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各题。
一个多月前,我还在北京,听人讲起一位艺术家的事情,我记得其中一个故事是讲艺术家和狗的。据说艺术家住在一个不太大的城市里,隔壁人家养了小狗,它和艺术家相处很好,艺术家常常用吃的东西款待它。“文革”期间,城里发生了从未见过的武斗,艺术家害怕起来,就逃到别处躲了一段时期。后来他回来了,大概是给人揪回来的,说他“里通外国”,是个反革命,批他,斗他,他不承认,就痛打,拳打脚踢,棍棒齐下,不但头破血流,一条腿也给打断了。批斗结束,他走不动,让专政队拖着他游街示众,衣服撕破了,满身是血和泥土,口里发出呻唤。认识的人看见半死不活的他都掉开头去。忽然一只小狗从人丛中跑出来,非常高兴地朝着他奔去。它亲热地叫着,扑到他跟前,到处闻闻,用舌头舔舔,用脚爪在他的身上抚摸。别人赶它走,用脚踢,拿棒打,都没有用,它一定要留在它的朋友的身边。最后专政队用大棒打断了小狗的后腿,它发出几声哀叫,痛苦地拖着伤残的身子走开了。地上添了血迹,艺术家的破衣上留下几处狗爪印。艺术家给关了几年才放出来,他的第一件事就是买几斤肉去看望那只小狗。邻居告诉他,那天狗给打坏以后,回到家里什么也不吃,哀叫了三天就死了。
……
包弟送走后,我下班回家,听不见狗叫声,看不见包弟向我作揖、跟着我进屋,我反而感到轻松,真有一种摔掉包袱的感觉。但是在我吞了两片眠尔通、上床许久还不能入睡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包弟,想来想去,我又觉得我不但不曾甩掉什么,反而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在我眼前出现的不是摇头摆尾、连连作揖的小狗,而是躺在解剖桌上给割开肚皮的包弟。我再往下想,不仅是小狗包弟,连我自己也在受解剖。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我就这样可耻地开始了十年浩劫中逆来顺受的苦难生活。一方面责备自己,另一方面又想保全自己,不要让一家人跟自己一起堕入地狱。我自己终于也变成了包弟,没有死在解剖桌上,倒是我的幸运……
整整十三年零五个月过去了。我仍然住在这所楼房里,每天清早我在院子里散步,脚下是一片衰草,竹篱笆换成了无缝的砖墙。隔壁房屋里增加了几户新主人,高高墙壁上多开了两堵窗,有时倒下一点垃圾。当初刚搭起的葡萄架给虫蛀后早已塌下来扫掉,连葡萄藤也被挖走了。右面角上却添了一个大化粪池,是从紧靠着的五层楼公寓里迁过来的。少掉了好几株花,多了几棵不开花的树。我想念过去同我一起散步的人,在绿草如茵的时节,她常常弯着身子,或者坐在地上拔除杂草,在午饭前后她有时逗着包弟玩。……我好像做了一场大梦。满身的创伤使我的心仿佛又给放在油锅里熬煎。这样的熬煎是不会有终结的,除非我给自己过去十年的苦难生活作了总结,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这绝不是容易的事。那么我今后的日子不会是好过的吧。但是那十年我也活过来了。如何理解“我再往下想,不仅是小狗包弟,连我自己也在受解剖”中“解剖”一词的内涵?
“我自己终于也变成了包弟”,“终于”能不能删去,为什么?
第三段在描写院子环境时,突出了景物什么特点?作者意在表现什么?
这篇文章写我与包弟的故事,为什么还要写艺术家和狗的故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曹禺执教剧校
曹禺来到南京几天了,这正是1936年的初秋季节,他一直忙着整理行李,接待新的朋友。他作为国立南京戏剧学校的教授,应聘到这里来教书。虽然,很疲惫,但心情却有另一番新的滋味。
他在事业上是一个从来不敷衍的人,他的热情不但贯注在创作上,同样,也渗透在教学里。他教世界戏剧名著选读,是经过精心设计的,而且剧目也经过精心挑选。他从不做抽象的说教,而是采取边朗诵、边表演、边分析的方法,绘声绘色地把同学带入戏剧情境之中,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即使剧本上的一句台词、一个停顿,他都能讲出它内在的底蕴。他把渊博的知识、舞台的实践和具体入微的艺术感受融合在一起,这就把学生迷住了。每一堂课,对他们来说都是美不胜收。许多同学回忆说,万老师上课,可谓绝妙,他有学问,会表演,又有创作经验,因此,讲起课来就驾轻就熟,挥洒自如,加上他那口才,所以,每次上课,课堂里都挤得满满的,连外班的学生也来听他的课。他还有一套辅导方法,为了提高学生的欣赏和理解剧本的水平,除重点讲授一些剧目,还组织学生阅读世界名著。他不是一般地布置一下,任其自流,而是按照点名册,具体规定某某读哪本名著,并让每个人都要写出读书报告,或分析主题和人物,或分析戏剧结构和冲突,过一段时间,再根据每个同学的具体情况,更换新的阅读剧目。这样一种指导阅读的方法,使学生获益匪浅,在不知不觉中提高了鉴赏能力。因为他所读中外戏剧名著较多,才能这样指导学生;同时,也因为他具有一种诲人不倦的精神,才能这样不怕麻烦,因材施教。
指导学生排戏,他基本上是运用他的实践经验,也可以说是从张彭春老师那里学来的导演方法。他首先发动学生讨论剧本,从主题、人物到台词,让学生七嘴八舌地发表意见,务求理解透彻。具体排练时,又指导得十分细致。每句台词,为什么这样写,它的含义是什么,该怎么念,又该怎样动作,几乎等于他把每个角色都演一遍。学生们说:“万老师是编剧、导演、演员三位一体的老师。他写的剧本处处体现出他的艺术匠心,写得那么细致,连动作都写出来了,他指导学生排戏,也是这样,独具一格,犹如中国的工笔画。”他的教学和他的日常生活风度迥然不同,他为人比较谨慎,沉默寡言,但又很马虎、不拘小节,不会料理生活,他给学生的印象是很随便的,从不摆老师的架子,但是,在排演场上,却挺较真,连一个动作都不准错。一旦进入创作领域.他就变成另外一个人了
曹禺来南京不久,便同马彦祥、戴涯等一起组织起“中国戏剧学会”,他们“为适应新兴演剧艺术职业化的要求”,组织了这个学会,强调通过演剧来研究话剧艺术。他们第一次便筹备了《雷雨》的演出,由曹禺扮演周朴园,马彦祥扮演鲁贵,戴涯扮演周萍,郑艳梅扮演繁漪,李虹扮演四凤。这是曹禺第一次扮演自己剧本中的角色,他以极大的热情和创造力投入这次演出之中。当《雷雨》在南京世界大戏院公演时,一下子便打响了,可以说轰动了南京城。特别是剧校的同学看到老师们的示范演出,真使他们大开眼界。马彦祥后来回忆说:我看过不下十几个周朴园,但曹禺演得最好。这可能因为他懂得自己的人物,他是个好演员,他懂得生活,不是那种空中楼阁式的。我觉得演周朴园没有比他演得更好的了。
在南京国立戏剧学校只有一年的时间,而这一年也可以说是他享受创作的愉悦和欢欣的一年。
(节选自田本相《曹禺传》)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曹禺在南京剧校执教一年,虽然身心疲惫,但因为到一个新的地方,从事一份新的职业,结识了许多新的朋友,心情也另有一番新滋味。 |
B.曹禺是一位深受学生欢迎的老师,他有学问,会表演,创作经验丰富,口才又好,因此,讲起课来挥洒自如,让同学们感到美不胜收。 |
C.曹禺指导学生排戏的方法,就是从张彭春老师那里学来的导演方法,完全依靠自己的实践经验,对学生进行非常具体非常细致的指导。 |
D.周朴园是曹禺第一次扮演的戏剧角色,可能因为他懂得自已的人物,是个好演员,懂得生活,因而演出很成功,获得了很高的评价。 |
E.本文主要从教世界戏剧名著选读、指导学生排戏、组织“中国戏剧学会”三方面叙述传主在南京剧校执教的事迹,首尾呼应,语言平实。曹禺在教世界戏剧名著选读时,教学有何特点?请简要分析。
文章重点写曹禺在剧校的执教情况,第三自然段结尾提到他的日常生活风度,有何用意?
曹禺在南京国立戏剧学校的教学虽然只有短短一年时间,却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其主要原因是什么?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①中国书法是与中国文化特殊土壤密不可分的独特艺术形式。书指书体,即汉字。法指书写文字的方法和技巧。中国书法通过高超的艺术技巧,把文字书写的法则提高到一种艺术的境界,使之凭借汉字独特的形式和丰富的内涵,发展成为一种积淀着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哲学思考和文化心理的艺术种类。
②以韵为核心的书法艺术,并不以精熟的技巧与繁复的法度程序为最高境界,相反,它崇尚的是那种言语不能传达的意味,它同时启示了其中所含蓄的类似于诗的余味,以及对简朴到深远的艺术手法的重视。当思想感情和境界在自己的艺术形式中达到完美的升华时,韵的意味也就从作品中显现出来了。崇尚韵致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脱俗,使艺术家无论在人格形态还是在艺术形态上均要达到一种卓尔不群的境界。韵如橄榄,它需要慢慢地去体会、涵咏。如果说“不俗”是表示精神升进中的超越状态,那么“韵”则象征着精神超越的极致。而“韵”的获取则是在一切艺术本体之外的,即就书法而言,学者型书家较之于工匠型书家更为人所推崇的原因也就在于此。
③在中国的书法史上,书法家绝大多数都有超绝的风度才情,书法只不过是其气质风采和神情心性的自然流露,是切断凡俗意识而垂直上升到超常的精神生活领域的一种标志。因而,书法只是文人“聊抒胸臆”的“余事”,所谓逸笔余兴,无所为方能有所为,这种心境中所表现出来的艺术才是高级的、超俗的、儒雅的。各家不同风格的书法,都让人感觉到艺术品只不过是其真我本性、生命气息的折射。它不着痕迹,空灵蕴藉,以微妙的暗示与含蓄,让人去感受突破一切人为的形式与法则的境界。在生硬、挺健、雄浑之外欣赏一种超然的清淡。“韵”作为生命状态的极致体现,让艺术家如痴如狂如醉。它让我们在和古人典范作品交流中无时无刻不在感受到那流溢而出的令人神往的迷人气息。在瞬间的感悟中,让观者脱离现实的环境,沉浸在超越时空限制的审美快感之中,这就是古典书法作品中所设定的审美情境的奥妙所在。古人在观赏作品时须净手、屏息,以让自己有如对至尊的敬畏感,让自己慢慢地进入到这种“天人合一”的境界之中,去体味、领悟和感受这种超越性的存在。“韵”虽然不是一种物质,但是,在艺术家和观者共同创设的审美心理场中,它成了一种可感、可嗅、可触、可闻的物质实在。人在这种“参与”的过程中,达到顿悟,使审美的障碍得以消解,从而进入无碍的自由世界之中。
④“韵”作为文化心理情结,使中国的艺术更为注重精神体现,表现出一种逍遥于天地之间的快活情绪,因而,艺术也就成了躲避世俗风雨的避风港。艺术家很少去参政议政,他们只是在放浪形骸、游心于天地之间之中获得快慰和满足。这样,艺术也就很少具有批判性,因为,它与俗世生活的发展并不同步,它有着自身发展的轨道。下列对于“韵”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韵”是书法艺术的核心,它指的是书法艺术中所蕴含的那种无法用言语传达的、类似于诗的意味。 |
B.“韵”的意味从作品中显现出来,需要艺术家的思想感情和境界在他的艺术形式中达到完美的升华。 |
C.“韵”是生命状态的极致体现,使艺术家对它痴迷癫狂地追求,它赋予古代经典之作令人神往的气息。 |
D.“韵”是一种抽象的东西,可是艺术家和欣赏者有共同的审美心理,可以感受到它和物质一样存在着。 |
下列对原文的结构和内容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第①段阐释书法的意义,指出书法是中国特有的一种艺术形式,它积淀着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哲学思考和文化心理,离不开中国文化的特殊土壤。 |
B.第②段阐明书法艺术的核心——“韵”的内涵。韵不注重书写的技巧,更注重类似于诗的余味、简朴到深远的艺术手法,期望达到最终目的——脱俗。 |
C.第③段中指出书法家追求以无所为的方式达有所为的目的。用超绝的风度才情挥洒成的书法,才能体现高雅的韵味。 |
D.第④段指出中国艺术自身有发展的规律,更注重精神体现。艺术家们放浪形骸,于无碍的自由世界之中获得快慰和满足。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学者型书法家着眼于获取书法本体之外的韵,工匠型书法家着眼于书法本体,所以前者比后者更为世人所推崇。 |
B.古典书法作品中所设定的审美情境,可以让欣赏者在瞬间的感悟中超脱世俗,得到超越时空限制的审美快感。 |
C.古人先净手、屏息再欣赏作品,这样就可以在欣赏时,产生如对至尊的敬畏感,尽快进入“天人合一”的境界。 |
D.艺术家只是关心人生在世的快慰和满足,并不怎么关心政治,这就造成了他们创造的艺术很少具有批判性的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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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染戈壁
梁衡
由西安出发西行,车驶入甘肃境内,公路两边就是又浓又密的柳树。这种柳,是西北高原常见的旱柳。它树身高大,树干挺直,如松如杨,而枝叶却柔密浓厚。每一棵树就像一个突然从地心涌出的绿色喷泉,茂盛的枝叶冲出地面,射向天空,然后再四散垂落,泼洒到路的两边。远远望去连绵不断,又像是两道结实的堤坝,我们的车子夹行其中,好像永远也逃不出这绿的围堵。
左宗棠是1869年5月沿着我们今天走的这条路进入甘肃的。左宗棠止步于举人,此后三次参加会试,三考不中,便无心再去读枯涩的经书,而是在乡下边种地边研究农桑、水利等实用之学,后因太平天国乱起,就随曾国藩办湘军。1866年甘肃出现回民起义时,左正在福建办船政,建海军,对付东南的外敌。朝中无人,同治皇帝只好拆东墙补西墙,急召他赴西北平叛。
左宗棠在西北的政治、军事建树历史自有公论。但他到西北后,发现这里的危机不只是政治腐败,军事瘫痪,还有生态的恶劣和耕作习惯的落后。大军所过之处全是不毛的荒山、无垠的黄沙、裸露的戈壁、洪水冲刷过后的沟壑。这与江南的青山绿水、稻丰鱼肥形成强烈的反差。左宗棠隐居乡间时曾躬耕农亩,准备种田教书,终老乡下。但是命运却把他推向西北,让他“达则兼济天下”,兼顾西北。
面对赤地千里,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栽树,这当然是结合战争的需要。但古往今来西北不知几多战事,而栽树将军又有几人?用兵西北先要修路,左宗棠修的路宽三到十丈,东起陕西的潼关,横穿甘肃的河西走廊,旁出宁夏、青海,到新疆哈密,再分别延至南疆北疆。穿戈壁,翻天山,全长三四千里,后人尊称为“左公大道”。1871年2月左下令栽树,有路必有树,路旁最少栽一行,多至四五行。这是为巩固路基,“限戎马之足”,为路人提供阴凉。左对种树是真有兴趣,真去研究,躬身参与,强力推行。他先选树种,认为西北植树应以杨、榆、柳为主。河西天寒,多种杨;陇东温和多种柳。凡军队扎营之处都要栽树。他还把种树的好处编印成册,广为宣传,又颁布各种规章保护树木。史载左宗棠“严令以种树为急务”“相檄各防军夹道植树,意为居民取材,用庇行人,以复承平景象”。左每到一地必视察营旁是否种树。在他的带领下,各营军官竞相种树,一时成为风气。现在甘肃平凉仍存有一块《威武军各营频年种树记》碑,详细记录了当时各营种树的情景。
左宗棠在西北到底种了多少树,很难有确切的数字。他在光绪六年(1880年)的奏折中称,只自陕西长武到甘肃会宁县东门六百里,就种活二十六万四千多棵树,其中柳湖有一千二百多棵。再加上甘肃其余各州约有四十万棵,还有在河西走廊和新疆种的树,总数在一二百万棵之多。而当时左指挥的部队大约是十二万人,合每人种树十多棵。中国西北自秦以来共有三条著名的大道。一是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修的弛道;二是唐代的丝绸之路;三就是左宗棠开辟的这条“左公绿柳之路”,民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后的西北公路建设基本上是沿用这个路基。三千里大道,百万棵绿柳,这在荒凉的西北是何等壮观的景色,它注定要成为西北开发史上的丰碑。
兵者,杀气也。向来手握兵权的人多以杀人为功、毁城为乐,项羽烧阿房宫,黄巢烧长安,前朝文明尽毁于一旦。他们能掀起造反的万丈狂澜,却迈不过政权建设这道门槛。只有少数有远见的政治家才会在战火弥漫的同时播撒建设的种子,随着硝烟的退去便显出生命的绿色。
(摘编自2014年7月23日《人民日报》刊文《左公柳,西北天际的一抹绿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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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长夫人等(指后勤人员)不得在外砍柴。但屋边、庙边、祠堂边、坟边、园内竹林及果木树,概不准砍。(左宗棠《楚军营制》)
②马夫宜看守马匹,切不可践食百姓生芽。如践食百姓生芽,无论何营人见,即将马匹牵至该营禀报,该营营官即将马夫口粮钱拿出四百立赏送马之人,再查明践食若干,值钱若干,亦拿马夫之钱赔偿。如下次再犯将马夫重责二百,加倍处罚。(左宗棠《楚军营制》)
③左宗棠的同乡及幕僚杨昌浚,应邀西行,见道旁柳树成林,也有七绝一首:“大相筹边未肯还,湖湘子弟满天山。新载杨柳三千里,引得春风渡玉关。”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左宗棠在福建办船政,建海军,对付东南的外敌,而同治皇帝又急召他赴西北平叛。可见左宗棠当时在清廷已有无人替代的地位。 |
B.左宗棠被朝廷差遣到西北,却发现那里大有用武之地,于是在政治、军事上颇有建树,在其他很多方面成就也都不凡。 |
C.左宗棠原本志在“穷则独善其身”,躬耕陇亩,种田教书,却又不得不接受命运的安排,赶赴西北以“达则兼济天下”。 |
D.左宗棠最初下令种树,是为了巩固路基,“限戎马之足”,为路人提供阴凉,没有想到树木成林,绵延成片,泽被后世。 |
E.自古以来,手握兵权的人多以杀人为功;但左宗棠却在用兵时极力改善西北的生态环境,显现出其远见卓识与人文情怀。本文开头在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赏析。
文中说“左对种树是真有兴趣”,左公“兴趣”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左公种树取得巨大的成功而泽被后世,其中的原因有哪些?请结合上述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冰释
刘腊梅
这个暑假又长又闲,夸大了人的所有知觉。
芝化刚参加完初中升学考试,在家等待结果。在班主任的鼓励下,她报考了城里一所师范学校。
每年暑假,表妹都要来家里玩一段时间,尽管母亲从没有好脸子。对于褒和贬她都以没心没肺的坦诚笑容一一收受,高兴与不高兴都挂在脸上,心眼儿浅得一眼可以望到底。她并不知道自己成了舅妈与外婆恶劣关系的牺牲品,照样每年放暑假就来乡下消磨。有时候芝化也不亲表妹,因为她一来就分走了奶奶对她的专宠。奶奶对这个外孙女藏着好,是见不得人的那种,偏偏几次都被芝化撞见。比如偷偷塞个煮鸡蛋给表妹,或者悄悄拿两元卖破烂的钱给她零花。对于这份私情,表妹很懂事地配合,从不在第三者面前显摆。但这种私赠私授的诡秘感情,并没有瞒过母亲和芝化,芝化把它沉到心里,母亲把它挂在脸上。
这天晚饭时分,桌上多了一道薏米炖排骨,是奶奶用自己的私房钱来给表妹接风的,母亲才不会因为这个小客人的到来而改善伙食。而对于因表妹而开的洋荤,母女俩都不会领情。母亲因为头天晚上和父亲争论舅舅过生日送礼金的问题没有达成一致,一张脸冷得瘆人。芝化把喝汤的声音降到最低,排骨上残留的肉渣子也不敢用力地吮,怕弄出声响来给母亲找到发作的理由。
“芝化,快吃,完了和我一起去晒谷场收包谷。光吃不做,会消化不良的。”
除了芝化被迫接收这个信息外,全家人都当没听见。表妹把一块骨头拿在手里,啃得翻来覆去,有滋味得很。
母亲拿着笤帚与竹篓向晒谷场走去。芝化只好草草结束了晚饭:“表妹,我们一块儿去吧,东西多了我拿不了。”临走时她叫上了表妹,这算是好心还是歹念?表妹乐颠颠地跟在芝化后面,不知道她领受表姐给她找的这个为这餐好食必须付出代价的理由没有。表妹把事儿做得像玩游戏,有两分调皮,手上快一拍慢一拍,由着性子打发,晚饭的不愉快丝毫不影响她的心情。母亲看不惯这种小姐派头的作风,脸上写着嫌恶与不屑,呼呼的扫帚带起一层扑面的灰,像千军横扫的沙场。
“姐,我妈说你上了新学校,要经常来我家耍哟。”在表妹眼里,表姐可是要飞出山窝了,她先替表姐新鲜和高兴起来。母亲也受了点感染,脸色暖多了,对表妹说:“你爸爸一车货下来可不少挣钱,以后你外婆还指望着你们呢。”表妹并不懂得母亲在旁敲侧击地推卸责任。
住了一个星期,表妹回城了。
暑假很快结束,芝化落榜了,屈在家里不知去向。母亲病倒了,医生说是肝火过旺,气急攻心。
第三天里,表妹顶着毒辣辣的太阳来了,手里拎了两袋奶粉,两条黑亮的辫子和一张油亮的脸庞像被阳光镀了一层金。人在门外两米,声音已闯了进来:“姐,听外婆说舅妈生病了,我妈让我来看看。”芝化嘴角向里屋呶了呶,眼睛替母亲领受了谢意。表妹推开屋的门,把奶粉搁在床头:“妈让我拿了奶粉,你冲水喝,别人送的,我家没人喝。”表妹从不拿别人的人情替自己献礼。“我爸找人打听了,表姐只差两分,找个管事儿的熟人问问,再拿些钱应该还是可以去读的。爸爸说他先给表姐把学费垫上,去学校报了名再说……”芝化听得很囫囵,她看不到母亲的脸色,却知道她脸上一定正发生着阴晴变化,还是应接不暇的那种。
“你爸真这样说吗?”母亲找不到为自己下台的话来说,有点不敢相信那个发了迹的姑父。表妹这时候已经在找电视机的遥控器了,顾不上回答母亲,自己打开好多天不闻声息的电视,专注而投入。
“芝化,给表妹冲杯糖水,这么热的天,看这汗……”母亲怕表妹反悔似的,也不追问刚才的问题了。芝化不喜欢那黏腻的感情,给表妹端来一大杯凉白开。表妹咕咚咕咚灌了一杯。短短的十分钟内,芝化像是走了一程长长的路,风雨也淋了,风景也看了。母亲坐了起来,陪着表妹一起看电视。芝化敢说,这是母亲平生第一次认真看自己一点不喜欢的动画片,表情上写着看不懂的热情,是那种小孩子全心全意凑热闹的虔诚。表妹成了动画片里的一个角儿,被母亲一起慈爱地看进眼里。表妹还是没心没肺地笑着,忘我得很。
厨房里,奶奶又在张罗着腊肉猪脚汤。芝化静静地待在一边,心里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难受。闻着肉香,好像这几天缺乏的烟火味儿全都找补回来了,特别饿,特别馋。
(选自2014年6月9日《羊城晚报》)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城里的表妹,暑假来舅舅家玩,舅母对她从没有热情款待,这说明这位舅妈并不喜欢城里人,或者对城里人有妒忌之心。 |
B.奶奶是位慈祥的老人,她不仅爱自己的孙女,而且爱自己的外孙女,只是爱的方式不一样,常常要招致孙女的责怨。 |
C.芝化非常懂事。她知道母亲和父亲头一天晚上又起纷争,吃饭时就谨小慎微,压抑着自己,害怕引发母亲情绪的爆发。 |
D.母亲很世俗,听说芝化姑父能赚钱,就想将婆婆推给他赡养,听说他帮助芝化上成了学,才一改故态对表妹“示好”。 |
E.“落榜”对芝化的打击很大,以致让她食不甘味,浑浑噩噩;而命运的转折和母亲态度的变化,又让她找到了些许的信心。作品中的“表妹”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芝化”这一形象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有人说:幸福的婚姻,不仅需要一方对另一方个体的接纳,而且需要对另一方所属整个家庭的接纳。对此,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李白诗的语言弹性,他的修辞、句式和篇章组织的生命感,都是与渗透于其间的诗性直觉和用典密不可分的。直觉与用典,是诗学领域的两种文化现象。一般说来,直觉是始生性文化现象,用典是再生性文化现象。比如“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是谢灵运登池上楼的直觉。但据传他梦见族弟谢惠连,似有神助而拾得此句,因而李白《送舍弟》云:“他日相思一梦君,应得池塘生春草。”这就成了用典,成了对谢氏直觉的再生性处理。钟嵘《诗品·总论》说:“至乎吟咏情性,亦何贵于用事?‘思君如流水’,既是即目;‘高台多悲风’亦惟所见;‘清晨登陇首’,羌无故实;‘明月照积雪’,讵出经史?观古今胜语,多非补假,皆由直寻。”这里的用事即用典,直寻即直觉。但钟氏的话带有片面性,好诗是不废直觉,在不少场合也不忌用典的。关键在于如何用。直觉的文化密度较疏,用典的文化密度较密,诗中的文化疏密度应该得宜。更重要的是,直觉须具精神深度,直逼事物本原;用典须能点化,化出文化真趣。
李白为诗,讲究“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自然神韵,因此直觉在他的诗中占有重要位置。他以山水为友,总能以一种不隔、不俗的心情体验山光水色,常常凭着瞬间的直觉,把带着自然露珠的新鲜意象采入诗中。他这样写《对雨》:“水纹愁不起,风线重难牵。”他这样写《晓晴》:“鱼跃青池满,莺吟绿树低。”水纹不起,你何必发愁?风线难牵,你岂能感到它重?这些不可言喻的感觉,都是把风线水纹牵系着自己感觉神经所致。雨后初晴,清池积雨而满,绿树淋湿而低垂,但是迎着晓光已是鱼跃莺吟的生命欢快,诗人已经以直觉切入自然界的生命节奏之中了。他这样写郊外:“花暖青牛卧,松高白鹤眠。”(《寻雍尊师隐居》)他这样写县府衙门:“山鸟下厅事,檐花落酒中。”(《赠崔秋浦》)在郊外,他体验到青牛趋暖、白鹤栖高的情趣,直觉到大自然饶有意味的沉默。在县府衙门,他体验到无为而治的县令公事清闲和诗酒兴浓,竟然与花鸟同乐了。由于他以直觉拾取清新的意象,有些诗行几乎语语珠玑,带有自然的光润性。
直觉的魅力,在于它抛开某些文化杂质的拖累,还原出诗的天然本性和天真情调。面对这种天然纯真,人们当会感到这才是真正的“思无邪”。也就是说,直觉的本质在于真,它卸去了某些文化化妆。如《越女词》其三:“耶溪采莲女,见客棹歌回。笑入荷花去,佯羞不出来。”采莲女笑入荷花去,是一幅洋溢着青春气息的何等鲜丽的画面。她竟然会“佯羞”,但人们不会因其“佯”而觉得在作假,反而觉得她胸无城府,脱口而出,天真无邪。作诗作到这个份上,也可谓化境矣。
(摘自杨义《直觉的魅力与流水用典》)下列各项中,其性质不属于原文所论直觉的一项是()
A.犬吠水声中,桃花带露浓。(李白《访戴天山道士不遇》) |
B.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李白《秋浦歌》) |
C.大鹏一日同风起,抟摇直上九万里。(李白《上李邕》) |
D.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李白《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 |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直觉具有始发性,和用典一样是诗学领域重要的文化现象,在李白的诗歌中表现得比较充分,这也使得李白诗歌语言富有弹性。 |
B.“思君如流水”“高台多悲风”“清晨登陇首”“明月照积雪”,这些诗句无不是由直觉而得来,意象新鲜,犹如带着露珠。 |
C.钟嵘在《诗品》中特别强调了直觉之于诗歌的作用,作者不完全赞成他的观点,因为作者认为诗歌需要直觉,但也并不排斥“用典”。 |
D.诗歌如果既要用典又要直觉,这时就要平衡好二者在诗中的作用,让它们在诗中各得其所,如此才能彰显诗歌的文化真趣和自然真趣。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一项是()
A.本文所说“直觉”是特殊术语,因为它不是简单指对审美对象的外形描摹,而是要具精神深度,能传达诗人对审美对象特殊观照。 |
B.“水纹愁不起,风线重难牵”,其中含蕴着作者的大胆想象,融入了作者独到的生命体验,因此完全可以称得上“直逼事物本原”。 |
C.若说“鱼跃青池满,莺吟绿树低”中的“青池满”和“绿树低”已能诉诸视觉的形象,“鱼跃”和“莺吟”则透示着生命的欢快。 |
D.《越女词》其三用了“佯羞”或直觉,却没因此损害诗中形象给读者留下了胸无城府、天真无邪的美感,可见李白作诗堪入化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