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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0分)
爱国科学家邓叔群
经过清华学堂八年苦读,邓叔群于1923年经考试公费留学美国.两时去的同学大多选择学习外交、银行、军事、法律等专业,只有他不听别人劝告,为了解救贫困的中国农民,一心入读康奈尔大学的农林专业。留学期间,目睹同胞受到种族歧视,这激发了他为国争光的民族自尊心,决心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最精湛的科学知识。他不仅主科成绩都是A,而且荣获了全美最高科学荣誉学会颁发的两枚金钥趣证幸。正当他博士论文接近完成时,国内岭南大学急需一位植物病理学教授,导师惠凑推荐了他,但建议他完成论文后再回去。邓叔群却认为,学到先进知识报效祖国,正是自己求学的真正目的,于是当即回国。
在回国后的十年中,为搜集我国第一手真菌资料,他手提竹篮,攀山入林,一样一样地采集,逐一鉴定,定名分类。他先后研究鉴定的真菌种类达一两千种,分隶于数个属,其中首次发现的新属5个,新种121个,为世界真菌资源宝库增添了新标本,在世界真菌学史上为我国的真菌科学谱写了重要的第一章,向世界宣告了中国有自己的真菌科学。在世界著名真菌分类学家考尔夫教授总结的康奈尔大学120年来作出突出贡献的41位真菌学家中,他是唯一的东方人。
抗战开始不久,为了使自己的研究与国计民生关系更为直接,邓叔群转向了林业研究。他带领助手深入云南、西康、四川一带,勘察森林资源状况。他们冒风雨,顶烈日日,忍饥寒,摸清了该地区森林资源的组成、分布、蓄积量及病虫害等情况,给制了中国的早期林型图,并提出了合理经营、开发和管理原始森林的研究报告,为大后方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参考。其中森林的材积估算、轮伐期、更新方法、造林方针等,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后来,邓叔群拒绝就任农林部副部长,而在甘肃省建设厅厅长张心一的支持下,举家奔赴甘肃,开始黄河上游水土保持的研究。经过几年艰苦奋斗,成功创办洮河林场及三个分场,建立了一整套保证森林更新、营造量大于采伐量的制度,创建了以科学的方法经营和管理森林的新模式。邓叔群认为,水利和林、牧之间具有密切关系,要根治黄河水患,就必须三者并重。为保持黄河上游水土、减轻下游灾害:他提出了森林生态平衡理论。
1948年,邓叔群当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随后,中央研究院要求全体高级研究人员迁往台湾或去美国。他不仅自己明确表示决不离开,还动员其他同宁共同抵制。他对家人说:“别忘了自己是中国人,要为民族富强而奋斗终生,我决不跟腐败的国民党去台湾,也不去美国。”其实在他内心深处,对共产党抱有希望和向往,愿与民族同甘苦,共命运。后来,他早年的学生沈其益受东北解放区领导委托,特地到上海邀请他去东北筹办农学院,他欣然接受邀请,并在半年的时间内,带病编写出一整套农林大学的教材钢要。作为沈阳农学院创建总指挥,他辛勤工作,调度有方,快速、高效地完成了建设设务。
邓叔群生活俭朴,不图物质享受,新中国成立后,他把抗日战争前在南京购建的花园洋房捐献给国家,还三次主动提出减薪,抗美援期时,他将自己的积蓄捐作军用。1960年,他受林业部委托,举办森林病理学培训班,为各省培训出教十名专轰技术骨干。培训结束后,他谢绝巨额酬金,只留一张结业合影作纪念。邓叔群一生的选择,都从人民和祖国的需要出发,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科学报国的埋想。(摘编自《中03真菌学先驱——邓叔群院士》
相关链接
①邓叔群(1902-1970),中国真菌学家.福建福州人。曾任岭南大学、金酸大学、中央大学等校教授,中央研究院研究员。新中国成立后,任沈阳农学院和和东北农学院院长、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副所长。中科院学部委员(院士 )。主要著作有<中国的高等真菌》《中国的真酋》等。(摘自《辞海》第六版〉
②我自幼被外祖母严氏收养。她教我劳动,晓我勤俭,并以民族英雄岳飞、成继光、林则徐等人的事迹勉勘我;教我做人要坚贞不屈、清正廉洁、光明磊落,这一切促使我从小就立志为中华民族的强盛奋斗终生。(摘自《中国科学院院士自述•邓叔群>)
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因为种族歧视使邓叔群深受伤害,激发了他的民族自荨心,他决心用最短的时间学到最精湛的科学知识,为国争光。
B考虑到岭南大学开学在即,急需一位植物病理学教授,邓叔群听从导师的建议当即回国,全然不顾自己即将得到的博士学位。
C邓叔群采集、鉴定的中国真菌标本,填补了世界真菌研究领域的空白。他本人也因为在真菌学领域的卓越贡献而得到世界同行认可。
D抗战时期,邓叔群与助手开展森林勘察,其研究成果不仅支持了当时的大后方建设,其中不少内容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E邓叔群基于水利和林、牧并重的思想而提出的森林生态平衡理论,使得黄河上游的水土得以保持,并减轻了下游的水患灾害。
邓叔群不愿意去台湾,也不去美国,而欣然接受邀请去东北筹建农学院。他这样做,既有现实因素,又有思想基础。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
在国家需要时,邓叔群是如何主动牺牲个人利益、为国分忧的?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作为一位爱国科学家,邓叔群有哪些突出表现?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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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问题。
高仓健,其实他对这个世界充满深情
水木丁
高仓健先生去世的消息传来,没有觉得特别吃惊,先生已经83岁,生老病死,乃人生逃不过之结局,因此内心虽然悲伤,却只是希望他走得安详就好。
我看过他好几部片子,在儿时对他模糊的印象中,他是一个沉默的男人,人人都说他是个硬汉,没有人见他流过泪。人们学他穿风衣,带皮手套,留寸头,不拘言笑,但是没有人能够真正学到他沉默中的那种气场,那是一种让人安定的东西,像远山一样,只要存在在那里,望一眼,心里就踏实。如果他能活八十年,就八十年不改变,如果他能活八百年,就八百年都不会改变。
在这个人人比赛能说会道,甜言蜜语,人人内心浮躁,想要抓住世界的潮流的年代,高仓健君,我有点想念他了。只是在喧嚣的尘世想念一个安静的人,所幸的是,他虽然已经成了一个老头子,但是那种气场还在,那种给人安定的能量也还在。后来我想,我只是凭着感觉去找他的电影来看,但是在内心深处,也许是想感染一下他身上那种气场,去一去自己的浮躁,给自己定一定心吧。
看张艺谋回忆高仓健,讲了几件事让我印象深刻,一是拍《千里走单骑》的时候,说他们一天的戏拍完了,他就让高仓健先回去,按理任何一个演员都高高兴兴的回去了,但是高仓健不这样,“6点钟让他回去了,9点快收工,天已经黑了,副导演忽然慌慌张张地过来跟我说:‘导演,高仓健没走!’我说:‘为什么没回去?出事了?’原来,高仓健说导演和全体人员都在工作,他也不能走。他就一直在山地拐角下站着,默默看你工作,站了3个小时,不打搅。剧组全队上汽车走,老爷子给远远鞠躬。他不过来,鞠完躬走了,70多岁的老人,站3个小时。”还有一次,两个人“坐在一个大堂酒吧,远处一百米以外是大堂,人来人往,但是这个酒吧里人很少。我跟他在这儿坐了1个多小时,大堂有很多人走过,有日本人突然认出他来了,走到酒吧门口,离了有四五十米,深深鞠一躬就走了,也不惊动,也不过来。就这样,来来回回四五十人给他深深鞠躬,悄悄走了。”“每次去日本,每次赶飞机,他会在地库,看我的车走,远远给我鞠躬。我吓一跳,老爷子什么时候来的?已经来了1个多小时,他也怕人家认出他,站在地库,一堆车后面,远远地送。”
日本人认为高仓健是一个神,在云端,但是张艺谋说在高仓健身上看到的是中国古代的那种“士”的精神,这让我想起很多年前张承志在《清洁的精神》写过:“没有今天,我不可能感受什么是古代。由于今天的泛滥的不义、庸俗和无耻,我终于迟迟地靠近了一个结论:所谓古代,就是洁与耻尚没有沦灭的时代。”“那是神话般的、唯洁为首的年代。洁,几乎是处在极致,超越界限,不近人情。”在这篇文章里,张承志把聂政,荆轲拿来做洁的代表,无独有偶,张艺谋也曾在拍摄《英雄》时,希望请高仓健出演后来由李连杰出演的那个叫无名的刺客,但是高仓健说,我对打打杀杀没有兴趣。几年后,他在张艺谋的《千里走单骑》里扮演了一个安静的男人,2012年,当他拿到《致亲爱的你》剧本时,他对大家说,这是他想演的电影,于是他在阔别荧幕多年后,终于又回到了观众面前。
他并非冷酷,只是安静沉默,因为对这个世界的太深情,深得超过了任何人,所以只能用他自己的表达方式,这方式太古老,太干净和疏远,不是现代人的亲昵和热情,也注定了他无法走入现代人那种亲密无间的关系之中,只能一生孤独。
生而为高仓健,是什么样的一种存在感呢?在这个以不知羞耻为时髦,对肮脏不假思索的接受,麻木到毫无底线的时代,像这样一个好像从几千年前穿越而来的人,一定会很孤独吧。如今他也走了,地球上最后的一个士不再有了,人们争相纪念他,希望用各种形容词归纳总结他,但是人们却只看到他的外表,而他的内心,却是像张承志说的那样:“这不是一个很多人都可能体验的世界……今天的中国人,可能已经没有体会它的心境和教养了。”这个世界不复杂,但是洁与耻是如此难于坚守,我们人人都在失守,将自己的底线一点一点的后退。而高仓健先生用他这83年做到了这两个字,从这个角度来讲,我想他的人生是完满的,也是平静的。
最后奉上《致亲爱的你》中的这首童谣:红色眼眸的天蝎座,展开翅膀的天鹅座,蓝色眼眸的小犬座……将大熊星座的脚向北延伸五倍的地方,小熊星座直指的就是银河之旅的终点……
(节选自新浪网“娱乐专栏”)
“如果他能活八十年,就八十年不改变,如果他能活八百年,就八百年都不会改变。”这句话在文章中的作用是什么?


文章中用的最多的表现手法是什么?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作者认为高仓健对待世界的方式“太古老,太干净和疏远,不是现代人的亲昵和热情,也注定了他无法走入现代人那种亲密无间的关系之中,只能一生孤独”,是否是对他的做法的否定?你对这句话如何理解?


最后一个自然段能否删去?理由是什么?

阅读文章,回答下面的问题。(6分,每小题3分)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
文中划线的词语极富表现力。下列关于这方面说明不当的一项是

A.“泻”扣紧了“月光如流水”这个比喻,加强了月光的流动感。
B.“浮”这个动词把水气和月色交织在一起,雾的轻柔,以及自下而上逐渐扩散的特点准确地表达出来了。
C.“斑驳”是一种颜色中杂有别的颜色。这里表明黑影中还有绿色与银白色。
D.“画”能突出“倩影”之美,表达了作者此时的喜爱之情。

这段文字描写的内容主要是()

A.月下的荷塘
B.月的光和影
C.荷塘上的月色
D.月下的荷塘及月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闲读梧桐
梧桐就在我们住的那幢楼的前面,在花圃和草地的中央,在曲径通幽的那个拐弯口,整日整夜地与我们对视。
它要比别处的其他树大出许多,足有合抱之粗,如一位“伟丈夫”,向空中伸展;又像一位矜持的少女,繁茂的叶子如长发,披肩掩面,甚至遮住了整个身躯。我猜想,当初它的身边定然有许多的树苗和它并肩成长,后来,或许因为环境规划需要,被砍伐了;或许就是它本身的素质好,顽强地坚持下来。它从从容容地走过岁月的风雨,高大起来了。闲来临窗读树已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了。
某日,母亲从北方来信:寒潮来了,注意保暖御寒。入夜,便加了一床被子。果然,夜半有呼风啸雨紧叩窗棂。我从酣梦里惊醒,听到那冷雨滴落空阶如原始的打击乐。于是无眠,想起家信。想起母亲说起的家谱,想起外祖父风雨如晦的际遇。外祖父是地方上知名的教育家,一生两袖清风献给桑梓教育事业,放弃了几次外聘高就的机会。然而,在那史无前例的岁月里,他不愿屈从于非人的折磨,在一个冷雨的冬夜,饮恨自尽。我无缘见到他老人家,只是从小舅家读到一张黑色镜框里肃然的面容。我不敢说画师的技艺有多高,只是坚信那双眼睛是传了神的。每次站到它跟前,总有一种情思嬗传于我,冥冥之中,与我的心灵默默碰撞。
浮想联翩,伴以风雨大作,了无睡意,就独自披衣临窗。夜如墨染,顷刻间我也融入这浓稠的夜色中了。惊奇地发现,天边竟有几颗寒星眨巴着瞌睡的眼!先前原是错觉,根本就没有下雨,只有风,粗暴狂虐的北风。这时,最让我“心有戚戚”的便是不远处的那株梧桐了。只能依稀看到它黛青色的轮廓,承受着一份天边的苍凉。阵风过处,是叶叶枝枝互相簇拥颤起的呼号,时而像俄罗斯民谣,时而像若有若无的诗歌。不知怎的,外祖父的遗像又蓦然浮上眼帘,似与这株沉默的梧桐有种无法言喻的契合。不求巨臂擎天的闻达,但也有荫庇一方的坦荡。
次日醒来,红日满窗,竟是大晴。
惦念的是那一树黄叶。推开窗棂,读到的树,竟是一个显山露水的甲骨文字:没有昨日那遮天蔽日的叶子,剩下的是虬树挺干。我的心像是被谁搁上了一块沉重的冰,无法再幻作一只鸟,向那棵树飞去了。这一夜的风呵,就凋零了满树的生命!而风又奈你何,坠落的终要坠落,无须挽留,你清寒有一身傲骨与春天之前的整个冬季抗争!
于是,我读懂了梧桐的寂寞。不是慨叹韶华流逝的漠然,不是哀怨人潮人海中的孤寂,而是一种禅意,一种宁静和虚空的玄奥。服从自然又抗衡自然,洞悉自然又精涂自然,任风雕雨蚀,四季轮回,日月如晦,花开花落,好一种从容淡泊的大度!不禁又感慨起外 祖父的英年早逝,悲哀起他屈从天命的无奈,悲哀起那个年代的人们。
又是一阵熟悉的树叶婆娑的沙沙声响,亲切地叩击着耳鼓。俯目望去,一个红衣女孩雀跃在那黄叶覆盖的小径,那模样似乎每一片叶子都在为她青春的步履伴奏。此刻,我的窗台上,扑进一阙蓬松的阳光,洒在案前昨夜未曾合上的一卷旧书上。
“闲读梧桐”,作者读到的梧桐的外形特征是。梧桐内在的精神特征是
作者看到风中的梧桐想起了外祖父,并感到两者之间“有种无法言喻的契合”。请结合全文谈谈梧桐与外祖父的相同与不同。(请加序号分条列举)
文章尾段中,写轻盈欢快的红衣女孩的用意是
写落叶似乎是在为女孩“伴奏”,这样写要表达的意思是
写“阳光洒在旧书上”,“旧书上”意在表明
下列对选文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两项是

A.梧桐不为时光的流逝感到落寞,也不为暴风夺走了它茂密的叶子而自责伤感,它只是感到寂寞。
B.母亲的来信,在文中不仅起到了引出下文的过渡作用,而且表现了母爱的细腻,增加了主题的厚度。
C.作者写夜风中的梧桐,运用了拟人和比喻的修辞方法,形象地传达出了梧桐与风暴抗争的坚忍与深沉。
D.文章通过从梧桐到外祖父的联想,深情地赞颂了外祖父从容豁达、淡泊功利、忠心报效祖国的光辉一生。

E.本文采用了托物言志的手法,借对梧桐由外到内的读解,表达了作者独到的人生感悟。

(9分,每小题3分)
艺术世界的空筐结构(节选)
艺术世界之所以具有永久的魅力,原因之一,就在于它象纯粹数学一样,具有“空筐”结构的性质。
大家知道,数学是2+3=5这样一门抽象的科学。例如:“两头牛加三头牛等于五头牛”,“两棵树加三棵树等于五棵树”。人类第一个伟大的数学家正是从这类具体的事实概括出了这样一个达四海亘古今、囊括宇宙万物的伟大的抽象公式:2+3=5。它好比是说:“两只空筐加三只空筐等于五只空筐”。筐子的“空”,是为了随意装进天地间万物。如果只能装一样东西,倒不出来,那数学的用处就极有限了。
有趣的是,艺术魅力的源泉之一,也在于它向我们提供了一种“空筐”,其中尤以音乐最为典型。就是说在一切艺术中,当推音乐“空筐”最“空”,最具弹性。如果说,牛顿和爱因斯坦的成就之一,在于他们分别提供了两个伟大的“空筐”:F=ma和E=mc2,那么,贝多芬的成就却在于他向人类文化宝库提供了好几个雄视百代、卓然独立于千古的音乐“空筐”;《英雄》、《命运》、《田园》和《第九》这四部交响曲。这些“筐”竟是如此的“空”,它们要求乐队指挥、演奏家和广大听众把各自的内外阅历统统放进去。因此,有海菲茨的贝多芬,也有梅纽因和小泽征尔的贝多芬,同时还有张三、李四的贝多芬。
20岁欣赏《命运交响曲》,同40岁重聆这部作品时的感受是很不同的——如果你在这20年间,饱受事变,经历了坎坷人生的话。之所以有这种效果,正是因为音乐艺术具有“空筐”性质。这种性质的音乐心理学基础,便是自由联想。所谓“空筐”,正是艺术家为万千观众提供的发挥想象力的空间。爱因斯坦一再强调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这不仅是就理论物理学和数学研究而言,而且也是人们欣赏艺术作品时最重要的素质。可以说“空筐”是为想象力而设置的,“空筐”要求万千听众用自己的想象力去进行再创作。
诗歌的“空筐”的性质也是很显著的。比如,李商隐的杰作《乐游原》便是一个典型的“空筐”:“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你有你的“夕阳”,我有我的“无限好”,也许,你的“夕阳”和“黄昏”,比李商隐的“夕阳”和“黄昏”还要丰富得多,这不仅不违背原诗的本意,而且正说明原诗的成功。我以为诗人的艺术成就如何,全看他创造了多少个“空筐”,李白、杜甫创造的“空筐”恐怕最多、最好。宋朝学者张炎主张“词要清空,不要质实”乃是“空筐”说的另一种表述。
大致来说,艺术分两大类:情节类和情态类。前者的“筐”较“实”,后者则较“空”。在一生中,我们至多只想把《福尔摩斯探索》这类小说重读三遍,可是在我们一生中,却可以把贝多芬的《命运》重聆一百遍。因为首者属于情节类作品,而后者属于情态类的艺术,具有恒听恒新的性质;或者说,它的永久生命力,并不在于自身的情节,而在于它提供给我们的是一个不断可以把新的人生体验放进去的“空筐”。一般来说,文化素养较低者更倾向于情节艺术作品,因为这类作品不特别要求观众(读者、听众)用自己的想象力去主动地进行再创作。与此相反,文化素养较高者,则更倾向于情态类艺术作品。因为他在这类作品中发现了一个驰聘自己想象力的广大空间,发现了一个可以满足自己精神需要的广大世界。
下列对“空筐“定义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

A.具有“空筐”结构的性质是艺术世界具有永久魅力的原因之一
B.“空筐”性质不是艺术创作必须遵循的规律,而是人们欣赏艺术作品时最重要的素质。
C.“空筐”是艺术家为万千欣赏者提供的调动想象力的空间。
D.艺术家创造的“空筐”的多少和好坏决定了他的艺术成就的高低。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音乐如同数学一样,也为我们提供了“空筐”,且在一切艺术中其“空筐”最“空”,最具有弹性。
B.同一个人在不同年龄欣赏同一艺术作品的感受和体验是极不相同的,这是因为艺术“空筐”为欣赏者提供的空间是不断变化着的。
C.小说属情节艺术,它为读者提供的想象力空间相对较小,不特别要求读者用自己的想象力去主动地进行再创作。
D.情态类艺术作品的永久生命力,并不在于自身的情节,而在于它提供给人们的是一个不断可以把新的人生体验放进去的“空筐”。

根据原文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一千个读者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如用作者的话说,可改为“一千个听众便有一千个贝多芬”。
B.宋朝学者张炎“词要清空,不要质实”的主张认为:词只写想象的事物,不写具体实在的事物,这样才能造出“空筐”来。
C.凡是情节类作品人们最多读三遍,凡属情态类作品人们都会重读千百遍,这是因为前者没有“空筐”性质,后者具有“空筐”性质。
D.人们文化素养的高低决定于自身在欣赏艺术作品时是否具有想象力。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小题。
老爱情
苏童
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但是当我说完这个故事后,相信也有一些读者会受到一丝震动。
话说20世纪70年代,我们香椿树街有一对老夫妇,当时是六七十岁的样子,妻子身材高挑,白皮肤,大眼睛,看得出来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丈夫虽然长得不丑,但是一个矮子。他们出现在街上,乍一看,不配,仔细一看,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时老夫妻彼此之间是镜子,除了性别不同,他们的眼神相似,表情相似,甚至两人脸上的黑痣,一个在左脸颊,一个在右脸颊,也是配合得天衣无缝。他们到煤店买煤,一只箩筐,一根扁担,丈夫在前面,妻子在后面,这与别人家夫妇扛煤的位置不同,没有办法,不是他们别出心裁,是因为那丈夫矮、力气小,做妻子的反串了男角。
他们有个女儿,嫁出去了。女儿把自己的孩子丢在父母那里,也不知是为了父母,还是为了自己。她自己大概一个星期回一次娘家。
这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女儿在外面"嘭嘭嘭"敲门,里面立即响起一阵杂乱的脚步声,老夫妇同时出现在门边,两张苍老而欢乐的笑脸,笑起来两个人的嘴角居然都向右边歪着。
但女儿回家不是来向父母微笑的,她的任务似乎是为埋怨和教训她的双亲。她高声地列举出父母所干的糊涂事,包括拖把在地板上留下太多的积水,包括他们对孩子的溺爱,给他吃太多,穿得也太多。她一边喝着老人给她做的红枣汤,一边说:"唉,对你们说了多少遍也没用,我看你们是老糊涂了。"
老夫妻一听,忙走过去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他们面带愧色,不敢争辩,似乎默认这么一个事实:他们是老了,是有点老糊涂了。
过一会儿,那老妇人给女儿收拾着汤碗,突然捂着胸口,猝然倒了下来,死了,据说死因是心肌梗塞。死者人缘好,邻居们听说了都去吊唁。他们看见平日不太孝顺的女儿这会儿哭成了泪人儿了,都不觉得奇怪,这么好的母亲死了,她不哭才奇怪呢!他们奇怪的是那老头,他面无表情,坐在亡妻的身边,看上去很平静。外孙不懂事,就问:"外公,你怎么不哭?"
老人说:"外公不会哭,外婆死了,外公也会死的,外公今天也会死的。"
孩子说:"你骗人,你什么病也没有,不会死的。"
老人摇摇头,说:"外公不骗人,外公今天也要死了。你看外婆临死不肯闭眼,她丢不下我,我也丢不下她。我要陪着你外婆哩。"
大人们听见老人的话,都多了心眼,小心地看着他。但老人并没有任何自寻短见的端倪,他一直静静地守在亡妻的身边,坐在一张椅子上。他一直坐在椅子上。夜深了,守夜的人们听见老人喉咙里响起一阵痰声,未及人们做出反应,老人就歪倒在亡妻的灵床下面了。这时就听见堂屋里自鸣钟"当当当"连着响了起来,人们一看,正是夜里12点!
正如他宣布的那样,那矮个子的老人心想事成,陪着妻子一起去了。如果不是人们亲眼看见,谁会相信这样的事情?但这个故事是真实的,那时生死相守的老人确有其人,他们是我的邻居,死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同一天。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犹如上了锈一样,任人们怎么拔转就是一动也不动。
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不知道你怎么看,我一直认为这是我一生能说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1.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A. 作者善于从日常生活中,选择一些看似不起眼的事,如老夫妻到煤店买煤,一起给女儿开门,一起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等,用以表现老夫妻在生活中总是相依相随。
B. 小说的情节可谓一波三折,老夫妻外貌上的巨大差距让邻居们都觉得他们不般配,经过他们的努力,终于改变了人们的看法。
C. 作者在开篇就说"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结尾说"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突出了这个故事的大众性,强调平凡更能打动人心。
D. 小说中老妇人因心肌梗塞离开了人世,大家都奇怪老人为什么不哭,其实老人是把生死之事看开了,认为人都是会死的,自己也一样。

E.作者运用肖像、细节、语言、动作等人物描写的方法来塑造人物,使小说中的人物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2.

小说的标题"老爱情"有什么含义?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理解。

3.

文中"女儿"这个形象有何特点?安排这个人物有何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回答

4.

有人认为"老人在夜里12点离世"这一情节太过离奇,不符合常理,应该删掉。对此你是怎么看的呢?请结合全文谈淡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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