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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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家
龙应台
三个兄弟,都是五十多岁的人了,这回放下了所有手边的事情,在清明节带妈妈回乡。火车站大厅里,人潮涌动。就在这川流不息的滚滚红尘里,妈妈突然停住了脚。
她皱着眉头说:“这,是什么地方?”
哥哥原来就一路牵着她的手,这时不得不停下来,说:“这是香港。我们要去搭火车。”妈妈露出惶惑的神情,说:“我不认得这里,我要回家。”
身为医生的弟弟本来像个主治医师一样,背着两只手走在后面,就差身上没穿白袍,这时一大步跨上前对妈妈说:“这就是带你回家的路,没有错。快走吧,不然你回不了家了。”说话时,脸上不带表情,看不出任何情绪或情感,口气却习惯性地带着权威。三十年的职业训练使他在父亲临终的病床前都深藏不露。
妈妈也不看他,眼睛盯着磨石地面,半妥协、半威胁地回答:“好,那就马上带我回家。”她开步走了。从后面看她,身躯那样瘦弱,背有点儿驼,手被两个儿子两边牵着,她的步履细碎,一小步接着一小步往前走。
陪她在乡下散步的时候,看见她踩着碎步戚戚低头走路,我说:“妈,不要像老鼠一样走路,来,马路很平,我牵你的手,不会跌倒的。试试看把脚步打开,你看——”我把脚伸向前,做出笨士兵踢正步的架势,“你看,脚大大地跨出去,路是平的,不要怕。”她真的把脚大跨出去,但是没走几步,又戚戚低头走起碎步来。
从她的眼睛看出去,地是凹凸不平的吗?从她的眼睛看出去,每一步都可能踏空吗?弟弟在电话里解释:“脑的萎缩,或者用药,都会造成对空间的不确定感。”
散步散到太阳落到了大武山后头,粉红色的云霞霎时喷涌上天,在油画似的黄昏光彩里,我们回到她的卧房。她在卧房里四处张望,仓皇地说:“这,是什么地方?”我指着墙上一整排学士照、博士照,说:“都是你儿女的照片,那当然是你家喽。”
她走近墙边,抬头看照片,从左到右一张一张看过去。半晌,回过头来看着我,眼里说不出是悲伤还是空洞。
还没开灯,她就立在那白墙边,像一个黑色的影子,幽幽地说:“……不认得了。”大武山上最后一道微光,越过渺茫从窗帘的缝里射进来,刚好映出了她灰白的头发。
火车开了,窗外的世界迅疾往后退,仿佛有人没打招呼就按下了电影胶卷“快速倒带”键,不知是快速倒往过去还是快速转向未来,只见它一幕一幕从眼前飞快逝去。
因为是晚班车,大半旅者一坐下就仰头假寐,陷入沉静,让火车往前行驶的轰隆巨响决定了一切。妈妈手抓着前座的椅背,颤巍巍地站了起来。她看看前方,一纵列座位伸向模糊的远处。她转过身来看往后方,列车的门紧紧关着,看不见门后头的深浅。她看向车厢两侧窗外,布帘都已拉上,只有动荡不安的光,忽明忽灭、时强时弱,随着火车奔驰的速度像闪电一样射进来。她紧紧抓着椅背,维持身体的平衡,然后,她开始往前走。我紧跟着亦步亦趋,一只手搭着她的肩膀,防她跌倒,却见她用力地拨开我的手,转身说:“你放我走,我要回家,天黑了我要回家!”她的眼里蓄满了泪光,声音凄恻。
我把她抱进怀里,把她的头按在我胸口,紧紧地拥抱她,也许我身体的暖度可以让她稍稍安心。我在她耳边说:“这班火车就是要带你回家的,只是还没到,马上就要到家了,真的。”弟弟踱了过来,我们默默对望。是的,我们都知道了:妈妈要回的“家”,不是任何一个有邮政编码、邮差找得到的家,她要回的“家”,不是空间,而是一段时光。在那段时光的笼罩里,年幼的孩子正在追逐笑闹,厨房里正传来煎鱼的滋滋香气,丈夫正从她身后捂着她的双眼要她猜是谁,门外有人高喊“限时专送,拿印章来”……
妈妈是那个搭了“时光机器”来到这里,但是再也找不到回程车的旅人。
本文以“回家”为题,请从结构和内容两个方面对这个题目进行简要分析。(4分)
文中的主人公是母亲,根据种种细节,说说这是一位怎样的母亲?  (4分)
文中多处语言表述深沉蕴藉,富有内涵。结合全文意思,请分析结尾处划线句子“妈妈是那个搭了‘时光机器’来到这里,但是再也找不到回程车的旅人”的含义。(6分)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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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大雾里得意忘形
铁凝
⑴我在新迁入的这座城市度过了第一个冬天。这是一个多雾的冬天,不知什么原因,这座城市在冬天常有大雾。城市因为有了雾,会即刻实在地不知所措起来。路灯不知所措起来,天早该大亮着,灯还大开着;车辆不知所措起来,它们不再是往日里神气活现的煞有介事,大车、小车不分档次。都变成了蠕动,城市的节奏便因此而减了速;人也不知所措起来,早晨上班不知该乘车还是该走路,此时的乘车大约真不比走路快呢。
⑵我在一个大雾的早晨步行着上了路,我要从这个城市的一端走到另一端。我选择了一条僻静的小巷一步步走着,我庆幸我对这走的选择,大雾引我走进了一个自由王国,一切嘈杂和一切注视都被阻隔在一米之外,一米之内才有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气派,这气派使我的行走不再有长征一般的艰辛。
⑶为何不作些腾云驾雾的想像呢?假如没有在雾中的行走,我便无法体味人何以能驾驭无形的雾。一个“驾”宇包含了人类那么多的勇气和主动,那么多的浪漫和潇洒。雾能被你步履轻松地驾驭,这时你驾驭的又何止是雾?你分明在驾驭着雾里的一个城市,雾里的一个世界。为何不作些黑白交替的对比呢?黑色也能阻隔嘈杂和注视,但黑夜同时也阻隔了你注视你自己。只有大雾之中你才能够在看不见一切的同时,清晰无比地看见你的本身。
⑷于是这阻隔、这驾驭、这单对自己的注视就演变出了你的得意忘形。你不得不暂时忘掉“站有站相,坐有坐相,走有走相”的人间训诫,你想到的只有走得自在,走得稀奇古怪。
⑸我开始稀奇古怪地走,先走他一个老太太赶集:脚尖向外一撇,脚跟狠狠着地,臀部撅起来;再走他一个老头赶路:双膝一弯,两手一背——老头走路是两条腿的僵硬和平衡;走他一个小姑娘上学:单用一只脚着地转着圈儿地走;走他一个秧歌步:胳膊摆起和肩一样平,进三步退一步;走个跋山涉水,走个时装表演,走个青衣花旦,再走一个肚子疼。推车的、挑担的、背筐的、闲逛的,都走一遍还走什么?何不走个小疯子?舞起双手倒着一阵走,正着一阵走,侧着一阵走。最后我决定走个醉鬼。我是武松吧,我是鲁智深吧,我是李白和刘伶吧……原来醉着走才最最飘逸,这富有韧性的飘逸使我终于感到了我自己。
⑹我在大雾里醉着走,直到突然碰见迎面而来的一个姑娘——你,原来你也正踉跄着自己。感谢大雾使你和我相互地不加防备,感谢大雾使你和我都措手不及。于是你和我不得不继续古怪着自己擦身而过,你和我都笑了,笑容都湿润都朦胧,刹那间你和我就同时消失在雾里。
⑺当大雾终于散尽,城市又露出了她本来的面容。路灯熄了,车辆撒起了欢儿,行人又在站牌前排起了队。我也该收拾起自己的心思和步态,像大街上所有的人那样,“正确”地走着奔向我的目的地。
⑻但大雾里的我和大雾里的你却给我留下了永远的怀念,只因为我们都在大雾里放肆地走过。也许我们终生不会再次相遇,我就更加珍视雾中一个突然的非常的我,一个突然的非常的你。我珍视这样的相遇,或许在于它的毫无意义。‘
⑼然而意义又是什么?叠壹查型煎丕县盎墓?人生又能有几回忘形的得意?
⑽你不妨在大雾时分得意一回吧,当你忘形地驾着大雾冲我踉跄而来,大雾里的我会给你最清晰的祝福。
(原文有删改)
文章开头从大雾对城市与人的影响写起,有什么作用?(5分)
请多角度赏析第⑤段的表达特色。(6分)
文中问:“得意忘形就不具意义?”请根据文意,简要分析“得意忘形”的含义及其意义所在。(6分)
文章题为“你在大雾里得意忘形”,但大量描写的是“我”的得意忘形,请结合全文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理由。(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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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里的黄昏是一首歌
寅公
⑴同里的黄昏是一首二声部的歌。
⑵温柔的斜阳照着古镇,水乡在暖暖的、明黄的影调中,就象一幅水彩画一样。
⑶斜阳余辉里,我们缓步走在幽静的街巷中,一边是河,一边是古朴的房舍。小河边的驳岸上,浣洗的小镇女子和写生的美术系学生,共同为我的镜头中的古镇点缀了人气。村妇绞干最后一件衣裳,而对面虚掩的木门轻启,一妇人手拎菜桶,轻轻走下台阶,在河沿边俯下身去,用竹桶将水左右一分,然后打一桶水上来,灵巧地摘净菜叶,返身走上台阶,木门关闭,水波不兴。邻家的老婆婆颤巍巍地跨出门槛将一桶水干净利落的倒入家门口的河里,惊起一只蜷着身子正要休息的鱼鹰。老伯背着双手拎着瓶酒,哼着小曲从不远的小店踱出,家中的饭桌上定有丰富的小菜等着沽酒归来小酌几杯吧。
⑷河里收工回家的游船在渔歌声里慢慢靠岸,船家女边摇着橹边对河边相熟识的人家打招呼,吴浓软语听来就象苏州评弹般婉转动听。于是,古镇民居区的低声部那一串串的音符随着院子里的炊烟缓慢而抒情地飘洒在河道里、空气中。
⑸乌篷船上,丈夫摇橹,妻子生火做饭,小灶升志了青白的炊烟,孩子坐在船头,小凳方桌,在展开的作业本上写划着。这幅只有在电影或文学作品中见过的景象,当它活生生展现在我面前时,我一时激动得有点儿不知所措。
⑹一棵被雷电烧空了躯干的洋槐,斜斜地贴着水面长出去,亭亭玉盖下,一张方桌,几把木椅,用宜兴紫砂壶泡着的半壶龙井茶冒着袅袅香气。一位鹤发老者正坐在方桌旁品茗着,一脸的安详和惬意。我突然悟得,其实老人正在品味的这种梅妻鹤子的悠然人生正是千年来中国文人追求的极致。古人云:小隐隐于林,大隐隐于市。聪明的隐士是不忘了隐忧的首要条件是满足基本的生活所需,陶渊明们虽然“采菊东蓠下,悠然见南山”,但却给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只有如这位老者一样,选一个宁静的所在,比如同里,虽然与世无争,却也不为生活所扰,更利于修身养性,着实令人艳羡。
⑺有的人家已经开始吃晚饭了,门外摆个小方桌,长条凳上坐着一对老夫妇,吃得有滋有味,悠然自得。一碟泡菜、两碗绿豆稀饭,一顿很不丰盛的晚餐,如老伴俩平淡宁静的一生,却无言地揭示着粗茶淡饭与老伴俩皱纹满面之间的关系。一个与世无争的小镇,平淡得如一碗绿豆稀饭,却如海龟一般的长寿和具有生命力,正是中国人文历史的浓重一笔。
⑻肚子饿了,找到传闻中上过中央电视台的“古镇一绝”臭豆腐摊子。那“臭豆腐”香味扑鼻,味道果然不错。站在臭豆腐摊旁吃掉那串抹了辣椒的臭豆腐,比在人来人往的闹市里多了一份安然。
⑼当我们转悠到古镇最最著名的明清街时,看到的是另外一幅黄昏的景象:古街的两边商家林立,红灯笼黄幡子呼啦拉的飘在风里。河边一溜在夕阳下喝茶聊天的人们看着风景,同时也将自己坐成了一道风景。竖着“太湖三白”的饭店里呲呲啦啦开始飘出饭菜的香味。讨价还价的声音沿着青石板的街道曲曲折折的传到耳朵里。这一切的一切都合成了古镇的高声部:高亢激越,商业味十足。
⑽随意走进一家傍河而开的小饭店,依着河水,听着悠扬的带有苏州评弹味道的小曲,享受着同里的美味佳肴。我们点了古镇的特产阿婆菜和塞肉面筋,炒一盘春天新抽出的青菜苔,温一壶同里黄酒。老板和老板娘都是年近半百的人,一个炒菜一个招待客人,还和我们拉起了家常。店小二是店主的儿子,除了“跑堂”,质朴热情的小伙子还为我们唱了几首江南小调,多才多艺可见一斑。不禁让人遐想,这样灵秀的山水养育着怎样灵性的儿女。
⑾傍晚时分,我们和一天中最美的同里告别。走出那条柏油路时,船歌又一次地轻轻回响在耳边,暮色伴着斜阳挥洒下来直到天的那一边……
(选自《寅公文集》)
本文第⑤节说“我一时激动得有点儿不知所措”,作者为什么而激动?
本文第⑥节写道:“陶渊明们虽然‘采菊东蓠下,悠然见南山’,但却给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只有如这位老者一样,选一个宁静的所在,比如同里,虽然与世无争,却也不为生活所扰,更利于修身养性,着实令人艳羡。”这句话表现了作者什么样的情感?
请从语言表达的角度赏析文中第③节画线的语句。
结合全文,谈谈作者为什么说“同里的黄昏是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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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您终于代替了我的母亲
如果不是母亲,我就不会有故乡。是她,这个46岁的高龄产妇,在1966年3月的一个下午把我带到谷里。这之前,她曾生育三个女儿,两个存活,一个夭折。我是她最后的念想,是她强加给未来生活的全部意义,所以,不管是上山砍柴或是下田插秧,甚至于大雪茫茫的水利工地,她的身上总是有我。挖沟的时候我在她的背上,背石头的时候我在她的胸口。她对我加倍呵护,好像双手捧着一盏灯苗,生怕有半点闪失。
因为不停地升学,这个小心呵护我的人,不得不眼睁睁地看着我离开她,越来越远,越来越远。13岁之后,我回故乡的时间仅仅是寒暑假。我再也吃不到清明节的花糯饭,看不到秋天收稻谷的景象。城市的身影渐渐覆盖乡村,所谓想家其实就是想念家里的腊肉,担心父母的身体,渴望他们能给我寄零花钱。故乡在缩小,母亲在放大。为了找钱供我读书,每到雨天,母亲就背着背篓半夜出门,赶在别人之前进入山林摘木耳。这一去,她的衣服总是要湿到脖子根,有时木耳长得太多,她就捡到天黑,靠喝山泉水和吃生木耳充饥。家里养的鸡全都拿来卖钱,一只也舍不得杀。猪喂肥了,一家伙卖掉,那是我第二个学期的路费、学费。母亲彻底想不到,供一个学生读书会要那么高的成本!但是她不服输,像魔术师那样从土地里变出芭蕉、魔芋、板粟、核桃、南瓜、李子、玉米和稻谷,凡是能换钱的农产品她都卖过,一分一分地挣,十元十元地给我寄,以至于我买的衣服会有红薯的味道,我买的球鞋理所当然散发稻谷气息。
直到我领了工资,母亲才结束农村对城市的支援,稍微松了一口气。但这时的她,已经苍老得不敢照镜子了。她的头发白得像李花,皮肤黑得像泥,脸上的皱纹是交错的村路,疲惫的眼睛是干水的池塘。每个月我都回村去看她,给她捎去吃的和穿的。她说村里缺水,旱情严重的时候要到两公里以外的山下挑,你父亲实在挑不动,每次只能挑半桶。那时我刚工作,拿不出更多的钱来解决全村人的吃水问题,就跟县里反映情况,县里拔款修了一个方圆几十里最大的水柜。她说公路不通,山货背不动了,挣钱是越来越难。我又找有关部门,让他们拨了一笔钱,把公路直挖到村口。她说某某家困难,你能不能送点钱给他们买油盐?我立即掏出几张钞票递过去。在我有能力的时候,母亲的话就是文件,她指到哪里我就奔到哪里,是她维系着我与故乡的关系。
后来,父亲过世了,我把母亲接到城市,以为故乡可以从我的脑海淡出。其实不然,母亲就像一本故乡的活字典,今天说交怀的稻田,明天说蓝淀塘的菜地,后天说代家湾的杉木。每一个土坎、每一株玉米都刻在她记忆的硬盘里,既不能删除也休想覆盖。晚上看电视,明明是《三国演义》的画面,她却说是谷里荒芜的田园。屏幕里那些开会的人物,竟然被她看成是穿补巴衣服的大姐!村里老人过生日她记着,谁家要办喜酒她也没忘记,经常闹着回去补人情。为了免去她在路上的颠簸,我不得不做一把梭子,在城市与故乡之间织布。她在我快要擦掉的乡村地图上添墨加彩,重新绘制,甚至要我去看看那丛曾经贡献过学费的楠竹,因为在她昨晚的梦里大片竹笋已经被人偷盗。一位曾经批斗过她的村民进城,她在不会说普通话的情况下,竟然问到那个村民的住处,把他请到家里来隆重招待。只要能听到故乡的一两则消息,她非常愿意忘记仇恨。谁家的母牛生崽了,她会笑上大半天,若是听到村里某位老人过世,她就躲到角落悄悄抹泪。
有一天,这个高大的矮个子母亲忽然病倒,她铁一样的躯体终于抵挡不住时间的消耗,渐渐还原为肉身。从来不住院从来不吃药的她被医院强行收留,还做了化疗。三年疾病的折磨远远超过她一生的苦痛。她躺在病床上越缩越小,最后只剩下一副骨架。多少次,她央求我把她送回谷里,说故乡的草药可以治愈她的恶疾。但是,她忽略了她曾送我读书,让我有了知识,已经被现代医学所格式,所以没有同意她的要求。她试图从床上爬起,似乎要走回去,可是她已经没有力气,连翻身也得借助外力。她一直在跟疼痛较劲,有时痛得全身发抖,连席子都抠烂了。她昏过去又醒过来,即便痛成这样,嘴里喃喃的还是故乡的名字。临终前一晚,不知道她哪来的气力,忽地从床上打坐起来,叫我满姐连夜把她背回故乡。我何尝不想满足她的愿望,只是谷里没有止痛针,没有标准的卫生间,更没有临时的抢救。因此,在她还有生命之前,我只能硬起心肠把她留在县城医院,完全忽略了她对故乡的依赖。
母亲在一场瓢泼的大雨中回归故乡的土地。我怕雨水冷着她的身体,就在新堆的坟上盖了一块塑料布。当母亲彻底离开我之后,故乡猛地就直逼过来,显得那么强大那么安慰。故乡像我的外婆,终于把母亲抱在怀里。
今年10月,我重返故乡,看见母亲已变成一片青草,铺在楠竹湾的田坎上。我抚摸着那片草地,认真地打量故乡,发觉天空比过去的蓝,树比过去的高,牛比过去的壮,山坡上的玉米棒子也比过去的长得大……曾经被我记忆按下暂停的村民,一个个都动起来,他们脸上的皱纹头上的白发第一次那么醒目。我跟他们说粮食,谈学费,讨论从交祥村拉自来水,研究怎样守住被邻村抢占的地盘,仿佛是在讨好我的母亲。如果说过去我是因为爱母亲才爱故乡,那现在我则是通过爱故乡来怀念母亲。因为外婆、父亲埋葬在这里,所以母亲才要执著地回来。又因为母亲埋葬在这里,我才深深地眷恋这座村庄。为什么我在伤痛的时候会想起谷里?为什么我在困难时刻家山北望?现在我终于明白,那是因为故乡已经代替了我的母亲。有母亲的地方就能止痛疗伤,就能拴住漂泊动荡的心灵。
(选自《天涯》2008年第3期,有删改)
从全文看,文章开头“如果不是母亲,我就不会有故乡”一句有哪些作用?请具体说明。
文中画线的两处,在表达上有什么共同之处?他们各自又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结合全文,简要分析作者对母亲的丰富情感。
试探究本文题目“故乡,你终于代替了我的母亲”的深刻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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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沿着乡路回家
彭学明
  ①我是从祖国的心脏北京出发的。
  ②坐在飞机上时,我就对每一片云朵,格外亲切。因为这些云朵都是飘往故乡的,都带着阳光的韵脚,与我一同赶路。
  ③现在,我出差邵阳,走在邵怀和怀新的高速公路上。那些云朵,也赤着脚板跟了过来。一朵,两朵,三朵,碗碗花般开在天上,与地上的野花遥遥对望。
  ④虽是秋天,万物却都刚刚苏醒一样,一切正在生长。春天的脑袋在山影间露出来,对我们挤眉弄眼。雨洗晴好,风揉地绿。这新的绿,这鲜的色,这柔的光,这嫩的唇,都湿湿的、亮亮的,染山山青,染水水绿,染花花开,染鸟鸟鸣。那些鸟,就站在秋色的枝头,新奇而快乐地转着头,点着尾,原地转身一跳,又一跳,那树上树下的景色就被它看了个够。它也许很奇怪,已是秋天了,这树上树下怎么还会长出这么多绿色的小芽,奇怪那花骨朵儿怎么还一山一山地凝结着,奇怪那花朵绽放时怎么那么好看。于是,这些鸟就高兴地在那里拼命地跳跃、歌唱。
  ⑤这鸟,实在不知道该怎样描绘这秋天的春色,就只好在长一声短一声的鸣叫里,打量十月。十月笑了,深一脚,浅一脚,走进了乡间的田野,走进了农家的庄园,和乡亲们一道打扮秋天。乡亲的泥腿,裹满了十月的阳光,一片金色。金色染上稻谷,四处翻滚金色稻浪;金色染上包谷,包谷好像肥牛壮马;金色染上大豆,大豆爆裂一阵阵芳香。那红红的李,那刺刺的栗,那黑黑的葡萄,都一山一山地挂着,一个比一个香甜,一个比一个好看。它们是乡亲们在春天里栽种的汉字和音符,现在熟成文章和锦书了,比作家们的小说耐读,比画家们的丹青好看。
  ⑥一个个村庄掩映在一片片绿色里,散落在一片片金色中。或密密麻麻一大片,相亲相爱,或稀稀落落几小栋,寂静安详。虽有琉璃的瓷砖楼阁不时跳出视野,但更多的是木板瓦房忽隐忽现。儿时的农家就是这样的,朴素、端庄、恬静、大方。那木板的瓦房,那飘荡的炊烟,那长满庄稼的田野,那没有高墙的院落,才是乡村的正色,很地道,很民间,也很中国。如果,农村都变成了瓷砖和琉璃,变成了街道和高墙,那么乡村的滋味就没了。每一个城市的发展都不以一大片乡村的终结为代价,每一个乡村的变化也不以牺牲其本质为目标。
  ⑦是的,有乡村,就有城市。乡村和城市,是公路两边的客人,打马而过,就安家落户了。乡村悠闲古朴,显示的是宁静和强劲的生命;城市忙碌新鲜,彰显的是蓬勃的生机与活力。城市和村庄,本互不相识,但因了高速公路的联姻,有了感情,成了亲戚。城市里的人到乡村来踏春野炊,村庄里的人到城市里去打工挣钱,一来二去,城市和村庄就相互依靠,血脉相连了。城市有难,村庄会给城市修一栋楼,送一袋粮;村庄有难,城市会给村庄搭一座桥,给一只船。上次南方的雪灾,这次四川的地震,我们就充分感受到了城市与村庄的这种默契和深情。现代的高速公路,是什么呢?是连着城市与乡村的筋骨,是连着乡村和城市的血脉,是人类写在大地上的、最长最美的诗。
  ⑧离开湖南短短5年,高速公路居然星罗棋布、四通八达了,这不免让我有很多感慨。现在,又欣闻我湘西吉首至茶峒的高速公路很快就要全线贯通了,我更加欣喜若狂,因为那是我的根和家,是我留在家乡的一颗永不停息的心脏。有一条最近的路连通我跟家的距离,接通我与家的血脉,哪能不高兴?
  ⑨春天时,我带着春天离家。秋天时,我把春天留下。
  ⑩不管那琴弦一样悠远的高速公路,会不会为我弹上几曲家乡小调,我都会年年如此,携乡愁回家。
我要去家乡看望我的乡亲。我要去家乡看望我的乡情。
我要昼夜不舍地,带去所有游子对家乡的问候和报答。
(选自2008年12月5日《光明日报》)
文章第②小节“坐在飞机上时,我就对每一片云朵,格外亲切。因为这些云朵都是飘往故乡的,都带着阳光的韵脚,与我一同赶路。”这段文字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
④⑤两小节在描写上有哪些主要特色及表达效果?这与作者的感情和文章的主旨有什么联系?
“春天时,我带着春天离家。秋天时,我把春天留下。”请结合前文理解这两句话的深刻含义。
第⑥节写道“如果,农村都变成了瓷砖和琉璃,变成了街道和高墙,那么乡村的滋味就没了。”请结合全文内容探究作者这样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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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州途中
沈从文
小船去辰州还约三十里,两岸山头已较小,不再壁立拔峰,渐渐成为一堆堆黛色与浅绿相间的丘阜,山势既较平和,河水也温和多了。两岸人家越来越多,随处可以见到毛竹林。山头已无雪,虽尚不出太阳,气候干冷,天空倒明明朗朗。小船顺风张帆向上流走去时,似乎异常稳定。
但小船今天至少还得上三个滩与一个长长的急流。
大约九点钟时,小船到了第一个长滩脚下了,白浪从船旁跑过快如奔马,在惊心眩目的情形中小船居然上了滩。小船上滩照例并不如何困难,大船可不同一点。滩头上就有四只大船斜卧在白浪中大石上,毫无出滩的可能。其中一只货船,大致还是昨天才坏事的,只见许多水手在石滩上搭了棚子住下,且摊晒了许多被水浸湿的货物。正当我那只小船上完第一滩时,却见一只大船,正搁浅在滩头激流里。只见一个水手赤裸着全身向水中跳去,想在水中用肩背之力使船只活动,可是人一下水后,就即刻为激流带走了。在浪声哮吼里尚听到岸上人沿岸追喊着,水中那一个大约也回答着一些遗嘱之类,过一会儿,人便不见了。这个滩共有九段。这件事从船上人看来,可太平常了。
小船上第二段时,河流已随山势曲折,再不能张帆取风,我担心到这小小船只的安全问题,就向掌舵水手提议,增加一个临时纤手,钱由我出。得到了他的同意,一个老头子,牙齿已脱,白须满腮,却如古罗马战士那么健壮,光着手脚蹲在河边那个大青石上讲生意来了。两方面都大声嚷着而且辱骂着,一个要一千,一个却只出九百,相差那一百钱折合银洋约一分一厘。那方面既坚持非一千文不出卖这点气力,这一方面却以为小船根本不必多出这笔钱给一个老头子。我虽立即答应了不拘多少钱统由我出,船上三个水手,还是一面与那老头子对骂,一面把船开到急流里去了。见小船已开出后,老头子方不再坚持那一分钱,却赶忙从大石上一跃而下,自动把背后纤板上的短绳,缚定了小船的竹缆,躬着腰向前走去了。
待到小船业已完全上滩后,那老头就赶到船边来取钱,互相又是一阵辱骂。得了钱,坐在水边大石上一五一十数着。我问他有多少年纪,他说七十七。那样子,简直是一个托尔斯泰!眉毛那么长,鼻子那么大,胡子那么多,一切都同画相上的托尔斯泰相去不远。看他那数钱神气,人快到八十了,对于生存还那么努力执着,这人给我的印象真太深了。但这个人在他们弄船人看来,一个又老又狡猾的东西罢了。
小船上尽长滩后,到了一个小小水村边,有母鸡生蛋的声音,有人隔河喊人的声音,两山不高而翠色迎人。许多等待修理的小船,一字排开斜卧在岸上,有人在一只船边敲敲打打,我知道他们正用麻头与桐油石灰嵌进船缝里去。一个木筏上面还搁了一只小船,在平潭中溜着。忽然村中有炮仗声音,有唢呐声音,且有锣声;原来村中人正接媳妇。锣声一起,修船的,放木筏的,划船的,无不停止了工作,向锣声起处望去。——多美丽的一幅画图,一首诗!但除了一个从城市中因事挤出的人觉得惊讶,难道还有谁看到这些光景矍然神往?
(原出自沈从文《湘行散记》,转引自叶圣陶《文章例话》,标题为叶圣陶所加。略有删改。)
在作者看来,在第二个长滩上碰到的老纤手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选文作具体阐述。
文中划线部分在语言风格上有什么特色?请简要说明。
结合全文,怎样理解文中第五段“但这个人在他们弄船人看来,一个又老又狡猾的东西罢了”这句话?
本文是一篇旅行记,在文章结尾,作者描写了一幅小小水村如诗如画的生活景象。从全文看,这样安排有何好处?作者的描写有何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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