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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
沈从文
医生罗福,为人和平正直,单身住家在离京都三百里左右一个地方,执行业务。有一天听人说,大觉寺有法师讲经,十分动人。故这医生,也就走去听听。听经以后,出庙门时还觉得那法师有一分魔力。那天法师讲的是牺牲精神,说到东方圣人当年如何为人类牺牲,也如何为畜类牺牲,在牺牲情形中,如何使生命显得十分美丽。这法师不谈牺牲果报,只谈牺牲美丽,因此极其为这医生钦服。出庙门后,医生就心想,一个人若能够为一个畜生也去受点苦,或许当真这痛苦也可以变成一分快乐。
这医生从一个穿珠人家门前过身,看到那个穿珠人手指为针戳伤,流血不止,正无办法,心生怜悯,照着乡下医生的慷慨精神,不必别人招呼,就赶忙走过去为这穿珠人止血,用药末带子,好好把这受伤人调理妥贴。那时穿珠人正为国王穿一珠饰,有一粒大珍珠在盘盂内。穿珠人因医生好意替他照料伤处,十分感谢,就进屋里取一些点心,款待客人。那时有一只白鹅,见着珍珠,如大桑椹,不问一切,就把它一口吞下。穿珠人取了点心出来请客时节,记起宝珠,各处寻觅,皆不再见。这宝珠既为宫中拿出,值价自然非常贵重,穿珠人家中并不富裕,若真失去,如何可以赔偿?心想铺里决无另一生人,把珠拿去,现在事情,不出这医生所作所为。就向医生询问:“见我珠吗?”
这医生见鹅吃珠时节,以为吃的只是一颗桑椹或草莓,不甚介意,今见穿珠人脸上流汗,心中发急,口说手比,心中清楚,这珠此时正在白鹅腹中。医生心想:我一说明,这鹅即刻就得杀去,方便取珠。当设一计策,莫使鹅死。但如何设计,倒很为难。因记起先前一时法师所说各种牺牲之美丽处,故决心不即说出,等候再过一时,鹅把珍珠从大便中排出以后,再来说明。故不说话。
那穿珠人,眼看医生沉默不语,疑心特增,便说:“房中分明只你一人,赶快退还,莫开玩笑。若不退还,一定得大家认真变脸,你会受苦。今天这事,决不容易轻轻了事。”
医生心想:“用自己痛苦,救别的生命,现在不说话,尽其生气,只望一时不即杀鹅,小小痛苦,不甚要紧。”
医生仍不说话,只是摇头。故虽明知穿珠人业已十分愤怒,鞭棒即刻就得加于身体,仍然微笑不答,默然玩味另一真理,一切全不在意。
穿珠人忍无可忍,就尽力鞭打这个医生。那时医生两手并头,皆已被缚,不能动弹,四向顾望,不知所逃。鞭子上身,沉重异常,流血被面,眼目难于睁开。轻轻的自言自语:“为一只小鹅牺牲,虽似乎不必,但牺牲精神,自然极其高贵。”
穿珠人打了医生一阵,看到医生头脸流血,毫不呻吟,询问医生:“傻子,你有甚话说,只管说来。”
医生说:“没有话说,说即更傻。只请不要单打头部。一两天内,你那宝珠仍然可望归回。”
穿珠人以为这医生倔强异常,直到这时,还说笑话,就大声辱骂,“不用多说空话,装傻装疯,以为因此一来就可让你逃走!”于是重新把手脚缚定于屋柱上,加倍鞭打。并且用绳急绞,因此这医生到后鼻孔口中,皆直喷血。
那时那只白鹅,见地下有血,各处流动,就来吃血,穿珠人把鹅嗾去,不久又复走来。引起瞋忿,就一鞭一脚,把鹅即刻打死。医生听鹅在地下扑翅声音,极力把眼睁开,见白鹅业已死去,就长叹了好些次数,悲泣不已,独自语言:“担心你受苦,我为你牺牲,若早知你因此死去,也许我早说,主人为爱你,反不至于死去!”
穿珠人见状希奇,不知原因,就问医生:“这鹅同你非亲非戚,它死同你有甚关系?自己挨打,不知痛苦,一只小鹅,使你伤心到这样子!”
医生说:“我本为它牺牲,训练自己,想不到为它牺牲,反使它因此早死。”医生就告这穿珠人一切事情经过。那时穿珠人将信将疑,赶忙把鹅腹用刀剖开,就在白鹅嗉囊里,掏出那颗大珠。因鹅吃下不少鲜血,珠浴血中,红如血玉。穿珠人见到宝珠以后,想起医生行为,以及自己行为,就大声哭泣,爬伏医生脚下,向医生作种种忏悔,不知休止。
这医生这样训练自己,方法倒不很坏。因这次牺牲,他自己也才认识自己生命的价值。且说,世界上只要有这样一个医生,也就可以把一切医生罪过赎去了。
下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错误的两项是( )
A.小说的第一段交代了医生的基本情况,同时介绍了他为保护小鹅而牺牲自己的精神起源。 |
B.小说用穿珠人与医生形成对比,用以揭示人性的中恶与善,从而唤醒人们去恶扬善。 |
C.小说保持了沈从文先生语言质朴的特点,全文没有华丽的语言,没有堆砌的辞藻。 |
D.小说的故事情节生动有趣,离奇曲折,但又不失沈从文先生取材农村,追求真实的创作风格。 |
E.小说中医生训练自己的方法虽说给自己的身体带来了伤害,但提升了自己的灵魂。
小说中的医生是怎样的一个人物形象?
文中说“世界上只要有这样一个医生,也就可以把一切医生的罪过赎去了”,你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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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语
莫 言
像一把粗大的鬃毛刷子在脸上拂过来拂过去,使我从睡梦中醒来。眼前晃动着一个巍然的大影子,宛如一堵厚重的黑墙。一股熟悉的气味令我怦然心动。我猛然惊醒,身后的现代生活背景悄然退去,阳光灿烂,照耀着三十多年前那堵枯黄的土墙。墙头上枯草瑟瑟,一只羽毛灿烂的公鸡站在上边引吭高歌,墙前有一个倾颓的麦草垛,一群母鸡在散草中刨食。还有一群牛在墙前的柱子上拴着,都垂着头反刍,看样子好像是在沉思默想。弯曲的木柱子上沾满了牛毛,土墙上涂满了牛屎。我坐在草垛前,伸手就可触摸到那些鸡,稍稍一探身就可以触摸到那些牛。我没有摸鸡也没有摸牛,我仰脸望着它——亲密的朋友——那匹黑色的、心事重重的、屁股上烙着“Z99”字样的、盲目的、据说是从野战军里退役下来的、现在为生产队驾辕的、以力大无穷任劳任怨闻名乡里的老马。
“马,原来是你啊!”我从草垛边上一跃而起,双臂抱住了它粗壮的脖子。我心潮起伏,泪珠在它光滑的皮上滚动。它耸耸削竹般的耳朵,用饱经沧桑的口气说:“别这样,年轻人,别这样,我不喜欢这样子,没有必要这样子。好好地坐着,听我跟你说话。”它晃了一下脖子,我的身体就轻如鸿毛般地脱离了地面,然后就跌坐在麦草垛边,伸手就可触摸那些鸡,稍稍一探身就可以触摸那些牛。
我端详着这个三十多年没有见面的老朋友。它依然是当年的样子:硕大的头颅、伟岸的身躯、修长的四肢、瓦蓝的四蹄、蓬松的华尾、紧闭着的不知道什么原因盲了的双目。于是,若干的情景就恍然如在眼前了。
我曾经多次揪它的尾毛做琴弓,它默默肃立,犹如一堵墙。我多少次坐在它宽阔平坦的背上看小人书,它一动也不动,好像一艘搁浅了的船。我多少次对邻村的小孩子炫耀它,编造它的光荣的历史,说它曾经驮着兵团司令冲锋陷阵,立过赫赫战功,它一声不吭,好像一块没有温度的铁。我多少次向村里的老人请教,想了解它的历史,尤其想知道它是怎样瞎的,没人告诉我。我多少次抚摸着它的脖子问,亲爱的马,你的眼睛是怎么瞎的,是炮弹皮子崩瞎的吗?是害红眼病弄瞎的吗?是老鹰啄瞎的?——任我千遍万遍地问,它不回答。
“我现在回答你。”马说。马说话时柔软的嘴唇笨拙地翻动着,不时地显露出被谷草磨损了的雪白的大牙。它的声音十分沉闷,仿佛通过一个曲折漫长的管道传递过来的。这样的声音令我痴迷,令我陶醉,令我惊悚,令我如闻天籁,不敢不认真听讲。
马说:“日本有一个著名的关于眼睛的故事。琴女春琴被人毁容盲目后,她的徒弟也是她的情人佐助,便自己刺瞎了眼睛。还有一个古老的故事,俄狄浦斯得知自己杀父娶母之后,悔恨交加,自毁了双目。你们村子里的马文才,舍不下新婚的媳妇,为了逃避兵役,用石灰点瞎了双目。这说明,世界上有一类盲目者,为了逃避,为了,为了,为了,是心甘情愿自己把自己弄瞎了的。当然,你最想知道的,是我为什么瞎了眼睛……”马沉吟着,这个话题勾起了它无限辛酸的往事
马说:“几十年前,我的确是一匹军马,我屁股上的烙印就是证明。我的主人是一个英武的军官。他不仅相貌出众,而且还满腹韬略。我对他一往情深,如同恋人。有一天,他竟然让一个散发着刺鼻脂粉气息的女人骑在我的背上。我心中恼怒,精力分散,穿越树林时,撞在了树上,把那个女人掀了下来。军官用皮鞭抽打我,骂我‘你这匹瞎马!’……从此,我决定再也不睁开我的眼睛……”
“原来你是装瞎!”我从麦草垛前一跃而起。
“不,我瞎了……”马说着,掉转身,向着那漫漫无尽的黑暗的道路,义无反顾地走去。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本文以“我”与马的重逢为线索,主要描写了两个场面:一是久别重逢时的情景,一是重逢后马的自述。 |
B.小说以马开口向人倾诉这一荒诞手法写“我”和马重逢,写人与马的情感交流,蕴含着深刻哲理,给人以启示。 |
C.小说通过写马对主人“一往情深”而主人却因女人被摔而打马、骂马,谴责了那些背信弃义不顾友情的人。 |
D.小说巧设悬念,反复渲染“我”“想了解它的历史,尤其想知道它是怎样瞎的”,有效地增强了作品的吸引力。 |
E.马是装瞎的,可文章结尾说“不,我瞎了……”,这里写出了马因一件小事败坏了自己之后的沉痛懊悔。小说多处描写了马的形象,同时也描写了鸡和牛,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在文章空格处填入恰当词语
、、马因为主人的一句谩骂,就自己后半生“装瞎”。你认为它这样做值得吗?请依据文本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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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的兰花
1862年,在《物种起源》发表3年后,达尔文出版了一部研究兰花的著作。达尔文研究兰花的目的,是要证明自然选择是生物进化的动力,为《物种起源》提供补充材料。
野生兰花有两万多种,花的形状、大小、颜色、香味千奇百怪,但是目的只有一个:用花香吸引昆虫(或蜂乌)来采蜜,花粉沾到了它们的身上,就能帮助兰花传粉。因此兰花的繁衍离不开这些授粉者,不管它有着什么样奇怪的形状、构造,也都是为了适应授粉者。授粉者为了能采到花蜜,也要适应兰花。在自然选择的作用下,兰花和授粉者会一起进化。只有自然选择才能解释兰花构造的由来,这是达尔文研究兰花一书的主旨。
但是有一种原产马达加斯加的彗星兰却让达尔文感到了为难。这种彗星兰拉丁文学名的意思是“一尺半”,其名称源自它那“令人惊骇”(达尔文语)的花的形状:它有又长又细的花距,从花的开口到底部是一条长达28.6厘米的细管,只有底部3.8厘米处才有花蜜。“什么样的昆虫能够吸到它的花蜜?”达尔文大胆地预测:“在马达加斯加必定生活着一种蛾,它们的喙能够伸到25厘米长!”
1873年,著名博物学家赫曼·缪勒在《自然》杂志上报告说他的哥哥曾经在巴西抓到过喙长达25厘米的天蛾,说明达尔文的预测并不那么荒唐。1903年,这种蛾终于在马达加斯加被找到了——一种长着25厘米长的喙、像小鸟一般大小(展翅13—15厘米)的大型天蛾。它被命名为“预测”。这时候距离达尔文做出预测已过了41年。
达尔文之所以敢于做出这个令人惊骇的预测,是因为他深知自然选择的威力。兰花的花距应该略长于授粉者的喙,这样授粉者在尽量伸长喙去吸花距底部的花蜜时,身体挤压到花冠,花粉才会沾到授粉者的身上。因此,在这样的情形下,兰花的花距越长,就会迫使授粉者沾到更多的花粉,就越容易留下更多的后代。反过来,授粉者的喙越长,就越容易吸到花蜜,有更充足的营养,也就越容易留下更多的后代。如此这般长期互相竞赛的结果,使兰花的花距变得越来越长,天蛾的喙也变得越来越长。
在南非,生活着十几种“长鼻”的蛾类,它们也长着细长的喙,长度可以与“预测”天蛾相媲美,但到目前为止,在当地人们还没有发现细长的花距的花。在马达加斯加还有一种与“一尺半”彗星兰同属的兰花,它的花距还要长,长达40厘米。1991年,美国昆虫学家基因·克里茨基(Gene Kritsky)学达尔文做出预测:在马达加斯加还存在着一种未知的大型蛾类,其喙长达38厘米!
这个预测还未被证实。这种兰花在野外已经绝迹了,靠人工栽培存活了下来。它的传粉者是否也已灭绝?我们只能希望,它能靠吸取其他花的蜜而生存下去。也许用不着再等41年,又会有一种奇特的天蛾令人惊骇。下列关于彗星兰进化成目前这种形状的原因,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为了使授粉者吸花距底部的花蜜时能沾到更多花粉,彗星兰的花距变得越来越长。 |
B.为了使得昆虫(或蜂鸟)能够采到花蜜,彗星兰的花距才进化成细长的奇怪形状。 |
C.彗星兰的花距越长,就越容易留下更多的后代,后代彗星兰的花距也就越来越长。 |
D.彗星兰的花距变得越来越长,是它和天蛾的喙长期互相竞赛,自然选择的结果。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达尔文认为只有自然选择才能解释兰花构造的由来,他对于兰花的研究,很好地补充了《物种起源》材料的缺陷。 |
B.喙长的天蛾,容易吸到花蜜,营养更充足,容易留下更多后代,于是在自然选择的作用下,天蛾的喙变成现在这样长。 |
C.1873年,著名博物学家赫曼·缪勒在巴西抓到过喙长达25厘米的天蛾,证明了达尔文的预测是有科学依据的。 |
D.马达加斯加的彗星兰的花距长达28.6厘米,让达尔文惊骇;现实中没有能够吸到它的花蜜的昆虫,又让他为难。 |
依据原文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在自然选择的作用下,兰花和授粉者会一起变化,因而彗星兰的花距和天蛾的喙将会不停地竞争,不断地增长下去。 |
B.如果马达加斯加那种喙长38厘米的未知大型娥类能够依靠吸取其它花的花蜜而生存下来,那么,41年之内,人类就能找到它。 |
C.马达加斯加那种花距长达40厘米的兰花与“一尺半”彗星兰同属,它是从花距长28.6厘米的“一尺半”的彗星兰进化来的。 |
D.生活在南非的十几种“长鼻”的蛾类,它们细长的喙可以与“预测”天蛾相媲美,在那里应该有细长的花距的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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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北大教授钱理群
钱理群,北京大学资深教授,生于1939年,中国内地最具影响力的人文学者之一,被视为北大的神话和传奇。
记:印象中古人立传必歌功颂德,您怎么看自己写的这本《我的精神自传》?
钱:《我的精神自传》没有歌功颂德,应该只是一本个性化非常鲜明的思想学术人生自传,更是一部结合我个人身心创痛和研究心得,来总结20世纪以来中国社会思潮的变迁和中国经验的得失,反省思想界、知识界、学术界所遭遇的大问题、大困境,表达一个真正知识分子的立场和追求的东西。
记:您觉得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来,知识分子出现的哪些新问题值得反思?
钱:知识分子在90年代后出现了新问题,那就是知识分子与民众的分离。首先是生活本身的变化,知识分子自身越来越贵族化,越来越脱离中国的土地,特别是两极分化之后知识分子越来越关注自己,自觉不自觉地陷入一种自恋、自怜、自娱之中,而忽略了身外的广大的世界。而且在发展过程中也有知识分子把知识分子与民众关系的问题推向极端,在他们心中,民众就是暴民,民众总是非理性的。这就导致了知识分子与民众的分离。
记: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们一直期待能出一个像鲁迅那样有知识分子精神的人,您觉得有可能吗?
钱:我们年轻的时候,所有人类文明都在被批判,所以我们的知识结构有非常严重的缺陷,跟鲁迅那个年代不能相比。知识结构有缺陷,生存状态紧随其后,暴露出致命的问题,所以我们这一代是最没趣味的、最没文化的一代,就是这样一个差距,导致我们不太可能再出现鲁迅这样的人,至少在我们这一代不会有。我在北大每年都要讲鲁迅,都受到学生的欢迎。这说明,喜欢思考问题的人还是很多的,他们对鲁迅的态度可以分成两派,一派接受鲁迅,另一派不接受鲁迅,但我发现,这与学生个人的生命选择有关系,一部分人选择“生命之轻”,他们就难以接受鲁迅,另一部分人选择“生命之重”,他们就接受鲁迅。
记:您曾是被北大学生投票直选出来的10位最受欢迎的老师之一,退休5年,您现在可以评价一下目前北大的状态吗?
钱:就目前北大的现状,我只能说她已经和我们理想的北大渐行渐远了。北大的很多传统已经被摒弃。令人焦虑的是现在的中学教育与升学无关的不教,大学与就业无关的不教。这是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这完全与做学问相违背。大学不能成为职业学校,也不是一个取得就业资格的地方。这样发展下去的话,大学就失去了最根本的东西,这就是学术和精神。 上世纪90年代以来,知识分子出现了什么新问题?试分条概括出现的原因。
钱理群为什么认为现今出一个像鲁迅那样的人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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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事
潘向黎
(1)三月里,不记得是哪一天了,到花园一看,母亲种的贴梗海棠开了。白色的,很柔,花瓣圆圆的,很润,是江南娇小女儿态,居然冲寒而来,让人心头一热。连续两个月反反复复的病好像好了起来。
(2)三月底,樱花开了。特地去复旦南区看,原先最大的一株,不知道为什么少了很粗的一枝,不知道是台风刮断了,还是砍掉的。这一来就不成气势了,一瞬间的失望几乎变成气愤。真是不如不来,不来的话,这里的樱花在记忆中照旧浮一片云霞。
(3)可是若是不来,待到花期过了,肯定以为是人辜负了花。谁知却是花辜负人。可是那么美妙,那么短暂,比起辜负来,还是宁可被辜负吧。
(4)四月中旬。竟不知道自己住的小区里有樱花。就在后面一个自行车棚前面,有三大棵,是日本晚樱,似乎又叫八重樱的,一棵白色,两棵粉色。想必是自己也知道是迟了,于是格外盛大地开了,在花下仰了头看,一层花上面还是一层花,竟是花天。让人薄醉的明媚梦境,难怪“花天”是和“酒地”连在一起。
(5)想起上一次这样仰看樱花,是几年前在扬州的徐园,就在院子门内一侧,牡丹正开,盛大无比,色泽灼人,上面居然一棵樱花,密密盖住了天,这种搭配在别处从未见过,给 人的感觉足够奇异,简直有几分妖魅。人坐在中间的石凳上,眼睛被花光照得晕眩,只好闭上,还觉花气填满了肺腑。人生到此,还有什么愿望?大概只有一个:希望这个梦不要醒来。
(6)但是樱花还是谢了,最初几瓣飘落,就让人担心风雨。但是风雨该来的时候还是来了,于是樱花雪一阵比一阵密。一夜风雨之后,出门时倒吸一口气,台阶下,堆了一堆的粉色花瓣。
(7)本来想改后主词一个字,叹一句:砌下落樱如雪乱,拂了一身还满。
(8)正好我白发苍苍的母亲走过樱花树,抬头说:“不要这样嘛。”我就觉得不必说了。
(9)今年天暖得疯疯癫癫,花期都乱了,还没到谷雨,牡丹都开过了。好不容易到了植物园,人家告诉我,牡丹都谢了。心想,只要还有三四朵,让我看看,也算没白来这一趟。到了一看,十停里谢了七八停,开着的那些也是萎靡。
(10)站在这样的园中,才明白什么叫大势已去。
(11)牡丹是热闹到不避杂乱的花,红的,粉的,紫的,白的,黄的,还有一种接近黑色的紫绛。花前的小牌子都写了品种名,无心看。没有花,秃秃地光知道名称做什么用?若有花时,更不需要了,它本身就是最好的说明。
(12)这有点像爱情,爱着的时候不需要任何概念和定义,不爱了,多少种界定和解释都不能挽救。
(13)那么,地上的花瓣是没有结果的爱情,而那些没有花只剩名称的植株,是无爱的婚姻。
(14)春天是一年中最让人心烦的季节。伤感细密而粘稠,有时让人觉得自己脆弱到可耻。
(15)春暖花开?不,春天是花谢的季节。你不会在别的季节里,看到这么多的花凋谢。
(16)许多花争先恐后地开了,然后谢去,一场场花事是一个个陷阱,等着我们的心情陷进去,防不胜防。
(17)对人,为了躲避散时惆怅,你可以不聚,可是对花,你能怎么样?那花该开时就开了,你不能不看,不能不爱,那花该谢时就谢了,丢下你狼藉满地的心情。
(18)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谁不怜?可是怜又能怎么样呢?
(19)为了想躲过心痛,其实不要花开。但是春天一到,偏偏花开,偏偏花谢。
(20)五月六日,立夏。
(21)昨天半夜,或者说今天的凌晨,起风了,然后打起了雷,怪不得昨天开始头疼。雨下下来了,头渐渐不疼了。起来出门,看到第十宿舍围墙外的地上,一片雪白的细碎落花。那几棵绣球不落则已,一落就到了这步天地。走近了看,五瓣五瓣的,依然精细着,像满地的小篆,曲曲折折的心事无人能懂。比起“立夏”这个抽象的节气,这满地的雪白小篆,更加让人彻悟,春天过去了。
(22)过去也就过去吧。一千个春天都凋零了,一万场悲喜都凋零了,多少代看花人都成了别人的追忆。第(5)自然段中写观扬州徐园樱花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赏析第(21)自然段划线的一段文字。
作者通过春天的花事的描述,寄寓了哪些人生感悟?结合全文,加以概述。
第(3)段中,作者说“比起辜负来,还是宁可被辜负吧”,这句话应如何理解?你是否赞同这种说法?请阐述你的理由。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每题3分,计12分)
埋藏了两千年的真理
刘燕敏
埃及的迪拉玛,被称为魔鬼城,它处在帝王谷的入口处。从比东法老到兰塞法老的600年间,凡是走进小城的外地人,没有不上当受骗的。
史书记载,第一个来到这里的外地人是位阿拉伯商人,他想贩些银器回国,结果被一个带路的小孩骗走了脚上正穿着的一双皮靴。还有一个来自大马士革城的旅行者,他想到帝王谷去探宝,进城不到一刻钟,就被一个吉卜赛人连钱带行李骗了个精光。据传,印度一位道行最高的巫师漫游至此,也没逃出被骗的厄运,身上惟一的一件东西——铜蛇管,被一个哑巴骗走。
对于魔鬼城之谜,历来众说纷纭。有的说,迪拉玛是狮子、水牛、天狼3个星座在地球上的重心投射点,地理位置特殊,外地人走进这里头脑都要失灵;也有的说,是埃及法老图特安哈门的咒语在起作用,他说“凡扰乱法老安宁的人必死”,在这个入口处,他在用“让你破财”的方式,仁慈地提醒你不要走进帝王谷。
然而,自从古希腊的一位哲学家来到这里,这些说法就被动摇了。因为他作为外地人,在城里住了一年,不仅头脑和原来一样清晰,而且随身携带的东西一件都没丢。有位罗马商人得知此事后很是兴奋。他想,一个能清白地走出迪拉玛的人,一定是破解了法老咒语的人。因为他知道,迪拉玛这座小城是图特安哈门法老有意安排的。据罗马的羊皮书记载:图特安哈门法老在陵墓修好后,为防止盗墓贼入侵,曾把关押在监牢里的3000名骗子秘密流放到这里。法老相信,一类人的智慧能制约另一类人的智慧。
罗马商人决定去拜访那位希腊哲学家。他随自己的商队来到希腊,可惜那位哲学家已经去世5年了。希腊人告诉他,哲学家临终前在摩西神庙的石壁上留下过一句话,那句话是他从迪拉玛漫游归来后写上去的。于是,商人又来到神庙,凝视着石壁上哲学家留下的话,他禁不住喃喃自语:“说得多好啊!说得多好啊!”然后匍匐在地,表达对哲学家的敬意。
2300年后的一天,一位考古学家在迦勒底山脚下挖出7个巨大的石碑,其中的一块刻着这么一行字:“当你对自己诚实时,天下就没人能够欺骗你。”这句话,正是那位哲学家留下的。不久,希腊政府宣布:摩西神庙遗址被发现。埃及法老图特安哈门的咒语是
A.“让你破财”。 |
B.“凡扰乱法老安宁的人必死”。 |
C.“一类人的智慧能制约另一类人的智慧”。 |
D.“当你对自己诚实时,天下就没人能够欺骗你”。 |
关于摩西神庙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摩西神庙位于埃及被称为魔鬼城的迪拉玛小城。 |
B.摩西神庙是被一位古罗马商人发现的。 |
C.摩西神庙遗址是在迦勒底山脚下被发现的。 |
D.摩西神庙在古希腊哲学家从迪拉玛漫游回来之前已成废墟。 |
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迪拉玛是3个星座在地球上的重心投射点,地理位置特殊,外地人走进这里头脑都要失灵的说法是有史书记载的。 |
B.一位印度巫师被一个哑巴骗走铜蛇管的事也是有史料记载的。 |
C.被吉卜赛人连钱带行李骗了个精光的来自大马士革城的旅行者在历史上确有其人。 |
D.秘密将关押在监牢里的3000名骗子流放到迪拉玛城是兰塞法老的主意。 |
根据文中信息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图特安哈门法老生活在比东法老之前。 |
B.古希腊哲学家进入魔鬼城应该是在由比东法老到兰塞法老的600年间。 |
C.罗马商人听说古希腊哲学家的事时哲学家已死了五年。 |
D.摩西神庙在2300年前就已成为遗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