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18题
干渴的村庄
肖建新
①村庄的干渴是近几年的事。那些年,雨和童年一样率性,杂草一样茂密,无拘无束,犹如一个无人看管、喜欢疯跑的孩子,把一年四季和村庄穿了个透。对于村庄,雨是一个熟人,用多种不同的步伐量过村庄的大小高矮,量过无数的牛蹄踏在村庄横截面上的深度。
②在我的记忆里,雨总是等不及我走到一棵树下,或附近的一个檐下,就唰唰地落下来。有时候在树下等久了,还不见停,就只好冒雨往回跑,在路过藕地时,顺手折一枝藕叶顶在头上,这样,雨不至于完全打湿一个人的童年,总有一些地方和时光可以躲避。下雨时,我常把书藏在怀里,双臂抱紧,即使雨弄湿了衣服和手臂,可怀里的书总是干干的,这多少会让我有一些小小的慰藉:梦想总是在一个温暖处。
③春天的雨是村庄最欣喜的事。旱了一冬的村庄会因一场春雨的到来而含情脉脉,油菜像小姑娘一样,水盈盈地在春风里摇曳,胡豆花幽灵般的小眼睛在滴溜滴溜地转,那些小动物们和人一样,跑到小雨里,让雨水落在身上和脸上,享受着第一场春雨的温润。乡村父亲们的脸,在这时开始变得柔和,春雨洗净了他们内心的忧郁。
④在我离开的这些年,村庄的水分越来越少了,我看到一位母亲失去了往日丰润的表情。我甚至不明白,那些年,村庄像针管一样饱满的水分都去了哪里。它将一个村庄遗忘了吗?将那些在它的深处隐瞒的小路和在它的怀里生长的植物们都忘了吗?将一些反复踩踏过的童年也忘了?那些与它终日厮磨的乡村泥孩子呢?
⑤那些知道村庄每一个细节的雨,在我离开村庄的那些年,慢慢地少了,薄了,它覆盖的面积越来越窄,下的深度也越来越浅了。我不知道那些年,村庄究竟怎么了,它虐待雨了吗?树木也在我离开的那些年,开始慢慢退化,它们大多数的叶子落了下来,无法在春天里兴高采烈,在夏天里随风狂舞,深秋叶落的时候,薄薄的一层,再也找不到童年如踏海绵之上的感觉了,老人们也懒得去扫这些落叶,因为它们烧不了几个时日。
⑥然而,村庄真正的干渴却是从越来越多的人离开村庄开始的。他们不再看重那几颗微不足道的粮食,看重祖辈长期依存的地方。一片土地不再能养活一个家庭。宁愿土地荒着,也不想和他们的祖辈一样,在干渴的地里赶着干渴的牛做着干渴的事。对于他们而言,土地的产出与他们的付出极不成比例,再说,他们的心事全不在乡村里,几颗粮食已无法让他们搭上通往另一种生活的列车。他们中的有些人甚至带上了自己的家人和孩子,打算永远离开了。他们走时,一些老人会站在村庄最边缘的土窑上,目送他们离去,而不说一句话。
⑦多年以后,当我回到它的中间时,我见到了那些因长久未开而有些生锈的锁。它们锁在了一个村庄的眉头之上,锁住了一个曾经繁茂的村庄的脊柱。母亲走后,我家的房子也是用一把锁代替,钥匙放在隔壁的那家人那里。有一回我找来钥匙,想找找那些年落在里面的东西,我看到了贴在墙上的那些陈旧的奖状——母亲在我小学时得到的最大的欣慰,它们见证了一个乡村少年的成长,可它们真的是奖给我的吗?那个满脸汗水和灰尘的少年,早已从村庄的小路上走失,这些奖状就像是一些钉子,要将这个少年钉住,他再跑,能跑出屋子里的那堵陈年的墙壁吗?
⑧其实,村庄的未来是可以预料的,但我还不想做这样的预料。我的一部分,许多人的一部分,还在那,还在由一些老人和孩子所守护的村庄里。我相信:雨,在历经一个干旱的循环后,会再次滂沱地回到村子里,落进人们的心坎上。(有删改)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1—3段用大量的篇幅写前些年村庄的雨,运用反衬的手法,用有雨时的村庄充满生机和快乐反衬近些年村庄的干渴。
B.村庄的雨“和童年一样率性”,它是村庄的“一个熟人”,它甚至知道村庄的“每一个细节”,这些描述,不仅说明了当年雨水的丰沛,还表现了雨水与村庄的亲密关系。
C.越来越多的人离开村庄,但老人们还在坚守,他们用沉默来表达对抛弃村庄者的鄙视和抗议。
D.文章以时间为序,以对童年生活的回忆为线索,不枝不蔓,娓娓道来,颇具匠心。

E.本文语言或轻盈灵动,或凝炼有力;情绪或欢欣愉悦,或深沉低回,二者相得益彰,给读者带来美好的阅读体验。
文章的标题是“干渴的村庄”,请解释“干渴”在文中的含意。
联系文章相关内容,回答下面的问题。
(1)请用一个四字词语概括第二段的内容,并分析其在文中的作用。
(2)从表达效果的角度赏析第三段划线的文字。
作者在最后一段说“村庄的未来是可以预料的,但我还不想做这样的预料”,如果作者愿意预料,你认为作者的预料会是什么?根据文章内容并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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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获得诺贝尔奖的中国女人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这句诗出自《诗经》,其中的“苹”指的是蒿类植物。这就是科学家屠呦呦的名字的由来。或许是巧合,在《诗经》产生近三千年后,这位叫“呦呦”的女科学家和她的研究团队,从青蒿中发现了专门治疗疟疾的药物“青蒿素”,这种药在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挽救了数百万人的生命。
作为一名生药学专业的学生,屠呦呦考入北大医学院时就和植物等天然药物的研发应用结下不解之缘,她1955年进入卫生部中医研究院(现为中国中医科学院)时,正值中医研究院初创期,条件艰苦,设备奇缺,实验室连基本的通风设施都没有,屠呦呦经常和各种化学溶液打交道,一度患上中毒性肝炎。除了在实验室内“摇瓶子”外,她还常常“一头汗两腿泥”地去野外采集样本,先后解决了中药半边莲及银柴胡的品种混乱问题,为防治血吸虫病作出了贡献。
1967年5月23日,我国紧急启动“疟疾防治药物研究工作协作”项目,代号为“523”.屠呦呦被任命为“523”项目中医研究院科研组长。项目背后是残酷的现实:由于恶性疟原虫对氯喹为代表的老一代抗疟药产生抗药性,如何发明新药成为世界性的棘手问题。要在设施简陋和信息渠道不畅通的条件下,短时间内对几千种中草药进行筛选,其难度无异于大海捞针。但这些看似难以逾越的阻碍反而激发了她的斗志,通过翻阅历代本草医籍,四处走访老中医,甚至连群众来信都不放过,屠呦呦终于在2 000多种中草药中整理出一张含有640多种草药、包括青蒿在内的《抗疟单验访集》。可在最初的动物实验中,青蒿的效果并不出彩,屠呦呦的寻找也一度陷入僵局。
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呢?在查阅了大量文献后,屠呦呦在东晋葛洪的《肘后备急方》中发现了对青蒿治疗方法的描述:“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为何古人将青蒿“绞取汁”,而不用传统的水煎熬煮中药之法呢?,屠呦呦意识到可能是煮沸和高温提取破坏了青蒿中的活性成分,于是她改变原来的提取方法。1971年,屠呦呦课题组终于在第19l次低沸点实验中发现,以低沸点溶剂乙醚来提取有效成分,明显提高了青蒿防治疟疾的效果,也大大降低了其毒性。这种编号为19l的青蒿萃取液,在治疗被P.berghei疟原虫感染的小鼠和被P.cynomolgi疟原虫感染的猴子时,有效率达到了100%。
青蒿萃取液作用于人类身上是否安全有效呢?为了尽快确定这一点,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勇敢地充当了首批志愿者——在自己身上进行实验。在当时没有关于药物安全性和临床效果评估程序的情况下,这是他们获得信心的唯一办法。在自己身上实验获得成功之后,屠呦呦和她的课题组深入到海南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在2l位感染了Plasmodium vivax和P.falciparum这两种疟原虫的患者身上试用之后,发现青蒿萃取液治疗疟疾的临床效果出奇之好,使用青蒿萃取液治疗的病人很快退烧,血液中的疟原虫也很快消失。
屠呦呦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提取青蒿中的有效成分,确定这种有效成分的化学结构。1972年,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在青蒿中提取到了一种分子式为C15H22O5的无色结晶体,一种熔点为156℃一157℃的活性成分,他们将这种无色的结晶体物质命名为青蒿素。
他们终于找到了一种抗疟疾的有效药物。屠呦呦说:“青蒿素能够在疟原虫生命周期中任何一个阶段将其杀灭。”屠呦呦研究小组最初进行临床测试的药物形式是片剂,但结果并不太理想,后来改成一种新的形式——青蒿素提纯物的胶囊,由此开辟了发明一种抗疟疾新药的道路。1973年,屠呦呦合成出了双氢青蒿素,但当时她却不知道自己合成出来的这种化学物质以后被证明比天然青蒿素的效果还要好得多。
生物学家和医学家、诺贝尔医学奖得主约瑟夫·戈尔斯坦曾说,生物医学的发展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发现,二是发明创造。而屠呦呦作为一位植物化学家,特别是在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期间,却有幸同时通过这两种途径发现了青蒿素及其抗疟功效,开创了人类抗疟之路上一个新的里程碑。
2011年9月,青蒿素研究成果获得被看做诺贝尔奖“风向标”、有“美国的诺贝尔奖”之称的大奖——拉斯克临床医学奖,这是中国生物医学界迄今为止获得的最高的世界级大奖。
青蒿,南北方都很常见的一种植物,郁郁葱葱地长在山野,外表朴实无华,却内蕴治病救人的魔力。屠呦呦说,她只是一个普通的植物化学研究人员,但作为一个在中国医药学宝库中有所发现,并为国际科学界所认可的中国科学家,她为获奖感到自豪。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氯喹”是青蒿素药物出现之前的老一代抗疟药的代表,它的“抗疟”效果远不如青蒿素药物显著。
B.《肘后备急方》中对青蒿治疗方法的描述给了屠呦呦启发,使她意识到可能是煮沸提取破坏了青蒿中的活性成分,于是她开始进行低沸点提取实验。
C.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为了得到用青蒿萃取液治疗疟疾的信心,在自己身上进行实验,不仅表现了他们献身医学事业的决心,也反映出当时我国医学研究的条件之差。
D.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将在青蒿中提取的一种分子式为C15H22O5的无色结晶体命名为青蒿素,后经进一步提纯研制出一种强抗疟药物“双氢青蒿素”。

E.文章以《诗经》开篇,以描写青蒿作结,不仅增强了传记的文学色彩和可读性,而且也暗示了屠呦呦的思想品质。
(2)屠呦呦身上具有哪些可贵的品质?请分点概括。
(3)约瑟夫·戈尔斯坦曾说,生物医学的发展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发现,二是发明创造。屠呦呦在抗疟药物研究中的发现和发明创造分别指什么?试简要说明。
(4)从屠呦呦的“抗疟”之路中,你得到了哪些启示?请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霸王别姬孙方友
颍河乡的书记郑张来省城开会,想借机请一请在省城工作的颍河老乡,联络联络感情.要他们多为家乡人办些事情他把这个想法与在省政府当财务科长的吕强一说,吕强说你这父母官请客,哪个不来?郑张说你看放哪儿合适?吕强说就在“天然居”吧,那里有一道好菜,叫“霸王别姬”,很招人.
接着,吕强给郑张介绍说,这“霸王”是老鳖,“姬”为“小母鸡”。老鳖不是人工养殖的那种,是在湖河中自然生长的那种。小母鸡为“柴鸡”,而且是正在下蛋的“少妇鸡”.做法为传统工艺,先把活鳖放在笼屉里加温,笼为特制笼,周围有圆眼儿.开始用纸糊了温度一高鳖发渴,找地方儿换气,便把纸拱烂、头从眼儿里伸出来.赶巧外面有备好的作料水。鳖将作料水吃进五脏.排出去原有的废物,几经“清蒸”,鳖体内吸足了“作料”,然后开始杀鳖。清蒸的鳖高傲地将一只足踏在卧地的玉姬身上,构图给人一种悲壮感,能让人联想起失败的英雄末路状。味道不但独特,而且美妙无比。只是价格高,“霸王”卖到500元一个,一个上斤重的鳖与一只3斤重的小母鸡组成的“霸王别姬”,至少近千元。郑张说既然请了,就不能丢份儿,那就上“天然居”吃“霸王别姬”。
第二天中午,该请的老乡一个个走进了“天然居”。吕强订的雅闻叫“紫光阁”,服务小姐是个很清秀的小姑娘,胸前的号码为8号 ,8号小姐看到郑张时怔了一下,然后略着笑脸喊先生,礼貌相让。吕强像是常来这里,对宴会的道道很熟悉,指使小姐弄这弄那,喝什么茶,抽什么烟,全由他张罗。因为十几个人都是颍河人,又全说家乡话,室内就充满了颍河气息。
8号小姐拿过菜单,要郑张点菜。郑张将菜谱递给吕强,说:“吕科长,您先点。”吕强说:“一人点一个。”郑张说:“就点‘霸王别姬’吧!”众人大笑。吕强说:“父母官,说鸡不带巴。”郑张这才悟出自己失言,面色红了一下,笑道: “‘霸王别姬’,‘霸王别姬’!下面挨个几点。”众人一人点了一个后,又由吕强敞“总结”,几热几凉几个汤,喝什么酒,要什么饮料,一拢说了,最后对那8号小姐说:“要快!”
不一会儿,凉菜热菜开始陆续上桌。酒是家乡酒:宋河粮液。众人虽同在省城,但平时都各自忙自己的工作,也并不常见面,借此机会,叙说友情,禁不住乱给家乡父母官敬酒。郑张很高兴,说是自己在诸位的家乡问事,请诸位多多关照。谁若有什么事情,只要一个电话,兄弟一定照办。众人同是举杯,齐声说好说好说!话落音,都干了。郑张放下酒杯,问8号小姐说:“‘霸王别姬’怎么还不上?”8号小姐急忙解释:“先生,今日客多,点‘霸王别姬’的人也多,大师傅做不及,请诸位原谅!”
过了一会儿,仍不见上“霸王别姬”,郑张又问:“怎么还不上那道大莱?”
那小姐又急忙解释说:“先生,请您别慌,我这就去催!”8号服务小姐说完,急忙到门外叫来传菜小姐,悄声说着什么。
眼见酒席就要结束了,仍不见上“霸王别姬”,众人都禁不住面露急色。郑张更是耐不住,叱问那小姐说:“到底怎么回事儿?”
小姐也有些惶恐,急急出去,不一会儿又急急回来,抱歉地说:“先生,实在对不起,今日的‘霸王别姬’已缺料了!”郑张一听变了脸色,忽地站起,怒目那小姐说:“我们早早订桌,又早早报了‘霸王别姬’,你推三说四,一直不上,现在竞说卖完了!搞什么鬼?。
众人也深感受了愚弄,纷纷指责8号小姐。吕强口气很硬地说:“叫你们老板来!”
一听要叫老板,8号小姐蒙了,苦苦哀求说:“诸位先生,你们千万别让老板来,老板一来我就要被炒鱿鱼!实话讲,我压根儿就没给你们报这个菜!”听8号小姐如此一说,众人都怔了。郑张不解地问:“你为什么不报?”
没想那8号小姐竟跪了下来,哭着说:“郑书记,我没什么意思,只是想让你省点儿!”,郑张呆了,怔然地问:“你怎么知道我姓郑!”8号小姐说:“我就是颍河乡的人,来省城打工才两年!”
这一下,全场静极,十几个科级处级干部齐刷刷望着跪在地板上的小老乡,惊诧万状,许久许久没人说话……——(摘自《微型小说选刊》)
( 1 )下面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一开始就提到“颍河乡的书记郑张来省城开会,想借机请一请在省城工作的颍河老乡,联络联络感情,要他们多为家乡人办些事情”,从中可以读出郑张是一个处处为人民着想、清正廉洁的领导。
B.小说以“霸王别姬”为标题,借占讽今,项羽英雄末路,众叛亲离,“霸王别姬”是其悲剧下场。今日的父母官们若不引以为鉴,大肆挥霍人民的血汗,也难逃“别姬”下场。
C.小说通过语言、动作及心理描写,写出8号小姐作为一个服务员对官员们如此奢侈挥霍既痛心又无助,只得以不报菜来表示抗议,表达了作者对8号小姐的同情及赞颂之情。
D.小说在前面一真用“8号小姐”的称呼,而在结尾处写“十几个科级干部齐刷刷望着跪在地板上的小老乡”,把"8号小姐”改为“小老乡”具有一针见血揭示主题的作用, 这也是作者用词的精妙之处。

E.“十几个科级处级干部齐刷刷望着跪在地板上的小老乡,惊诧万状,许久许久没人说话……”这些官员的反应,既有对8号小姐擅自不给报“霸王别姬”这道菜的失望与愤怒,也有对自己滥用公款大吃大喝行为的反省和深深自责。
(2)小说第二段用了一大段文字来介绍“霸王别姬”的制作工艺,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在情节安排上有何特点?请简要分析。
(4)对8号服务员自己做主,不给郑张等人报“霸王别姬”这道菜的做法,你怎么看?请结合小说内容,联系社会现实,谈谈你的观点,并说明理由。

分,每小题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下一代触屏手机什么样?
不管触屏手机多么方便,有一点你不能不承认:你手指下的东西,一支笔也罢,一片树叶也罢,摸起来全像玻璃。因为目前的触屏技术,还无法赋予虚拟物体以真实的质地感。人有5种感觉,但在手机和平板电脑上,目前充分实现的只有视觉和听觉,对触觉的模拟还处于初步阶段,味觉和嗅觉则还完全没有。
下一步我们将有望进入超级触屏的时代。未来,虚拟事物将更加逼真地呈现在你的面前,对它们的操作几乎可以跟操作真实物体相媲美。在指尖这么小的方寸之地,如何才能实现这一点呢?唯有借助触幻觉。
有一种触幻觉叫电振动,这一现象是在1953年偶然发现的。一天,美国化学家爱德华·马林克罗德特接触了一个黄铜制的插座,他注意到,当灯亮时,其表面给人的感觉好像要粗糙些。通过进一步的实验,他发现正是微弱的交流电导致了这种幻觉。我们知道,交流电以某种精确的频率振荡。当你把手指放在通交流电的屏幕上,由于静电吸引,在你手指皮肤下面就有电荷堆积起来。电荷的数量将随着交流电一起振荡,所以在你手指和屏幕之间的静电吸引力也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当手指在屏幕上移动时,这个静电力将吸住你手指的皮肤,阻碍它移动:由于静电力是周期性变化的,这将诱导你手指上的皮肤也发生周期性振动。这种轻微的振动将会被手指上的触觉感受器探测到。由于这类皮肤的振动本质上跟手指划过像木头、砂纸等毛糙物体表面时的感觉是一样的。所以大脑就把它解释成了你在触摸质地粗糙的物体。
2010年,美国一位工程师利用电振动制造触幻觉的原理开发了一款具有虚拟质地感的触屏,可以安装在自动取款机、手机上。测试表明,一般来说,高频电流比起低频电流会让屏幕摸起来更光滑些。比如,当电流频率在400赫兹时,屏幕摸起来像一张纸,而在80赫兹时,则像凹凸不平的皮革。原则上,设计者还可以用这个效应来设计具有不同质地感的页或者应用程序。例如,我们可以把电子书的页面做成像真实的纸张一样粗糙。当然了,这种虚拟的质地感目前让人感觉还不太自然,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未来的手机或者ipad上,任何图标再不会摸起来千篇一律都像玻璃了。
在现实世界中,一个装满东西的筐总比没装东西时提起来更加费劲些。可是在触屏手机或平板电脑上,一个文件夹不论空的还是满的,用指尖拖动起来并没有区别。这说明,目前的触屏比起真实世界来还缺少一样元素:力感。
美国科学家伊德科格特正致力于改进虚拟键盘,使它用起来感觉更像真实的键盘:当你按下一个键的时候,你的手指会感到有一股轻微的抵挡力。科格特的设计也用到了电振动的原理。他设计的振动发生在两个方向:垂直于屏幕的方向和沿屏幕的水平方向。所以,最后的效果是两个方向上的振动之合力。我们只要事先把两个振动调整到合适的“步调”(在物理学上称为相位),这股合力就可以把手指一瞬间推向左边,一瞬间推向右边。由于振动频率非常高,我们最后所能感觉到的平均效果是,手指在垂直方向遇到了一股阻力。经测量,这个力大约70毫牛顿,大致相当于按下一个真实的键时所受的抵抗力。通过这种技术,我们就可以在虚拟键盘上获得真实的按键体验。
总而言之,未来触屏技术将极大地改变我们跟数字世界打交道的方式。对于信息,我们将不仅局限于看和听,还可以触摸。在真实世界日益虚拟化的同时,虚拟世界却日益真实化了。
(选自《大科技·科学之谜》2013年第1期,有删改)
下列关于“触幻觉”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借助触幻觉,在触摸屏上,你手指下的任何东西,无论是看、听,还是摸、闻,都可以像一件真实的物品。
B.在指尖大小的地方,要达到对虚拟事物的操作与操作真实物体差不多的效果,唯有借助触幻觉。
C.灯亮时插座表面好像变粗糙了,手指放在通交流电的屏幕上移动时会感受到轻微的震动,都可以表明正是交流电导致触幻觉的产生。
D.2010年,美国一位工程师利用电振动制造触幻觉的原理开发了一款可以安装在自动取款机、手机上的具有虚拟质地感的触屏。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人有5种感觉,但在手机和平板电脑上,目前充分实现的只有视觉和听觉,味觉和嗅觉还完全没有,而对触觉的模拟已经开始。
B.由于大脑能把手指皮肤的周期性振动解释成你在触摸质地粗糙的物体,所以这类皮肤的振动本质上跟手指划过毛糙物体表面时的感觉是一样的。
C.一般来说,高频电流比起低频电流会让屏幕摸起来更光滑些。设计者可以用这个效应来设计具有不同质地感的页或应用程序。
D.在触屏手机或平板电脑上,一个文件夹不论空的还是满的,用指尖拖动起来并没有区别。这说明目前的触屏技术还无法让人产生力感。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准确的一项是()

A.在即将到来的超级触屏时代,触屏手机将极大地丰富人们的触觉体验,使人们对虚拟事物的操作跟操作真实物体毫无差别。
B.科格特设计的振动发生在两个方向:垂直于屏幕的方向和沿屏幕的水平方向。而我们最后所能感觉到的平均效果是,手指在水平方向遇到了一股阻力。
C.在真实世界日益虚拟化的同时,虚拟世界却日益真实化了。因此,未来的世界将不会再有虚拟与真实的区别。
D.目前,利用电振动制造触幻觉的原理开发的具有虚拟质地感的触屏,它的虚拟质地感让人感觉还不太自然,有待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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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谷
阿城
⑴山被直着劈开,于是当中有七八里谷地。大约是那刀有些弯,结果谷地中央高出如许,愈近峡口,便愈低。
⑵森森冷气漫出峡口,收掉一身粘汗,近着峡口,倒一株大树,连根拔起,似谷里出了什么不测之事,把大树唬得跑,一跤仰翻在那里。峡顶一线蓝天,深得令人不敢久看。一只鹰在空中移来移去。
⑶峭壁上草木不甚生长,石头生铁般锈着。一块巨石和百十块斗大石头,昏死在峡壁根,一动不动。巨石上伏两只四脚蛇,眼睛眨也不眨,只偶尔吐一下舌芯子,与石头们赛呆。
⑷因有人在峡中走,壁上时时落下些许小石,声音左右荡着升上去。那鹰却忽地不见去向。
⑸顺路上去,有三五人家在高处。临路立一幢石屋,门开着,却像睡觉的人。门口一幅布旗静静垂着。愈近人家,便有稀松的石板垫路。
⑹中午的阳光慢慢挤进峡谷,阴气浮开,地气熏上来,石板有些颤。似乎有了噪音,细听却什么也不响。忍不住干咳一两声,总是自讨没趣。一世界都静着,不要谁来多舌。
⑺走近了,方才辨出布旗上有个藏文字,布色已经晒退,字色也相去不远,随旗沉甸甸地垂着。
⑻忽然峡谷中有一点异响,却不辨来源。往身后寻去,只见来路的峡口有一匹马负一条汉,直腿走来。那马腿移得极密,蹄子踏在土路上,闷闷响成一团。骑手侧着身,并不上下颠。
⑼愈来愈近,一到上坡,马慢下来。骑手轻轻一夹,马上了石板,蹄铁连珠般脆响。马一耸一耸向上走,骑手就一坐一坐随它。蹄声在峡谷中回转,又响又高。那只鹰又出现了,慢慢移来移去。
⑽骑手走过眼前,结结实实一脸黑肉,直鼻紧嘴,细眼高颧,眉睫似漆。皮袍裹在身上,胸微敞,露出油灰布衣。手隐在袖中,并不拽缰。藏靴上一层细土,脚尖直翘着。眼睛遇着了,脸一短,肉横着默默一笑,随即复原,似乎咔嚓一响。马直走上去,屁股锦缎一样闪着。
⑾到了布旗下,骑手俯身移下马,将缰绳缚在门前木桩上。马平了脖子立着,甩一甩尾巴,曲一曲前蹄,倒换一下后腿。骑手望望门,那门不算大,骑手似乎比门宽着许多,可拐着腿,左右一晃,竟进去了。
⑿屋里极暗,不辨大小。慢慢就看出有两张粗木桌子,三四把长凳,墙里一条木柜。木柜后面一个肥脸汉子,两眼陷进肉里,渗不出光,双肘支在柜上,似在瞌睡。骑手走近柜台,也不说话,只伸手从胸口掏进去,捉出几张纸币,撒在柜上。肥汉也不瞧那钱,转身进了里屋。少顷拿出一大木碗干肉,一副筷,放在骑手面前的木桌上,又回去舀来一碗酒,顺手把钱划到柜里。
⒀骑手喝一口酒,用袖擦一下嘴。又摸出刀割肉,将肉丢进嘴里,脸上凸起,腮紧紧一缩,又紧紧一缩,就咽了。把帽摘了,放在桌上,一头鬈发沉甸甸慢慢松开。手掌在桌上划一划,就有嚓嚓的声音。手指扇一样散着,一般长短,并不拢,肥汉又端出一碗汤来,放在桌上冒气。
⒁一刻功夫,一碗肉已不见。骑手将嘴啃进酒碗里,一仰头,喉节猛一缩,又缓缓移下来,并不出长气,就喝汤。一时满屋都是喉咙响。
⒂不多时,骑手立起身,把帽捏在手里,脸上蒸出一团热气,向肥汉微微一咧嘴,晃出门外,肥汉梦一样呆着。
⒃阳光已移出峡谷,风又窜来窜去。布旗上下扭着动。马鬃飘起来,马打了一串响鼻。
⒄骑手戴上帽子,正一正,解下缰绳,马就踏起四蹄。骑手翻上去,紧一紧皮袍,用腿一夹,峡谷里响起一片脆响,不多时又闷闷响成一团,越来越小,越来越小。
⒅耳朵一直支着,不信蹄声竟没有了,许久才辨出风声和布旗的响动。
文章第(1)段和第(2)段分别写出了峡谷的什么特点,请分别用一个四字词语概括。
文章第(2)段第(9)段都写了“一只鹰在空中移来移去”,这在文中的作用分别是什么。
结合文中对骑手的描写,简要分析骑手的形象。
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本文写一个骑手经过峡谷的故事,请尝试探究其中的深刻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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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儒:从愤世嫉俗到玩世不恭
⑴犬儒是个外来词,人们通常将它理解为讥诮嘲讽,愤世嫉俗,玩世不恭,但要更完整把握它,就需要追溯一下它的起源和演变。
⑵犬儒派是古希腊的一个哲学流派,其代表人物是狄奥根尼。这派哲学主张清心寡欲,鄙弃俗世的荣华富贵,力倡回归自然。据说狄奥根尼本人住在一个桶里,以讨饭为生。有人讥笑他活得象条狗,他却不恼。“犬儒”之称由此得名。
⑶早期的犬儒是极其严肃的,狄奥根尼是一个激烈的社会批评家,他立志要揭穿世间的一切伪善,热烈地追求真正的德行,追求从物欲之下解放出来的心灵自由。狄奥根尼也确实愤世嫉俗,他曾经在大白天提着一个灯笼在城里游走,说:“我在找一个真正诚实的人。”
⑷随着犬儒哲学的流行,其内涵开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后来的犬儒派发表宏论,竭力鼓吹没有物质财富是多么的美好,而对自己的家乡依依不舍或悲悼自己亲人的死亡是多么愚蠢。德勒斯就说:“我的儿子或妻子死了,那难道就有任何理由应该不顾仍然还在活着的我,并且不再照顾我的财产了么?”“超脱”到这一步,未免就有些矫情了。还是这位德勒斯,当富翁送给他一笔钱时,他收下了,说:“你慷慨大度地施舍给我,而我痛痛快快地取之于你,既不卑躬曲膝,也不唠叨不满。”这里暗含的逻辑是,金钱本是无所谓的东西,我若拒绝你的馈赠或收下金钱又表示感谢,倒显得我把金钱太当回事了。这种态度看上去很洒脱,但好象又有些无耻。
⑸早期的犬儒派是依据一种道德原则去蔑视世俗的观念,后期的犬儒派依然在蔑视世俗的观念但却失去了依据的道德原则。这自然就引出了一个后果:既然无所谓高尚,也就无所谓下贱。那一个人就可以很方便地对世俗观念满不在乎的同时,又毫无顾忌地去获取任何世俗的东西。于是,对世俗的全盘否定就变成了对世俗的照单全收,而且还往往是对世俗中最坏的部分的不知羞耻的照单全收。于是,愤世嫉俗就变成了玩世不恭,狄奥根尼坚持真善、揭穿伪善的批评精神也就变成了他们对善良、德性、理想的怀疑与无情嘲弄。
⑹犬儒一词的演变证明,从愤世嫉俗到玩世不恭,其间只有一步之差。一般来说,愤世嫉俗总是激烈的理想主义,玩世不恭则是彻底的无理想主义。偏偏是那些看上去最激烈的理想主义反倒很容易转变为彻底的无理想主义,原因何在?因为,许多愤世嫉俗的理想主义者在看待世界时缺少程度意识或分寸感,对他人缺少设身处地的同情和理解,不承认各种价值之间的紧张与冲突,这样,他们很容易走向绝望,进而怀疑和否认美好价值的存在,最终则是放弃理想放弃追求。“世界既是一场大荒谬、大玩笑,我亦唯有以荒谬和玩笑对待之。”一个理想主义者常常是在现实中屡屡碰壁之后才变成犬儒的,但正如哈里斯所言:“犬儒不只是在过去饱尝辛酸,犬儒是对未来过早地失去希望。”
下列关于“犬儒”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虽然我们可以把“犬儒”理解为“愤世嫉俗、玩世不恭”,但追溯它的起源和演变可以看出,“愤世嫉俗”与“玩世不恭”其实是有区别的。
B.对狄奥根尼而言,蔑视俗世的荣华富贵与解放心灵有关,而德勒斯的逻辑是,既然不把世间的财富当回事,那又何必刻意去拒绝呢?
C.犬儒派逐渐从愤世嫉俗走向玩世不恭,选择了对世俗东西照单全收,所以他们虽然在蔑视世俗的观念但失去了所依据的道德原则。
D.对后期犬儒派而言,没有道德原则,自然无所谓高尚,也就无所谓下贱,既然没有什么东西是了不得的,也就没有什么东西是要不得的。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狄奥根尼曾在大白天提着灯笼在城里游走,想寻找一个真正诚实的人,说明当时有高尚品德的人并不多。
B.德勒斯认为人不应该执著于亲人的死亡,对待亲人死亡的态度比较超脱,这反映了他主张清心寡欲,鄙弃俗世的观点。
C.早期的犬儒主义坚持内在的美德和价值,鄙视外在的世俗和功利。但后来,犬儒主义却变成了对善良、德性、理想的怀疑与无情嘲弄。
D.犬儒主义者认为世界就是一场大玩笑,只能以玩笑对待,他们在过去饱尝了辛酸之后,就变得对未来过早地失去希望了。

犬儒们从愤世嫉俗到玩世不恭,原因何在?请根据文本概括两点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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