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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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铺垫
【美】 刘荒田
①上星期天,是母亲的生日。午间,我和往常一样,躲在书房里,要么上网浏览,要么看书,要么写作。午后,亲人们陆续来到:母亲,妹妹和妹夫,弟弟和弟媳。我仍旧和往常一样,走出来,打招呼,稍作问候,说些闲话,然后,把接待任务交给太太,又回到电脑前。我似乎从来都是这样,并非和血缘最近的人们谈不来,也不是阔人猛人要我赶写旨在治国平天下的宏文,连不给稿费的本市报馆也没向我约稿,我本该和大家坐在客厅谈天而不去,只是出于不爱群聚的习惯。
②我即便独处,也有一坏脾性,家里不静就无法写作,好在,可以干别的,比如此刻,我在敲键盘,回复电子邮件。书房的门打开,客厅的谈笑声一波波地传来。亲人们在讨论、争辩,主题是弟弟该不该回国买房子,在哪里买,花多少钱,多少个居室和阳台,洗手间是坐式还是蹲式。“如今还看到有的新楼装修,马桶和淋浴间不分开,每次洗澡,都把马桶板浇湿了。洗完澡连穿裤子的干地方也没有,活见鬼!”谁在义愤填膺地指斥。笑声,争执,喝茶吃点心的声响,窗外不时塞进日落大道上消防车和救伤车的鸣叫。
③我兀自微笑,踏实地、从容地、幸福地打字。回电子邮件不比正经的写作,尽可心猿意马。这时刻,忽然想到,我的自在是有铺垫的,那就是亲人和平与健康的人生。如果他们不在客厅制造可爱的噪音,我能安坐在里面吗?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位,如果因病或别的事故缺席,我也许要在路上奔波,到医院去探望,买药,找医生、律师、移民官、会计师、保险经纪,以应付一场官司或意外。即便没有显而易见的问题,亲人的事,哪样不教你牵挂?
④英语有一被人用滥的比喻是“冰山一角”,短暂的安宁,浅薄的文字,插在书架上的一排书,属于我的正面的物事(或者叫事业)都被不可见的亲情、爱情这巨大无比的山架承托着。我尽管不愿直截表白,但心里永远洋溢着感恩。父亲在世的时候,每次全家老少十多口,团聚在家,笑闹成墟,我也只是偶尔出去插插话,捎带从咖啡桌上抓一把炒花生。然而,我独处时,总沉浸在巨大无比的完全感中,念着古人的“三大乐事”:父母俱在,兄弟无故;俯仰不愧;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眼泪潸然而下,是啊!人有悲欢离合,此事古难全。但此刻是全的,稍纵即逝的“全”!最后一乐和我无缘,但已占其二,何况,“俯仰不愧”这“乐”也部分地以父母兄弟安好为前提。如今,爱咋呼爱管闲事爱和孙儿孙女逗笑的父亲已变为墙壁上的照片。最小的妹妹在父亲辞世两个多月后,也因中风变为植物人,我一厢情愿地假设是父亲招走她。安慰母亲说,父亲最疼幺女,他们在泉下作伴。
⑤没有这些铺垫,我能在案头玩幽默吗?能洋洋洒洒地写世间的悲欢离合吗?也许马上有人教训我:古来多少天才,饱受人世与内心的折磨,在最艰难的状态下写出不朽之篇,你干吗这么娇气?我的回答是:即便这些巨人,也不曾热烈地招请苦难登门;来了,是没有办法的事。我既然拥有幸福,当然珍惜。其实,这是多少年的习惯,儿女幼小时,在客厅玩耍,我在书桌前背英语单词,妻子在踏缝纫机,似乎都不相干,然而,一家子都在感应着,照应着,互相成为心情的铺垫。直到现在,妻子一到晚上就打没完没了的电话,听着她咯咯的笑声,我取笑她是刚刚下过蛋的母鸡,她不恼。我胸有成竹地对自己说:“唔,我的运气不赖,老婆不必列进‘受牵挂名单’。”
⑥礼赞所有为我的人生高度作的铺垫。一似山岗上番薯最嫩的苗儿,恋蕊上一滴清露;一似熟睡中的宝宝,以长睫毛的拉链锁住临睡时爸爸在床前说的童话;一似踏上红地毯的新娘,紧紧挽住父亲的胳膊;一似枝桠间的黄叶在秋风中的坚持,我抓住短暂的圆满。
⑦我在书房里,机警地捕捉母亲的话语,她很少说话。但我晓得,她坐在长沙发中,左边是媳妇,右边是女儿,她听着,笑着,满足着,一似我在书房里。
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况,不正确的两项是(  )(两项都选对给4分,只选一项且正确给2分,有选错的给0分)

A.文章第一段细致地交代了一家人聚餐的原因,为后文客厅的热闹谈笑作了铺垫。
B.客厅的谈笑,窗外的车鸣声,义愤填膺的指斥声,声声入耳,让我难于承受。
C.作者借“冰山一角”的比喻表达了亲情、爱情是“我”人生事业的铺垫。
D.回忆儿女幼小时小家庭的生活情景反衬了母亲生日时大家庭欢聚的乐趣。

E.收尾处写母亲“听着,笑着,满足着,一似我在书房里”,意味无穷,深化了主题。
文中写了哪些“可爱的噪音”?请简要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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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从修辞手法的角度赏析文章第⑥段中画线的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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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人生铺垫”,作者在文中有哪些感悟?请简要概括,并就其中的某一点感悟结合文本和自己的生活实际,谈谈自己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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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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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各题。
教父赵冬
我是在北方那座俄罗斯式的城市里长大的。
那时候,教堂顶的白雪,尖楼上的钟响,紧裹黑衣的修女……无不诱惑着我对神秘殿堂产生不着边际的遐想。
外公是天主教徒,对耶稣十分虔诚。他不仅自己信教,每周还要领儿孙们去教堂礼拜和做弥撒。他与教堂的老神父交情甚密,神父待人谦恭、和善,小孩们都喜欢围着他蹦呀跳呀,或听他讲圣经故事。
神父是外公的挚友,也是两个舅舅的教父。闲暇时常家里与外公聊天,对饮,一瓶酒,四碟菜,多至深夜。谈得投机便与外公同榻而眠,情同手足。两个舅舅才十八九岁,对教父更是顶礼膜拜,言听计从。
外公的兴趣很广泛,爬山、钓鱼、打猎、打拳、下棋、舞文弄墨……没有他不好的。有一次去雪山打猎,一熬就是半个月,结果还真打死一头黑熊,一个人把熊用爬犁拉了回。他在人前最得意炫耀的是那件火狐狸皮皮大衣,据说是件宝物。外公说穿上它就是在雪地里睡上三天三夜也冻不死。这件大衣是用好几百只红狐狸皮缝制的,我猜,皮大衣一定是很值钱的。
秋去冬,北方的大地又覆盖了一层白皑皑的冰雪。天气冷得能冻掉行人的下巴颌,松花江被冰雪封了顶。外公是个不甘寂寞的老人,他不听家人劝阻,拿着渔具到江面上戳出一个冰窟窿,下网捞起鱼。从清晨到黄昏,家人见这么久未归,便去寻找。江面的冰上摆着渔具,却不见了老人。
全家人慌慌张张地奔到江边,望着冰窟窿里蒸腾出的寒气哭号不停。人们都说,一定是老头子捞鱼不慎跌进冰窟窿里了。
由于未捞到尸首,外公的丧事也只好草草举行。尽管这样,还是赶了许多人,都是他各界的朋友,人们大都受过外公的恩惠,希望能为老人做点什么……忙前忙后,里外张罗得最欢的要属老神父了。分家的时候,他把我大舅拉到一旁,对他说:“告诉你,我昨晚做了个梦,梦见你爹在那边呢……”他用手指了指天空:“他蹲在雪地里,一丝也不挂呀!我看见他身体直打颤,好可怜呢!”
第二天,教父伏在二舅耳朵上,神秘地说:“孩啊,昨夜你爹又托梦给我,他说那边天冷,他快被冻死了……”
两个舅舅像两只傻鹅,呆呆地望着教父,不知如何是好。
翌日,教父又到我家,告诉舅舅说外公梦中委托他把那件狐皮大衣给捎过去。
舅舅不敢怠慢,急忙取大衣,让教父拿走了。
做礼拜的时候,教父满脸慈祥地拍了拍大舅的肩,眨着眼睛说:“你爹接到大衣穿上了,还夸你是个大孝子呢……”几句话说得大舅轻飘飘的。
可是,没过几天,外公突然活着回了。四邻震惊不小,家人欢天喜地。
原来,那日外公在江面网鱼,几网下去,不见半个鱼星,发了脾气。旁边正好有位老渔翁经过,便赌气扔下渔具,随老渔翁到江下游用大网捞鱼去了……
从此,教父再也没到家里过。外公到教堂几次,教父均以病相避。一连好几年,外公怕教父难为情,也就换了一个教堂做礼拜。
记得外公临终前,还念念不忘这件事。他躺在床上,用微弱的声音对大家说:“……唉,真没想到,一件破大衣,竟伤了一位……老朋友。罪过呀!……”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有改动)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以“我”为线索,以我的所见所闻串联和组织材料,增强了作品的真实感。这个“我”就是作者赵冬。
B.外公兴趣广泛,有一次去雪山打猎,熬了半个月;冬天去冰面捞鱼,至夜未归,家人找他时只发现渔具,没见到尸首。小说中的这些描述为后面大家都认为外公遇难而他却活着回这一意外情节作了铺垫,并且照应了开头。
C.小说通过“我”的两个舅舅在教父面前的种种表现,形象地刻画出他俩淳朴善良,甚至愚昧的性格特征。
D.教堂神父和外公的交情甚密,两人经常在一起聊天、对饮,神父待人谦恭、和善。所以,小孩子们都喜欢他,两个才十八九岁的舅舅对教父顶礼膜拜,言听计从。

E.外公临终前说那件狐皮大衣是“破大衣”,这说明那件大衣并不像外公原先所说的那样值钱,外公先前之所以说那是宝物,主要是为了炫耀自己的打猎技术。
外公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说在刻画教父这个人物形象时,主要用了哪些表现手法?请结合小说具体分析。
这篇小说在情节结构的安排上很有特点,请联系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转基因作为一个词汇走进人类的生活才刚刚开始,但客观实际中,自然状态下的转基因从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发生着,例如最常见的植物花粉借助昆虫、自然风等不同的媒介传播而进行的杂交现象;另外,人们通过传统的杂交育种方法改良作物的遗传特性,藉此提高产量、改善品质、增强抗性。这些过程实质上是基因在不同物种或同一物种不同品种间的一种转移方式。自然界的基因转移是被动的、无序的、没有目标性,但这种基因转移模式也构成了生命进化的动因之一,造就了多种多样的物种世界。传统的杂交育种实践在农业发展的历史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基因转移通常只能在近缘物种之间进行,基因转移的精确性和效率较低,转移的基因中还可能包括不良基因。传统的转基因技术的诸多局限性极大地限制了传统育种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与应用。
21世纪是生命科学的世纪,现代生物技术是以生命科学的最新成就为基础建立起的新兴学科和高新技术,几乎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生命科学世纪的重要代表和具体体现。转基因技术是现代生物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育转基因生物,是采用重组DNA技术,从生物体中鉴定和分离特定的基因,经精心构建后植入受体生物染色体基因组内,使之稳定整合、正确发挥功能并遗传给后代的技术。这种利用现代生物技术手段进行的遗传改良的基因设计和基因操作就是我们现在所指的转基因。现代转基因技术不仅克服了传统育种技术的种种局限性,大大提高了转基因的效率,加快了种质改良进程,而且打破了物种间的遗传壁垒,拓展了新品种研发可选择的特征范围,同时人工设计加工基因的应用则更进一步扩大了可利用的种质资。转基因生物是人类按自己的主观意愿有目的、有计划、有根据、有预见地进行遗传修饰过的生物体,是现代生命科学发展的结晶,是人类从认识自然到改造自然的跃迁,标志着人类社会已经步入定向驾驭生物遗传改良的新时代。
同时,作为新世纪的前沿学科和技术,人类并没有完全掌握转基因的精髓,转基因产品的确存在着某些尚不为人所知的不确定因素、非预期效果和未知的长期效应。由此导致人们对转基因产品释放后的生态安全,物种的遗传安全和作为食物的消费安全产生疑虑、争论并不奇怪,但从本质上讲,目前关于转基因的安全性争论已经超越科学的范畴,更多的已发展演变为包括科技在内的社会认识问题、知识产权问题、对外贸易问题,甚至宗教和政治问题,多种因素相互交织,尤为复杂。
(选自朱作言《转基因及其对国民经济的意义》,有删改)
下列对转基因技术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转基因技术是现代生物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以生命科学的最新成就为基础建立起的新兴学科和高新技术。
B.传统的杂交育种方法可以改良作物的遗传特性,但这种传统的转基因技术也存在着诸多的局限性。
C.转基因技术是采用重组DNA技术,从生物体中鉴定和分离特定的基因,经精心构建后植入受体生物染色体基因组内,使生物体稳定整合、正确发挥功能并遗传给后代的生物技术。
D.现代转基因技术不仅克服了传统育种技术的各种局限,而且打破了物种间的遗传壁垒,同时还扩大了可利用的种质资。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不论是植物花粉借助昆虫、自然风等不同的媒介传播而进行的杂交现象,还是人类用改良作物的传统的杂交育种方法,这些过程实质上都是基因在不同物种或同一物种不同品种间的一种转移方式。
B.自然状态下的基因转移通常是借助自然媒介实现,而转基因生物则是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对生物进行基因设计和基因操作的产物。
C.人们对转基因产品的生态安全、物种的遗传安全和作为食物的消费安全产生争论,这种争论已涉及到知识产权、宗教和政治等更多范畴。
D.现代转基因技术优于传统育种技术,它提高了基因转移的效率,可以在不同物种之间进行基因转移,转移的基因中不包括不良基因。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自然状态下的转基因从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发生着,且基因的转移通常只能在近缘物种之间进行。
B.尽管传统的杂交育种实践在农业发展的历史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终究因为传统的转基因技术存在诸多的局限性,还是限制了它的进一步发展与实际应用。
C.转基因生物与自然状态下的转基因不同,它可以按人类自己的主观意愿有目的、有计划、有根据、有预见地进行遗传修饰。
D.虽然现代的转基因技术使得转基因产品拥有了许多优点,但转基因产品的确还存在着某些尚不为人所知的不确定因素、非预期效果和未知的长期效应。因此,人类并没有完全掌握转基因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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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科学家邓叔群
经过清华学堂八年苦读,邓叔群于1923年经考试公费留学美国。同时去大学同学大多选择学习外交、银行、军事、法律等专业,只有他不听别人劝告,为了解救贫困的中国农民,一心入读康奈尔大学的农林专业。留学期间,目睹同胞受到种族歧视,这激发了他为国争光的民族自尊心,决心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最精湛的科学知识。他不仅主科成绩都是八,而且荣获了全美最高科学荣誉学会颁发的两枚金钥匙证章。正当他博士论文接近完成时,国内岭南大学急需一位植物病理学教授,导师惠凑推荐了他,但建议他完成论文后再回去。邓叔群却认为,学到先进知识报效祖国,正是自己求学的真正目的,于是当即回国。
在回国后的十年中,为搜集我国第一手真菌资料,他手提竹篮,攀山入林,一样一样地采集,逐一鉴定,定名分类。他先后研究鉴定的真菌种类达一两千种,分隶于数百个属,其中首次发现的新属5个,新种121个,为世界真菌资源宝库增添了新标本,在世界真菌学史上为我国的真菌科学谱写了重要的第一章,向世界宣告了中国有自己的真菌科学。在世界著名真菌分类学家考尔夫教授总结的康奈尔大学120年来作出突出贡献的41位真菌学家中,他是唯一的东方人。
抗战开始不久,为了使自己的研究与国计民生关系更为直接,砰叔群转向了林业研究。他带领助手深入云南、西康、四川一带,勘察森林资源状况。他们冒风雨,顶烈日,忍饥寒,摸清了该地区森林资源的组成、分布、蓄积量及病虫害等情况,给制了中国的早期林型图,并提出了合理经营、开发和管理原始森林的研究报告,为大后方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参考。其中森林的材积估算、轮伐期、更新方法、造林方针等,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后来,邓叔群拒绝就任农林部副部长,而在甘肃省建设厅厅长张心一的支持下,举家奔赴甘肃,开始黄河上游水土保持的研究。经过几年艰苦奋斗,成功创办了洮河林场及三个分场,建立了一整套保证森林更新、营造量大于采伐量的制度,创建了以科学的方法经营和管理森林的新模式。邓叔群认为,水利和林、牧之间具有密切关系,要根治黄河水患,就必须三者并重。为保持黄河上游水土、减轻下游灾害,他提出了森林生态平衡理论。
1948年,邓叔群当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随后,中央研究院要求全体高级研究人员迁往台湾或去美国。他不仅自己明确表示决不离开,还动员其他同事共同抵制。他对家
人说:“别忘了自己是中国人,要为民族富强奋斗终生。我绝不跟腐败的国民党去台湾,也不去美国。”其实在他内心深处对共产党抱有希望和向往。愿与民族同甘苦,共命运。后来,他早年的学生沈其益受东北解放军委托,特地到上海动员他去东北筹建农学院,他欣然接受邀请,并在半年时间内,带疾病写出一整套林科大学的教材纲要。作为沈阳农学院创建总指挥,他辛勤工作,调度有方,快速、高效地完成了建校任务。
邓叔群生活俭朴,不图物质享受,新中国成立后,他把抗曰战争前在南京购建的花园洋房捐献给国家,还三次主动提出减薪。抗美援朝时,他将自己的积蓄充作军用。1960年,他受林业部委托,举办森林病理学培训班,为各省培训出教十名专业技术骨干。培训结束后,他谢绝巨巨额酬金,只留一张结业合影作纪念。邓叔群一生的选择,都从人民和祖国的需要出发,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科学报国的埋想。
(摘编自《中国真菌学先驱——邓叔群院士》)
相关链接
①邓叔群(1902〜1970),中国真菌学家。福建福州人。曾任岭南大学、金陵大学,中央大学等校教授,中央研究院研究员。新中国成立后,任沈阳农学院和东北农学院副院长、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副所长。中科院学部委员(院士)。主要著作有《中国的高等真菌》《中国的真酋》等。(摘自《辞海》第六版)
②我自幼被外祖母严氏收养。她教我劳动,晓我勤俭,并以民族英雄岳飞、戚继光、林则徐等人的事迹勉励我;教我做人要坚贞不屈、清正廉洁、光明磊落,这一切促使我从小就立志为中华民族的强盛奋斗终生。(摘自《中国科学院院士自述•邓叔群》)
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因为种族歧视使邓叔群深受伤害,激发了他的民族自荨心,他决心用最短的时间学到最精湛的科学知识,为国争光。
B.考虑到岭南大学开学在即,急需一位植物病理学教授,邓叔群听从导师的建议,当即回国,全然不顾自己即将得到的博士学位。
C.邓叔群采集、鉴定的中国真菌标本,填补了世界真菌研究领域的空白。他本人也因为在真菌学领域的卓越贡献而得到世界同行认可。
D.抗战时期,邓叔群与助手开展森林勘察,其研究成果不仅支持了当时的大后方建设,其中不少内容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E.邓叔群基于水利和林、牧并重的思想而提出的森林生态平衡理论,使得黄河上游的水土得以保持,并减轻了下游的水患灾害。
邓叔群不愿意去台湾,也不去美国,而欣然接受邀请去东北筹建农学院。他这样做,既有现实因素,又有思想基础。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6分〉
在国家需要时,邓叔群是如何主动牺牲个人利益、为国分忧的?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作为一位爱国科学家,邓叔群有哪些突出表现?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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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渡头
叶紫
太阳渐渐地隐没到树林中去了,晚霞散射着一片凌乱的光辉,映到茫无际涯的淡绿的湖上,现出各种各样的色彩来。微风波动着皱纹似的浪头,轻轻地吻着沙岸。
破烂不堪的老渡船,横在枯杨的下面。渡夫戴着一顶尖头的斗笠,弯着腰,在那里洗刷一叶断片的船篷。
我轻轻地踏到他的船上,他抬起头来,带血色的昏花的眼睛,望着我大声说道:“过湖吗,小伙子?”
“唔,”我放下包袱,“是的。”
“那么,要等到明天哆。”他又弯腰做事去了。
“为什么呢?”我茫然地,“我多给你些钱不能吗?”
“钱?你有多少钱呢?”他的声音来得更加响亮了,教训似的。他重新站起来,抛掉破篷子,把斗笠脱在手中,立时现出了白雪般的头发,“年纪轻轻,开口就是‘钱’,有钱就命都不要了吗?”
我不由得暗自吃了一惊。
他从舱里拿出一根烟管,饱饱地吸足了一口,接着说:“看你的样子也不是一个老出门的。哪里来的呀?”
“从军队里回来。”
“军队里?……”他又停了一停,“是当兵的吧,为什么又跑开来呢?”“我是请长假的。我妈病了。”
“唔!……”
两个人都沉默了一会儿,他把烟管在船头上磕了两磕,接着又燃第二口。
夜色苍茫地侵袭着我们的周围,浪头荡出了微微的合拍的呼啸。我的心里偷偷地发急,不知道这老头子到底要玩什么花头。于是,我说:
“既然不开船,老人家,就让我回到岸上去找店家吧!”
“店家,”老头子用鼻子哼着,“年轻人到底不知事。回到岸上去还不同过湖一样的危险吗?到连头镇去还要退回七里路。唉!年轻人……就在我这船中过一宵吧。”
他擦着一根火柴把我引到船艘后头,给了我一个两尺多宽的地方。好在天气和暖,还不至于十分受冻。
“……就算你有钱吧,小伙子,你也不应当说出来的。这湖上有多少歹人啊!……我欢喜你这样的孝顺孩子。是的,你的妈妈一定比我还欢喜你,要是在病中看见你这样远跑回去。只是,我呢?……我,我有一个桂儿。你知道吗?我的桂儿,他比你大得多呀!你怕不认识他吧?外乡人……那个时候,我们爷儿俩同驾着这条船。我给他收了个媳妇……”“他们呢?”
“他们?那一年,北佬来,你知道了吗?北佬打了败仗,从我们这里过,我的桂儿给北佬兵拉着,要他做伕子。桂儿,他不肯,脸上一拳!我,我不肯,脸上一拳!……小伙子,你做过这些个丧天良的事情吗?……
“小伙子!你看,我等了一年,我又等了两年,三年……我的儿媳妇改嫁给卖肉的朱胡子了,我的孙子长大了。可是,我看不见我的桂儿,我的孙子他们不肯给我……他们说:‘等你有了钱,我们一定将孙子给你送回来。’可是,小伙子,我得有钱呀!
“结冰,落雪,我得过湖;刮风,落雨,我得过湖……
“年成荒,捐重,湖里的匪多,过湖的人少,但是,我得找钱……
“小伙子,你是有爹妈的人,你将来也得做爹妈的。我欢喜你,要是你真的有孝心,你是有好处的,像我,我一定得死在这湖中。我没有钱,我寻不到我的桂儿,我的孙子不认识我,没有人替我做坟,没有人给我烧纸钱……我说,我没有丧过天良,可是天老爷他不向我睁开眼睛……”
他逐渐地说得悲哀起来,终于哭了,不住地把船篷弄得呱啦呱啦地响;他的脚在船舱边下力地蹬着。可是,我寻不出来一句能够劝慰他的话,心头像给什么东西塞得紧紧的。
外面风浪渐渐地大了起来,我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他也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可是,第二天,又是一般的微风,细雨。太阳还没有出来,他就把我叫起了。他的脸上丝毫看不出一点异样的表情来,好像昨夜间的事情,全都忘记了。
我目不转睛的瞧着他。
“有什么好瞧呢?小伙子!过了湖,你还要赶你的路程呀!”
离开渡口,因为是走顺风,他就搭上橹,扯起破碎风篷来。他独自坐在船艘上,毫无表情地捋着雪白的胡子,任情地高声朗唱着:
我住在这古渡前头六十年。我不管地,也不管天,
我凭良心吃饭,我靠气力赚钱!
有钱的人我不爱,无钱的人我不怜!
……
(有删改)
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作品以抒情的笔调叙述了渡夫的人生遭遇和心灵世界,反映了动荡不安的现实,表达了作者对底层劳动人民的同情和对当时社会的不满。
B.渡夫不愿马上开船送我过湖,还教训我:“年纪轻轻,开口就是‘钱”,有钱就命都不要了吗?”这让我暗自吃惊,因为我担心他谋财害命。
C.渡夫没有让我回到岸上去,而是让我在他船里过一宵,因为他看我太年轻,怕我遇到不测,想告诉我一些江湖上的情形和出门在外的经验。
D.渡夫在船里把他儿子桂儿被北佬抓做佚子的事情告诉我,这一方面表达他对我孝顺母亲的赞赏和羡慕之情,一方面表达他失子之后的孤独和忧虑。

E.第二天一早,我被渡夫叫起来之后,目不转睛地瞧着他,发现他的脸上没有什么异样的表情,想知道他为什么把昨夜的事情全都忘记了。
作品中的渡夫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作品是怎样叙述渡夫的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6分)
作品为什么以渡夫的任情高歌为结尾?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我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致,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鲠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加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镝以及相关行会. 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敌“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直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技俩牟取利润,为了加强对事物掺假,以次充好等现象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管府科索而得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肚》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北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领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担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
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B.《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
C.《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
D.《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B.随着城市民间工商业的繁荣发展,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需要,设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
C.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
D.与《唐律》一脉相承,宋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凡故意出售有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严惩。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唐律》将“故与人食并出卖”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两类,并给予不同的处罚,可见唐代的法律条文已经较为详尽周密。
B.宋代政府引入行会管理方法,既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对经营者进行登记,又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
C.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经过汉、唐的发展,到宋代形成了法制相对健全、政府与行会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D.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者施以重罚,有助于保障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是唐宋法律对今人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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