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①中国书法是与中国文化特殊土壤密不可分的独特艺术形式。书指书体,即汉字。法指书写文字的方法和技巧。中国书法通过高超的艺术技巧,把文字书写的法则提高到一种艺术的境界,使之凭借汉字独特的形式和丰富的内涵,发展成为一种积淀着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哲学思考和文化心理的艺术种类。
②以韵为核心的书法艺术,并不以精熟的技巧与繁复的法度程序为最高境界,相反,它崇尚的是那种言语不能传达的意味,它同时启示了其中所含蓄的类似于诗的余味,以及对简朴到深远的艺术手法的重视。当思想感情和境界在自己的艺术形式中达到完美的升华时,韵的意味也就从作品中显现出来了。崇尚韵致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脱俗,使艺术家无论在人格形态还是在艺术形态上均要达到一种卓尔不群的境界。韵如橄榄,它需要慢慢地去体会、涵咏。如果说“不俗”是表示精神升进中的超越状态,那么“韵”则象征着精神超越的极致。而“韵”的获取则是在一切艺术本体之外的,即就书法而言,学者型书家较之于工匠型书家更为人所推崇的原因也就在于此。
③在中国的书法史上,书法家绝大多数都有超绝的风度才情,书法只不过是其气质风采和神情心性的自然流露,是切断凡俗意识而垂直上升到超常的精神生活领域的一种标志。因而,书法只是文人“聊抒胸臆”的“余事”,所谓逸笔余兴,无所为方能有所为,这种心境中所表现出来的艺术才是高级的、超俗的、儒雅的。各家不同风格的书法,都让人感觉到艺术品只不过是其真我本性、生命气息的折射。它不着痕迹,空灵蕴藉,以微妙的暗示与含蓄,让人去感受突破一切人为的形式与法则的境界。在生硬、挺健、雄浑之外欣赏一种超然的清淡。“韵”作为生命状态的极致体现,让艺术家如痴如狂如醉。它让我们在和古人典范作品交流中无时无刻不在感受到那流溢而出的令人神往的迷人气息。在瞬间的感悟中,让观者脱离现实的环境,沉浸在超越时空限制的审美快感之中,这就是古典书法作品中所设定的审美情境的奥妙所在。古人在观赏作品时须净手、屏息,以让自己有如对至尊的敬畏感,让自己慢慢地进入到这种“天人合一”的境界之中,去体味、领悟和感受这种超越性的存在。“韵”虽然不是一种物质,但是,在艺术家和观者共同创设的审美心理场中,它成了一种可感、可嗅、可触、可闻的物质实在。人在这种“参与”的过程中,达到顿悟,使审美的障碍得以消解,从而进入无碍的自由世界之中。
④“韵”作为文化心理情结,使中国的艺术更为注重精神体现,表现出一种逍遥于天地之间的快活情绪,因而,艺术也就成了躲避世俗风雨的避风港。艺术家很少去参政议政,他们只是在放浪形骸、游心于天地之间之中获得快慰和满足。这样,艺术也就很少具有批判性,因为,它与俗世生活的发展并不同步,它有着自身发展的轨道。
下列对于“韵”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韵”是书法艺术的核心,它指的是书法艺术中所蕴含的那种无法用言语传达的、类似于诗的意味。
B.“韵”的意味从作品中显现出来,需要艺术家的思想感情和境界在他的艺术形式中达到完美的升华。
C.“韵”是生命状态的极致体现,使艺术家对它痴迷癫狂地追求,它赋予古代经典之作令人神往的气息。
D.“韵”是一种抽象的东西,可是艺术家和欣赏者有共同的审美心理,可以感受到它和物质一样存在着。

下列对原文的结构和内容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第①段阐释书法的意义,指出书法是中国特有的一种艺术形式,它积淀着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哲学思考和文化心理,离不开中国文化的特殊土壤。
B.第②段阐明书法艺术的核心——“韵”的内涵。韵不注重书写的技巧,更注重类似于诗的余味、简朴到深远的艺术手法,期望达到最终目的——脱俗。
C.第③段中指出书法家追求以无所为的方式达有所为的目的。用超绝的风度才情挥洒成的书法,才能体现高雅的韵味。
D.第④段指出中国艺术自身有发展的规律,更注重精神体现。艺术家们放浪形骸,于无碍的自由世界之中获得快慰和满足。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学者型书法家着眼于获取书法本体之外的韵,工匠型书法家着眼于书法本体,所以前者比后者更为世人所推崇。
B.古典书法作品中所设定的审美情境,可以让欣赏者在瞬间的感悟中超脱世俗,得到超越时空限制的审美快感。
C.古人先净手、屏息再欣赏作品,这样就可以在欣赏时,产生如对至尊的敬畏感,尽快进入“天人合一”的境界。
D.艺术家只是关心人生在世的快慰和满足,并不怎么关心政治,这就造成了他们创造的艺术很少具有批判性的特点。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中等
知识点: 论述类文本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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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徘徊在人生的空地上   周国平
近来,我闲读《论语》这一部圣人之言,发现孔子乃是一个相当洒脱的人。在我的印象中,儒家文化一重事功,二重人伦,是一种很入世的文化。然而,作为儒家始祖的孔子,其实对功利的态度颇为淡泊,对于伦理的态度又颇为灵活。这两个方面,可以用两句话来代表,便是“君子不器”和“君子不仁”。
孔子是一个读书人。一般读书人寒窗苦读,心中都悬着一个目标,就是有朝一日能够成器,即成为某个方面的专家,好在社会上混一个稳定的职业。说一个人不成器,就等于说他没有出息,这是很忌讳的。孔子却坦然地说,一个真正的人本来就是不成器的。确实有人讥他博学而无所专长,他听了之后自嘲说,我就以赶马车为专长吧。
其实,孔子对读书人有他自己的看法。他主张读书要从兴趣出发,不赞成为求知而求知的纯学术的态度(“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他又主张读书是为了完善自己,鄙夷那种沽名钓誉的庸俗文人(“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他一再强调,一个人重要的是要有真才实学,而无须在乎外在的名声和遭遇。
“君子不器”这句话不仅说出了孔子的治学观,也说出了他的人生观。有一回,孔子与他的几个学生子路、曾皙(名点)、冉有和公西华一起聊天,让他们谈谈自己的志向。其余三人分别表示想做军事家、经济家和外交家,只有曾点说,他的理想是“暮春时节,换季的春服穿上了身,约上五六个青年人,六七个少年人,在沂水里洗一洗,在舞雩坛上吹吹风,然后唱着歌回家。”孔子听罢,喟然叹曰:“我和曾点想的一样啊!”圣人这一叹,活脱脱地叹出了他的未染的性灵,使得两千年后一位最重性灵的文论家大受感动,竟改名为“圣叹”,以志纪念。人生在世,何必成个什么器,做个什么家呢?只要活得洒脱自在,岂非胜似一切?
学界大抵认为“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至于什么是“仁”,众说不一,但都不出伦理道德的范围。孔子重人伦是一个事实,不过他到底是一个聪明的人,而一个人只要足够聪明,就决不会看不透一切伦理规范的相对性质。所以,“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这句话竟出自孔子之口,他不把“仁”看作理想人格的必备条件,也就不足怪了。有人把仁归结为忠恕二字,其实孔子决不主张愚忠和滥恕。他总是区别对待“邦有道”和“邦无道”两种情况的。“邦无道”时,能逃就逃,逃不了则少说话为好,会装傻更妙(“愚不可及”这个成语出自《论语》,其本义不是形容愚蠢透顶,而是孔子夸奖某人装傻装得高明极顶的话,相当于郑板桥说的“难得糊涂”)。他也不像基督那样,当你的左脸挨打时,要你把右脸也送过去。有人问他该不该“以德报怨”,他反问:那么用什么来报德呢?然后说,应该是用公正回报怨仇,用恩德回报恩德。孔子实在是一个非常通情达理的人,他有常识,知分寸,丝毫没有偏执狂。“信”是他亲自规定的“仁”的内涵之一,然而他明明说:“言必信,行必果”,乃是僵化小人的行径。要害是那两个“必”,毫无变通的余地,把这这位老先生惹火了。他还反对遇事过分谨慎。我们常说“三思而后行”,这句话也出自《论语》,只是孔子并不赞成,他说再思就可以了。
也许孔子还有不够洒脱的地方,我举的只是一面。有这一面毕竟是令人高兴的,它使我们可以放心承认孔子是一位够格的哲学家了,因为哲学家就是有智慧的人,而有智慧的人怎么会一点不洒脱呢?(本文略有删改)
文章是从哪几个方面来阐述“孔子乃是一个相当洒脱的人”的?
.依据全文的内容,用自己的话概括“君子不器”和“君子不仁”的内涵。
文中第五段“伦理规范的相对性质”的含义是什么?
文中列举的孔子的哪些观点能够说明“伦理规范的相对性质”?

诗歌鉴赏:(共10分)
临高台①
谢 朓
千里常思归,登台临绮翼②。
才见孤鸟还,未辨连山极。
四面动清风,朝夜起寒色。
谁知倦游者,嗟此故乡忆。
【注】①这首诗写于荆州,当时诗人为随王萧子隆的文学侍从。
②绮翼:像鸟羽毛一样薄而美的丝织品,这里指窗帘。
请简要分析“常”和“孤”传达出来的诗人的感情。
答:

请从景和情的角度来分析这首诗的后六句。
答: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17-19题。
幸福为何总在遥远的山那边
小时候曾听过一首外国民谣,不知何故,那头几句就一直印在脑子里。这两句是,在那遥远的山那边,人说幸福就住在那里……
后来年事渐长,每想起这两句词,就产生疑问,幸福为何一定要住在山的那一边?如果住在这边,住得近一点不可以吗?我一直有这疑问,但又不敢问人。怕问出来,人家会笑我傻。而且我隐隐约约地感觉,即便是拿出来问人,大概也得不到什么答案。
稍稍长大以后,我开始偶尔看到,并蓄意去注意看起来好像很幸福的人。我想,幸福的人必是幸福住在他们家,他们才会幸福。幸福肯住在他们家,他们当然与旁人很不一样。
看到一些幸福的人,果然是很不一样的。譬如,常看到一对夫妇从一栋白色的花园邸宅走出来,衣着华丽,大声嬉闹,不时发出阵阵哄笑。我想,他们都是幸福的。
当时,我们家很穷,父亲不在,母亲天天以泪洗面。我们几个兄弟姐妹都觉得我们是很不幸福的。凡是幸福的人,都是很陌生的人;凡是我比较熟悉的人,好像都不怎么幸福。我的二姑妈嫁到了一家很富有的人家,听母亲说,姑妈应当很幸福的。但二姑妈每次到我们家就向母亲倾诉婆婆待她不好,丈夫欺负她。有一次,我还看到她悄悄擦眼泪。自此,在我心目中,她那身华丽的衣服不再代表幸福。大姊也出嫁了,嫁的是很体面的人家。她每次回来,面带微笑。邻居们都对母亲说,你女儿嫁得好幸福啊。母亲与大姊都笑笑默认。但我好几次看到她们两人单独相对时黯然无言,神色悲戚。我不敢问,但我感觉得出,大姊并不幸福,而且非常不快乐。于是我开始有一点了解:幸福一定是在很遥远的地方,一定是住在山的那一边。因为遥远的人是美丽的,陌生的人是很遥远的。陌生的人走来走去,穿着华丽的衣服,微笑,结伴游湖,谈笑风生。你只看见他们的幸福,你并不知他们回家后不微笑、不谈笑风生的时间,是否擦过眼泪,是否神色悲戚。
母亲生了一场病后,脸色苍白,身体很弱。她要去菜市场,我有点不放心。我说要陪她去。母亲说,在家用功读书。但我再坚持,母亲便欣然同意,一路上母亲拉着我的手,我一手替母亲拿着篮子。我们买的不多,因为我们只有买一点青菜的钱。回途上,遇到一位从前的邻居太太。邻居太太拉着母亲的手大惊小怪,“哟,你的儿子长了好多了,上中学了?”她问。
“今年刚刚考上初中,省立初中。”母亲微笑着回答啊。
“好聪明的儿子,还会替你拿篮子!你真幸福!”
母亲没有回答,但母亲笑了笑,笑得很开心。我从未看过母亲笑得如此开心,我觉得母亲可能在那一刹那,是真正幸福的。我突然觉得,我和母亲都在一个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选自《台湾文学》)
联系上下文说说“并蓄意去注意看起来好像很幸福的人”一句中“好像”一词的深意。
答:

如何理解“凡是幸福的人,都是很陌生的人;凡是我比较熟悉的人,好像都不怎么幸福”这个句子。
答:

认真阅读文章的结尾,说说作者这样写的妙处。
答:

完成11—12题(每小题3分,共6分)
一部好小说或是一部好戏剧,都可以当一首诗看。诗比别类文学较谨严,较纯粹,较精微。如果对诗没有兴趣,对小说、戏剧、杂文等等的佳妙处,也终不免有些隔膜。不爱好诗而爱好小说、戏剧的人,大都在小说和戏剧中可能只是见到最粗浅的一部分,就是故事。所以他们看小说和戏剧,不问它们的艺术技巧,只求他们里面有趣的故事,他们最爱读的小说,不是描写内心生活和社会真相的作品,而是福尔摩斯侦探案之类的东西。如果要真能欣赏文学,我们一定要超过原始的童稚的好奇心,要超过对福尔摩斯侦探案的爱好,去探求艺术家对人生的深刻的观照以及他们传达这种观照的技巧。第一流的小说家不尽是会讲故事的人,第一流小说中的故事,大半只像枯木搭成的花架,用处只在撑持住一团锦簇灿烂、生气蓬勃的葛藤花卉。这些故事外的东西,就是小说中的诗。读小说只见到故事而没有见到它的诗,没有见到艺术家对人生的深刻的观照以及他们传达这种观照的技巧,就像只看到花架而忘记架上的花。要养成纯正的文学趣味最好从读诗入手。
学文学的人最坏的脾气是坐井观天,对胃口不合的作品一概藐视。这种人不但是近视,在文学趣味方面也不能有进展;就连他们自己所偏嗜的文学作品也很难真正地了解欣赏。纯正的文学趣味必定是广博的趣味;不能同时欣赏许多派别的作品的佳妙,就不能正确地欣赏任何作品的佳妙。
趣味是对生命的彻悟和留恋。生命时时刻刻都在进展和创造,趣味也是如此。纯正的文学趣味必有创造性,必时时刻刻开发新境界。如果让你的趣味囿在一个狭小的圈套里,它无机会可创造开发,怎能不随之僵死腐化?从前私塾冬烘学究①如井底之蛙,以为天下之美尽在八股文、试帖诗。他们对于这些乌烟瘴气何尝不津津有味?然而,这算是文学的趣味么?
注释①冬烘学究:冬烘,形容懵懂,浅陋。冬烘学究指昏庸浅陋的知识分子。
(节选自《话说文学趣味》)
根据原文,下列对“纯正的文学趣味”的特点,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对小说、戏剧、杂文等等各类作品都必须当一首诗看。
B.对诗有浓厚的兴趣,能欣赏到其他种类的作品的佳妙处。
C.有广博的趣味,能够同时欣赏许多派别的作品的佳妙处。
D.有创造性,时时刻刻都能够开发创造新的文学趣味。

根据原文所给的信息,以下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

A.一个人喜欢诗,说明他有很高的文学趣味。
B.一个人不喜欢诗,在小说和戏剧中就只能见到故事。
C.第一流小说的艺术价值和艺术魅力并不仅在故事。
D.从前私塾冬烘学究深研八股文、试帖诗。

现代文阅读。(10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9—21题。(10分)
半个世纪的约定
(美) 凯利·马斯汀
①那是1940年的冬天,在埃及的西迪巴拉尼小镇,意英之间有一场著名的战役。当英军占领了整个阵地,并从西面切断地中海沿线的公路时,意军便兵败如山倒了。胜利的英军正忙于清点数量庞大的战俘的时候,一个名叫约瑟夫的英军炊事班的小伙夫,正像往常一样前往驻地仓库准备食物。就在推开仓库大门的一刹那,约瑟夫看到在蔬菜架的后面有一个黑影艰难地躲闪了一下,然后就不动了。
②走近之后,约瑟夫才发现那黑影是个穿着意军军服的少年,因为伤势严重和刚才的惊吓,已近昏迷。那一刻,约瑟夫十分犹豫,很显然,躺在自己面前的是敌军的一分子,理应报告上级,可这少年也将必死无疑。随着时间的推移,一种深深的怜悯油然而生,约瑟夫决定把这个少年先藏起来再说。
③约瑟夫偷偷找来一些牛肉,熬制了一小锅浓汤喂那少年喝下。也许是年龄相近,再加上都会一点法语,他们俩渐渐熟悉起来。少年名叫艾维尼,来自意大利北部的伊夫尼亚镇,刚满17岁就被迫参军作战,与他相依为命的父亲也被人杀害了。艾维尼对约瑟夫说:“你知道吗,就在我知道快死的那一刻,你喂我喝了一勺牛肉汤,那种又香又暖的感觉一下子把我拽了回来,让我想起了家乡,想起了父亲。”
④在约瑟夫的帮助下,艾维尼在小镇的硝烟中藏了整整14天。当驻军离开时,约瑟夫与艾维尼互留了家乡地址,他们相约如果能活到和平到来的那一天,一定互相走访,再叙友谊。
⑤战争结束后约瑟夫回到了故乡,发现亲人早已离散,于是动身前往意大利寻找艾维尼。而在伊夫尼亚镇,他被告知艾维尼早已战死沙场。落寂中的约瑟夫突然做了一个决定,就留在这个小镇上,以卖牛肉汤为生。
⑥转眼半个世纪过去了,约瑟夫携妻子回到英国故乡。在镇上最好的餐馆里用餐时,一位老人摇着轮椅来到他桌边,轻轻地问:“您是本地人吗?您可参加过二战中的西迪巴拉尼战役?”约瑟夫有些不解地说:“的确是这样,可您是怎么知道的呢?”那老人显得有些激动了:“您曾在那个埃及小镇上遇到过一个名叫艾维尼的意大利少年吗?”约瑟夫惊讶得一下子站了起来:“难道你是……”老人点点头喃喃地说:“五十多年了,我逃出迪巴拉尼的路上被一颗炮弹炸断了双腿。抢救我的医务人员只在我身上找到写着你家乡地址的字条,所以当我再一次逃离死神后,发现自己已经被送到这里了。我想这可能是上帝的安排吧,就留在这里开了一家餐馆,卖你曾经用来救我的牛肉汤。每一个前来用餐的客人都会被要求签名,而每一个与你同名的客人我都会亲自询问,这一问,居然就过去了五十年……”
⑦一年后,约瑟夫和艾维尼一起在当年患难相交的埃及小镇开了一家牛肉汤餐馆,用这平凡温暖的食物来纪念他们跨越了半个世纪的友情,以及穿越了残酷战火硝烟的温暖人性。
“牛肉汤”在小说情节的发展中起着什么作用?请结合具体情节试作分析。

高明的小说家在小说的情节安排中总是善于制造“摇摆”,请结合本文第五、六段文字,简要分析这种写法。

有人说约瑟夫与艾维尼在历经半个世纪后再次相遇,这个结果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你的看法如何?请试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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