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①中国书法是与中国文化特殊土壤密不可分的独特艺术形式。书指书体,即汉字。法指书写文字的方法和技巧。中国书法通过高超的艺术技巧,把文字书写的法则提高到一种艺术的境界,使之凭借汉字独特的形式和丰富的内涵,发展成为一种积淀着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哲学思考和文化心理的艺术种类。
②以韵为核心的书法艺术,并不以精熟的技巧与繁复的法度程序为最高境界,相反,它崇尚的是那种言语不能传达的意味,它同时启示了其中所含蓄的类似于诗的余味,以及对简朴到深远的艺术手法的重视。当思想感情和境界在自己的艺术形式中达到完美的升华时,韵的意味也就从作品中显现出来了。崇尚韵致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脱俗,使艺术家无论在人格形态还是在艺术形态上均要达到一种卓尔不群的境界。韵如橄榄,它需要慢慢地去体会、涵咏。如果说“不俗”是表示精神升进中的超越状态,那么“韵”则象征着精神超越的极致。而“韵”的获取则是在一切艺术本体之外的,即就书法而言,学者型书家较之于工匠型书家更为人所推崇的原因也就在于此。
③在中国的书法史上,书法家绝大多数都有超绝的风度才情,书法只不过是其气质风采和神情心性的自然流露,是切断凡俗意识而垂直上升到超常的精神生活领域的一种标志。因而,书法只是文人“聊抒胸臆”的“余事”,所谓逸笔余兴,无所为方能有所为,这种心境中所表现出来的艺术才是高级的、超俗的、儒雅的。各家不同风格的书法,都让人感觉到艺术品只不过是其真我本性、生命气息的折射。它不着痕迹,空灵蕴藉,以微妙的暗示与含蓄,让人去感受突破一切人为的形式与法则的境界。在生硬、挺健、雄浑之外欣赏一种超然的清淡。“韵”作为生命状态的极致体现,让艺术家如痴如狂如醉。它让我们在和古人典范作品交流中无时无刻不在感受到那流溢而出的令人神往的迷人气息。在瞬间的感悟中,让观者脱离现实的环境,沉浸在超越时空限制的审美快感之中,这就是古典书法作品中所设定的审美情境的奥妙所在。古人在观赏作品时须净手、屏息,以让自己有如对至尊的敬畏感,让自己慢慢地进入到这种“天人合一”的境界之中,去体味、领悟和感受这种超越性的存在。“韵”虽然不是一种物质,但是,在艺术家和观者共同创设的审美心理场中,它成了一种可感、可嗅、可触、可闻的物质实在。人在这种“参与”的过程中,达到顿悟,使审美的障碍得以消解,从而进入无碍的自由世界之中。
④“韵”作为文化心理情结,使中国的艺术更为注重精神体现,表现出一种逍遥于天地之间的快活情绪,因而,艺术也就成了躲避世俗风雨的避风港。艺术家很少去参政议政,他们只是在放浪形骸、游心于天地之间之中获得快慰和满足。这样,艺术也就很少具有批判性,因为,它与俗世生活的发展并不同步,它有着自身发展的轨道。下列对于“韵”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韵”是书法艺术的核心,它指的是书法艺术中所蕴含的那种无法用言语传达的、类似于诗的意味。 |
B.“韵”的意味从作品中显现出来,需要艺术家的思想感情和境界在他的艺术形式中达到完美的升华。 |
C.“韵”是生命状态的极致体现,使艺术家对它痴迷癫狂地追求,它赋予古代经典之作令人神往的气息。 |
D.“韵”是一种抽象的东西,可是艺术家和欣赏者有共同的审美心理,可以感受到它和物质一样存在着。 |
下列对原文的结构和内容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
A.第①段阐释书法的意义,指出书法是中国特有的一种艺术形式,它积淀着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哲学思考和文化心理,离不开中国文化的特殊土壤。 |
B.第②段阐明书法艺术的核心——“韵”的内涵。韵不注重书写的技巧,更注重类似于诗的余味、简朴到深远的艺术手法,期望达到最终目的——脱俗。 |
C.第③段中指出书法家追求以无所为的方式达有所为的目的。用超绝的风度才情挥洒成的书法,才能体现高雅的韵味。 |
D.第④段指出中国艺术自身有发展的规律,更注重精神体现。艺术家们放浪形骸,于无碍的自由世界之中获得快慰和满足。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学者型书法家着眼于获取书法本体之外的韵,工匠型书法家着眼于书法本体,所以前者比后者更为世人所推崇。 |
B.古典书法作品中所设定的审美情境,可以让欣赏者在瞬间的感悟中超脱世俗,得到超越时空限制的审美快感。 |
C.古人先净手、屏息再欣赏作品,这样就可以在欣赏时,产生如对至尊的敬畏感,尽快进入“天人合一”的境界。 |
D.艺术家只是关心人生在世的快慰和满足,并不怎么关心政治,这就造成了他们创造的艺术很少具有批判性的特点。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4题
祈求
我曾经在长城上看到一位白发苍苍的画家画鹰。在北方特有的那种干燥湛蓝的天空下,苍劲古朴的长城默默地蜿蜒于群山之上。画家在一块白布上泼墨挥毫。长城上的风扬起老人的白发。鼓动每一个人的衣襟。他展开那面墨汁未干的鹰旗。雄鹰起伏振翅,直欲破空而上。阳光普照群山,也照在猎猎作响的鹰旗上。一瞬间,我忽然感觉到一种热血冲破冰层的眩晕,一种沉淀压抑已久的力量猛烈爆发:天空、阳光、长城、老人、长风、鹰。
那不是我第一次见到鹰,却是第一次为鹰震撼。
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峭壁上看到了鹰的巢穴。那只是一个粗陋的石坑随便地搭上几根粗树枝,其余一无所有。它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后来我又看到南方一种色彩艳丽的织鸟精致而温暖安全的巢时,我想到了北方的鹰。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鹰的身上有一种冷峻而直入人心的力量。我明白鹰不需要巢穴,它从不躲避风雨。它是天地间飞翔的精灵,高傲、敏锐、凶猛、无畏,永不留恋巢穴的温暖与安乐。
我带一身风尘回到家乡,听说公园里来了个动物展览团。我想起了鹰,于是我去了。
从羽毛的颜色和体形可以看出:那是一只已经苍老的鹰和一只年轻的鹰。鹰架距我不到三米。那只苍老的鹰的羽毛零乱而支楞突兀,腿上有一根粗大的铁链,它埋头翅间。那只年轻的鹰目光迟滞,仿佛在看什么,又什么也没看到。
一个小孩,忽然放肆地把手中的香蕉扔向那只埋头的鹰。他一定不知道他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因为他还在得意的笑。那只鹰猛地昂起了头,有力的颈部弯曲成了一个矫健而凶猛的弧度。我看到它眼中凌厉地闪过什么,它闪电般地直掠下来。然而那不足一米的铁链狠狠拽住了它,它猛然回坠,被倒吊在高高鹰架上,晃来晃去,那只年轻的鹰展了展翅以便站稳,它冷漠地看了看脚下的同伴,又把茫然的目光投向远方。
那个被吓呆的小孩这时才清醒过来,悻悻地抓起一把泥沙朝那倒吊着的鹰狠狠扔去,又嘿嘿地笑起来,一边捡石块,一边大声地骂。那只苍老的鹰耸着翅,挣扎着,发出一串低沉鸣音。它的声音在颤抖。我分明地感到一种苍白而强烈的悲怆冷冷地漫过心头。我拦住那个小孩,叫他滚。
鹰渐渐停止了挣扎,静静地倒吊在高高的鹰架下。利爪笔直地伸向天空——那里曾是它的家园、梦想、荣耀和骄傲。四下沉闷,天地间只有蝉在不停地叫。
我不知道鹰是否会流泪。
那夜我在山顶坐了很久。天上有月,月旁有星;山上有风,山下有楼。我在山顶大梦一场,一颗泪珠从天上落到我的手上。清晨我再去看那两只鹰的时候,苍老的鹰依然倒吊着,刚刚死去。喂鹰的人说,野生的鹰是没法养活的——它不吃东西。他告诉我那只年轻的鹰是人工孵化的。
天空是蓝色的,一切都很安静。我想起北方的天空、阳光和鼓动衣襟的长风,想起伤痕累累的长城上那面猎猎的鹰旗。我不知道那只年轻的鹰在寻找什么,但我想那一定是一只被束缚的鹰对祖先血脉相承的东西的渴求----虽然它一生未曾飞翔。
我知道鹰的灵魂在天上。我祈求世上善良的人们,给鹰一颗高飞的心,让高飞的灵魂永不沉沦。
18.下列对这篇散文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A.作品写南方织鸟精致而温暖安全的巢,是为了与鹰的巢穴对比,以反衬鹰的敏锐与高傲。 |
B.作品描写遭到欺辱后的鹰的动作、眼神和鸣音,使其内在的精神和性情得到了充分展示。 |
C.作品用年轻的鹰茫然冷漠与苍老的鹰高傲暴烈对照,意在表明离开天空鹰就将失去灵魂。 |
D.作品通过对小孩无知行为的描写,对人类残害动物、摧残个性的行为给予了有力的批判。 |
E. 作品用象征手法,通过对苍鹰性格及命运的叙写,表达了对志在高远的奋飞精神的渴望。
19. 散文开篇,作者选择“长城”这个特定的场景,有什么用意?
20. 看到小孩欺辱 “苍老的鹰”以及鹰的痛苦和无奈,作者为什么会感到“一种苍白而强烈的悲怆冷冷地漫过心头”?
21. 文中小孩欺辱苍老的鹰时,“年轻的鹰”“展了展翅以便站稳,它冷漠地看了看脚下的同伴,又把茫然的目光投向远方”,这些表明了“年轻的鹰”有哪些特点?作者借它表达了什么意思?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7—10题。
俄罗斯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内有个“普希金之家”,是珍藏俄国古典文学大师们遗物的小型博物馆。在这里我大吃一惊:原来我所崇敬的那些文学大师,几乎都能画一手好画。此前,我只知道普希金喜欢画画,这次却看到莱蒙托夫、果戈里、屠格涅夫、茹科夫斯基、列夫·托尔斯泰、陀斯妥耶夫斯基等人的手笔!但这些画在普希金之家并不作为一种纯粹的艺术作品,而作为作家的遗物,和大师们的书桌、文具、手杖、眼镜、外衣、怀表和水杯摆在一起。它们被当作作家生命气息的载体——而不是心灵欲望的载体,只是从属于文学,并没有自己独立的身份与价值。
只承认你一种最突出的才能,其他才能只作为附属品。作家的绘画,只被当做研究作家心理与性格的一种素材,而不作为艺术品对待。这实在有些不公平!
文学大师的这些丹青妙笔,能否从专业角度来欣赏呢?
就说普希金的自画像吧,这是他最热衷的题材。他几乎随手一个线条,就能把自己突起的额骨与眉骨、坡度很大而前伸的尖鼻子以及略略发紧的嘴巴画出来。他画自己的鬈发和络腮胡须更是得心应手,只用鹅毛笔的鹅毛一端蘸上墨汁轻快地抹几下,便神采飞扬。普希金的自画像大都出自诗人的自我意识,正如诗人写诗大都以“第一人称”为出发点一样。仔细去看,普希金这些自画像的神态并不相同,有的凝重,有的轻盈,有的阴郁,有的活泼,它们是诗人不同时间、不同环境和不同心态中的自己。
绘画是普希金的一种表达方式。他大量的画,是绘在他诗作的手稿上。每当他诗情洋溢时,形象便在脑海里缤纷涌现。这是他独有的一种绘画状态。所以普希金的画大多画得很快,是他瞬间形象想象的灵性记录。他最爱画人物——各种面孔和各种表情。这些人物有的是虚构的,有的是现实中的人;他对这些人有爱有恨有讽刺有愤怒,这些人物是诗人在诗之外的一种表达。而且他从来不用画笔作画,只用写作工具——鹅毛笔和墨水来画。这表明他作画的欲望是被诗唤起的。列夫·托尔斯泰说他“用诗歌思想”;同样,他也“用画思想”。
普希金为他的《别多金小说集》中一个短篇《棺材商人》画有两幅插图。虽然也还算不上专业插图,但那种轻松的幽默中搅拌着辛辣的讽刺的味道,也许任何画家都难以表现出来。
没有人统计过普希金总共在诗稿上画了多少图画,我想数量一定相当可观。这种文字与图画自由融混的现象,只有那种有着大段大段题跋的中国文人画才能相比。我想,这种“诗画相生”的画,中国之外惟普希金一人!
文人画在中国文坛很普遍。但在西方就不同了,写字与绘画的工具和材料全然两样,绘画的基础又是素描与速写,讲究解剖学与透视学,若要从事绘画必需先经过一整套专业训练。很难!中国人讲究触类旁通,崇尚琴棋书画兼能的通才,即使纯画家也要“诗书画印”样样精通。但西方强调的是解析与分类,不推崇全能,因而各种艺术之间的“壁垒”就很难逾越。
我忽然想起俄罗斯作家协会主席尼古拉耶维奇说过的一句话:“上帝给你一种才能,一定还会给你所有的才能。”这是俄罗斯谚语,很耐人寻味。我想,才能应包括人的灵性与悟性。人对各种艺术是有通感的,从通感到“通才”并不是一件难以理解的事。
7.下列对原文理解准确的两项是(4分)【 】【 】
A.文学大师擅长绘画,应视为一种很值得深入研究的艺术现象。 |
B.俄罗斯古典文学大师们的绘画作品受到歧视,反映了一种文化偏见。 |
C.普希金作画从来不用画笔,说明普希金的绘画出自他的自我意识。 |
D.普希金和托尔斯泰一样,都是既“用诗歌思想”也“用画思想”。 |
E.普希金妙笔作画,虽不够专业,却逾越了不同艺术之间的壁垒。
8.第1段末有两个画横线的短语,请解释它们在文中的含义。(4分)
①生命气息的载体
答:
②心灵欲望的载体
答:
9.简答。
①普希金“独有的一种绘画状态”是怎样的状态?(不超过10个字)
答:
②作者为什么强调“文字与图画自由融混的现象”“中国之外惟普希金一人”?
答:
10.试就本文所说的“通才”问题,举例谈谈你个人的看法。
要求:联系本文之外的典型例子。(4分)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7—10题。
快乐的死亡 陆文夫
作家有三种死法。一曰自然的死,二曰痛苦的死,三日快乐的死。
自然的死属于心脏停止跳动,是一种普遍的死亡形式,没有特色,可以咯而不议。快乐的死和痛苦的死不属于心脏停止跳动,是人还活着,作品已经或几乎是没有了!
作家没有了作品,可以看作是个人艺术生命的死亡、职业的停顿。其中有些人是因为年事已高,力不从心。这不是艺术的死亡,而是艺术的离休,他自己无可自责,社会也会尊重他在艺术上曾经作出的贡献。
痛苦的死亡却不然,即当一个作家的体力和脑力还能胜任创作的时候,作品已经没有了,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各种苦难和折磨(包括自我折磨)所造成。折磨毁了他的才华,苦难消沉了意志,作为人来说他还活着,作为作家来说却正在或已经死去。这种死亡他自己感到很痛苦,别人看了心里也很难受。
快乐的死亡却很快乐,不仅他自己感到快乐,别人看来也很快乐。昨天看见他大会上做报告,下面掌声如雷;今天又看见他参加宴会,为这为那地频频举杯。昨天看见他在高朋中大发议论,语惊四座;今天又看见他在那些开不完的座谈会上重复昨天的意见。昨天看见他在北京的街头;今天又看见他飞到了广州……只是看不到或很少看到他的作品发表在哪里。
我不害怕自然的死亡,因为害怕也没用,人人不可避免。我也不太害怕痛苦的死,因为那时代已经过去。我最害怕的就是那快乐的死,毫无痛苦,十分热闹,甚至还有点轰轰烈烈。自己很难控制,即很难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因为我觉得喝酒不一定完全是坏事,少喝一点可以舒筋活血,据说对心血管也是有帮助的。作家不能当隐士,适当的社会活动和文学活动可以开阔眼界,活跃思想,对创作也是有帮助的。可是怎么才能不酗酒,不作酒鬼,这有益的定量究竟是多少呢?怕只怕三杯下肚,豪情大发,嘟嘟嘟,来个瓶底朝天,而且一顿喝不上便情绪不高,颇有怨言,甚至会到处去找酒喝。呜呼,快乐地死去!
一九八五年四月五日
7.简要概括作者对三种死亡所持的态度。
答:
8.文章最后一段关于喝酒的描述和议论,运用了什么手法?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答:
9.本文“快乐的死亡”是单对作家而言的吗?对其他的人有什么启迪作用?
答:
10.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 】
A.这篇散文,一事一议,短小精悍。文章开门见山,提出作家的三种死法,然后层层剥开,逐一论去,并重点剖析快乐的死亡,显得条理分明。 |
B.作者认为,作家没有了作品就是艺术生命的死亡,“艺术的死亡”是可悲可叹的,而“艺术的离休”则是可贺可敬的。这是实事求是的看法。 |
C.第五段“快乐的死亡却很快乐,不仅他自己感到快乐,别人看来也很快乐。”巧妙地运用了反语,极具讽刺意味,引人警醒,发人深思。 |
D.作者以“呜呼,快乐地死去!”煞尾,呼应题目“快乐的死亡”,既起到点题的作用,又表现出“死”的动态过程和必然结果,富有深意。 |
E.本文在语言运用上体现出一种质朴无华的文风,简练直白,干脆利落,富于变化。美中不足的是仅以作家为例,不免有一定的局限性。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6题。
科学家与首相
在十九世纪末的苏格兰,有一位贫苦农夫叫弗莱明。有一天,他和自己的妻子带着只有7岁的儿子正在田里收拾农活。忽然听到附近的泥沼地里有人发出呼救的哭泣声。他和妻子立即放下手中的农具,迅速跑到泥沼地边,发现一个男孩掉进了粪池里,孩子已经被粪水污泥淹到了胸口,眼看一个活生生的小生命就要被吞没了。他毫不顾忌地跳了下去,奋力将那个男孩救起来。妻子赶快提来了清水把孩子身上的污泥冲洗干净,孩子脱离了生命危险。
孩子告诉农夫,他跟随家人从这里经过,父母看到这里风光很好就让他随处走走,没有想到不小心掉到了粪池里。农夫看着孩子向父母所在的地方走去,然后埋头继续收拾自己的农活。
不久,一位高雅的绅士驾着一辆华丽的马车来到了弗莱明所住的农舍,彬彬有礼地自我介绍说,他就是被救男孩的父亲,特地前来道谢的。他的太太感激不尽地从马车上拿下来很多名贵的礼品。这位绅士表示要以优厚的礼金报答他对儿子的救命之恩。农夫却坚持不受,一再申明:“我不能因救了你的小孩而接受报酬,我们这里的任何一个人遇到了都会这样做的。”
他们正在互相推让之际,一个农家少年突然从外面走进屋来。绅士瞥了一眼便问道:“这是你的儿子吗?”农夫很高兴地点点头说:“正是。”绅士接着说道:“那好,你既然救了我的孩子,那就也让我为你的儿子尽点力,让我们订个协议吧,请允许我把你的儿子带走,我要让他受到良好的教育。假如这个孩子也像他父亲一样善良,那么他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位令你感到骄傲的人。”鉴于绅士的诚意,农夫只好答应了他的提议。
绅士非常讲信誉,不但把农夫的孩子送到学校读书,而且一直供他到圣玛利医学院上学。这个农夫的孩子不是别人,就是后来英国著名的细菌学家亚历山大•弗莱明教授。
1928年,弗莱明在实验室研究葡萄球菌时,因为没有盖好仪器盖子,致使楼上培养的青霉菌飘落到仪器中。奇迹发生了,因为青霉菌的到来,葡萄球菌竟然全部不见了。弗莱明经过进一步的试验证实,青霉菌当中的“青霉素”,是葡萄球菌的克星,并能杀灭多种细菌。于是,第一种抗生素就这样被发明出来了。后来又经过英国病理学家弗洛里和德国生物学家钱恩的进一步研究完善,于1941年开始用于临床,并于1943年逐渐加以推广。青霉素被公认为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与原子弹和雷达相并列的第三个重大发明。青霉素能够治疗多种疾病,发明以来,挽救病人生命数以亿计。弗莱明也因此获得诺贝尔医学奖,并被公认为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一百位名人之一。而那个绅士,就是英国上议院议员丘吉尔,他那个被农夫从粪池里救起的儿子,就是后来英国著名的政治家,二战时期的盟军领袖,首相丘吉尔爵士。
二次大战期间,已经当上英国首相的丘吉尔出访非洲时,不幸罹患肺炎,生命垂危。肺炎在当时属绝症,医师均束手无策。紧急时刻,弗莱明从英国赶来,使用自己刚刚发明的青霉素,治好了丘吉尔的病。丘吉尔紧紧握住弗莱明的手说:“谢谢你,给了我两次生命。”弗莱明微笑着回答:“不用客气,第一次是我的父亲救了你,但这一次是你的父亲救了你。”
14.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农夫弗莱明毫不犹豫地跳进粪池里救起一个素不相识的孩子,这样一件再普通不过的小事情,却未料到后来会对人类世界发生如此重大的影响。 |
B.掉进粪池孩子的父母没有尽到家长的责任,险些让孩子丧命,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过,不惜用优厚的礼金收买农夫以封嘴,不让事态扩大。 |
C.绅士知恩图报,带走农家少年亚历山大•弗莱明,让他接受良好的教育,终于使他成为英国著名的细菌学家。弗莱明后来发明了青霉素,为人类造福。 |
D.丘吉尔大难不死,终有后福。他成为英国著名的政治家,二战时期的盟军领袖,英国首相。这是农夫弗莱明有先见之明,所以当年舍身救人,在所不惜。 |
E.本文通过记叙弗莱明、丘吉尔两家人互助互爱、与人为善的真实故事,重点勾勒了弗莱明父子俩可亲可爱、朴实无华的慈善人家的感人形象。
15.农夫弗莱明坚持不受厚礼,却同意让绅士带走自己的孩子,这是为什么?请结合原文概括回答。
答:
16.这里所叙述的事情,经历并不复杂,但却很感人,从某种角度说,它对人类进程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请依据文章内容,并结合实际,探究文中阐述了一个什么道理?你受到了什么启迪?(5分)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6题。
雅 盗
余新锋
满目芦花,天高地阔。乘舟在清粼粼的古河道中,士子李涉油然而生诗情。
这是一个美丽的秋天,年轻的江南才俊李涉由扬州赴长安赶考。
船到途中遇到大风,李涉刚让船家把船泊在江边,便见一条小船飞也似的向他这边靠近,船上十来个人正大声吆喝:“留下买路钱!”
李涉打个寒噤:“我命休矣!”连忙道:“我一介书生,并无金银财宝,大王莫伤我们性命!”
为首的虬髯汉子笑道:“我何曾要你性命?借几两银子度日罢了。”
李涉道:“小生李涉,是进京赶考的扬州士子,身上只带些许盘缠,大王若要,拿去便是了。”
“李涉?”那虬髯汉子道,“莫不是那善咏梅花,人称‘李梅花’的扬州才子李涉?
李涉慌忙道:“小生正是李涉……李梅花。”
那汉子喜道:“早闻先生诗名!我也是爱诗之人,只因官税繁重,官府盘剥,无奈做了强人……先生既是当今诗坛才俊,请题一诗,权且当作买路钱吧。”
李涉大喜:“只要不伤我们性命,随便怎样都行。”
虬髯汉子道:“只请先生题诗!”
李涉喏喏。当下遥望天边,便口占一诗:“两年为客悲秋凉,千里孤舟济水旁。忽见黄花倍惆怅,故园明日又重阳。”
“好诗!”虬髯汉子复诵三遍,叹道,“明日便是重阳,我该回去与老父一起插莱萸了!多谢赠诗,就此别过!”说罢掉船而去。
李涉长出一口气:“好险!正要回舱,忽见那汉子又驾着小船飞速折回,不禁魂飞魄。
“先生勿惊,我只想跟先生说一句话。”虬髯汉子道,“李先生此番进京,定能金榜题名,他日为官,还望勿忘天下黎民苍生!”
李涉正不知如何作答,只听他一声唿哨,船在江中飞也似的去远了……
李涉入京后,抖擞精神,果然高中进士。十多年苦心经营,宦海沉浮,终于官至司刑少卿。也就在那一年,衣锦还乡的李涉又经水路回扬州省亲。
船经济水,在一条三叉水道,忽听一声唿哨,四周钻出数条小船,一条虬髯汉子喝道:“留下买路钱来!”
车涉定晴一看,喝道:“莫要胡来!还认得本官吗?”。
那汉子定睛瞧了半天:“莫非是扬州李涉……李梅花?”
李涉拈须而答:“本官正是司刑少卿李涉。”
虬髯汉子高声说道:“李先生果然高中,仕途得意!不知先生都为天下苍生黎民做了哪些事?”
李涉张张嘴,不知如何作答。
虬髯汉子笑道:“既然跟大人如此有缘,此番还是请大人题诗一首做买路钱、如何?”
“大胆!”李涉怒道,复一想,又强笑道,“草莽之徒也配谈诗!”吩咐随从:“把昨日写好的一诗拿出来!”
几个随从依言抽出箱子里一条白绢,只见上面写道:“及第全用十政官,金汤镀了出长安。船头渐八扬州廊,为报时人洗眼看!”
虬髯汉子道:“李大人可否把此诗送给小人?”
李涉说:“既如此,送与你吧!”
那虬髯汉子接过诗绢,突然往江中一丢!
李涉大愕间,那汉子道:“扬州李梅花变成了只懂衣锦还乡抖威风的粗俗之徒,全然没了梅花的气度。他的诗嘛,当然也只配投到江中付与秋水了!李大人,小人不才,也送你一首诗做回扬州的盘缠吧!”
在一帮水寇的哈哈欠笑声中,虬髯汉子高声道:“假金方用真金镀,若是真金不镀金。十载长安方一第,何须空腹用高心!”吟罢,虬髯汉子唱起了橹歌号子,船似飞矢,在芦苇中转眼就没了踪影……
14.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虬髯汉子人在江湖,却能心忧天下苍生黎民;李涉居庙堂之高,却只懂衣锦还乡抖威风:从而批判了社会的黑暗。 |
B.上京赶考的李涉初次遇上虬髯汉子的慌忙与第二次遇上虬髯汉子时拈须而答,可以看出十多年的宦海沉浮,让李涉变得成熟与镇定。 |
C.本文最后一段写虬髯汉子将李涉的诗绢往江中一丢,然后哈哈大笑,边歌边橹,消失在芦苇之中,既是表现虬髯汉子对李涉的讽刺,也是对自己把希望寄托于李涉这类人身上的否定。 |
D.本文两次写到李涉写诗,既在情节上做了呼应,又表现了人物思想上的变化,并升华了文章的主旨。 |
E.本文借助于优美的语言,描绘出江南水乡美丽的景色,既交代故事的背景,也烘托了虬髯汉子“雅盗”的形象。
15.李涉长出一口气:“好险!”正要回舱,忽见那汉子又驾着小船飞速折回,不禁魂飞魄散!
“先生勿惊,我只想跟先生说一句话。”虬髯汉子道,“李先生此番进京,定能金榜题名,他日为官,还望勿忘天下黎民苍生!”
请说说这两段文字在文中的作用。(4分)
答:
16.根据文本,结合时代、生活,探究李涉由“李梅花变成了只懂衣锦还乡抖威风的粗俗之徒”的原因。(5分)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