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文后题目。(共14分)
朦胧的敬慕
——悼念鲁迅先生
萧乾
①也许有人比我更怕死,我却不相信有比我再怕看死人的了。走在街上,我从没有胆子向寿衣铺里望望。夜半,即便从很远很远地方飘来的僧器或诵经声,也必害得我用棉被厚厚包起头来,直像那是什么符咒一样。
②我曾见过三位死人,在我的记忆中,他们都将是我永不会忘记的。而且,我还该陈说我都例外地不曾害怕过:一个黄昏,我的母亲死在我的怀抱里;小学时代,曾排着队去中央公园社稷堂瞻仰过孙中山先生的遗体;最近,在鲁迅先生灵前,我守了两天灵。
③扶着那绛色帏幔,职务使我看见了数千张陌生的但是诚笃的脸,一个个脚跟都像坠了铅球,那么轻又那么沉重地向灵堂踱。低垂的头,低垂的手,低垂的眉眼和心。待到踱到灵堂中央,冥冥中似有什么使他们肃然驻足了。敬慕和哀悼如一双按住的手,他们的身子皆极自然地屈下了。然后噙了一汪眼泪,用手巾堵着嘴,仓皇地奔了出来。
④最感人的莫如一群小学生的吊唁。在那近三十位小吊客中间,我特别留意一个衣服褴褛、腿下微跛的,他肋下夹着的画册和石板说明了是刚刚放学,如今正是回家或在街头玩耍的时候,然而他却结伴迢迢跑到了这里。那个微跛的孩子,一拐一拐地,一直来到灵前,两只颇清秀的眼睛直直地凝视着鲁迅先生的遗体,然后,又放下肋下的画册,深深地鞠躬。我不信作了那么些纪念周,他还不知道“三鞠躬”的礼数,然而,当我数到第三次以后,他仍向下屈着小小腰身,他一连鞠了七个躬才红涨着脸,也红涨着眼睛,走出灵堂。
⑤如果稍换一个情况,我将忍不住笑出来的,然而,我那时是用极大的崇敬心情替他掀开帏幔,一直目送他走下殡仪馆的台阶。
⑥那个背影唤起我一点回忆。十多年前一个傍晚,如一切贪爱窗外景色的孩子一样,四点钟以后的时间对我变了滋味,换成鲜艳颜色。然而我放下了玩具,和同伴沿着朱色皇城走好长好长一段路去瞻仰一位“民国缔造者”的遗体。空着的肚皮充满着的一半是对“尸骸”的恐惧,一半是对“伟大”的钦仰。我们跨进那座御花园的大门时,紫禁城角的太阳已向下沉落了。我端着气向陌生的大人打听路线,好容易才攀了一道高大石阶,在花圈花篮的簇拥中,我看到安息着的孙中山先生。
⑦——我记得,当时我的心一点也没有跳!
⑧我们环着那铜棺走了一圈,又蹑着脚步走了出来。
⑨抬头,紫禁城角的太阳已经沉落下去了。我似乎打了一个冷颤,然而,除了模糊的“伟大”,我并没有摸清死的是什么人。只是冥冥中,一种超乎孩子胸膛容量的哀戚或尊敬感觉梗塞在我喉咙间,我赶不掉它。
⑩归途,我们放洋画的袋子里,每人都塞了一条传单:有工人发的,大学生发的,有国民党的,共产党的,说明孙先生的生平和抱负(这些我曾保留到六年前,直到一个朋友将我寄存的最珍贵的东西,如小学生时代的作文本,全当作烂纸卖掉了)。当时我们其实一点也不懂,但是当孙传芳乱批三民主义,张作霖满街捉革命党时,我却私下藏了一本《孙中山传》。
⑾伟大的人格也许有一种潜移默化的力量,这力量在茫然无知的孩子心灵上时常比成人更深刻,更恒久。
⑿我不知道如果鲁迅先生这时醒转过来,他将会怎样热烈地抱起那个微跛的孩子。                                                                                                           
1936年10月,上海
(原载1936年《中流》第1卷第5期)
下列对文章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在数千吊唁鲁迅先生的人中,有一个衣衫褴褛、腿下微跛的小孩,对鲁迅先生连鞠了七个躬,所以作者对他由开始的忍不住想笑,转变为极大的崇敬。
B.当“我”和同伴跨进御花园大门时,“紫禁城角的太阳已向下沉落了”;当“我们”蹑着脚步走出来时,“紫禁城角的太阳已经沉落下去了”。这两句景物描写烘托了“我”的哀戚心情。
C.“――我记得,当时我的心一点也没有跳”这句话的意思是:“我”看见孙中山先生的遗容时,对伟人的敬慕战胜了对死人的恐惧。
D.文章第③段在描写数千位吊唁者的神情动作时,运用了夸张、排比、比喻等修辞手法。 E.通观全文不难发现,作者在为鲁迅先生守灵时,对鲁迅的崇高精神、伟大人格内涵的理解及由此产生的敬慕之情都是朦胧的。

“朦胧的敬慕”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本文通过哪几个事例来表现“朦胧的敬慕”?
指出文章的结构方式,并作简要分析。
这是一篇悼念鲁迅先生的文章,作者却用了大量笔墨回忆十多年前瞻仰孙中山先生遗体等有关情况。这里运用了什么表现手法?试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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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今世的证据
刘亮程
①我走的时候,我还不懂得怜惜曾经拥有的事物,我们随便把一堵院墙推倒,砍掉那些树,拆毁圈棚和炉灶,我们想它们没用处了。我们搬去的地方会有许多新东西。一切都会再有的,随着日子一天天好转。
②我走的时候还不知道向那些熟悉的东西去告别,不知道回过头说一句:草,你要一年年地长下去啊。土墙,你站稳了,千万不能倒啊。房子,你能撑到哪年就强撑到哪一年,万一你塌了,可千万把破墙圈留下,把朝南的门洞和窗口留下,把墙角的烟道和锅头留下,把破瓦片留下,最好留下一小块泥皮,即使墙皮全脱落光,也在不经意的、风雨冲刷不到的那个墙角上,留下巴掌大的一小块吧,留下泥皮上的烟垢和灰,留下划痕、朽在墙中的木和铁钉,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的证据啊。
③我走的时候,我还不知道曾经的生活,有一天会需要证明。
④有一天会再没有人能够相信过去。我也会对以往的一切产生怀疑。那是我曾有过的生活吗?我真看见过大地深处的大风?更黑,更猛,朝着相反的方向,刮动万物的骨骸和根须。我真听见过一只大鸟在夜晚的叫声?整个村子静静的,只有那只鸟在叫。我真的沿那条黑寂的村巷仓皇奔逃?背后是紧追不舍的瘸腿男人,他的那条好腿一下一下地捣着地。我真的有过一棵自己的大榆树?真的有一根拴牛的榆木桩?它的横杈直端端指着我们家院门,找到它我便找到了回家的路。还有,我真沐浴过那样恒久明亮的月光?它一夜一夜地已经照透墙、树木和道路,把银白的月辉渗浸到事物的背面。在那时候,那些东西不转身便正面背面都领受到月光,我不回头就看见了以往。
⑤现在,谁还能说出一棵草、一根木头的全部真实?谁会看见一场一场的风吹旧墙、刮破院门,穿过一个人慢慢松开的骨缝,把所有所有的风声留在他的一生中?
⑥这一切,难道不是一场一场的梦?如果没有那些旧房子和路,没有扬起又落下的尘土,没有与我一同长大仍旧活在村里的人、牲畜,没有还在吹刮着的那一场一场的风,谁会证实以往的生活——即使有它们,一个人内心的生存谁又能见证?
⑦我回到曾经是我的现在已成别人的村庄。只几十年功夫,它变成另一个样子。尽管我早知道它会变成这样——许多年前他们往这些墙上抹泥巴、刷白灰时,我便知道这些白灰和泥皮迟早会脱落得一干二净。他们打那些土墙时我便清楚这些墙最终会回到土里——他们挖墙边的土,一截一截往上打墙,还喊着打夯的号子,让远远近近的人都知道这个地方在打墙盖房子了。墙打好后,每堵墙边都留下一个坑,墙打得越高坑便越大越深。他们也不填它,顶多在坑里栽几棵树,那些坑便一直在墙边等着,一年又一年,那时我就知道一个土坑漫长等待的是什么
⑧但我却不知道这一切面目全非、行将消失时,一只早年间日日以清脆嘹亮的鸣叫唤醒人们的大红公鸡、一条老死窝中的黑狗、每个午后都照在(已经消失的)门框上的那一缕夕阳……是否也与一粒土一样归于沉寂。还有,在它们中间悄无声息度过童年、少年、青年时光的我,他的快乐、孤独、无人感知的惊恐与激动……对于今天的生活,它们是否变得毫无意义。
⑨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从全文看,“今生今世的证据”可分为哪两类?请简要概括。
文中第2节运用了哪些修辞手法?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文中第5、第7节画线处的含义是什么?请简要说明。
结合全文,探究文章最后一节这句话的深刻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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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鄙文化伤害了谁
冯骥才
我们一向自诩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但那是古代。而我们今天的文化却正在走向粗鄙化!
读一读媒体和广告上的话语,已经完全不遵循任何文字规范了。没关系,只要能抓住看客或买主就行!看一看荧屏上的人物,从乾隆皇帝到唐伯虎全都挎刀背剑蹿房越脊了。没关系,只要有收视率就好!再听一听全国各处旅游景点的导游小姐讲述的故事,都是胡编乱造,没关系,只要收到了门票费就“0K”!
从这无所不在的例子中,可以看到当代中国文化面临的问题。我们的公众已然生活在这种日益粗俗不堪的环境中了。
当然,文化的粗鄙化不是从今天才开始的。如果追根溯源,至少有三百年日益恶化的历史。它的起点应该是满人入关。过去有一种说法,认为满人入关的结果是被汉文化同化掉。为此洋洋得意于雄强深厚的汉文化所具有的神奇的同化能力。其实同化是相互的。在博大精深的汉文化同化满人时,也被满人粗浅的“马背文化”所稀释。比较一下华丽外露的清文化与雍容醇厚、平和内敛的明文化,便会看出其中的深层的损害性的变化。
清代的整个过程是国力日衰,精神萎缩,文化渐变粗糙。鸦片战争之后,受到外来强势文化的冲击.粗糙的文化自然变为松散。五四运动的进步本质毋庸置疑,但它的文化倾向是过激地破坏传统。从此文化传统在中国革命中总是处在反面的位置。到了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传统文化干脆成了革命对象。不间断的政治运动总是从传统文化中寻找敌人,从而获得“革命动力”。这样一直到“文革”末期,传统文化在人们的印象里,只剩下“批红楼”“批水浒”“批克己复礼”。我们的文化已经成了一个空架子。
当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迅猛而来,我们就是以这样一种文化状态与外来文化相撞。自然就成了一片“文明的碎片”。
一个民族不管有多么博大精深的文化,关键是你现在手里还剩下多少,你对自己的文化知道多少,还有你心怀多少文化的自尊与自豪?否则,你辉煌的过去与你的关系并不大。有时,看上去甚至还有点像埃及人那种“失落的文明”呢!
一个民族文化的粗鄙带来的问题,不仅是对自身文化的损害,而且影响民族素质的提高同时致使人们丧失文化的自尊与自信。而失去这种文化的自尊和自信才是最危险的。
从全文看,文化粗鄙化表现在哪些方面?
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
作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粗鄙化的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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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名作家
[加]乔治·J·康登
霍华德醉心于小说创作,自诩为作家。这些年来,他靠打零工维持生计,主要精力用来创作。霍华德写出五部作品,可都被出版商退了回来,这让他受到巨大打击。
霍华德决定自杀。这天清晨,他带了把手枪只身走进公园。
在准备自杀之前,他做了精心的安排。他在衬衫的胸前口袋里塞了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自杀原因。
霍华德从口袋里拔出枪,慢慢地将枪举起,对准了自己的头部。就在这时,他听到一声响,就像飞蛾撞上了电蚊拍时发出的那种声音。只见一个光球出现在他前面三米处.这团光球闪烁着,越变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胡子拉碴的胖男人站在那里。霍华德慌忙把手枪放回口袋里。这个胖男人四处张望着,看见了霍华德,便对他笑了笑,说:“我来自未来,是通过时问机器来到你所在的时代。我叫麦克。你呢?”
霍华德说:“我……我叫霍华德,是一个作家。”
这个胡子拉碴的胖男人盯着霍华德看,用力地拉着自己的右耳垂,似乎在回想着什么事情。突然,胖男人惊呼:“是那个大作家霍华德吗?怎么可能?哇,我真是太荣幸了,先生,我从没想到过我居然会有幸遇见您。”
霍华德有点兴奋了,他急切地问:“你的意思是说,你听说过我?”
胖男人十分激动,语无伦次地比划着说:“在我们那个时代里。学校里的每个学生都要背诵您的作品,还有许多以您的名字命名的城市广场,你对人类文学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霍华德有点疑惑地说:“可是我的作品还从来没有正式出版过呢。”
胖男人说:“还没出版?怎么可能?不,等等,我明白了,我一定是走过头了。是这样的,到目前为止,你的天才还没有被发现。历史上很多天才,在一开始都不顺利,直到后来……”
霍华德激动得全身颤抖,热泪盈眶。渐渐地,他终于镇定下来,说:“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尝试,我已经放弃希望了,如果不是你今天出现在这里,我现在已经自杀了。现在我知道了,一切都会有转机。我的天哪!我将会天下闻名!谢谢你,麦克先生,太感谢了!”
突然,又响起了和刚才一样的声音,又有两个光球出现在面前,然后光球变成两个男人。其中一个一把抓住胖男人,胖男人推开他的手,恼怒地看着他道:“别碰我!我是麦克,宇宙的统治者。”
第二个人将手伸到腰部,握着一个像武器一样东西的柄部,他的同伴阻止了他,然后转身对着胖男人弯腰鞠躬,谦卑地说:“请原谅,大人阁下,您在精神病院里的臣民们已经为您准备好了盛宴,我们都发誓效忠于您,敬请您大驾光临。”
“为什么你不早说呢?”胖男人说,“那好吧,我们走。”他转过身来和霍华德挥手道别:“再见,亨利。”
一阵声响,这三个人的身上微光闪闪,然后就都消失了,只留下霍华德一个人呆立在那里。霍华德这才反应过来,那个胖男人是从未来的精神病院逃到霍华德的时代,现在,他被精神病院的人带回去了。怎么能相信一个精神病人的胡话呢?霍华德心灰意冷。
突然,一声枪响,惊起了一群鸽子。霍华德还是自杀了。
后来,警方根据霍华德衬衫里的遗嘱找到了他自杀的真相,在整理霍华德遗物时发现了他的五部小说。这事不胫而走,记者们纷纷涌向警局,这事情成了这个城市的头条新闻。霍华德的作品因此被出版商当成噱头,奉为至宝。令每个人都大吃一惊的是,此书出版后很快就销售一空,大伙儿评价很好,成了非常火的畅销书,霍华德真的成了一个知名的作家。
(选自2013年第2期《微型小说选刊》,有删改)
从首尾两段文字看,小说主人公生活在怎样的社会环境中?
结合小说内容,简析主人公霍华德性格的主要特征。
小说中主人公的命运有哪几次转折?这样安排有什么好处?
结合小说全文,请探究文题“成名作家”中蕴含了哪些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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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蟋蟀歌唱
钱续坤
①听惯了夏夜此起彼伏的蛙鸣,一不留意,蟋蟀的瞿瞿声带着特有的金属质感,在耳边悠然地响起。古来有“以虫鸣秋”之说,这鸣秋之虫远远不止一种,但是屈指数数,恐怕要算蟋蟀最为积极。
②大雁南飞,黄叶遍地,在刈割后的田野里,小伙伴们三五成群地比赛捉蟋蟀,小心地装在用竹篾做成的笼子里,听它们唱歌,看它们打斗,那份愉悦,至今都享用不尽。到了晚上,草丛下,瓦砾间,墙缝中,厨房里,这些夜游的民间歌手,不知疲倦地奉献着清纯朴素的鸣唱,给肃杀的秋天增添了些许生机,使得我们的童年始终充满了欢乐、幸福和憧憬。我那时非常欣赏蟋蟀的“歌喉”,固执地认为那种歌唱比油蛉子要悦耳得多,比纺织婆要动听得多。事实上,那是彻底的谬误,蟋蟀优美动听的歌声,并不是出自它的嗓子,而是在于它的翅膀。在蟋蟀右边的翅膀上,有个像锉一样的短刺,左边的翅膀上长有像刀一样的硬棘,左右两翅一张一合,相互摩擦,就能够咿咿呀呀地唱个不停了。
③大自然的造化真是神奇。秋夜的蟋蟀,在线装的中国里独具魅力。《诗经·豳风》里记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对蟋蟀的描写完全遵循着它的活动时序。宋朝词人周邦彦云:“暮雨生寒,鸣蛩劝织,深阁时闻裁剪。”蛩即蟋蟀,古人听蟋蟀鸣叫,好像是劝人机织一般,因此蟋蟀又称促织。乡下的孩子解释蟋蟀鸣唱的歌词为“浆浆洗洗,预备寒衣”,这样的儿歌与“促织”的意思相距不远,只不过不是织布做新衣,而是浆洗旧衣裳,做好过冬御寒的准备罢了。加之秋天总会使人伤怀悲悯,愁肠百结,蟋蟀还往往作为悲秋的载体,宋朝姜夔《齐天乐·咏蟋蟀》词云:“瘐郎先自吟愁赋,凄凄更闻私语。露湿铜铺,苔侵石井,都是曾听伊处……”此词从“愁赋”起,到“更苦”终,满纸尽是凄凉之音,哀婉之语,读来令人怅然万千,慨然万千。
④尽管蟋蟀的鸣叫会引来悲怨愁苦,但还是有人愿意去听它的“哀音似诉”。《开元天宝遗事》记载:“每至秋时,宫中妃妾辈,皆以小金笼捉蟋蟀闭于笼中,置之枕函畔,夜听其声。”这些深宫佳丽夜夜与蟋蟀为伴,是同病相怜,互诉悲怨,还是排遣寂寞,聊胜于无,可能是二者兼而有之吧。这些宫女与被她们关在小金笼中的蟋蟀,其实根本没有什么两样。
⑤蟋蟀不仅仅是悲秋的载体,同时也是乡愁的化身,它在游子的窗前和床下歌唱,在月亏月盈的夜晚歌唱,唱得多少人牵肠挂肚,唱得多少人潸然泪下。台湾著名诗人余光中说:“在海外,夜间听到蟋蟀叫,就会以为那是四川乡下听到的那只。”浓浓的思乡之情,也深深触动了作家流沙河的灵感:“就是那一只蟋蟀/在海峡那边唱歌/在台北的一条巷子里唱歌/在四川的一个乡村里唱歌/在每个中国人脚迹所到之处/处处唱歌。”
⑥我是不会徒生故园之叹的,这也许是因为我没有长时间离开家乡,缺乏那种离愁别恨的故土情结吧。但我生活的地方是个新兴的县城,与生我养我的乡村只有百里距离,我常常有机会回到母亲身边撒娇,或者蹲在村头,东家长西家短地闲聊。今夜,我与无数只蟋蟀相聚在乡村的一隅,先是轻轻地敲打墙根,尔后屋顶,尔后窗棂,远远近近,高高低低,那声音就像木兰家的织机,细细密密的节奏里,有一种亲切与柔婉,唧唧复唧唧;那声音又像摇着摇篮的母亲在那哼吟,清雅自然,充满磁性,唱得人心里服服帖帖的,似用熨斗熨过,瞿瞿又瞿瞿……
⑦枕着蟋蟀的和鸣入眠,今夜,我一定会做一个甜美的梦。梦中,我也变成了一只鼓噪着翅膀的蟋蟀,在那荡气回肠地歌,在那自我陶醉地唱!
(选自《钱续坤散文选》,有删改)
简要概括本文的行文思路。
作者在第⑤节引用台湾著名诗人余光中的话有什么作用?
理解第③节中画线句在文中的含义。
赏析文章第⑥小节中画线句子表达上的特点及效果。
文章的标题是“听蟋蟀歌唱”,请结合全文探究其蕴含的丰富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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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认识的梁漱溟
牟宗三
我是在梁先生于重庆北培创办“勉仁学院”时(1948年)认识他的。“勉仁”是梁先生的斋名,取儒家“勉于行仁”的意义;先前他也以“勉仁”办了一所中学。我是在建校以后去的,在那里待了一年多,所以对梁先生的学问与人格也有一些了解。
他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从性情、智慧、个人人格各方面来讲,在这种时代,要找这种人,已经不太容易了。他的议论不管是对是错,都有真知灼见。他和一般社会上的名人、名流不同,他对中国有极深的关怀,平生所志都在为中国未来的发展寻出一条恰当的途径,例如“乡村建设运动”,就是梁先生思想见之于行动的具体表现,不只是讲说学问而已。
“乡村建设”的实践,就他思想的渊源来看,可以《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为代表。这本书是梁先生应王鸿一之邀,在山东以“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为题的演讲稿合辑而成的。那时他还很年轻,不到30岁。这是当时非常了不起的一本著作,思辨性非常强,自成一家之言,不是东拉西扯、左拼右凑出来的,而是一条主脉贯串而下,像螺丝钉钻缝入几的深造自得之作,可说是第一流的。
梁先生没出过洋,又不是什么翰林学士,但一样可以讲中西文化问题;黑格尔没到过中国,也不认识中国字,但到现在为止,讲中西文化问题的,没有一个超过黑格尔的,谁能够像黑格尔了解到那种程度的?这就是哲学家的本事了。梁先生讲中西文化,完全出自于他对时代的体认及民族的情感,而这又是承续自他家庭中关心国事的传统。梁先生的父亲梁济(字巨川),在民国七年时,为抗议象征着固有文化的清朝之灭亡,而自杀身亡。这是一个时代的问题,也是梁先生格外关注的文化问题。
究竟,中国文化该何去何从?中国文化在满清统治了三百年之后,从辛亥革命到现在,一直难以步上正轨,而源始于17世纪近代文明的西方文化,就摆在眼前,应该如何作个抉择?
梁先生曾说过一句话,要读他的《中国文化要义》,保存中国传统。保存文化是对的,哪一个民族能否定自己的文化?但想了解中国文化并不容易,读《中国文化要义》恐怕不如读《东西文化及其哲学》。
《中国文化要义》是从他的《乡村建设理论》简约出来的,哲学味太重了,每一个项目都需要再加以申说,否则不易懂。而《乡村建设理论》虽是他最用心的著作,企图自农村风俗习惯的横剖面深刻剖析中,归结出中国文化的特征,但是纵贯性不够,在方法论上“从果说因”,是有问题的。这是梁先生一生吃亏的地方,也使他不可能真正了解到中国文化。
梁先生晚年观念已老,也有很多问题没有触及,尤其是文化上。
但是,在“文革”之时,他却表现了中国知识分子不屈不挠的风骨与气节,这是他最值得敬佩的地方。他被批斗时,家具和所有的藏书也都被摧残烧毁,他并没有反抗,只极力要求破坏者让他保留一部字典,因为那部字典是向朋友借来的,烧掉了会对不起他的朋友。虽然最后这部字典还是不能幸免,被烧掉了,但是从这件事上,也可以看到他那来自传统知识分子的忠厚的一面。
梁先生在近代中国是一个文化的复兴者,不但身体力行地宣扬了传统的儒家思想,更可以说是接续了清代断绝了三百年的中国文化。这是他的一生最有意义的地方,也正是他象征“文化中国”的意义所在。
文章第2段说“他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他和社会上一般的名人、名流不同”,这样评说梁漱溟的具体理由是什么?

文章第4段写到了梁漱溟父亲自杀身亡,这段文字在文中有何作用?

作者在评述《中国文化要义》等著作特点的同时,也指出了梁漱溟的不足。他的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作为一篇评传性文章,作者是从哪几个方面“认识”梁漱溟的?这样写对你的写作有何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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