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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中国文字的炼丹人
1928年重阳节那天,余光中出生于南京。余光中从十二岁开始跟从父亲和舅舅学习古文。《谏太宗十思疏》《留侯论》《赤壁赋》《阿房宫赋》这些经典文章,他都特别喜欢。他觉得文字有一种力量,“我愿意跟着它走”,“我将来一定要当作家”。整个青年时代,余光中都在寻找着“精神上的家人”,屈原、李白、杜甫、苏东坡、济慈,雪莱、王尔德等都是他的“家人”。1954年,他的“精神家人”又增添了一大批。余光中与钟鼎文和邓禹平等人共创了“蓝星”诗社。他们经常聚会,讨论诗歌,勤奋创作,不是一首一首的写,而是一辑一辑的写。
毕业没几年,余光中被派去美国爱荷华大学留学。那时,台湾和美国的现代化程度差别很大。余光中虽然热爱西方诗歌,但一想到美国人瞧不上台湾,心里就觉得委屈。加上那年家里也发生一些大事:母亲去世,自己同妻子新婚才两年,大女儿刚出生,还没看清孩子的脸,他就匆匆地出发了。每一个孤寂的长夜里,他都想回到台湾,回到“蓝星”诗社,和朋友们一起为中国的现代诗奋斗。
1964年,三十六岁的余光中回到台湾,他质问自己,怎么都已经三十六岁了?拜伦、徐志摩,都在这一年结束生命;王勃、济慈,不到这年纪,便合上了诗集,竖起了石碑。那一年余光中唯一的儿子出生仅三天就夭折了。丧子之痛加上诗人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好在美国的音乐,在一定程度上使他获得救赎。
余光中非常喜欢美国西部的民歌,南部的蓝调以及新生事物摇滚乐。特别是摇滚乐,甚至影响了他一个时期的创作风格。他在散文集中大量介绍了摇滚乐,并将西方音乐的节奏融入诗中,借此抒发心中的很多不平。连余光中自己也没想到,他的这些诗歌被杨弦拿去谱了曲,继而引发了台湾的第一波校园民谣风潮。“给我一把吉他和一肩风里飘飘的长发……”当时杨弦被余光中这些极富旋律感和节奏感的文字所打动,将《江湖上》等诗改编成歌曲,如今最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也是其中之一。
1971年至1972年间,余光中在台湾写下了《乡愁》。他回忆说,当时二十分钟一气呵成的原因,“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后来《乡愁》在大陆被选入教科书,电视台也用,很多人都会背。
1988年,古稀之年的余光中出版了第二卷诗集。回顾自己的创作历程,余光中说,“以前所想到的能入诗文的题材比较少,以前我主要写自己——你不知道你是谁,你忧郁;你知道你不是谁,你幻灭;你知道你是谁,你放心。”现在,余光中已经脱离这三个情况了,写作的题材全凭缘分。
2009年,导演陈怀恩接拍余光中传记纪录片《逍遥游》。片中除了日常工作生活状态外,导演还安排余光中带着夫人到垦丁——余光中在台湾唯一写过游记的地方——故地重游。余光中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在海边童心大发,打起了水漂,并传授诀窍——石头要扁,形状要圆,出手要快,脱手要平稳而飞旋——出水为鸟,入水为鱼。
台南小学教科书收录了《雨,落在高雄港上》一诗,导演安排余光中去高雄三民小学听小学生读书。不料那天余光中的女儿遭了车祸。行程既定,余光中无法随夫人赶往医院,心情郁闷。怎料一听小学生读诗,余光中竟然又开心起来,还教他们该怎么念这首诗,拍摄完后还乐呵呵地给他们签名。最后陈怀恩就片子定名为《逍遥游》一事征询余光中的意见,他幽默地说:“我哪敢说同不同意?庄子同意就行了。”
说到幽默,余光中自有一番论调。他认为,所谓幽默,就是不正面迎敌,绕一个弯子去排解误会与痛苦。比如看牙医这样痛苦的事情,也能被他写成诗。再比如,从“马屁诗人”到“文白之争”,李敖似乎一直在逗余光中和他对骂,但余光中就是不理他,还幽默地说:“李敖天天骂我,说明他的生活不能没有我。”在余光中的经验中,幽默其实要比愤怒有用。
除了写诗,翻译也是余光中今年热衷的一项工作。如今,已经八十五岁的余光中依旧笔耕不辍。他目前正在翻译济慈的诗,此时的感觉定与年轻时的不同吧。 (摘自《名人传记》2014年第3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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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以前写诗,他喜欢把中国文字压缩、锤扁、拉长、磨利,把它们拆开又并拢,拆来又叠去。如今他却争取写、改、誊一次完成。散文的话,每页纸最多改一两处地方。尽管外文系毕业的他用英语写论文都不成问题,但他说自己在写诗和骂人这两件需要抒发情绪的事情上,是非得用母语不可的。
②深入生活越多,就越需要清净和一张干净的桌子。当生命走到暮年,对于“我是谁”的问题,诗人余光中早已不再质问,而是报以淡淡的微笑。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余光中整个青年时期都在寻找自己的“精神家人”,屈原、李白、济慈、雪莱、钟鼎文、邓禹平等人都曾是他的精神家人,对他的诗歌创作产生过一定的影响。 |
B.余光中到美国留学,内心非常不愿意。异地他乡的孤寂,母亲的去世,他自己新婚不久,孩子刚出世,匆匆而别让他很不舍,每晚他都盼望着能够回到台湾。 |
C.从美国回到台湾,余光中已经三十六岁,相比大器早成者,他感叹自己“老而无成”,丧子之痛加上他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对前途、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
D.余光中在回忆《乡愁》创作时说,“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表达出一种对祖国的深情。 |
E.余光中重游垦丁时,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像小孩子一样打起了水漂,而且还传授诀窍,这是童心未泯的表现,也是对女儿的深切怀念。余光中少年立志“将来一定要当作家”,最终成为中国文字的炼丹人。请结合文本,分析促使其成功的因素有哪些。
余光中的许多诗歌,包括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被杨弦拿去谱曲并引发了台湾校园民谣风潮。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余光中诗歌能够引发民谣风潮的原因。
记录余光中日常工作、生活状态的纪录片以《逍遥游》为题。为什么说余光中是“逍遥”的?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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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春天
艾小羊
咖啡馆里并不常见老先生。
他来的时候,穿一件浅蓝夹深灰的格子衬衣,深灰西裤,没有系皮带,而是用了深米色的皮质外用背带。衬衣里面一定穿了保暖衣,春寒料峭,大多数人还穿着短风衣。
老先生的头发已经灰白,没有染,国字脸上有很深的法令纹。他自我介绍姓方,我们便称他为方先生。
方先生在某个下午轻轻推门而入,接下来的几天,总在午后的三四点钟准时到来。他点一杯蓝山咖啡,不加糖与奶精,手机随意地放在桌上,是很老款的诺基亚,早已下线,却不知他用什么办法保持了它的崭新与清洁。打过几通电话后,会有一两个人来与他碰面,从偶然传来的只言片语,我知道他是一个来出差的生意人。
咖啡馆优雅宁静的外衣下,有一颗八卦喧嚣的心。大家纷纷好奇一位年长的男人,经历了什么样的半生,才会习惯于在异乡的咖啡馆里谈生意。
那日,方先生约的人似乎爽约了。他喝完咖啡,百无聊赖地坐在靠窗的桌边。他的手机仅有接打电话功能,他也没有随身携带笔记本电脑的习惯。
咖啡馆的旁边有一所小学,正逢学生下课。家长领着小学生从窗前经过,不时有孩子将脸紧贴在落地窗上,苹果似的小脸蛋挤成了一个比萨饼。
“有点吵。”我抱歉地说。
“我喜欢。”方先生笑笑。
“您一个人出差?”我问。
“去年冬天,我太太走了。我把本来已经交给儿子的生意接过来。一个人,在家呆不住。尤其……”他顿了一下,深深的法令纹为笑容蒙上了一层阴影,接着说道:“这春天来了。”
“夫人很漂亮吧?”这样的时候,他一定愿意谈谈与她有关的事。
“唔,很爱漂亮。”他沉静的眼眸里跃起一丝顽皮的火花,仿佛要故意保留自己的赞美,以免让她太过骄傲。“她每天晚上都问我第二天穿什么,然后熨烫整齐挂在衣帽钩上。有时候我不耐烦,年轻气盛的时候还经常为此吵架。现在,她走了,每晚睡前准备好第二天的衣服倒成了我的习惯。”
“您是我所见过穿着最优雅的老人。”我想换个话题。
“她听到要高兴死了,比夸她自己还高兴。”方先生把话题又拉回太太身上。
得知方先生明天就要离开,我请他吃一块大理石芝士蛋糕,算作饯行。他点了一杯鲜榨西芹汁,说这是一顿健康而完美的晚餐。我转身欲走,他忽然又开口了。“你一定在想,我一个人,为什么还要这样注重保养?因为如果我的生命没有熄灭,她的记忆就不会死亡。”我什么也没有说,想说的话,被一种美好而感伤的情绪紧紧地凝结在喉管。
那一天晚些时候,我打电话给一位对婚姻持否定态度的朋友,讲了方先生的故事。
(《中国青年报》2012年5月8日,有删节)方先生的“优雅”体现在哪些方面?
简析文中画线段落在全文结构上的作用。
说说题目“一个人的春天”的含义。
中秋的中国含义
中秋节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动,已成为当今的一个舆论热点。由中国新闻网、白沙飞翔公益基金会等单位联合发起的网络投票活动,签名投票者竟近百万之众,留言万条之多。
回顾近年来,除了每年一度的央视春节晚会,我们中国的一些传统大节日,中秋、端午、清明、重阳等,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例如中秋,在忙忙碌碌中,除了一夜之间发现商铺里摆出花样繁多的各色月饼之外,传统中那“夕月”、“团圆”的色彩,已被割裂得支离破碎了。淡淡月光下那种中国式的亲情与祝愿,是否离我们已经越来越远呢?
其实,就在中国人自己逾行逾远、逐渐过起了“洋节”的同时,世界各地却掀起了一浪又一浪的中国文化热。起源于中国的传统节日却在国外庆祝得有声有色,并且被别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这背后反映出来的,也许正是时下我们这个社会在喧嚣中的一丝轻浮。
所以,在我看来,中秋“申遗”是重要的,但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即提升和改造已经被“异化”,甚至失去“节操”的中国传统节日的“格调”。
弘扬和传承传统节日,首先得明确这些节日所蕴含的传统文化本质。中秋文化在我看来,就是“和文化”。不管是民间传说称中秋源于嫦娥奔月,还是民俗专家考证认为周朝先民对月亮的崇拜,演绎的都是一个“和”字。
无论怎样的心境,“和”都是中秋永恒不变的滋味。中秋的月饼化不开浓浓的乡愁。中秋,为奔忙于事业的人编织了一个借口:再怎么忙,也该回家团聚,家和才能万事兴;中秋,也让游子乡里愁绪飘飞得莫名心痛,“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故乡亲人的日子可否和善如昔?如今的中秋,是海峡两岸无数个家庭的不眠之夜,隔着一湾浅浅的海水,诉说祖国和平统一的梦想;中秋,也是游走异国的海外赤子们遥望祖国的时刻……要将传统中秋佳节“升格”,就要改变当前节日商业文化中的落后与庸俗,还中秋月以清丽、皎洁、寄情的本色。当然,中秋佳节并不排斥现代生产方式与商业运作。它们完全可以增添传统节日的时尚元素,让传统农耕文化孕育出来的节日更多一些时代色彩。
顺便说一下,“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相对于可传承物质遗产而言的概念。非物质文化遗产反映一个民族和国家对自身特性的认同和自豪感,以及被世界认可的程度,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成就的标志。截至目前,中国只有昆曲和古琴两项被列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而在公布的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中,在内蒙古流行的马头琴,去年已被蒙古国申报成功为该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国家喻户晓的皮影戏,也被印度尼西亚申请为该国的文化遗产。
长期以来,作为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节日源头的中国并没有给予许多民间节日以应有的重视,而在东南亚一些国家,这些节日都被列为法定假日。
其实在这些差距面前,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恢复几项传统活动,更重要的是,中国的传统节日文化内涵丰厚,留存着中华民族独特的文化记忆。清明扫墓祭祖,中秋阖家团圆,端午悼念爱国先人,重阳登高敬老……为这些节日申遗,其实就是在肯定民族传统,弘扬民族精神。
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关注的就是“人类文化”,是站在人类和世界的角度上的。从这个层面来讲,文化是世界共享的。建立申报评定机制也是为了鼓励和促进各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文化遗产。
日本、韩国都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就出台了类似民间文化保护法,个中原因正在于此。
所以,往大里说,世界遗产就是一个民族的身份证,属于中国的世界遗产,就是中国区别于其他文化国度所特有的不凡的价值所在,是中华民族立足世界的身份证。
中秋的内涵丰厚,留存着中国人独特的文化记忆。到今天,我们对历史文化遗存,当然应该怀着一份敬畏,一份呵护。
(摘自《中国新闻周刊总第245期》) 以下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两项是
A.之所以要进行中秋“申遗”活动,是因为中秋节留存着中国人独特的文化记忆,是中华民族在世界上立足的身份证。 |
B.随着人们民族文化意识的觉醒,中秋“申遗”等活动将得到越来越多的民众的理解和支持。 |
C.由于现代生产方式与商业运作,中秋佳节的传统色彩已经荡然无存。 |
D.从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角度来看,目前中国在对待中秋节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态度上,还不如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积极。 |
E. 文化是世界共享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也应该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对待中国传统文化。
F. 中秋佳节带有中国传统农耕文化的烙印。下列对“中秋的中国含义”的理解,错误的一项是
A.把中秋节与西方的“洋节”区分开来,使之更能体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特色。 |
B.剔除中秋文化中的商业文化,还中秋月以清丽、皎洁、寄情的本色。 |
C.通过中秋“申遗”活动,在全社会重塑对中秋节等传统节日的敬畏与呵护之心。 |
D.在经济日渐全球化的今天,中秋文化仍应体现我们民族与国家对自身的认同和自豪感。 |
作者为什么说中秋等传统中国节日已经被“异化”,甚至失去“节操”?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文中,作者就如何对待中秋等中国传统节日明确提出了哪些具体主张?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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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苍茫一根骨
庞进
司马迁的祠墓在陕西的韩城市。祠内有他的塑像:束高发,穿红袍,长眉入鬓,双目炯炯——那眼神,有穿透历史烟云的明晰和超凡入圣的穆然;显著的还有那一袭长及心胸的须髯,给人一份文人的傲岸和学者的庄重。据说,人受过宫刑,胡须会随之脱光,而这尊塑像,依然大须飘拂——这大概是民意使然了:你皇上要把一个血性须眉变成一个不男不女的“太监”,可在我们老百姓的心目中,这个人依然是男子汉,顶天立地,气吞山河的男子汉!
仔细看,司马迁的塑像是稍稍有些斜的,头向北方偏着。一种说法认为,司马迁是在遥望北方的苏武庙,因为这位在北国牧了十九年羊的汉朝使臣,和司马迁是肝胆相照的僚友。另一种说法认为,司马迁是在遥望李陵,这位大汉名将的被迫降敌,正是司马迁罹祸的原因啊。我是倾向于后一种说法的,我甚至觉得“李陵之祸”降临到司马迁的头上,是有某种必然性的。不错,司马迁是一个有骨气有血性又才华横溢抱负远大的文人,这样的文人在任何一个朝代,都是社会的良心。当李陵“提步卒不满五千,深践戎马之地”,重创十万敌骑的消息传到长安时,汉武帝刘彻是笑眯眯的,公卿王侯们也纷纷“奉觞上寿”,好听话说得长乐宫的麻雀都似乎要变成翩翩起舞的宫女。不料几天后,李陵终因矢尽粮绝,寡不敌众而被俘降敌。消息传来,全朝廷都哑巴了,刘彻更是“惨怆怛悼”,脸吊得像经了霜的秋茄子。 “你们还有什么话说?”朝堂上,刘彻目扫群臣。群臣或面面相觑,诺诺唯唯;或言李陵该千刀万剐,夷其九族不足以抵罪。当刘彻对这样的看法眯目点头的时候,我们的太史公站了出来。他说李陵平时克己奉公,身先士卒,有国士之风。此次出征,孤军奋战,血染寒山,英勇可嘉。降敌是一时无奈,日后有机会,他还会报效汉朝的。“好你个司马迁,”刘彻震怒了,“你竟敢替叛贼说话,谁给你的胆量?”
现在看来,司马迁充其量不过是说了几句公道话而己。然而,问题倒不在于公道话本身,而在于竟然有人敢于站出来说公道话。社会良心和专制强权在这儿发生了深刻的矛盾。在刘彻的心目中,做臣子的差不多是一群牛马,鞭子下驮拉耕作,唯主子鼻息是仰,哪里有你人模人样地站在我的对面说什么公道话的权利?
对武帝刘彻,司马迁曾经抱有幻想。做太史令,他异常勤奋,总想博得武帝的欢心。即使站出来为李陵辩护,也是见皇上满脸的“惨怆怛悼”,禁不住效一番“款款之愚”。然而,残酷的现实粉碎了文人的天真,他终于明白了:刚直不阿的书生和专横残暴的帝王是冰和炭、玉和泥。于是,不再幻想不再幽怨,为了“草创未就”的《史记》,为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理想和事业,他咬牙吞血,毅然决然地走向了苦难,“就极刑而无愠色”。至此,司马迁实现了一个转变,一个御用工具向独立人格的转变。从此,一个书生走到了一个帝王和这个帝王赖以存在的庞大体制的对立面。你可以摧残我的肉身,但你摧不毁我的抱负;你可以夺取我的生命,你却打不倒我的精神。我就要谱写一部世上从来没有的大书,让这个民族记住司马迁,让这个世界记住司马迁!也让你刘彻看看,什么是真正的文人,什么是文人的肝胆。寒凝春华发,血沃劲草肥。炼狱淬火,司马迁在提升精神的同时,成就了一根骨头。
好一根骨头啊!即使面对一百个汉武帝,一千次酷刑,一万回磨难,这根骨头也不会酥软,绝不酥软!
(选自《当代散文精品》,有删改)下面对原文的分析和概括,不准确的两项是()()
A.标题“天地苍茫一根骨”运用了借喻的修辞手法,既体现了司马迁命运的悲剧色彩,又突出了他的不屈精神。 |
B.作者对司马迁塑像的描写着重突出了他的眼神和胡须,表现了他的精神风貌,展现出人们心目中理想化的司马迁的形象,生动而传神。 |
C.作为短小精简的传记,文章第一段通过写塑像介绍了司马迁的身世和经历,直入了文章的中心事件,凸显了人物精神,是人物传记的典型笔法。 |
D.“我们的太史公站了出来”句中的“我们”表现了作者对司马迁由衷的敬佩及为我们的民族有这样的文人而自豪的思想感情。 |
E.“替叛贼说话”“震怒”了武帝终至“就极刑”,归根到底是司马迁文人性格使然,刚硬而敢于说真话,不人云亦云,他的悲剧其实是他性格的悲剧。“司马迁在提升精神的同时,成就了一根骨头。”其中的“提升精神”和“一根骨头”分别指什么?
答:提升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骨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章结尾处,集中点染了司马迁的风骨与精神,对我们今天确定人生价值、成就事业颇有启发与补益。请结合全文,选择两个方面,对他的人格与精神进行评析。(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最精彩的表演
梅兰芳正伏在垂着淡青窗帘的南窗底下画兰竹。他这时已经完全把自己当作一位画家来要求了,他画画不是为了收益,而是为了追求,说转移也未尝不可。一个艺术家,当被迫必须放弃他的艺术活动时,就必须以另一种艺术活动来填补他的空虚。
当然,并没有谁不让他表演,恰恰相反,有人巴不得他表演,是他自己谢绝了舞台,千里迢迢移家到香港来过这种淡泊的生活。而且他早已蓄起了胡须,有什么比这更能表示他断绝粉墨生涯的决心呢!
他画画的另一个原因是,在他心中活着一些孤傲高洁的画家形象,他需要以这些人为风范,坚定自甘淡泊、不慕荣利、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的做人准则。白石老人是先生的老师与朋友,此刻又想到了他,笔下陡增豪气。这是一种神来之势,把几茎劲竹画得气韵不凡,仪态万方,似乎一阵风要把它刮倒,它却摇了几摇,挺立如初。然而夫人推开镂花门走进来打断了他,她极轻极慢地走到他的身边,把不速之客请求见他的事说了出来。
在香港中国饭店二楼一间精雅的餐室里,穿着浅色西装、保持着学者风度的日本电影人川喜多长政与中国同行张善琨,在整肃的餐桌前虚左恭候嘉宾。约定的时间到了,侍者通报梅兰芳已在饭店门前下车。川喜多慌忙站起来,丢给张善琨一个关照的眼色,便走出餐室门外,目不转睛地盯着楼梯口。
川喜多是目睹过梅先生风采的,他甚至感到先生便装时的气度比在舞台上更有魅力。他看过先生演出的京剧作品,依川喜多行家的眼光看,作为先生的代表名剧《太真外传》,无论从清新优美的唱腔,妙曼典雅的舞蹈,光艳绝俗的扮相,响遏行云的歌喉诸方面衡量,都已把京剧表演艺术推向绚烂的极致。至于他在台下,诸如“器宇轩昂”“风度翩翩”等所有常用的形容仪表之美的词句,在表现他的风貌时都显得冗弱无力,以至让人不得不求助于善于状人风仪的《世说新语》。
楼梯下出现了一个老人的伛偻身影,正步履艰难地走上楼来。这是梅兰芳,又哪儿像梅兰芳!川喜多暗暗吃惊,那弯拱的腰背,僵硬的腿脚,黧黑的面目,蓬乱的髭须,板滞的眼光,迟缓的行动,加上一开口就让人感到力竭声嘶的嗓音——这哪儿是千万人心中那位艺术之神的风姿!具有锐利观察力的川喜多惊讶之余,确有把握地认出这是先生。先生也认出了川喜多长政——从不计其数有一面之缘的形貌中辨出了这个人。
一方是极道殷切的仰慕,一方是感谢盛情的邀请。那些经精心挑选的中西名菜正一道道搬上桌来。川喜多小心翼翼地问可否喝点酒,先生爽快地说:“嗓子到了这地步,还禁忌什么,再烈一点也可以!”川喜多诚恳地说:“我还有事向先生请教,烈性酒免了吧。”
“其实先生是知道的。”川喜多说,“我从来不拍为日本军方宣传的片子,总得让中国朋友还有点欣赏的兴趣。我们选定了林则徐禁烟的故事,起用的是贵国观众中有巨大影响的明星。这表明,艺术终归是艺术,不该为政治的原因,让明珠沦落在藩溷里。所以我想,先生难道无意让久渴于先生艺术的贵国观众有一个再睹明珠的机会吗?”
先生等他说完,故意露出惊奇的样子,然后大笑起来,接着一阵剧烈的咳嗽,又努力清了清嘶哑的嗓子,说:“实在感激先生美意。不过,您看我现在的样子——生了几年病,把腰腿都断送了,别说登台,就是走路也不能像常人一样;更要命的是嗓子,怕发展下去连说话也成问题……一个演戏的人,到了这种山穷水尽的地步,自己就惭愧得要死,若到了观众面前,那简直叫我无地自容了……”说到这里,已变成怆然的感慨和沉沉的叹息。
两天以后,川喜多长政飞回上海,向日军报道部报告说:“梅兰芳已经衰老不堪,几乎丧失了所有演出的条件,勉强把他搬上舞台,只能成为笑料,贻羞军部。”日本军部于是打消了强制梅先生演出的计划。
两年之后,梅先生在上海大剧场庆祝抗战胜利纪念公演大会上演出,其灵活的身段,优美的舞姿,清越的歌喉和光彩照人的形象,再次让兴奋若狂的观众绝倒。
(摘编自陈炳熙《梅兰芳·最精彩的表演》,有删改)文章以“最精彩的表演”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梅兰芳之所以为人称道,不仅缘于他的精湛技艺,还缘于他的崇高品格,请联系全文简要分析,梅兰芳的崇高品格表现在哪些方面?
有人认为,艺术归艺术,政治归政治,不能因为政治而干扰艺术。梅兰芳因政治原因而放弃艺术表演的做法实不足取,对此你是如何看的?请联系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继父
邵宝健
不怕你笑话,巷口那个驼背鞋匠是我的继父。他是背上先有座“小山”才不得已弄了个鞋匠的行当,还是因为长期弓着背补鞋钉掌才弄了个“小山”在背上,未可知。他还喜欢喝酒。他那难看的始终绯红的酒糟鼻,就是因为酒喝得过多的缘故。在他两年前和我母亲结婚时,我正对司画女神爱得疯狂。
20岁的男子汉嘛,是很要面子的。继父刚来我家时,我连出门也不好意思。我没有理由恨母亲。她嫁给那个驼背,完全是为了不务正业的我和尚在初中读书的小妹。我有了个继父后,画画就有了物质保障。尽管这样,我一点也不喜欢他。我从来没有叫过他一声“爸”。
他对我的游手好闲,并不反感;而对我钟情于画画,却有点不以为然。这自然是我的花销要威胁他的酒钱。我还从他的眼神里,感觉到他对我的警告。
我自小爱好画画,也许是天赋不足,抑或是未遇到机遇,学画多年,至今仍一事无成。但我不气馁。高考落榜后,我索性关起门来潜心作画。那些画友,自从知道我有了个驼背继父,似乎也不大愿意和我切磋画技了。哼!
这天,我恐怕是向母亲要钱多了一点。继父也似乎多喝了点酒,说了许多含糊不清的话。经过母亲的翻译,才知道——他说我已是条汉子了,不能老呆在家里吃闲饭,将来他们两口子总会死的,到时再想成家立业便来不及了,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可和他学习补鞋,以后就可以继承他的鞋铺。
这是什么话!我一气之下,三天不回家。后来还是母亲和小妹把我从我的同学家找回去。
我了解到县城那家裘一品画斋,代人出售画作。我跃跃欲试,手舞之,足蹈之。
经过七天七夜的苦战,我终于完成了一幅油画,题为《傍晚》。我决定用这幅油画去裘一品画斋碰碰运气。一位戴金丝边眼镜的白须长者细细鉴定后,问我想定怎么个价。我踟蹰了。我老做寄生虫,脸上无光啊。我渴望钱。我伸出右手,五个手指撑开:“500元。”那位长者以为定价过高了点,用体恤的口吻要我掉价。
我不想掉价,咽了一口唾液:“就这样定了!”
几天过去了,没有买主。一个月过去了,画面上蒙上了些灰尘。
我终于病了。高烧,昏睡,说胡话。我被送进医院,继父的鞋铺停业了半个月。他在我的病榻前守护了许多个夜晚。这是事后听母亲说的。我在昏睡中还尽说些“傍晚——500,500——傍晚”的胡话,谁也不悟其义。
病愈后,我回家养息。我变得终日无力,不思茶饭,人瘦脸黄,判若两人。
这天,我接受母亲的劝告,外出散步。不知不觉又踱到裘一品画斋。再也没有勇气进去了。那位白须长者发现了我,走出店堂喊住我。我运气像太阳一样升起来了——《傍晚》已在三天前被人买去。
母亲不敢相信,眼眶也湿润了:“原来你的画这么值钱啊。”
继父闻悉此事,特意买了些酒菜,以示祝贺。
自此,我的身体恢复了元气。我画画的热情高涨。
继父继续拼命地做鞋活,还把鞋铺的门面开大了些。为了省钱,他自己动手搭了个绿色的玻璃钢雨棚。记得那天,继父特别高兴,哼着小调,把竹梯靠在墙上。他背了座“小山”往上爬的样子,叫人看了直想发笑。突然,只听见他轻轻地“唔”了一声,人便从竹梯上滑落下来。
脑溢血。当夜,继父再也说不出话,心脏停止了搏动。他含着笑睡去,带走属于那个已经消逝的岁月里的沉沉的叹息。
我在整理继父的遗物时,意外地发现了一幅油画藏品——我的杰作《傍晚》!
我捧着画,哀伤和苍凉的情绪急剧地袭来,我号啕大哭。大哭一场后,看着继父的遗像,我决定做鞋匠。至于将来我有没有希望当上画家,那要看我的运气了。
(选自2011年第10期《微型小说选刊》,有删改)小说第一自然段对继父的外貌描写主要有什么作用?
简要分析“我”终于改变主意“决定作鞋匠”,主要有哪些原因。
这篇小说写的是平常人、平常事,但写得很感人。请你结合“继父”的形象加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