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性格即命运”,这是舶来品。人的性格如何,确实影响着一个人的命运。但命运并不全然与性格相关。环境、条件、际遇有时比性格更能影响和决定人的命运。但一个人的性格对于人际环境、事业成败确实拥有不可小觑的强大影响力。
性格在本质上是一种人生的特色,是个体生命区别于其他生命的一种标志。所以真正的人生是一种性格人生。世界上没有无性格的人,也没有性格相同的人,只有性格相近的人。就像树上的叶子,看似相同,其实不同。而性格的构成是人的气质、习惯行为方式、语言态度方式、脾气秉性等特点的综合外在表现,它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说“江山易改,秉性难移”可能太绝对了,但只有在一个人身上相对稳定的那些东西才被称为性格。这“性”字有本性、习性的含义;而这“格”字既有品格也有定格的含义。因而,性格既反映人的本质的一个方面,又不与人的品质完全一致。比如有的人性格上看似温柔,但骨子里却很阴毒苛刻;有的人性格上看似暴戾,但心地却非常善良。性格是一种外在的表面的东西,性格的好坏本身,只是性格而已,并不能以此来判定一个人的品质优劣。
因为性格具有相对稳定性、外在性的特征,所以对人的影响有时比品质的真实更大。人们在评价一个人时首先不是品质问题,而是看着你的感觉舒不舒服。更有许多交际是一次性的、短时期的,而人的品质的表露需要时间。所以,语言方式、态度、处事方式、个人习惯、喜恶等感情的表露,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人对你的第一印象。即使在长期的人际生活中,性格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性格的人际影响力大体上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认识:
性格的魅力。人的性格的人际魅力不在于相同,而在于不同。最有魅力的性格绝不是那种伪装、粉饰、压抑后的“标准”性格。一种真实的不掩饰的只属于你的,而不似他人的性格往往更能获得人际的引力。但这种人虽适合做朋友、当英雄,却很难成为领袖。性格的亲和力。“世俗标准”的性格尽管不具有个人魅力,但对大众具有亲和力。虽然这种人可能没人会成为他的朋友,他也永远不会是英雄,但却适合做领导。因为他会让人们觉得很舒服,至于他心里怎么想,人们倒不过多计较苛求。
性格的破坏力。一切以自我为中心,处处不合时宜地显示自己,或者挖苦、打击、讽刺他人,无论对人际、对群体都有极大的破坏力,这种人只能是“孤家寡人”。这种人既不可做朋友,也不能当领导,也不会成为好下属。好在性格远非本质,性格也是会改变的。但应该改变的只是那令人不舒服的部分,而没有必要连同那份真实也抛掉,那就失去了自我。下列关于“性格”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3 分)
A.“性格即命运”是从国外传入的意识,但作者认为性格未必决定人的命运,环境、条件、际遇有时比性格更能影响和决定人的命运。 |
B.性格在本质上是个体生命区别于其他生命的一种标志,世界上没有性格相同的人,就像世上本无相同的两片叶子一样。 |
C.一个人的性格是相对稳定的,因为它的构成是这个人的气质、习惯行为方式、语言态度方式、脾气秉性等特点的综合外在表现。 |
D.性格既指人的本性,也指人的品质,作为一种外在的表面的东西,性格的好坏是不能用来判定一个人的品质优劣的。 |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3 分)
A.性格对人的影响比品质的真实更大,因为人们在评价他人时,更看重语言方式、态度、处事方式等给人的感觉。 |
B.因为人的品质的表露需要时间,在短期的人际交往中,个人的性格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人对你的第一印象。 |
C.性格的人际魅力在于与众不同。最有魅力的性格不是伪装、压抑后的“标准”性格,而是真实的有个人特色的性格。 |
D.“世俗标准”的性格虽然没有个人魅力,却具有大众亲和力。有这种性格的人更适合做领导,而不是英雄。 |
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3 分)
A.无论是初次见面还是在长期交往的人际生活中,性格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而也就确实影响着一个人的命运。 |
B.有些人在人际交往中,处处以自我为中心,过分张扬自我,或者不惜手段伤害他人,这些都是性格的破坏力的表现。 |
C.魅力性格、亲和力性格、破坏力性格都给人的生活带来诸多影响,这些同时也决定了人在社会关系中处于不同地位。 |
D.人不能为他人而失去真实的自我,但改变自己性格中让人不舒服的部分,是可以改善我们的人际关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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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希德的诚与真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正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的谢希德从亲人的来信中得到这一消息。昂首屹立于世界东方的祖国母亲,像磁石般吸引着这个远在异国他乡的赤子。有人劝告谢希德不要回到当时生活贫困、科研条件差的中国去,她却视祖国的利益高于一切,决心在学习告一段落后,立刻回国参加建设。1952年,获得博士学位的谢希德回国,在复旦大学任教,并于1956年与北京大学的黄昆教授共同主持开办了我国第一个半导体专门化培训班。
谢希德一直密切关注着国内外物理学研究的动态,努力探索真知。上世纪70年代后期,她开始思索一个奥妙而又实际的问题——怎样使钢材不生锈?是什么起到抗腐蚀的保护层作用?世界上一些国家每年因腐蚀而报废的钢材达上千万吨,中国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怎样才能使我国有限的钢材发挥更大的作用?这就要涉足表面物理。专长在半导体和固体物理研究的谢希德,如果继续从事她的研究,可以说既省力又稳妥,还可以尽快出成果;如果另辟蹊径转入新领域,即使付出艰辛的劳动,五年十载能否取得显著成绩仍是个未知数。然而,她是一个进取心很强的人,表面物理亟待研究,哪怕付出10倍、20倍的努力,也要勇闯难关,有所创造。作为学界前辈,她也要借此鼓励年轻人去开拓这个前景广阔的新领域。谢希德率领她的团队,经过认真细致的研究,一点一滴地积累经验,使复旦大学的表面物理研究达到了世界水平。
1983年,谢希德担任复旦大学校长。以她的身份,每天上下班都有专车。可是人们时常在校车上看到她的身影。她说:“在车上既可以提前处理一些公事,又可以借这个机会与同志们交谈,倾听各种议论。从校内的事到天下事都可以成为车内的话题,其中有牢骚,也不乏独到的见解;特别有意思的是车内总有一两位不愿隐瞒自己观点、也不善于窃窃私语的同志不时发表一通高见,而且获得一些同事的共鸣。”在这里,教师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得到了反映,学校的决策又通过谢希德的宣传深入人心。
谢希德这样一位日夜为科学事业操劳的学者,业余爱好广泛,喜欢多彩的生活。她酷爱集邮,喜欢欣赏古典音乐和阅读文学作品。生活虽然是丰富的,但一个人却不可能样样喜好、样样精通。有人曾撰文说谢希德爱好和擅长烹饪,其实她对此谈不上内行。为此她特意关照那位作者要实事求是:“中国的烹饪大有学问,我还未入门,其实我的手艺远不及我爱人。”
1987年,谢希德的丈夫、中科院院士曹天钦患重病住院,一位成就极高的科学家变成了比孩子更需要照顾的病人。谢希德接受了这个残酷的现实,尽心履行着妻子的职责,为治愈丈夫的疾病倾注了一腔深情。那几年,谢希德政务缠身,再加上频繁的学术和外事活动,身心都十分劳累。但是不管工作多忙,只要人在上海,她每天都要挤出时间,去医院陪伴丈夫,默默地做着力所能及的一切。她和所有勤劳朴实的中国妇女一样,有着撼人心魄的人间至诚。
1999年,谢希德应邀担任新世纪版《十万个为什么》的编委,并修改书中的两篇科学小品。她深知即便是科普文章也不能不讲准确性。谢希德修改文章也像做科学实验一样,不敢有丝毫的马虎。如某作者混淆了“硅片”和“芯片”这两个概念。芯片是硅片经过多道程序加工而成的,她特地画了一个简明易懂的示意图供作者参考。另一个地方,作者为求形象生动,用“指甲大小”来描述一个面积概念。不同人的手指甲可能差别很大,即便是同一个人,大拇指和小拇指的指甲大小也并不相同。谢希德根据实际情况把它改成“一厘米见方”这样较为准确的写法。求真的科学态度对每个人都非常重要,谢希德对此更为看重。
(摘编自王增藩《谢希德传》)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4分) ()()
A.担任校长的谢希德,经常乘校车上下班,使校车成为反映意见、宣传决策的重要窗口,这体现出她为人的平易谦和。 |
B.谢希德在钻研科学的同时,业余爱好也很广泛,但不擅长烹饪,对此也不感兴趣,所以不希望别人宣传她精于此道。 |
C.谢希德在修改一篇科学小品时,特地为原作增补了一个简明易懂的示意图,以区别“硅片”和“芯片”这两个概念。 |
D.本文撷取谢希德人生的若干片断,描写她热爱祖国、献身科学、关爱亲人的事迹,表现了一位杰出女性的伟大人格。 |
谢希德转而从事自己不熟悉的表面物理研究,有哪些方面的原因?请简要分析。(4分)
谢希德在科学工作中的求真态度体现在哪些地方?请简要说明。(6分)
谢希德在对祖国上、对事业上、对亲人上都体现了“诚”,请结合三者中任一方面,谈谈你的理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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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亦有道
刘源
光绪某年,黄河发火水,无数百姓流离失所,陕西关中东南有一长丰镇来了几十个衣衫褴褛的灾民。这长丰镇虽然有几个富户,但个个吝啬异常,真是铁公鸡一毛不拔,大伙儿私下里称长丰镇为“铁公鸡镇”。
灾民们等待施舍,但富户们家家大门紧闭。饥肠辘辘的灾民们正绝望之时,镇北的达好仁家忽然传出消息:达家将开粥棚!消息震惊了长丰镇!要知道,在众多铁公鸡中,达老爷子的吝啬可是鼎鼎有名的。达老爷子今年七十了,家里虽不是长丰镇的首富,但财力着实雄厚,只是达老爷子吝啬持家,达家上下连一个胖子都没有,他自个更是瘦骨嶙峋。前阵子他的小儿子成亲,宴席上的馒头居然是一半白面一半糠麸,莱也是素多荤少,规格比有些穷人家的婚宴还差。
如今他居然肯设粥棚,颇令人大惑不解。可眼瞅着几口大锅支了起来,家丁们劈柴烧火,不像是假的。很快,达家放出话来:“领粥时,必须说‘达老爷真慷慨,达老爷真是大善人’,然后跪下来朝达家大门磕个头……”一碗稀粥居然让人家磕头,太过分了。但饿肚子的滋味真不好受,灾民们只好自觉地排起了长队。水滚开时,围观的百姓们看着达家的伙计朝大锅里下了两瓢米,不由嘀咕道:“这么大的锅,下这么点儿米,这粥可真够稀的!”这时,那伙计又打开另一口袋子,舀出来一瓢东西,大伙儿一看,惊叫道:“米糠?”一锅粥,两瓢米加五瓢糠,粥是稠了,味道可就……没想到老爷子做善事也打折扣,这不明摆着让大家戳脊梁骨吗?家里人很不满,小儿子年轻气盛,跑到堂屋跟老爷子吵了起来。“爹,韩信衣锦还乡本可杀了那个让他钻裤裆的家伙,但他让那人做了官,赢得了好名声。可你呢?做个粥棚,一天花上一袋米,一个月也就三十袋米而已………”“你有本事给我弄三十袋米来,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辛苦攒下的家业迟早要被你们这些败家子败光!”达老爷子气呼呼地走了。灾民们感谢达家做善事,跪在地上朝坐在太师椅上的达老爷子磕了个头,才换得一碗黄粥,泪眼汪汪地蹲在一边喝。牺牲了尊严才换来的东西,虽能果腹,心里却在滴血……灾民们磕头讨饭,眼泪汪汪地喝粥,这幅凄惨的情景让长丰镇的上空弥漫着悲伤的气氛。
达老爷的慈善活动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反而被人骂得狗血淋头,那些没有施舍的富户们则耻笑达老爷子做了件蠢事。达老爷子似乎也意识到了,便改了规矩,领粥时可以不跪,但必须为达家做一天活。这个规矩倒还不错,但达家哪有那么多活给人干?于是达老爷子将家里的佣工全部遣走,这些人聚拢起来向达老爷子讨说法,达老爷子的回话倒也简单:谁干活只要三餐饭,不要工钱,就可以留下。小儿子担心:“爹,灾民们固然用着便宜,可他们总有走的一天,到时候咱们家再找人可就难了。”达老爷子说他们肯定会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活计。小儿子豁然开朗,这老爷子真算计到家了,够狠!结果长丰镇的小工价格直线下降。
水灾过后,长丰镇又恢复了原样。但是,达爷子的名声迅速在半年里变得臭不可闻,人们提起他,干脆以“老鬼”相称。
这一年达老爷子病重,临死前对孩子们说:“我知道你们对我颇有微词,但你们不知道,我这么做,既为他们好,也是为你们好。我原来也讨过饭,当时和我一起讨饭的好朋友,他一生都在讨饭,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大家惊奇地听着。“因为他运气好,遇到了一个好人家,大米饭白馒头管够,让他觉得讨饭的日子真不错;而我运气不好,讨饭被狗咬,被人欺,所以我恨透了讨饭。”达老爷子沉痛地说,“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别人不做粥棚,我做,但我不会让灾民们觉得讨来的饭特别香。钱花好了能帮人,花不好就毁人,我落了个坏名声,却总好过给长丰镇增加一批乞丐……”
说罢,溘然长逝。达家子孙将丧礼办得非常寒酸,百姓们纷纷议论达家孩子不孝,但达家人不在意。几十年后,达家还在,子孙兴盛,还出了好几个人才,而其他富户没有逃过“富不过三代”的宿命,相继败亡。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怡当的两项是()
A.饥民流落“铁公鸡镇”,吝啬的达老爷子将开粥棚。但是达老爷子规定,饥民领粥时必须先干活再磕头,那米少糠多的粥引起了饥民和家人的不满。 |
B.达老爷子施舍遭骂,他也意识到自己做得过分了,于是不得不改规矩,变磕头为干活,并遣走佣工。 |
C.水灾过后,达老爷名声臭不可闻,临终之语却让家人明白了他的良苦用心。 |
D.达家为老爷子的丧事办得非常寒酸,让镇子上的百姓们议论纷纷,这反倒让达家在几十年后子孙兴盛。 |
E.这篇小说的内容涉及“勤俭持家”“行善亦有道”的主题,有很强的现实警示作用。语言质朴通俗,读来令人沉思良久,受益颇多。请结合文本分析达老爷子的性格特点。
小说中的“小儿子”出现了两次,请简要分析这个角色在小说中的作用。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后面问题。
作为潮州人族群的风味菜肴,潮菜最初是伴随着潮商的足迹传遍东西洋的,而后通过南北贸易和移民,吸纳了东西洋各地的饮食精华,包括各种各样的食材和烹饪技法,进而融会贯通并走向成熟。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潮菜在全国各地迅速兴起,其独特健康的饮食理念也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和喜爱。
按照当代流行的八大菜系分类法,潮菜因为地处广东而归入了粤菜,但已故的美食家唐振常却不以为然。他在《饔飨集》中说:“八大菜系中无潮州菜,大约以为潮州菜可入粤菜一系。此又不然,通行粤菜不能包括潮州菜的特点,凡食客皆知,试看香港市上,潮州菜馆林立,何以不标粤菜馆而皆树潮州菜之名?”为什么潮菜不能归入粤菜?为什么潮州人无论到哪里都不标榜粤菜而只树立潮菜自己的声名?
就潮州人而言,大概认为粤菜或广东菜其实都是广府菜的别称,是讲粤语的广府人族群的风味菜点,与潮州人所吃的潮菜有明显的差别。还有一个很典型的例子:1979年,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组织当地大饭店的名厨整理出版一套6册的“菜点选编”丛书,没有把潮州菜汇编到《广东菜点选编》一书中去,而是与福建菜合编为《福建潮州菜点选编》。这说明在专家名厨的眼里,潮州菜反而与闽菜存在着更多的共性。
位于粤东一隅的潮州古属七闽,境内土著与闽越人无异,自秦始皇之后虽隶属广东,移民却多数来自福建,所以宋代的《舆地纪胜》说潮州:“虽境土有闽广之异,而风俗无漳潮之分。”潮菜的很多菜品及调料,是与闽南菜共有或者大同小异的,如蚝烙、生腌成蟹、古法蒸鱼、沙茶酱等;潮莱的很多特点,如善烹海鲜、重汤轻油、崇尚清淡、注重养生等,也同时是闽南菜的特点。只不过到了近代,潮莱融合了海内外更多饮食文化的长处,使传统的饮食文化得以发扬光大。
菜系之名,实际是上世纪70年代后才出现的新名词,基本是按照行政区域进行划分,属于地域范畴。而旧时莱肴是以族群风味饮食为分界,只有“菜点”和“帮口”(商帮口味)之说,属于族群范畴。历史上潮州人广布于世界各地,新中国之后,由于地理隔绝和社会隔绝,各自生存发展,造成了族群文化的多样性,最终呈现出潮汕本土、香港和南洋三种风格不同的潮州莱流派。潮莱这种在本土之外出现的多流派现象,在其他菜系中是极其罕见的,用流行的莱系理论也是难以解释的,但如果采用族群饮食的视角,则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一位多年后归国的老华侨,一言不发地坐在汕头市外马路“爱西干面”摊档前,一口气连吃四大碗干面之后突然泪流满面。在老华侨的心里,这种原本平淡无奇的面条已经不是普通的食物,而是凝聚了历史文化的美食。族群饮食,就是这样一些能够引起文化认同感的食物,它们跟语言一样是族群区分的标志,是饮食文化的真正边界。
(节选自《三联生活周刊》)下列关于“潮菜”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潮菜是潮州人族群的风味菜肴,具有善烹海鲜、重汤轻油、崇尚清淡、注重养生等特点,最初是通过潮商传遍东西洋的。 |
B.潮菜与粤菜或广东菜有明显的差别,粤菜或广东菜其实都是广府菜的别称,是讲粤语的广府人族群的风味菜点。 |
C.“莱点选编”丛书,把潮菜与福建菜合编在一起,说明在专家名厨眼里潮菜与闽菜存在着很多的共性。 |
D.潮菜的很多菜品与调料,是与闽南菜共有或大同小异的。到了近代,潮菜融合了海内外更多饮食文化的长处,使传统的饮食文化得到了发扬光大。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潮商的活动,使潮菜进一步走向成熟,潮菜的独特健康的饮食理念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和喜爱,所以在全国各地迅速兴起。 |
B.在香港,潮州菜馆林立,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通行粤菜不能包括潮菜的特点,潮州人无论到哪里都不标榜粤菜而只树立潮菜的声名。 |
C.潮州在历史上曾先属七闽后属广东,移民多来自福建,这是潮菜的粤闽菜系之争形成的历史背景。 |
D.流行的菜系理论很难解释有着特殊发展过程的潮菜,如果采用族群饮食的视角,人们就可以更为清晰地认识这一饮食文化现象。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八大菜系”,基本上是按照行政区域进行划分的,潮菜在当代流行的八大菜系中被归入了粤菜。 |
B.潮汕本土、香港和南洋三种风格不同的潮州菜流派的产生,是地理隔绝和社会隔绝造成的族群文化多样性的呈现。 |
C.潮菜在本土之外出现多流派的现象,在其他菜系中是极其罕见的,这是潮菜在众多菜系中能独领风骚的主要原因。 |
D.一碗干面会让老华侨泪流满面。在他的心里,这平淡无奇的面条已经不再是普通的食物,而是能引起他文化认同感的美食。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达尔文的拖延
①没有什么事比一些名人长期而难以解释停滞行为更能引发人们猜测的了。罗西尼因《威廉•退儿》而达到他歌剧创作的辉煌巅峰,可是此后的30年他几乎什么也没写。多罗西•赛耶斯在名望达到顶点时却背弃了彼得•温姆西勋爵,转向笃信上帝。查尔斯•达尔文在1838年就得出了全新的进化理论,却直到21年后才发表他的观点。
②通过历时5年乘坐格尔号与自然的接触,达尔文对物种固定不变的信念发生了动摇。1837年7月,他航海回来后不久,便开始记第一本关于“递变”的笔记。这时的达尔文已经确信进化的发生,他正在寻找一种理论来解释进化的机制。经过最初的猜想和少数不成功的假说,他逐渐建立了他的中心观念。达尔文在自传中写道:“1838年10月,我为了消遣,偶尔翻阅马尔萨斯的《人口论》,当时我根据长期对动植物习性的观察,应经可以正确认识生存斗争。我马上联想到,在这种情况下,有利的变异会趋向于保存下来,而不利的变异将被淘汰,这一结果将导致新物种的形成。”
③达尔文早就认识到动物驯养者所做的人工选择的重要性。但是直到马尔萨斯的斗争与拥挤的观点凝练他的思想之后,他才确定自然选择是进化的动因。达尔文知道得出的是什么理论,我们不能将他的拖延归因于他没有认识到自己所取得的成就的重要性。到1844年,他写出了他的理论的基本纲要。他还向妻子作了认真的交代,假如他生前不能完成他的主要著作,希望她发表这些手稿。
④他为什么等了21年才发表自己的理论?我们可能会把过去正常的时期错误地看作漫长的阶段,然而21年仍然是一个人正常事业的一半时间,纵然按照生活悠哉游哉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标准来看,那也是生命中的大部分时间。通常的科学传记是有关伟大思想家的明显错误信息的根源。这类传记往往将伟大的思想家描绘成简单、理性的机器,是凭着不懈的努力,不受任何其他事情的影响,严格按照客观材料寻觅真理的人。因此,对于达尔文等了21年的通常解释就是他的工作没有完成。他满意自己的理论,但觉得尚显单薄。他的理论只有等到汇集大量的支持材料才能发表,这需要时间。
⑤导致达尔文推迟发表的原因非常复杂,不能作简单的解释,但是有一件事是确定的:恐惧的负面作用于增加材料的正面需要至少同样重要。然而,达尔文恐惧什么呢?他得出进化论的观点时才29岁,那时他在专业上还没有地位,不可能通过宣扬他所不能证明的结论。
⑥然而他的异端学说是什么呢?信奉进化本身就是一个明确的答案,但这还不是问题的主要部分。达尔文早年有关“递变”的笔记中可能含有问题的答案,这些笔记中包含了他所赞同但却害怕发表的一些观点,即哲学上的唯物主义。这远比进化本身更要异端,没有哪种观点比认为心灵只不过是大脑的产物,更能动摇西方思想中最深刻的传统了。
⑦达尔文确实进行了一场温和的革命。不仅在于他这么久地拖延了自己的工作,还在于他理论中哲学含义的注意。他在1880年写道:“我认为直接反对基督教和有神论,对公众不会有什么影响;而伴随科学的进步逐渐启迪人类的理解力,会更好地促进思想的自由。因此我一直不写有关宗教的文章,而且我本人的工作仅仅局限于科学之内。”
⑧然而他的工作内涵与传统的西方思想确是极大的断裂,我们很难将其纳入这种传统中。例如阿瑟•柯依斯勒之所以反对达尔文,也是基于不愿接受达尔文的唯物论,而且他还热衷于认为生命物质中含有特殊性。我承认对此我不太明白。疑惑和知识都应该坚持。我们难道因为自然中的和谐不是设计的就会降低对自然美的赞赏吗?难道因为有数百亿神经元在我们的颅骨里,我们心灵的潜力就激发不了敬畏吗?
(摘编自《自达尔文以来》)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如同罗西尼和多罗西•赛耶斯等名人长期而难以解释的停滞行为一样,达尔文在得出进化理论21年后才发表他的观点,引发了很多猜测。 |
B.在创立进化论之前,为了寻找一种理论来解释生物进化的机制,达尔文曾有过不少猜想,也有过一些假说,但是后来这些都被证明不能成立。 |
C.由于受到马尔萨斯《人口论》中斗争与拥挤观点的启发,达尔文终于确信进化的发生,认识到人工选择的重要性,并确定自然选择是进化的动因。 |
D.达尔文向他的妻子作了认真的交代,假如他生前不能完成他的主要著作,就请她帮助发表这些手稿,这说明他对自己的进化理论十分看重。 |
E.在作者看来,达尔文并不是一台简单、理性的机器,而是一位凭着不懈的努力,不受其他任何事情影响,严格根据客观材料追求真理的人。在作者看来,达尔文21年后才发表他的进化理论,原因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作者说:“达尔文确实进行了一场温和的革命。”他的“温和”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分析。
文中说:“疑惑和知识都应该坚持。”这里的“疑惑”和“知识”有哪些含义?为什么说“都应该坚持”?请联系全文,谈谈你的理解和看法。(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惹祸的大衣
李显
这天,我坐了八个多小时火车,天快黑时,终于到了青石镇。我给镇医院的院长打电话,院长十分抱歉地说,院里唯一的面包车坏了,不能及时来接我,让我打车去医院。
在这兔子不拉屎的穷地方,根本看不到出租车的影子,只有零星几辆跑出租的人力三轮车。到了这种穷乡僻壤,我只能入乡随俗,将就了。我坐到车上,告诉车夫把我送到镇医院。车夫是一个四五十岁的汉子,一脸的络腮胡。
大胡子“呼哧呼哧”蹬出几里路后,发现我缩成一团,问道:“妹子,你是不是很冷?”我笑笑说不冷。“你穿的那么少,还说不冷,你的声音都发抖了。俺穿的多,脱一件给你。”说完,大胡子便把身上穿的一件灰色呢子大衣脱下来,递到我面前。
我边感谢边把大衣穿上了身,顿时便感觉暖和起来。一件大衣一下子拉近了我和大胡子之间的距离,我主动和他唠起了嗑。可聊着聊着,我就发觉情况有些不妙,大胡子有些心猿意马,眼睛总盯着我的胸口,看得我有些窘,有些紧张。我赶紧裹紧大衣,双手抱在胸前。大胡子好像看出我有所警觉,收敛了一些,不再直勾勾地瞅,而是用两眼的余光偷窥我的胸口。这下,我心里更害怕了,如果这大胡子不是好人,这荒山野岭的……我越想越害怕。不行,说什么也不能束手就擒,得想办法脱身。
拿定主意后,我叫大胡子停车,说要下车方便一下。大胡子把车停了下来,我下车后,直奔路边的小树林,见大胡子没跟上来,我心里暗喜,马上撒腿就跑。跑出没多远,突然听到身后有动静,我回头一看,妈呀,大胡子追上来了!老天,大胡子真是色狼!我拼命地跑起来,边跑边喊“救命”。大胡子追得更紧了,边追边喊“站住”。
我跑出小树林,眼前出现一条几十米宽的河,由于刚下过雨,河水很急,很浑,看不清深浅。情况危急,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一下子跳进河里,河水比我想象的要深得多,岸边的水已经到我的胸口处。
跳到河里我才发觉身上穿着大胡子的大衣,很笨拙,不好游动,于是,我慌忙脱下大衣,扔到河里,开始往河对岸游。这时,大胡子也跳进河里。让我意外的是,他并没有追我,而是朝漂向下游的大衣游去。
我正高兴,突然,双腿开始抽筋,不听使唤了,身子开始往下沉。我拼命挣扎,大喊救命。大胡子听到我的呼救后,赶紧掉头向我游来,几下便游到我身边,抓住我的衣服 ,把我拖上了岸。
上岸后,我像虚脱了一样,一点儿力气也没有了,而大胡子表情复杂地瞪着我,我心里害怕极了,刚要开口求大胡子不要伤害我,谁知他突然“哇”的一声大哭起来,边哭边气呼呼地埋怨我:“你这个妹子,好端端的,你骗俺干吗?跑什么呀!害得俺……俺的大衣被水冲跑了……”
第二天上午,我如约准时走进手术室,为两名患者做了手术。走出手术室,我到休息室休息,突然,隔壁房间传来院长跟一个男人的对话。
院长说:“我跟你说,人家是我们从省城大医院请来的专家,大老远地跑到咱们这里来,真的很不容易。你放心,专家做手术绝对有把握,肯定能治好你妻子的病……你们家属应该对专家表示感谢……”
那个男人回答道:“院长,谁有粉不想往脸上抹?不是俺不想表示,只是俺现在手上真的没钱。本来,昨天,俺从砖厂老板那里预支了两千块钱。回家的路上遇到个妹子,看她挺冷的,俺就把大衣脱给她穿。衣服穿到她身上后,俺才想起来两千块钱在大衣兜里。俺有点不放心,可又不好明说,就偷偷瞅着,谁知让那妹子误会了。她拼命地跑,俺也误会了她,使劲追……结果,她把俺的大衣扔到河里,大衣被河水冲走了,两千块钱也没了……”
我实在听不下去了,走出休息室, 来到隔壁的房间,说:“院长,请你去安排一下,我要马上给这位大哥的妻子免费做手术。”
院长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走出屋子。
由于我戴着手术帽和口罩,大胡子没有认出我,他万分感激地说:“大夫,太谢谢您了!您是天底下最好的大夫……”
听了大胡子的话,我的脸火辣辣的,我知道我不配做大胡子说的“好大夫”,但以后,我一定会做一个好大夫……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大胡子”把自己身上的大衣脱下来给了“我”,眼睛却总盯着“我”的胸口,这让 “我”倍感紧张,可见“大胡子”居心不良。 |
B.“我”借方便之名逃离,“大胡子”拼命追赶,这更让“我”感到是遇见了“色狼”,可在过河的危急时刻,还是“大胡子”救了“我”。 |
C.大胡子起初向“我”脱下的大衣游去,把“我”救上后又抱怨“我”害得他的大衣被水冲走。这为后文“我”的忏悔作了铺垫,可谓匠心独运。 |
D.这篇小说借助“大胡子”这一形象,既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对“大胡子”的歧视,也传达了作品的深刻意蕴。 |
E.这篇小说讲述的是“我”与“大胡子”的故事,既写出了普通民众的辛酸,也引发了我们对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信任危机的深刻反思。小说设计大衣被水冲跑这一情节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说的题目是“惹祸的大衣”,这个题目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小说的主人公是“大胡子”还是“我”?请结合文本内容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