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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姓与名
余昌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姓氏的国家,原始母系氏族社会就产生了姓氏。在关永礼先生所著的《中国姓氏文化》一书中讲到,许多欧美国家名前姓后的姓氏构成方式,迟至中世纪才产生并传承下来。亚洲越南、朝鲜等国的姓氏在14世纪左右才普及兴盛,而且多由中国传入。日本则更晚,1876年才颁布《平民必称姓氏、名字义务令》,普遍推行姓氏制度,改变了此前只有贵族、武士、神职官员才享有姓氏的历史。
而细致考究下来,“姓”的来历要比“氏”更古老。“姓”字是由“女”字和“生”字组成的,《说文解字》解释:“姓,人所生也。”远古的人类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姓就代表了一个人母系血统,一个始祖母所生的后代即为同姓。中国的古姓中大多都有“女”字偏旁,如姬、姜、嬴、姒、妫、姚等,也正反映了“姓”和母系血统的密切关系。
远古的人们把氏族繁衍的功劳归于某种神秘的自然力量。比如在周人的传说中,他们的始祖母姜嫄因踩了熊的脚印而生了后稷,因此周人以熊为图腾,并姓姬,甲骨文“姬”字的右半部,就是熊的脚印的象形。而在商人的传说中,他们的始祖母简狄因吞食了燕子蛋而生了契,所以商人就以鸟为图腾,并姓子,子就是卵或蛋的意思。
如果说,“姓”是来自母系,那么“氏”就是来自男性。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繁衍,男性在生产和战争中的优势不断凸显,氏族群体中出现了强有力的男性首领,他们要对自己率领的群体用某种称号作出区分,这就是“氏”的来历。最初的氏,是这个氏族男性首领的称呼。
战国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局的动荡,许多贵族降为平民。原本只有卿大夫之家才有资格立氏,随着士和平民地位、权力的上升,他们也开始称氏。氏已不再是贵族特有的标志,人们在交往中互相称名称氏,成为社会发展的需要。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彻底废除分封制,全面推行郡县制,氏只剩下了标记直系血统的作用,性质上没有了贵贱之别。汉代以后,通称为姓,自此姓氏彻底合一。
现在人们所说的名字是指一个人的名,与古代所说的名字不同。古代的名与字分指,均为一个人的称号。名,是一个人在成年之前的称呼,字则是他成年后步入社会时的称呼。
中国的这种名、字双轨制早在周代就已经形成。古人的名,主要用于自称;士人的字,主要用于他称。古代婴儿出生满两个月就要命名。《礼记》中说“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许嫁,笄而字”。这是因为古代男子二十岁时行结发加冠之礼,以示成年,开始取字。女子十五岁结发加笄(束发的簪子),作为成年的标志,可以取字。一个人成年后,由长辈原先为其取的名已不便在社交场合中被人指名道姓地径直称呼,应另外换一个平辈或晚辈可以称呼的新名,否则被视为无礼。因此,以字相称,表示尊敬。
字独立于名之外,又与名密切相关。如诸葛亮字孔明,“亮”与“明”可以相互注释,字义相近。也有名与字互为补充,可以连义推想的,如岳飞字鹏举,“鹏举”取大鹏振翅高飞之意,与“飞”互为补充。还有以反义相对取字的,如宋代理学家朱熹字元晦,“熹”与“晦”字义相反。
除了名、字以外,有些古人还有号。虽然春秋时期已有称号的现象,但宋代才是号的大普及时代。明清时期,士人取号之风特盛。清未民初以后、字与号逐渐被笔名、艺名所取代。
(选自《北京日报》2014.02.19)下列关于“中国姓氏”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姓氏产生于原始母系氏族社会,关永礼先生认为中国姓氏远远早于欧美国家,更早于亚洲的越南、朝鲜、日本等国。 |
B.中国古姓的字形大多带有女字偏旁,这种造字结构蕴藏着一个历史事实,即中国大多古姓与母系血统有着密切的关系。 |
C.中国最初的姓来源于母系,而氏来自男性,而且汉代以前氏是贵族特有的标志,汉以后姓氏就完全合一,统称“姓”。 |
D.中国人称氏最初只有卿大夫之家才有资格,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局的动荡,士和平民地位逐渐上升,他们也开始称氏。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在古代,名和字是不同的称号:名,是一个人在成年之前由长辈为其所取的称呼,而字,则是他成年后步入社会时的称呼。 |
B.古代男子年龄到了二十岁才加冠取字,有“字”之后,“字”就在社交场合被广泛应用,而“名”则退出了社交场合。 |
C.中国名与字的双轨制自周代形成以来,延续了几千年,清末民初以后,字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笔名、艺名。 |
D.古人的“名”与“字”之间的联系十分密切,或字义相近,相互注释,或连义推想,互相补充,或反义相对,对比鲜明。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到14世纪左右亚洲越南、朝鲜等国的姓氏才普及兴盛,日本则更晚,而且多由中国传入,由此他们的姓氏和母系血统关系密切。 |
B.中国古代的氏与分封制有着密切的关系,分封制彻底废除后,氏只剩下标记直系血统的作用,性质上已没有了贵贱之分。 |
C.古人称自己通常称自己的名,称别人通常称他的字,以表示对对方的尊敬,如诸葛亮自称“亮”,鲁肃则称他“孔明”。 |
D.有些古人会取号,号出现于春秋时期,但到了宋代,号才进入了大普及时代,而到了明清时期,士人取号之风非常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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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半农的忠厚,是还使我感动的。我前年曾到北平,后来有人通知我,半农是要来看我的,有谁恐吓了他一下,不敢来了。这使我很惭愧,因为我到北平后,实在未曾有过访问半农的心思。
现在他死去了,我对于他的感情,和他生时也并无变化。我爱十年前的半农,而憎恶他的近几年。这憎恶是朋友的憎恶,因为我希望他常是十年前的半农,他的为战士,即使“浅”罢,却于中国更为有益。我愿以愤火照出他的战绩,免使一群陷沙鬼将他先前的光荣和死尸一同拖入烂泥的深渊。 (节选自鲁迅《忆刘半农君》)
联系最后一段,谈谈你对“这憎恶是朋友的憎恶”一句的理解。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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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在今天似乎已经成为一个符号。人们把村落、村庄、乡村等而视之,笼统解释为农民们聚居的地方。但若仔细辨认,村落、村庄、乡村似乎应该有些什么差别,比如说乡村必然是在偏僻的乡下,而村庄就有可能独立出现在繁闹的城市。许多大都市里至今还有村庄的存在,但那村庄里的主人却已不是农民了。然而,这些好像都不重要,人们都不会去刨根问底,重要的是农民聚居的地方和那个地方的人。
如何理解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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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轻的农夫领着我走到稻埕[注]中间,伸手抓起一把向阳一面的谷子,叫我用力地嗅,那时稻子成熟的香气整个扑进我的胸腔,然后,他抓起一把向阴的埋在内部的谷子让我嗅,却是没有香味了。这个实验让我深深地吃惊,感觉到阳光的神奇,究竟为什么只有晒到阳光的谷子才有香味呢?年轻的农夫说他也不知道,是偶然在翻稻谷晒太阳时发现的,那时他还是大学学生,暑假偶尔帮忙农作,想象着都市里多彩多姿的生活,自从晒谷时发现了阳光的香味,竟使他下决心要留在家乡。我们坐在稻埕边,漫无边际地谈起阳光的香味来,然后我几乎闻到了幼时刚晒干的衣服上的味道,新晒的棉被、新晒的书画,阳光的香气就那样淡淡地从童年中流泄出来。自从有了烘干机,那种衣香就消失在记忆里,从未想过竟是阳光的关系。
农夫自有他的哲学,他说:“你们都市人可不要小看阳光,有阳光的时候,空气的味道都是不同的。就说花香好了,你有没有分辨过阳光下的花与屋里的花,香气不同呢?”
我说:“那夜来香和昙花的香又作何解呢?”
他笑得更得意了:“那是一种阴香,没有壮怀的。”
我便那样坐在稻埕边,一再地深呼吸,希望能细细品味阳光的香气,看我那样正经庄重,农夫说:“其实不必深呼吸也可以闻到,只是你的嗅觉在都市里退化了。”
(林清玄《阳光的香味》节选)
注 稻埕:这里指晒谷场。
为什么农夫说夜来香和昙花的香“是一种阴香,没有壮怀”?请联系他在家乡务农的选择,分析这句话的含意。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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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去天目山,是心里积存已久的一个念想,不是为观光,是为了那些大树。几十年里,只要说到树,天目山就从父亲的眼神里巍然升起,他一遍遍说,假如你没去过天目山,根本不明白什么叫树。其实不全是为了树,我知道,是为了一个人。几十年来,若是提起他的名字,母亲的眼神就会倏然暗淡下去,她的双眼仿佛是海潮淹没的沙滩。她喃喃说,我要和你一起去。
②去天目山,于是变成一种夙愿和仪式,无论是为了树,还是为了人。
③只是,我没有想到,登天目山那一日,会遇上那样一场弥天大雾。像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雪呼啸而过,远山近树忽而不见了。山中古老的禅源寺,隐匿在苍白的雾气里。下车寻路,林间的青石板小径如雨泼过似的,湿漉漉地腻滑,只几步便消失在浓烟样的水雾中。
……
⑥那个无风无雨的春日,那些被父亲无数次赞颂和崇仰的天目山大树,就这样从漫山飘忽的浓雾中,和那个叫萧洪明的故人一起,若隐若现地走来。我看不清他的面孔,只听见他脚上沉重的铁链,一声声从森林尽头传来。我不知道他在匆匆离去前,是否还有心情观赏这些天目山的稀世大树。57年前的树叶早已零落成泥,但我清晰地看见他灼热的目光仍在枝条上缠绕。(节选自《天目山》)
第②段这句话的含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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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辫子
刘心武
她听到这儿放心了,明白他内心里,有区别于她这样城里生城里长的人的眼光和心思,草帽对她来说,不过是一种便宜的遮阳物品。可是对他来说,是他到城里来上大学以前,奶奶、妈妈、姐姐日常掐辫子变化成的产品。她引他聊得更多。他细细叙说。他告诉她,他们家乡,离交通枢纽远,历史上属于兵家必弃之地,如今则属于商家缓争之处,无山无水,开发不成旅游区,离最近的一处古迹也有百里之遥。他也曾苦苦查阅过,竟找不出自古到今各方面的名人有出生在他们那个地方的。总之,那是一处平凡、平淡、平庸的所在。但是平实之地也有平安之福,城市化的浸润离得还远,村庄虽然盖起了新房,却仍有古朴风貌。有人问城市膨胀耕地减少,为什么还有粮食吃?他说,那就是因为还有他家乡那样的存在,每年还种大片的小麦,小麦收过种大片的玉米。而大田劳作之余,妇女们就维系着久远的传统,掐辫子。
她在秋阳下听他讲家乡,心里仿佛陆续注入一缕一缕的光亮。他没想到她爱听这些。他进一步告诉她,他大学四年的费用,学费是爸爸供,生活费呢,全是奶奶、妈妈和姐姐掐辫子掐出来的。她把玩着那渐渐变干的草帽,忽然觉得,那是有生命的东西,她把草帽像宠物般拥在胸怀。 (节选)
你如何理解“心里仿佛陆续注入一缕一缕的光亮”这句话?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