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2013年)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枪口下的人格
徐树建
这是1944年的8月,德国人占领下的巴黎。在一家咖啡馆里,一名叫霍夫曼的德国少校脑后忽然被顶上一件冰凉的东西,随机有人大声命令道:“霍夫曼少校,举起你的手来。”
霍夫曼大吃一惊,只得举起双手,一任靠在腰间的手枪被抽走,等转头一看顿时又气又羞,原来,刚才顶着自己的并不是枪,仅仅是一柄铲子,而俘虏他的人竟是贝尔蒂——他的房东。
德国军队占领巴黎后,霍夫曼就住在贝尔蒂家。他对贝尔蒂一家还算客气,不过,那更是一种骨子里的轻蔑。此刻望着霍夫曼疑惑不解的样子,贝尔蒂挺直胸膛得意地说:“我们起义了,全城都解放了,现在,我要把你押送到战俘营里。”
于是霍夫曼不得不在前面走,这时贝尔蒂的邻居迈尔迎面过来,冲上去对着霍夫曼就是一口黏痰。霍夫曼不动声色的擦掉脸上的黏痰,然后傲慢地说:“先生,你太没有风度了。作为一名有尊严的帝国军人,我鄙视你。”迈尔停了暴跳如雷,挥舞着拳头要上前殴打,更有几个围观的人大叫起来:“扒了他的衣裳,用石块砸死这个德国佬!”
贝尔蒂死命拉住迈尔,又对众人说:“他是一个俘虏,理应得到应有的尊重,还是让法律来审判他吧!” 霍夫曼听了。对贝尔蒂微微弯腰,说:“谢谢!”
贝尔蒂严词呵斥道:“收起你的那一套吧!一个双手沾满无辜者鲜血的刽子手,有何风度、尊严可言?”
霍夫曼被关进了战俘营里。贝尔蒂同大伙正高兴,谁知刚过去几个小时,这座城市就又被疾驰增援的德国军人重新占领了,然后大伙像猪羊一样全被赶到广场上。
霍夫曼和其他俘虏自然得到了解救,他们趾高气扬地走到大伙面前,挨个指认几个小时前俘虏他们的人。
只要他们一指认出谁,那人就会被粗暴地强拉出来当众杀死。
一会儿轮到霍夫曼指认了,他一双狼似的眼睛从一张张惊惶失措的脸上扫过。没有人能忍受得了他的目光,不得不低下头,只有一双眼睛避也不避,那人正是贝尔蒂。  
只见霍夫曼盯着贝尔蒂,轻声说:“你曾维护了我的尊严,现在,该是我回报的时候了!”说着径直走过贝尔蒂的面前。
贝尔蒂得救了,虽然他不怕死,但活着毕竟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他从心底里暗暗感谢霍夫曼。
就在这时听到霍夫曼锐声叫了起来:“俘虏我的人就是他,给我毙了他!” 随着一声惊恐的叫声,早有两个如狼似虎的德国军人冲过去,揪出迈尔
德国人的手指不由分说地搭上了扳机,迈尔早就吓瘫了,面无人色,连裤子都湿了一大片。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有人大叫起来:“霍夫曼,你认错人了。俘虏你的人不是他,而是我!”所有人全惊呆了,霍夫曼更是大吃一惊,大叫的人是贝尔蒂。
霍夫曼一下子语无伦次起来:“贝尔蒂先生,你、你这是怎么了?你头昏了吗?”
贝尔蒂从队列中笔直地走出来,一脸平静地说:“霍夫曼先生,你怎么可以泄私愤呢?你所谓的风度呢?”
霍夫曼大脑里一片糨糊,摇着头呻吟着说:“贝尔蒂先生,你这是开玩笑吧?明明是这个可恶的人俘虏我的嘛……”
贝尔蒂口齿分外清晰、分外响亮地说:“霍夫曼先生,请以你一向引以为豪的尊严起誓,俘虏你的人到底是谁?”
霍夫曼一下子脸如死灰,无力地回道:”为什么?你这是为什么?”贝尔蒂微笑着说:“在我们心目中,尊严和风度的重量绝不比你们轻,甚至比生命还要重!”
枪响了,贝尔蒂倒了下去。对着这个伟大的灵魂。霍夫曼缓缓把腰弯了下去。
问:请围绕主人公贝尔蒂梳理文章的基本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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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从几内亚开始的新一轮埃博拉疫情正呈加速蔓延之势,目前已报告1323个确诊或疑似病例,其中729人丧生。有国际医疗组织指出,此轮疫情正面临进一步“失控”的境地。在历史上,此次埃博拉暴发是最严重的一次,但一直没有引起关注。可能的原因之一是,埃博拉一直没有走出非洲。尽管一些专家认为,埃博拉只会在非洲局部暴发流行,像SARS一样产生全球性感染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但是,埃博拉走出非洲也许只是早晚的事。
认为埃博拉不会在全世界流行的理由是,埃博拉感染的渠道是直接接触感染者的血液、精液、分泌物及其他体液,或者接触被感染对象的尸体。迄今尚未有确认通过空气传播的病例,因此,即使搭乘飞机或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遇到埃博拉感染者,感染的概率也十分低。
只有非洲当地人才会“谈埃色变”,因为埃博拉是迄今死亡率最高的疾病之一,死亡率在50%-90%之间。由于埃博拉的死亡率极高,世界卫生组织将其划归为病毒第四级,即在实验室里进行分离、实验微生物组织结构时安全隔离分级的最高等级。第四级病毒会造成致命疾病,并且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是不可救治的,死亡率最高。除了埃博拉,第四级病毒还有艾滋病病毒(HIV)和拉沙(lassa)病毒等。
然而,在病毒和疫情的凶险上,埃博拉可能是首屈一指的。由于埃博拉病毒在体内侵蚀和毁坏各种器官,就像绞肉机一样绞碎各种组织器官,使得病人不断把坏死的组织从口中吐出,当无数病人都因体内广泛性内出血而口吐鲜血和坏死的组织,并且七窍流血、脑部受损而挣扎着死亡时,连空气中都散发着血腥味和浓烈的臭味。
同为第四级病毒的HIV只是潜伏在人体的免疫T细胞中慢慢发作,并毁坏T细胞的免疫功能,虽然不能治愈,但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可以生存较长时间,不会马上死亡,而且如果终生服药,艾滋病病人还可以达到常人一样的寿命(可活到70岁),这是艾滋病与埃博拉的天壤之别。目前人们已经对艾滋病有了很多了解,也有了较多的药物疗法。但是,迄今,人们对埃博拉并不了解,包括对埃博拉病毒的生物学特性、传播途径、病理、流行病学特征等,当然更没有药物和其他治疗手段了。
不过,埃博拉与艾滋病或许有一个相似之处,就在于当初人们也认为艾滋病只是性传播疾病,只会局限在性乱的国家和地区,不会蔓延到世界各地。但是,由于艾滋病传播方式的多样性,迅速传遍全球。现在,人们只认定埃博拉有接触性传播,然而,即便只是这一项,也会广为传播,因此埃博拉向世界广泛传播也是时间问题。
埃博拉的悲剧也在于,尽管其死亡率极高和症状极为惨烈,但是它根本就没有得到重视。如果这一次埃博拉能走出非洲,当然可能是人类社会的不幸,但没准是一种大幸,因为埃博拉会像艾滋病一样得到人们的重视,从而了解它、研究它,并像控制艾滋病一样控制它,最终征服它。 (摘编自“中国网”)
下列各项中,关于“埃博拉疫情”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目前已报告1323个确诊或疑似埃博拉病例,其中729人丧生,这说明从几内亚开始的新一轮埃博拉疫情正在呈现加速蔓延的趋势。
B.因感染渠道是直接接触感染者的血液、精液、分泌物及其他体液,或接触被感染对象的尸体,所以埃博拉被认为不会在全世界流行。
C.一些专家认为,埃博拉像SARS一样走出非洲而产生全球性感染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主要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它只会通过接触性传播。
D.人们虽然至今仍不了解埃博拉病毒的生物学特性、传播途径、病理、流行病学特征等,但还是可以采取积极手段对埃博拉进行比较有效的治疗。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此次埃博拉暴发在历史上是最严重的一次,但一直没有引起关注,有国际医疗组织认为此轮疫情正面临进一步“失控”的境地。
B.因为迄今尚未有确认通过空气传播的病例,因此搭乘飞机或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人遇到埃博拉感染者后感染的概率也非常低。
C.尽管埃博拉与艾滋病病毒(HIV)和拉沙(lassa)病毒一样都属于第四级病毒,但埃博拉却是死亡率最高的。
D.世界卫生组织将易致命的埃博拉划归为病毒第四级,即在实验室里进行分离、实验微生物组织结构时安全隔离分级的最高等级。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艾滋病与埃博拉的最大区别是,前者虽然不能治愈,但病人如果终生服药,就可以生存较长时间,不会马上死亡。
B.埃博拉病毒在体内侵蚀和毁坏各种器官,使无数病人因体内广泛性内出血而七窍流血、脑部受损而挣扎着死亡。
C.艾滋病因其传播方式的多样性迅速蔓延到全球各地,与之相似,即便只是接触性传播,埃博拉也会向世界广泛传播。
D.这一次大范围的爆发终于使得埃博拉得到社会重视,人类会像对待艾滋病一样了解并研究它,最终控制和征服它。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7-10题。
天才徐志摩
余杰
①1933年11月19日,现代诗坛的夜莺徐志摩,在失事飞机的烈焰中,结束了他35岁的生命,逍遥地“云游”去了。
②“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徐志摩是一位从头到脚都充满了浪漫气息的天才诗人。他的一生,如同他热烈崇拜的拜伦、雪莱、济慈一样,彻底地奉献给了远在云端的理想。我感到惊奇的是,在那被鲁迅形容为“处处是非人间的黑暗”的二三十年代的中国,怎么会有这样一个信仰如此单纯的诗人?我始终觉得他不像一个纯粹的中国人。因为中国人很少像他那样快快乐乐、认认真真地做梦。中国人大都是世故的,滑头的。而在徐志摩的眼里,生命如同一注清泉,处处有飞沫,处处有闪光;生命也像一段山路,处处有鲜花,处处有芳草。
③不幸的是,错乱的时代与困苦的现实一天天浸蚀着他明朗的心房,他渴望像孩子那样哭,像孩子那样笑,但生活却强迫他长大。他的歌声越来越低沉,他的目光越来越黯淡,他的笑容越来越稀疏,他的诗作越来越晦涩。一只秃笔去,一只秃笔回,再无当年剑桥的神采飞扬。生活的牵制、政治的压迫、舆论的指责、友人的背离……团团地包围住了这位坚持浪漫理想的诗人。“你们不能更多地责备我,我觉得我已是满头的血水,能不低头已算好的。”是的,一辈子徐志摩没有绝望过,也没有怨恨过谁。在最悲壮的那一幕到来之前,尽管现实的黑暗一点点地吞噬着他那理想的新月所放射的清辉,他还是在痛苦中竭尽全力挣扎着,写诗作文、教书、办刊物、开书店,甚至实验农村乌托邦计划……作为一个诗人,他注定像蚕一样用生命结成雪白的茧,在茧成的那天羽化飞升而去;作为一个诗人,他也注定像荆棘鸟一样,衔着锐利的荆棘,在只有一弯新月的夜晚,不断为理想而鸣唱,直到满嘴鲜血淋漓,直到生命的终了。
④进入30年代以后,徐志摩开始感到,尽管诗歌弱小的翅膀在那里扑腾,还是没有力量带着种种的累赘往天外飞。当每个聪明的成年人都对皇帝的新衣赞不绝口的时候,那个喊出“什么也没有看见”的孩子的下场也就可想而知了。在这一点上,徐志摩很像安徒生——既深味人世的苦楚,又保持不老的童心。然而,长不大的彼得·潘毕竟只是一个遥远的神话,徐志摩则是一棵无法与土地告别的树。追求了一辈子的美,突然发现面前傲然开放的是一朵恶之花。我们无法揣度他当年的心态,那该是一种怎样的心态啊。
⑤人世间的经验好比是一团火,许多人都敬鬼神而远之,隔江观火,拿出冷酷的心境去估量一切,不敢投身到轰轰烈烈的火焰里去,因此这个暗淡的生活,简直没有一点光辉。只有徐志摩肯亲自吻这团生龙活虎的烈火,火光一照,化腐朽为神奇,遍地开满了春花,难怪他天天惊异着,歌唱人生的传奇。
⑥“飞”是徐志摩理想的象征。在诗歌《云游》中,他写道:“脱离了这世界,飘渺的/不知到了哪儿,仿佛有/一朵莲花似的云拥着我/拥着我到极远的地方去/唉,我真不希望再回来/人说解脱,或许那就是罢!”
⑦于是,他真的不回来了,真的解脱了。这是一个他早已洞悉的宿命。我不得不相信宿命的存在。否则,这个沼泽地一样的世界上,怎么会有徐志摩这样一个不湿鞋袜的人来走一遭呢?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徐志摩受拜伦、雪莱、济慈影响很深,一生也如同他们一样热切地追寻着自己的理想。
B.徐志摩世故圆滑,但执著地追求理想,沉醉于自己编织的梦中,不像是纯粹的中国人。
C.徐志摩生活在一个错乱的时代,困苦的现实一天天地将他的激情消磨殆尽。
D.徐志摩后期认识到诗歌的局限性,它并没有足够的力量能肩负起世上的种种累赘。

E.徐志摩一生追求美而未成,心里非常失望和痛苦,《云游》就是为表达这种心境而写的。
文中第三段画线部分在语言上有何特色?
作者在文中多处引用徐志摩的诗文,请简要分析这些引用的作用。
作者认为,徐志摩在沼泽似的世上走了一遭,但是鞋袜未湿。你赞同作者的观点吗?请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国人对梅花的认识,有一个从实用到审美的发展过程。《尚书•说命》记载:“若作和羹,尔惟盐梅。”可知盐和梅是当时饮食中的主要调味品:盐主咸,梅主酸。梅的果实不仅能食用,还可以制酱、酿酒,甚至还可以入药,有收敛止痢、解热、镇咳和驱蚊虫的功效。
从魏晋南北朝开始,人们才改变了写梅咏其“实”的传统,将梅作为一种“花”来欣赏。到南朝刘宋,一种独立的诗歌品种──咏梅(花)诗正式出现。后来沿唐及宋,咏梅花的诗不止千首。南宋彭克一人竟写了300首梅花诗,南宋刘克庄也一人创作了123首咏梅诗和8首咏梅词,可见当时咏梅花诗之盛行,以至于有人埋怨诗人“弃实求花”是失了“梅真”。
那么,什么才是咏梅诗中的“梅真”呢?诗人往往通过梅花形象的四大亮点──色、香、姿、韵,展现梅的多方面特征。
梅花色淡,不以艳胜。宋卢梅坡《雪梅》曰:“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诗人常常将雪与梅一并书写,以突出它的色淡。梁简文帝《雪里不见梅花》:“绝讶梅花晚,争来雪里窥。”南宋杨万里更是将梅、雪浑融来写,创造了亦梅亦雪的绝妙诗境。以雪衬梅,更显其清、洁、寒的特色。宋张道洽《梅花》“质淡全身白,香寒到骨清”,正是此意。骨清,香寒,质淡,是为梅色的内涵。
其次是梅花的香。张道洽说:“根老香全古,花疏格转清。”梅花的香是“古香”,而“古”即是“雅”,不是贵妇人的艳抹浓妆,脂粉味太足令人生厌,而是在夜色中轻轻“浮动”的“清香”。吕居仁《蜡梅》说:“不将供俗鼻,愈更觉清香。”这种清、淡之香,只有雅士方可共赏,那些俗客是没有资格享受的。
第三是梅花的姿。北宋林逋可谓写梅姿的第一能手,他的“疏影横斜”几乎成了梅的代名词。他还有两联诗写梅花的姿也同样有名,一联是“雪后园林才半树,水边篱落忽横枝”,另一联是“湖水倒窥疏影动,屋檐斜入一枝低”,均将梅树特有的姿态──老干、疏影、横枝写得入木三分。树枝横斜自如,花期没有树叶,花朵干瘦色淡,这是上苍赋予梅的“天姿”,其他任何植物都无法相比。
有人认为“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两句“杏与桃李皆可用也”。混淆了桃李与梅花的界限。对此,苏东坡给予严厉的驳斥,认为“彼杏桃李者,影能疏乎?香能暗乎?繁秾之花又与月黄昏、水清浅有何交涉?”结论是“但恐杏桃李不敢承担耳”,从而维护了梅花的崇高地位。
第四是梅花的韵。范成大在《梅谱》中说“梅以韵胜,以格高”,从韵到格,就是陆游笔下梅花的形象特征所折射的高尚人格:“人中商略谁堪比,千载夷齐伯仲间。”(《梅》)陆游将梅花化为封建社会士人尊奉的清高守节的典型,作为物的梅花被彻底地虚化了,它完全变成了诗人申诉理想人格的一种符号和载体,因此清人潘德舆盛赞陆游的梅花诗“实能为此花写出性情气魄者”,挖掘到了梅花诗的神韵。(节选自《梅花诗话》,有删改)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国人对“梅”的认识经历了从注重其实用价值到注重其审美价值的发展过程。
B.“梅”在魏晋以前的功用主要是取其果实,供食用、调味、制酱、酿酒、入药,而不用于供人们欣赏花形。
C.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开始注重梅花的审美价值,进而创造了新的诗歌种类——咏梅诗。
D.即使在南宋咏梅花诗盛行之时,文人们依然注重梅花的实用价值,认为“弃实求花”是失了“梅真”。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梅花色淡,“雪”有清、白、寒的特色,因而诗人们在咏梅诗中将“梅”与“雪”结合吟咏,构成梅花“骨清”“香寒”“质淡”的特质。
B.梅花的香气以“清香”“冷淡”见长,与文人雅士的志趣暗合,俗客是欣赏不到的。
C.梅花的姿,在咏梅诗中除了写干瘦色淡的花朵,主要是描绘梅树的枝干,且以横斜疏瘦、老枝怪奇者为贵。
D.陆游的《梅》将梅花与伯夷、叔齐相联系,赋予梅花封建社会士人清高守节的特征,从而将梅花的品性上升为一种理想人格。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魏晋南北朝以前,写梅的诗重在写梅的果实而不专门歌咏其形;咏梅诗盛行后,为了避免落入“俗客”之流,文人们纷纷展现梅花“清香”“冷淡”的香气特征。
B.针对某些混淆桃李与梅花界限的观点,苏轼给予了严厉的批评,由此可见在苏轼的审美观中桃李是无法与梅花相比的。
C.中国文人普遍推崇梅花的清淡雅致,为了突出其淡雅疏朗的特征,常常用“月黄昏”“水清浅”等意境来烘托强化。
D.梅以韵胜,以格高。相比之下,林逋所重,在其韵,通过描画梅的外在特征写出梅的清神逸韵;陆游所重,在其格,突出梅花的清风亮节。

阅读下面的小说,然后回答问题。
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邱长海
三叔从老家来省城帮儿子筹备国庆节举行的婚礼,看着儿子为找不到加长林肯或凯迪拉克作婚车而唉声叹气,他一次次欲言又止。这一晚,皓月当空,父子对饮。
1981年,鲁南山区,大豆高粱在田野里飘香。三叔的爹,我的爷爷忙着张罗第三个儿子的婚事。那时候,爷爷当了村主任,最后一个儿子的婚礼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这天一擦黑儿,爷爷就提着两瓶兰陵大曲,揣着两盒孔府烟跑了十多里的山路,摸到前进村村主任何大把式家里。前进村原来叫水洼洼庄,改革开放后靠养鱼致了富,改名前进村,去年买了台手扶拖拉机,更是闻名方圆几十里。爷爷刚开口,就被对方堵了回来。国庆节日子旺,拖拉机早被乡长的公子结婚定下了。“要不,你把它推走?”何大把式指着墙根的一辆独轮车说,“咱也就配这档次。”爷爷脸一红,二话没说,拎起桌上的两瓶酒抬腿就走。
爷爷到家时,两瓶酒只剩下半瓶。老人家把三儿子招呼过来父子对饮,那晚,皓月当空。
1953年秋天,爷爷娶奶奶的时候,换了身干净衣服空着手就进了岳母家的门,回来时,他手里就多了新媳妇的一只手。三十多里山路,奶奶的小脚实在走不动了,爷爷就向路边收庄稼的老乡借了辆独轮车,一边是黄澄澄的玉米,一边是腮上红扑扑的奶奶。车子“吱呀吱呀”唱了一路,像是最浪漫的婚礼进行曲,引着他们踏上了幸福生活之旅。
爷爷说这些时,一脸的甜蜜,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
第二天的正午时分,爷爷满身大汗进了家门。院子里多了一辆崭新的大金鹿自行车。那时候,大金鹿还是个稀罕东西,不亚于今天谁家买了辆小轿车。全村人都羡慕得不行,就连母亲、二婶也看得眼睛放光,据说回家后闹了好几天。
眼看婚期将近,三叔抓紧时间练车。于是,早晨下地前或者傍晚回家后,村里人就看见三叔在村西的麦场里卖力地演练——对他来说,将要驮回的岂止是新媳妇,更是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啊!
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像一桌酒席上有了鲍鱼,一家人顿时多了底气;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似一场演出来了名角儿,全村的人们都盼着好戏开演。
万众瞩目的日子终于来了。大金鹿前把上的大红花与三叔年轻的笑脸相映生辉。
三叔潇洒地跨上自行车,昂首挺胸上了路。身后是一支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三叔第一次看到属于自己的新媳妇——他们是媒妁之言,这之前,两人只在邻村的露天电影场见过一面,却从来没有说过话。
三婶在村里小姐妹们羡慕的目光中坐上三叔的自行车后座,一时间,唢呐叫得欢。在我们鲁南老家,新郎接新娘有很多规矩,其中一务就是:新娘不说话,新郎不回头。人逢喜事精神爽,秋风得意车轮急,三叔脚底生风,很快就把送亲的队伍甩在后边,三婶也不能说话。
三婶娘家到三叔家的路上有一段上坡路,三婶心疼累得满头大汗的三叔,就跳下了自行车,帮忙推了一把。上了坡,三叔不能回头看,根本不知道三婶下了车,也不知道她还没坐上来,就骑着空车走了。直到进了村,才发现坏了,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掉头回去找新媳妇。
新媳妇根本没有回娘家——她哪里丢得起这个人哪!大家找来找去,终于在那段上坡路边还没收割的玉米地里找到了正生闷气的三婶。
当然,婚礼照常举行,乡亲们喜酒照喝,只不过留下了一段有趣的佳话。
三叔说这些时,一脸的幸福,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
三叔的儿子把父母的故事说给未婚妻听,她听得泪光闪烁,一脸的神往。恰好他们看到报纸上登着一家婚庆公司推出了自行车婚礼的消息。两人眼前一亮,手牵手走进那家婚庆公司,就像父辈一样,他们打算在这座城市里,举行一个万众瞩目的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独轮车、自行车上的婚礼带给我们的幸福感,是林肯、凯迪拉克带不来的。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题目“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指的是两场婚礼,含蓄地概括了小说的主要事件,又暗示这两场不同的婚礼同样万众瞩目。
B.“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和“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前后照应,前者写出“三叔”的感动,后者暗示了“儿子”情感和想法的变化。
C.末段的议论不仅呼应了首段的议论,使小说结构显得紧凑自然,而且包含了小说主旨,既含启发性的生活哲理,又引人深思。
D.在“三叔”的叙述中巧妙插入“我的爷爷”的故事,使小说的情节新颖独特,不仅增强了小说的感染力,而且深化了主旨。

E.这篇小说的语言朴实而生动,极具鲁南山区的地方生活色彩,让读者备感自然和亲切,并使读者如身临其境般产生情感共鸣。
(2)小说两次写到“皓月当空”,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
(3)小说讲述了三代人的三个婚礼的故事,每个故事都与当时的物质生活条件有关。你认为物质生活条件和“幸福感”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请结合小说和现实生活,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回想铁生
陈村
2010年的最后一天,早上八点半,我被手机短信闹醒,去看,才知道史铁生去世的消息。接着的几天有几十家媒体要求采访,我一一谢绝。我自己写文章比记者写更真实。
他跟我投缘,也许是因为我们有相似的经历,都曾当过知青,都是病退回城,都曾在里弄加工组“午餐半小时”,都属残疾人,都写作。但他站不起来了,我还能弯曲地站立和难看地短程行走。我曾跟他说,我在走向他。他的困厄比我多十倍,他的思想也比我深入十倍。在我眼里,史铁生是当代中国最好的作家。
这些年,我到北京必去探望史铁生。在他那里坐两三个小时,吃顿饭。他们夫妇邀我住他们家,我总推辞了。我来去匆匆,住下本可以多说话,可是他的身体禁不住客人的打扰。他的截瘫,他的肾脏萎缩,用他的话说,发动机和轮子都坏了,维持身体的运行很累。每周两到三次的肾脏透析,不由分说地打断他的生活和思维。
史铁生通常并不抱怨,他知道感恩,知道在生的命题下的诸多奥义。别人用腿走路,丈量大地。他从腿开始思想,体察心灵。他常常纠缠在那些排遣不开的命题中,时间长了,成为习惯和乐趣。他的想法都是经过推理论证的,有明晰的线索可寻。可是,听他说话的人,因为自己的好腿好肾,常常哼哼哈哈的,懒得跟从他的思维。他的书被更多阅读的是《我的遥远的清平湾》《我与地坛》《命若琴弦》。
读史铁生的文章,和他谈话,都不会越读越狭隘。他很艰难地从生存的窄缝里走出来,带着豁然开朗的喜悦。我常常是站到自己之外,有一种嘲弄自己之流的快乐。他不是,他完整地保存自己,依然快乐。他是用喜悦平衡困苦的人。史铁生坦然写他自己,他的一生透明坦荡,读过他作品的人知道他的许多往事,也看见他的许多思索。那些困苦,经过血的洗礼后成了他的资源,以此走向内心,走向命定之路,去看他人和世界。他追问,但不控诉,不失态。
1998年1月,我带女儿去看铁生。铁生打开电脑教她玩著名的吃豆子游戏。他说自己有时也玩两盘。这也是他的生存状态,在死神的追逐下,他飞快行走,一路蹦蹦跳跳吃下许多豆子。这个轮椅上的人是最勇敢的人,敢面对真实的人生,不退缩到无知和曲解,不麻痹麻醉自己。他对许多事情都兴致盎然,关心新旧科学和新旧哲学,关心今天。他是无法站立的人,也是最挺拔正直的人。
2011年1月6日,复旦大学的“史铁生追思会”,屏幕上打出他的肖像。照片上的他那么神采奕奕,宽厚地笑着。史铁生如同他的作品一样真诚、温暖、厚重。这样的作家是不会死的。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陈村得知史铁生去世的消息之后,谢绝了几十家媒体的采访要求,决定自己写文章来纪念史铁生,是因为他觉得只接受媒体采访,让记者写文章不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史铁生的伟大。
B.史铁生的身体状况很差,除了截瘫不能行走外,他还患上了肾脏萎缩,但是史铁生的喜悦和乐趣却正来自于对生命意义的思索和探寻,他追问,但不控诉命运的不公。
C.作者在文中用了较多的笔墨来写自己对史铁生作品的理解和思索,是为了突出史铁生是当代中国最好的作家。
D.陈村在阅读史铁生的作品时,经常能够感受到史铁生从生存的窄缝里走出来,带着豁然开朗的喜悦。他也对比了自己和史铁生的差距,感到自己的写作有一种嘲弄自己之流的快乐,但并不快乐也并不坦然。

E.史铁生的手总是温暖的、宽厚的、照片上的他那么神采奕奕,宽厚地笑着,如同他的作品一样真诚、温暖、厚重,作者这样写是为了说明史铁生超越了生命的苦难。
根据作者的回想,史铁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简要分析。
文中特别写到了史铁生打开电脑教作者的女儿玩吃豆子的游戏,史铁生自己有时也玩两盘的细节。请简要分析作者这样写的作用。
史铁生说残疾有可能是这个世界的本质,他将自己拆开,思索许多有关精神方面的命题。请你就对“残疾”、“生命”、“有无”三个方面的理解,任选一个方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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