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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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傲”俞平伯
①俞平伯1900年生于浙江湖州,原名俞铭衡,字平伯。现代诗人、作家、红学家。他出身名门,早年以新诗人、散文家的身份享誉文坛。历任上海大学、燕京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教授,精研中国古典文学,“新红学”的开拓者之一。
②俞平伯一生爱好昆曲,而这爱好又与他的爱情相关。1917年,俞先生与许宝驯结成秦晋之好。许家都是昆曲爱好者,许宝驯之父许引之是业余昆曲家,许宝驯的姐姐弟弟也喜爱昆曲。尤其是许宝驯,扮相漂亮,嗓音又好,唱起来字正腔圆,并且能填词谱曲。
③20世纪50年代中期,醉心于《红楼梦》研究的俞平伯先生遭受非学术的政治批判,遂淡泊了政治,对昆曲的兴致愈来愈浓。每逢星期四上午,夫妇俩便专门请来笛师伴唱。来了客人,也要坚持一曲唱罢才接待。俞平伯与许宝驯每年夏天都要坐公共汽车或三轮车去颐和园。这给幼小的外孙韦柰留下童话般的印象:“外公租了人工摇的乌篷船,带着笛师,带了吃喝的东西,把船漂在后湖上唱曲子。一群游客围着听,都觉得很惊奇。”
④1956年8月,在当时的文化部副部长丁西林和北京市副市长王昆仑等人的帮助下,俞平伯第二次发起昆曲结社,这就是“北京昆曲研习社”。研习社成立大会在俞平伯的家——老君堂召开,他亲自拟订了《章程》和《同期公约》。研习社最有影响的是对《牡丹亭》的改编与排演——俞平伯与弟子精心整理校订,全体社员通力合作把《牡丹亭》推上舞台, 1958年10月2日在北京试演了一场,周恩来总理亲临观看了演出。俞平伯生性耿介孤傲,不善应酬。演出结束后周总理上台与大家合影,却找不到俞平伯,后来发现他是上台了,可是他取了自家的三弦又下去了,总理笑他书呆子。1959年10月,《牡丹亭》在长安戏院演出了两场,北京昆曲研习社作为当年唯一参加国庆献礼演出的业余社团,是昆曲演出史上的一件盛事。演出结束,文化部的一位高官来看望俞平伯,俞先生不说话,只抽烟。高官问:“身体好吗?”答:“嗯。”高官说:“我们走了。”答:“嗯。”既不客套,也不送客。
⑤“文革”开始后,一些乌合之众冲击俞平伯的家,从老君堂抄走了大量书籍和研究资料。后来又将其集中到学部的“牛棚”办学习班,把他的书挂在墙上批判。俞平伯在“牛棚”里依然从容,每天给夫人写一封信。造反派给他戴上纸糊的高帽子,让他敲着锣走在游街队伍的第一个,他也淡然处之。
⑥从“牛棚”放出来后,俞平伯全家被赶到一个小房子里居住,工资也被扣发,只给少许生活费。1971年1月,作为特殊照顾的老知识分子,俞平伯夫妇从五七干校回到北京。
⑦1972年,在周总理的亲自过问下,有关部门不得不给俞平伯调整住房、补发工资。一天,几个人提着皮包来到俞平伯家。俞先生点完钱后不慌不忙地问:“这只是本钱,利息在哪里?”来人都很惊愕,说:“没有利息。”俞先生说:“工资是国家给我的,扣这么多年是错误的。今天你们来送钱就是很好的证明。还本付息是常识。”来人面面相觑,无言以对。俞先生说:“其实我并不在乎几个钱,我是对有些人信不过,他们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我担心他们从中贪污。”说得几个人面红耳赤,狼狈不堪。
(选自《名人传记 》2012年1期)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俞平伯出身名门,早年以新诗人、散文家的身份享誉文坛。历任上海大学、燕京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教授,精研中国古典文学,是开拓者之一。
B.“北京昆曲研习社”成立于1956年8月,这是俞平伯第二次发起昆曲结社。研习社成立大会在俞平伯的家召开,他亲自拟订了《章程》和《同期公约》。
C.俞先生说:“其实我并不在乎几个钱,我是对有些人信不过,他们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我担心他们从中贪污。”这体现了他憎恶贪腐、憎恶黑暗一面。
D.20世纪50年代中期,俞平伯先生遭受非学术的政治批判,是由于研究《红楼梦》的事情。此后,他对昆曲的兴致愈来愈浓了。

E.“文革”开始后,俞平伯的家也受到一些乌合之众冲击,大量书籍和研究资料被从老君堂抄走了。后来又被集中到学部的“牛棚”学习班。
俞平伯先生一生爱好昆曲,这种爱好由哪些因素促成?请结合全文简要概括。
文章第三自然段写了俞平伯先生的几件小事,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其作用。
有人认为俞平伯是我国有风骨的知识精英,也有人认为俞平伯木讷、不善应酬,你的看法呢?联系全文请陈述你的观点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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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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箫 声
阿成
德莫利是一个颇有特点的镇子。几年前我去过那里。正是晚秋时节,将车开上轮渡船过江的时候,那种江风的湛凉,只要想起来,依然水气弥重地冷在身上。
镇子并不大,被乡间的公路分成两爿,大大小小的木房子和石头房子,顺着公路的坡,次第地排下去,然后进入那片白桦林。德莫利镇的背后,是那条河道很宽的松花江。江面上,或早或晚,云里雾里,常有远程的驳船通过。江的对岸似乎是竖立起来的山壁。驳船从那儿通过时,总要拉响汽笛。汽笛声从山壁上空洞地回荡起来,确有一种失魂的感受。
德莫利镇是张广才岭的一部分。深秋时节,山上的树叶经冷霜一煞,变成了多种颜色,红红黄黄,深深浅浅地一配,很绚丽,让人有万分的慨叹。
先前,齐先生在镇政府工作。我去的时候,便是他陪我。我看出来他很喜欢喝酒。好在他并不请我喝,只是说,你吃菜,你吃菜。然后独自大口地喝酒。齐先生的脸色很苍白。常下意识地用手揩嘴角。总觉得他身上有很多事。但一时又说不清。齐先生很腼腆,不善谈。看出这一层之后,我同他讲话便很注意分寸,态度也很客气。吃过晚饭之后,他固执地留在招待所陪我一会儿。无话可说时,两个人便呆呆地看电视,间或凝神地听从江面上传来的汽笛声。我觉得有些尴尬,便买酒款待他。我吸烟,喝热茶,他一个人一杯连一杯地喝酒,他一边喝酒,一边不时地看着我脸上的反应。我就给他讲我的过去,笑呵呵地讲那些被人欺负的事。
酒喝光,他就准备告辞。院子里的月光很好,兼有几片红叶的点缀,别有一种神奇。他有点犹豫,转过身来对我说,我,我会吹箫,要不我去,去取来,给你吹一曲?我抓了抓他的胳膊,说,明天吧,早点回去休息吧。还要过一个山呢,你家不是在山那头么?霜重道滑,路上小心。
回来,我就歇下了。的确是累了。后来,我在梦里梦见齐先生在廊下吹箫。齐先生吹的是《春江花月夜》,很柔,很动情,把我的泪水都吹下来了。
翌日起来,来到院子里。院子里是厚厚的一层红红黄黄的落叶。踩在落叶上面,看远处的张广才岭,感觉那一层淡雾似有魂灵一般在那儿漂着。招待所的那个女服务员挑水进了院子,见了我的面儿就说,昨黑,老齐过来给你吹箫,你听见了吗?
我说,不知道啊……
你没听见?
听见了,以为是做梦呢。
女服务员说,他坐在院子里吹了一曲,然后,就挟着箫走了。
噢,那我可真有点失礼了。
她说,一个酒鬼,没什么可失礼的。真的。
我很快知道,齐先生的妻子经过几次的反反复复,还是同齐先生离婚了。齐先生将妻子临行前骂他那些刻薄的话,都偷偷地用录音机录了下来。一个人在家没事儿的时候,常放着听,边听边流泪。我还听说,齐先生写得一手好字。后来,手抖得厉害,写不成了。可惜。我以为第二天齐先生会过来,陪我一块吃德莫利鱼,这是头一天约好的。结果换了一个年岁较大的人过来陪我,说齐先生另有公务。我没说什么。
去年听德莫利来省城办事的人说,齐先生自杀了。那人说,喝酒这事儿,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于是他就把自己杀了……那人又说,齐先生箫吹得好,他一死,夜里没人吹箫了,德莫利好像也死了一样。说着,那人掼下茶杯,说,夜里失眠,听听他的箫声,能像个真正的人似的想好多事哪——那样的日子有滋味呀。
齐先生终年46岁。
(本文有删改)
概括齐先生自杀的性格原因。
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开头三段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
作者为什么要描写“我”在梦里梦见齐先生在吹箫这一细节?
作者借“箫声”写出齐先生的“魂”。请结合小说内容,探究齐先生之“魂”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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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花
①早晨到研究所去的路上,抬头看到人家的园子里正开着海棠花,缤纷烂漫地开成一团。这使我想到自己故乡院子里的那两棵海棠,现在想也正是开花的时候了。
②虽然喜欢海棠花,但却似乎与海棠花无缘。自家院子里虽然就有两棵,但是要到记忆里去搜寻开花时的情景,却只能搜到很少几个片段。记忆中最深刻的是一个黄昏,在家南边一个高崖上游玩,向北看,看到一片屋顶,其中纵横穿插着一条条的空隙,是街道。虽然也可以幻想出一片海浪,但究竟单调得很。可是在这一片单调的房顶中却蓦地看到一树繁花的尖顶,绚烂得像是西天的晚霞。当时我真有说不出的高兴,其中还夹杂着一点渴望,渴望自己能够走到这树下去看上一看。于是我就按着这一条条的空隙数起,终于发现,那就是自己家里那两棵海棠树。我立刻跑下崖头,回到家里,站在海棠树下,一直站到淡红的花团渐渐消逝到黄昏里去,只朦胧留下一片淡白。
③但是这样的情景只有过一次,其余的春天我都是在北京度过的。北京有许多机会可以做赏花的韵事,但是自己却很少有这福气。我只到中山公园去看过芍药,到颐和园去看过一次玉兰。至于海棠,不但是很少看到,连因海棠而出名的寺院似乎也没有听说过。北京的春天是非常短的,最初还是残冬,可是接连吹上几天大风,再一看树木都长出了嫩绿的叶子,已经是夏天了。
④夏天一到,我就又回到故乡去。院子里的两棵海棠已经密密层层地盖满了大叶子,很难令人回忆起这上面曾经开过团团滚滚的花。晚上吃过饭后,就搬了椅子坐在海棠树下乘凉,从叶子的空隙处看到灰色的天空,上面嵌着一颗一颗的星。这时候,自己往往什么都不想,只让睡意轻轻地压上眉头。等到果真睡去半夜里再醒的时候,往往听到海棠叶子窸窸窣窣地直响,知道已经下雨了。
⑤似乎这样的夏天也没有能过几个。六年前的秋天,当海棠树的叶子渐渐地转成淡黄的时候,我离开故乡,到了德国。一转眼,在这个小城里,就住了这么久。我们天天在过日子,却往往不知道日子是怎样过的。以前在一篇什么文章里读到这样一句话:“我们从现在起要仔仔细细地过日子了。”当时颇有同感,觉得自己也应从即时起仔仔细细地过日子了。但是过了一些时候,再一回想,仍然是有些捉摸不住,不知道日子是怎样过去的。到了德国,更是如此。我本是下定了决心用苦行者的精神到德国念书的,所以每天除了钻书本以外,很少想到别的事情。可是现实的情况又不允许我这样做。而且祖国又时入梦,使我这万里外的游子心情不能平静。就这样,在幻想和现实之间,在祖国和异域之间,我的思想在挣扎着。不知道怎样,一下子就过了六年。
⑥哥廷根是有名的花城。到这里的第一个春天,这里花之多就让我吃惊。家家园子里都挤满了花,五颜六色,锦似的一片。但我却似乎一直没注意到这里也有海棠花。原因是,我最初只看到满眼繁花,多半是叫不出名字,因而也就不分什么花什么花,只是眼花缭乱而已。
⑦但是,真像一个奇迹似的,今天早晨我竟在人家园子里看到盛开的海棠花。我的心一动,仿佛刚睡了一大觉醒似的,蓦地发现,自己在这个异域的小城里住了六年了。乡思浓浓地压上心头,无法排解。
⑧在这垂尽的五月天,当心里填满了忧愁的时候,有这么一团十分浓烈的乡思压在心头,令人感到痛苦。同时我却又爱惜这一点乡思,欣赏这一点乡思。它使我想到:我是一个有故乡和祖国的人。故乡和祖国虽然远在天边,但是现在它们却近在眼前。我离开它们的时间愈远,它们却离我愈近。我的祖国正在苦难中,我是多么想看到它呀!把祖国召唤到我眼前的,似乎就是这海棠花,我应该感激它才是。
⑨晚上回家的路上,我又走过那个园子去看海棠花。它依旧同早晨一样,缤纷烂漫地开成一团。它似乎一点也不理会我的心情。我站在树下,待了半天,抬眼看到西天正亮着同海棠花一样红艳的晚霞。
1941年5月29日 德国哥廷根
(取材于季羡林的同名散文)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串联起作者生命中从故乡到异域的一些片段,运用了首尾照应、寓情于物的手法。
B.第②段写作者故乡单调的房顶及同样单调的海景,凸显出家中海棠花晚霞般的绚烂。
C.作者虽然十分渴望“从现在起要仔仔细细地过日子”,但在实际生活中却未能如愿。
D.20世纪30年代赴德国留学的作者始终用苦行者的精神钻研学问,以至无暇顾及海棠花。

E.文章写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反映了作者对战争年代德国社会现实的思考与省察。
通读全文,回答下面问题。
①文章第②段开头说“虽然喜欢海棠花,但却似乎与海棠花无缘”,作者与海棠花真的是“无缘”吗?为什么?
②简要分析“海棠花”在文中所起的作用。
第⑤段画线部分状写了作者怎样的心境?这与下文有什么关联?
第⑧段“故乡和祖国虽然远在天边,但是现在它们却近在眼前。我离开它们的时间愈远,它们却离我愈近。”一句传达了作者对于“距离”的怎样的体验?试结合你的成长记忆或读过的文学作品谈谈自己对这一距离体验的感受。(不少于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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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味专家”破解嗅觉之谜
美国科学家理查德•阿克塞尔和琳达•巴克有着“气味专家”之称。由于他们在气味受体和嗅觉系统组织方式研究中做出的贡献,昨天由瑞典卡罗林斯卡医学院宣布授予他们2004年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
阿克塞尔和巴克于1991年联合发表论文,宣布他们发现有气味的物质会首先与气味受体结合,这些气味受体位于鼻腔黏膜上的气味受体细胞中。人体基因总数中3%即大约1000个基因用于对气味受体细胞进行编码,以分辨不同的气味,而这些细胞与人体大脑有直接联系。气味受体被气味分子激活后,气味受体细胞就会产生电信号,并将其传输到大脑特定区域,进而传至大脑其他区域,结合成特定气味模式。由此,人们能有意识地感受到诸如丁香花等香味,并在另一个时候想起这种气味。
两位科学家还发现,每个气味受体细胞会对有限的几种相关气味分子做出反应。绝大多数气味都由多种气体分子组成,其中每种气体分子会激活相应的多个气味受体,尽管气味受体只有大约1000种,但它们可以产生大量的组合,形成大量气味模式,这也就是人们能够辨别和记忆大约1万种不同气味的基础。
除了在理论上揭开了人类嗅觉机能的秘密,阿克塞尔和巴克的实验还得出许多宝贵的数据和一些重要的结论。研究发现,鱼的嗅觉器官中大约有100个气味受体,而老鼠的嗅觉器官中却有大约1000个气味受体。研究结果显示,人在进化过程中丧失了一些嗅觉功能。两位科学家所做基础研究的理论或是科研成果如今已经运用到了实际生活中,或是对其他科学研究起到了帮助作用。
下列对“气味受体细胞”的理解,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分布在鼻腔黏膜上,受到大约1000个基因的控制,与大脑有直接的关系。
B.被激活后产生电信号,并将其传输到大脑特定区域,进而传至大脑其他区域,结合成特定模式。
C.就其中的一个个体而言,只会对有限的几种相关气味分子做出反应。
D.其中的气味受体可以产生大量的组合,形成大量气味模式,成为人们能够辨别和记忆大约1万种不同气味的基础。

以下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人类在进化过程中丧失了一些嗅觉功能。尽管人的气味受体数量与老鼠的一样多,但人的嗅觉功能很有可能比不上老鼠。
B.人体中大约有1000个基因用于对气味受体细胞进行编码,以分辨不同的气味,整个人体基因总数约有3万—3.5万个。
C.因为人们能够辨别和记忆大约一万种不同的气味,所以具有同性相吸、异性相斥的气味选择。
D.通过研究,人们可以发现具有更多气味受体的动物,并训练它们帮助人类做一些特殊工作。

能够形成“大量气味模式”的原因是什么?(不得超过50个字)


鹭鸶的国境
陈芳明
⑴驱车穿越苗栗的田间公路时,惊见一只鹭鸶悠悠飞起。我不得不缓停车子在路边,注视那稀有禽鸟的盘旋。我甚至熄掉引擎,只因为我被眼前的景色迷住并且感到震撼。车窗外的白鸟,展翅的姿势何其优游自在,飞翔的速度何其从容不迫。仿佛电影中的慢镜头,那白色的鹭鸶在绿色的水田巡行低飞。凡是它飞过的地方,都构成一方安详的国度。最后,它停驻在远处的田埂,背景正好是一幢幽静、古老的农庄。
⑵白色的鹭鸶,似乎在引导我恢复久已遗忘的记忆。由于它的存在,我才知道自己失去了许多。葱郁的竹林,谦逊的农舍,写意的流水,无私的稻田,一时之间都回到我的眼前。鹭鸶的白翼,竟能负载如此宽幅的风景,竟能唤起那么多失落的岁月,我竟一时无语。它站在那里,旁若无人,睥睨四顾,孤高的站姿,几许鄙夷、几许傲慢的神情,如此自然地把这块土地当做它的领土。面对这白鹭,人也自然而然地在内心生起了自卑
⑶多年来,我在旅途上不停奔波,不断追逐着自己的理想。现在,闯入鹭鸶的国境,我一时竟不知所措。同样的景色,不也存在于我年轻的时光中?那时坐在自己家乡的山头,俯望一片充满生机的土地。我接受过山河的祝福,接受过稻穗的颂赞和乡间农庄的抚慰,它们让我的人格成为芬芳泥土的延续。然后,我怀着一份过人的勇气离开家乡,开始构思人生的理想。在长年的追逐过程中,我渐渐放弃了最初的依靠。而所谓理想,岂非都是一些假想?如果不能与自己的土地相衔接,如果不能救助走向衰微的家乡或负载生养自己的国度,那么对理想的追逐不仅是虚幻,而且也是一种逃避。
⑷鹭鸶再次展翅飞起,在农庄前的低空回旋。它左顾右盼,缓缓控制着速度。暮霭渐渐下降,它的羽毛反而显得更为洁白明亮。然后,绕了两圈,它又回到了原点停驻。我爱极了以这样的角度观察它,我更可同时端详那安逸的农庄:色调灰暗的瓦片,配合着淡淡的白墙,与屋前的绿色水田构成鲜明的对比。这种种颜色的合成,毫不矫情,坦然面对广阔的天地。无悔无罪的风景,对照了我卑微的内心风景——都市里浮华的颜色,仍暗藏在我内心一角,果然禁不起乡间水田素朴的检验。
⑸偶然路过苗栗,这片我不曾给予丝毫关注的县境,它却让我再一次寻回失去的时光。在不知名的农庄前,鹭鸶成为我全新的隐喻。回到家乡,我以为已经了解故土。可事实是,那样多的未知,我未曾探访。出现在眼前的农庄,矮檐长墙,白屋绿荫,掩藏着一个旧梦,此时的我,应该可以给予新的定义与诠释。逝去的,并不等于全然消失,追寻理想,不必然要放弃旧梦。
⑹苗栗平凡的乡间,白色的鹭鸶,在暮霭深处款款呼唤着……
(选自《掌中地图》,有改动)
第⑵自然段中,作者为什么说“人也自然而然地在内心生起了自卑”?请概括其原因。
文章在第⑴、⑶、⑷自然段中均写到“农庄”,这三次从不同角度抒写“农庄”,分别寄托了作者怎样的感情?
请结合全文,分析结尾“白色的鹭鸶,在暮霭深处款款呼唤着……”这句话在文中的作用。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是唐代诗人李商隐的名句,后人常用它来赞美忠贞的爱情,歌颂无私奉献的精神。你可曾想到,这诗句之中,也包含着十分有趣的力学现象。蚕丝究竟是怎样形成的,是蚕“吐”出来的吗?
蚕卵孵化成蚁蚕后,经过30天左右成为熟蚕。这时蚕腹内充满了黏液体——丝液,也就是蚕丝的原料。让我们观察蚕作茧的过程:蚕先把嘴里的丝液粘到某个相对稳固的物体上,通过嘴上的“调节口”调节丝液的流量,头按照∞字形左右摇摆,把丝液拉成丝线,并靠丝线表面上的丝胶将其粘到茧的内侧,慢慢地做成了茧。
有人做了这样的实验:让粘着丝液的这个物体也随着蚕的脑袋一起摆动,结果蚕就“吐”不出丝线来了。或者将拉出的丝线剪断,蚕也难以继续拉丝,它的头会在空中摇晃,想再找一个拴线的地方。这说明,蚕丝不是“吐”出来的,而是“拉”出来的。通过力的作用把丝液拉成丝线,这种现象叫“牵引凝固”。
研究者还发现,如果将作茧的蚕捏住头尾,猛地一下左右拉开,会拉出一条直径约1毫米、长约30厘米透明结实的丝线。蚕的丝液是黏性液体,主要成分是丝蛋白,丝蛋白的链状分子是线团状态。这些线团状分子呈圆球状,没有拉力或拉力不够时,圆球分子之间常常只滑动,没有其他变化。一定的牵引拉力,会使各个分子还来不及流动就被抻开了。被拉开的丝蛋白链状分子有了新的排列,产生了变异,相互靠近的分子之间产生了很强的结合力,就形成了很结实的蚕丝。
蚕腹的丝液如果借助蚕嘴拉出,丝线纤细而漂亮,直径可细到0.002毫米,长度可达1200米左右。在现代化学纤维工业中,人们模仿蚕,用“拉伸”的办法来制造尼龙和涤纶等合成纤维,但现在还不能只靠拉牵就能制出漂亮而结实的丝线。
除了桑蚕,柞蚕和天蚕等也都是拉丝的。蜘蛛结网也是这样,它肚子里有“蛛丝液”,从腹部末端拉出丝来,织成网。蜘蛛网很有弹性,布满黏液珠,用来粘住飞虫供蜘蛛饱餐。宋代诗人范成大的诗句“静看檐蛛结网低,无端妨碍小虫飞”,正是对这一情景的描述。科学家发现,蜘蛛丝和钢丝一样坚硬,却比钢丝富有弹性;还特别耐寒,在-50℃到-60℃的低温下才会变脆发生断裂,而一般聚合物在零下十几摄氏度就会变脆。这些特性使蛛丝在军事上有广阔的利用前景。据《世界知识》报道,美军正责成有关部门饲养能产坚韧的金黄色蛛丝的巴拿马蜘蛛,以期提高某些军需用品的使用性能。
其实,生活中有不少液体也能拉丝,比如鸡蛋清被上挑时就能拉丝,而且还能看到拉出的丝断开的一瞬,像橡皮条那样稍有收缩。用筷子挑山药汁,以及婴儿流的口水,情况也都相似。(取材于王振东《漫谈液体的拉丝现象》)
根据文意,下列说法不能支持“蚕丝是拉出来的”的一项是

A.蚕把丝液粘到稳固的物体上,头按∞字形左右摇摆。
B.蚕通过嘴上的“调节口”对丝液的流量进行调节。
C.猛拉作茧的蚕体,会看到蚕腹中出现一条透明结实的丝线。
D.人们模仿蚕,用拉伸的办法制造尼龙和涤纶等合成纤维。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蚕把丝液都拉成丝线后,再用丝胶把丝线粘在茧的内侧,就做成了茧。
B.当鲜藕被掰开时,藕中的黏液被拉成了丝,这也属于“牵引凝固”现象。
C.拉力作用使丝蛋白链状分子产生变异,从而在分子之间产生了很强的结合力。
D.以蜘蛛丝为原料制作的防弹服,即使在严寒天气中使用也能保持良好性能。

E 从文中所引的唐宋诗句可以看出,古人早就明白了蚕与蜘蛛拉丝的道理。
请概括产生“拉丝”现象需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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