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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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家河
锈,是乡下流行的一种绝症。
②当悬挂在墙头的镰刀、锄头、犁铧和堆放在灶台的锅铲、饭勺或者那些装盐盛油的金属的瓶瓶罐罐周身泛红发绿或者变黑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的老家已经无可救药。锈,盛开在铁器或者铜器上,招摇着腥红与暗绿,艳丽绚烂,却暗中透出冷森森的死亡的气息。
③空闲的农具和炊具,都毫无例外地会感染上锈病。锈的来袭悄无声息,不紧不慢,虽然无足轻重,但是,如果天长日久,则会病入□□。对于锈,那些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村人从来不觉得这是一种潜在的危险,他们更不会想到这些农具或者炊具真会有长年闲置的时候。
那些炊具,一日三餐,每天都要擦洗好多次,不时还会沾染不少油星。油星是锈的宿敌,在油脂在保护下,那些黑色的铁锅、铲、勺安然无恙,日复一日,焕发着温柔的光,照耀着农村单调而恬静的日子。农具则不同,一到农闲,它们无一幸免的会患上季节病,经受锈的洗礼。农事分大春和小春,农具也分大春和小春。大春期间,小春的农具会感染锈病,而小春期间,大春的农具则又会出现病态,年复一年,它们就这样轮换交替,仿佛患病是一段轮休的假。大春、小春,其实是两个许多人都陌生的词。大春是指春夏季种植农作物的时间,一般指种植水稻的五月到九月。小春则是指那些头年十月间播种第二年四月间收获的农作物的种植时间,小麦、油菜、大豆这些都是小春作物。稻子要栽种在水田里,麦子、豌豆、胡豆等则不用,也有人用旱地和水田来区分小春和大春作物。大春是农民们活跃在水田里的季节,小春则是农民们关注旱地的日子。
大春会用到挖地的锄头、耕田的犁铧、平整水田的耙、割谷的镰刀以及打谷的拌桶、打谷机等。而小春呢,也会用到锄头、犁铧、耙、镰刀,其它的则是与大春无缘的连枷和一些农用机器了。一个全副武装的农家,这些农具是缺一不可的。农忙时节,当季的农具会与农民们一样,起早摸黑,泥裹粪沾,要风雨无阻地把村里上上下下能种要收的田边地角打理完毕才能歇息。大春小春的抢种抢收也不过半个多月,农忙一过,大家都无所事事。农具也和村民们一样,成天呆在农家院落晒太阳睡懒觉,消磨漫长的乡下时光。农事一毕,男人们的瞌睡就大了,女人们的皮脂又厚了,那些能说会道的农妇们一有空就打扮一新,忙着走亲窜户,提亲说媒,无人问津的农具们则都先先后后的起锈生病,忙点自己的事情。锄头、镰刀这些,时常会有事做,通常没有时间歇下来生病,还没在墙头屋角闲多久,又被主人们带到村外,挖土,铲地,割草,又把锄头、镰刀磨得光鲜锃亮,神采飞扬。犁铧们则会闲得久一些,当铧面上泛起点点红褐色的雀斑时,它们才会被扛进水田或者旱地,与黄牛水牛一起同步耕田犁地。当犁铧从泥里或者水里拿出,抖落浑身的泥水后,则又容光焕发,宛如落在凡尘的半弯月。那些专门用来打谷的手摇打谷机、专门打麦的脱粒机,则要整整闲置一个对年,这漫长的一年,足够它们在梅雨季节染上锈病,让那些从湿气中生长出来的红锈绿锈爬上铁的皮肤,噬咬铁的筋骨。在没有农事的季节,农具的铁都在悄然无声的与锈战斗。
⑥同农具一起生病的,往往还有那些骨瘦如柴的老农。农忙时节,裤子一提就下地了,没有工夫生病。麦子种上了,谷子进仓了,那些躺在垫着厚厚稻草的松软木床上睡得骨松肉散的农民们也与农具一样,经不住连日的阴雨或者持久的潮热,通常会一病不起。有的熬上一月两月,还能在下一季农忙时又精神抖擞。有的则一蹶不振,熬不到过新年或者熬不到新米新面出来的时候。乡下人,死得圆满不圆满,都是按农时来评定的。“这人死得真不是时候,马上就要吃新米了。”“看他熬得到正月底不。”从这些农村时常听到的话语中,可以看出,农民们对生死的唯一期待就是能在一个好的时节安然离去。
⑦我时常注视着农具,注视着农具上铁的光。当农具上的铁光芒四射的时候,必定农耕的盛世。当农具的光芒全隐藏在锈的背后,我知道,这是打工时代已经到来的标志。
⑧在又一年的农忙到来时,那些农具却没有迎来磨洗的日子,仍旧挂在墙头堆在屋角。当年那些有力的臂膀呢?当年那些勤快的男女呢?在打工这个流行语弥漫乡村时,农具的病期其实就已经到了。这一回,锈的到来不是慢慢吞吞,而是来势汹汹,如风卷残云覆盖整个乡村。整个村子整个村子的青年男女全都只带着几件换洗的衣裳和用麦子谷子换来的纸钞,踏上了通向外省的长途客车,把年迈的父母托付给山村,把未来托付给一个叫打工的词。
⑨陌生的城市不分大春小春,城市的水泥地也生长不出麦子水稻,城市只有高楼、铁路和各种欲望长势良好。钢筋水泥的生长不分节气,它们一年四季都能持续不断的拔节出穗,城市作物的生长期和收割期是同时的,是每一月,每一天,每一个工时。在城市,打工者每一分钟都能看到自己的收成,而且不用看云识天气,不必关注晴雨旱涝,不必担心风虫病害。塑料、布匹、铁钢、沙石、水泥就是城市的农作物,在流水线、工地、机床,它们能生长出玩具、衣物、电器、汽车和楼房。乡下庄稼的那些名字,在城里则成为一个个不常用到的生僻字。
⑩打工时代就这样戏法般的解除了农耕时代的武装,农耕从此在村庄慢慢隐退,农具把表演的舞台转交给了杂草。杂草接管后的乡村从此孤寂平淡,波澜不惊,那些不善言辞的农具和无力外出的老农从此倍受冷落。
(11)村里的族规、村训,都没入荒草。村口的学堂早已成为空房,村外的肥田沃土,都成为杂草的天堂。乡村没有了人声,没有了烟火,丰收的喜悦和年关的喧闹都一片片的从往昔的岁月枝头落下,如今的乡村只剩光秃秃的两根枝丫,一根朝这,一根朝那,这一根叫荒芜那一根也叫荒芜。
(12)我的乡村,锈已成为主人。我和兄弟姐妹,则沦为一个个遥望故园的异乡人,在回忆中□泣。
、第②段的“锈,盛开在铁器或者铜器上,招摇着腥红与暗绿,艳丽绚烂,却暗中透出冷森森的死亡的气息”中含有两种修辞手法,请分析它们的表达效果。
、根据拼音,分别写出第(3)段和第(12)段“□”中的字。
病入gāo  huāng□□       □chuò泣
、下列各段中的划“    ”的句子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
A 第③段的划线句与文末的打工时代来临、农村荒芜形成呼应。
B 第④段的划线句中“炊具”与“农具”形成对比,突出农具生锈是常态。
C 第⑥段的划线句显现出老农生命节奏与农具、土地、季节是统一的、融合的。
D 第⑨段的划线句连用“不用”“不必”“不必”显现出作者肯定了城市生活的优点。
、第④⑤段的划线句是两处说明性文字,有人认为没有必要写,但作者认为有必要,请你写出合适的理由。
、请自选一个角度,鉴赏第(11)段。
、综观全文,你如何理解“锈,是乡下流行的一种绝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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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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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史
张大千以锲而不舍的毅力,使自己的艺术开始在世界崛起,他的名字传遍了世界。他是一个旅行于世界各地的“文化大使”,他使世界上无数的人知道:“艺术在中国”,使世界认识了中国,认识了优秀的中国文化和艺术。特别是他与西方美术最有影响力的现代派艺术大师毕加索的会晤是中国与西方文化一次重要的接触。
1956年7月27日,张大千来到法国的烧陶名城——瓦拉里斯镇观看陶器展览会。毕加索也来到展览会主持开幕典礼。张大千目睹了万众欢呼毕加索的热烈场面。第二天,即7月28日上午11时30分,张大千夫妇和翻译受毕加索邀请,来到他在乡下的别墅——加利福尼亚宫。这是两个气质、思维、艺术创作方法完全不同的艺术家,但是他们却有着非常相似的经历。他们都没有进过美术专门学校,张大千的启蒙老师是母亲,毕加索的启蒙老师是他当图画老师的父亲。在艺术道路上,张大千师承中国传统艺术,在传统的基础上加以创新而独领风骚;毕加索也是如此,在广泛接触各种传统流派的基础上革新,摸索出了一条独特的艺术道路。张大千的艺术主张是:“一定要在像与不像之间,得刭超物的天趣,才算是艺术”;毕加索则主张作画应“集中精力注意相似之处,一种比现实还要真实的相似之处。”张大千和毕加索都以自己的艺术实践和作品享誉世界。在生活经历上,两个人也有绝妙的相似。张大千一生将近一半的岁月寓居海外,但始终怀念祖国,保持着中国传统的生活习惯,以做一个中国人而自豪;毕加索一生中有四分之三的时间生活在异国的土地上,他也一直保持着西班牙的芷狺习惯和气质,他拒绝了所有要他放弃祖国国籍加入其他国籍的建议。
毕加索请张大千来到画室,参观他的油画、版画、雕塑、素描、拼集式作品、拼贴画。毕加索还拿来他的1百多幅用毛笔水墨仿齐白石风格画的花鸟虫鱼作品。张大千很惊讶,他很感慨这样一个已处于艺术顶峰的巨匠大师,仍在细心学习中国画的笔墨技巧。毕加索说:“我最不懂的是,你们中国人为什么要到巴黎来学艺术?不要说巴黎,整个西方都没有艺术!”张大千以为听错了,他请翻译再翻译一遍。毕加索又大声说:“在世界上有艺术的地方,第一是中国,第二是源于中国的日本,第三是非洲。东方的中国人和黑人是真正懂艺术的,白人根本无艺术,也不懂艺术!很多年以来,我一直莫名其妙,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中国人和东方人到巴黎来学艺术?“他两眼发出灼人的光芒逼视着张大千:“这不是舍本逐末吗?”张大千听到毕加索的肺腑之言,感动极了,他为这位艺术大师对中国艺术的崇高评价而深感自豪,就连那个年轻的华裔翻译眼眶里也溢满了泪水。
毕加索不断赞美中国画是神奇的艺术,他认为中国的毛笔字也是艺术。毕加索伤感地对张大千说:他没有去过中国,他很想去。张大千很感动,他对毕加索说:“你是一个真正的艺术家!”张大千还当场为毕加索用毛笔写字。他看到毕加索的笔不是中国的优质毛笔,答应送给毕加索他自己用的毛笔请他试用。毕加索邀请张大千一行共进午餐后,合影留念,照片上两个人贴在一起,其实;他们的心早贴在一起了。告别的时候,毕加索赠给张大千一幅自己的作品《西班牙牧神像》。
张大千后来专门画了一幅墨竹送给毕加索。画中两竿墨竹一浓一淡,深浅相宜,用来表达中国画的意境、韵味,更重要的是,张大千用墨竹象征与毕加索的友谊长青,两国艺术文化常青。
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毕加索到展览会主持开幕典礼时受到万众景仰,可他没有摆架子,十分尊重来自中国的一行客人,第二天就邀请了张大干等人。
B.“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东方的中国人到巴黎来学艺术?…‘这不是舍本逐末吗”两句话的言外之意是让张大干不要到巴黎来学艺术。
C.张大干画一幅墨竹画送给毕加索,有出于个人的友谊因素,也有出于中国“文化大使”的因素,可能后者更重要。
D.文中描写的那个年轻的华裔翻译,毕加索十分看重他,特意邀请他,虽然这个翻译不懂绘画艺术,但他感情丰富。

E.本文选取张大千人生的若干片段,描写他作为文化使者与外国同行建立亲密友谊的事迹,表现了一位杰出画家的无悔追求。
张大干与毕加索在哪些方面有相似的经历?请简要概括。这样写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
为什么说张大干是中国的“文化大使”?请举例简要分析。
“中国人真正懂艺术”“在世界上有艺术的地方,第一是中国”对文章中毕加索对中国艺术的这种评价,你是否赞同?请结合原文和史实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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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爱情
苏童
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但是当我说完这个故事后,相信也有一些读者会受到一丝震动。
话说20世纪70年代,我们香椿树街有一对老夫妇,当时是六七十岁的样子,妻子身材高挑,白皮肤,大眼睛,看得出来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丈夫虽然长得不丑,但是一个矮子。他们出现在街上,乍一看,不配,仔细一看,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对老夫妻彼此之间是镜子,除了性别不同,他们的眼神相似,表情相似,甚至两人脸上的黑痣,一个在左脸颊,一个在右脸颊,也是配合得天衣无缝。他们到煤店买煤,一只箩筐,一根扁担,丈夫在前面,妻子在后面,这与别人家夫妇扛煤的位置不同,没有办法,不是他们别出心裁,因为那丈夫矮、力气小,做妻子的反串了男角。
他们有个女儿,嫁出去了。女儿把自己的孩子丢在父母那里,也不知是为了父母,还是为了自己。她自己大概一个星期回一次娘家。
这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女儿在外面“嘭嘭嘭”敲门,里面立即响起一阵杂沓的脚步声,老夫妇同时出现在门边,两张苍老而欢乐的笑脸,笑起来两个人的嘴角居然都向右边歪着。
但女儿回家不是来向父母微笑的,她的任务似乎是为埋怨和教训她的双亲。她高声地列举出父母所干的糊涂事,包括拖把在地板上留下太多的积水,包括他们对孩子的溺爱,给他吃得太多,穿得也太多。她一边喝着老人给她做的红枣汤,一边说:“唉,对你们说了多少遍也没用,我看你们是老糊涂了。”
老夫妻一听,忙走过去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他们面带愧色,不敢争辩,似乎默认这么一个事实:他们是老了,是有点老糊涂了。
过了一会儿,那老妇人给女儿收拾着汤碗,突然捂着胸口,猝然倒了下来,死了,据说死因是心肌梗死。死者人缘好,邻居们听说了都去吊唁。他们看见平日不太孝顺的女儿这会儿哭成了泪人儿了,都不觉得奇怪,这么好的母亲死了,她不哭才奇怪呢!他们奇怪的是那老头,他面无表情,坐在亡妻的身边,看上去很平静。外孙不懂事,就问:“外公,你怎么不哭?”
老人说:“外公不会哭。外婆死了,外公也会死的,外公今天也会死的。”
孩子说:“你骗人,你什么病也没有,不会死的。”
老人摇摇头,说:“外公不骗人,外公今天也要死了。你看外婆临死不肯闭眼,她丢不下我,我也丢不下她。我要陪着你外婆哩。”
大人们听见老人的话,都多了个心眼,小心地看着他。但老人并没有任何自寻短见的端倪,他一直静静地守在亡妻的身边,坐在一张椅子上。他一直坐在椅子上。夜深了,守夜的人们听见老人喉咙里响起一阵痰声,未及人们做出反应,老人就歪倒在亡妻的灵床下面了。这时就听见堂屋里自鸣钟 “当当当”连着响了起来,人们一看,正是夜里12点!
正如他宣布的那样,那矮个子的老人心想事成,陪着妻子一起去了。如果不是人们亲眼看见,谁会相信这样的事情?但这个故事是真实的,那对生死相守的老人确有其人,他们是我的邻居,死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同一天。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犹如上了锈一样,任人们怎么拨转就是一动也不动。
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不知道你怎么看,我一直认为这是我一生能说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节选自《现代青年》)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者善于从日常生活中,选择一些看似不起眼的事,如老夫妻到煤店买煤,一起给女儿开门,一起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等,用以表现老夫妻在生活中总是相依相随。
B.小说的情节可谓一波三折,老夫妻外貌上的巨大差距让邻居们都觉得他们不般配,但最后两个人几乎同时去世,引起人们深刻的反响。
C.小说的标题“老爱情”统领全文,表面看小说讲述的是中国传统的爱情,深层次的含义是老夫妻生死相依的爱情永存。
D.小说后面说老人夜里12点陪着老妻去了,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不再转动了。有人说这个情节太过离奇,不符合常理,应该删掉。

E.“你看外婆临死不肯闭眼,她丢不下我,我也丢不下她。我要陪着你外婆哩”,这是“外公” 明确死志,于是这后文他自杀的情节。
分析小说中“老夫妻”的形象特征。
简要分析小说中安排“女儿回家”这一情节的作用。
文章结尾的段落有何内涵和作用,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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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阳节的来源,向来最为人们津津乐道的,是南朝《续齐谐记》所载的东汉汝南人桓景经方士费长房指点登山辟邪躲过一劫的故事。不过这个说法,并不可信。《齐谐》是一部志怪书,连作者自己也没有把它视作史实。晋葛洪《神仙传》说,费长房在东汉时曾做过汝南市掾,后来跟仙人壶公入山修道去了。而桓景,在有关东汉、三国史事的文献资料中都寻觅不到影子,仅仅在《宋书·符瑞志》中提到东晋成帝时有个太守叫桓景。
春秋战国时期对山神的崇拜已很普遍,并形成了一套祭祀礼仪,而这种登高祭祀活动,在人类早期是作为最直接的生存需求出现的。原始先民依靠采集和狩猎谋生,群居穴处,辗转山林。山林间生长着各种植物,隐栖着许多飞禽走兽,物产丰饶,早就引起人们的关注。山上云雾弥漫,而人们又观察到云气能致雨,以为山岳为神龙居所,有降雨的能力。而且,山峰插入云霄,高不可攀,人们以为是登天的梯子或撑天的柱子,上面是神仙的居所,并且虔诚地相信,只要登上它,就能超越芸芸众生。原始先民领略了莽莽群山千变万化的自然现象,因而滋生了“万物皆有灵”的神秘自然观念,崇拜、敬畏山岳山神,并且激发了登临神山圣境的强烈愿望。“崇”字从“山”从“宗”,说明“崇拜”原来就是专对山岳而言的。
秦统一中国后,一直到汉朝,皇帝对山川祭祀都非常重视,每年都要巡狩、祭牡或封禅名山大川,各地登高的活动也随之兴起。据史料记载,约于刘邦在中原创立汉朝之时,割据岭南的南越王赵佗就曾登临越秀山,君臣饮宴游乐。与刘邦同时代的汉闽越王无诸,也在九月九日率领臣属登上福州的于山,插莱萸,饮菊花酒,宴集游乐。这些登高活动,比桓景的所谓“登高避祸”要早二百多年。最早明确记述九月九日登高习俗的是三国初期魏文帝曹丕的《九日与锺繇书》:“岁往月来,忽复九月九日。九为阳数,而日月并应,俗嘉其名,以为宜于长久,故以享宴高会。”九是最大的阳数,“九九”相重,又与“久久”谐音,故认为是适宜于长久、十分吉利的节日。
稍后,南朝梁宗懔的《荆楚岁时记》记述了当时的重阳节俗:“九月九日,四民并藉野饮宴。”北朝杜台卿的《玉烛宝典》进而解释说:“其时黍秫并收,因以黏米嘉味触类尝新,遂成积习。”这些记载都说明重阳节的最初涵义并非辟邪避灾,而是欢庆祈福。农历九月,夏季作物已经成熟,晚秋作物也丰收在望。黍秫收割后,各家各户满怀丰收的喜悦,品尝以黍米或秫米做成的新米饭,娱神又娱人。士农工商各行各业的人,成群结队到都外铺草为席,设宴饮酒,欢乐相庆,答谢山川大地赋予的恩惠,并祈求神灵继续保佑,使人们丰表足食,得以长寿。
古人说:“重九须登高,不高无节气。”自各地开山建刹以来,重阳登高便由人类原生态山岳山神崇拜,过渡为朝觐山神与菩萨的朝山活动,并最终演变为群众性的登山娱乐体育活动。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下面有关“重阳节”的表述,不符含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重阳登高源自原始先民的山岳山神崇拜,他们在领略群山千变万化的过程中,滋生了“万物皆有灵”的神秘自然观念,并激发了登临神山圣境的强烈愿望。
B.古人认为,“九”是最大的阳数,而“九九”相重,又与“久久”谐音,因而“重阳节”被认为是一个适宜于长久、十分吉利的节日。
C.重阳登高的习俗由来已久,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就在重阳佳节登高祭祀,汉朝时南越王赵佗、汉闽越王无诸等也曾在这一天率群臣登山饮宴游乐。
D.重阳节的最初涵义并不是辟邪避灾,而是欢庆祈福。这从南北翱时期的《荆楚岁时记》和《玉烛宝典》等著作的有关记述和解说中可以得到证明。

下面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作者说《齐谐》是一部连作者自己都未将其视作史实的志怪书,言外之意是《续齐谐记》中关于桓景登山辟邪一事的记载也不宜作为可信的史实来对待。
B.山林物产丰饶,能为依靠采集和狩猎谋生的原始先民提供最直接的生存资料,这是他们崇拜山岳山神的一个重要原因。
C.高耸入云的山峰如同登天的梯子或撑天的柱子,能够通往神仙的居所,只要虔诚地登上它,就能超越芸芸众生。
D.史料记载的重九登高活动可以追溯到比所谓桓景登高避祸早二百多年的汉初,但直到三国时期才有了重阳登高习俗的明确记述。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晋葛洪《神仙传》说,费长房在东汉时曾做过汝南市掾,而有关东汉、三国史事的文献资料中却均无桓景其人的记载,可见费长房指点桓景登高避祸的说法并不可信。
B.秦统一至汉朝历代帝王对山川祭祀的重视和各地开山建刹的助推,使重阳登高由原生态山岳山神崇拜过渡为朝觐山神与菩萨的朝山活动。
C.重阳节的习俗兼有“娱神”“娱人”两种功能,前者在于感谢自然的恩泽,祈求神灵的保佑;后者则在于亲朋相会宴饮,共享丰收喜悦。
D.“重九须登高”,如今,重阳登高已演变为一种群众性的登山娱乐体育活动,这与古人登高祈福的风俗颇有不同,说明随着时代变迁,节日的风俗也会随之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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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大师饶宗颐
余秋雨称他为“国际瞩目的汉学泰斗”、“整个亚洲文化的骄傲”;还断言:只要香港有饶公,就不能算文化沙漠。这位饶公,就是著名的国学大师饶宗颐。在香港,饶公是名人,也可算奇人。他博古通今,学贯中西,人称“业精六学,才备九能”。
然而,谁会相信,这位顶着香港中文大学名誉教授,美国耶鲁大学、法国高等研究院、日本京都大学、北京大学等世界著名学府客座教授头衔的大学问家,竟是从广东潮州走出来的一名初中生!
少年早慧的饶宗颐,20岁出头因整理发表了父亲的遗著《潮州艺文志》而文名大噪,旋即被聘为中山大学的研究员。当时,日军已经南侵,中大迁往云南。在赴聘途中,饶宗颐大病一场,滞留在香港。没想到,这场大病,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在香港,他有机会结识了后来对他影响深远的学者王云五和叶恭绰,从而正式步入国学研究的大门。
而这场大病,是饶公此生唯一害过的一场大病。因此,对佛、道都深有研究的他认为,这是一种缘分。
饶宗颐治学,涉猎领域很广。季羡林先生曾将饶氏的学问分归八个门类,后来郑炜明先生更是添加补充,细分为十五类。儒学、道学、佛学,诗、词、文、史,目录、考古、敦煌学,音律、书法、绘画、甲骨文,饶公样样都有研究;时间跨度更是惊人,从上古到明清,几乎每个朝代都有涉猎。哪来的这么广泛的兴趣、这么旺盛的精力?
饶宗颐的回答是:得益于从小文化空气的“熏蒸”,正如林语堂所言,学问是像熏火腿一样“熏”出来的。我家里有那么多书,我整天在看,把读书当成了玩耍,用的时间比在学校上课的还多。在那个小图书馆里,我可以一边享受,一面玩,懂不懂就在那里面逛。
治学的博与专,是一对矛盾,很难兼得,但饶公做到了。在一些领域,他占据了开路人的地位。例如,他的《殷代贞卜人物通考》,震惊了国际学界;他的《梵学集》,也开辟了该领域中国学术研究的新天地。为了达到“专”,饶公不顾一切地“往里钻”。像梵学,为了品到“原汁原味”,他硬是从40多岁开始埋头学习梵文,一学几十年,可以朗朗而读。饶公说,我的梵文是与一位印度学者“换”来的。50年代末,那位在内地留学过的学者提出向我学《说文解字》。我正好想用功学学梵文,于是与他讲了条件:用《说文解字》交换梵文。此后几年间,我们互为老师,都学到了想学的东西。
支撑饶宗颐在学术方面锲而不舍深钻的,是一种“求阙’’精神。饶公说,‘‘求阙’’是曾国藩的话。他认为做人、做学问,都要“求阙”。“阙”同现在的“缺”,就是要不知足的意思。实际上,天下万物都是有“缺”的,追求把“缺”的补齐,可事实上永远也补不齐,这样就会永远不知足地追求下去。
饶公是史学家,他说,最令我兴奋的是今天中国不断地有很多新东西(出土文物)从地下冒出来了。而这些东西又带出了许多新问题,需要解答。比如,遇见冒出来的东西以后,发现有的文字与我们今天看到的本子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为什么会这样子呢?你就要解答了,我是研究这方面的,我有找出答案的责任,我要研究。我不能不研究,别人有没有兴趣,我不管;别人说·这个毫无用处,没有意思。我不理,我对它有兴趣,我就要研究。价值这个东西很难讲,我看有价值,别人看毫无价值。在学术上,越有争执的东西,越需要讲出一个道理来。我就是要找出这个“道理”来。
了解饶公的人说,别看他是国学大师,但他一点也不迂腐、守旧,开拓精神极强。他周游世界,精通英、法、德、日文。他研究国学,不仅从中国古籍中找材料,还密切关注着考古的新发现。例如,他用四川三星堆考古成果,印证以往古文献资料的研究结论,并进一步取得新的重要发现。他借鉴西方汉学家研究方法,从印度和西域文字典籍入手,拓展汉学研究的视野。他还利用敦煌写卷的新资料,深入研讨诸多史学之谜;通过“比较古文字学”,探索远古中外文化交流问题。难怪季羡林教授称其在掌握材料、运用材料上“令人有化腐朽为神奇之感”。
以有限的生命探求无涯的学问,于是饶宗颐做到了既博又专。
(有删节)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在一开篇,就从正反两方面向我们展示了一位博古通今、学贯中西的国学大师饶宗 颐的形象。他既是名人,更是奇人。
B.正因为饶宗颐对佛、道都深有研究,他才把赴聘中大,生病滞留香港,从而正式步人国学之门这一经历看成是一种缘分。
C.季羡林先生曾将饶氏学问分归八个门类,郑炜明却把其细分为十五类。从中我们可以 看出饶宗颐治学涉猎领域非常广泛。
D.饶宗颐打小就泡在自家的小图书馆里。由此可见,学问可以“熏”出来,广泛的兴趣爱好 可以在一定环境中培养而成。

E.“别人有没有兴趣,我不管;别人说,这个毫无用处,没有意思。”寥寥数语,源自饶宗颐独立不羁的学术精神。
国学大师饶宗颐是个“奇人”,材料中有哪些体现?
饶宗颐大病一场,滞留在香港,他却说这是一种缘分。如何理解这“缘分”的内涵?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通常认为,治学的博与专,是一对矛盾,很难兼得。请结合材料,针对这一说法谈谈你的看 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蛮师傅
韩少功
莫求带着两个村干部,来到我家言不及义地东拉西扯,喝茶,抽烟,翻翻桌上的报纸,看上去无事不登三宝殿,但又迟迟不入正题。
最后莫求犹犹豫豫地说:“到山上走走,如何?”
走就走吧。
他们显然不是拉我去观光。
爬到蕉冲和梅峒之间的大岭上,走完一截新泥翻滚的路坯子,正题才出现在前面。原来公路开挖到这里以后,碰到了前面一个陡崖。往左边挖吧,坡度不大,但可能遇到岩层;往右边挖吧,没有岩层,但必须远远地绕路减坡。他们不知下一步如何才能省工,要我来做个决断。
我吃了一惊。开路这样的大工程,他们既无测量也无设计,一个瞎子也想摸上天?或者说,他们迈开两脚就是测量,摸摸脑袋就是设计,一台挖土机挖到哪里算哪里,再来一次土法上马大跃进么?怪不得他们不久前闯下大祸。一台推土机一步踩空,几个筋斗翻下山去,把竹林哗啦啦压倒一大片。莫求当时脸色惨白,喊一声“娘”,差点晕了过去,好半天醒过神来,要大家赶快下山,说人肯定是没有了,但有只手,有只脚,都要捡回来,到时候请万裁缝拿针线连一下。
没料到那一次居然老天保佑,司机不但没死,而且毛发未损,从砸瘪了的驾驶室里钻出来,拍泥打灰,还是大活人的一个。
翻车没翻出教训,倒翻出了更大的贼胆。他们把推土机卸成几块,嘿哟嘿哟分头搬上山,胳膊大腿一凑,耳朵鼻子一拼,又成了一台推土机,又要继续开工。几双眼睛盯着我,只等我一言定乾坤。“老韩你读书多,”莫求递来一根烟,“你说说,这条路到底应该往左还是往右?”
“我如何懂得这一套?”
“你连外国都去过,什么路没有看见过?你就不要谦虚了。”
“这不是谦虚,是我真的不懂。”
“你当过主席的人,”——莫求知道我当过什么协会的主席,“书都写了好多本,还不比我们的水平高?还不比乡政府贺麻子的水平高?”
我没法让他明白,读书人并不万能,就算当了十个鸟主席,也没法设计出公路。这事还是只能去找路桥设计院。但我后来明白,我这样说也是犯傻。他们虽然一直自称蛮电工、蛮木工、蛮砌匠、蛮司机,但也都是脔心七窍,对工程设计一事岂能不懂?只是手里少了钱,就没法去懂,只能装不懂。莫求对我说,他们从各方筹集来的资金总共才六万多,若去找设计院,连半张图纸都买不回,修什么屁路?
我们沉默了很久。最后,我也只能跟着他们蛮干。我提议大家在林子里再钻一遍,把两条路线实地再考察一下,但愿最终能达成共识。在太阳下山之前,我们总算重新会合了。我脸上被草叶割出好几道血痕,衣衫也汗了个透湿。这还不算什么。最倒霉的是老贵,被马蜂蜇了一下,哇哇大叫,眼泪双流,在林子里狗一样钻来窜去,说要捉住那只马蜂来“原汁化原毒”。但这一切代价仍未换来共识,合议时还是有的要往左,有的要往右,一堆蛮师傅,谁也不服谁。
太阳已经落山了,天色渐暗。这种神仙会不宜再开下去,起码老贵的蜇伤也痛得他受不住。事情还是回到了原点。莫求盯着我:“你说说看,挖哪边?”
我心一横:“左边!”反对方没有吱声。
“你们硬要我唱戏,就不准往台上丢草鞋!”
“那是当然,那是当然。”他们都这样说。
“好马不吃回头草,是团狗屎也要吃了它!”我又补上一句,权当是在荒山野岭上再当一回主席。
我的会员们纷纷说:左边就左边,狗屎也要吃了它!
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个方案确实是半团狗屎:开挖遇到的岩层,比估计的要硬得多,费了我们好多人工和炸药。一次山体崩塌,还差点闹出人命。好在一俊遮百丑,公路总算通了,大家也就不再说什么。至于另一些方案会不会是狗屎,会不会是更大的狗屎,因为未能实施,就没法验证。
但有一条基本上可以肯定:如果久拖不决,如果空谈坐等,等有了大钱以后再找设计院按部就班——那我们什么也干不成。那样的话,我们看上去多了一些科学,其实一定是更可笑的狗屎。
(选自《小说选刊》)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中“把两条路线实地再考察一下,但愿最终能达成共识。”,可见我也是一个蛮干者,让大家达成共识,跟可见出“我”不敢承担责任。
B.文中“只是手里少了钱,就没法去懂,只能装不懂”,可见这些人都是金钱至上,为了钱,不惜蛮干,甚至不惜有生命危险。
C.文章语言朴实,富于乡土气息,比如人物的名字“莫求”,人物的对话“狗屎”等基本都是乡村的语言,给人以亲切之感。
D.小说中的“我”是事件的见证人,使故事根据有真实感,同时增强文章的亲切感,在结构上又起到线索的作用,

E.小说的结尾“我”的相关评论含蓄的表达了文章的主旨,在表达情感的同时引起人们的深刻思考。
分析小说中“我”的形象特征。
小说中插入“挖土机翻下山去”的环节,有何作用?
小说结尾说:“那样的话,我们看上去多了一些科学,其实一定是更可笑的狗屎。”反应出作者的一种什么心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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