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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企孙:甘当中国科技基石的大师
叶企孙,又名鸿眷,1898年生于上海。叶企孙自幼聪颖过人,其父叶景沄一向推崇西方近代科学及应用,并具有革新思想,叶企孙深受影响,“既重格致,又重修身,以为必以西方科学来谋求利国利民才能治国平天下”。
1911年初,时年不满13岁的叶企孙被清华学堂录取,入学不久,他就在日记中写到:“惜光阴、习勤劳、节嗜欲、慎交友、戒烟酒。”清华五年间,叶企孙逐步形成自己的科学思想。
叶企孙1920年获美国芝加歌大学物理学学士学位,同年9月进入哈佛大学研究生院,攻读博士学位,师从实验物理大师 P.W.布里奇曼。1923年6月,叶企孙获得哈佛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29年任清华大学理学院院长兼物理系主任。从此,他就将创建清化物理系作为自己的终生事业,不仅着眼于教书育人,还吸取欧美名牌大学和著名科学家的经验,谋划建立中国自己的科学事业。
1928年叶企孙请吴有训到物理系任教时,把吴的工资定得比自己系主任的还高,以示尊重。后来他发现吴有训的工作能力很强,就于1934年推荐吴当物理系主任。1937年,叶企孙又辞去理学院院长之职,推荐吴有训接任。叶企孙的辞职,一不是自己不行,二不是众人反对,三不是已到退休年龄,相反,他辞职时年仅38岁。正是叶企孙的无私举贤,使吴有训脱颖而出,成为后来的中央大学校长,解放后又成为中国科学院的第一副院长。
有人说,叶企孙能一网打尽天下名师。他能聘请杨武之、熊庆来、萨本栋、周培源等许多名师到清华,主要是他没有门户之见,以培养中国科技人才为己任。1929年到1938年这十年间的清华物理系,是中国高教史上一个不朽的传说。这期间清华物理系共毕业本科生71人,其中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的有21人,当选美国国家院士的2人,成才率之高,实为历史罕见。他们中的代表人物有:世界上第一个发现反西格马超子的王淦昌,“中国原子能之父”钱三强,中国卫星头号功臣赵九章,有“中国居里夫人”之美誉的才女何泽慧,中国现代光学技术与工程先驱王大珩,我国原子弹氢弹理论的奠基人之一彭桓武,世界应用数学大师、美国科学院院士林家翘,世界电磁场理论一代宗师、美国工程院院士戴振铎,被周恩来总理所称道的新中国科技的"三钱"之一的钱伟长……
九一八事变后,国家需要培养航空人才,叶企孙利用自己主持招送公费留学生之机遇,在1933 年第一届招考学生名额中特设飞机制造专业,招 3名学生――钱学森,后成为火箭技术和空气动力学世界一流专家;沈元,后来成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人;1934年,叶企孙指引当时清华物理系学生赵九章转入高空气象学领域,赵九章也成为中国人造卫星事业的倡导者和奠基人之一。
李政道入学不久,叶企孙即发现他的理论基础高过同辈,自学能力超常,便要他不必听他讲授的理论课了,但实验课一定要认真学。1945年,西南联大物理系的吴大猷教授接到国民政府的通知,让他挑选两个学生去美国留学。吴大猷找到了物理系的助教朱光亚。叶企孙知道了这个事情以后,就找吴大猷,向他推荐另一个合适的人选李政道。李政道这时才上大学二年级,朱光亚是符合程序的,李政道是破格的。难怪后来李政道说:“没有叶老师的推荐,我不可能去美国留学,也没有我的今天!”
叶企孙那一代的学者,生于晚清,受过国学的基础教育,又出国留学,接受了西方的科技和物质文明,他们是学贯中西的一代。叶企孙终生未娶,视学生如子女,殚精竭虑,心无旁骛,以一生心血培养出大批高科技人才。说叶企孙是中国科技基石的大师,一点也不为过,他是杨振宁、李政道等国际知名学者的老师,23位“两弹一星”功勋奖章获得者中,半数以上是他的学生。1992年,海内外127位知名学者联名向清华大学呼吁为叶企孙建立铜像,1995年在清华大学举行了隆重的铜像落成仪式。叶企孙先生的铜像安放在门厅一侧,或许,只有那些已经步入暮年的人才知道,当年,先生就是这样看着他们的。
(选修刘宜庆《浪淘尽——百年中国的名师高徒》,有删改)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叶企孙认为“必以西方科学来谋求利国利民才能治国平天下”,说明他觉得中国儒家的思想已落后于时代,不能“治国平天下”了。 |
B.叶企孙将创建清华物理系作为自己的终生事业,网罗天下名师,许多老师的工资都比他自己的高,看出他尊贤重能的品质。 |
C.1929到1938年这十年间的清化物理系,是中国高教史上一个不朽的传说,李政道就是这期间毕业的优秀学生。 |
D.叶企孙破格推荐才上大学二年级的李政道到美国留学,是因为他发现李政道的理论基础高过同辈,自学能力超常。 |
E.叶企孙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科学事业,为中国培养了大批高科技人才,他的学识德行值得世人永远景仰。叶企孙被称为“甘当中国科技基石的大师”,这在文中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结合文本,说说叶企孙有怎样的人格特点。
叶企孙所处的时代为什么能够大师辈出?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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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风 珠
魏继新
小镇多吊脚楼,旧称干阑。此屋沿溪而建,时传为避毒豸虫蛇而筑,人居其上,可眺山水岚雾,倒也有十分情趣。且房屋鳞次栉比,多为木柱板壁,街道为麻石路面,凹凸不平,就有了几分古香古色。镇口岩头上的老藤粗枝,盘虬错节。小镇位于深山之中,极少人来往的。村野田埂之中,常见老牛慢慢地吃草咀嚼岁月,仿佛日子也凝固了;只有小路上日子覆盖着日子,脚印覆盖着脚印。连风,也很难穿透时间凝固的墙壁,为这方圆百里唯一不通公路的小镇,送来些山外新鲜的气息。
小镇有一屠夫,生得膀粗腰圆,每日里杀头肥猪,烫了刮毛开膛,然后用担挑了,步行几十里山路,到城去卖。却也不知何故,他的猪肉极好卖。他从不要高价,也不扣斤两,所以,常常不到一个时辰,肉便卖完了。于是,便沽些酒,买些油盐柴米,顺了山路回去。当然,担子里便捎了些镇人托买的东西,或油或盐,屠夫总是把它们用信纸包好,作上记号。他虽看上去五大三粗,心却极细,从不会错,加上有的是力气,也乐此不疲,如此一来,人缘极好,镇上人把自己喂的猪,也往他那儿赶,所以,日复一日,小日子倒过得十分滋润。
屠夫有一杀猪用的案桌,矮脚宽身,是祖上传下来的,虽然开裂了,且血痕累累,年复一年,连木质也看不出了,屠夫对它,却十分钟爱,用起来也十分顺手。一日,镇上来了一老客,此人打扮倒也入乡随俗,穿了蓝布罩服,布底沿口鞋,只是银须飘飘,颇有些风骨:据云,此人乃名中医,回祖籍省亲的,偶尔也给镇上人看病。不知何故,却对屠夫的杀猪感了兴趣,一连数日,流连不去。屠夫为赶生活,杀猪时间是极早的,其时山洼里云摇着破碎的夜晚,山顶上刚流出血红的黎明,老者便来了,目不转睛地看。屠夫是个直爽人,见状,便嘿嘿地笑了,说:让老人家见笑了,我手艺不精呢。
老者微微一笑,说:你手艺倒是极好,人也不错,不过,我不是来看你杀猪的。
屠夫大奇:那你看什么呢?
老者说:我是看你案桌呢。
屠夫不解。老者问可否转让,愿出钱购买。屠夫说:区区一破桌,你愿要,便拿去吧。老者便说:那我代病家谢你了。不过,我将赔钱给你置买一新案桌。我隔七日后来取,这七日,你仍在此桌上杀猪吧。
七日后,老者至,见屠夫亦置新案桌,并言:你既为病家故,我何可让你破费,并置这新案桌送与你吧。老者大惊,急问旧案。屠夫曰:我已劈矣。且见一巨大蜈蚣,伏于案内。老者遂长叹一声,仰天曰:民风淳朴如此,我何言!
于是,老者告知屠夫:此蜈蚣伏案内,日日以猪血为食,到今日,已逾百年,取出剖开,腹内有一珠,名曰定风珠,可治百种之疾。我存有私心,怕说出来被你敲竹杠,故此未言明,谁知竟毁于一旦矣!我要这新案桌,又有何用呢?以我这等褊狭之心,如何治世救人,真让人汗颜!老夫碌碌一生,看来仍是心不达、艺不精矣!
言罢,大笑而归。
倒是屠夫,常听人言及,他到手的富贵,竟被丢了。屠夫听罢,也无懊悔,只笑曰:该来则来,该去则去,天意也。
屠夫依然每日杀猪卖肉,乐此不疲。倒是老者,闻听此言后,仰天叹曰:求不可求之求,吾何止心不达、艺不精,而且是枉读药理诗书,不如一屠夫矣!
遂摘牌罢医,不再悬壶矣。(选自《小小说精读》)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镇屠夫也是小说的主人公,受小镇淳朴民风的熏染,他为人实诚热情,谦逊爽直,古道热肠,淡薄名利,是小镇人物的优秀代表。 |
B.老者看屠夫杀猪时,“山洼里云摇着破碎的夜晚,山顶上刚流出血红的黎明”,这两句景物描写极富特色,既渲染了悲凉气氛,又暗示宝珠被毁的悲惨结局。 |
C.这篇小说语言古雅,状景描物,言简意赅,富有地域文化特色;注重虚实结合,即 在民间传说、掌故的基础上发展创新,赋予新的阐释和含义,结尾令人回味。 |
D.小镇屠夫每日里杀一头肥猪到城去卖,因为从不要高价,也不扣斤两,所以,常常不到一个时辰,肉便卖完了,这充分表现了城里人对小镇人人品的信任。 |
E.老者将给屠夫置买一新案桌,隔七日后来取杀猪旧案,且要求屠夫这七日“仍在此桌上杀猪”,这主要是怕屠夫看出破绽,取走定风珠,足见其老谋深算。综观全文,简要分析屠夫这一人物形象。
本文多处运用对比手法描写人物,请列举两例加以赏析。
本文主要写了定风珠的故事,请探究深蕴其中的作者的情感取向。
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不可复制的魏晋风度
张宏杰
魏晋士人纵性任情,饮酒啸歌,其风度一直被后人追慕——除却清淡一面。孙登布衣蔬食,绝人间事,“夏则编草为裳,冬则被发自覆”。阮籍“或闭门视书,累月不出,或登山水,经日忘归。博览群籍,尤好庄老,嗜酒能啸,善弹琴”。
许多士人的纵情越礼达到怪诞骇俗的程度。历史上最有名的片段是刘伶“常乘鹿车,携一壶酒,使之荷锸而随之,谓曰:‘死便埋我。’”。阮修则“常步行,以百钱挂杖头,至酒店,便独酣饮”。阮籍“邻家妇,有美色,当垆酤酒。阮与王安丰常从妇饮酒,醉便眠其妇侧”。“邻家处子有才色,未嫁而卒,籍与无亲,生不相识,往哭尽哀而去”。这些都令后世读者心向往之而行不敢至。
他们公然蔑视礼法。阮籍当众放言:“礼岂为我辈设也!”他在《大人先生传》中说出这样大逆不道之言:“无君而庶物定,无臣而万事理。”他们中的很多人视仕途为污秽之地,在权力面前表现出的傲慢令人吃惊:为拒做官,嵇康忍痛与山涛绝交;为拒权贵,阮籍曾一醉六十余日。《晋书·王羲之传》说,“王羲之既少年时期就有美誉,朝廷公卿皆爱其才器,频招他为侍中、吏部尚书,皆不就。”吏部尚书实在是不算低了,而且还是频招,可王羲之却“皆不就”,传统中国社会以功名利禄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衡量体系在魏晋时代坍塌了。
从这些言说、举动和故事中,我们能分明感受到春秋战国时代士人的傲视天地和独立不羁。如果说士族社会中的汉朝和唐朝更像贵族时代的西周,整饬有序,礼乐辉煌,文化雍容大度,那么魏晋就像贵族时代的春秋战国,是一个个性和才情能得以充分展示,因此极富创造力的时代。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魏晋时代的社会背景,与春秋战国时代高度相似。这个时代战争连绵,动乱不断,皇帝如同走马灯一样换来换去。
与皇权的不稳定形成鲜明对照的,则是世家大族的稳定性。许多世家大族势力急剧膨胀,甚至发展到“百室合户、千丁共籍”的类似领主状态。许多士族富厚过于王侯。东晋士族庄园遍布江左,他们“势力倾于邦君,储积富乎公室,……僮仆成军,闭门成市,牛羊掩原隰,田池布千里,……金玉满堂,妓妾溢房。园林拟上林,馆第僭太极”。正如柳诒微所说:“魏晋以降,易君如举棋,帝国朝代之号如传舍然。……当时士大夫以地方绅士,操朝廷用人之权。于是朝代虽更,而社会之势力仍固定而不为动摇,岂惟可以激扬清浊,仰亦所以抵抗君权也。”因此世家大族对皇权形成强大的牵制,以至于出现“王与马共天下”的谚语。
在这种情况下,铁桶一般的大一统政治秩序被打破了,许多旧门士人凭借门第资本,不再对权力俯首帖耳:“虽朝代推移,鼎迁物改,(世族们)犹昂然以门第自负。”一些门第高贵的士人,甚至对门第不如他久远的皇帝抱一种隐隐的睥睨之态。面对政治权威,他们保持了一定的独立性,许多人甚至不屑于为皇帝服务。
(选自2013年2月下《杂文月刊》,有删改)下列说法中,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许多魏晋人士多才多艺又落拓不羁,其纵酒放达、纵情越礼达到了惊世骇俗的地步,如刘伶、阮修等。 |
B.“或闭门视书,累月不出,或登山水,经日忘归。博览群籍,尤好庄老,嗜酒能啸,善弹琴。”从中可以看出阮籍的纵性任情。 |
C.魏晋人士崇尚清淡,见面必玄谈,文人名士的智慧之花在言谈间得到了完美的展现,这让后人羡慕不已。 |
D.阮籍与王安丰追求个性自由发展,注重自我,注重感情,狂简旷达,纵性任情,追求享乐,这些行为让后人内心向往却不敢仿效。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判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王羲之多次受到朝廷的征召,但他都没有去赴任。由此说明,在魏晋时代,王羲之的社会价值相当低。 |
B.魏晋士人多不愿意与统治阶级合作,视仕途为污秽之地。为此,嵇康与山涛绝交,阮籍曾经一醉六十余日。 |
C.魏晋士人颇有春秋战国遗风,从他们的言行中,我们可以看到春秋战国时代士人的傲视天地和独立不羁。 |
D.相对于汉朝和唐朝,魏晋时代的士人充分地展示了自己的个性和才情。魏晋时代是一个极富创造力的时代。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魏晋时代的社会背景和春秋战国时代非常相似,战争连绵,动乱不断,皇帝更换频繁,皇权极不稳定。 |
B.从魏晋时代“王与马共天下”这句谚语中,我们可以看出世家大族的势力很大,甚至能够牵制皇权。 |
C.在魏晋时代,世家大族的势力比较强大,许多士族富过王侯。只有经过朝代的更替,世家人族的势力才会动摇。 |
D.在魏晋时代,一些门第高贵的士人,面对政治权威,保持了一定的独立性,他们甚至瞧不起门第远不如他久远的皇帝。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4分)
将军泪
刘建超
将军不流泪。
将军十二岁那年,揣着两块烤红薯,翻了三十里山路,参军报仇。他牙齿咬破了嘴唇,鲜血直流。村口的老槐树下,白匪肆虐,树上还吊着他父母的尸首。
队伍上很苦,大人都受不了。年少的他受得了,餐凤宿露,酷暑严寒,他从不叫苦。在队伍里长大的他,听到枪声就振奋,托起枪手就痒,打仗就知道往前冲。
暮秋。他带领的一个连,在岐山山坳中与日本鬼子一个中队遭遇。两天两夜,枪炮震聋了山谷,硝烟熏黑了黄土。
硝烟散尽,活下来九个人——他和被他俘虏的八个鬼子。一身伤的他,脸上已经没有任何表情,依然精神抖擞,大声吆喝着俘虏前行。在一个山包前,俘虏开始叽里呱啦地大声说话,显得有些兴奋,前边的一个鬼子也越走越快。如果前边的鬼子拐过山包,就不在他的监视范围了。他急了,端起枪,大声喊:“站住,我命令你们站住!”鬼子依然往前走,前面的一个鬼子还跑了起来。他沉不住气了,手中的枪响了,跑在前面的鬼子趴下不动了。后来从鬼子口中得知,鬼子是看到前面的岐水河了,想去洗一洗。
他受了处分,被降了职。他不后悔,拿了一瓶酒,坐在烈士坟墓前,喝得酩酊大醉。
战火硝烟中,他成长为一名师长。因为他总是把“我命令你”挂在嘴边,大家都叫他将军。这时的他早已过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还是孤身一人。在一次恶战中,将军负伤住进医院,肩膀上还镶嵌着一块炸弹皮。
医院没有了麻药,伤情又不容拖延。
将军对院长说:“别罗嗦了,我命令你,挖!”将军嘴里咬了块毛巾,汗水小溪一般顺将军脸颊流淌。被疼痛扭曲面庞的将军,顺着为他擦汗的小手,看到了白口罩上面的那双美丽的大眼睛,心中竟涌动一丝柔情。
窝在医院的将军脾气越发暴躁:可每次大眼睛给他换药的时候,将军就会温顺得像只猫。大眼睛手中的棉球在将军的伤口处仔细地抹擦,鼻中的气息缓缓地抚摸着将军的脖颈,将军就恍惚。
那次大眼睛给将军换完药,将军对大眼睛说:“我命令你,嫁给我。”
大眼睛的眼神中瞬间有些慌乱,脸涨得通红,说:“你、你不讲理。干嘛嫁给你?”
将军怔了,说:“那好,我命令你一个月内爱上我。”
大眼睛有些恼怒:“你!你霸道!”
大眼睛找到院长诉说,院长笑了,和大眼睛讲了将军的许多故事。
大眼睛不再去给将军换药。将军也耍脾气,大眼睛不来就不换药。院长讲道理下命令,大眼睛才撅着嘴去给将军换药,但就是不和将军说一句话。将军在大眼睛走出房门前说:“还有28天。”大眼睛被气笑了——老大不小的人了,还跟孩子似的。
敌机又来轰炸,好像是有备而来,一发炮弹已经在医院旁边轰然炸响。人心慌乱,形势危急,医院必须立即转移。
大眼睛焦急地说,院长开会去了,怎么办哪?
将军一把扯掉针头,疾步走向院子中间,大声吼道:“现在听我的命令,先把重伤员往后山转移,快!”指挥着大家有条不紊地快速撤离。
最后一个离开的将军,竟然快步走到院角的一棵树下,小心翼翼地捧起一只被炸弹震落到地上的雏鸟。将军轻抚着惊恐万状的小生灵,喃喃地说:“它应该有美好的明天,带着它离开吧。”轻轻地把雏鸟放在大眼睛的手里。
小院顷刻间笼罩在了炮火之中。刚才好险啊,大眼睛充满敬佩地望着从容不迫的将军。
将军伤愈,要归队。大眼睛给将军收拾行装。
大眼睛说:“沟上的桃花开得正艳,好看呢。”
将军说:“大男人看什么花花草草啊。明天我就归队了。你能不能再给我换一次药?”
大眼睛笑了:“你伤都好了,还换什么药啊。”
将军说:“你甭问。给不给换嘛?”
大眼睛不笑了,拿过棉纱轻柔地给将军“换药”。
将军一走,再无音讯。
大眼睛从自前线回来的伤员口中得知,将军下了江南。
疗养所建在风光旖旎的南国海滨。将军坐在轮椅上,面朝大海,手里攥着一团泛黄的棉纱。海风吹来,将军的一条裤管随风舞动。
将军身边传来抽泣声,将军怔了,是年轻漂亮的大眼睛。
“你来干什么?我命令你走开,走开!“
大眼睛笑了:“我转业了,你的命令我可以不执行。我是来给你当拐杖的。”
将军沉吟许久,最后冷冷地说:“你来迟了。”将军用有力的手改变了轮椅移动的方向,缓缓离去,给大眼睛留下岩石一样的背影。大眼睛呆呆地站在海边,海风吹散了她的一头秀发。
此时的将军,胸前正落下大滴的泪珠。
(选自《芒种》2007年第7期)小说的开头部分对将军进医院前的经历的叙说,写出了将军哪些性格特点?在全文中起什么作用?
答:简述大眼睛对将军的感情逐渐起变化的过程
答:请分析文中加线的一段对话所刻画的人物心理。
答:本文题目为《将军泪》,开头却说“将军不流泪”,结尾才点明“此时的将军,胸前正落下大滴的泪珠”,请联系全文,探究“将军泪”的含义。
答:
阅读下面这段文字,回答文后的问题。(9分,每小题3分)
《红楼梦》的开篇神话
《红楼梦》是由一个神话故事开端的。说的是大荒山无稽崖下,有一块女娲补天时未被采用的石头,幻化为神瑛侍者,每天用甘露浇灌三生石畔上的一颗绛珠仙草,后来仙草修成女身,愿把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的情。因此一事,便引出一部悲金悼玉的《红楼梦》来。
故事虽然说来荒唐无稽,但是任何神话都有其尘根俗缘。曹雪芹编造的这个神话故事,毫无疑问也是有其现实的基础的。那么,《红楼梦》中的这块顽石,到底生于何方何地呢?作者说是本于“大荒山,无稽崖”,用脂砚斋的话来说,就是“荒唐也,无稽也”,亦即是无可稽考之处。在我看来,这是作者和批者有意让人处于扑朔迷离之中,它应当是真有其处的。依据相关材料揆情度理,我认为,它应当是我国东北部的长白山。在远古时代,人们便称此为“大荒山”。我国第一部地理学著作《山海经》中记载:“大荒之中有山,名不咸,在肃慎之国。”肃慎,位于我国东北的东北部;不咸,蒙语即神仙的意思;不咸山,即仙山。长白山天池之畔有一天豁峰,山峰形状奇特。山石巨大,其中最大的一块,便名曰“补天石”。
“绛珠仙草”又是什么呢?我认为,它即是长白山上的名贵特产人参。人参常被称它为“神草”或“仙草”,长着对生的绿叶,绿叶中间挺立着一株长长的花柱,柱上的结着一串串红宝石似的珠果,颜色绛红绚丽,形状如同南国红豆,晶莹剔透。这样看来,这个“绛珠仙草”不是人参又是什么呢?
“神瑛侍者”呢?他似是“神鹰”的谐音。很早以前,满人中间流传一个神话:有三个仙女在长白山天池里洗澡,有一只神鸟(也有称说神鹰的)噙来一颗绛红的仙果放到最小的仙女佛库伦的衣服上,仙女吞下红果后生个男孩,便是清世祖先布库里雍顺。因此,神鸟(或神鹰)与绛红朱果的兰因絮果,恩恩怨怨,早就缔结在三生石畔了,曹雪芹只不过是将其巧妙地改造了一番,且完全不露一点痕迹。
为什么曹雪芹要用这么一个神话故事,来牵引出这部百年望族的兴衰史呢?曹雪芹先人早在明万历年间迁居沈阳附近,加入旗军正白旗。他们为清室开创基业,屡立卓越功勋。因此曹雪芹用这么一个神话故事开篇,这与他绵绵不绝的寻根怀旧思恋有着直接的关系。曹雪芹生于末世,当年随同清室一同入关的八旗子弟,个个都是声名显赫,唯独他结庐在荒凉的西郊荒野村,穷困潦倒,怎能不产生“娲皇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单单剩下一块未用”的慨叹呢?
曹雪芹在一首《画中诗》中说:“爱此一拳石,玲珑出自然。溯源应太古,堕世又何年?有志归完璞,无才去补天。不求邀众赏,潇洒做顽仙。”这里明明点出这块顽石的来历,它的根源本来尊贵,详溯其源当是出自太古的大荒山(即长白山)山巅,遥想当年是何等的荣耀,只是今日才蒙蔽尘埃,埋没于蓬蒿之中。现虽欲返璞归真,但又不能去攀结那些豪门权贵,只能是“自怨自愧,日夜悲哀”而已!并与万般无奈之中,才求诸于笔墨文字,冀图得到诸如空空道人之类的人去传述其一番历历可数的心迹罢了。下列说法不符合本文作者观点的一项是()
A.《红楼梦》开篇神话故事中,女娲补天时未被采用的石头出自大荒山无稽崖下,大荒山应当是长白山,本文作者这样认为。 |
B.《红楼梦》开篇神话故事中的“绛珠仙草”, 本文作者认为即是长白山上的名贵特产,被人们称为神草或仙草的人参。 |
C.《红楼梦》开篇神话故事中的“神瑛侍者”,本文作者认为“神瑛”似是“神鹰”的谐音。神瑛侍者即清室祖先布库里雍顺。 |
D.曹雪芹先人早在明万历年间迁居沈阳附近,加入旗军正白旗。《红楼梦》的开篇神话故事表现了曹雪芹绵绵不绝的寻根怀旧思念。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本文作者认为大荒山即是长白石,是因为在远古时代,人们称此长白山为“大荒山”,长白山天池之畔有块巨大山石名为“补天石”。 |
B.本文作者认为“绛珠仙草”即人参,因为人参长着对生的绿叶,中间花柱头上结着一串串宝石似的珠果,与《红楼梦》描写的“绛珠仙草”很像。 |
C.满人神话中神岛(或神鹰)与绛红珠果的兰因絮果缔结在三生石畔的故事,被曹雪芹妙若无痕地运用到了《红楼梦》中。 |
D.随同清室一同入关的八旗子弟,个个都是声名显赫,而曹雪芹为清室开创基业,屡立卓越功勋却穷困潦倒,所以让他产生“单单剩下一块未用” 的慨叹。 |
根据文章内容,以下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曹雪芹编造的这个神话故事,是有其现实的基础的。那么,《水浒传》开头的神话也应该是有其尘根俗缘的。 |
B.本文作者认为《山海经》中的不咸山即长白山,说明《山海经》中的地名有的是少数民族语言的音译。 |
C.虽然作者在《画中诗》与《红楼梦》中都写到了“石头”,但诗中的石头与《红楼梦》中的补天石没有内在的联系。 |
D.作者对《红楼梦》的开篇神话中的主要事物一一作了考证,说明作者对满族历史及满族风情非常熟悉。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尼采——伟大的漂泊者
一百年以前,一位当时默默无闻的德国哲学家,携带一把绿色的小伞,一个笔记本,漂泊于南欧的山巅海滨。他的文字,钟山水之灵秀,清新而隽永;他的思想,抒内心之焦渴,激烈而唐突。然而,世界几乎把他遗忘了。直到他生命的最后岁月,他才小有名气,这个人就是尼采。尼采在一首诗中写道:“谁终将声震人间,必长久深自缄默;谁终将点燃闪电,必长久如云漂泊。"如今,漂泊者早已倒下,他的影子却笼罩了整整一个时代。1844年,尼采生于德国东部吕茨恩市附近的勒肯村。他的祖父是一个写有神学著作的虔诚信徒,父亲和外祖父都是牧师。未满五岁时,父亲病死,数月后,年仅两岁的弟弟又夭折,幼年的尼采深切地感受到了死亡的无常,因而变得孤僻敏感。小学毕业后他就读于普夫达中学。1865年,二十一岁的尼采,在波恩大学攻读了半年神学和古典语言学之后,断然决定放弃神学,专修古典语言学。对于一个牧师世家的子弟来说,这不啻是一个反叛的信号,后来他果然成了基督教的死敌——“反基督徒"。与此同时,这个曾经与同学们一起酗酒、浪游、殴斗的青年人,突然变得少年老成起来。他退出了学生团体,离群索居,整日神情恍惚,冥思苦想。
这是尼采生涯中发生的第一次精神危机。难道人生是一番消遣,或是一场按部就班的课堂考试吗?他心中酝酿着一种使命感,要为自己寻求更真实的人生。他偶然的在一个旧书摊上购得了叔本华的《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他发现在他之前也有人受同一问题的折磨,并且用哲学的语言表达了对人生的同一悲观看法,便顿有觅得知音之感。他从叔本华那里受到启示,也认为世界的本体是生命意志。叔本华的阴郁色彩从此永久地印在尼采的思想中。
1868年秋,尼采在莱比锡结识了他仰慕已久的音乐大师瓦格纳,一见面两人就久久谈论着共同喜爱的叔本华哲学。可是,他渐渐发现瓦格纳歌剧中的那种歇斯底里的激情,过度亢奋的敏感,对神经和官能的刺激,集中体现了时代的颓废症。这使尼采深感压抑,渐渐产生对抗心理,最终二人决裂。
1869年,尼采二十五岁,在李契尔的推荐下,到巴塞尔大学任古典语言学教授。仅仅两年以后,尼采出版了他的处女作《悲剧的诞生》,这本以全新的眼光研究希腊悲剧起源的小册子引起了轰动,既受到热烈的赞扬,也遭到激烈的攻击。在正统语言学界看来,一个语言学家不好好地去琢磨柏拉图古典语言的精妙,却用什么酒神精神批判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全然是荒诞不经。1879年,尼采结束了十年教授生涯,从此开始了他的没有职业、没有家室、没有伴侣的孤独的漂泊生涯。靠着微薄的教员退休金,尼采度过了10年的漫游和创作黄金期。
1883年,尼采著成了《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这部惊世骇俗之作。这本书卖了四十册,送给朋友七册,只有一个人表示感谢,没有人称赞这本书,没有哪位哲人如此孤单过。尼采借查拉图斯特拉之口提出了“超人"理想。他认为,生命的本质在于不断地自我超越,人也是”一种应该被超越的东西”,尼采的人性观以肯定人的生命本能为前提,以主张人的超越性为归宿。他之所以否定旧道德,正是因为旧道德同时否定了这前提和这归宿。他认为“善恶的创造者首先必须是破坏者,他必须摧毁一切价值观念"。朋友们眼中,这完全是一部怪异的作品,这让尼采倍感孤独。他又开始了漂泊浪迹的生活,他坚持写作,最后将创作的箴言、警句、辞条汇集起来,组成了两个集子《善恶的彼岸》和《道德的谱系》,在书中他呐喊着摧毁旧道德,为超人的道德开拓道路。在1899年,长期不被人理解的尼采由于无法忍受长时间的孤独,在都灵大街上抱着一匹正在受马夫虐待的马的脖子,最终失去了理智。1900年8月25日,这位生不逢时的思想大师与世长辞。在摧毁中创造,在孤独中思考。一颗敏感的心,太早太强烈地感受到了时代潜伏的病痛,发出了痛苦的呼喊。可是,在同时代人听来,却好似疯子的谵语。直到世纪转换,时代更替,潜伏的病痛露到面上,新一代人才从这疯子的谵语中听出了先知的启示。或许对他的理解富有争议,但尼采是现代思想的里程碑和德国散文的巅峰,使人们对过去一直认为理所当然的制度和观念进行了反思。他的思想就像闪电穿透乌云一样穿透了一个时代。
(节选自周国平《尼采:在世纪的转折点上》,有删改)
链接:弗里德里希·威廉·尼采(1844~1900)德国著名哲学家。西方现代哲学的开创者,同时也是卓越的诗人和散文家,现代最伟大的思想家和哲学家之一。受叔本华哲学影响,提出“权力意志论”、“超人学说”等,尼采猛烈揭露和批判传统的基督教道德和现代理性。尼采哲学所表达的正是现代西方人在传统价值崩溃时代的迷途的痛苦和寻求的渴望。下列对传记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尼采深受叔本华哲学的影响,继承并发展了叔本华的生命哲学,但叔本华的阴郁色彩也使他形成了沉郁孤独的性格。 |
B.尼采的首部哲学著作《悲剧的诞生》由于全新的视角和大胆的批判遭到了正统学界的批评甚至攻击,为此尼采不得不结束十年教授生涯而开始了漫长的漂泊生活。 |
C.作者记述了尼采与瓦格纳由最初仰慕到最后决裂的交往过程,展现出了尼采不迷信权威,敢于坚持自我的性格特点。 |
D.文章结尾“他的思想就像闪电穿透乌云一样穿透了一个时代”,这个比喻形象地展现了尼采哲学思想的锋芒及其产生的时代影响力。 |
E.本文以凝练深沉的笔触,全面详实地叙述了尼采的人生轨迹、思想形成过程和所处的时代背景,凸显了他非凡的学术影响力和人格魅力。本文题目为“伟大的漂泊者”,尼采的伟大之处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
简要分析本文首段和尾段分别写了什么内容?有何作用?
文章结尾处作者评价尼采“在摧毁中创造,在孤独中思考”,结合文本,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以及你得到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