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选文。
放 鸭
莫言
青草湖里鱼虾很多,水草繁茂。青草湖边人家古来就有养鸭的习惯。这里出产的鸭蛋个大双黄多,半个省都有名。有些年,因为“割资本主义尾巴”,湖上鸭子绝了迹。这几年政策好了,湖上的鸭群像一簇簇白云。李老壮是养鸭专业户,天天撑着小船赶着鸭群在湖上漂荡。沿湖十八村,村村都有人在湖上放鸭。放鸭人有老汉,有姑娘,大家经常在湖上碰面,彼此都混得很熟。春天里,湖边的柳枝抽出了嫩芽儿,桃花儿盛开,杏花儿怒放,湖里长出了鲜嫩的水草,放鸭人开始赶鸭子下湖了。湖水绿得像翡翠,水面上露出了荷叶尖尖的角。成双逐对的青蛙嘎嘎叫着。真是满湖春色,一片蛙鸣。老壮一下湖就想和对面王庄的放鸭人老王头见见面,可一连好几天也没碰上。 这天,对面来了个赶着鸭群的姑娘。姑娘鸭蛋脸儿,黑葡萄眼儿,渔歌儿唱得脆响,像在满湖里撒珍珠。 两群鸭子齐头并进,姑娘在船上递话过来:
“大伯,您是那个村的——”
“湖东李村,”老壮瓮声瓮气地回答,“你呐?姑娘。”
“湖西王庄。”
“大伯,你们村有个李老壮吗?”
“有这么个人,你问他干什么?”
姑娘的脸红了红,上嘴唇咬咬下嘴唇,说:
“没事,随便问问。”
“听说李老壮手脚不太干净,前几年偷队里的鸭子被抓住,在湖东八个村里游过乡?”
“游过。”老壮掉过船头,把鸭子撵得惊飞起来。
姑娘提起的这件事戳到了李老壮的伤疤上。“四人帮”横行那些年,上头下令,不准个人养鸭,李老壮家那十几只鸭子被生产队里“共了产”,家里的油盐钱全靠抠这几只鸭屁股啊!他深更半夜摸到鸭棚里提了两只鸭子——运气不济——当场被巡夜的民兵抓住了。为这事老壮差点上了吊。
姑娘提起这事,不由老壮不窝火。从此,他对她起了反感。他尽量避免和她碰面,实在躲不过了,也爱理不理地冷落人家。姑娘还是那么热情,那么开朗。一见面,先送他一串银铃样的笑声,再送他一堆蜜甜的大伯。老壮面子上应付着,心里却在暗暗地骂:瞧你那个鲤鱼精样子,浪说浪笑,不是好货!
一转眼春去夏来,湖上又换了一番景色。荷田里荷花开了,湖里整日荡漾着清幽的香气。 有一天,晴朗的天空突然布满了乌云,雷鸣电闪地下了一场暴雨。李老壮好不容易才拢住鸭群。暴雨过后,在一片芦苇边上,老壮碰到了十几只鸭子。他知道这一定是刚才的暴风雨把哪个放鸭人的鸭群冲散了。“好鸭!”老壮不由的赞了一声。只见这十几只鸭子浑身雪白,身体肥硕,像一只只小船儿在水面上漂荡,十分招人喜爱。老壮突然想起在湖西王庄公社农技站工作的儿子说过,他们刚从京郊引进了一批良种鸭,大概就是这些吧?老壮一边想着,一边把这十几只肥鸭赶进自己的鸭群。
第二天,老壮一进湖就碰上了王庄的放鸭姑娘。
“大伯,你看没看到十几只鸭子?昨儿个的暴风雨把我的鸭群冲散了,回家一点数,少了十四只。是刚从农技站买的良种鸭,把我急得一夜没睡好觉呢!”
老壮看到姑娘那着急的样子,早已忘记了前些日子的不快,用手一指鸭群,说:”那不是,一只也不少,都在我这儿呢。“
“太谢谢您啦,大伯。我把鸭赶过来吧?”
“我来。”李老壮挥动竹篙,把那十四只白鸭从自家鸭群里轰出来。放鸭姑娘“呷呷”的唤着,白鸭归了群。
“大伯,咱们在一个湖里放了大半年鸭子,俺还不知道您姓甚名谁呢!”姑娘把小船撑到老壮的小船边,用唱歌般的发音发问。
“姓李,名老壮!”
“呀!您就是苇林、李苇林,不,李技术员的……”
“不差,我就是李苇林他爹,”李老壮胡子翘起来,“我就是那个因为偷鸭子游过乡的李老壮!”
姑娘又一次惊叫起来。她双眼瞪得杏子圆,脸红成了一朵粉荷花。
“大伯,谢谢您……”她匆匆忙忙地对着老壮鞠了一躬,撑着船,赶着鸭,没命地逃了。
“姑娘,你认识我家苇林?见到他捎个话儿,让他带几只良种鸭回来!”李老壮高声喊着。
李老壮长舒了一口气,感到十分轻松愉快。他自言自语地说:
“这姑娘,真好相貌,人品也好,怪不得人说青草湖边出美人呢!”
(选自《读者》2012第23期)
文章开头和中间描写青草湖有什么作用?
联系上下文,品味文中句子,简要分析其表达作用。
(1)姑娘鸭蛋脸儿,黑葡萄眼儿,渔歌儿唱得脆响,像在满湖里撒珍珠。
(2)姑娘的脸红了红,上嘴唇咬咬下嘴唇。
文中写那个好吃懒做的主任,有何用意?写到李老壮两次“偷鸭子”,你是怎么看待的?
姑娘一再打听李老壮和他家的情况,究竟有什么目的?你作何猜想?
说说李老壮和姑娘各自的性格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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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金手表
琦君
①那只圆圆的金手表,以今天的眼光看起来是非常笨拙的,可是那个时候,它是我们全村最 漂亮的手表。左邻右舍、亲戚朋友到我家来,听说父亲给母亲带回一只金手表,都要看一下开开眼界。每逢此时,母亲会把一双油腻的手,用稻草灰泡出来的碱水洗得干干净净,才上楼去从枕头下郑重其事地捧出那只长长的丝绒盒子,轻轻地放在桌面上,打开来给大家看。然后,她眯起眼来看半天,笑嘻嘻地说:“也不晓得现在是几点钟了。”我就说:“你不上发条,早都停了。”母亲说:“停了就停了,我哪有时间看手表。看看太阳晒到哪里,听听鸡叫,就晓得时辰了。”我真想说:“妈妈不戴就给我戴吧。”
②但我不敢说,我知道母亲绝对舍不得的。我只有趁母亲在厨房里忙碌的时候,才偷偷地去取出来戴一下,在镜子前左照右照一阵又取下来,小心放好。我也并不管它的长短针指在哪一时哪一刻。跟母亲一样,金手表对我来说,不是报时,而是全家紧紧扣在一起的一份保证、一种象征。我虽幼小,却完全懂得母亲珍爱金手表的心意。
③后来我长大了,要去上海读书。临行前夕,母亲泪眼婆娑地要把这只金手表给我戴上,说读书赶上课要有一只好的手表。我坚持不肯戴,说:“上海有的是既漂亮又便宜的手表,我可以省吃俭用买一只。这只手表是父亲留给您的最宝贵的纪念品啊。”那时父亲已经去世一年了。
④我也是流着眼泪婉谢母亲这份好意的。到上海后不久,我就在同学介绍的熟悉的表店,买了一只价廉物美的不锈钢手表。每回深夜伏在小桌上写信给母亲时,我都会看看手表写下时刻。我写道:“妈妈,现在是深夜一时,您睡得好吗?枕头底下的金手表,您要时常上发条,不然的话,停止摆动太久,它会生锈的哟。”母亲的来信总是叔叔代写的,从不提手表的事。我知道她只是把它默默地藏在心中,不愿意对任何人说。
⑤大学四年中,我也知道母亲的身体不太好,可她竟然得了不治之症,这我一点都不知道。她生怕我读书分心,叫叔叔瞒着我。我大学毕业留校工作,第一个月的薪水一领到就买了一只手表,要把它送 给母亲。它也是金色的,不过比父亲送的那只老表要新式多了。
⑥那时正值抗日,海上封锁,水路不通。我于天寒地冻的严冬,千辛万苦从旱路赶了半个多月才回到家中,只为拜见母亲,把礼物献上,却没想到她老人家早已在两个月前就 去世了。
⑦这份锥心的忏悔,实在是百身莫赎。我是不该在兵荒马乱中离开衰病的母亲远去上海念书的。她挂念我,却不愿我知道她的病情。
⑧我含泪整理母亲的遗物,发现那只她最珍爱的金手表无恙地躺在丝绒盒中,放在床边的抽屉里。
⑨没有了母亲以后的那一段日子,我恍恍惚惚的,任凭宝贵光阴悠悠逝去。有一天,我忽然省悟:徒悲无益,这绝不是母亲隐瞒自己的病情、让我专心完成学业的深意,我必须振作起来,稳步向前走。
⑩于是我抹去眼泪,取出金手表,上紧发条,拨准指针,把它在耳边,仔细听它柔和而有韵律的滴答之音,仿佛慈母在对我频频叮咛,我的心也渐渐平静下来。
本文以金手表为线索,写了我与金手表发生的故事。阅读2-6段,填写下表。

事件
我对手表或母亲的情感
我偷戴金手表
喜欢


我信中嘱托为手表上发条

我献上金手表,母亲却已去世

文章③④两段写到去上海读书,临行前夕,母女都流泪了。请分析她们流泪时心理的相同点 和不同点。
联系具体语境,回答下列两小题。
(1)请说出你对第⑩段中划线词语“贴”的理解。
(2)请赏析第①段中划线的句子。
文章第⑨段写了什么内容?在文中有何作用?

关中大老碗
关中有不少古东西,比如大老碗。过去关中人家,锅碗瓢盆之外,每家几乎都有几只大老碗。有的人家日子凄惶,仅有的一只大老碗可能很“老”了,磕得豁豁牙牙,吃起饭来甚至挂口,但这只老碗还是不能丢,因为它是这个家庭的代表性餐具。
关中人吃饭爱用大老碗,和关中的 以及 有关。关中曾经是中华农耕文化的发祥地,神农氏后稷曾在此教民稼穑。而“天府之国”的称谓,最早是指关中地区。食物丰饶了,盛装食物的碗,自然也就不会小气。大大的老碗,装满饭食,一碗吃饱,也就省去了小碗来回添加的麻烦。关中人吃饭爱用大老碗,也和关中的民风民情有关。关中土地辽阔,民风淳朴,民情豪爽而耿直。表现在吃饭上,就有一种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秉性。所以,大老碗就成了关中人的最爱了。过去,关中的长辈人吃饭要用老碗;而成年人,不管男女,也都习惯用老碗;至于娃娃,因为饭量和力气有限,只能用较小的碗了。不过,一旦看到了小娃端老碗的景象,大人们往往就要大加夸赞,说这个娃以后能“咥活(指能干成大事)”,是“关中楞娃生胚子”的料。当然,小娃如果能“端老碗吃饭了”,也就说明娃娃长大了,这是长辈的期望和惊喜。
关中的大老碗,多是耀州窑烧出的粗瓷碗。“耀州窑”位于渭北铜川的黄堡镇,始于唐代,北宋末最为兴盛,是北方青瓷的代表,曾为朝廷烧造过“贡瓷”。其烧制的青花大瓷碗,碗体硕大,碗底足径却显得很小,并且在外壁上有两圈凸棱,便于人们单手端稳抓牢,关中人称之为“把把老碗”。陕西八大怪之一——“面条像裤带”,而这种“把把老碗”正是吃这种裤带面的正宗餐具。老碗的碗有多大?贾平凹在其一篇文章中曾经说到,山里人吃饭蹲在门口,端一只“碗比头大”的饭碗,吃的时候“碗也摇,头也摇”。关中还有一种老碗,造型是锥体,口大底小,瓷很粗,碗楞很宽。有的人家不小心打破了碗,却舍不得扔,便要请箍碗匠来箍碗。箍碗匠用金刚钻搭上清油,在碗破裂的两边钻好细眼,然后用事先做好的铁扒子钉上,钩平尖头,然后用油泥抹实裂缝的钉眼处,老碗就又可以用了。
“大、重、厚、笨”的关中老碗,外表看起来愣头愣脑,可骨子里也饱含着朴实憨厚。外地人到西安吃羊肉泡馍,一看那只大老碗就先要惊叹一声:“哇,这么大的碗!”关中的碗大,是因为关中人的度量就大,度量大,包容自然就大。汉唐时期,关中的长安就已经是“纳四海宾朋,融八方来客”,千年积淀的风气——大气、厚重、融合和交流,在这一只关中的“大老碗”里,得到了充分的交汇和融和。
关中大老碗,奠定了关中人的基本性格,辈辈相传的大老碗,传承着关中人的性格密码,而关中人的审美特征,比如简约、凝重、大气与深沉厚重,其实也都和这只关中大老碗紧密相关。这就是在各种精巧餐具方便生活的当下,关中人仍不愿遗弃大老碗的个中原因。
依据文章相关内容,在第二段横线处填写恰当的词语。
请依据原文内容,简要说明什么是“把把老碗”?
在各种精巧餐具方便生活的当下,关中人仍不愿意遗弃大老碗的原因是什么?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大老碗是关中家庭的代表性餐具,锅碗瓢盆之外,每家必备。即使被磕得豁豁牙牙,人们也不会丢弃它。
B.关中人都习惯用老碗吃饭,大人们往往会夸赞小孩子端老碗的景象,因为这说明娃娃的饭量大,有力气,能干活了。
C.大老碗若被打破,人们会请箍碗匠用金刚钻搭上清油,钻眼,钉铁扒子,再用油泥抹实裂缝,老碗便又可用。
D.关中大老碗虽然看起来大、重、厚、笨,但它的“大”却体现着关中人的大度量,体现着长安城大气、厚重、融合的风气。

闲读梧桐
梧桐就在我们住的那幢楼的前面,在花圃和草地的中央,在曲径通幽的那个拐弯口,整日整夜地与我们对视。
它要比别处的其他树大出许多,足有合抱之粗,如一位“伟丈夫”,向空中伸展;又像一位矜持的少女,繁茂的叶子如长发,披肩掩面,甚至遮住了整个身躯。我猜想,当初它的身边定然有许多的树苗和它并肩成长,后来,或许因为环境规划需要,被砍伐了;或许就是它本身的素质好,顽强地坚持下来。它从从容容地走过岁月的风雨,高大起来了。闲来临窗读树已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了。
某日,母亲从北方来信:寒潮来了,注意保暖御寒。入夜,便加了一床被子。果然,夜半有呼风啸雨紧叩窗棂。我从酣梦里惊醒,听到那冷雨滴落空阶如原始的打击乐。于是无眠,想起家信。想起母亲说起的家谱,想起外祖父风雨如晦的际遇。外祖父是地方上知名的教育家,一生两袖清风献给桑梓教育事业,放弃了几次外聘高就的机会。然而,在那史无前例的岁月里,他不愿屈从于非人的折磨,在一个冷雨的冬夜,饮恨自尽。我无缘见到他老人家,只是从小舅家读到一张黑色镜框里肃然的面容。我不敢说画师的技艺有多高,只是坚信那双眼睛是传了神的。每次站到它跟前,总有一种情思嬗传于我,冥冥之中,与我的心灵默默碰撞。
浮想联翩,伴以风雨大作,了无睡意,就独自披衣临窗。夜如墨染,顷刻间我也融入这浓稠的夜色中了。惊奇地发现,天边竟有几颗寒星眨巴着瞌睡的眼!先前原是错觉,根本就没有下雨,只有风,粗暴狂虐的北风。这时,最让我“心有戚戚”的便是不远处的那株梧桐了。只能依稀看到它黛青色的轮廓,承受着一份天边的苍凉。阵风过处,是叶叶枝枝互相簇拥颤起的呼号,时而像俄罗斯民谣,时而像若有若无的诗歌。不知怎的,外祖父的遗像又蓦然浮上眼帘,似与这株沉默的梧桐有种无法言喻的契合。不求巨臂擎天的闻达,但也有荫庇一方的坦荡。
次日醒来,红日满窗,竟是大晴。
惦念的是那一树黄叶。推开窗棂,读到的树,竟是一个显山露水的甲骨文字;没有昨日那遮天蔽日的叶子,剩下的是虬树挺干。我的心像是被谁搁上了一块沉重的冰,无法再幻作一只鸟,向那棵树飞去了。这一夜的风呵,就凋零了满树的生命!而风又奈你何,落的终要坠落,无须挽留,你还有一身傲骨与春天之前的整个冬季抗争!
于是,我读懂了梧桐的寂寞,不是慨叹韶华流逝的漠然,不是哀怨人潮人海中的孤寂,而一种禅意,一种宁静和虚空的玄奥,服从自然又抗衡自然,洞悉自然又糊涂自然,任风雕雨蚀,四季轮回,日月如晦,花开花落,好一种从容淡泊的大度!不禁又感慨起外祖父的英年早逝,悲哀起他屈从天命的无奈、悲哀起那个年代的人们。
又是一阵熟悉的树叶婆娑的沙沙声响,亲切地叩击着耳鼓。俯目望去,一个红衣女孩雀跃在那黄叶覆盖的小径,那模样似乎每一片叶子都在为她青春的步履伴奏。此刻,我的窗台上,扑进一阙蓬松的阳光,洒在案前昨夜未曾合上的一卷旧书上。
“闲读梧桐”,作者读到的梧桐的外形特征是_________。(不超过10个字)
梧桐内在的精神特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者看到风中的梧桐想起了外祖父,并感到两者之伺“有种无法言喻的契合”。请结合全文谈谈梧桐与外祖父的相同与不同。(分条请加序号)
相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章尾段中,写轻盈欢快的红衣女孩的用意是_________________。写落叶似乎是在为女孩“伴奏”,这样写要表达的意思是_______________。
下列对选文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两项是

A.梧桐不为时光的流逝感到落寞,也不为暴风夺走了它茂密的叶子而自责伤感;它只是感到寂寞。
B.母亲的来信,在文中不仅起到了引出下文的过渡作用,而且表现了母爱的细腻,增加了主题的厚度。
C.作者写夜风中的梧桐,运用了拟人和比喻的修辞方法,形象地传达出了梧桐与风暴抗争的坚忍与深沉。
D.文章通过从梧桐到外祖父的联想,深情地赞颂了外祖父从容豁达、淡泊功利、忠心报效祖国的光辉一生。

E.本文采用了托物言志的手法,借对梧桐由外到内的读解,表达了作者独到的人生感悟。

十年前妈妈
那是在十年前的一天,当这位老师正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在家里睡觉时,突然间,电话铃响了,她接过来一听,里面却传出一个陌生粗暴的声音:“你家的小孩偷书,现在被我们抓住了,你快来啊!”
在话筒里还传出一个小女孩的哭闹声,和旁边人的呵斥声。
她回头眺望着一边正在看电视的唯一女儿,心中立即就明白过来。
肯定是有一位小女孩,因为偷书被售货员抓住了,而又不肯让家里人知道,所以,胡编了一个电话号码,才碰巧打到这里。她当然可以放下电话不理,甚至也可以斥责对方,因为这件事,和她没有任何关系。
但自己是老师,说不定她就是自己的学生呢?
透过电话,她隐约可以设想出,那个一念之差的小女孩,一定非常惊慌害怕,正面临着也许是人生中最可怕的境地。
犹豫了片刻之后,她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对了,就这样做。于是,她问清了书店的地址之后,就赶了过去。
正如她预料的那样,在书店里站立着一位满脸泪迹的小女孩,而旁边的大人们,正恶狠狠的大声斥责着。
她一下冲上去,将那个可怜的小女孩搂在怀里,转身对旁边的售货员说道:“有什么跟我说吧,不要吓着孩子。”
在售货员不情愿的嘀咕声中,她交清了几十元罚款,才领着这个小女孩,走出了书店,并看清楚了那张被泪水与惊恐,弄得一塌糊涂的脸。
她笑了起来,将小女孩领到家中,好好清理了一下,什么都没有问,就让小女孩离开了,临走时,她还特意叮嘱道,如果你要看书,就到阿姨这里来,里面有好多书呢。
惊魂未定的小女孩,深深的看了她一眼,便飞一般的跑走了,便再也没有出现。
时间如流水匆匆而过,不知不觉间,十年的光阴,一晃而过,她早已忘记了这件事,依旧住在这里,过着平静安祥的生活。
有一天中午,门外响起了一阵敲门声。当她打开房门后,看到一位年轻漂亮的陌生女孩,露着满脸的笑容,手中还捧着一大堆礼物。
“你找谁?”她疑惑的问道,那女孩激动的说出一大堆话。好不容易,她才从那个陌生女孩的叙述中,恍然发现,原来她就是当年的那个小女孩,十年之后,已经顺利从大学毕业,现在还特意来看望自己。
这个年轻女孩眼睛里泛着泪光,轻声说道:“虽然我至今都不明白,您为什么愿意冒充我妈妈,解救了我,但我总觉得,这十年来,一直都想喊您一声,妈妈。”
老师的眼睛里,也开始模糊起来,她有些好奇的问道:“如果那天我不帮你,会发生怎样的结果?”
女孩的脸上,立即变得阴沉下来,轻轻摇着头说道:“我说不清楚,也许就会去做傻事,甚至是去死。”
老师的心中猛然一颤,开始暗暗庆幸。自己当年在一念之间所做出的决定,竟然可以如此影响到一个人的一生。
望着女孩脸上幸福的笑容,她也一起笑了起来。
当这位老师接到电话得知事情完全与自己无关,但她还是作出了施以帮助的决定,她作出这种决定的原因是什么?答出两个原因。
“她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请问“这个念头”指什么?
结合加点词,谈谈对下面这句话的理解。
她一下冲上去,将那个可怜的小女孩搂在怀里。
文章开头为什么不从小女孩偷书写起,而是从这位老师接到电话开始?
找出文章中与标题照应的一句话。

父亲是世上最不堪的那个斗士
①父亲是世上最不堪的那个斗士。
②如果你要问我当了父亲最主要的体会,这就是回答。
③我住的小区里有个捡垃圾的大爷,每次见到他总是衣着干净,见人很有礼貌地打招呼。他儿子也在这城里打工,特别反对他捡垃圾,可他却瞒着儿子偷偷地捡,还告诉我说:“儿子要在城里买房,再过半年,差不多首付就有了,我也可以回老家了。”
④你问我我的父亲是怎样的?他是个三流的音乐家,性格暴燥而神经质。我很小的时候他便逼我练琴,我若不从或弹错,便要挨打。我从小身形敏捷,闪躲灵活,有一次钻到床下面去,他跟着钻进来,我在里面用扫帚对抗,导致床板坍塌,他的鼻梁都被砸出血了。还有一次学校发猪肉,因为天冷肉冻得太硬,菜刀切不开,我俩就在院子里用斧头砍,我砍时大叫“砍死爸爸”。那天大雪纷飞,他的鼻尖上全是雪花,他问我说什么,我又大声说“砍死爸爸”,他听了,就默默哭了。这是他唯一一次在我面前哭。直到现在我也没问过他为什么哭,不必问。
⑤后来他跟我母亲离异,我随母亲回四川,从此父子聚少离多.....几年前我俩有过一次很隆重的见面,我给他买了很多衣服,他很开心地试穿了所有衣服,郑重地在镜子前走来走去。他把西服的口子一口气扣到了最下摆,浑然不觉。
⑥你问我和我的父亲有什么不同?曾经觉得有很多不同,现在觉得其实一样,我们都努力让自己在儿子面前从容不迫,却内心恐慌。
⑦儿子出生那天,我正在谈一件重要的事,听说要生了,急急开车向几百里外那座小城赶去。等我赶到,他已然出生。他神色安静,不着喜怒,正躺在襁褓里昏昏沉睡。他那样眼熟,却又无比陌生,像远方发来的一封不知来历的邮件,我不敢贸然打开,怕一打开,就接下一个高深莫测的任务。他间或醒来过,眼睛尚未完全睁开,只淡淡地瞄了我一眼,那么骄傲甚至暗藏某种不屑……然后又睡去。我盯着他,深觉责任重大又无法逃避。
⑧我不知道其他父亲是否跟我有同样的感受,见到孩子第一眼时,一个突如其来的生命让自己感到迷茫。我曾对他半夜哭闹深感烦恼,对他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而感到怒火中烧。可渐渐地,不知何时,他已成为我最好的朋友。我无需承诺,就知此生必须保护他,帮助他,哪怕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曾经有一回,儿子哭了,说再也不练网球了,因为我为供他练球太辛苦。我大笑着告诉他:“你不知道,老爸我其实是有很多钱的,我暗地里其实是一个“土豪”,你看,这是银行卡,这是存折……”他并不知被骗,还信以为真,深以我为骄傲。
⑨所以,我小心翼翼地隐藏住自己不堪的奋斗,给他创造不必考虑尴尬问题的条件。我得努力工作,每天把胡须刮得干干净净,穿着整洁的衣服,让他觉得父亲其实很潇洒很浪漫,不甘人后,不输于人,成竹在胸。
⑩我不要我的儿子看出我的不堪。我已是父亲。
第④段划线句中有一个错别字: 改为 (2分)
文中描写了三位“父亲”的形象,请分别概括他们作为“不堪的斗士”的事例 (9分)

父亲形象
“不堪的斗士”事例
捡垃圾的大爷
(1)
“我”的父亲
(2)
“我”
(3)

第⑦段划线句运用了 描写,作用是 (4分)
最后一段在文中的作用是 (3分)
对本文主旨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我当上了父亲之后,终于体会到了身为父亲责任的重大。
B.即使再不被孩子所理解,父亲也总是为孩子付出一切。
C.因为虚荣心作祟,使得父亲在孩子面前装出斗士的假象。
D.身为父亲,最不能忍受的是被孩子发现自己的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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