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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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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消散的炊烟
老了。这是老木最近的发现。
慢慢的,就没了热度,还怕冷,把云彩当衣服裹在身上。还没了力气,直往西山里坠。老木挤巴几下眼睛,定定神,继续往山凹里望。
记得还是放牛娃的时候,也喜欢坐在这块大石头上,往山凹里望。那片竹林里,是二蛋、毛哥和三顺的家。那长有一大团雪白梨花的梨树后面,是瞎眼奶奶家,眼睛虽瞎着,却灵醒得很,还没靠近梨树呢,就戳着棍子叫骂开了,龟孙子,又磨牙了吗。但真到梨子大了熟了,每家每户的娃,人手一个是棍打不动的。那是小琴的家,她的笑声最好听。那是黑妹家的两间茅草屋,她家最穷,她也最不讨人喜欢。
老木闭着眼都能指出各家的位置。小时候,老木还和伙伴玩过这样的游戏,就是根据各家屋顶上冒出来的炊烟,猜各家在烧什么好吃的东西。老木是赢得最多的,也正是这一点,让伙伴们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老木笑了,露出豁了牙的嘴。其实那算不上什么秘密的。那时候,没有哪家有大鱼大肉吃,除了玉米、南瓜和山芋,就是想吃也吃不上。谁家种了什么东西,什么东西种得多,哪天又收获了什么,在村子里窜上窜下的老木能不知道吗?鼻子长,才是老木的神通。
可如今不行了,那些像树林一样密的炊烟呢?怎么就不见了?二蛋的儿子是包工头,在城里买了房子,把二蛋老两口给接走了;黑妹考上了大学,据说当了官,早就把家给搬到了省城;瞎眼奶奶的儿子媳妇和孙子孙媳妇都在外打工,那一树梨子早就没人管了;三顺家的小子是最迟去打工的,据说也混得不错,一家人都带出去不说,连山场和田地都不要了。
一个个乡里乡亲,都只剩下印象了,而且越来越模糊。每次走过已经不再有人居住的老宅,老木都会站上半天,总感觉门会突然打开,会有人笑嘻嘻地走出来,叫老木进去坐坐,喝口水,唠上一时半会。可除了一刻不离跟随自己的阿黄,什么也没有。总是阿黄的几声叫,把老木给唤醒,滞重的脚步才继续缓慢挪动。
汪,汪,汪。阿黄在叫了,有气无力的,就在身边。以前的阿黄可不是这样。记得儿子媳妇才出门那会,有老伴陪着,倒没感觉什么。地种着,田耕着,孙儿孙女带着,照样其乐融融,只是多受些累,但老木心里踏实。一场病,把老伴给送到了山上,再也不回来了。儿子媳妇要老木一起出门,说一家人在一起放心,可老木不愿意。
老木舍不下那几间土屋,只有在那屋里,身心才舒坦;舍不下田地里用汗水浸泡的庄稼,那也是儿女呀,是自己的根;舍不下屋对面山上孤零零的老伴,谁去给她清除坟头上的杂草!
阿黄是老伴走后的第三天头上出现的。瘦得皮包骨头,一身的瘌子,是老木治好了它的病,然后收养了它,从此形影不离。老木到哪,阿黄一准到哪,听到阿黄的叫声,老木才踏实。可阿黄的皮也塌拉下来了,越发灰暗,声音早没了洪亮,以前一叫就是高亢的连声,现在成了短促沉闷的一下一下了。
柿子树后面,有炊烟升起来了,若隐若现,淡淡的白。老木来劲了,仔细地瞅。老木站起身来,想看清楚,到底是哪一家。老木成木桩了,好半天才跌坐回冰冷的石头,那是李家的女儿在给她娘做“三七”,根本就不是什么炊烟。
想到李家嫂子的过世,老木又添了心事。全庄子的人都来了,还站不满一堂屋。最关键的,是没几个能做事的人。一个个佝腰驼背,稍微出点力,就动弹不了了。该走的程序省了大半,将就着才把人送上了山,抬棺的本家老二还闪了腰。
等自己老了的时候,儿子媳妇又到哪张罗帮忙的人呢?听说城里都是火化,以前老木一听到火化就动气。人活一辈子吃苦受累也就罢了,死了连个全尸都没有,造孽呀。可现在老木不这样想了,人死了,还知道什么呢,能肥几棵庄稼也算是做了好事。烧就烧吧,总比没人料理要好。
山凹里终于有炊烟袅袅地升起来了,甚至没有老木抽的烟锅里的烟浓厚,就那么稀稀落落着,不用风,转眼即逝。阿黄也沉默了,一双浑浊的老眼默默地望,老木也是,直到暮色像沉重的幕布,缓缓合拢……
(选自《天池小小说》2012年第9期)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第二段的景物描写“还怕冷,把云彩当衣服裹在身上。还没了力气,直往西山里坠”运用了比拟的修辞手法,形象生动。
B.小说写老木对瞎眼奶奶、童年伙伴及游戏的回忆,又写昔日伙伴或搬走,或离乡外出打工,作者这样写是为了使今昔形成对比。
C.每次走过无人居住的老宅,老木都会停留,觉得会有人走出来叫自己进去坐坐,写出老木人缘好,广受乡亲欢迎。
D.老木不愿意和儿子媳妇一起出门是因为舍不下那几间土屋,舍不下地里用汗水浸泡的庄稼,表现了老木对家园的眷恋。

E.老木以为杮子树后升起的若隐若现、淡淡的白烟是炊烟,结果不是,这引发了老木对李家嫂子丧事的感叹,引起了老木对自己身后事的担忧。
小说以“渐渐消散的炊烟”为题,有什么用意?
小说中老木和阿黄的形象有哪些相似之处?请结合文本作简要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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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可奈何陈忠实
从1993年陈忠实的《白鹿原》出版后,我就记住了陈忠实那张“沟壑纵横”却不失坚毅的脸,想象着年轻时的这张脸该有多么英俊。但让我大失所望的是电视专题片里的年轻陈忠实照片决谈不上英俊,只是比农村小伙子身上多了点“酸文假醋”气,真不如现在看着顺眼、深奥、硬朗、线条分明。有一次我用这话调侃陈忠实,他用陕西话回敬我:“得是地,人家都说周总理就是越老越帅气嘛!”
有一次我在书摊上看到一本以作家出版社名义出版、署名陈忠实的长篇小说《丰乳玉臂》,马上打电话逗他:返老还童啦,怎么研究起“肢体学”?陈忠实一边听我电话一边在来回踱步,我在电话里能听出他啼笑皆非的腔调和踢踢踏踏的脚步声。陈忠实抱怨说:“《白鹿原》自发表到现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各类版本总印数早已超过100万册,可我还收集到盗版本十几种,盗版的数量估计超过人民文学出版社发行总量的三倍以上。还有不下三十本以我名字出版的小说。我的名字有那么值钱吗?”
陈忠实自己发现被盗名的第一本书是《村画》。欺世盗名者把《村画》弄得“遍地开花”,一点不在乎陈忠实本人是否知晓,竟然摆到了他家门口书摊上。摊主认得陈忠实,老远就冲他喊,你的新书卖得不错,刚进两天,几十本就卖完了。陈忠实张口结舌,估计他当时那张脸得让小摊主做两天噩梦。
没等噩梦过去,陈忠实又接到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的电话,说这部署名陈忠实的《村画》,内容与他们社出版的一部叫《壁虎村》的作品相同,作者是云南作协副主席李霁宇。他们请陈忠实写一篇文章以澄清事实,陈忠实只好怀着无法言说的心情著文说明事实真相。估计从那事起过滤嘴香烟消愁的作用不行了,陈忠实改吸雪茄。
还有一次,上海一位读者和浙江师大的一位研究生几乎同时致信陈忠实,说他们买到一本署名陈忠实的小说《生命原》,内容不错,就是错别字太多。陈忠实当即回信说明本人并没有出版过这本书,希望他们将此书寄来看看,同时寄了自己的一部作品以作留念。其实陈忠实更为苦恼的是,这部作品是陕西党校的一位老教员在此书尚未出版之前就将一校样送给他读过,请陈忠实帮着提提意见,出版之后还送了他一本,书的原名叫《楞娃》。这事叫陈忠实好生地郁闷了一阵子,估计脸上的皱纹又多了几条。
陈忠实还接到山东作协副主席赵德发的电话,说他看到一本叫《石牛原》的小说,落款是陈忠实,但内容正是自己的作品《缱绻与决绝》。接到这个电话陈忠实真是不能再容忍了,盗名盗到自己朋友的头上,不仅再一,而且再二,再三,损害自己的名誉和利益也罢,伤害到了朋友们,陈忠实于心不忍,而且为此总是心怀歉疚。从此陈忠实但凡接受记者采访都会郑重声明一点:我写《白鹿原》之后没有长篇出版,任何署我名的长篇,除了《白鹿原》之外,都不是我的作品。这一来,陈忠实估计不会再有盗他名出书的了。
其实不然,没过两天他相继收到了几张汇款单,汇款单位都是些很少听到的地、市级小报。他拿到汇款单苦思冥想也没想出曾几何时给这些地方寄过稿件。汇款不能收,只能等着邮局自动退款了。后来陈忠实在和一位记者聊天时说到此事,记者报道后引起有关部门注意,竟然查到冒名顶替的作者是陕西农村的一位文学爱好者,他自己署名的文章寄到任何地方的报刊,都从未被采用过,便想到以陈忠实的名字落款,地址写自己家的。因此那些没和陈忠实联系过的报刊就按他提供的地址寄稿费和样报,但有些知道陈忠实地址的就寄到省作协。此事过去一段时间之后,陈忠实见到一封信,是那位化名陈忠实的人悄悄放到作协收发室的。看了这封信陈忠实又难过又感慨。这位农民兄弟在信中说,他家境不好,自幼喜爱文学写作,想靠写稿的收益补贴家用,就想出这么个办法,篇篇中的。陈忠实读了这封信后,很想见见他,可这位农民没有留下地址,只好等待他的再次出现。等待的过程中陈忠实会常常想到他、惦记他。好像是他又欠下一笔难以偿还的人情债似的。
谈起他屡屡遭受的盗版盗名之苦,我估计陈忠实这会儿一定是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
(选自《南方日报》2008年9月4日,有删改)
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陈忠实的性格特点。
有人说本文整篇都是写陈忠实先生的书被盗版的事情,有重复之嫌,你认为作者这样安排材料得当吗?为什么?
盗版书、盗版碟等盗版现象屡禁不止,联系社会现实,结合本文,谈谈该如何规范文化市场。

白痴
耿耕
这是小城的一道风景,一个少年站在十字路口中央,认真而坚定地指挥着车辆与行人。
所有的人都认识这个少年,但多数人叫不出少年的名字,只知道他是个白痴。除了上下班的高峰期,有警察站在路中间指挥外,其余的时间属于这个少年。他指挥的手势和那些真正的警察一样,谁也不知他是怎么学来的。
据说少年不会说话,所有路过十字路口的人都相信这点,因为他们从没有听那少年说过话,最多也就听见他嗓子里发出一个简单的音节。
对少年在路口指挥交通的事,小城人已习以为常,也没有将少年当回事,因为他只是个白痴。多数人会看着红绿灯,选择自己的停走;少部分人大概是色盲,并不遵守交通规则,在来来往往的车流中自由穿行。这让少年很是气愤,常常指着那几个不听指挥的人,从嗓子眼里发出响亮的声音,但那声音只是一个音节,那就是一个“啊”字。有些乡下来的或者从外地来的人,看着站在路中央的少年有些摸不着头脑,但还是老老实实地跟着少年的手势,选择穿越马路的时机。这时,少年的脸上带着笑意,手势热烈地挥舞着,嘴里轻声地发出那个单音节,指示着行人的脚步。其实少年站在路中央时,我们看不出他是个白痴,只会认为他是个认真的交通协管员。
少年什么时候迷上指挥交通这个游戏的,小城人说不清楚,只知道他站在十字路口上已经有好几年了,所以他指挥的手势才会那么娴熟,这说明少年是知道学习这个事的。
关于少年的传说有很多版本,有一个版本传得最广。说少年并不是天生的白痴,而是后天造成的。故事是他五岁的时候发生的。那是一个晚上,天上下着蒙蒙细雨,他坐在妈妈自行车的后座,横穿十字路口时,被一辆行驶的货车给撞飞了出去。因为晚上和下雨的原因,路上没有行人,所以他和妈妈在雨水中躺了很久,而那辆货车早已不知去向。等有人将他们送进医院抢救时,他妈妈没有再醒过来,而他醒过来后,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那天,少年站在十字路口像往常一样,认真指挥交通的时候,一个中年妇女推着自行车,车的后座上带着一个孩子,在亮红灯的时候,从人群中走了出来,推着自行车在人流中穿行。少年看着她大声地喊叫,脸涨得通红。可那中年妇女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继续自己的行走。路口那些等着过马路的人,也漠然的看着,因为这种情况他们已经见了很多,每回都有那么几个人,会在车流中穿过马路,显得那么有个性与勇气。中年妇女已经穿行到了马路中央,少年还在那里“啊啊啊”的叫喊着,但他却不挪动一下自己的脚步,只是站在原地喊着。中年妇女转头看了一眼少年那焦急的脸,露出一丝微笑,然后准备穿行另一条车流。
这时,一辆轿车直直地开来,撞上了正在横穿马路的中年妇女,惊叫声与刹车声一起响起。绿灯也在这时亮起。路边那些要过马路的人,一下子围了上去。有好事的人掏出手机,拨打着报警与急救电话,使整个现场一片混乱。
少年呆呆地站在原来的位置上,脸色苍白,眼里含着一些泪水,大概这么站了几分钟后,他移动脚步,朝乱作一团的人群走去。他艰难的挤进人群,站在正躺在地上呻吟的中年妇女身边,看着躺在地上已没有声音的孩子,沉默了一会儿,突然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白痴。”
所有围观的人都听见了这两个字,便有些诧异地看着他。他没在意那些眼神,似乎为了图自己快乐一样,对着躺在地上的中年妇女,一连说了好几遍白痴,然后掉头走出人群。在这过程中,围观的人很自觉地给他让出一条道路,少年便默默地朝前走去,没有回头看一眼。
在后来的日子里,走过十字路口的人,没有看到少年站在路口指挥交通,但没有人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小说界》2008年第4期)
结合全文分析,文章以“这是小城的一道风景”开篇有什么作用?
结合你对小说的理解,分析作者为什么以“白痴”作为小说的标题。
有人说这个白痴少年不是白痴,你认为呢?请结合本文谈谈你的理由。

躬身实践低头做事最为重要
人的一生离不开做事。只有通过做事,才能锻造出一个人的能力之剑。
低头做事,实为按规律做事。低头者,顺从、服从之谓也。顺从、服从什么?不是如《后汉书·马援传》所写:“今者归老,更欲低头与小儿曹共槽枥而食”,而是跳出个人生活的小圈子,面对现实,面向未来,顺从规律,服从大势,不做拔苗助长的蠢事,不干明天后天才有可能做的蠢事。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循序渐进,一步一步登上事业的巅峰。
低头做事,更是体现一个人的心境、作风、品格和做派。古诗云:“垂杨低复举,新萍合且离。”可见,所谓低者,即垂垂向下也。
低头做事即用脑做事。当人“举头望明月”时,“低头”就会“思”故乡。思,是低头的一项重要工作、一个主要职能,也是发挥大脑功能的前奏曲和主旋律。而人的行为从来都是受思想支配的。用脑做事,就是凡事都去想一想:这件事该不该干?怎么干?干了,利弊得失是什么?是马上干、或是放上三五天等时机更成熟时再去干?除自己想外,还要广开言路借助“外脑”想,从而使该做之事不仅合乎规律,而且合乎程序。
低头做事也是调研做事。低头,就不是昂首望天,而是眼睛向下,走向基层,到群众之中,体民情,察民意,听民声,谋民利;就是要看一看已经出台的一些政策措施老百姓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即将出台的一些政策措施老百姓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就是要以人为本,疏通上下道,变“上访”为“下访”,不责民之所不为,不强民之所不能;就是要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就是要不仅取得诚心做事能说真话的发言权,还要取得真正胸中有数的拍板决策权。
低头做事也是低调做事。低头之后,嘴的功能显然会有所减弱,手的功能相应会急速攀升。低调彰显出的是孜孜以求、敏行讷言的务实相,突出的是不事张扬、埋头苦干的硬作风。甚至在不经意间做出了惊天地、泣鬼神的事业,仍然是平平常常,笑看花开花落;自自然然,静观云卷云舒。我还是我,天地间一匆匆过客而已——是这种人心语的真实写照。如果有什么媒体的镜头聚光灯照将过来,这种人一般都会退避三舍,甚至“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
低头做事更是专心做事。低头,就是专心致志,“俯首甘为孺子牛”;就是目不两视,耳不两听,精神专一,心无旁骛。无数事实都证明,无论干什么事儿,心不专一,不能专诚,即便是小数之弈,照样不得。大的方针确定之后,成功的秘诀全在专一。专一,就能做一件事,成一件事;就能使本事随着事业上,能力攀着事功升。
朱熹在论及“知”与“行”时说过这样一句富有哲理的话:“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知其低头做事固然重要,躬身实践低头做事则更为重要。
(选自2006年9月19日《人民日报》
根据文意,下列对“低头做事”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低头做事”就是按规律做事,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循序渐进,一步一步登上事业的巅峰。
B.“低头做事”是指一个人做事,要发挥大脑功能认真的去想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同时还要广开言路使该做之事不仅合乎规律,而且合乎程序。
C.“低头做事”是指深入调查研究,急人民之所急,彰显出的是孜孜以求、敏行讷言的务实相,政策措施的出台由老百姓的满意度来决定。
D.“低头做事”就是做事不张扬,不追名逐利,不趋炎附势,保持一种“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的独善其身的心态。

E.“低头做事”是指做任何事情都要专心致志,心无旁骛,目不两视,耳不两听,只埋头拉车,不抬头看路,“俯首甘为孺子牛”。
F.“低头做事”能体现出一个人的心境、作风、品格和做派。
根据文意,下列选项不符合“低头做事”原则的做法是()

A.“举头望明月”时,“低头”就会“思”故乡
B.垂杨低复举,新萍合且离
C.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
D.俯首甘为孺子牛

文章结尾引用朱熹的话:“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结合文意回答,“知”指什么?“行”指什么?这句话在全文中起什么作用?
本文是按照怎样的结构展开论述的?请作具体分析。

攀登物理高峰——寻找J粒子的丁肇中
20世纪50年代,丁肇中就对探索新的基本粒子发生了兴趣。前辈科学家们的著作和思想,对丁肇中有巨大的吸引力,他在前人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本粒子的新世界。但是,正在这时,非议和疾病向他袭来。
l966年至l970年粒子研究的5年是他科学道路上最为艰苦的5年。他和研究小组的科学家们制定攻克新粒子的实验计划,忙着设计制造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又一次的实验,但所得到的结果却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始终找不到使人欣慰的新粒子。丁肇中陷入困境之中,然而科学研究的责任心鞭策着他不能停步。他和同事们不断地修改实验方案,反复进行实验,经常日夜奋战在仪器旁,实验室成了他们的卧室。就这样,他们艰苦奋战5个春秋,科学实验数据仍然不能令人满意。正当他们的实验处于困境的时刻,学术界对他们发出了种种议论。有的说,丁肇中所设想的寻找新粒子的实验是异想天开,已走到了死胡同啦!
1966年至l970年,丁肇中为了在高能物理最厚的地方钻孔,寻找新的基本粒子,弄得精疲力尽,全身无力,他虚脱了,不得不去医院治疗。医生在他的病历表上写着:“因经常劳累患神经衰弱症。”医生看看病历表,按一按他的脉搏,又看看丁肇中无力支撑自己身子的样子,耐心地说:“我劝你最好休息一年。”医生的话晴空霹雳似的向他击来,他顿时感到束手无策。丁肇中叹了一口气,用祈求的口吻说:“大夫,难道没有别的方法吗?”医生斩钉截铁地说:“这是唯一的办法!”
医生的决断,无疑对丁肇中是一个沉重的打击。5年的汗水将毁于旦夕,他只好在医院中痛苦地回忆过去,思索着未来。5年来,他领导美国和西德两个实验研究小组,夜以继日的埋头在实验室之中,希望能揭开高能物理的新天地。在这5年里,他受到不少同行的指责,他抛开家庭的天伦之乐,难道这条路走错了吗?他依然有一个信念:“在某一个能量阶层内,一定存在着未被发现的基本粒子。”
丁肇中回顾了5年来的物理实验工作,更加坚定地认为,5年的道路方向是正确的,在这条道路上,还需要扫除许多障碍。他下定决心,进一步总结过去5年来的得失,着手修改实验计划。一年来的休假,经过医生的治疗,妻子细心的照顾,丁肇中的体质逐渐恢复过来了。经过冬去春来的考验,他现在精力更加充沛。随着春天的到来,他对未来的事业充满了信心,比以往更加坚定不移,像一颗永恒的星在宇宙中闪光。他说:“我要寻找到宇宙的真相!”
丁肇中的研究是从揭示基本粒子的内部结构开始的。尽管在这以前,科学界曾对基本粒子结构提出种种设想,他们都坚持基本粒子是由3个更基本的粒子所组成的。但丁肇中并没有邯郸学步,而是另辟蹊径。他这样提出问题:难道基本粒子只有3个更基本的粒子组成吗?它为什么不会有更多的基本粒子组成呢?
研究小组经过长期的观测,l974年8月把能量控制在30~40亿电子伏特时,计数器开始显示出结果了。丁肇中的研究小组对所观测得到的数据进行分析。他们发现一个重大的事实:那就是,在31亿电子伏特附近反应数目急剧增加而形成了一个极端显著的尖锋。丁肇中对这一奇迹般的现象进行分析研究,认定在这个尖锋处有一个新粒子存在。为了慎重起见,丁肇中迟迟不向外公开他们的实验结果,而丁肇中的研究小组的同事一直坚持要尽快地发表他们的实验结果。研究组的陈先生曾对丁肇中博士说:“有一只鸟在手中总比在森林中的两只鸟好。”
经过l0年的艰苦奋战,丁肇中领导的研究小组终于在物理学这个皇冠上添加了一颗珍珠。在丁肇中发现新粒子的同时,美国西海岸的伯顿·里希特博士领导的研究组也发现了性能相同的新粒子。二人一同获得1976年诺贝尔物理奖。
下列对传记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1966年至l970年的5年中,丁肇中和研究小组的科学家们进行一次次实验,虽然一次次失败,始终没有找到使人欣慰的新粒子,但是却为后来获得成功打下了基础。
B.在学术界对他的研究发出的种种议论,以及不少同行的指责和谩骂中,丁肇中认为“在某一个能量阶层内,一定存在着未被发现的基本粒子”,是信念支撑他获得了成功。
C.由于前辈科学家们的著作和思想对丁肇中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他在前人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基本粒子的新世界,所以他的研究是有继承性的。
D.科学界都坚持基本粒子是由3个更基本的粒子所组成的,但丁肇中认为基本粒子是由更多的基本粒子组成的,他率先发现J粒子的事实也证明了他的说法。

E.本文对丁肇中发现新的粒子的研究过程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尤其是对他因寻找新的基本粒子累病,不得不去医院治疗的描述,表现出了一位伟大的科学家的研究精神。
作为科学家,丁肇中具有怎样的研究精神?请概括说明。
丁肇中得病后休假一年,这对他发现新的粒子(J粒子)有怎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
在认定有新粒子存在的情况下,丁肇中和他的同事想法不同,丁肇中是“迟迟不向外公开他们的实验结果”,而同事“坚持要尽快地发表他们的实验结果”。请任选其中一个观点,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完美的猎物
〔加拿大〕莫洛迪·坎贝尔 著 张维 译
上年纪的老妇人可以说是最完美的猎物。
  萨莎按捺不住内心的窃喜,但表面上却装出十分尊敬的样子,欠着身子饶有兴趣地倾听着老妇人说话。
  “你喜欢猫吗?呃、呃……刚才你说你叫什么来着?”
  萨莎乐不可支,强忍着不动声色。“我喜欢猫,你养猫了吗?”她飞快地回答,同时扫了一眼这套公寓,屋内的高档家具登时映入了她的眼帘。
  “正打算养,”老妇人颤巍巍地说,“我找钟点工就是为了帮我照料猫咪。”
  萨莎朝老妇人笑了笑。她确信自己很有把握做这个活——她以前从未失过手。白发苍苍,不爱打扮,衣着朴素……这样的老家伙们最容易摆平。萨莎要的薪酬比那些中介机构开价低得多,只要给现金就行,有了现金干什么事情都方便。
  老妇人还在那里喋喋不休地唠叨着她的猫,萨莎的眼睛却一个劲地在房间里扫来扫去。昂贵的家具,高雅的雕塑,餐柜上摆放着银光闪闪的蜡烛台,那八成都是些纯银的。毫无疑问,主人的卧室里肯定还有许多珠宝和大量的现金,像她这样的老家伙一般都不大喜欢银行卡。萨拉沾沾自喜,想象着即将到手的果实。寻找贵重物品的藏匿之处对萨莎来说是小菜一碟。  
“亲爱的,再加点茶?”
  萨莎欣然应允,笑容可掬。老妇人拿茶壶的那双手青筋毕露,满是皱纹的手背上布满了深褐色的老年斑。萨莎灵巧地迎上茶杯,让茶壶里的茶水恰到好处地倒入她的杯中。
  “天哪!”老妇人失声咕哝了一句。
  “莫蒂菲夫人,没什么事吧?”
  “哦,没什么,”她显得很尴尬,“实在对不起,我需要去……”说着,她摇晃着身体从沙发上站起来,拖着沉重的步伐朝卧室奔去。
  去卫生间了,萨莎自言自语地嘀咕着。她一边品茶,一边微笑,即将来临的财运使她非常开心。这些老家伙们从来都懒得查看证明、介绍信什么的,这绝对有机可乘。呵呵,这些老人们都是些“菜鸟”。
  萨莎靠在长沙发上闭上眼睛,接下来的事情对她来说易如反掌。
  20分钟过后,穿着外套的埃尔维拉·莫蒂菲从卧室走出来,直接来到躺在沙发上的萨莎·萨罕斯卡身边,她仍然步履艰难,但脸上却带着古怪的笑容。
  老妇人从萨莎身上飞快地摘下三根金项链、一对厚实的金耳环,还有金手镯和金戒指,她动作如此熟练,令人瞠目结舌。她把这些战利品统统塞进外套里面装有拉链的那个贴身口袋里。
  那双枯枝般的手指紧接着又在萨莎的手袋里寻找,翻出了她的钱包。
  竟然有800美元!这足以让我过上一段好日子,老妇人喃喃自语。最近账单上的各种费用都涨得相当厉害。
  老妇人把沙发后面的一个包打开,从里面拿出一个长长的蓝色热水瓶,十分小心地把茶壶、茶杯、小奶壶里所有的东西都倒进瓶里,把每件茶具都用事前准备好的布袋套好。整理好这一切以后,她拉上包上的拉链,起身站了起来。
  老妇人的眼睛最后在房间里打量着。临时找一套这样的公寓十分方便,房主及其家人一般总是在这个时候离家外出度周末。
  沙发上的姑娘仍然沉睡不醒。挑选这样的目标就意味着机会和成功,因为她或他们绝不会去报警。这些年轻人总是自以为是,其实很愚蠢。即使她真的敢去报警,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因为这个年龄的老妇人看上去都差不多,年轻人绝对分辨不出谁的头发更白,谁的皱纹更多。
老妇人弯下腰来注视着自己的猎物,摇了摇头。这些年轻人真的都是一些菜鸟!
(选自《译林》2012年第2期 )
下列对有关小说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开头几段对室内摆设如家具、雕塑、烛台等的描写交代了故事发生地点的
特征,为下文情节中“萨莎”为自己的诈骗对象选择得当而沾沾自喜做铺垫。
B.小说故事情节紧凑,悬念层出不穷,萨莎想要诈骗的对象“老妇人”竟然
是个手段更加高明的反诈骗专家,真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C.“老妇人”的骗术十分高明,她和“萨莎”的一番对话就使“萨莎”放松警
惕,放心地在沙发上入睡,可谓是精于此道,深谙别人心理。
D.“老妇人”收拾好了所有的用具,并且都用事前准备好的布袋套好,而最后

眼睛还在房间里打量,这可能是在检查是否漏出马脚,可见她具有极高的
警惕性。
E.“老妇人”发现“萨莎”的钱包里居然有800美元,不禁喃喃自语,十分惊
喜,可见其偷盗的主要原因是物价飞涨,不得已而为之。
小说中“老妇人”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概括并简要分析。
小说对“萨莎”进行描写时运用了哪些描写手法,其作用是什么?
文中“菜鸟”这个词的含义是什么?有人认为这篇小说以“菜鸟”为题更好,请联系文本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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