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罗在其《论共和国》中阐述道:“国家的精神目的就是维护正义,物质目的就是保护私有财产。国家是人民为了正义和保护私有财产,通过协议建立起来的政治组织。”这种法治观表现在《十二铜表法》中,最为确切的认识是
A.“私法”之外自由民平等 | B.废除贵族对法律的解释权 |
C.野蛮的习惯法荡然无存 | D.体现了一定的奴隶制民主 |
古罗马曾有这样一个案例:某人的葡萄藤被别人毁坏,但是在诉讼时只能说是“树木不能说是“葡萄藤”,这个案例主要反映了罗马公民法
A.在处理个人财产上不够完善 | B.注重形式,缺乏灵活变通 |
C.简洁灵活,实用有效 | D.注重调解财产和民事纠纷 |
罗马皇帝哈德良说:“皇帝的命令就是最高的法律。”对此理解不正确的是
A.皇帝颁布的法令是法律的组成部分 | B.罗马没有法律 |
C.罗马法不能保证人人平等 | D.罗马法保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
其中关于罗马法的说法错误的是
A.《十二铜表法》既是成文法的开端,又可以看作是公民法的典型代表 | |
B.当公民法演变为万民法时,罗马的成文法已经比较完善,所以万民法基本上都是成文法、 | C.从习惯法发展到成文法、从公民法发展到万民法,根本原因都是平民与贵族的长期斗争 |
D.罗马的公民法存在注重形式、程序烦琐等明显的狭隘性,可能与其存在大量习惯法有很大关系 |
公元前452—450年间。罗马共和国先后铸造十二块铜牌,详细列出民法、刑法、诉讼程序等许多方面的内容,公布于罗马广场,史称“十二铜表法”。此举的历史意义在于
A.在平民要求下设立,彰显民主政治的性质 |
B.保障平民利益,缓和了平民与贵族的矛盾 |
C.用文字明示法律规定,是罗马法的渊源 |
D.作为罗马的基本法,标志罗马法的成熟 |
“如果在夜里行窃的人被人当场杀死,则这种杀人的行为被认为是合法的。”(第八表,第十二条)以上规定反映的实质问题是
A.罗马法十分残酷野蛮 | B.极力维护私有财产 |
C.此法典保护了雅典人民的利益 | D.重视良好的道德的培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