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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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
秦俑
峰子最后还是选择了回家乡教书。当同学们都去火车站送他时,峰子不知怎的就想起了一句悲壮的古诗: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先到县教育局报到,签了字后,办公室的同志瞪着一对金鱼眼问:“你是师大毕业的?”峰子什么话也没说,背起两大袋子书和行李,头也不回地搭车回了家。
父亲见峰子回来了,远远地迎了上去,说:“工作好了吧?”
峰子没吱声,把行李往父亲手上一放,回到家“咕嘟咕嘟”喝了一大杯水,然后才说:“省晚报让去做记者,没去。”
“怎么?”
“我想回村里学校教书。”
父亲颤着声问:“是不是在学校里犯了事?”
“年年都评三好学生呢,怎会犯事?”峰子坐了下来。
“那怎么回咱这破村?”
“学校不是少了老师么。”
【A】父亲愣了好一阵,叹了口气,便去张罗着煮面条。
峰子早没了娘。他看着驼了背的父亲,心中不由得惴惴不安:父亲要是骂他一顿,或者打他一记耳光,他的心里也许会好受一点。
吃过面,峰子便去村小学找校长。
【B】说是学校,其实不过是一层四间的茅草土坯屋,屋旁竖着一根四五米高的木杆,上头飘着一面早已发白的旗。学校长年驻校的,也就校长一人。
峰子在学校的自留地上找到了校长,校长正戴着那副掉了一条腿的老花眼镜,在地里侍弄自己种的蔬菜。
峰子轻轻地唤了一声:“校长。”
校长回过头,眼镜差点儿就掉到了地上。他见了峰子,脸上的笑便浮了上来,说:“峰子回来了。”
“我是来向您报到的,我也来学校教书,以后我就是您的部下了。”
“你……”【C】校长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是汪了泪,顾不上擦掉泥巴,就紧紧地握住峰子的手。
校长破例炒了一盘蛋,邀峰子喝一盅。校长一边喝酒一边说:“想你考上大学那年,学校里的娃儿就加了一倍,大家都把你当榜样呢。”
峰子就想起往年的寒暑假,他一回家,总有东家西家的请他到家里吃饭教课,说是要自家的娃子学学他的样。
可是,这一年暑假过去,也没见哪家有人来请他。和乡里乡亲的见了,还有人不相信地问:“峰子,你真回咱村里教书?”
峰子就爽快地回答:“是!”
到秋天开学了,报到的学生竟暴减到了往常的三分之一。校长和峰子都不明白:老师多了,学生怎么反倒少了?
于是峰子拿了一份花名册挨家挨户去问,问来问去,都回答说,我家娃儿不念书了,过两年让他到外面打工去。
峰子说:“孩子还小,怎就不让念了?”
“念了书没用。”
“怎没用?念了书可以考大学啊。”
对方就不吭声了,任峰子怎么劝说也没用。等峰子一脚跨出大门,【D】后边就传来轻轻的嘀咕:“________”
这话刺得峰子的心一阵阵地疼。
一年后,县教育局捎了信过来,说是让峰子去领“扶贫助学志愿者”奖章,他成了全县教师的榜样呢……
(选文略有改动)
认真阅读小说,将峰子的主要活动补充完整。
告别同学→________→回到家里→________→答乡亲疑问→________→获得嘉奖
得知峰子决定回乡教书后,【A】处父亲“愣了好一阵,叹了口气”表现了他________和________的复杂心理;【C】处校长“……只是汪了泪,……紧紧地握住峰子的手”则反映了他________的心理。
【B】处画线句子属于环境描写,这里既反映了乡村________的特点,又衬托了峰子________的品质。
联系上下文,试写出【D】处“嘀咕”的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峰子是一位有着“悲壮”色彩的主人公,文中用了大量笔墨来表现他的“悲”和“壮”,请各举一例并作简要点评。
(1)“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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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延续
朱道能
一场迟到的秋霜,凋零了院里的最后几片树叶。妻子也像片枯叶一样,静静地躺在床上。
丈夫急急忙忙叫来了村医。村医翻了翻眼皮,号了号脉搏,连药箱都没有打开,只是摇了摇头,低低地说了一句:“这次真的不行了,快准备后事吧!”
这样的话,丈夫两年前就听过,说这话的是城里的医生:“这病已经是晚期了,如果做手术,还能支撑个一年半载的,但要花费几万元,不做就赶快准备后事吧!”
妻子一把拽住丈夫,头也不回地往外走。走出医院,两人忍不住蹲在地上,抱头痛哭。
日暮时分,他们在村口的河边洗了脸,然后,微笑着向三个张望的孩子走去。
第二天,妻子说:“从今天起,我教你学习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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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菜时,手指贴着刀口一点点退。退得快了,菜就粗了,吃了不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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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嗯嗯地应着,轻巧的刀铲,拿在他手中,却像是在使唤一头不听话的牯牛,尽管憋得满头大汗,还是把饭煮得夹生了,把菜炒得焦糊了……
妻子就嗔怪道:“看你笨手笨脚的样子,啥时候才能学会呢?”
丈夫嘿嘿一笑:“不着急,你慢慢教,我慢慢学,总有学会的一天!”
妻子叹口气:“我等不及啊——”
白天教丈夫做饭,晚上在煤油灯下,妻子又教他缝补衣服。
妻子说:“老话说,大手大脚混日子,缝缝补补过日子。日子再穷,也不能让伢们穿着露肉的衣服出门——”
丈夫连连点头。
“记住了,燕儿是女伢,爱美,能不用补丁的,尽量不要用。”
“大强,小良是男伢,衣服破得快,补丁用得多。别忘了,补丁的布,一定要挑颜色相近的。别像贴块膏药似的,让别人笑话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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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丈夫吭哧半天把才补好的一块补丁拿给妻子看时,听到的却是一声叹息。
丈夫挠挠头皮,把补丁拆开,说:“一回生,二回熟。你慢慢教,我慢慢……”,“学”字没出口,丈夫却“咝”的一声,缩了一下手。
妻子一把拉过丈夫流血的手指,放在口里吸吮着,眼泪便滴在丈夫的手背上。
丈夫却在笑:“你瞧我,是不是比咱家的猪还笨啊?”妻子“扑哧”一笑后,丈夫又很认真地说:“我现在才明白,咱们家真的一天也离不开你!”
就这样,妻子教,丈夫学,不知不觉中,两年的光景就过去了。这中间,妻子曾经倒下了几次,但每次都在村医“恐怕不行了”的预言后,又顽强地活了过来,重新出现在厨房里,油灯下……
看着气若游丝的妻子,丈夫知道,这次妻子是真的挺不过来了。于是,泪水一下子就盈满了眼眶。
村人闻讯赶过来,看着妻子深陷的眼窝里一双直直瞪着的眼睛,一位老人叹气道:“唉,这伢放心不下,就是不肯咽下最后一口气啊!”
丈夫便俯下身,贴着妻子的耳朵,说:“你放心吧,我会把孩子带好的……”
妻子依然直直瞪着眼珠子,一动不动。
突然,丈夫站起身,径直去了厨房。随后,便传来了叮当声响。
一会儿,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丈夫端来了一盘热气腾腾的小菜,放在妻子鼻子下:“你闻闻,我刚做的菜,香吗?要不,让孩子们尝一尝——”
于是,三个孩子含着泪水,品尝着父亲的手艺,齐声道:“嗯,好吃。跟娘做的一样好吃,娘,真的!”
妻子的眼皮动了动,还瞪着。
丈夫又站起身,打开衣柜,拿出一件破衣服。然后在一片惊讶的目光下,娴熟地穿针引线,左缝右补。须臾间,一个针脚细密的补丁就呈现在妻子的眼前:“你看看,我补得怎么样?”
妻子吃力地转动着眼珠,看看衣服,又看看丈夫,两行热泪,从眼角滑落到脸颊——这一刻,妻子终于明白过来,原来丈夫早就学会了做饭缝补,却一直装着笨拙的样子,让她原本已经干涸的生命,又燃烧了几百个日日夜夜……(节选自《2010年中国微型小说精选》)
结合全文,赏析文章开头的划线句,并说说这样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
文中为什么要多次提到医生给妻子下达病危通知?请谈谈你的看法。
小说中的丈夫是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说明。
结合文本,请你谈谈本文以“爱的延续”为题有何好处。

阅读下面文学作品。
父亲的小提琴
深蓝
在纽约留学的第二年,父亲的公司破产了。她那把用了三年多的小提琴不识时务地“罢工”了。
父亲给她寄来了一把小提琴,她激动得满脸绯红,对同学说:“看,我爸爸寄来的小提琴!”几个同学凑过来。有人小声咕哝:“这样的小提琴,一看就是便宜的地摊货。”舒乐窘得满脸通红,强忍泪水,默默地把小提琴包好,塞到床底下,再也没有动过。
几个月后,学校要举办小提琴大赛,杰克逊教授找到舒乐,希望她能去赛场上一展才华。舒乐低着头,好久没说话。
杰克逊教授很纳闷,问:“有什么问题吗?”
舒乐吞吞吐吐地说:“教授,我的小提琴坏了,我没有小提琴。”
杰克逊教授说:“可是,我听同学们说,你爸爸给你寄来了一把小提琴。”
舒乐咬着嘴唇:“它是地摊货,根本就拿不出手,我怎么好意思用它去参加比赛呢?”
杰克逊说:“好多产品都是高品质和低价格的完美结合,你爸爸寄来的说不定是一把好琴呢!”
舒乐跑回公寓,拿来小提琴,交给杰克逊教授。教授用这把小提琴演奏了一曲,说:“这把琴很好,完全可以与名牌小提琴媲美。”
从杰克逊教授的办公室出来,舒乐充满了信心。
大赛开始了。舒乐走上台,不远处,杰克逊教授正用殷切的目光看着她,她信心倍增。这时,她听见几个同学窃窃私语:“你看那地摊货,多寒酸呀。”
她深受刺激,再也无法融入到音乐中去。这次大赛,舒乐输得很惨。
杰克逊教授找到她。舒乐惭愧地说:“教授,我……”杰克逊教授笑了笑:“不要自责了,比赛发挥失常,这种事儿很常见。我这次来,是想借你的小提琴用用。一个月后,我将举办一场个人演奏会。到时候,我想用你的小提琴演奏。”
杰克逊教授的个人演奏会如期举行。杰克逊教授用那把没有商标的“地摊货”演奏了一首又一首华美的乐曲,赢得一阵又一阵掌声。
演奏会结束后,一位细心的记者发现了那把小提琴的不同寻常,前来采访杰克逊教授。杰克逊教授拿着小提琴,来到舒乐面前说:“这把小提琴是这位同学的,来自世界上最大的小提琴生产基地——中国。”
教授的盛赞让舒乐心里受到很大的触动,她又能心无旁骛地演奏。她的小提琴演奏水准大幅提高。一年后,学校又举办小提琴大赛。她以一曲《心在远方》征服观众和评委,获得第一名。
拿到奖金后的第二天,舒乐登上回国的飞机。一进家门,舒乐看到父亲病了,两位老人见到女儿,惊得半天没合拢嘴。 舒乐拿出3000美元塞给母亲,又拿过小提琴,含着眼泪给父母演奏起了《心在远方》。
一曲终了,父亲的目光落在小提琴上,喃喃地说:“公司破产后,我一直在外打工,我打工的那个地方是全球最大的小提琴生产基地,世界上每三把小提琴中,就有一把是那里生产的。寄给你的这把小提琴,就是我亲手制作的。”
舒乐低下头,轻轻地抚摸着小提琴,刹那间,一股暖流涌遍全身。(选自2014第6期《微型小说》,有删减。)
请用一句话概括这篇小说的主要内容。
文中划横线的句子极富表现力,请根据加点词揣摩舒乐的心理。
(1)舒乐窘得满脸通红强忍泪水,默默地把小提琴包好,塞到床底下,再也没有动过。
(2)舒乐低下头,轻轻地抚摸着小提琴,刹那间,一股暖流涌遍全身。
舒乐两次参加学校小提琴大赛,第一次输得很惨,第二次获得第一名,主要原因是什么?(2)
小说中杰克逊教授是个怎样的人?
联系自己的实际,谈谈你读了这篇小说后的感悟。

阅读下面的小小说。
幸福的秘密
拿到新房钥匙的那一刻,我高兴得差点流出了眼泪。想到从此能让爷爷过上温暖舒适的日子,我的内心充满了欣慰和喜悦,积压了两年的心事终于落地。
自从今春决定买房,我的生活就变得忙碌不堪:选房、筹钱、办贷……房奴的路不好走,但想想爷爷,他又无法退缩。爷爷已经七十二岁,为了不给他 增加负担,至今仍在故乡的偏野山村独自生活。
  爷爷还有多少生命的时光可让他尽孝? 孝心哪能等呢。
  他是爷爷捡来的孩子,小时候,大伯和叔叔多次指责爷爷养他这个累赘。每次,爷爷总会紧紧搂着他,生气地辩解,俺有能力养,不用你们养。为了收养他,大伯和叔叔至今和爷爷都不来往。爷爷节衣缩食,用微薄的退休金将他抚养成人,又供他到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他多次劝爷爷来城里,爷爷执拗不来,他这才悄悄动了买房的心思。
  为了不让爷爷担心,这几个月,他借钱买房一直瞒着爷爷,现在一切都安置好了,他准备回家接他过来,揭晓这个幸福的秘密。当然欠外债的事,他会只字不提,不给老人增添心事。
  这天,他坐了三个小时的火车,回到魂牵梦绕的家。山脚下院门却深锁 。他心中纳罕,大声喊爷爷,没人应,他赶紧去房间查看,床上空空的,像是久无人住。他顿时恐慌起来,急忙拨打爷爷手机,就在昨晚,爷爷还在电话里告诉他家中一切都好。
这一回,却没有打通。
  到邻居家打听,邻人很惊奇,老爷子几个月前就进城了,你不知道吗?
  他的头轰的一声就大了,脑中一片空白。
  直到黄昏的时候,才跟爷爷联系上。原来,爷爷就在他所在的城市!
  当他风尘仆仆赶到郊区橡胶厂,远远就见爷爷正站在厂前面的一个路口等他,他穿一件洗得发 白的蓝色工装,因为瘦,衣服像大了一码,风很大,爷爷的白发被吹得乱蓬蓬的,他鼻子一阵发酸,眼泪就要掉下来。
  看见他,爷爷眼里顿时显出了许多笑意,深深浅浅的皱纹里全是喜悦,但又只是笑,不说什么,只是像小时候一样,拉着他的手,笑眯眯地进了厂门口左侧的传达室。
  他环视四周,心酸又有些生气,您怎么 这么大年纪了还出来做工,也不告诉我一声?
  爷爷像犯错误的小孩,只是笑着收拾桌上的报纸,过了一会儿,才下决心似的向他解释:“你借钱买房的事,俺听邻村的盛子说了,想阻止,盛子说已买 了,拦也拦不住了。你上班才两年,哪有钱买房啊。为这,俺整天愁得睡不着,琢磨着咱咋还债。正好老相识家的这个厂,缺个看大门的,俺一说就来这儿了,活不累,虽说工资不高,但能顾住生活。”
  说到这里,爷爷很有成就感地冲他一乐,俺早把账算过了,这样以后能把俺的工资全攒下来还债,一年攒一万,俺要是再活十年,最少也能还十万啊。
他的眼泪不知什么时候起已噼里啪啦地落在桌面上,原来,他们都有一个让对方幸福的秘密。伴着内心那些生气、责备、心疼、温暖,他想他要赶快告诉爷爷那个属于他们的幸福的秘密……
(出自《做人与处世》2013年06期)
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
“幸福的秘密”中的“秘密”在文中具体指什么?
第四段中写大伯和叔叔有什么作用?
文中是怎样刻画爷爷这一形象的?试举一例简要分析。
读了本文后,你获得了怎样的启示?

阅读下面文章。
宣纸
于心
①宣纸的原产地是安徽省泾县。关于宣纸的起源,民间一直流传着一个传说。东汉安帝建光元年(121年)发明造纸技术的蔡伦离世后,他的弟子孔丹在皖南以造纸为业,很想造出一种世上最好的纸,为师傅画像修谱,以表怀念之情,但年复一年难以如愿。一天,孔丹遇见一棵老的青檀树倒在溪边,由于终年日晒水洗,树皮已腐烂变白,露出一缕缕修长洁净的纤维,孔丹取之造纸,经过反复试验,终于造出一种质地绝妙的纸来,这便是后来有名的宣纸。宣纸中有一种名叫“四尺丹”的名贵品种,一直流传至今,就是为了纪念孔丹。
②“轻似蝉翼白如雪,抖似细绸不闻声。”宣纸具有洁白稠密、韧而能润、搓折无损、润墨性强等特性,并有独特的渗透性能,利于笔挥墨运,一笔落成,深浅浓淡,墨韵清晰,正是宣纸的这些性质而使中国书画艺术具有了一种独特性。
③宣纸具有很强的弹性和韧性。将生宣揉成一团之后还可以展平,经过熨烫,依旧可以恢复平展如初的原貌。所以即使是作品皱痕起伏,经过装裱之后,也会平展如新。如书法工艺中的拓片,当薄薄的宣纸贴在凸凹不平的碑文、器皿的表面时,任凭反复敲打,宣纸依然能够保持伸缩自如,裂而不断的完美状态
④到商店里购买宣纸时,当水滴在宣纸上,落在纸面上的水滴逐渐向四周扩散的就是生宣,而水滴落在纸面上没有立即扩散或不再扩散开的就是熟宣,这是检验生宣与熟宣的简单方法。我们把生宣显现的这种水滴逐渐向四周扩散开来的现象称做湿染性特性,生宣具有较强的湿染性,使得书写时困难加大。因此,书法实践作为一种提高人生修养的实践行为,需要漫长的修为才能达到期待的目标。这种湿染性现象,它可以锻炼书写者内在的涵养和自我内聚力,同时,也是检验书写者耐心和品格的途径所在。
⑤生宣除具备湿染性之特性之外,还具备较强的吸墨性能。生宣具有的湿染性由水的特性引发,用淡墨书写产生的湿染性现象比较明显,用浓墨书写产生的湿染性程度相对减弱。宣纸的吸墨性与其内在的构造以及所用墨液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这种极其细小的“墨颗粒”与宣纸内部纤维“管道结构”完美融合后留下了墨流走了水。
⑥待墨迹晾干后,把晾干字迹后的生宣纸泡在清水里,即使泡上半天,着墨的生宣纸也不会发生跑墨现象,即墨汁不会因为水的浸泡而发生墨汁化开的问题,这种现象就是宣纸具有胶着性能的表现所在。生宣纸具有的胶着性与前面说到的吸墨性有内在关系,这种胶着性还是因为生宣纸具有较强的吸墨性,即使你用干燥的写过字的生宣纸擦湿手,手上通常也不会沾染墨迹。
⑦宣纸在生产的过程中,最大程度剔除了性质不稳定的木质素、蛋白质等元素,保留下来的几乎全是相对稳定的纤维,这种持久性不招惹虫蛀,它是自古以来可以保存时间最长的纸质载体。
⑧宣纸可谓“水走墨留”、“寿纸千年”,至今人们依旧用宣纸作为书写和书画创作的专用纸。
(选自《市场周刊 》2013年第2期,有删改)
文章分写部分先后从宣纸的→湿染性→→胶着性→持久性五个特性做了说明。
第③节画线句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何作用?
第⑥节加点词语 “通常”一词能否删除,为什么?
文章的第⑤⑥节顺序能否调换?为什么?

阅读《荒漠中的苇》一文。
荒漠中的苇(王剑冰)
(1)汽车穿行于茫茫戈壁已经很久了,人们初开始的兴趣早已变成了朦胧的睡意。公路像条细细的带子在沙漠中甩来甩去,不知尽头在何处。有人不停地在后悔,应该走另一条国道的,是我等少数几个出的点子,说走这条路可以看到五彩城。远远的五彩城直到我们走到了天黑,看到一颗好大的月亮,也没有见到它的踪影,旅途上的事情是不能凭美丽的想像来完成的。慢慢地我也没有了什么兴趣。除了沙漠还是沙漠,而且沙漠的颜色还不是金黄色的,很多都是粗糙的暗褐色的沙石,在公路的两边铺向无尽的远方。胡杨呢?红柳呢?几乎看不到什么植被,偶尔的几株沙棘,一晃就过去了。有时出现的不高的丘陵,也仅够让视线有个起伏的弧度。沙海茫茫,真正是茫茫了。
(2)窄窄的戈壁公路上跑着的几乎就是我们这一辆汽车,弱小的一叶扁舟样地在大海的波涛中翻涌。
(3)中间在什么地方吃了一顿午饭,然后就昏昏沉沉睡着了。醒来已是半下午了,车子还是不急不躁地跑着。我又一次地把头靠在窗户上,无聊地看着已不成风景的风景。就在这时,我竟然看到了一种熟悉的植物,是的,是那种水乡才能看到的植物——苇!起先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以为是看错了。当这种植物又一次在我的视线中出现的时候,我真正地看清了,是苇。
(4)在我的感觉里,苇属于弱者,弱者都是以群居的形式出现的,所谓“芸芸众生”。群居才能产生勇气,才能产生平衡,才能产生力量,才会便于生存。苇便是一种群像的结合体,荡漾是她的形容词。我曾在双台河口湿地保护区,在我的家乡渤海湾,在孙犁笔下的白洋淀,都看过面积逾十万亩甚至百万亩的大芦苇荡。那一望无际的芦苇,像纤腰袅娜的女子,一群群相拥相携地在风中悠悠起舞。“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诗经》中对一位玉人的思念也是以这美丽的植物为衬物。作为一种最为古老的植物,苇给人们带来的总是美好的向往。很多的女孩借用了苇的名字,那是一种带有情感的、内涵丰富的、柔韧的、温馨的表达与体现。
(5)可眼前这些苇却显得这般瘦削,不成气势。就像初生小女的头发,稀稀落落地表明着生命的再生。或像耄耋老者,以几许羊胡迎风,扬头看着不多的时日。我想像不到在这样荒凉(不只是荒凉,简直是恐怖)的地方,怎么会有苇这种植物生长。是鸟的羽翅?是风的神力?她们真的不该诞生在这里。在白洋淀,沙家浜,苇正牵裳起舞,接受着游人的赞叹;在渤海湾,黄海滩,苇也是丰足地吸吮着大地的乳汁,欢快地歌唱。
(6)这该是植物中的弱女子啊,给她一片(不,哪怕是一点)水,她就敢生根、发芽、开花、摇曳出一片星火,一片阳光。那确实是一小片水,好像是修路开挖出的低洼地,仅仅是存留的一点点雨水,而绝不会是人为的故意,她们就结伴地生长起来,那是多么少的伴儿啊。但女子们还是愿意有伴的,这是她们的天性。孤芳自赏的苇似乎不称为苇,况且在这样的地方她们别说孤芳,连群艳也无可夺目。如果不是我惺忪中的一瞥,一个王姓的男子也就同她们连一目的交情也错过了。
(7)那片水已经剩了一点点,而她们的长大,还不是借助那一点水吗?看她们的样子,也就是刚刚过了童年而进入青春期。那可是戈壁滩,是茫茫大漠,她们会摇曳,会挣扎多久呢?水涸地裂,沙丘涌动,她们都活不了。我已经看到,离水稍远的几株已经干枯颓折。
(8)不过我想,既然作为一种生命,站立于这个世界上,就有她生命的意义和可能。这个生命就会不讲方式,不图后果地向上生长,直至呼出最后一息。苇,或被风收去,或被沙掩埋,都会以她最后的努力,度过她最美丽的时光。苇,你的意思不是萎,是伟!
(9)西部,戈壁,荒漠,苇,我把这样的字眼在寂寞的旅途上相连,竟就连出了一种美妙的景象。
本文主体是写“苇”,而开篇却用较多笔墨写了“荒漠”,这样写有什么用意?(3分)
第(4)段中“苇便是一种群像的结合体,荡漾是她的形容词。”这句话中加点的词好在哪里?
从修辞的角度赏析第(5)段划线的句子。
作者写苇,显然不仅仅是在写苇,作者运用了怎样的表现手法?结合全文,说说作者所要表达的情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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