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载,中国近代某一时期,外国人被称为“大毛子”,杀无赦。中国人如信奉天主教、基督教,被称为“二毛子”;其他通洋学、洋语、及用洋货者,被称为“三毛子”以至“十毛子”等,轻则被殴辱抢,重则致杀身之祸。陈旭麓先生将其概括成“从爱国主义出发回到中世纪。”这里的“某一时期”是指( )
A.太平天国运动时期 | B.维新变法时期 |
C.义和团运动时期 | D.辛亥革命时期 |
1688年,英国议会迎立荷兰执政威廉为国王,并拥立他的妻子玛丽(詹姆士二世的女儿)为女王,目的是
A.加强英国与荷兰的友好关系 | B.否定王位世袭男性优先原则 |
C.通过双王相互牵制防止独裁 | D.为光荣革命披上合法的外衣 |
有些学者认为,美国总统胡佛并不是自有放任政策的典型代表,他对经济进行了有限的干预,且为后来的罗斯福新政提供了借鉴。胡佛采取的干预措施是
A.斡旋劳资双方达成保持工资水平和不罢工的协议 |
B.通过霍利——斯幕特法以提高关税和保护国内市场 |
C.发起自愿减少耕地运动以维护农产品价格 |
D.成立复兴金融公司向一些银行和公共工程贷款 |
1871年4月,巴黎公社发布文告称,“你是受高利贷者、承租户、庄园主和农场主折磨的一个乡下劳动者,贫穷的短工和小所有主……你们的劳动最好的一部分产品要给什么都不干的人……巴黎愿意把土地给农民,把劳动工具给工人”。发布该文告的主要意图是( )
A.号召工农群众迅速起义 |
B.进一步巩固工农革命联盟 |
C.宣布彻底废除财产私有 |
D.希望得到农村群众的支持 |
魏源在《海国图志》中介绍某国的制度时说:“事无大小,必须各官合议,然后准行:即不成允,亦须十人中有六人合意,然后可行。本省之官,由本省之民选择公举。”这一国家应是( )
A.美国 | B.德国 | C.日本 | D.俄国 |
恩格斯指出:“(德意志)帝国宪法具有一个唯一的稳固的轴心——一个帝国首相(宰相)。联邦会议……处于这样一种地位,这种地位使其他责任行政权成为不可能,可能的只有帝国首相的责任行政权,因而使帝国责任大臣无法存在。”材料中“帝国首相的责任行政权”表现为( )
A.宪法赋予首相国家最高权力 |
B.帝国首相拥有内阁的控制权 |
C.帝国首相只对联邦会议负责 |
D.内阁大臣均由帝国首相任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