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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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椒子 映月泉清
李乃清
“钟书逃走了,我也想逃走,但是逃到哪里去呢?我压根儿不能逃,得留在人世间,打扫现场,尽我应尽的责任。”
对于悲痛和酸楚,她从不多著一字;潺潺缓缓地道来,举重若轻。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1997年,钱杨二老的独女钱瑗去世,一年后,缠绵病榻的钱钟书也走了,“我们仨失散了”。敛起丧亲之痛,当年已近九十高龄的杨绛开始翻译柏拉图的《斐多篇》。人们惊讶地发现,没多久,这位纤小瘦弱的老太太在忘我的文字中硬硬朗朗地站起来了!
这十多年来,面对时间这位严酷的判官,杨绛仿佛大战风车的“堂吉诃德”,越战越骁勇:翻译、写作之外,她还一人揽下了整理钱钟书学术遗物的工作,那是几麻袋天书般的手稿与中外文笔记。
杨绛的一生,为默存而“默存”,甘于牺牲自己的才学、时间、精力,成就钱钟书的治学和创作。对于痴气十足的钱钟书,她体贴关爱,揽下生活里的一切担子,台灯弄坏了,“不要紧”;墨水打翻了,“不要紧”,她的“不要紧”伴随了钱钟书一生。钱钟书的母亲夸她“笔杆摇得,锅铲握得,在家什么粗活都干,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入水能游,出水能跳,钟书痴人痴福”。
钱钟书对她也恋慕至极,将《写在人生边上》“赠予季康”。短篇小说集《人·兽·鬼》出版后,在两人“仝存”的样书上,钱又写下浪漫痴语:“赠予杨季康,绝无仅有的结合了各不相容的三者:妻子、情人、朋友。”对于从小嗣出的钱钟书而言,这份博大的“三位一体”的情感中或许还包含着一份母性关怀。有一次,杨绛要捐掉她为钱钟书织的一件毛衣,钱抱住不放,说:“慈母手中线。”
两人相濡以沫63载,共同营造了最纯净的婚姻,钱钟书曾如是总结:“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
“钟书病中,我只求比他多活一年。照顾人,男不如女。我尽力保养自己,争求‘夫在先,妻在后’,错了次序就糟糕了。”钱钟书缠绵病榻的日子,全靠杨绛一人悉心照料。丁伟志回忆道:“钱先生当时不能进食,只能靠鼻饲,每个菜都是杨先生亲自给他做,菜都做成糊状,鱼要做成粥,一个小刺都不能有,都是杨先生一根一根剔掉的。”
“哎呀,后来不得了了!钱先生在北京医院,女儿钱瑗在西郊,杨先生这么大年纪两边跑。一家三口人,后来一下走两个,尤其是女儿的走毫无思想准备,我想她一定受不了,这个打击太大了啊!她居然非常坚强,一滴泪都不掉。”
今年2月23日,张佩芬突然接到杨绛一个电话。
“因为她只懂英文和法文,不通德语,偶尔也会找我帮忙,她把字母念出来,我记下来查,查好后我给她回信,她收到后第二天马上就电话回我道谢。”
据张佩芬回忆,杨绛所寻德语共18个字母,一口气读完,好似一个拗口的游戏,倘若加以分割,便是3个独立的单词-:给予,赠与了,已经离开了。
[注] ① 钱钟书,字默存.(节选自《 南方人物周刊》( 2011年17 期,有删改)
下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5 分)

A.文章称“杨绛的一生,为默存而‘默存'”,是对杨绛甘愿隐藏起自己的光芒,默默奉献的情怀给予了正面肯定。
B.文章结尾“给予了,赠与了,已经离开了”,言简意丰,隐含着丰富的人生内涵,给读者留下了无限的思考空间。
C.杨绛的“不要紧”伴随钱钟书一生,是因为对钱钟书的体贴关爱。
D.对于钱瑗和钱钟书的先后离世,杨绛举重若轻,是因为她在他们生前乃至病中已经尽了一个母亲和妻子的责任,所以了无遗憾。

E .钱钟书卧病期间,杨绛力求“夫在前,妻在后”,所以尽量保养自己,不愿错了次序,体现了其“夫唱妇随”的传统美德。
标题内蕴丰富,谈对标题的理解
                                                                                     
杨绛对钱钟书的“默存”表现在哪些方面?
                                                                                      
                                                                                                  
有人说杨绛只是“钱钟书背后的女人”,谈谈自己对此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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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鸟群
周晓枫
  ⑴只要有土地,就会有千姿百态的生命,土地是最伟大的魔术师。让人不能忽略的是,正是鸟类带来植物的种粒,展开最初的繁荣。鸟是灵异之物,有别于其他,鸟持有某种神秘的身份:它创造,它飞翔,它用歌唱的方式说话,它是唯一能摹仿人类语言的生灵,如果愿意,它的旅迹可以横贯地球的两极──鸟是神的拟态。人们想象中的天使,就是根据人与鸟的结合形象设计而出。
  ⑵鸟是天堂撒下的花籽。流浪的鸟,会让任何一棵树享有新娘的光荣。微风过处,它们隐身在很低的草间;瞬间穿越乱密的枝条,确定通畅的航道,并且不影响飞行的速度;树叶茂盛,在这绿色的宫殿中,精灵们在错杂的阶梯间弹跳,孩子一样的天真;夏日的正午,鸟儿疾速飞过,投射下来一小片清凉的暗影,这些细碎的斑点在大地上跳动──我听得见那好听的声音。
  ⑶动物的行动大约有爬、走、游、飞几种方式。爬有失身份,上帝曾以此作为对蛇的长期刑罚。平凡的走,反映出世间的庸常倾向和从众心理。游太多受到外界环境的制约,看着鱼单调的生活不觉得有什么长久的乐趣,进而看出鱼鳃的鼓合似也在模仿扇翅的动作。只有飞最自由。
  ⑷据说,两亿年前,昆虫是地球上唯一会飞的动物。这非凡的本领后来被鸟所超越。鸟类的技术显然更娴熟,方式也更为崇高,相比之下,除了蜻蜓和蝴蝶等 有限的几种,其他虫类所谓的飞,更像是奇异的跳高或跳远方式。因为飞,鸟的视角比别的动物都要高远。并且,鸟中最普通的野鸭都既会飞,又会走,还可以游──它们才称得上见过大世面。
  ⑸我小时幻想的超凡技能唯有飞,甚至有一段时间,每个夜晚我都在黑暗中偷偷练习,幼稚而徒劳地挥动双臂,以为经过不懈的努力,小小的胳膊也可以终有一日飞动起来。我还不明白有些愿望终生无效,有些幻想存在的目的,只是为了映照出现实生活的窘态。直至成年以后的睡眠中,我依然会梦到自己悬浮于空中,算是对早年寂寞理想的呼应。
  ⑹鸟在头顶,注定要我仰视
  ⑺我对鸟抱有永久的惊奇,它们令我感慨于造物的精巧安排。
⑻啄木鸟每天在坚硬的树干上敲呀敲的,却不会得脑震荡;仙鹤穿着细黑的高筒靴子,不怕站在寒冷的雪地上;鹈鹕松驰的下嘴唇,松鸦严谨的八字胡;黑鹭的蝙蝠侠斗篷,企鹅的黑白晚礼服……
  ⑼它们的声音怎样打动我的心肠,花腔的情歌,押韵的诗诵,战斗时的号角,将死前的叹息……在我看来,甚至靓女故作港台腔“哇”的惊叹之声,也不若乌鸦来得爽直。
  ⑽除了风格迥异的鸣啭方式,它们还有各自独特的飞翔节奏,或高或低,或收或展:海鸥的圆舞,佛法僧的弧步,雨燕的华尔兹,大雁的集体舞……鸟优美地起伏身体,天空中充满生动的舞蹈。
  ⑾鸟有留鸟和候鸟之分。我们的身边,有些是此地的永久居民,有些只是匆匆过客。
  ⑿候鸟整整歌唱了春夏两个季节,现在它们就要赶上秋天的末班车走了。这些阳光与花朵的忠实信徒,这些充满无限诗情的浪漫主义者,这些不畏艰险的伟大旅行家,一年一度,就要踏上遥遥的征程。作家这样羡慕着鸟的迁徙习性:“野鹅比起我们更加国际化,它们在加拿大用早饭,在俄亥俄州吃中饭,夜间到南方的河湾上去修饰自己的羽毛。”候鸟的一生中充满对未知远方的好奇,和不断更改生活的勇气。
  ⒀候鸟有着准确的潮汐规律,偏心的神把时序的秘密偷偷泄露给它们。冬天里的人们,不要丧失对温暖的信仰,抬头凝望寂旷的天空吧:候鸟终将飞来,这些忠诚的纤夫,将再一次把巨大的春天拉回。
  ⒁当秋天的潮水退去,就像沙滩上留下了贝壳,留鸟驻守在它正在降温的祖国。天灰暗下来,就要下雪了,那些冬天的传单正在抓紧印制。
  ⒂雪是大自然进行的一项残酷的游戏,它以优美的方式藏起了鸟儿们基本的口粮,如同藏起一件随意的玩具──然而,找寻失败的鸟儿将输掉性命。辽阔的雪野标明了小动物们广泛的受灾面积,饥寒交迫中,弱小的生命能贮有多少抗争的能量?对于拒绝移民的留鸟,生活提出了艰难得近于苛刻的要求,它们在近于赤贫的土地上,寻找着极为有限的供给──我看到枯干尖硬的槐荚,滑过喜鹊焦急的喉咙。
  ⒃不仅只在春日欢宴,鸟儿才会放声歌唱,冬天的寂静中,我们也可以听到鸟鸣,好像是它们在贫苦中的宣言──我明白一个人藏在诺言里的力量是如何被坚持着
作者为什么说“鸟在头顶,注定要我仰视”?
作者说“我对鸟抱有永久的惊奇,它们令我感慨于造物的精巧安排”,请结合⑺⑻⑼⑽段概括这种“精巧安排”。
请从修辞的角度分析⑿⒀两段文字的语言特点。
从《斑纹》到《鸟群》,周晓枫用她那善感纤柔的心灵和丰盈灵动的笔触为我们记述了许多关于动物的故事,这些故事中蕴含了作者怎样的感情?请加以体会并概括。(不超过30个字)
作者在文章的结尾这么写道:“我明白一个人藏在诺言里的力量是如何被坚持着。”说说你的感受。(不少于80个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1)卡尔维诺的《分成两半的子爵》,是一篇很有意思的小说,故事情节很荒诞,其思想内容深刻地揭示了人生的意义和世界的灾难性根源。
(2)梅达尔多子爵在战场上被炮弹炸成两半:一半身体是恶人,一半身体是好人。恶人专门干坏事,弄得泰拉巴尔的人们痛苦不堪;因此大家都盼望好人来拯救他们;结果梅达尔多子爵充满善良的半边(好人)也来到泰拉巴尔的人们中间。好人与恶人不同,恶人有权有势,而好人无权无势,只是一个流浪者。好人不干坏事只专门干好事和说教,好人做好事跟恶人做坏事一样太过“专一”, 因此也有些不近人情。
(3)一方面是好人的善举有些不近人情;另一方面是好人根本不了解庸众真正需要的不是愤慨和说教,而是他们的灵魂在灰暗和麻木中需要的是启蒙教育;在庸众没有受到启蒙教育之前,他们的脑子只有低级的趣味和自私自利的“本我”〔注〕在主宰自己的人生观;他们此时还无法理解什么是“知德合一”的人生目标,也就不明白怎么去追求穆勒所说的“高尚快乐”的社会。
(4)后来恶人与好人因为争夺帕梅拉(爱情),在拼得你死我活后被特里劳尼大夫把恶人与好人缝合在一起,这样便使得梅达尔多子爵最终成为了一个完整的人。
(5)这个故事很有意思,我从这个荒诞的故事中受到了很多人生的启迪。
(6)梅达尔多子爵的故事告诉了我们:“他如今有了两个重新合在一起的半身的各自经历,应当是变得更明智了。”这两个重新合在一起的半身的各自经历,就是人自身所具有的邪恶与善良的两种品质。人只有在自身协调了这两种品质,使人自己的邪恶与善良和谐了,换言之就是人自身的和谐,才能使自己变得更明智;否则要么变成像那些好心办坏事的好人,要么变成那些穷凶极恶的恶人。
(7)一个人如果对邪恶与善良的品质没有辨别能力,这个人就是好人与恶人之外的第三种人,什么是第三种人?“‘幸亏炮弹只把他炸成两半,’大家都说:‘如果变成了三块,我们还不知道会看见什么怪事哩。’”这就是第三种人:“我们的感情变得灰暗麻木,因为我们处在同样不近人情的邪恶与道德之间而感到茫然失措。”这种人对善与恶的本质根本分不清,因此感到茫然失措,于是浑浑噩噩过日子,就像人们经常所说的“混日子”。我们通常将这 种人称为庸俗的人,简称庸人。
(8)庸人最大的灾难不是他不是恶人,也不是他不是好人,而是他根本分不清何为善何为恶而被恶人制服的人,人类最大的灾难温床就在庸人的世界里。比如梅达尔多子爵那半边(恶人)一旦在泰拉巴尔作恶,泰拉巴尔的人们就变得痛苦不堪,他们根本无法阻止恶人作恶;而好人想在医治他们的身体疾病的同时也医治他们堕落的灵魂,也会让他们痛苦不堪,因为他们根本不懂什么是善良。
(9)在何为善何为恶都分不清的庸众世界里,如果你认识到“一个人自认不完整,只是他还年轻。”那么,你肯定也会像书中的“我”一样大声呼唤大夫带上你离开这个充满责任(种种因为庸众的无知而造成的灾难)和磷火(罪恶)的世界的,不过现实永远不会有大夫来带你离开这个充满责任和磷火的世界。我们只有一条生路,就是努力使自己像梅达尔多子爵一样,把自身的善与恶的经历都缝合成一个完整的人,唯有这样我们才能使自己和世界变得和谐;要做到这些,“仅仅一个完整的子爵不足以使全世界变得完整”,因此我们需要更多完整的梅达尔多子爵。
(注:弗洛依德把人的心理结构分为“本我”、“自我”和“超我”三个部分。本我包含了所有原始的遗传的本能和欲望。)
(摘选自严立真的《不完满的人生才是人生》)
下列不符合“第三种人”特点的解说的一项是()

A.我们通常将“第三种人”称为庸俗的人,简称庸人,也就是“庸众”。他们对邪恶与善良的品质没有辨别能力。
B.“第三种人”是被“恶人”制服的人,因此他们都属于“恶人”。他们又会不断制服别人,产生更多的“恶人”。
C.感情变得灰暗 麻木的“第三种人”,面对“恶人”作恶和“好人”行善都会感到痛苦不堪。
D.“第三种人”不会像书中的“我”一样大声呼唤大夫带上他离开这个充满责任和磷火的世界。

下列观点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恶人”专门干坏事,“好人”实际没干好事,那是因为他们都太过“专一”,也有些不近人情。
B.庸众的灵魂在灰暗和麻木中需要的是启蒙教育,而“好人”的愤慨和说教根本无济于事。
C.“知德合一”指的就是人协调了自身的邪恶与善良这两种品质,因为人生是不完满的。
D.要使全世界变得完整,首先要使人本身变得完整,而且要使众多的人变得完整。

第(5)段作者说“我从这个荒诞的故事中受到了很多人生的启迪”,根据上下文,这里的“启迪”该怎样理解?
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文中“完整的梅达尔多子爵”的内涵。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汽车司机
〔匈牙利〕厄尔凯尼
彼莱斯雷尼·尤若夫是个运输工人,他驾驶的车牌为“CO-75-14”的汽车停在一个角落的售报亭旁。
“我要一份《布达佩斯新闻报》。”
“对不起,售完了。”
“那么来一份昨天的也行。”
“昨天的也卖完了,不过我这儿碰巧有一张明天的报纸。”
“那上面刊登电影院的节目吗?”
“电影院每天放映的电影都登在上面。”
彼莱斯雷尼坐在车上翻阅起报纸来,不一会儿,他看到了一条放映捷克斯洛伐克电影的预告——“金发姑娘的爱情”,别人也在夸耀这部电影。这部电影在斯塔奇大街的“蓝色山洞”电影院放映,五点半开始。正巧,离开映还有一段时间,他继续往下翻报纸。他的眼睛一下子停在一条关于彼莱斯雷尼·尤若夫的报导上,上面写着,彼莱斯雷尼驾驶一辆车牌为CO-75-14的小轿车在斯塔奇大街上超速行驶,在离“蓝色山洞”电影院不远处与迎面开来的一辆卡车相撞,运输工人彼莱斯雷尼当场丧命。
“竟然有这样的事!”彼莱斯雷尼自言自语道。他看看表,马上就到五点半了。他把报纸往口袋里一塞,开着车就走了……
(1)根据你对小说的理解,给它补写一个有意蕴的结尾。80字以内。
(2)结合你补写的内容,谈谈整篇小说给你的启示。120字左右。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沉睡的谷粒醒来
舒婷
①才是初秋,明净的上午刚过,薄云轻掩过来,姚江上那些烁金喧嚣的浪花即刻柔和下来,轻起悄落,一平一仄都是讳莫如深的余姚口音。
②就在苇花萋萋的姚江古渡口,在绿茵匝地的老银杏树下,在泥土与蛐蛐、酢浆草的直接参与中,以河姆渡遗址博物馆为天然背景,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诗歌朗诵会。
③孩子们坐在自带的小椅和短凳上,光亮的眼睛充满期待。他们中间陆续走出一个男生或女生,伸一下舌头耸一耸肩,跃上草坡,朗诵本土或外省诗人的作品,有几首诗就在语文课本里。目力所及之处,是著名的四明山风景区,也是抗日战争时期全国十九块根据地之一。现在,祥和的斜阳正在那条古老的“唐诗之路”(即从会稽山——四明山——天台山)上描金绘红。李白、刘长卿、皮日休的浅吟曼哦,穿过千年岁月依然锋芒道劲。只有孩子们最稚嫩最真实的声音能与之相对应,而我不能,也不敢。
④浙东腹地这个叫余姚的小城市,从前是,现在是,将来更是个藏龙卧虎的地方,就像梁启超写的:“余姚以区区一邑,而自明中叶迄清中叶二百年间,硕儒辈出……生斯邦者,闻其风,汲其流,得其一绪则足以卓然自树立。”余姚的名贤举不胜举,有“余姚人物甲天下”一说.像王阳明、黄宗羲、朱舜水、严子陵这批历史巨星我虽然无缘谋面,可是我毕竟因此结识了当地一群可携手可促膝可同舟可借钱的“生斯邦者”为温热朋友,也是尘世中的福气啊。
⑤一位幼儿园老师正朗诵我的旧作《致橡树》。每逢这个时候,我总是很不自在,喝水、东张西望、频频挪动竹椅。忽然听见吱呀一声,我赶紧低头寻找,难道有什么古陶或骨器被我无意蹭了出来?可惜不是。
⑥因为,脚下野草丛生的泥层非同小可,如果一直深挖下去,就可以看到四层相叠的文化层,最下面两层是新石器时代最早的文化层,距今约6000年到7000年呢。1973年本地农民的一锹下去,无意间开启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大秘密,把我们老祖宗的家底给刨出来了。数以千计的出土文物中,最让我震撼的是沉睡了7000年的稻谷,尽管它们接触空气后,顷刻就从金黄色氧化成灰黑,可是它让我对人类原始文化的启蒙期所具有的高度膜拜不已。
⑦一向以来,我们总以为每天相依为命的米饭是拜印度人所赐。全世界原本都相信亚洲水稻的原产地在印度,而印度最早的稻谷发现于中部的卢塔尔,经测定,它的时代为公元前1700年,比河姆渡遗址出土的水稻还晚了3000年。
⑧临水而居的河姆渡人,在7000年前就懂得栽培水稻,以榫卯技术筑建木屋,研磨骨片骨针,烧制陶甑陶壶,驯养牛、猪、狗。于是,太阳落山后,头颅硕大、前额圆满、颧骨外突、下颌粗犷的河姆渡男女,在火边绘陶缝衣奶幼儿,大碗吃饭大块烤肉,用“双鸟朝阳”的象牙蝶形雕器盛酒祭祀。猪叫着,狗跳着,牛踩着自己的影子转悠。酒至酣时,动人的骨哨吹起来了,手舞足蹈跳起来了,当神秘的满月引发野性的长嗷,也许这就是最本真、最朴素的诗歌朗诵,仍然在河之洲,这一片远古荒凉的苇岸上。
⑨一位汉子被热烈的掌声推到高坡上,他要用余姚土话朗诵《致橡树》。我完全听不懂他的朗诵,却能感觉余姚方言的抑扬顿挫。小符在一旁替我如此翻译:“每一阵风过/我们都互相打招呼/你吃饭了么?……你如果挑一百斤/我至少帮你挑五十斤!”连我自己都笑得前仰后合。余姚版的《致橡树》受到的欢迎程度是此次朗诵会的高潮,只是,它的版权并不属于我。
⑩我们还要去丹山赤水:伸展双臂撑开逼仄峡谷,手掌会因此殷红么?赤水桥上临影,人人将面如桃花么?这里走走,那里看看,心里装着几颗不朽的金黄谷粒。
(选自《意林》2007年第2期)
文中先后两处写到朗诵《致橡树》及其给作者的不同感受,这样写有何妙处?
从描写手法的角度看,第8段的描写有何特点?作者描写这些场景的用意何在?
文章最后一段中“金黄谷粒”喻指什么?这一段在全文中有何作用?
通观全文,试探究激发作者写作本文的因素有哪些。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访《蚁族》作者廉思
却咏梅
“蚁族”群体多为“80后”,接受过高等教育,处境却如卑微的蚂蚁,群居在城市的边缘。
记者:“蚁族现象”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廉思:研究发现,大城市均有大规模的“蚁族”存在。来自农村的大学生大都倾向于留在城市,加剧了大城市的磁体效应。2002年,有关部门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允许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学毕业生,其户口两年内可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这就为“蚁族”的产生提供了依据。同时,随着我国首批扩招大学生进入社会,逐年增加的毕业生与下岗再就业职工和民工潮汇聚成就业洪峰,造成我国就业压力空前增大。这也必然要求大学毕业生的就业从精英化走向大众化,让更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进入普通劳动者的行列,但是很多学生在思想上还没有完全适应这种转变。高等教育的发展也有值得反思的地方,市场需求情况并没有及时成为专业设置、招生人数划定的风向标。
记者:有读者反映,每个人年轻的时候都是艰苦奋斗出来的,“蚁族”并不值得同情或怜悯。你怎么看?
廉思:“蚁族现象”也确实反映了我国社会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比如,“蚁族”绝大多数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是名副其实的“穷二代”。他们勤奋苦读考上大学,背负着家庭很高的期望,但是目睹同学中“富二代”、“权二代”毕业后轻易获得好职位、买房买车,自己却从村到村(从农村到聚居村),求职艰难,他们对贫富差距、社会不公的感受跟其他群体是不一样的。如果这样一群“精英候选人”无法参与社会,或者社会使他们“走投无路”,让他们以年轻脆弱的心灵和一无所有的经济能力裸露于经济危机之下,必将对我国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构成潜在威胁。
记者:通过你的研究,“蚁族”现在的思想状况是什么样子?
廉思:中国社会存在大学生就是“天之骄子”的传统观念,很多乡村出来的大学生自身还承载着父母的厚望、家族的“面子”。所以也会有类似“宁要北上广一张床,不要外地一套房”的想法,迫使他们选择留下来做“蚁族”。“蚁族”普遍认为,在大城市生活会更有利于自己的人生发展。他们急切盼望以积极的思路有序地融入城市,成为新市民。在这个思路的基础上,剩下的问题就是研究怎么解决、采取什么政策、条件和进程。
记者:最后,请你对“蚁族”们说些心里话。
廉思:我要为“蚁族”鼓掌,“蚁族”并不是失败者,只是尚未成功。放平心态,坚信自己的选择,通过不懈的努力,“蚁族”一定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选自2010年2月25日《中国教育报》)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蚁族现象”在各大城市都有存在,它反映出了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如果不认真审慎地对待这一现象,将影响到和谐社会的创建。
B.“蚁族”群体特点鲜明,他们年轻,坚忍,个人条件较欠缺,来自较落后地区,群居城市边缘,但仍积极融入自己所处的城市。
C.中国社会传统观念将大学生视为“天之骄子”,使许多大学生不能随着社会现实的变化而改变自我的定位,奋斗目标的预设不切实际。
D.大量民工涌入、大批下岗职工再就业,增大了“蚁族”生存的竞争压力,“蚁族”绝大多数是“穷二代”,他们无法获得“富二代”那样的家庭帮助。

下列不属于“蚁族”现象产生的原因的一项是

A.我国就业政策的调整,如未找到工作单位的大学毕业生的户口两年内可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为“蚁族”的产生提供了依据。
B.逐年增加的大学毕业生与下岗再就业职工、民工潮相汇聚,使得就业压力空前增大,而很多大学毕业生的择业观还没有完全转变。
C.高等教育发展与社会需求的相脱节,市场需求情况并没有及时成为专业设置、招生人数划定的风向标。
D.传统思想观念、家庭的期望迫使大学生选择留在大城市,同时留在大城市的毕业生确实发展机会多、生活质量高,比在其他地方的学生强。

结合全文,谈一谈对待“蚁族”应持怎样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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