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①一场名为“ALS冰桶挑战赛”的活动正在互联网线上线下如火如荼地进行。活动规则极为简单,挑战者要么在24小时内向美国ALS(肌肉萎缩性侧面硬化病)公益协会捐出100美元,要么往自己头上浇一桶冰水,并录下视频上传至网络,同时向自己的3个朋友发起挑战。
②关于“冰桶挑战”的起源,一个广为认可的说法是,美国一位身患ALS的波士顿大学棒球手弗雷特及其朋友们发起了这项活动。活动的目的在于筹款,并让世人对这种被称为“渐冻人”的罕见疾病有更多的了解。据悉,目前针对ALS没有比较好的治疗方法,患者存活期一般是2至5年。英国物理学家蒂芬·霍金就是ALS病的患者。
③借助于社交网络的力量,“冰桶挑战”迅速传播。美国《大西洋月刊》15日称,Facebook上参与这个话题的网友已达1500万人次。参与者包括Facebook创始人扎克伯格、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特斯拉创始人马斯克、“钢铁侠”小罗伯特·唐尼、“金刚狼”休·杰克曼、NBA球星勒布朗·詹姆斯等。名人效应带来连锁反应。短短两周内,ALS协会已经收到近400万美元的捐款,是2013年同期的4倍。不过“认怂”的名人也有。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总统奥巴马在被点名后,并没有选择湿身,而是选择用捐款来支持该活动。这几天,这桶冰水已浇至中国。在新浪微博上,“冰桶挑战”是排名第一的热门话题,短短几天,阅读量已达数亿。小米科技董事长雷军、优酷土豆CEO古永锵、奇虎董事长周鸿祎、百度董事长李彦宏等都完成了各自挑战。可以想象的是,国内掀起的“冰桶”热,动静也不会小。
④然而,在“冰桶”热背后,却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舆论。一部分网友不屑于一些名人在传播公益的同时夹带“私货”,批评该活动是炒作多于公益;另一部分网友则认为,不管形式如何,只要达到目的就好。笔者以为,单从宣传角度来看,该活动确实达到了目的,让更多人了解这一病症,唤起世人的同情心。从这点上说,该活动是一次非常成功的自我营销。“冰桶挑战赛”有别于传统的公益项目,它借助于社交网络和短视频的快速传播能力,给公益植入了互联网基因,使得未来其他公益活动有了更多的想象空间。但另一方面,尽管活动参与者的初衷或许不错,不过指名道姓击鼓传花式的传播方式,虽说造成了很大影响,实际上却是一场“刻奇主义”的胜利。
⑤“刻奇(Kitsch)”一词来源于德语,原意为“媚俗”或者“自媚”。因昆德拉的作品而广为人知。后来,“刻奇”被用于形容一种网络现象,可以理解为“虚假的崇高”“灵魂的虚肿症”。“刻奇”的一种结果就是,当某个东西被赋予感伤、崇高的意义之后,便容不得别人不被感动与感伤。谁要是不加入这场情感洪流,就会被定义为居心不良。我们在网上常见的诸如“不转不是中国人”“你必须懂的10条做人道理”等这些提法,都是“刻奇”的表现。
(摘编自2014年8月21日《中国青年报》)下列关于“冰桶挑战”的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借助于社交网络的力量,“冰桶挑战”迅速传播;名人效应又带来连锁反应,扎克伯格、比尔·盖茨等名人的参与为ALS协会带来了更多的捐款。 |
B.美国一位身患ALS的波士顿大学棒球手弗雷特发起了“冰桶挑战”活动,“冰桶挑战”活动的目的在于筹款。 |
C.“渐冻人”病目前还没有比较好的治疗方法,患者存活期只有2至5年,让世人对这种罕见疾病有更多的了解,也是“冰桶挑战”活动的目的之一。 |
D.“冰桶挑战”规则非常简单,挑战者要么往自己头上浇一桶冰水,并录下视频上传至网络,要么在24小时内向美国ALS公益协会捐出100美元。 |
下列对原文思路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①②段介绍“冰桶挑战”活动的规则及起源,指出了“冰桶挑战”活动所承载的公益性。 |
B.③段指出“社交网络”有力推动了“冰桶挑战”的迅速传播,表明由于名人效应引起的连锁反应,媒体给予关注,多方助推使得“冰桶挑战”成为热门话题。 |
C.④段提出舆论对于“冰桶挑战”有不同看法,作者认为,单从宣传角度来看,该活动是一次非常成功的自我营销,但其传播方式却是一场“刻奇主义”的胜利。 |
D.⑤段紧承④段,提出“刻奇主义”一词的来源及含义,并借此指出“冰桶挑战”是一场网络媚俗,表明作者对这场活动所持的态度是否定的。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冰桶挑战”搭载近年来快速发展的社交网络,快速在社交网络中传播,尤其是借名人效应,使得它在短时间内成为热门话题。 |
B.从“冰桶挑战”活动的规则看,它实则是以一种崇高绑架别人意志的“刻奇主义”,尤其是名人,一旦被点名,便身不由己。 |
C.从“冰桶挑战”活动的目的看,美国总统奥巴马的举措实则是一种最符合“冰桶挑战”活动本意的做法,值得我们称赞。 |
D.当某个东西被赋予感伤、崇高的意义之后,便容不得别人不被感动与感伤,这类网络现象中的“刻奇”表现是虚假的崇高和灵魂的虚肿。 |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流浪与回归
钱钟书先生的长篇小说《围城》要告诉人们的,恐怕是说在爱情的“城堡”,外面的想进去,进去的想出来。这是一个很有意味的“寓言”。其实,推而广之,我们对于许多事物的态度,大抵如此。
有一首歌唱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对于困守一隅的人来说,这句歌词的魅力太大了。①人们往往不大清楚外面世界的真情,凭着想象绘出许多精彩的色块,常常羡慕那些流浪者的生活,心里总有一个“出去”的念头。②面对早已熟悉的一切,失去了原有的新奇,自然要生出厌倦的情绪。
他们在心底自语:既然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何不出去走走看,也不枉一世的时光。于是,有从婚姻的城堡纷纷走出去的,有从熟悉的故土纷纷走出去的,有从乏味的工作中纷纷走出去的,甚至有从生命这头走向了死亡的 ……人们态度坚定,义无反顾,大有“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英雄气概。我想,这是人类的一个大悲剧,一种深刻的厌倦情绪无从排遣的必然结果——人类的大迁徒,大流浪。
一个人,当他对身边的一切深感厌倦无聊时,生命也就失去了光彩,意义和价值荡然无存。改变生命困顿的局面,惟一的办法就是“冒险”。而“流浪”正是“冒险”的具体行动。我们知道的许多大冒险家,往往是流浪者。分析他们的行为,固然可以找出不少对社会有意义的因素,但根本点却是为了摆脱生命的厌倦情绪。③
我们看到了很多行色匆匆的流浪者,也看到了很多面色憔悴的心灵流浪者。
那么,流浪者的情形如何呢?
又有一首歌唱道:“我想有个家。”
这个“家”不是日常概念的家,它的涵盖面很大,是所有流浪者想回来的一个托词,一个沉甸甸的恋旧“回归”情绪。④但是,在经历了许多陌生和新奇之后,兴奋消失了,深感腿脚跑累了,骨架松驰了,心灵劳顿了,厌倦情绪再度油然而生。于是,久存于心底总不敢窥顾的一个铭心刻骨的词冒出来了——“家”。心头一惊。原来,无论走到哪里也找不到可依恋的归宿,只是随便走了走,看了看;原来,我们只是世间的一个匆匆过客!“我想的个家”,这句低沉而嘹亮的呼唤从遥远的地方传来,震撼着流浪者的心魂。回去吧,我从哪里来,原回哪里去。对从前嫌弃厌倦的一切又生出一种巨大的亲切感,土也可亲,城也可恋,人也可爱,梦里总是从前的人和物。“回去”又成了一个挥之不去的想头,并构思着一步步具体化行动。最后,终于“回来”了。
出去又回来,回来又出去。
人生就这样反反复复。“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和“我想有个家”。这两首歌为什么使我们百听不厌?就是因为在我们的心底和骨头里与生俱来地存着一个信念——流浪与回归。第1段说“我们对于许多事物的态度,大抵如此”。
⑴“此”指代什么?
答:“此”指代□□□□□□□□□□□□□□(不得超过14个字)
⑵为什么说“钱钟书先生的长篇小说《围城》”“是一个很有意味的‘寓言’”?
答:因为这部小说□□□□□□□□□□□□□□□□□□□□□□□□□□□□□□(不超过30字)分别写出“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想有个家”这两首歌受欢迎的根本原因。
答: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这首歌受欢迎的根本原因在于:
□□□□□□□□□□□□□□□□□□□□□□□□□□□□□□□□□□(不超过34个字)
⑵“我想有个家”这首歌受欢迎的根本原因在于:
□□□□□□□□□□□□□□□□□□□□□□□□□□□□□□□□□□(不超过34个字)“行色匆匆的流浪者”和“面色憔悴的心灵流浪者”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分别是什么?
答:⑴相同点:□□□□□□□□□□□□□□□□□□□□□□□□□□□□□□□□□□□□□□(不超过38个字)
⑵不同点:“行色匆匆的流浪者” □□□□□□□□,而“面色憔悴的心灵流浪者” □□□□□□□□□□□□□□□□□□□□(前者不得超过8个字,后者不得超过20个字)“外面的世界确实很精彩,充满新奇,有新的朋友,新的山水,新的生活,魅力无穷。”是从原文中抽出来的一句话,它应复原于哪个位置?()
A.①处 | B.②处 | C.③处 | D.④处 |
下列各项中,与原文意思不符合的两项是()()
A.“心灵流浪者”指常想着“流浪”,但未能实现的人。 |
B.我们每个人只不过是世间的匆匆过客,因为人是没有一般意义上的“家”的。 |
C.在人们心目中,“流浪”与“回归”是一对矛盾的存在。 |
D.产生“回归”的心情是因为对从前的一切又生出了一种亲切感。 |
E、“出去又回来,回来又出去”含有不安于现状的消极因素,是不值得肯定的。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问题。
我们要了解和评判一个作者,应该知道他那时代对于他那一类作品的意见,这些意见就是后世文艺批评史的材料,而在当时表示一种文艺风气。一个艺术家总在某些社会条件下创作,也总在某种文艺风气里创作。这个风气影响到他对题材、体裁、风格的去取,给予他以机会,同时也限制了他的范围。就是抗拒这个风气的人也受到它负面的支配,因为他不得不另出手眼来逃避或矫正他所厌恶的风气。正像列许登堡所说,模仿有正有负,亦步亦趋是模仿,"反其道以行也是模仿";圣佩韦也说,尽管一个人要推开自己所处的时代,仍然免不了和它接触,而且接触得很着实。所以,风气是创作里的潜势力,是作品的背景,而从作品本身不一定看得清楚。我们阅读当时人所信奉的理论,看他们对具体作品的褒贬好恶,树立什么标准,提出什么要求,就容易了解作者周遭的风气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好比从飞沙、麦浪、波纹里看出了风的姿态。
一时期的风气经过长时期而能保持,没有根本的变动,那就是传统。传统有惰性,不肯变,而事物的演化又使它不得不以变应变,于是产生了一个相反相成的现象。传统不肯变,因此惰性形成习惯,习惯升为规律,把常然作为当然和必然。传统不得不变,因此规律、习惯不断地相机破例,实际上作出种种妥协,来迁就事物的演变。它把规律解释得宽,可以收容新风气,免得因对抗而摇动地位。传统愈悠久,妥协愈悠久,妥协愈多,愈不肯变,变的需要就愈迫切,不再能委曲求全,于是旧传统和新风气破裂而被它破坏。新风气的代兴也常有一个相反相成的现象。它一方面强调自己是崭新的东西,和不相容的原有传统立异;而另一方面要表示自己大有来头,非同小可,向古代另找一个传统作为渊源所自。例如明、清的批注家要把《水浒》、《儒林外史》等白话小说和《史记》、《汉书》挂钩搭线,西方十七、十八世纪批评家也要把新兴的长篇散文小说遥承古希腊、罗马的史诗。这类暴发户造谱牒或者野孩子认父亲的事例,在文学史上常有;它会影响创作,使作品从自然的天真转而为自觉的有教养、有师承,所以未可忽视。(节自钱钟书《中国诗与中国画》)下面文字中加线的词语在文中的意思是
传统不得不变,因此规律、习惯不断地相机破例……
A.把握时机,委曲求全 | B.顺应形势,改变常规 | C.等待机会,破除习惯 | D.因势利导,不拘一格 |
请用文中的词语,稍加组织,填入横线,不超过20字,注意前后的衔接
文中用"暴发户造谱牒"、"野孩子认父亲"作喻,来说明当时____________________现象。根据文中所述,要了解某一时期的文艺风气,有哪两方面的材料?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文艺风气的同一现象中,常常包含着相反的两个方面,例如传统有"不肯变"的一面,又有"不得不变"的一面。文中第一段写了哪些这样的现象?(不超过60字)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回家是一种感觉
在羁留异乡的日子,回家是一种感觉。
茫茫人海,鳞次栉比的楼群,无意间听到的一个声音,或是偶然间瞥见的没有别人注意到的情景,让我们停下匆忙的脚步,在灯火阑珊处,蓦然回首。
我们突然间感到很孤独,又突然间知道自己不是孤身一人,在这个纷繁的世界上,我们来去匆匆,却不会无影无踪。那一刻,我们是那么的不堪一击,又是那么的坚韧无比。
难以用语言表述的感觉,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那是一种没有来由的触动,既可以让人喜极而泣,又可以让人欲哭无泪。如果它能发出声音,那声音一定是微弱而固执的;如果它能行走,那步履一定是蹒跚而执著的。可是它无声无息,短暂的刺痛,还没有伤口,就被异乡的声音和风景抚平。
在他乡我们又有了另外一个家,漂亮的房子,富足的生活,想到自己曾背井离乡的时候,庆幸也许远远多于伤感。可是被我们淡化了甚至遗弃了的故乡,又注定会在某一天清晰无比。我们曾经用生命的第一声啼哭和稚拙的童音呼唤过的土地,又注定会在某一时刻穿透时间和空间,呼唤着我们回家。
于是,我们回家。背着沉甸甸的行囊,和已经疲惫的心,一起回家。无论我们早已功成名就,还是我们正在为生计奔波,当我们踏上回家的征途,我们会有着同样的冲动和期望。也许我们需要蜷缩在拥护不堪的车厢里,也许我们要跋山涉水远渡重洋,只有在回家的那一天才发现,我们离开家已经走得太远。
我们回到了这里,我们和我们的祖先繁衍生息的地方。我们生在这里,却命中注定要离开这里,这是我们的幸运还是不幸?我们用心触摸这里的一切。在遥远的他乡,我们曾用音符去编织她;我们曾用泪水去打磨她;她的每条小路应该铺满红叶,燃烧着诗情画意;她的空气里应该弥漫着醉人的酒香,浸染着离愁别绪。我们本来可以自然而然地走到她的面前,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学会了刻意地寻求她感受她。可是,朴素的土地没有那么多的乡愁,对于那些依旧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来说,他们甚至已经忘记了这里是他们的故乡。我们与我们的故乡之间,已经有了那么多格格不入的东西。在那么一天,一路风尘之后,倚在故乡的门槛边,也许会伤心地告诉自己:我离开了这里,再也无法回到这里。我们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轻轻的一声叹息,却沉重得让人无法喘息。
我们在茫然中再次告别故乡。没有太多的依依不舍,我们甚至已经巴望着尽快离开。我们还未实现的梦想,被我们留在了他乡,还有太多的人太多的事,等着我们归去。
可是,当年轮启动的时候,我们便开始筹划起下一轮回家的行程。回家的感觉,又不知不觉涌上心头。故乡的景色还近在眼前,我们不知道,我们是舍不得离开这里,还是在盼望着再次回到这里?我们回家,毕竟不仅仅是为了成全那种感觉。
什么时候,在对故乡的回忆里,夹杂了苦涩和痛楚,可是想起故乡时,我们还会有割舍不断的感觉。也许在某一天,我们在故乡埋葬了最后一个亲人,我们不再有理由回到那里。可是在不经意间,我们还会拾起那种感觉。回家的感觉,细碎的、温暖的、潮湿的感觉,穿透了我们已经麻木而冷漠的心。回家不再是一种行为,它越来越虚化成为一种感觉。细腻而绵长的感觉,连缀着我们的一生一世。
我们回家,独自一人,或者带上我们浩浩荡荡的子孙。也许是在梦里,风雨飘零,我们又踏上了没有尽头的归途。文中反复说“回家是一种感觉”,“我们回家毕竟不仅仅是为了成全那种感觉”,“我们还会拾起那种感觉”,又说“回家不再是一种行动”,请结合全文分析:
(1)反复说到的“那种感觉”指的是什么?
答:
(2)“不仅仅是为了成全那种感觉”,还为了什么?(不超过10字)
答:第七段中说“我离开了这里,再也无法回到这里”,为什么?
答:文章是通过哪几层内容来表现回家“越来越虚化成为一种感觉”的?试用简洁的文字分层概括,并说说这种结构有什么特点。
答:下列对这篇文章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本文不像一般写乡情的文章那样去回忆故乡的生活场景,而是着重抒写了自己羁留异乡时,对故乡的一种刻骨铭心的复杂感情。 |
B.作者描绘了回家时所见的故乡景色,创造了诗情画意的境界,写出了对故乡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
C.文章构思独特,虚实交融,反复抒写了对故乡矛盾而又缠绵悱恻的情思,有回肠荡气之感,使读者产生共鸣。 |
D.文章结尾处,作者直抒胸臆,表达了对现代社会人们因追逐功利而迷失自己,变得冷漠的现象的讥讽,深化了主题。 |
E.本文语言优美典雅,含蓄蕴藉,化用古诗词贴切自然,富有抒情笔调的语句使文章韵味无穷。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深海的发现:从“大洋中脊”到“深部生物圈”
人们看惯了绵亘的山岭和曲折的海岸,一般不会问“为什么”的问题。90年前,A•WEGENER发现大西洋两侧的非洲和南美洲海岸线可以拼合,又有同样的化石,从而提出“大陆漂移”的假说,但当时回答他的只是嘲笑和冷漠。半个世纪后,深海测量技术发现深海洋底也有高山峻岭,全世界有8万公里长的山脊蜿蜒在各个大洋,而大西洋的中脊恰好与非洲和南美洲的海岸线平行,人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大陆和大洋的岩石圈是分成若干“板块”的整体。
同样,沐浴在阳光下的人们,看惯了飞禽走兽、树木花草,决不会对“万物生长靠太阳”产生怀疑,又是深海洋底“黑暗生物圈”的发现,开辟了新的视野。上世纪70年代,“ALVIN”号深潜器在东太平洋发现了近百度的高温区,原来海底有“黑烟”状的含硫化物热液喷出,冷却后形成“黑烟囱”耸立海底。更为有趣的是在热液区的生物群。现在,这类热液生物群在各大洋被发现的地点已经数以百计,离我们最近的就在日本冲绳海糟。
黑暗食物链的基础,是在还原条件下进行化合作用制造有机物质的原核心生物,据推测与生命起源时的生物群相近。不只是海底,近年来发现在数千米深海海底下面数百米的深处,还有微生物在地层的极端条件下生存。这种“深部生物圈”虽然都由微小的原核生物组成,却有极大的数量,有人估计其生物量相当于全球地表生物总量的1/10。
“深部生物圈”的发现,大大拓宽了“生物圈”的分布范围。原来从极地冰盖到火山热泉,从深海海底到地层深处,生物的分布几乎无处不在,人类迄今研究和熟悉的,只不过是生物圈中的一小部分。不但海底,海水层里也是一样:运用新技术,发现了普通显微镜下看不见的微微型浮游生物。
深海大洋的发现,纠正了我们对生物界的偏见:我们用肉眼甚至用光学显微镜见到的只是地球生态系统的上层,只占生物圈的一小部分;地球生态系统的真正基础,在于连细胞核都没有的原核生物。生物的一级人类,应当是古菌、细菌与真核生物三大类,而我们熟悉的动、植物只是真核生物中的一部分。
生物圈概念的扩展,也改变了地球科学与生命科学的关系。传统地质学里生物的“主角”是大化石,而实际改造地球的首先是原核生物,它们几乎没有形态化石可留,只靠生态过程影响着化学元素周期表里几乎所有的元素,在三四十亿年的地质历史上默默无声地“耕耘”,直到今天才有可能得到重新的评价。总之,深海大洋的研究,不仅是地球科学,也是生命科学的突破口。根据本文信息,下列对“深部生物圈”有关内容的阐释,正确的一项是
A.海洋“深部生物圈”的数量极多,其生物量是全球地表生物总量的1/10。 |
B.“深部生物圈”的分布范围可以拓宽到极地冰盖、火山热泉、深海海底和地层深处。 |
C.组成“深部生物圈”的原核生物生存于深海海底及其下面数百米的深处。 |
D.“深部生物圈”的生物即是指那些只存在于数千米深海海底的微微型浮游生物及微小的原核生物。 |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与非洲和南美洲的海岸线平行的大西洋海底山脊,构成了大西洋的“中脊”。 |
B.原核生物作为生命起源时的生物群,能在还原条件下进行化合作用转化为有机质。 |
C.深海大洋的发现说明我们平时用肉眼或用光学显微镜见到的生物只占生物圈的一小部分。 |
D.热液生物群可生存于因含硫化物热液喷出而形成近百度高温的深海海底。 |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深海测量中对“大洋中脊”的发现,为后来“黑暗生物圈”的发现开辟了新视野。 |
B.现代地质学研究要重视的是几乎没有形态化石的原核生物而不再是大化石。 |
C.数十亿年来原核生物在改造地球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已开始得到人们的重视。 |
D.对深海大洋的研究,将是今后开展地球科学和生命科学研究的主要途径。 |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途中
梁遇春
①其实我是个最喜欢在十丈红尘里奔走道路的人。
②车子里面和路上的人们具有万般色相,你坐在车里,可要睁大眼睛不停地观察三十分钟,差不多可以在所见的人们脸上看出人世一切的苦乐感觉和人心的种种情调。你坐在位子上默默地鉴赏,同车的客人们老实地让你从他们的形色举止上去推测他们的生平与当下的心境;外面的行人一一现你眼前,你尽可恣意瞧着,他们并不会晓得,而且他们是这么不断地接连走过,你很可以拿他们来彼此比较。这种普通人的行列的确是比什么赛会都有趣得多,路上源源不绝的行人可说是上帝设计的赛会,当然胜过了我们佳节时红红绿绿的玩意儿了。并且在路途中我们的心境是最宜于静观的,最能吸收外界的刺激的。我们通常总是有事干,正经事也好,歪事也好,我们的注意免不了特别集中在一点上,只有路途中,尤其走熟了的长路,在未到目的地以前,我们的方寸是悠然的,不专注于一物,却是无所不留神的,在匆匆忙忙的一生里,我们此时才得好好地看一看人生的真况。所以无论从那一方面说起,途中是认识人生最方便的地方。车中,船上和人行道可说是人生博览会的三张入场券,可惜许多人把它们当做废纸,空走了一生的路。我们有一句古话:“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所谓行万里路自然是指走遍名山大川,通都大邑,但是我觉得换一个解释也是可以的。一条的路你来往走了几万遍,凑成了万里这个数目,只要你真用了你的眼睛,你就可以算是懂得人生的人了。俗语说道:“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我们不幸未得入泮(pàn,“入泮”指考中秀才,编者注),只好多走些路,来见见世面罢!对于人生有了清澈的观照,世上的荣辱祸福不足以扰乱内心的恬静,我们的心灵因此可以获到永久的自由。可见个个的路都是到自由的路,并不限于罗素先生所钦定的;所怕的就是面壁参禅,目不窥路的人们,他们自甘沦落,不肯上路,的确是无法可办。读书是间接地去了解人生,走路是直接地去了解人生,一落言诠,便非真谛,所以我觉得万卷书可以搁开不念,万里路非放步走去不可。
③了解自然,便是非走路不可。但是我觉得有意的旅行倒不如通常的走路那样能与自然更见亲密。旅行的人们心中只惦着他的目的地,精神是紧张的。实在不宜于裕然地接受自然的美景。并且天下的风光是活的,并不拘泥于一谷一溪,一洞一岩,旅行的人们所看的却多半是这些名闻四海的死景,人人莫名其妙地照例赞美的胜地。旅行的人们也只得依样葫芦一番,做了万古不移的传统的奴隶。这又何苦呢?并且只有自己发现出的美景对着我们才会有贴心的亲切感觉,才会感动了整个心灵,而这些好景却大抵是得之偶然的,绝不能强求。所以有时因公外出,在火车中所瞥见的田舍风光会深印在我们的心坎里,而花了盘缠,告了假去赏玩的名胜倒只是如烟如雾地浮动在记忆的海里。
④我生平所最赏心的许多美景是从到西乡的公共汽车的玻璃窗得来的。我坐在车里,任它一上一下,一左一右地跳荡,看着老看不完的十八世纪长篇小说,有时闭着书随便望一望外面天气,忽然觉得青翠迎人,遍地散着香花,晴天现出不可描摹的蓝色。我顿然感到春天已到大地,这时我真是神魂飞到九霄云外了。再去细看一下,好景早已过去,剩下的是闸北污秽的街道,明天再走到原地,一切虽然仍旧,总觉得有所不足,与昨天是不同的,于是乎那天的景色永留在我的心里。甜蜜的东西看得太久了也会厌烦,真真的好景都该这样一瞬即逝,永不重来。
⑤我们从摇篮到坟墓也不过是一条道路。当我们正寝以前,我们可说是老在途中。途中自然有许多的苦辛,然而四围的风光和同路的旅人都是极有趣的,值得我们跋涉这程路来细细鉴赏,除开这条悠长的道路外,我们并没有别的目的地,走完了这段征程,我们也走出了这个世界,重回到起点的地方了。科学家说我们就归于毁灭了,再也不能重走上这段路途。主张灵魂不灭的人们以为来日方长,这条路我们还能够一再重走上几千万遍。将来的事,谁去管它,最要紧的是不要闭着眼睛,朦胧一生,始终没有看到了世界。文章第三段主要运用了哪种表现手法?有什么好处?
简要赏析文中划线的句子。
车中,船上和人行道可说是人生博览会的三张入场券,可惜许多人把它们当做废纸,空走了一生的路。古人把“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并提,认为不可偏废,文中却说“我觉得万卷书可以搁开不念,万里路非放步走去不可”。作者这样说的理由是什么?请依据原文作答。
文章最后一段表达了作者怎样的观点?你对这一观点如何评价?结合自己的人生体验,举出事例,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