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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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长在历史中的青藤
①我此绍兴,是拜谒青藤书屋,凭吊饱受世间苦难的明代文学艺术大师徐渭的。
②走进书屋大门,迎面是一个小小的冷清的园子。园子尽头是一间后人重建的前后两室的老式瓦房。前室正中悬挂着明末大画家陈洪绶题写的“青藤书屋”匾额和徐渭画像。
③眼前的书屋与徐渭自己所画的 “青藤书屋图”已大相径庭。徐渭的画上,是几间排列不规则的草屋,正如他在画上所题,“几间东倒西歪屋”。而据他题词的下句“一个南腔北调人”推断,徐渭的晚年直至去世都是在那几间草屋中度过的。尽管书屋为后人重建,但确是在青藤书屋的故址上,这是毋须怀疑的。书屋旁的小天井里,那十尺见方、徐渭所称“天池”的小水池还在,天池正中竖有一方形石柱,上刻“砥柱中流”四字,也是徐渭手笔。靠墙,青砖砌成的花坛上,那一棵郁郁葱葱的青藤虽为后人补植,但在那同样的位置,徐渭手植的一棵青藤也确实蓊郁过。倔强孤傲长于顽石之中而终年葱绿的青藤,正是徐渭的精神象征,无怪乎他以“青藤”作为自己的别号了。
④我在这徐渭狂啸过、痛哭过的青藤书屋里久久地低徊默想,一阵阵寒意透进骨髓。这位旷世奇才,诗文书画俱佳的艺术大家,并非恃才傲物的狂狷之士,仅从他的《镜湖竹枝词》即可看出,他是热爱世俗生活的啊!可世俗生活却怎么也容不下他。一只看不见的手,在他刚刚成年时就给他预设了种种打击,直到他去世。
⑤徐渭少年时便才华显露,可却连续八次乡试未中。他当过幕宾,参加过抗倭斗争并立了功,参加过反奸相严嵩的斗争,曾六次坐牢。他一生穷困潦倒,晚年靠卖书画度日。为了生存,数千卷心爱的藏书也变卖一空,最后在贫困交加中离开了人世。
⑥这便是天才的命运吗?
⑦我想,设若命运改变一下徐渭的品格,他的人生又将是怎样一种境况呢?假如他不那么张扬个性,以他的才华,在科举考试中会一路顺利,那也就成了几品大员,锦衣玉食、宝马香车少得了吗?即使科举不中,随和一些,隐忍一些,找关系,托门子,拿自己的作品当礼送,在哪家权贵门下做个清客,总是可能的吧,也可衣食无忧,免遭冻馁啊!
⑧当我踱进展室,看见《黄甲图》和《墨葡萄图》时,立即否定了自己荒唐的设想。徐渭笔下的汪洋恣肆,乃是一个天才画家内心深度焦虑的宣泄。正是这种宣泄,构成了他艺术的精魂。他是那样的孤高,那样的自信,那样的卓尔不群,那样的反叛正统。要这样的艺术天才、反传统的斗士去迎合世风、摧眉折腰是不可想象的。如果他真的放弃坚守,出卖自己,他还能做这水墨淋漓、恣肆放纵的画吗?还会有强心铁骨、才横笔豪的书法吗?还会有血气奔涌悲声如诉的诗文吗?不,不会有了。那就不会有我们现在称道的徐渭了。往深里想,命运也是公正的。在他那神秘之手的一再敲打下,徐渭落魄、困顿、遭受诟辱,在贫病中死去;但同是这敲打,又造就了徐渭独特的、后人难以企及的艺术品格。
⑨命运之手敲打过古人,也敲打着今人。我本是凭吊徐渭的,本以为能在凭吊之后走笔行文,痛斥龌龊的世俗,给徐渭以真挚的悲悯,不想倒是徐渭先生悲悯了我。尽管我未遭冻馁,但我有属于我自己的哪怕一小片精神领地吗?有徐渭那种“深山无人收,颗颗明珠走”的坚信自己是明珠的自信吗?
⑩我站在书屋前,久久地、久久地凝视着眼前的青藤。这株在人们心目中存活了400多年的青藤啊。时间的推移,只会使它愈益葱茏。这株青藤已生长在人类的历史中了
下列对原文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    )(5分)

A.青藤书屋的前室正中悬挂着明末大画家陈洪绶题写的“青藤书屋”匾额,徐渭的晚年就是在绍兴的这几间老式瓦屋中度过的。
B.作者写到书屋旁的“天池”及出自徐渭手笔的“砥柱中流”四字,证明了此地的确是青藤书屋的旧址,也透露着徐渭的志趣。
C.徐渭曾在靠墙的花坛处亲手种过一株青藤,并将“青藤”作为自己的别号。青藤倔强孤傲、终年葱绿,正是他精神的象征。
D.徐渭曾经参加过抗倭斗争和反奸相严嵩的斗争,正因为有过这样的斗争经历,他的作品才会具有强心铁骨,才会才横笔豪。

E.徐渭笔下的汪洋恣肆,是内心深度焦虑的宣泄。是命运的敲打,造就了他独特的艺术品格,所以作者说“命运也是公正的”。
第⑦段中,作者假设了徐渭品格改变后可能出现的人生境况,这样写的好处是什么?
有人认为文中尾段最后一句“这株青藤已生长在人类的历史中了”可删去,有人却认为应保留,你有何看法?请结合文章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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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窦娥冤》第三折一开场的环境描写,虽为简笔勾勒,却历来为读者称道。此文中②处,作者认为用来造足“震撼人心的悲剧气氛”的是(  )。

A.鼓、锣、拍板、笛等乐器
B.监斩官的上场
C.行刑付斩前的阴森恐怖。
D.监斩官的上场,行刑付斩前的阴森恐怖,鼓三通,锣三下

③处“中国戏曲的特点”是(  )。

A.以唱段刻画人物内心 B.必定要表达自己的内心世界
C.观众急于知道人物此时此刻的内心活动 D.顺应观众的急切知道的心理

④处“用‘    ’三个字领起全曲”,这三个字是(  )。

A.没来由 B.犯王法 C.不提防 D.遭刑宪

⑤处“在配有乐谱吟唱的词曲中”为什么不讲究“句子成双”而会有“单句”产生?作者推测的几种可能是(  )。

A.行腔拉音,造成余音不绝的气势。
B.由于音乐与感情高度交融,而以拖腔行吟代替了一句。
C.以音乐代替,以歌代言。
D.因为感情的蕴藉难以言传,而以音乐代替。

⑥处“这种现象”指(  )。
A.在配有乐谱吟唱的词曲中有单句。  B.[正宫·端正好]正好只有五句。
C.诗词曲讲究偶句对称。  D.古曲谱大多数已经失传。
⑦处的“前一种现象”和“后一种现象”分别指(  )。

A.讲究偶句对称,句子成双;在配有乐谱吟唱的词曲中,常碰到单句。
B.以音乐代替;以歌代言的替代。
C.以拖腔行吟代替;以音乐代替。
D.以音乐代替;造成跌宕效果的戏曲过门音乐。

⑧处“开口唱的这两句,首先把人带入到一个怨屈、悲怆而又无可奈何的凄凉境地中”的原因是(  )。

A.发音时声带颤动。
B.韵母是鼻韵母,发音时声带颤动。
C.选用了言前韵,韵母是鼻韵母。
D.使用的先天韵,韵母是鼻韵母,发音时声带颤动。

本文作者主要从哪几个角度来分析《窦娥冤》第三折的?(  )

A.一个角度,即具体分析[端正好]。
B.两个角度:一是悲剧气氛;一是艺术形式。
C.两个角度。第3自然段写了一个角度——从戏曲音乐的角度,分析关汉卿采用[正宫]乐调,便于表达惆怅和悲壮的声调和感情,为第三折打下了悲剧基础。
D.两个角度。第4自然段写了另一个角度——从配有乐谱吟唱的词曲句数角度,分析[正宫·端正好]采用单句形式,采用“先天韵”,为第三折营造出悲剧氛围。

文学类文本阅读。完成小题。
寓言课上的预言
□李克南
  ①刚刚从师范学校毕业的年轻教师姜琳,正在给孩子们讲寓言故事《乌鸦和狐狸》:一只狐狸见到乌鸦嘴里衔着一块肉,就赞美乌鸦羽毛漂亮、身材健美,并说要是再唱支歌那就更可爱了。乌鸦心里高兴就开始唱歌,可是刚一开口,嘴里的肉就掉在了地上,狐狸叼起肉得意洋洋地走了。
  ②姜琳讲完故事的寓意,让大家做练习,她说:“同学们,请你们每人对受骗的乌鸦说一句话。”几乎每个学生都是按老师的暗示对乌鸦说,以后别再虚荣了,听了恭维话就得意忘形,要接受教训。只有一个名叫董玉素的胖乎乎的女孩说:“乌鸦,你别难过了,再吃肉时我分给你一块。”
  ③小女孩说完,班上同学一阵哄笑。姜老师说:“你这个孩子,是非不分,就像《农夫和蛇》那则寓言里讲的农夫一样,将来走到社会上非吃亏不可。”小玉素心里不服气:乌鸦受骗心里正难过呢,它这个时候一定最需要好朋友的安慰了。
  ④接着,姜老师又说:“大家再想想,如果乌鸦和狐狸再见面,会发生什么故事呢?”同学们抢着回答:无论狐狸怎么夸奖乌鸦,乌鸦就是不理它,最后,狐狸只好垂头丧气地走了。
  ⑤老师说:“同学们回答得都很正确。”这时,一个小男孩高高地举起手说:“狐狸是狡猾的,它不会再重复老一套办法了。”老师问:“那你说会怎样?”
  ⑥于是,那男孩绘声绘色地讲道:“狐狸再一次见到乌鸦,就对乌鸦说:‘乌鸦老弟,上次我骗了你的肉,真是对不起,我妈妈知道后狠狠地批评了我,要我再见到你时,一定要向你道歉,如果你不肯原谅我,我就站在这里不走了。’乌鸦见它说得很诚恳,就对它说,‘狐狸大哥,我原谅你了。’乌鸦一说话,嘴里的肉又掉了,狐狸赶紧跑过去把肉抢了过来。狐狸正要把肉吃下去,忽听乌鸦在树上哈哈大笑,‘臭狐狸,这回你死定了,我在肉里下了毒!’狐狸一听,连忙把叼到嘴里的肉吐出来,跑向不远处的小溪边,不停地用水漱口。这时,乌鸦从树上飞下来,不慌不忙地叼起地上的肉飞走了。”
  ⑦小男孩讲完,班上的同学都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姜老师也用赞许的目光看着他说:“吴宝河同学想象力很丰富,故事讲得也很精彩。好好努力,日后你一定会成为一个作家的。”
  ⑧转眼20年过去了,当年的年轻老师姜琳,已经成为一名著名的特级教师。
  ⑨这天,她作为教育界知名人士,应邀到一所监狱,为那里的服刑人员作帮教演讲。到了那里才发现,一同受到邀请的还有本市享有很高声誉、由下岗职工组成的“三实”家政服务公司的女经理,她就是当年那个安慰受骗乌鸦的小女孩——董玉素。让她料想不到的是,演讲结束,代表监狱服刑人员发言的那个穿着囚服的人,竟是她当初预言会成为作家的吴宝河。
⑩两个身份悬殊的人同时叫她老师,让姜琳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听了董玉素介绍她的“三实(诚实、踏实、朴实)”公司经营理念,以及她对服刑人员充满关爱、鼓励的话,姜琳老师突然明白,当年自己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一个小女孩,不顾老师提示的所谓正确答案,去安慰寓言中被讽刺、嘲笑的对象——乌鸦,这是多么可贵的童心、爱心!而那个年纪小小,连狐狸都敢骗的孩子,所表现出的那种“智慧”后面,又隐藏着多么可怕的东西啊。这孩子生活在怎样的家庭?为什么会有这样狡诈的心计?自己当年怎么就没有想过呢? (《小说选刊》〕
这篇小说的情节安排有什么巧妙之处,试作简要分析。


姜老师的“错误”指什么?她是一位怎样的老师?
对姜老师的 “预言”或“反思”你怎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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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的精密相机——眼睛
当神创论者挑战进化论时,人眼的进化是他们常常瞄准的好靶子,这个足以令高端相机望尘莫及的人体构造,精密得令进化论鼻祖达尔文“直打冷颤”。它拥有可自动调节光圈(瞳孔)和自动对焦系统(晶状体),内面(脉络膜)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光线四处散射,不仅如此,它的底片(视网膜)灵敏度超高,不论在白天和夜晚都能捕捉影像,无需临时更改感光度也不用外加滤镜;它还自带Photoshop功能(神经网络),成像之后迅速增强图像反差、调整颜色……奇特的是,不论视网膜还是角膜,单独看来都没有任何作用,达尔文理论中那碰运气似的突变和自然选择是如何将这些零七八碎的部件同时拼凑在一起的?今天的这套人眼精密仪器同万年前相比又做了哪些微调呢?
地球上生命痕迹刚出现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过着不见天光的日子。后来单个感光细胞在生物体表面出现了,于是世界变明亮了。有的科学家说,这件事大约发生在5亿4千万年前的寒武纪。
在进化路上,生物相当随遇而安,不需最好,只要够用。这种知足的性格使得眼睛若干中间产物得以作为不同生物的终点保留下来。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将各种生物的眼睛从简单到复杂排成一列,便大致推测出眼睛进化的历程。例如,某些单细胞生物只有一些可以感受光的蛋白,它们见到光就心满意足;有的生物只有一洼小小的眼窝,然而你已经能从这个简单的聚光工具看出高级眼睛的端倪,这些生物只要不撞上前进路上的障碍物就能高兴活着;高等生物的生存却容不得它们将猎物与敌手看混,于是各自进化出一系列结构,来将世界看清楚,鹦鹉螺和人眼便呈现了两种不同的策略。前者将眼睛的开口缩小,使它变成一架“针孔照相机”,从而让光准确到达感光细胞,眼前的物体就能边界清晰,在它们这个群体内,估计该是“眼小为美”;但是人类并不甘心采取这种舍弃光强获取清晰度的措施,却另走了一条迂回之道,我们这一进化分支的祖先在眼窝前塞进一个透镜——晶状体,它同样能把光线汇聚到视网膜,却赋予了我们一个比鹦鹉螺明亮许多的世界。
这样,大自然中不同眼睛的集合就如同一个活化石库,我们可以将这些化石理解为人眼进化之路上留下的一串脚印。于是,那个令达尔文困惑了一下的问题至少是有解的。十几年前,两位瑞典科学家甚至将这一过程量化,他们将鱼眼进化拆分为近2000个步骤,并用计算机模拟了整个过程,经保守计算,他们结论说,这一过程的实现理论上只需36万年。现在许多科学家都相信,从一个感光细胞到我们的眼睛,最关键的变化就发生在最初几百万年之内。
值得一提的是,人眼已如此适应陆地生活,要将光线汇聚到视网膜上,不光需要可变焦透镜(晶状体)的作用,空气与角膜之间的界面也至关重要。角膜表面覆盖了一层薄薄的泪膜,光线接触人眼之后,只有1/3折射依赖后边的晶状体,2/3的折射都在空气及这层泪膜之间发生,这里相当于一个固定焦距的透镜。这便是为什么当你潜入水中视线就变得模糊,那个时候这层泪膜和周围的水环境混为一体,在空气中可以发生的折射便不会发生,于是光线就不会恰到好处地投射到视网膜上了。
对这篇文章的主要信息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A.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认为,约5亿万年前的寒武纪,出现了单个感光细胞的生物体。
B.瑞典科学家通过将眼睛进化的过程量化,并用计算机进行模拟测试,得出眼睛的进化只用了36万年时间。
C.人的眼睛不仅能把光线汇聚到视网膜,还能利用晶状体感知周围明亮的世界。
D.人眼在陆地上感知周围的世界,需要晶状体、空气和角膜,而在水里感知世界,就只需要晶状体和角膜。

E.我们人类之所以比鹦鹉螺更看清明亮的世界是因为有晶状体能把光线汇聚到视网膜。
对“那个令达尔文困惑了一下的问题”的解说,正确的一项是()

A.人眼为什么会构造得如此精密的。
B.人眼是如何突变和进化的。
C.单个感光细胞是什么时候出现在生物体表面的。
D.眼睛的进化具体经历了哪些过程。

科普文的语言除准确严谨外,还具有不同于一般说明文的语言特色。请在文中加点词任选两个,结合文章简要分析这些不同的语言特色。
15.根据文章内容概括眼睛的进化经历了哪些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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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妆
契诃夫
有生以来我见过很多房子,大的、小的、砖砌的、木头造的、旧的、新的,可是有一所房子特别生动地保留在我的记忆里。不过这不是一幢大房子,而是一所小房子。这是很小的平房,有三个窗子,活像一个老太婆,矮小,伛偻,头上戴着包发帽。小房子以及它的白灰墙、瓦房顶和灰泥脱落的烟囱,全都隐藏在苍翠的树林里,夹在目前房主人的祖父和曾祖父所栽种的桑树、槐树、杨树当中。那所小房子在苍翠的树林外边是看不见的。然而这一大片绿树林却没有妨碍它成为城里的小房子。它那辽阔的院子跟其他同样辽阔苍翠的院子连成一排,形成莫斯科街的一部分。这条街上从来也没有什么人坐着马车路过,行人也稀少。
小房子的百叶窗经常关着:房子里的人不需要亮光。亮光对他们没有用处。窗子从没敞开过,因为住在房子里的人不喜欢新鲜空气。小房子四周是人间天堂,树木葱茏,栖息着快乐的鸟雀,可是小房子里面,唉!夏天又热又闷,冬天像澡堂里那样热气腾腾,有煤气味,而且乏味,乏味得很……
我头一次访问小房子是很久以前为办一件事而去的:房主人是契卡玛索夫上校,他托我到那儿去探望他的妻子和女儿。那第一次访问,我记得很清楚。而且,要忘记是不可能的。
请您想象一下当时的情景:您从前堂走进大厅的时候,一个矮小虚胖、四十岁左右的女人带着恐慌和惊愕的神情瞧着您。
“请问,您贵姓?”上了年纪的女人用颤抖的声音问您说,而您认出她就是女主人契卡玛索娃。
您说出您的姓名,讲明您的来意。惊愕和恐惧就换成尖细而快活的“啊”的一声喊,她的眼珠不住往上翻。这“啊”的一声喊,像回声一样,从前堂传到大厅,从大厅传到客厅,从客厅传到厨房……连续不断,一直传到地窖里。不久,整所房子都充满各种声调的、快活的“啊”。过了五分钟光景,您坐在客厅里一张又软又热的大长沙发上,听见“啊”声已经走出大门,顺着莫斯科街响下去了。
房间里弥漫着除虫粉和新羊皮鞋的气味,皮鞋就放在我身旁的椅子上。窗台上放着天竺葵和薄纱的女人衣服。衣服上停着吃饱的苍蝇。地板上放着一件黑色女上衣,潦草地缝在一块纸样上。隔壁房间里有两个惊恐慌张的老太婆,正从地板上拾起纸样和一块块裁衣用的画粉。……
“我们这儿,请您原谅,凌乱得很!”契卡玛索娃说。
契卡玛索娃一边跟我谈话,一边困窘地斜起眼睛看房门,房门里的人们还在忙着收拾纸样。房门也似乎在发窘,时而微微启开,时而又关上了。
“喂,你有什么事?”契卡玛索娃对着房门说。
“我父亲从库尔斯克寄给我的那个领结在哪儿?”房门里面有个女人的声音问。
“啊,难道,玛丽雅,难道……唉,难道可以……现在我们这儿有一个我们不大熟识的人。……你问露凯丽雅吧。……”
“瞧,我们的法国话说得多么好!”我在契卡玛索娃的眼睛里读到这样的话。她高兴得满脸通红。
不久房门开了,我看见一个又高又瘦的姑娘,年纪十九岁左右,身穿薄纱的长连衣裙,腰间系着金黄色皮带,我还记得腰带上挂着一把珍珠母扇子。她走进来,行个屈膝礼,脸红了。先是她那点缀着几颗碎麻子的长鼻子红起来,然后从鼻子红到眼睛那儿,再从眼睛红到鬓角那儿。
“这是我的女儿!”契卡玛索娃用唱歌般的声者说。“这个年轻人,玛涅琪卡(玛丽雅的爱称);就是……”
我介绍我自己,然后我对这里纸样之多表示惊讶。母女俩都低下眼睛。
“耶稣升天节,我们此地有一个大市集,”母亲说。“在市集上我们总是买些衣料,然后做整整一年的针线活,直到下个市集为止。我们的衣服从不交给外人去做。”
“可是谁要穿这么多的衣服呢?这儿只有你们两个人埃。”“嗨,……难道这是现在穿的?这不是现在穿的!这是嫁妆!”
哎呀,妈妈,您在说些什么呀?!”女儿说,脸上泛起红晕。“这位先生真会这样想了。……我绝不出嫁!绝不!”
她说着这些话,可是说到“出嫁”两个字,她的眼睛亮了。
她们端来茶、糖、果酱、黄油,然后她们又请我吃加鲜奶油的马林果。傍晚七点钟开晚饭,有六道菜之多。吃晚饭的时候,我听见很响的呵欠声,有人在隔壁房间里大声打呵欠。我惊讶地瞧着房门:只有男人才那样打呵欠呢。
“这是彼得·谢敏内奇的弟弟叶果尔·谢敏内奇,……”契卡玛索娃发现我吃惊,就解释说。“他从去年起就住在我们这儿。您要原谅他,他不能出来见您。他简直是个野人,……见着生人就难为情。……他打算进修道院去。……他原来做官,后来受人家的气。……所以他挺伤心。……”
晚饭后,母亲邀我跟她一块儿到堆房里走一趟。在堆房里,我看见五口大箱子和许多小箱子、小盒子。
“这……就是嫁妆!”母亲对我小声说。“这些衣服都是我们自己做的。”
我看了看那些阴沉的箱子,就开始向两个殷勤好客的女主人告辞。她们要我答应日后有空再到她们家里来。
这个诺言,一直到我初次访问过了七年以后,我才有机会履行。我走进客厅里,看见母亲长得越发胖了,头发已经花白,正在地板上爬来爬去,裁一块蓝色衣料。女儿坐在长沙发上刺绣。这里仍旧有纸样,仍旧有除虫粉气味,仍旧有那幅画像和残破一角的镜框。不过变化还是有的。主教像旁边挂着彼得·谢敏内奇的肖像,两个女人都穿着丧服。彼得·谢敏内奇是在提升为将军后过一个星期去世的。
回忆开始。……将军夫人哭了。
“我们遭到很大的不幸!”她说。“彼得·谢敏内奇,……您知道吗?……已经不在人世了。我和她成了孤儿寡母,只得自己照料自己了。叶果尔·谢敏内奇还活着,不过关于他,我们没有什么好话可说。修道院不肯收他,因为……因为他好喝酒。现在他由于伤心而喝得越发厉害了。我打算到首席贵族那儿去一趟,想告他的状。说来您也不信,他有好几次打开箱子,……拿走玛涅琪卡的嫁妆,送给他那些朝圣的香客。有两口箱子已经全拿空了!要是这种情形继续下去,那我的玛涅琪卡的嫁妆就会一点也不剩了。……”“您在说什么呀,妈妈!”玛涅琪卡说,发窘了。“这位先生真不知道会想到哪儿去呢。……我绝不出嫁,绝不出嫁!”
玛涅琪卡抬起眼睛来,兴奋而又带着希望,瞧着天花板,看来她不相信她说的话。
一个矮小的男人身影往前堂那边溜过去,他头顶秃一大块,穿着棕色上衣,脚上穿的是套鞋而不是皮靴。他象耗子那样窸窸窣窣地溜过去,不见了。
“这人大概就是叶果尔·谢敏内奇吧,”我暗想。
我瞧着她们母女俩:两个人都苍老消瘦得厉害。母亲满头闪着银白的光辉。女儿憔悴,萎靡不振,看样子,母亲似乎比女儿至多大五岁光景。
“我打算到首席贵族那儿去一趟,”老太婆对我说,却忘记这话她已经说过了。“我想告状!叶果尔·谢敏内奇把我们缝的衣服统统拿走,为拯救他的灵魂而不知送给什么人了。我的玛涅琪卡就要没有嫁妆了!”
玛涅琪卡涨红脸,可是这一回却什么话也没说。
“衣服我们只好重新再做,可是话说回来,上帝知道,我们不是阔人!我和她是孤儿寡母啊!”
“我们是孤儿寡母!”玛涅琪卡也说一遍。
去年,命运又驱使我到我熟悉的那所小房子去。我走进客厅,看见老太婆契卡玛索娃。她穿一身黑衣服,戴着丧章,坐在长沙发上做针线活。跟她并排坐着的,是个小老头,穿着棕色上衣,脚上登着套鞋而不是皮靴。小老头看见我,就跳起来,从客厅里一溜烟跑出去了。……为了回答我的问候,老太婆微微一笑,说:“我现在又见到您,很高兴,先生。”“您在缝什么?”过一忽儿,我问。
“这是女衬衫。我做好,就送到神甫那儿去,托他代我保管,要不然,叶果尔·谢敏内奇就会把它拿走。我现在把所有的东西都交托神甫保管了,”她小声说。
她面前桌子上放着女儿的照片,她看一眼照片,叹口气说:“要知道我成了孤魂!”
那么她女儿在哪儿呢?玛涅琪卡在哪儿呢?我没问穿着重丧服的老太婆,我不想问。不论是我在这所小房子里坐着,还是后来我站起来告辞的时候,玛涅琪卡都没走出来见我,我既没听见她的说话声,也没听见她那轻微胆怯的脚步声。……一切都明明白白,于是我的心头感到沉重极了。——自《契诃夫小说选》,有改动
请赏析小说第一段中划线处环境描写的作用。
契诃夫主张“应当努力使人物的心情在他们的行动中清晰可见”,同时在对人物的行为举止的描写中又善于抓住细节来刻画。请选择下面两段选文中的一处细节描写加以鉴赏。
①惊愕和恐惧就换成尖细而快活的“啊”的一声喊,她的眼珠不住往上翻。这“啊”的一声喊,像回声一样,从前堂传到大厅,从大厅传到客厅,从客厅传到厨房……连续不断,一直传到地窖里。不久,整所房子都充满各种声调的、快活的“啊”。过了五分钟光景,您坐在客厅里一张又软又热的大长沙发上,听见“啊”声已经走出大门,顺着莫斯科街响下去了。
②“哎呀,妈妈,您在说些什么呀?!”女儿说,脸上泛起红晕。“这位先生真会这样想了。……我绝不出嫁!绝不!”
她说着这些话,可是说到“出嫁”两个字,她的眼睛亮了。
小说中“我”总共几次走访契卡玛索娃家?每次间隔的时间很长,一次比一次简略,请说说这样安排的用意。
请结合文章相关内容分析“母亲契卡玛索娃”的形象。
15.小说最后并没有直接揭示女儿玛涅琪卡的命运,请联系上文作出合理推断,并说说作者这样收尾的妙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9分)
瑜伽的科学
今年初,刊登在《纽约时报》上的一篇名为《瑜伽如何伤害你的身体》的文章,在美国的瑜伽界掀起一场腥风血雨的恶战。在这篇长文中,《纽约时报》资深记者威廉·布拉德(William J. Broad)现身说法,披露了他耳闻目睹的众多负面案例。他指出,瑜伽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安全,练习特定姿势存在潜在受伤风险,可能导致中风。他甚至引用一位采访对象的话做出结论:“绝大多数人都不该练习瑜伽,因为太容易受伤。”
这篇引发激烈争论的文章,节选自布拉德历时5年写成的新书《瑜伽的科学》(The Science of Yoga: The Risksand Rewards)。但事实上,在这本336页的书中,在媒体上吸引了大量眼球的关于瑜伽有害的内容,只占其中一章,不足全书1/10。而在其他章节中,布拉德投注了极大的热情,对瑜伽从印度流传至美国的历史加以详细阐述。他引用了大量科学研究结果,指出修习瑜伽的种种此前很少被宣传的健康益处——降低体内压力激素皮质醇的水平,增强大脑神经传导物质的活力,消除抑郁,提升创造力。有趣的是,如果略去争议最大的第四章不看,文字中呈现的布拉德俨然一个急于用科学主义为瑜伽正本清源,从而保持瑜伽的正统性和纯粹性的护法使者。于是,此前所有的批判与揭露,原来都不过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情意结。
从2001年开始,美国的瑜伽产业经历了黄金十年,修习者人数从400万激增到2000万,由此催生了一个年产值高达60亿美元的庞大市场。毫无疑问,如此汹涌大潮,难免泥沙俱下。瑜伽师群体良莠不齐,瑜伽馆里谣言蛊惑,对这些乱象猛加抨击,其实并不自布拉德始。在这一背景下,他的激烈发言,更像是一种出自良好意愿的以毒攻毒的霹雳手段。
然而,好的初衷并不能赋予有瑕疵的传播手段以正义。正如《瑜伽解剖学》作者莱斯利·卡米诺夫(Leslie Kamin off)所批评的,在列出这些严重负面案例的同时,布拉德并没能令人信服地对照给出非瑜伽练习者人群中类似伤害和疾病的发生率,也没能深入分析,它们与修习瑜伽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洛杉矶时报》书评作家康妮·斯图尔特(Connie Stewart)为此调侃道,在她修习瑜伽的6年中,也曾受过重伤:回家路上摔到坑里,牙掉了,嘴唇也破了。
布拉德引用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的报告指出,与练习瑜伽有关的急诊室就诊案例从2000年的13例上升到2001年的20例,然后又增加到2002年的46例。他一方面自己承认,同当时400万瑜伽练习者的基数相比,这些只不过是“极其罕见的例子”,另一方面又自圆其说,认为也存在受伤较轻的人不去医院看病的可能。但他似乎全然忘了,就在这之前,他刚刚提到,2001年前后,瑜伽修习者的人数几乎每年成倍增长。如果考虑到分母增长的因素,这个本来就没什么统计学意义的数字,是否会显得更加不靠谱?是什么让一个专业的科学记者犯下如此明显的逻辑错误?
布拉德希望瑜伽成为一种科学,被主流医学界接受,纳入政府监管之下,清除那些靠忽悠蒙事的瑜伽师。这当然是一个科学主义瑜伽练习者的良好意愿,但这并不成为要求所有人都必须基于科学事实而修习瑜伽的理由。1989年,杜克大学医学中心进行过一次有趣的实验。志愿者被分成三组,一组什么运动都不做,一组骑动感单车,另一组练习瑜伽。坚持4个月后,骑动感单车的一组各项健康指标有了显著改善,而练习瑜伽的一组没有变化。但耐人寻味的是,那些瑜伽练习者比骑动感单车的人更相信,自己变健康了。
(选自《三联生活周刊》)
第4段作者引用康妮·斯图尔特的话是为了()

A.强调布拉德对瑜伽的抨击虽然揭露了瑜伽产业的乱象,但他以毒攻毒的做法是不对的。
B.证实修习瑜伽虽然让自己收到了伤害,但这些伤害并没有布拉德所说的那么严重。
C.讽刺布拉德把修习瑜伽受到的伤害夸大了。
D.揶揄布拉德没有认清修习瑜伽的伤害与疾病之间的因果关系。

作者在篇末引用杜克大学医学中心的实验最有可能是为了()

A.证明修习瑜伽对于身体健康毫无益处。
B.指出把瑜伽作为一种科学来对待缺少事实依据。
C.证明布拉德作为专业的科学记者犯了明显的逻辑错误。
D.指出修习瑜伽虽然对于身体没有直接益处,但它有心理促进作用。

下面说法和推断与原文不符的一项是()

A.作为专业的科学记者布拉德之所以犯了明显的逻辑错误,是因为他急于用科学主义维护瑜伽的正统。
B.布拉德列举修习瑜伽而导致伤害的负面案例,但却没有深入分析,所以他的结论并不令人信服。
C.布拉德在书中提到的修习瑜伽的就诊案例几乎没有什么意义,只能说明因为修习瑜伽而受伤的人数成倍增加。
D.瑜伽在美国尚未被主流医学界作为一种科学来接受,也没有被纳入政府监管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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