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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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的盛宴
韩昌盛
⑴十六岁那年,我上初三。临近中考时,县一中提前招生。浩子,大淼,北京,还有我和刘海都报名了。结果就考上了。家里人都说继续上,没准中考还能考上个师范什么的,早日吃皇粮。
⑵但我们自认为有了保证,学习不那么用劲了。看着同窗红着眼睛读单词背政治,浩子说得想办法打发一下生活。北京最聪明,互相转转吧,三年同学都不知道家在哪儿!只有刘海有些犹豫。北京就拍他的肩膀,认认门,又不比吃喝。大家都说是,苟富贵,勿相忘。
⑶1992年的阳光很温暖。我们五个人在周末到了北京家,北京父亲是村委会主任。主任家的酒菜很丰盛,有鱼有肉,还有两瓶罐头。看着我们一脸的惊奇,主任就说专门到镇上买的,你们尽管吃。大家都有些激动,因为谁也没有和大人同桌吃饭喝酒的经历,何况主任还庄重地喊着我们的学名,让听惯乳名的我们热血都沸腾了。回来的路上,浩子说我想唱歌,生活太美好了。幸福的歌声就像影子一样随着我们游走。
⑷第二个周末是浩子家。刘海推着自行车时有些迟疑,说还有几道数学题没做呢。北京就夺过车把,你真想考师范?浩子很生气地说,嫌我家没有好吃的?刘海笑了,我们都笑了,浩子家怎么会没有好吃的?他爸是厨子。
⑸果然是一桌丰盛的大菜,有鱼有肉。浩子的父亲还精心将菜摆成各种形状,让人赏心悦目。浩子说我爹从来没有做过这么好的菜。他爹端起酒杯幸福地说,那是因为你们都是人物。年少的心一下子就幸福起来。而且这种幸福一直持续两个星期,因为大淼的爸爸竟然烧了一盆牛肉粉丝,虽然粉丝比牛肉多,但足以让大家两眼放光。我妈炸了丸子包了饺子,吃着过年的特产,我们惊人的一致,风卷残云,而且没有空暇说话。
⑹到刘海家会吃什么呢?我们苦思冥想。
⑺到了星期四,刘海竟然还没有正式邀请我们。性急的北京就嚷道,还叫不叫我们去了?浩子和我都绅士地点点头,主要是认认门,吃都吃够了。刘海慌乱地说,该认门,我家不好找。
⑻刘海家真的不好找,我们跟着左拐右拐骑了两个多小时才到。他的母亲,一个瘦瘦的妇人,迎接着我们,叫我们进屋,让我们吃花生。北京客气地说,姨,我们来玩呢,不吃东西。那个瘦瘦的妇人就笑,很慈祥地笑,没有好东西,只能吃花生了。
⑼刘海说家里没地方,到村上逛逛。逛了很长时间,也没有什么特别,一样的房屋一样的牛棚池塘。但肚子开始鸣叫了,刘海说该吃饭了,我爹也该回来了。
⑽没看到刘海的爹,只看见满满一桌子的菜,有白白的土豆丝,青青的凉拌蒜,当然也有肉,有鱼,浩子不由自主地惊叹了一声,是鸡肉!一句话就勾起了大家的食欲,农家喂鸡,母的下蛋,公的逢年过节卖个好价钱,没人舍得吃。刘海说吃吧,随便吃。我说叔和姨呢?他们怎么没来?要知道在那几家,家长都是陪着我们吃饭。刘海伸筷子,吃吧,我爹说年轻人一起吃,说话方便。
⑾我就起身去喊,父亲告诉我要学会尊重长辈。到了锅屋门口,听见他们在争吵着什么。会不会因为我们的到来?
⑿你怎么现在才想起来?是刘海的爹。
⒀我忙晕头了,跟自家吃饭一样,忘记买了。那个瘦瘦的妇人有些委屈。
⒁那你鱼怎么烧的?依旧是埋怨。
⒂我直接放水煮了,这下丢人了。刘海的母亲扯起围裙在脸上擦了一把,透过粗大的芦苇泥墙缝隙,我想起了我的母亲。
⒃我默默地回到堂屋。没有回答他们的诧异,我尝了一口土豆,尝了一口鸡汤,尝了一口鱼汤,咸咸的,没有一丝油花。刘海很羞惭的样子,我家炒菜不放油。一刹那,我们都不说话了,像在学校里犯了错误,后悔而且难过。是我们的到来,那位可敬的阿姨杀了鸡,炒了很多菜,让她在穷苦的生活中又费尽了周折。
⒄浩子说,其实,我们家也不怎么吃油,都放盐。大淼说,那天在我家吃饭,我妈心疼了好几天,说一顿抵得上两个月的油了。我使劲喝了一口汤,别说了,还是这汤鲜。大家都说这汤真鲜,多喝两口。
⒅刘海的母亲搓着围裙,有些拘谨地站在桌前,北京就拍脑袋,姨,你别生气,我们吃起来忘记喊你们了。大淼端起盆猛喝一口,比我妈烧的鱼好吃多了。
⒆我们是松了两节裤带才走的。刘海的父亲没有送我们,他说上午打鱼时崴了脚,但我们都恭敬地在低低的烧锅屋里和他握手,像一个成年人一样话别。
⒇1992年的阳光依旧温暖。在温暖中我们一下子长成了大人,回来的路上没有人再说话了。只有快到学校时,我忍不住狠狠地说了一句,下星期不准再转了,认真读书。他们都低着头,努力地前进着。
(21)刘海家的午饭,我从十六岁一直品尝到现在。
“我们”这一群十六岁的少年有哪些特点?请简要概括。
                                                                            
第⑺段中划线的词语“慌乱”表现了刘海怎样的心理?请简要概括。
                                                                           
文章标题为“十六岁的盛宴”,结合全文,说说谁家的午饭最能称得上是“盛宴”?为什么?                                                                            
探究本文在结构安排上运用了哪些艺术技巧,并简要分析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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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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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我想对你哭
武汉大学某教授在一次讲演中曾不无感慨地说到,汉语现在已经成为了一种弱势语言、一种第二阶级的语言。在座的富有自由辩论精神的学子们一片哗然,纷纷以“语言是没有阶级性的”观点反驳。但在听了演讲者的“一个外国人晋职、升中学、上大学、考研究生、攻博,需要考我们汉语吗?”的反问之后,全场寂然。
我不否认,今天我们必须学习西方科技知识,掌握其语言、了解其文化。但是,如果我们普遍陷入对外国语言(这里主要是指英语)的畸形崇拜,那么这实际上就是一个关系到本民族文化生存前景的严重问题。
大多听讲者也明白在那种狂热的气氛里,是难以学到什么新东西的,但他们认为,即便花费时间、金钱换来一种心理上的平衡也值得。因为,英语对于考研者来说,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它早巳成为考研游戏的前提。而且,随着竞争者日众,它的难度也不断水涨船高。具体地说,一个报考中国现当代文学甚至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的考生,如果英语不迭“国家线”的话,即便专业再优异也是白搭。相反,专业平庸,英语成绩突出的考生,却往往成了录取的亮点。
然而,我们对英语的态度又是矛盾的。我们真的重视英语吗?2000年武汉大学博士生录取的英语线,划为:应届、往届的文科考生分别是55、50分,而理科应届、往届考生分别只需50、45分。也就是说大家同是博士生,在英语卷面分只有100分的情况下可以相差10分之巨。而且,更让人不解的是,一个研究空间物理的博士生与一个研究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博士生究竟哪一个更需要英语?
再看我们年轻一代对本民族传统文化态度冷漠,了解浅陋。我参加过湖南省的高考作文评阅工作,在所阅过的近2000篇文章中,很少能看到字句完全通顺的,更无从奢谈文采,而太多“准大学生们”在文字中所体现出的对题旨把握的模糊、表达的幼稚、取材的单一和价值观念的混乱真是让人惊叹!
全球化已成为当今不可遏抑的世界趋势。面对强势文化的入侵,我们知道其他民族是怎样对待自己的语言和文化的吗?多数时间在美国教书的法国人德里达来北京大学作演讲的时候,开始打算应学生要求用英语,但法国领事馆坚持要他用法语,因为他是法国人。几十年前,美籍华人丁肇中先生在诺贝尔奖的颁奖台上致答词时,这位英语远比汉语讲得流利的科学家,却坚决要讲汉语,就因为那是母语。据说在德国的讲台上授课,政府规定一律都得用德语。而在许多最需要使用本民族语言的国际讲坛上,我们却听到了中国代表的满口洋话。最近惊闻武汉某著名大学也要实行双语教学,据说包括其中文专业也不能幸免。如果这消息确实,那么在中国大学的课堂上使用英语讲授汉语言文学,将成为世界教育传播史上的一大奇观……
我们小时候都学过《最后一课》。我想这篇体现一种语言命运的著名短篇小说之所以引起全世界的共鸣,是因为那位老师在最后一课上,表达了一个超越民族界限的感叹:法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这句话可以置换为:世界上任何一种语言都是最美丽的。遗憾的是,这种美丽往往只有在语言存在受到威胁的时候,才体会得出。我们非得要扮演一回那个不成器的小学生么?
英语对于我们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狼来了”。来了一匹我们不能赶走也无法赶走的“狼”。但我想,即使我们没有气度、勇气、胆识、能力与之共舞,也不至于要把我们的孩子以及我们身上的好肉都送到它的嘴里,任其撕咬吧?
汉语,我只有对你哭!
文章的题目是《汉语,我想对你哭》,而文章的最后一段为何说“汉语,我只有对你哭”?
作者在文中举丁肇中、《最后一课》的例子,各有什么用意?
武汉大学某教授讲演时,学子们先是一片哗然,而后全场寂然,其中的变化说明了什么?
你认为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好汉语与外语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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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中国顾客指出,麦当劳的就餐环境和优良服务是吸引他们来就餐的重要原因。在一些中国年轻人看来,麦当劳的就餐环境既浪漫又舒服。有些顾客把在麦当劳吃东西看成是很有意义的一种饮食经验。对那些有着高收入并希望多接触外边世界的年轻中国人来说,光顾麦当劳成为他们新生活方式的一部分,同时也是他们参与跨国文化体系的一个途径。对于儿童来说,到麦当劳吃东西是最高兴,最值得向伙伴们炫耀的事情。它也是少年儿童与朋友一起庆祝自己生日的好地方。
麦当劳地方化过程,何尝不是人类历史上和现实社会生活中经常发生或正在发生的社会文化变迁过程的体现。想想历史上所有其他外来文化的传入,不都有着相似的过程吗?不论是外来的有形器物或是外来的无形思想,都有一个本土化的过程。中国的火药传到西方就被变成了制作快枪利炮的材料。中国的指南针传到西方就成为他们远航殖民扩张的工具。中国百姓日常用的笤帚到了西方往往变成挂在墙上的艺术品。20世纪80年代初,当西服重新在国内出现时,被赋予了开放的符号意义,穿不穿西服则有了保守和开放的符号含义。这和20世纪初源于西方的中山服被视作革命的象征有其相似之处。
“全球化”20世纪90年代最时髦的词之一。“全球化”指的是一种社会文化过程。它不是一种口号、一种主张或者一种信仰。它指的是世界上各种文化更加广泛、更加频繁、更加激烈、更加深入地相互接触和冲撞,并且是多向的、多层次的文化互动和吸纳。
文化冲撞所引起的变动从来就不是单向的。文化冲撞中,并没有哪一个文化是完全被动的。对麦当劳的研究,给人们提供了非常生动的例证。由此可见,“全盘西化”之说,不论对反对者或者提倡者来说,都是一种虚幻的东西。它从来就不为,也不可能是一个事实。没有一个人可以找到这样一个历史事实。作为生物体的人,或许在不久的将来可以被克隆,但作为人创造的文化则是永远不可能被克隆的。
中国顾客特别是那些有着高收入的年轻人为何喜欢光顾麦当劳?
“全球化”是不是“一体化”?“全球化”的最主要特征是什么?
作者为何说“‘全盘西化’是一种虚幻”?
你认为“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是如何互动的?

(二)
譬如罢,我们之中的一个穷青年,因为祖上的阴功(姑且让我这么说说罢),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那么,怎么办呢?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但是,如果反对这宅子的旧主人,怕给他的东西染污了,徘徊不敢走进门,是孱头;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烧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则是昏蛋。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
他占有,挑选。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示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吃掉,只是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毛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虚。炮枪和烟灯,形式和印度、波斯、阿剌伯的烟具都不同,确可以算是一种国粹,背着周游世界,一定会有人看,我想,除了送一点进博物馆之外,其余的是大可以毁掉的了。还有一群姨太太,也大可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要不然,“拿来主义”怕未免有些危机。 
依次填入上段中划横线处的关联词语正确的一项是:

A.因为 虽然 但是 所以 B.只有 虽然 倘使 但
C.虽然 但是 只要 但 D.只有 因为 所以 因此

“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的意思是
“大宅子”比喻“鱼翅”比喻
“烟枪和烟灯”比喻“姨太太”比喻
对于“鸦片”,采用不同于“鱼翅”“烟枪和烟灯”的态度,是因为“鸦片”

阅读理解
(一)
当然,能够只是送出去,也不算坏事情,一者见得丰富,二者见得大度。尼采就自诩过他是太阳,光热无穷,只是给与,不想取得。然而尼采究竟不是太阳,他发了疯。中国也不是,虽然有人说,掘起地下的煤来,就足够全世界几百年之用。但是,几百年之后呢?①几百年之后,②我们当然是化为魂灵,③或上天堂,④或落了地狱,⑤但我们的子孙是在的,⑥所以还应该给他们留下一点礼品。要不然,则当佳节大典之际,他们拿不出东西来,只好磕头贺喜,讨一点残羹冷炙做奖赏。
鲁迅先生为什么说“送出去”也不算坏事情?
答:
作者将“尼采”“发了疯”和“中国也不是”放在一起,批判“送去主义”,“尼采”和“中国”之间是怎样的关系?
答:
对划线复句的第一层次的划分正确的一项是()。

A.①②③④/⑤⑥ B.①②③④⑤/⑥
C.①②③/④⑤⑥ D.①②/③④⑤⑥

对“只好磕头贺喜,讨一点残羹冷炙做奖赏”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形象的议论,不属于比喻的范畴。
B.用比喻来描述亡国奴之悲惨和可怜,不构成比喻论证。
C.用比喻来说明沦为亡国奴之悲惨和可怜。
D.既有形象的议论,又有比喻的成分,属比喻论证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合欢树
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
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我那时可能
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很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
根本不再注意她,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
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白花的裙子。
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为了我的腿,母亲的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尽管医院已明
说我的病目前没办法治,但母亲不死心,她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钱买来些稀奇古怪
的药,让我服用,让我洗、敷、熏、炙。\'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
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疾人救出困境。可母亲仍不放弃,直到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
熏成烫伤,这对于瘫痪病人实在太悬了。后来母亲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
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但又抱了新的希望。\'你小时候的作文
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
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一样锲而不舍。
三十岁时,我发表了第一篇小说,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
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
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母亲为
什么早早地走了呢?迷迷糊糊中,我似乎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老天爷可怜她,就
召她回去了。\'这让我心里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几年前,老街坊们就提醒过我:\'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
花了!\'我听了心里一阵抖。还说,我家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刚生了个儿子,
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
刚出土的小苗,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起来,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
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花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母亲高兴了很多天,
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
的地上。再过一年,母亲去世,我们搬离了同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悲痛弄得把那棵小
树忘记了。
与其在外边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着那棵树吧。来到老院子,老街坊们还是那么欢
迎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眼前。大伙都不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
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但我再难看见它了,因为老院里扩建了小厨房什么的,过道窄,摇车进不到里面的小院儿。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告别了老街坊,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
会。悲伤也成享受。
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
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取材于《史铁生作品集》)
下列对原文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儿子作文比赛得了第一,母亲却说她小时候作文写得还要好。她这样说是为了激励孩子成为作家。
B.母亲本来喜欢花木,\'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这\'别处\'指的是为儿子治病和找工作。
C.母亲以为合欢树第三年的复生是个好兆头。作者写这一点是暗示,母亲因为操心儿子的病以致有点迷信了。
D.在质朴的老街坊眼中,生活、健康与工作显然比文章,比获奖更重要。

E.\'悲伤也成享受\',是说人在独自静静地怀念逝去的亲人时,即使悲伤,也会有某种温馨的感觉。
本文一开头就写了儿子小时候与母亲的一场小冲突。你认为这样写有什么特别的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者在文章中三次提到自己的年龄。你认为他在二十岁以后和三十岁以后对母爱各有怎样的体会?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章在对那个看树影儿的孩子的拟想中结束。作者这样写想要表现什么?这种写法的特点和效果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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