白色,祭祀就用白色的祭牲;周代崇尚赤色,祭祀就选用赤色的祭牲。黑、白、赤三色成了夏、商、周三代选择纯毛色祭牲最显著的符号形态。西周时期,已经提出了“正色”和“间色”的色彩概念。色彩用作尊卑的标志,成为“明贵贱,辨等级”的工具。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色彩逐渐分化成为代表一定阶层的象征。孔子“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乐也”,说明五色审美的色彩规范已经上升到“礼”的范畴,可见五色在先秦已经形成其初步含义。
黄色象征着至高无上的皇权,最早源于秦汉时期的五行色彩学说。五行色彩学认为,衍生出大自然的五要素——金、木、水、火、土,分别由五种颜色象征。其中,白色代表金、青色代表木、黑色代表水、红色代表火、而黄色则代表了土。西汉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五行之义》中讲道:土居中央为天之润。土者,天之股肱也。其德茂美不可名以一时之事。金木水火虽各有职,不因土,方不立,……土者,五行之主也。”董仲舒认为,土是五行的根本,没有中央之土,四方就没有意义。黄色也因为土的关系,而成为了中央皇权的代表。所以土的代表色——黄色,自然就成为了至高无上的皇权象征。黄色被视为皇权,在三国时期已现端倪。曹丕用“黄初”做他的年号,孙权把自己的年号称为“黄龙”。
黄色与帝王真正联系在一起还是从唐朝开始,那时黄色成为了皇帝工作服——黄袍的颜色。《礼记·月令》中记载,黄色是祭祀先祖时祭服的颜色,不过唐朝时皇帝为了突出自己的地位,天天穿黄色,便禁止民间百姓穿着黄色衣服。王维给皇帝舞狮子的时候唯独选择了黄狮子,因严重侵犯了皇权而被贬官。
中国历代对红色也都比较重视。刘邦取代秦朝,就说自己是赤帝之子,得火德。所以后来的汉朝为火德,崇拜火鸟凤凰,尊凤凰鸟,尚赤色,汉朝的礼服旌旗等都用赤色。唐朝从武则天开始,对红色尤为重视,她非常重视赐大臣一种红色衣服,或者是红色物品。比如说白居易,当时的官位是刺史,还不到五品,达不到用红色的地位,皇帝赐他叫“赐绯”,赐一个红颜色。平时我们所说的“红人”“大红大紫”便由此而来。
(摘编自王岳川《神秘的中国色》,有删改)下列有关“五行”“五色”及其关系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五行”一词最早见于《尚书·洪范》指水、火、木、金、土五种产生万事万物本源属性的元素,这五种元素之间相生相克,对立统一。 |
B.“五色”是与四方、天地对应的颜色合并而成的青、赤、白、黑、黄五种颜色,即黑白加三原色。“五色观”比西方的“七色观”“三色观”要早。 |
C.“五行”与“五色”有着密切的关系,它们一一对应,白色、青色、黑色、红色分别对应大自然中的金、木、水、火、土五种元素。 |
D.“五行”和“五色”所具有的深层关系,构成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每种颜色都象征一种“德性”, 颜色成为等级尊卑的标志等都是其内容。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邹衍认为每个朝代均受一种“德性”支配,每种“德性”又有一种颜色象征,不同朝代所崇尚的颜色也不同,朝代更替就是五行相克的结果。 |
B.夏、商、周祭祀用纯毛色祭牲,说明当时“正色”已受重视;西周时提出“正色”和“间色”的概念后,色彩成为“明贵贱,辨等级”的工具。 |
C.春秋战国时期,色彩逐渐分化成为一定阶层的象征,孔子“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乐也”,更是将色彩规范上升到了“礼”的范畴。 |
D.中国历代对红色也比较重视,如汉朝崇拜火鸟凤凰,礼服旌旗等用赤色;唐朝皇帝们经常“赐绯”,即赏赐给大臣红色衣服或红色物品。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董仲舒认为土是五行之本,没有中央之土,四方就没有意义。黄色因为是土的代表色,渐渐从五色中脱颖而出,成为最尊贵的颜色。 |
B.曹丕用“黄初”做年号,孙权以“黄龙”为年号,都是因为看中了黄色在五色中的崇高地位,他们实际上已把黄色认作皇权的象征。 |
C.唐朝时,黄色正式成为皇家的专用服色,民间百姓禁穿黄色,甚至娱乐演出也不能使用,王维因选用黄色狮子而侵犯了皇权被贬官。 |
D.土的颜色为黄色,中华民族先祖黄帝崇尚黄色,《礼记》记载祭祀祖先时祭服的颜色为黄色,可见黄色被视为就是皇权的象征并不是偶然。 |
蒲公英情人
[美]欧•亨利
和舒伦堡家庭餐馆达成的协议,是萨拉单枪匹马闯世界以来最大的一次胜利。
这家餐馆紧挨着她租住的老式红砖房子。一天晚上,在餐馆用过晚饭以后,她顺手拿走了放在餐桌上的菜单。菜单上的字迹潦草的几乎无法辨认。第二天,萨拉给舒伦堡看了一张漂亮的打印菜单。菜名在右边排列得整整齐齐。老舒伦堡十分高兴。在萨拉离开之前,他欣然与她签订了协议:她负责餐馆里21张餐桌的菜单打印。早餐、中餐、晚餐各一份,菜单每日更新。作为回报,舒伦堡将把一日三餐送到萨拉的房间里。这个协议,双方都感到非常满意。现在在舒伦堡家庭餐馆用餐的人可以知道他们吃到嘴里的东西到底是何物了。而在这个阴冷的冬日里萨拉也有了食物得以果腹,对她而言这是眼下最要紧的事了。
尽管春天的月份来到了,那还不是春天。春天总是在该来的时候才来。街上一月份的积雪还冻得硬梆梆的。
一天下午,萨拉在房间里冻得直打哆嗦。除了打印餐馆的餐单之外,她无事可做。萨拉从摇椅里站起来,看窗外,已经是春天了。
事情还要从去年夏天说起,在萨拉到乡下去的时候,她坠入了爱河。在阳光农场逗留的两个星期里,她爱上了老富兰克林的儿子沃尔特。他们相偎而坐,他为她编蒲公英花环,他赞美说金黄色的花朵和她深棕色的头发是多么的相称啊。她害羞的把花环留在地上,跑回屋里,一路上不停地摆弄着手里的草帽。他们打算在春天结婚——“就在嗅到春天的第一丝气息时。”沃尔特是这样说的。然后萨拉回到城里,继续敲她的键盘。
一阵敲门声把萨拉从过去的幸福时光拉回到了现实里,一名侍者带来了第二天的菜单清单。萨拉在打字机前坐下。她是一个熟练的打字员,大概只要一个半小时,21张卡片就能准备妥当。萨拉的手指在键盘上灵巧地弹跳着,就像小虫在夏日的浅溪上翩翩起舞。她依次而下,细致地让不同长短的菜名在卡片上各就其位。就在她快要打到水果一栏的时候,萨拉突然冲着菜单哭了起来,眼泪从她充满绝望的心底深处涌了出来,盈满了眼眶。她已经有两个星期没有收到沃尔特的来信了。菜单上的下一道菜是蒲公英,——蒲公英和什么蛋?去它的什么蛋——蒲公英。沃尔特用金灿灿的蒲公英编织花冠,给他钟爱的女王,他未来的妻。
过了一会儿,萨拉强忍住了眼泪。卡片必须得打完。恍恍惚惚中她朝键盘伸出手。她的心思完全不在这上面,她满脑子里想的全是她在乡下的爱人。7点钟的时候,侍者送来了晚饭,顺道取走了菜单。7点半的时候,就到了萨拉读书的时间。她拿出书,把脚搁在箱子上,读了起来。门上响起了铃声,房东太太去开门。萨拉把书扔到一旁,竖起耳朵听着。楼下的大厅传来了一阵嘈杂声,萨拉跳了起来,夺门而出,书落在了地板上。
你一定猜着了吧!当她冲到楼梯口的时候,她爱的小伙子也一步三台阶的冲了上来,一把把她抱在了怀里。
“你为什么不给我写信?哦,为什么?”萨拉哭喊了起来。
“纽约可是个大城市。”沃尔特回答说,“一周前我一来纽约就去你的旧住址找你,发现你早在某个星期四就搬走了。我到处找你,还找了警察。”
“我给你写了信的。”萨拉用力地说道。
“没收到!”
“那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沃尔特笑了,笑得就像春天一样灿烂。
“今天晚上我到隔壁的舒伦堡餐馆吃饭,”他说,”每年的这个时候我都喜欢吃点时令蔬菜。我的眼睛在打印精美的菜单上找我要的东西,当我看到的时候,我跳了起来,弄翻了椅子,我大声的喊来了店主。他告诉我你住这里。”
“为什么?”
“走到哪儿我都能一眼认出你打的首行大写字母'W',它总是比同行的其他字母稍微偏上一点。”
他从口袋里抽出一张菜单,指着那一行。她认出那正是今天下午她打的第一张菜单,靠右手顶端拐角处还留有她的一滴泪痕。但在本来应该是植物名称的地方,对金色花朵的回忆让她的手指敲了错误的键,两个菜名之间有一段注释:“最亲爱的沃尔特加煮鸡蛋。”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恰当的两项是
A.萨拉的恋人沃尔特远在乡下农场,两人约好春天结婚,却意外失去联系,她每天忍受着精神上的痛苦,还得坚持工作,给一家餐厅打印菜单来维持生计。 |
B.本文用诙谐的语言,轻松的笔调,曲折的情节,表现一对恋人的悲欢离合,寄寓了作者对他们深深的同情。 |
C.本文的两位主人公即使在最艰苦的求生环境中,仍能表现出真诚的爱,正是这种爱让他们重逢。 |
D.本文独特之处,主要体现在独具匠心的结尾以及让人读后产生“含泪的微笑”的艺术魅力。 |
E. 欧•亨利小说轻松的文字背后是内心沉重的现实主义格调,本文主旨就在于揭示现实的不合理,表现主人公在残酷的社会中承受的心灵创伤。小说中的萨拉具有美好品质,请找出两点并加以简要分析。
文中划线部分关于早春环境的描写有哪些作用?
这篇小说以“蒲公英情人”为题,也有人以 “菜单上的春天”为题,两个标题各有所长,请选其中一个标题,结合全文进行赏析。
镜子中的难题
①人人都照镜子,对镜子总是使物体左右反转习以为常。然而,为什么镜子使物体左右反转,而不使物体上下反转的问题,自古以来就被称为“镜像难题”。镜像问题不仅涉及到镜子的几何光学性质,还涉及到人在看映在镜子里的像时的心理作用,这是镜像问题成为千古之谜的原因之一。
②当你面对镜子,举起左手,这时映在镜子里的自己举起了右手。这时你猛然发现,镜子让自己左右反转了。从物理学的角度看,镜子形成像的机理是怎样的呢?找一面镜子垂直于地面放置,在镜子前面依次放三个箭头,箭头的指向分别是向上、向右和向前。垂直镜面,从镜子外向镜子里移动箭头,我们将看到,向上和向右的箭头的实像和虚像会重合在一起,箭头与箭头重合,箭尾与箭尾重合。可是,惟独与镜面垂直的向前的箭头,实物和虚像方向反转,箭头和箭头不能重合。这样看来,从光学角度讲,镜子其实是把实际的物体的前后反转了。可是,为什么我们感觉到的却是左右方向的反转呢?原来,通常在面对周围的物体时,我们是以自己身体作为坐标系来判断它们的位置情况。如果看到自己头上的物体,就会判断“那个东西在上面”;如果看到自己左手方向有个物体,则会判断“那个东西在左边”。在照镜子的时候,我们却以镜子中的像作为坐标系,本来是前后反转,却最后强加给了左右方向,于是在人的眼中,镜像和实物出现了左右反转。
③我们照镜子,会感觉到左右发生了反转;但是生活中也有感觉左右不反转的事例,比如说汽车的后视镜。假设你坐在车里,有人骑摩托车试图超越你的车,在后视镜里,当你看到试图从右侧超越自己的摩托车时,真实的情况是,它的确是打算从右边超越过去。在这种情形下,尽管我们看到了映在镜子里的车后的像,但是却不会产生左右反转的感觉。如果将这个搞错了,以为既然是镜像,左右反转,因此判断摩托车是想从左边超越自己,则十有八九会发生交通事故。为什么我们不会产生左右反转的感觉呢?在驾驶员的视野中,不管是镜子内或镜子外,都能看到延伸向前方或后方的道路,两者的方向实际上是相反的。但这个时候,我们会下意识地在镜子内外的世界里使用同一个坐标系, 所以有后视镜的场景中,人对镜中的像不产生左右反转的感觉。
④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当人们用共同的坐标系捕捉镜子内外的世界时,不会产生左右反转的感觉;而如果人们用不同的坐标系分别适用在镜子内外的世界时,我们就会产生反转的感觉。很显然,镜子的神秘有潜在的心理机制的作用。
⑤通过对镜像问题的研究,我们会发现,大脑意识是具有可塑性的,脑内生理上的机制可以根据后天情况加以改变,产生对后天情况的适应。通常,我们毫不怀疑地使用上下、前后、左右的概念生活着。但是,如果情况改变,我们的大脑能够把过去的常识封锁,重新塑造出另一套坐标系。总之,镜子既平凡又神秘,它把我们的大脑引向无边无际的深邃世界,而且,它就是我们身边的一个神秘世界的入口,这是多么地不可思议。
(选自《 百科知识 》2008年第四期,有删改)下列关于“镜像难题”的解释,最准确的一项是( )
A.人们看映在镜子里的物体时,有时会感觉到左右反转,有时却感觉左右不反转。 |
B.人们在照镜子时发觉,镜子会使物体发生左右反转,而不能使物体发生上下反转。 |
C.镜像反转这一镜像难题,不仅与几何光学的性质有关,更与照像人当时的心情有关。 |
D.从镜子成像的机理来看,镜像只是把物体的前后反转了,而不是左右方向的反转。 |
下列对于“镜像难题”形成原因的解说,最准确的一项是( )
A.从光学角度讲,镜子其实是把实际的物体的前后反转了。 |
B.人们在照镜子时,多会以自己的身体作为坐标系来判断位置情况。 |
C.人们在照镜子时,多会以镜子中的像作为坐标系来判断位置情况。 |
D.人们在照镜子时,多会因为所处的环境和位置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感觉。 |
依据原文,下列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镜像难题其实并不玄妙,它只是人们在照镜子的时候不知不觉置换了定向的坐标系。 |
B.用箭头做实验,镜子中的虚像通常与镜子前面的实像能够重合,唯独那些与镜面垂直的箭头不能。 |
C.有过驾驶经验的人,一般情况下不易产生左右反转的错误感觉,尤其是在驾驶过程之中。 |
D.镜像难题之所以让人有神秘之感,是因为其中有潜在的心理机制在起作用。 |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下面问题。
伟人都懒惰
懒惰是七宗罪之一。可是德国富尔达实用研究大学教授彼得·阿克斯在近日出版的《懒惰的快乐》一书中宣称,懒惰能够使人健康、幸福和长寿。法国心理学家马耶尔·科利撰写的名为《懒惰或尽量少工作的艺术》一书前不久问世。书中指出,懒惰是人对工作的一种无意识反抗;对有些人来讲,懒惰只是他们做事的方式;而更多时候,懒惰可能是机体对于过度劳累所作出的一种自我保护。
俄罗斯心理学副博士、心理学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阿列克谢·安德烈耶夫对此评论说,尽管听起来有些匪夷所思,但懒惰不仅有益于健康,而且还有助于事业。人犯懒的时候,其实是在养精蓄锐。
大科学家查尔斯·达尔文就是个超级懒人。上中学时,老师强迫他学习语法,可是他却常常趴在课桌上睡觉;不上体育课却跑出去钓鱼打猎。上了大学则变本加厉,大部分时间都赖在床上。从事科研工作后,他也是闭门不出。就是这样"懒惰"的达尔文,却在后来用多年时间写出著名的《进化论》,在世界史上占有一席之地。
温斯顿·丘吉尔在上中学时,成绩排倒数第一,甚至根本没有去考大学,对体育也漠不关心。他最喜欢的莫过于坐在摇椅上来回晃动消磨时光。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好逸恶劳"的人,最后却成为了著名政治家。
卡尔·马克思早年完全依靠老母亲生活,从没想到过自食其力。从1869年起,朋友恩格斯开始资助他,最终,他的学说彻底改变了世界。
爱因斯坦小时候是老师们公认的四体不勤、资质愚钝的孩子。谁又能想到日后他会成为诺贝尔奖的获得者呢?
另外,牛顿、阿基米德、门捷列夫、毕加索也都是以懒惰著称。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例子证明,天才的发现是从过于勤奋中得来的。
这难道说,要想成为天才,做一个懒人就行了吗?安德烈耶夫说,当然不是,没有天赋一切都免谈。但是善于及时休息对于天才的产生至关重要。因为人的精力耗费得越多,剩下可以用来实现宏伟计划的就会越少。如果长期处于紧张状态,人就会过早衰老并记忆力下降。此外,彼得·阿克斯通过观察发现,早起和繁重的体育锻炼会摧毁健康,因为这是多余的压力,尤其是在50岁之后会更为严重。
懈怠状态不仅正常,而且有益。那些像陀螺一样不停工作的人其实是在破坏生物钟的运转规律。生物钟的规律是,一天之中机体差不多每两小时休息一次。在这段时间内,人的反应会变得迟钝,所以这正是需要放松的时候。如果不顾这些继续工作的话,身体就会负担过重。懈怠是为了让机体正常运转而进行的状态调整。强迫自己劳动很可能以悲剧收场。杰克·伦敦可以算是前车之鉴。他每天高负荷地工作,短时间内写出了众多出色的文章,却在生平第一次休假中突然去世,年仅40岁。这正是因为他耗尽了所有的生命力,仿佛已经灯枯油尽,无力再燃烧下去。因此,珍惜自己的生命,只要不对事业造成损失,想偷懒时就偷懒吧。
美国教授阿诺德·路德维格在对世界文明史上1000多个重量级人物的生平进行分析后得出结论:在具备天生素质的前提下,将天赋转换为特殊的才能需要耗费时间。
从我们日常的生活方式来看,这的确不可思议。但即使是爱因斯坦也承认,适度偷懒真的是增强想像力的妙剂良方,这一点甚至比知识更重要。从全文看,文章所说的“懒惰”的含义有哪些?请分条概述。(6分)
请概括说明为什么“懒惰”能使文中的这些伟人成才。(6分)
答:文中所说的都伟人,那么,对于我们普通人,要想成才,是否也必须“懒惰”?(6分)
答:
回想春天的气味
唐 敏
我常常喜欢看童话书,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看着孩子们的故事,依然是让我最高兴的事情。也许是没有孩子的缘故吧,我的生命中的那个孩子就一直留在我灵魂里没有出去,我觉得不是我喜欢看童话,是留在我灵魂里那个孩子想看。
春节期间,我在家里休息,拿出《小飞人卡尔松》来看。我很喜欢背上有螺旋桨、会飞的小胖子卡尔松,还有那些描写屋顶上夜景的文字。
我从阳台的窗户望出去,看到冬天北京的黄昏——覆盖着白雪的城市,显得很灰色,从地面、屋顶到天空。在一片无法让人愉快的灰色里,一轮太阳黄澄澄地贴在西边的天上,很稀薄的感觉。尽管下了雪,空气还是那么干燥,这与我从小生活的潮湿的南方真是不同啊。到了深夜,再去遥望夜空,在彻骨的寒冷中,月亮光虽明亮,却毫无灵动的水气,三两孤星也呆滞不动地嵌在空中。没有足够的水分,月光不会流淌,星星不会闪烁,美丽也就不会诞生了。
我想,北京这个地方,春天即使回来,也是干巴巴的,树叶也会生长,绿色也会满目,但是不会有水灵灵的活力。北京城里的杨柳树,那些绿色的枝条和细长的叶子,很像是用纸剪出来,很干很脆,不带水分。
回到屋子里读卡尔松,书中的小男主角小弟,在夜晚时分凭窗眺望——
“这是一个明亮、美丽的春季夜晚,窗子敞开着。白色的窗帘随风慢慢飘动,好像在向春季空中闪亮的小星星挥手致意。”
读到这儿,好像春风已经拂面吹过了。
“这是一个明亮、美丽的春季夜晚,窗子敞开着。”明亮的原因是月光融融,气温也暖融融的,因为“窗子敞开着”,说明气温宜人。至于“美丽”么,那是小弟的感觉。
“白色的窗帘随风慢慢飘动”,那是春风在吹拂。
“空中闪亮的小星星”,说明了空气是多么湿润,星星才有可能闪烁起来。
这是春季多么好的画面,藏在一本给孩子看的书里。很多人使劲地赞美春天,用尽华丽的辞藻,却写不出如此真实的春天的美感
就在那一个瞬间,我忽然回想起了小时候记住的春天的气味。那是童年时代,每到春天来了,寒冷消除,夏季还未到来时,在暖融融、湿漉漉的空气里,那种浓烈的春天的气味,让我一下子“回到从前”——南方的城市多雨,春季里总在下雨,过分的潮湿让小孩子们经常长疮,因为他们总是喜欢把脚泡在淤积着雨水的坑里。还有很多很多成长的烦恼,让孩子们忽略了春天。但是春天的气味真是太浓烈了,到黄昏与夜晚交接的时刻,那气味就灌满了大地和我们居住的房子的每个角落。
在温水般的气温中,那气味是潮湿的,带着野蛮的青草的生涩气息,带着各种树木散发的汁液的气味,带着阴暗水沟里闷闷的臭味,池塘里发出腐烂的腥味,这腥味保留在池塘的鱼虾身上,使我很不爱吃它们。还有一种咸咸的气味是从高空中往下倾倒的,当时不明白那是什么味道,成年后才知道,那是大海的气息。
当我闻到春天这种混合的气息时,觉得自己像糖块一样在溶化。厨房里传来做饭的气味,食物正在散发香气,使得空气更加混乱。天色昏暗,看不见纸上写的字了。于是就坐在那里闻春天的气味,晕乎乎地停止了大脑的活动。
接着,感觉到心在动了。那是一阵子被彻底消融的感觉,要过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还在。
于是藏在记忆深处的、儿时的春夜又回到脑海里—— 依稀可辨的是树冠的弧线,分出了天空和大地,带着红晕的黑暗里,穿过门前树木的枝叶,看到不远处亮起了一些昏黄的灯光,这些不够明亮的灯光在池塘里扭动,拉出长长的线条,微风带来炒菜的声音和孩子们的叫喊,他们在为吃饭高兴呢。
回忆在慢慢变形,模糊,那混合的气味也变得不太确定。恰好因为记忆的模糊,使得春天更加美丽,不可形容。请理解第1段中“我觉得不是我喜欢看童话,是留在我灵魂里那个孩子想看”这句话的含义。
答:第3段中,描写了“我从阳台的窗户望出去”看到的情景,作用是什么?
答:作者“回想”的“春天的气味”有哪些特点?请分条概括。
答:童话里的春天和记忆里的春天表现着作者对生活的态度,请结合全文内容对作者的生活态度作出评价。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灯下白头人
袁 鹰
“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
近年常常吟味司空曙这两句诗。它曾被诗评家赞誉为情景交融的典范之作,10个字烘托出飘零的感喟和老境的凄清,看似淡淡写来却经过精雕细刻凝成一幅画面:窗外潇潇秋雨,吹打着黄叶纷纷脱落的枯树,窗内一灯如豆,静坐着一个或一双白发苍苍的老人,咀嚼如烟如梦的年华。
在欣赏者眼中,这里也许蕴含着几分宁静,几分寂寞,也许还有几分温馨。但是从历史风雨中走过来的人,坐在灯下沉思,几十年岁月的步履,如此低迷而沉重。世事沧桑,是非成败,都像江水缓缓流逝;人情冷暖,酸甜苦辣,一次次涌上心头。
多少堪称英才俊彦的师友,多少曾经朝夕过从的故人,一个个远去了。近些年来,每当收到一份讣告,听到一个噩耗,先是惊愕,接着就引起一番感慨,有时竟抑制不住潸然泪下。他们之中许多人是我同辈、同龄人,有的比我年轻,还是满头青丝黑发,满腔壮志豪情,突然竟成为折断了凌空羽翮的雄鹰。
如果他们不曾在一次次风暴中遭逢厄运,戴着一顶顶荆冠,流徙江湖,辗转沟壑,以致弄得心劳神瘁,百病缠身,他们不是完全可以干自己的事业,在书斋里潜心著述,直到从容安详地远行吗?如果没有那应该诅咒的黑色的10年,许多人会抛却钟情的一切,抛却家庭儿女,毅然决然地匆忙离去吗?恶风刚起时,我的师友中,就有儒雅温文、才华横溢的老报人、历史学家邓拓,风华正茂、下笔如神的文艺评论家、杂文家陈笑雨(马铁丁),因横遭诬陷凌辱,轻易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如果没有那10年,许多正直、善良的人绝不会在突如其来的狂风恶浪中无可抗拒地被淹没的。
自然,历史绝不可能有“如果”,所有的“如果”都是不存在的。如果每一个“如果”都是事实,那还成为历史吗?
人都有一种惰性或劣根性,不仅不愿意正视过去,还常常有意无意地做一些粉饰和回避,穿过长长的时空隧道,总爱定格在最美好的一刻,而不敢去看一看那些苦涩的、难堪的、甚至血淋淋的情景。其实,那是回避不了的,粉饰更是徒劳。20年前,巴金老人就在我们前面做出表率,他凭着正义和良知,凭着对祖国和人民的挚爱,冷峻地正视现实,也无情地剖析自己。在150篇《随想录》里,他一次又一次拷问自己已经受到严重创伤的灵魂,大声疾呼要从那黑色的10年中吸取教训,千万不能让那旷世悲剧重演。讴歌真善美,鞭挞假恶丑,情意殷殷,几乎是垂涕而道,痛切陈词。我们报社的老上级李庄几年前曾经对我说过,退下来的这些年,他一直在“闭门思过”。所谓“过”,一是过失的“过”,二是过去的“过”。他说,很需要冷静想想自己几十年中有些什么过失和失误,说过些什么昧心之论,干过些什么违心之事,而这些“过”又是从何而来?谁应该负主要责任?古人说:“行年五十,当知四十九年之非。”我也早过了“知非”之年。“闭门思过”,回顾来时路,需要想、值得思的,实在太多太多了。
反思并不完全是轻松愉快的事。严肃的、深刻的反思,必定伴随自责的痛楚。审视、剖析自己灵魂、思想和感情中已经同自己血肉相连的东西,抛弃其中一部分,不痛楚是不可能的。然而,一颗为正义、良知和忧患意识驱使着的心灵,无法拒绝这种痛楚。青年女作家叶弥的中篇小说《成长如蜕》,她细致地写了一个满腔抱负而又不合时宜的青年如何从理想主义还原为务实而世俗的缓慢、沉重的过程。作家写道:“阻碍他成长的因素多而复杂,因此,他的成长就不可能是某时某刻的‘顿悟’,必定如动物蜕壳一般难受而迟缓。”比起女作家笔下80年代的青年人,我们这些进入老年的人蜕壳过程更加难受,更加沉重,更加迟缓。有的人蜕掉了一层层的壳,得到了解脱,得到了自由;有的人正处于蜕壳的过程中,我就是其中之一。我一直在努力蜕壳,努力革除思想观念和灵魂深处那些同历史过程不相适应的旧意识残余,绝不愿像有的人那样至今仍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自己紧裹在壳内,不愿意丢掉那裹了几十年的硬壳,成为20世纪的套中人,或许还将带着它走入新的世纪。
雨中黄叶,腐烂了又复渗进泥土,成为来年新枝新叶的丰富营养,它的生命以新的形式循环延续。白头老人灯下怀旧反思,如春蚕吐丝,化为锦绣,给人以启迪、智慧和美感。这样看来,“灯下白头人”未尝不可以说是人生长途上一道别致的风景,一番清新的境界。从青春年少到鬓发如霜,人生百年间,“从俗浮沉,与时俯仰”,转眼都成明日黄花。尽管已经到黄昏时分,漫漫长路,还得继续上下求索。我不敢奢言什么“超越自我”之类的话头,只求能够多保持几分清醒。“朝闻道,夕死可矣。”闻道,也是一种清醒。感受着古代哲人这种执着豁达的襟怀,推窗遥望浩渺幽邃的星空,顿觉心平如水。联系全文,本文以“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开头,有何好处?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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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全文,作者怀旧反思中都有哪些人生感悟?请分条概括。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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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在文中说:“这样看来,‘灯下白头人’未尝不可以说是人生长途上一道别致的风景,一番清新的境界。”如何理解这句话的含意?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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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从语言的角度赏析文中划波浪线的句子。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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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说:“反思并不完全是轻松愉快的事。”你是否赞同作者的观点?请结合本文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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