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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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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塔萨的一个奇特的下午
【哥伦比亚】加卡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
鸟笼做成了。巴尔塔萨习惯地把它挂在房檐底下。刚吃完午饭,就听人到处在说,他做了一个全世界最漂亮的鸟笼。来瞧热闹的人多级了,巴尔塔萨房前简直门庭若市,吵吵嚷嚷的,他只得摘下鸟笼,把木工作坊的门关上。
“你该刮刮脸啦。”乌尔苏拉对他说。两个星期以来,丈夫一心扑在鸟笼上,干木工活儿就不用心思了,她很不高兴,可是鸟笼一做好,她的烦恼就顿时烟消云散了。
“你能赚多少钱呢?”她问。
“不知道,”巴尔塔萨回答,“我想要价三十比索。末了总能到手二十吧。”
“你先要五十比索,”这半个月来,你起早贪黑的。再说,这鸟笼多大呀。我这辈子见过的鸟笼,就数这个大哩。”
有关鸟笼的消息早就传开了,老大夫希拉尔多的夫人爱养鸟,那天下午,大夫出诊归来,就去看个究竟。
饭 厅里挤满了人,那鸟笼放在桌上,供人观赏。偌大的鸟笼用铁丝扎成,分成三层,上下有通道,里面搭着专供鸟儿吃食和栖息的小房。空余部分,装有鸟儿嬉戏用的 吊杆。整个鸟笼,犹如一座大型冰厂的模型。老大夫左看右瞧,他寻思,这鸟笼果然名不虚传,比他想给妻子买的那种漂亮多了。
“这鸟笼根本不用养鸟,只要在树上一挂,它自己就会叫起来。”说着,他当着众人把鸟笼转了几转,又把鸟笼搁回桌上,“得,我买下了。”
“已经卖给别人啦。”乌尔苏拉说。
“蒙铁尔的儿子,是他订做的。”巴尔塔萨补充道。
大夫又瞧瞧鸟笼。“你可以再做一个嘛!”
“很抱歉,大夫,”巴尔塔萨说,“可是已经出手的东西是不能再卖的呀。”
大夫耸耸肩膀,“他们出多少钱买下的?”
巴尔塔萨把目光转向乌尔苏拉。“六十个比索。”她说。
大夫又看看鸟笼。“真漂亮,”他赞叹着,“漂亮极了。”说罢,转身朝门口走去,“蒙铁尔可真有钱啊!”
财 主蒙铁尔对于鸟笼的新闻无动于衷。他就住在离这儿没有多远的地方,一间堆满家具什物的房子里。他那形容憔悴的妻子,一吃罢午饭就紧闭门窗,在黑洞洞的屋子 里,睁着眼睛整整待上两个钟头。她忽然听见人声嘈杂,不禁吃了一惊。开门一看,只见门前聚集着一大帮人,巴尔塔萨拿着一个鸟笼也在那儿。他穿一身白,胡子 刮得精光,神情严肃纯朴。
“这玩意儿真太妙啦,”蒙铁尔的妻子喊了起来,顿时容光焕发,她把巴尔塔萨请到屋里,“我这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好的玩意儿。”
“彼贝在家吗?”巴尔塔萨把鸟笼搁在饭厅的桌子上。
“他还在学校里呢,一会儿就回来。”她答道。接着补上一句:“蒙铁尔这会儿在洗澡呢。”
蒙铁尔体态肥大,浑身毛茸茸的,脖子上搭着一条毛巾,从卧室的窗户里探出身来:“那是什么呀?”
“彼贝的鸟笼呗。”巴尔塔萨说。
那女人疑惑地瞧他一眼:“是谁的?”
“彼贝的呀,”巴尔塔萨的语气十分肯定,“是彼贝让我做的呀。”
蒙铁尔穿着裤衩就从卧室走了出来。“彼贝!”他大喊了一声。
“孩子还没有回来呢。”他妻子喃喃地说。
彼贝在门洞里出现了。他约摸十二岁,眼睫毛弯弯的,沉静忧伤,活像他母亲。
“你过来,”蒙铁尔对他说,“是你让他们做鸟笼的吧?”
孩子低下脑袋。蒙铁尔一把揪住孩子头发,硬要孩子看着他的眼睛,“你说呀。”
孩子咬咬嘴唇,一声不吭。
“蒙铁尔!”妻子埋怨了。
蒙铁尔放开孩子,转身朝巴尔塔萨走来。“抱歉得很哪,巴尔塔萨,你事先应该跟我商量一下嘛。只有你才会跟小孩子打交道。”他把鸟笼还给巴尔塔萨,“你赶紧拿走,能卖给谁就卖给谁。”
那孩子一直木然不动地呆着,连眼皮都不眨一下。等巴尔塔萨接过鸟笼,迟疑地瞧了他一眼,他才像狗打呼噜似的,喉咙里发出一声闷响,然后趴到在地,嚎啕大哭。
蒙铁尔冷眼瞧着,无动于衷。母亲想上去抚慰一阵。“别管他。”蒙铁尔毫不妥协。
巴尔塔萨瞧那孩子半死不活的,活像一头害了传染病的牲畜。
“彼贝!”巴尔塔萨笑盈盈地走到孩子跟前,把鸟笼递给他。那孩子一跃而起,抱住跟他差不多大小的鸟笼,透过密集的铁丝瞧着巴尔塔萨,不知说什么好。
“巴尔塔萨 ,” 蒙铁尔轻声说,“我不是说了吗,你把鸟笼拿走吧。”
“还给人家吧。”母亲吩咐孩子。
“你留着吧。” 巴尔塔萨说。
“你别犯傻了,巴尔塔萨,” 蒙铁尔边说边拦住他,“你把这玩意儿带回家去吧,我一个子儿也不会给你的呀。”
“没事儿。我就是特意做了送给彼贝的,没想过要什么钱嘛。”
巴尔塔萨从挤在门口瞧热闹的人群里拨开一条路,走了出去。
巴尔塔萨在台球房受到热烈欢迎。这时候,他还在想,他做的鸟笼比别人的好,为了不让蒙铁尔的儿子哭哭啼啼,只得把鸟笼送给他,诸如此类的事情没什么新鲜的。可是过不了多久,他发现这类事情对许多人还挺重要,不禁兴奋起来。
“他们到底还是给了你五十比索才买下鸟笼的吧。”
“六 十比索。”巴尔塔萨答道。众人给巴尔塔萨斟上一杯啤酒,他一一回敬。天刚擦黑,他就喝得酩酊大醉,漫无边际地胡扯起来。他说他要做一千个鸟笼,每个售价六 十比索。然后,再做它一百万个,攒满六千万比索。电唱机由他出钱不停地唱了整整两个钟头。大家举杯敬祝巴尔塔萨身体健康,走运,幸福。
乌尔苏拉做 好一盘葱头炸肉,一直等他。有人告诉她,她丈夫在台球房里欢喜若狂地跟大伙儿喝啤酒呢。她不相信,因为巴尔塔萨从来没有喝过酒。差不多半夜了,巴尔塔萨还 在灯火通明的台球房里,一步也动弹不得。他花了不少钱,只得留下手表抵押,保证次日还清欠款。过了一会儿,他劈腿坐在街上。清晨五点钟,赶去望弥撒的妇女 们看见他还坐在那儿。
(选自高兴主编《小说中的小说》,有删改)
请用简明的语言梳理这篇小说的脉络。
指出小说中画线处所用的描写方法,并分析这段文字在情节发展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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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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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书与中国近代化
译书并非始于近代。早在汉唐时期,我国就发生过大规模的佛经翻译活动,由此涌现出的一大批译著多以佛教为主,兼有其他各教。其社会意义主要是宗教的传入,宗教的传播又往往同时伴随着文化的流通,文化交流愈广泛,宗教发展也愈充分,日益广泛的文化交流推动了社会的繁荣。
明朱清初年间,西方天主教耶稣会传教士的译著在中国出现。在耶稣会传教士中,利玛窦堪称杰出的代表。他入乡随俗,将基督教与儒教相联系,以耶补儒,以儒证耶,力求说明基督教与儒教的一致性;他还“以学术为媒”,努力用知识与文化去争取中国的士大夫,向他们展示西方日益发展的科学技术,借以抬高西方文化在中国的地位。欧洲传教士远航东来,其社会意义已远不止于宗教,而是带来了有关西方世界的新信息,西学东渐由此拉开帷幕。
19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对中国的扩张,西方传教士再次来华,除了翻译《圣经》以外,他们还编译各国史地和制度方面的书。传教士们继续沿用传播科学的方法,以作为他们在中国活动的媒介。主要是在沿海地区少数教民及上层官僚士大夫中间流传,内容逐步推广到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各个领域,其影响也日益扩大。
自洋务运动到戊戌维新时期的译书活动则由传教士逐渐转为以官方为主。尽管近代中国官方译书从林则徐便已开始,但是严格地说,由朝廷出面设置机构、组织人员,长时间比较系统地翻译西书,还是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这时朝廷从事翻译工作的主要机构是同文馆和江南制造局翻译馆。前者译书内容以世界知识,包括各国历史、国际法和有关史论为主;后者的译书以应用科学为主。1901年,刘坤一、张之洞奏请在南京设立江楚编译局。这样,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地形成了一个官方译书系统。官方译书主要还是以应用科学为主,重点是在兵学知识、工艺制造和自然科学理论,特别是数学、物理和化学方面,这和当时的国内需求和朝廷的政策是分不开的。
由于甲午战败,国运艰辛,救国之士从日本的崛起中,感到了西洋文明的力量,更欲从译书中寻求救国之道,到处兴起的译书社团,表明译书已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译书内容由自然科学扩展到社会科学。私家译书最著名的要数严复和林纾二人。严复的译书在思想界所起的作用最为深刻,他的《天演论》为当时的思想界敲响了救亡图存的警钟。林纾是第一位用古文翻译西方文学作品的人,共译作品184种,包括许多国家的文学名著。“严林”的译著在近代西学东渐史上有着特殊的价值和重要的地位。
民国以后的译书种类、数量愈来愈多。在知识分子中出现了以鲁迅、周作人、陈独秀等人为代表的一个译书群,陈望道《共产党宣言》的翻译,给中国思想界带来新的生机。
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以后,中国社会的发展虽然路经多歧,千回百折,但总的方向是与世界日益接轨,向着近代化的目标艰难而又不可阻挡地前进,这其中,译书所起到的作用不可忽视。
(选自《国学》总第39期,有删节)
下列有关译书对中国社会发展产生影响的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汉唐时期的一系列佛教译著其主要作用在于促进了中西文化的交流。
B.译书所带来的西学的传播与扩展,是中国社会开始向近代化转型的一个动因。
C.鸦片战争后,官方及私人的大量译作不断涌现,促成了西学东渐,促进了知识分子思想的变迁。
D.从一开始,西方传教士的大量译著就以传播科学知识为核心,不容置疑地起到开启民智的作用。

下列对“西学东渐”的认识,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西方的文化思想最早通过汉唐时期大规模的佛经翻译活动传入我国,对当时社会的繁荣发展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B.从整体上讲,西学东渐应该值得肯定,因为它打破了封建士大夫的愚昧和麻木,使中国逐步迈向了近代化的历史进程。
C.“严林”译著彰显出的价值和地位说明,西学东渐很成功的一点是引进了西方先进的社会科学思想,进而更新了民族的社会心理机制。
D.欧洲传教士远航东来,不仅向中国传播宗教文化,还带来了西方的科学技术等信息,这标志着西学东渐的开始。

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译书的最早活动,始自介绍外来宗教,时界分明,先是佛教,然后是基督教。
B.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由于国内的需求和朝廷的政策,官方开始比较系统地翻译西书。
C.在西方文化的启迪和催化下,中国知识分子开始由被动接受走向主动选择、编译西书。
D.作者认为社会科学方面的译著在促进中国社会变革方面起到的作用显然要大于自然科学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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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各答的天使
1997年9月10日,印度的加尔各答。一场隆重的葬礼正在举行,逝者的遗体被12个印度人高高地抬起来,所有在场的人全部下跪,包括印度总理。当逝者的遗体抬过大街时,两边大楼上的人全部下楼来,没有人觉得有资格比她站得更高。
这是印度各界人士以及来自世界各地的吊唁者为被称为“加尔各答的天使”的特蕾莎修女举行国葬。成千上万的人冒着倾盆大雨走上街头,为她的离去流下哀伤的眼泪。
1910年,特蕾莎修女出生在南斯拉夫联邦的马其顿共和国。12岁时,善良博爱的天性使她对慈善事业着迷,并加入天主教的儿童慈善会。她后来回忆说:“我那时就意识到我有一个使命,就是去帮助穷人。”15岁时,与姐姐一起来到印度接受传教士训练。18岁时,她来到了被尼赫鲁称为“噩梦之城”的加尔各答。
从1929年到1946年,特蕾莎修女在加尔各答的一所女子学校任教,事业虽然神圣,但学校里的女孩几乎都是出生于印度的上层社会。这个优越的环境与更加广大、更加真实的印度无关。1948年,她用仅有的一点积蓄,创办了一所露天学校,专门收留失学的流浪儿童。1950年,她创办了印度爱德修女会,并为它制订了教规,凡教会成员都要定下“贫困、贞洁和服从”的誓约。她解释说:“要爱穷人,了解穷人,我们自己必须是穷人。”
1952年,她在加尔各答的一座寺庙旁建起了“垂死贫民收容所”,让那些垂死的贫民在弥留之际享受一下人间的温暖。这一举动惹恼了寺庙的和尚,他们扬言要杀死这些垂死者。特蕾莎修女用身体挡住大门,大声地说:“你们要杀就杀死我吧。让这些垂死的人平静而尊严地去死吧。”说着,双手合十,双眼紧闭。她无所畏惧的气概震慑了闹事者,和尚们没趣地走了。到80年代末,大约有3万名身患不治之症而无家可归的人,在这里度过最后的日子。当有人问“挽救这些患有不治之症的人是否值得”时,她很吃惊,因为这样的提问与她的人生观格格不入。
特蕾莎修女到处奔走呼号,并将教皇保罗六世访问印度期间赠给她的一部高级轿车卖掉,成立了加尔各答唯一的麻风病防治中心,开始大量收留麻风病人。在贝鲁特的战区,在埃塞俄比亚的饥民区、在非洲爱滋病蔓延区都留下了她衰弱而坚定的身影。她甚至只身到科索沃交战区解救被围的妇女儿童,交战双方听说特蕾莎修女进入战区,立即停火,待她带走妇女儿童,双方又马上开火。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听到消息后说:“连我也做不到的,她做到了。”
她创建的组织所有的钱物都是人们捐赠的,并无偿提供给贫病无力的人。世界上最有钱的公司都愿意把钱捐给她,到她逝世前,她的组织有四亿多美元的资产,有7000多名正式工作人员,还有数不清的追随者和义务工作者分布在115个国家,管理着543个收容站、孤儿院和爱滋病防治中心。可是,她住的地方唯一的电器是一部电话。她穿的衣服,一共只有三套,而且自己换洗……
1979年,特蕾莎修女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她在颁奖仪式上的即兴讲话中说:“这项荣誉我个人不配领受,我只是一个群体的代表,我不过是汪洋中的一滴水”,“没有所谓集体的人,每个人都是具体的,个人才是最重要的,每一个人在我而言就是基督,她是那时那刻世上唯一的人……”
在颁奖仪式上,特蕾莎修女还做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她对主持者发出了真诚的呼吁:客人们能否不享用例行的盛宴,把盛宴的费用捐给她的组织。因为这100多人享用的盛宴,可以让1500名加尔各答的穷人吃一天饱饭,结果出席颁奖仪式的人一致同意取消宴会,把节省出的1700美元赠给了特蕾莎修女,她所获得的奖金也全部做了慈善基金。
特蕾莎修女18次被提名为“年度最受尊敬人物”中的“十大最受尊敬女性”之一,并屡次当选。2009年10月,特蕾莎修女被诺贝尔基金会评为“诺贝尔奖百年历史上最受崇敬的获奖者”(共3位,另外两位是马丁·路德·金和爱因斯坦)。
大地上远处有个修女,
她穿梭于又臭又脏的废墟,
与那四季踏遍天涯海角,
含泪说着爱要爱到心痛。
…… ……
香港歌手郑秀文的名曲《加尔各答的天使》,将特蕾莎修女平凡而伟大的形象永远定格在了道德的天空……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特蕾莎修女善良博爱的天性使她从小就对慈善事业着迷,并加入天主教的儿童慈善会。12岁时她就说过:“我意识到我有一个使命,就是去帮助穷人。”
B.特蕾莎修女之所以建立“垂死贫民收容所”,是因为在她的价值观里,每一个人的每时每刻都应该拥有人的尊严。
C.特蕾莎修女18次被提名为“年度最受尊敬人物”中的“十大最受尊敬女性”之一,并且是诺贝尔基金会评出的“诺贝尔奖百年历史上最受崇敬的获奖者”。
D.爱德修女会成员都要定下“贫困、贞洁和服从”的誓约。拒绝出身富有的人加入,因为“要爱穷人,了解穷人,我们自己必须是穷人。”

E.特蕾莎修女认为“爱要爱到心痛”,这表明特蕾莎修女的所作所为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悲悯情怀,而不仅仅是出于觉悟和理念。
特蕾莎修女为什么被称为“天使”?请根据文本从她的行为、思想以及影响等方面分析说明。
特蕾莎修女身上有哪些优秀品格?请根据文本概括说明。
“没有所谓集体的人,每个人都是具体的,个人才是最重要的。”对特蕾莎修女的这一观点你怎样理解,有怎样的看法,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阐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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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 鸟冯骥才
天津卫的人好戏谑,故而人多有外号。凡有外号,必有一个好笑的故事,比方贺道台这个格色的雅号——死鸟。
贺道台相貌普通,但真人不露相,他的能耐有两样,一是伺候头儿,一是伺候鸟。
伺候上司的事是挺特别的一功。整天跟在上司的屁股后边,跟慢跟紧全都不成。而且光是赛条小狗那样跟在后边也不成。还得善于察言观色,摸透上司脾气,知道嘛时候该说嘛,嘛时候不该说嘛;挨训时俯首贴耳,挨骂时点头称是。你要是耐不住性子,皱眉撇嘴,露出烦恼,那就官儿不是愈做愈大,而是愈做愈小——就这种不是人干的事,贺道台却得心应手,做得从容自然。人说,贺道台这些能耐都出自他的天性,说他天生是上司的撒气篓子,一条顺毛驴,三脚踹不出个屁来,对么?
伺候鸟的事也是另外一功。别以为把鸟关在笼子里,放点米,给点虫,再加点水,就能又蹦又跳。一种鸟有一种鸟的习惯,差一点就闭眼戗毛,耷拉翅膀;一只鸟有一只鸟的性子,不依着它就不唱不叫,动也不动,活的赛死的差不多。人说贺道台上辈子准是鸟儿。他对鸟儿们的事全懂,无论嘛鸟,经他那双手一摆弄,毛儿鲜亮,活蹦乱跳,嗓子个个赛得过在天福茶园里那个唱落子的一毛旦。
过年立夏转天,在常关做事的一位林先生,带给他一只八哥。这八哥个大肚圆,腿粗爪硬,通身乌黑,嘴儿金黄;叫起来,站在大街上也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心里欢喜说:“公鸡的嗓门也没它大。”林先生笑道:“就是学人说话还差点。它总不好好学。怎么教也不会,可有时不留神的话,却给他学去了。不过,到您手里一调理,保准有出息。”贺道台也笑了。说道:“过三个月,我叫它能说快板书。”
然而,这八哥好比烈马,贺道台用尽法子,它也学不会。贺道台骂它一句:“笨鸟。”第二天它却叫了一天“笨鸟”。叫它停嘴,它偏不停。前院后院都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用罩子把笼子严严实实罩了多半天,它才不叫。到了傍晚,太太怕把它闷死,叫丫鬟把罩子摘去,它一露面,竟对太太说:“太太起痱子了吧?”把太太吓了一跳。再一想,这不是前几天老爷对她说的话吗,不留神竟给它学去了。逗得太太格格地笑半天。待贺道台回来,对老爷说了。没等她去叫八哥再说一遍,八哥自己又说:“太太起痱子了吧!”
太太说:“没想到这坏东西竟这么聪明。”
自此,贺道台分外仔细照料它。日子一长,它倒是学会了几句什么“给大人请安”、“请您坐上座”、“您走好了”之类的话,只是不好好说。可是,它抽冷子蹦出几句老爷太太平时说的“起痱子”
那类的话,反倒把客人逗得大笑,直笑得前仰后合。
知府大人说:“贺大人,从它身上就知道您有多聪明了。”
贺道台得意这鸟,更得意自己。这话就暂且按下不提。
九月初九那天,津门百姓照例都去登阁,俗称九九登高。这天直隶总督裕禄也来到了玉皇阁,兴致非常好一口气直爬到顶上的清虚阁。随同来的文武官员全都跑前跑后,贺道台自然也在其中。他指着三岔河口上的往来帆影,说些提兴致的话,直叫裕禄大人心头赛开了花。从阁上下来,贺道台便说,自己的家就在不远,希望大人赏脸,到他家去坐坐。裕大人平日决不肯屈尊到属下家中作客。但今日兴致高,竟答应了。官员跟随左右,骑龙驾虎一般去了。
贺道台的八哥笼子就挂在客厅窗前,裕大人一进门,它就叫:“给大人请安。”声音嘹亮,一直送进裕禄的耳朵里。
裕大人愈发兴高采烈,说道:“这东西竟然比人还灵。”
贺道台应声便说:“还不是因为大人来了。平时怎么叫它说,它也不肯说。”
待端茶上来,八哥忽又叫道:“这茶是明前茶。”
裕大人一怔,扭头对那笼子里的八哥说:“这是你的错了。现在什么时候了,哪还有明前茶?”
上司打趣,下司拾笑。笑声贯满客厅,并一齐讪笑八哥是个傻瓜。
贺道台说:“大人真是一句切中了要害。其实这话并不是我教的,这东西总是时不时蹦出来一句,不知哪来的话。”
知府笑道:“还不是平日里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想必贺大人总喝好茶,它把茶名全记住了!”
裕禄笑道:“有什么好茶,也请裕禄我尝尝。”
大家又笑起来。但八哥听到了“裕禄”两字,忽然翅膀一抖,跟着全身黑毛全竖了起来,好赛发怒,声音又高又亮地叫道:“裕禄那王八蛋!”
满厅的人全怔往。其实这一句众人全听到了,就在惊呆的一刻,这八哥又说一遍:“裕禄那王八蛋!”说得又清楚又干脆。裕禄忽地手一甩,把桌上的茶碗全抽在地上,怒喝一声:“太放肆了!”
贺道台慌忙趴在地上,声音抖得快听不见:“这不是我教给它的——”话到这里,不觉卡住了。他想到,八哥的这句话,正是他每每在裕禄那里受了窝囊气后回来说的。怎么偏偏给它记住了?这不是要他的命吗?他浑身全是凉气。
等他明白过来,裕禄和众官员已经离去。只他一个人还趴在客厅地上,他突然跳起来,朝那八哥冲去,一边吼着:“你毁了我!我撕了你,你这死鸟!”
他两手抓着笼子一扯,用力太大,笼子扯散,鸟飞出来,一把没有抓住。这八哥穿窗飞出,落在树上。居然把贺道台刚刚说的这话学会了,朝他叫道:“死鸟!”
贺道台叫仆人们用杆子打,用砖头砍,爬上树抓,八哥在树顶上来回蹦了一会儿,还不住地叫:“死鸟!死鸟!死鸟!”最后才挥翅飞去,很快就无影无踪了。
自此,就得了“死鸟”的外号。而且人们传这外号的时候,还总附带着这个故事。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贺道台是一位擅长察言观色、揣摩上司心理的官员,这种性格特点源于他尽职尽责的敬业精神和顺毛驴的好脾气。
B.作者有意赋予了贺道台擅长伺候上司和鸟儿这一本领,以此来突出并赞誉他的“绝活”,为后面情节展开做铺垫。
C.作者对八哥咒骂裕禄这一情节进行了生动细致地描写,目的在于表达劳动人民对裕禄的憎恶,增强小说的批判性。
D.结尾处八哥飞上树顶却未马上逃走,而是大叫了几声“死鸟”才挥翅飞去这一情节的安排,使小说更具讽刺效果。

E.本文大量运用天津方言及古典小说的白描手法,带有“三言两拍”笔意,具有古典传奇色彩,富有话本文学旨趣。
本文以“死鸟”为题,试结合文本分析作者的用意。
小说结尾处八哥语出惊人,虽出人意料却在情理之中,找出三处情节加以简要分析。
主人公为文学作品中的中心人物,该小说的主人公不是八哥,而是贺道台,请结合文本分析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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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周三朝,被中国传统史学家称为“三代时期”。商人性格活泼,注重感官享受,殷墟妇好墓挖掘出的210件礼器中,仅酒器就有方彝、尊、献、壶、爵等15种175件,占全部礼器74%,酒器在墓葬中的批量摆置反映了商人重酒的风气。
《诗•商颂•烈祖》中强调祭祖时美酒的重要性“既载清酤,赉我思成”。张光直在《商代的巫与巫术》中提出:“酒是一方面供祖先神祇享用,一方面也可能是供巫师饮用以达到通神的精神状态。”可见早期的祭祀离不开酒,而祭祀时候的饮酒也有特别的规定,一般先由巫师或祭司饮酒,传达神灵的旨意。
上世纪80年代出土的平民墓葬中,有随葬品的均为爵、觚等酒器。商代酒器最简单的组合是一爵一觚。现代考古学家认为,这种酒器之所以命名为“爵”,是由于它的造型像一只雀鸟,前面有流,好像雀啄,后面有尾,腹下还有细长的足,而古代爵与雀同音通用。宾主酒酣耳热之时,乐舞表演将把宴会的气氛推向高潮。根据《商颂》中的描述,重要的祭礼都以舞队的“万舞”开始,伴随着鼓、管、钟、磬等乐器的伴奏,最后在盛大的宴飨中结束。被总称为“万舞”的舞蹈包括舞者手持马辔的武舞,以及脚踩双杆,类似高跷的林舞。
与商代不同,周代的酒成为了王室弘扬“礼制”与仪典的载体,饮酒聚宴往往只是繁琐而庄重的祭祀典礼结束后的附属程序。对于饮宴具体制度,《礼记》记载了很多严格要求,比如参与祭祀宴会者的身份不同,其使用的酒器也有所差异:“宗庙之祭,贵者献以爵,贱者献以散;尊者举觯,卑者举角。”祭祀之时,酒之种类不同,摆放位置也有严格繁琐的规定,比如明确要求祭典时,淡薄的酒放置于内室,甜酒在门边,浅红色的清酒在堂上,清酒在堂下。周平王东迁洛邑后,周王室对诸侯国的控制能力一落千丈,随之的春秋战国时代 “礼崩乐坏”,个人生活自由化,诸子百家兴盛。春秋战国时代的饮宴突破了拘谨死板的周代礼仪,《晏子春秋》就记载了齐景公在饮宴中公开表示“今日愿与诸大夫为乐,请无为礼”。
汉代宫室朝堂典章制度沿袭秦代,大大简化。从今天来看,唐、宋可称中国古代历史中的“第二帝国”时代,其强大壮盛,对外开放与交流程度较秦汉“第一帝国”,犹为过之。盛唐时的宫廷宴乐活动,较之秦汉魏晋,富于堂皇奢侈之象。到了元代,中原酒风为之骤然一变,由赵宋王朝时期的文弱细致,变得粗犷豪放。取代元帝国,复兴中原的明代从诞生伊始,就带有拘谨繁琐的作风,明太祖朱元璋极为推崇程朱理学。宴席开始,宫廷教坊司需跪奏一曲,这时所有预宴官皆跪,待皇帝饮毕,文武百官四拜而起,回到座位,各序班官员方进群臣酒盏。从第二爵酒开始,皇帝饮酒时群臣不必下跪,但需候皇帝举饮后,群臣才可自饮。(节选自2012.3《三联生活周刊》朱步冲《中国酒史:文化的脉络》)
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殷墟妇好墓出土的礼器中,大多数都是酒器,而且种类也多;可见酒器最初是一种礼器,而且商代人对酒的重视俨然已成风气。
B.据《诗•商颂•烈祖》记载,酒在当时的祭祀中是十分重要的,“既载清酤,赉我思成。”只有斟上清酒,才能与祖宗神灵沟通。
C.考古学家张光直认为商代的酒在祭祀中作用有二:其一,供祖先神祇享用;其二,巫师们饮酒达到一定的精神状态方可通神。
D.作者认为,商代祭祀时候的饮酒是有特别规定的,通常先由巫师或者是主持宗教祭祀活动的人饮酒,以传达神灵的旨意。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现代考古学家认为,商代酒器最简单的组合是一爵一觚。“爵”的造型像一只鸟雀,而古代“爵”与“雀”同音通用,因此名“爵”。
B.据《诗经•颂》描述,商朝重要的祭礼都以舞队的“万舞”开始,随着鼓、管、钟、磬等乐器的伴奏,最后在盛大的宴飨中结束。
C.周代饮宴制度有严格的要求,据《礼记》记载,参与祭祀宴会者的身份不同,所用的酒器也不同;酒的种类不同,摆放位臵也不同。
D.春秋战国时代“礼崩乐坏”的现实,宴饮可见一斑:《晏子春秋》记载齐景公在饮宴中公开表示“今日愿与诸大夫为乐,请无为礼”。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饮酒从“三代”开始延至今日,虽各个朝代宴饮制度有所不同,但无不锚定并传承着中华民族的礼制与传统酒文化。
B.酒在商代主要用于祭祀;而到周代则成为王室弘扬“礼制”与仪典的载体,饮酒聚宴往往只是祭祀典礼结束后的附属程序。
C.酒作为宫廷宴乐品,在“第一帝国”和“第二帝国”时代,呈现出强大壮盛和堂皇奢侈之象;缘于汉唐的对外开放与交流。
D.宋代酒风文弱细腻,元代酒风粗犷豪放;而明代由于明太祖朱元璋极为推崇程朱理学,致使酒文化带有拘谨繁琐的作风。
评卷人
得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唐朝的韭菜
李汉荣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
一千多年前,那个雨夜里的春韭,被杜甫保鲜在一首诗里,至今仍散发着清香。
诗为五言,句子精短,与韭菜精致的模样很般配。
我觉得,韭菜是自然的五言诗,五言诗是文化的韭菜
我读过的唐诗,涉及写蔬菜或韭菜的,几乎都是五言,很少有七言或更长的句式。这很可能是因为,面对这娇小、精致的可爱植物,唤起了诗人们细腻、爱怜的情思,用五言这精致的样式,表现这精美的植物,是很相宜的。
这也似乎说明,在唐朝,韭菜,以及众多蔬菜,都是天然、本来的长相和品性。
蔬菜嘛,就该是朴素本分的样子,安静单纯的样子,露水盈盈的样子。这样子,才叫蔬菜。
假若杜甫老哥来到现代,来到我们的蔬菜地里,他一定十分惊讶:这是蔬菜吗?这不是一片杂木林吗?芹菜已疯长成灌木;莴苣正演化成芭蕉;葱虽然暂时还没变成芦苇,但已有了芦苇的个头;土豆已膨胀成杜甫喝汤用过的大土瓷碗;韭菜呢,五言诗的韭菜哪去了呢?这又高又胖、模样粗糙、神情张狂的另类灌木,是韭菜吗?一千多年没见,出落成这样子了?
杜甫老哥啊,你少见多怪了。一切都在变,菜地如何不变?假如你走进我们的文化菜地看看,你又如何不被惊呆?别摇头嘛,老哥。别的,你暂且别看,就看看那被你视为“文章千古事”的文章,就看看你一生钟情、“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诗吧。如今,一个写手随便就日产万言,短篇不过夜,中篇不过周,长篇不过月,一年制造十几部长篇,不难嘛,只需喝几杯咖啡,吸几口香烟,猛敲键盘,快速码字,滚滚泡沫就席卷世界的沙滩;写诗,稀松平常事,手起键响,键响诗成,一日千行,何难?回车键频频按,诗,就像那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滔滔滚滚源源不断,注入我们古老的奄奄一息的江河荒滩。你语不惊人死不休,呕心沥血一生,才写了一千来首,字数不够一个中篇,还不及写手们一天的产量。杜老啊。你太低产了。
这下,我得赶快告诉杜甫原委,不然老先生会被吓傻的。就这么一个诗圣,被我们吓傻了,我们对不起万古千秋。
是这样的,杜甫老哥:你在蔬菜地里看见的那颠大的、张狂的、疯长的、妖艳的、粗壮的灌木形状的蔬菜,都是服用化肥、农药、增红素、增绿素、增高素、拉长素、膨胀素等等市场激素催生出来的。
你问:好吃吗?有营养吗?我如实回答你:不好吃,营养很少,毒性很大,垃圾食物而已。
你在文化菜地(其实那是文化工业流水线)看见的那泡沫翻腾的泡沫文化,那废水汹涌的废诗,也是服用化肥、农药、增红素、增绿素、增高素、拉长素、膨胀素等等市场激素大批量疯长出来的。
你问:好吃吗?有营养吗?我如实回答你:不好吃,营养很少,基本是废物。垃圾食物而已。
杜甫一脸茫然,摇着头,迷惑不解地走了。
和杜甫一样,唐朝的韭菜,包括那雨夜里的韭菜,没见过的世面太多了,没见过农药,没见过化肥,没见过增红素、增绿素、增白素、增高素、拉长素、膨胀素,只见过露水、月光、荷锄的农人,见过蜜蜂、蝴蝶、毛毛虫,见过低飞的燕子和菜地上空款款飞过的黄鹂、喜鹊、斑鸠、白鹭。
韭菜何其有幸,在那个温暖的春夜,韭菜,用它质朴、醇正的清香,接待了诗人和他的诗。
唐朝的土地上,生长着清清爽爽的蔬菜,生长着清清爽爽的诗。
你且看那韭菜——
朴素安详地,一根一根地,在露水和清风里,认真地排列着自己,把自己排列成诗。
(选自《散文选刊》,有删改)
从文中看,作者为什么说“韭菜是自然的五言诗,五言诗是文化的韭菜”?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指出下面句子中所用的修辞手法,并具体说明这些修辞手法在文中的表达效果。
朴素安详地,一根一根地,在露水和清风里,认真地排列着自己,把自己排列成诗。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结合全文,探讨作者的写作意图。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与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被杜甫保鲜在一首诗里”一句中,“保鲜”一词形象生动,说明了杜甫的诗歌流传一千多年仍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B.韭菜娇小、精致,能唤起诗人细腻、爱怜的情感,而五言诗是精致的诗歌形式,用五言诗描写精美的韭菜,是非常合适的。
C.唐朝的韭菜是不幸的,因为它有太多的世面没有见过;唐朝的韭菜又是幸运的,因为它“用它质朴、醇正的清香,接待了诗人和他的诗”。
D.杜甫之所以“一脸茫然,摇着头,迷惑不解地走了”,是因为他理解不了现在的人们创作速度为什么这么快。

E.文章运用了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不同人称的运用既丰富了文章的叙事手段,有助于思想感情的表达,又使文章显得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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