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语段 
童年读书   莫 言  (有删改)
①我童年时的确迷恋读书。
②那时候既没有电影更没有电视,连收音机都没有。在那样的文化环境下,看“闲书”便成为我的最大乐趣。我体能不佳,胆子又小,不愿跟村里的孩子去玩上树下井的游戏,偷空就看“闲书”。父亲反对我看“闲书”,大概是怕我中了书里的流毒,变成个坏人;更怕我因看“闲书”耽误了割草放羊;我看“闲书”就只能像地下党搞秘密活动一样。后来,我的班主任家访时对我的父母说其实可以让我适当地看一些“闲书”,形势才略有好转。但我看“闲书”的样子总是不如我背诵课文或是背着草筐、牵着牛羊的样子让我父母看着顺眼。
③我偷看的第一本“闲书”,是绘有许多精美插图的神魔小说《封神演义》,那是班里一个同学的传家宝,轻易不借给别人。我为他家拉了一上午磨才换来看这本书一下午的权利,而且必须在他家磨道里看并由他监督着,仿佛我把书拿出门就会去盗版一样。这本用汗水换来短暂阅读权的书留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那骑在老虎背上的申公豹、鼻孔里能射出白光的郑伦、能在地下行走的土行孙、眼里长手手里又长眼的杨任,等等等等,一辈子也忘不掉啊。
④记得从一个老师手里借到《青春之歌》时已是下午,明明知道如果不去割草羊就要饿肚子,但还是挡不住书的诱惑,一头钻到草垛后,一下午就把大厚本的《青春之歌》读完了。身上被蚂蚁、蚊虫咬出了一片片的疙瘩。从草垛后晕头涨脑地钻出来,已是红日西沉。我听到羊在圈里狂叫,饿的。我心里忐忑不安,等待着一顿痛骂或是痛打。但母亲看看我那副样子,宽容地叹息一声,没骂我也没打我,只是让我赶快出去弄点草喂羊。我飞快地蹿出家院,心情好得要命,那时我真感到了幸福。
⑤我的二哥也是个书迷,他比我大五岁,借书的路子比我要广得多,常能借到我借不到的书。但这家伙不允许我看他借来的书。他看书时,我就像被磁铁吸引的铁屑一样,悄悄地溜到他的身后,先是远远地看,脖子伸得长长,像一只喝水的鹅,看着看着就不由自主地靠了前。他知道我溜到了他的身后,就故意地将书页翻得飞快,我一目十行地阅读才能勉强跟上趟。他很快就会烦,合上书,一掌把我推到一边去。但只要他打开书页,很快我就会凑上去。他怕我趁他不在时偷看,总是把书藏到一些稀奇古怪的地方,就像革命样板戏《红灯记》里的地下党员李玉和藏密电码一样。但我比日本宪兵队长鸠山高明得多,我总是能把我二哥费尽心机藏起来的书找到;找到后自然又是不顾一切,恨不得把书一口吞到肚子里去。
⑥有一次他借到一本《破晓记》,藏到猪圈的棚子里。我去找书时,头碰了马蜂窝,嗡的一声响,几十只马蜂蜇到脸上,奇痛难挨。但顾不上痛,抓紧时间阅读,读着读着眼睛就睁不开了。头肿得像柳斗,眼睛肿成了一条缝。我二哥一回来,看到我的模样,好像吓了一跳,但他还是先把书从我手里夺出来,拿到不知什么地方藏了,才回来管教我。他一巴掌差点把我扇到猪圈里,然后说:活该! 我发誓今后借了书也决不给他看,但只要我借回了他没读过的书,他就使用暴力抢去先看。 
⑦有一次我从同学那里好不容易借到一本《三家巷》,回家后一头钻到堆满麦秸草的牛棚里,正看得入迷,他悄悄地摸进来,一把将书抢走,说:这书有毒,我先看看,帮你批判批判!他把我的《三家巷》揣进怀里跑了。我好恼怒!但追又追不上他,追上了也打不过他,只能在牛棚里跳着脚骂他。 本文主要写借阅的四本书来讲述作者童年迷恋读书的一系列故事,请用简洁的语言依次概括:
为读《封神演义》                            ;为读《青春之歌》                          ;
为读《破晓记》                              ;为读《三家巷》                            。 阅读第②段,请说说为什么“我看‘闲书’的样子总是不如我背诵课文或是背着草筐、牵着牛羊的样子让我父母看着顺眼”?
结合课文,根据要求,分析文中划线的句子。
(1)他看书时,我就像被磁铁吸引的铁屑一样,悄悄地溜到他的身后,先是远远地看,脖子伸得长长,像一只喝水的鹅,看着看着就不由自主地靠了前。
这个句子运用了        的修辞方法,形象生动的写出了                                           
                                                                                             。
(2)我心里忐忑不安,等待着一顿痛骂或是痛打。但母亲看看我那副样子,宽容地叹息一声,没骂我也没打我,只是让我赶快出去弄点草喂羊。我飞快地蹿出家院,心情好得要命,那时我真感到了幸福。
加点词语“忐忑不安”的含义是                                                                      
加点句子“心情好得要命,那时我真感到了幸福”的含义是                                              
                                                                                                   结合选文,说说第①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1)
你有没有印象最深的书?说说你阅读它时的感受。(不少于50字)
糖罐的秘密
  ①上高中时,学校坐落在清江边上的一个小村子里。宁静的村落三面临水,四季风景如画,如同古人笔下的世外桃源。但也极其偏僻闭塞,周围疏疏落落全是民居,连买一根针也非要上十里外的小镇不可。
  ②这可苦了我们这群高三的可怜虫们。读书实在太耗心智了,以至于整天唯一的感觉就是饿,连睡梦中都满是各种各样令人垂涎的好吃的东西。不知是谁带了一罐糖来,是那种黄亮如金、细软如沙的黄砂糖。
  ③于是,寝室里便流行罐装的黄砂糖。十二个糖罐,恰似我们十二个女孩子,亲亲热热地排成一排。临睡前,美滋滋地喝上一杯热腾腾的糖水,月儿便甜甜地照进梦乡。
  ④唯独秦霜是不大喝糖水的。因此她那个别致的青瓷陶罐里的糖,比起我们的总是又多又满。每晚,我们一边啜着糖水,一边叽叽喳喳地品头论足.或嘀嘀咕咕地发着牢骚,或嘻嘻哈哈地相互取笑时,秦霜总是在灯下读着她那本似乎永远也读不完的小说。问她为什么不喝,她说:“坏牙齿呢!”
  ⑤后来有人跟我咬耳朵,说秦霜的糖罐根本就只是做做样子罢了。她自幼父母双亡,跟着年迈的外婆一起过活,学费都交不齐,哪还有闲钱买糖吃?她那一罐糖,吃了再没得添的,又怕人瞧不起,就胡说什么坏牙齿的鬼话!我听了之后觉得心头一紧,有说不出的悲凉。
  ⑥一次下课间操,口渴了,我匆匆忙忙回寝室找水喝,经过寝室门前的花坛时,不经意地向寝室的窗户一瞥,却见秦霜正狼吞虎咽地吃什么东西,不由一惊。细细看,竟是在吃糖呢!她挨次从每个糖罐里舀上一大勺,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
  ⑦我看得目瞪口呆。可不知怎地,慢慢地,所有的惊讶、愤怒、鄙夷渐渐散去,两行温热的泪却无声无息地淌下来,滴落在那暗香袭人的花丛中。我悄悄地离开了那扇窗户,贼一样地潜回教室。
  ⑧晚饭后,待一寝室人走得一个不剩,我一跃而起,飞快地闩上门,拉上窗帘,一把抱起我的糖罐,先给另外的几个逐一补上一大勺糖,然后,将剩下的通通倒进那个青瓷糖罐,又从箱子里抽出一袋糖,倒入自己的空罐儿。胆战心惊地忙完这一切,我狂跳不止的心才慢慢平静下来。
  ⑨前不久,我收到了一封寄自深圳的来信:信是这样写的——
  晓琴:
  你一定还记得那个糖罐儿吧,那是我外婆的嫁妆,据说还是宫廷里的东西。现在,居然有人愿出五万元买它呢!我舍不得出手,因为,你倒进去的糖,远远不止值这个数儿。
  那个偷糖吃的女孩,她其实觉察到了花丛中的那双眼睛——那双世界上最纯最美的眼睛。因为它的注视,那个差点成为偷儿的女孩,在后来充满苦难的岁月里,却再也不曾妄动过一回。
  ⑩不用说,这封信是我多年的挚友——己任深圳一家电脑公司执行总经理的秦霜寄来的。通读全文,根据你对文章的理解填空。
  本文以 为线索展开情节,先后写了:喝糖 、 念糖等四件事。第④段秦霜“总是在灯下读着她那本似乎永远也读不完的小说”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第⑦段,我为什么“悄悄地离开了那扇窗户,贼一样地潜回教室”?
结合上下文理解:第⑨段为什么说“你倒进去的糖,远远不止值这个数儿”?
读了本文,你一定在做人方面获得了有益的启示。将你获得的启示写在下面。
阅读《老妈的账算得不对》一文,完成小题。
 老妈的账算得不对
 闫 晗
 ①前一阵让我妈打听一下阿胶的价格,据说这几年涨得厉害。她一直犹犹豫豫觉得性价比不高,可一听说最近又涨了不少,立马下决心要买一斤,在药店加工好,准备快递给我。她为此跑了镇上好几个药店,一家放出话说买一斤阿胶送500个鸡蛋,她又去跟另一家商量,店家让步说可以送枸杞、芝麻、红枣、核桃、黄酒等配料。后来终于定了下来,她心情激动地给我打电话,诉说一路上的曲折和意外,以及各家药店、各种品牌的价格和涨幅。
 ②(1)千里之外,隔着电话我似乎都能感受到她的呼吸、心跳和体温,能猜出她讲话的表情和神态。那是终于做成一件大事般的欣慰,而且是完全为女儿做的。
 ③她一直是这样矛盾的人,总不舍得花钱,为了我却有破釜沉舟的勇气,生活得用力而投入,因而显得热气腾腾。
 ④有一年国庆节回老家,妈妈去姨夫家承包的山上摘栗子,用棍子敲下那一个个带刺的小毛球,然后放在阳台上晒,晾干后再戴着手套把栗子从长刺的壳里剥出来。我到家时,桌上摆着一盆煮好的栗子,吃起来又面又甜。晚上,她突然跟我说:你看看,我手指头好像扎了刺,帮我挑出来。我拿着她递过来的缝衣针在灯光下看,只看到模模糊糊的小黑点,依旧没能把那小木刺弄出来,于是说:等明天再说吧。后来的几天,我只顾着四处玩,把这件事彻底忘掉了,妈妈也没再提。直到回了北京,我看见行李包里有一袋煮栗子,才突然想起来,妈妈手指上的刺,我还没帮她挑出来呢。心里突然一酸,怨自己这么点忙都没帮上,又担心妈妈会不会因此感到不快。
 ⑤我妈是典型的中国式慈母吗?不,她可一点都不纯粹,这让我很难定义,也很难只是单纯地去感动于她的付出。我妈是我认识的人中最多愁善感的,感情细腻,泪腺发达,看早年的琼瑶剧能哭湿床单,听婆婆讲我老公小时候早慧懂事的故事,也跟着掉眼泪。在她的热情和善意遇到挫折时,她会委屈得眼圈发红,比如她捡到旁边楼里某家被风刮走的毛毯,打听了一下午,才找到确切的房门号送还给人家,失主却表情冷淡,连谢谢也没说;比如她拿着相机,兴冲冲地去姨妈家要给姨妈和表妹拍照,表妹却爱搭不理……(2)每当这样的时刻,她会絮絮叨叨说给我或我爸听,然后眼圈一红,开始抹眼泪。
 ⑥我有点害怕这样的时刻,有时也怨她多管闲事。不过很神奇的是,她抱怨完受到的委屈又迅速满血复活,继续做热心善良爱管闲事的人。大家了解了她的脾气之后,都不自觉调整了和她相处的方式。我和我爸都让着她,不愿让她受委屈,表妹后来对我妈尤其礼貌客气,甚至对门的老太太也让着她,打扑克时尽量不跟她争执——我妈可是蒸包子、包饺子都要给老太太送一些过去的。
 ⑦那回我打电话给她,表达我的遗憾和歉意,但电话那头的她却很大度:“没事儿,你爸已经把刺挑出来了。我在打麻将,有事儿没,没事儿就挂了吧。”
 ⑧我们一直纵容着我妈,除了在“不舍得”这件事上常批评她。她并不小气,时常要补贴一些亲戚,但给自己买东西总是思虑再三,从“喜欢”到“购买”,有重重的心理关卡要过。我妈在QQ上说,“我昨天到你姑家,看到你表妹买6元一串的糖葫芦,感觉震惊,怎么那么舍得。”我妈时常有这样的“震惊”——亲戚中那些刚毕业的、工资不高的小朋友为何买各种华而不实的东西都毫无心理障碍?我“呵呵”一声:时代不同了嘛,现在的人都活得很尽兴。
 ⑨后来,我收到了老妈寄来的快递,按照事前的约定,收货方付邮资58元。打开包裹一看,除了熬好的阿胶之外,还有一包花生、一包地瓜干,甚至还有两袋瓜子。我原本想发条朋友圈,写上“世上只有妈妈好”的,可眼下的情形让我心情复杂……
 (选自《 读者 》2015年第10期。有改动)阅读全文,概括上文主要的故事情节。
联系上下文,品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1) 千里之外,隔着电话我似乎都能感受到她的呼吸、心跳和体温,能猜出她讲话的表情和神态。
 (2) 每当这样的时刻,她会絮絮叨叨说给我或我爸听,然后眼圈一红,开始抹眼泪。《老妈的账算得不对》这个标题好不好?为什么?
“我的老妈”给你怎样的印象?
第⑨自然段中的“我原本想发条朋友圈,写上“世上只有妈妈好”的,可眼下的情形让我心情复杂……”续写这一刻的我的心理活动。(要求:字数均不少于100)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克隆:动物的自我救赎工程
 大自然曾于千万年前作出过一项规定,至今仍一直在坚持不懈地执行当中:任谁都不可以长生不老。为了弥补死亡带来的缺憾,大自然给予所有生物另外一项权利——繁殖,并推出有性繁殖和无性繁殖两种形式。其中的无性繁殖,就是我们所说的“克隆”。以自我克隆的方式进行的繁衍不涉及任何基因交换,母体是什么样子,生出来的孩子也完全一模一样。它们对“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得结婚”这类法律条文完全置之不理,是一种独立的“自己嫁给自己”的繁殖方式。
 克隆在动物界比较少见,但并不是没有,一些“档次”比较低的动物,如腔肠动物、软体动物以及细菌等就自觉放弃了有性繁殖,而选择最为直接,也最为到位的二裂、多裂、断裂等自我复制的方式来繁衍后代。
 除了它们之外,还有些动物也不需要通过“高科技手段”就可以进行自我复制,比如蚜虫。蚜虫在一些未经历农药洗礼的“纯绿色蔬菜”和棉花叶子上比较常见。这种虫子个头很小,但数量极多,经常密密麻麻地爬满菜叶和棉叶的背面,在我国北方又被称为“腻虫”。它们既可以进行有性繁殖,又可以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进行无性繁殖。如每年11月正是雌雄蚜虫交配的高峰期,如果碰巧在雌蚜方圆几分米的距离内找不到雄蚜,这些伟大的母亲就会开始一项了不起的工程:无性繁殖,克隆自身。
 令人瞠目结舌的是,雌蚜虫克隆的速度和数量都相当惊人。我国昆虫学家朱弘复教授计算了一下:在北京,一只雌棉蚜自6月中旬到11月中旬的150天中,假定它克隆的后代全部都能存活,并且能正常繁殖,经过10代克隆,能繁殖出6.7×1020只子孙。直观点说,如果一只棉蚜的大小约1平方毫米,那么一只棉蚜在一年内克隆出的后代就可以在整个中国版图上平铺60层。倘若让蚜虫头尾相接,可以从地球到太阳排350万个来回。好在蚜虫也有天敌,最终没能统治地球。但不可否认,因为有了自我克隆这项特殊的本领,就繁殖而言,蚜虫在动物界毫无疑问是冠军。事实上,蚜虫如此尽心尽力地克隆出一大堆孩子,并非出于本意,而是感染了一种叫做“沃尔巴克氏体”的病菌。感染了这种病菌的雌蚜,到了一定时期,不需要异性伴侣的配合就可以进行“孤雌生殖”。
 其实,自我克隆对有的动物而言也不只是繁衍后代这一个目的。在紧急情况下,这也是它自救的法宝。在海洋中生活着一种名为“沙钱”的奇特生物,当它的幼体周围环境发生变化,或预感到有危险时,它能够在24小时之内克隆自己的身体,从而实现逃生。克隆后的“沙钱”会形成多个蓓蕾状的胚胎,并发育成新的具有相同基因特征的沙钱幼体,但分离的克隆体比原来的幼体小许多。母体沙钱克隆之后,身体仅为最初的一半大小,而没有危险出现时,这一奇特的现象便不会发生。自我克隆后的沙钱不仅保存了其基因的延续性,也因为身体变小而有效躲避了鱼类的掠食,是一项获得了双重收益的好工程。
 在大自然延续物种多样性的努力中,动物的自我克隆毋庸置疑也是它救赎之旅的重要环节。在“先存活,再发展”宗旨的引导下,通过自我克隆这种策略,大自然向我们展开了一幅充满生机的图画,为原本平淡的世界增添了许多色彩。
 (《知识窗》2014年第5期)有的动物采取克隆的方式有什么目的和意义?
 文中划线句子运用了列数字的说明方法,说说其作用。
克隆给动物带来“救赎”,也能造福于人类。但谈家桢的《奇妙的克隆》一文中曾提醒人们,“科技进步是一首悲喜交集的进行曲。科技越发展,对社会的渗透越广泛深入,就越有可能引起许多有关的伦理、道德和法律等问题。”请说说你对这段话的理解。
阅读李晓的《向一只羊说声对不起》,完成小题。
 ①整整27年了,那只山羊偶尔还跑进我的梦里来,他双眸含泪,满是无辜的柔弱样子,让我从梦中痛醒。
 ②1986年7月,那是我暴躁、苦闷、落寞、彷徨的青春岁月。
 ③那年高考,我落榜了。我的堂伯特地去乡场铁匠铺,炉火熊熊中,堂伯捂着胸口,边咳嗽边大声吩咐高铁匠:“老伙计,你把锄头打硬实一点,土硬啊,我那不争气的侄儿,要回来种庄稼了。”
 ④堂伯扛着锄头,提上镰刀,从乡场上一路叹气回来,来到我家。我靠在门前,接过堂伯递过来的锄头、镰刀。沉默之中,完成了一个学生向种地农民转变的交接仪式。黄昏,夕阳的最后光芒被远山吞尽。堂伯花白的胡子在风中颤动,他开口了:“侄儿啊,你没有那个命,就只有当农民,要当农民,就好好当,别去想那花花世界了,种地,也饿不死你!”
 ⑤堂伯缩着瘦小的身躯,走了。我真担心,一阵大风把堂伯给刮走了。他一辈子是怎么在土里站稳的,居然还养活了一家人!我开始扛着锄头上坡,跟我妈学种地,松土、刨行、挖窝、播种、施肥。
 ⑥我满身疲惫地回到家,倒在床上,呼呼睡去。一个男人一把拖起了我,边拖边叫:“就你这个样子,还想种地养活自己?”是我爸。我突然暴怒起来,大吼一声:“我们断绝父子关系!”我推了爸一掌,爸趔趔趄趄,歪到土墙上。他望着我,可怜地问:“你真要和我断绝父子关系?”“那还有假?说到做到!”我丢下这句话就走了。我和眼前这个男人,心里是有隔膜的。别把我当作一个家族的希望,我是我,我要去闯荡世界,哪怕头破血流。
 ⑦我冲向山梁,想同这个山村作最后的道别。17岁了,我还不能真正从心里接纳自己,出生在那样一个贫瘠的山梁上,我总是想,我应该生活在别的地方,应该是另外一个样子。
 ⑧山梁上,一只白色的羊正在树下吃草,它仰起头,朝天空发出“咩咩”的欢叫声。我对这只羊嫉妒起来,你可活得好好的呀。
 ⑨看到羊的样子,我心里无名的火被点燃了。我一下冲上前去,踢了它一脚。羊后退着,似乎不与我计较,埋下身子继续吃草。我气愤地跺跺脚,它再次后退。我“哈哈哈哈”发出怪叫,它仰起头,一双温顺的眸子望着我。在它清亮的眸子里,一定是我面带凶相的样子。
 ⑩我再次向它跺着脚,在我逼迫下,羊后退到了一棵树下,它手无寸铁,满眸委屈。它再次仰头,“咩咩咩”地叫,乞求的样子。我突然失去理智,疯了一般扑上去,对一只羊拳打脚踢。羊倒在了地上,它是不是哭了,我没看见。我冲下山坡,回到家,和跑来迎接我的妈妈抱头痛哭。妈说:“娃啊,妈求你,别和你爸断绝父子关系了,要不是你堂伯,你爸差点去喝了农药……”
 ⑾这么多年过去了,羊啊,我在城里讨得衣食,活出了人样。但那年,我那变态的行为成为我生命中的悔,我竟向一只温顺的羊撒气、泄愤。羊啊,你虽然不在了人世,但我今天向你道歉,说一声:对不起!羊啊,请你不要再躲闪。根据选文内容,把有关“我”的情节补充完整。
 “我”:高考落榜→____________ →父子矛盾→__________ →对羊忏悔
 (1) 联系上下文,结合语境,欣赏下面句子中的加点词语的妙用。
 沉默之中,完成了一个学生向种地农民转变的交接仪式。
 (2) 联系上下文,结合语境,细细比较揣摩,看原文与修改文两种表述,哪种好?为什么?
 原文:一个男人一把拖起了我,边拖边叫:“就你这个样子,还想种地养活自己?”是我爸。
 修改文:我爸一把拖起了我,边拖边叫:“就你这个样子,还想种地养活自己?”文章末段“我那变态的行为成为我生命中的悔”中的“我那变态的行为”具体指什么行为?作者说那是“变态的行为”,说明什么?
文中的堂伯并不是主人公,作者却有如下精彩而详细的描述。《我的叔叔于勒》中,于勒不是小说的主人公,文末也有一段描述。联系这两段文字,结合语境,说说这两处描述性文字在写法和作用上的不同点。
 【本文】堂伯缩着瘦小的身躯,走了。我真担心,一阵大风把堂伯给刮走了。他一辈子是怎么在土里站稳的,居然还养活了一家人!
 【链接】我看了看他的手,那是一只满是皱痕的水手的手。我又看了看他的脸,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我心里默念道:"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
阅读呼啸的风《关于理性爱国》一文,完成小题。
 不爱自己国家、缺乏民族自尊心的公民,无疑应该受到贬斥。但缺乏理性,盲目发泄义愤,不仅不能达到爱国的目的,还有可能打乱国家的宏略,甚至损害国家的利益。什么时候都不能忘记“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因此我以为,爱国、维护民族自尊,也必须要有些智慧的。
 因为钓鱼岛的争端,你一时激愤,拔了小日本大使的车旗。因为你拔了他的旗,他恐惧万分,随后就撤走了钓鱼岛的存在,拱手将该岛还给你中国了,那你真就成了英雄,必将举国推崇。其轰动效应应该远超国足在世界足坛拿冠军,当不容置疑。问题是,你拔了小日本的旗,他不仅依然在钓鱼岛客观存在,还为政府带来了麻烦。因为你的行为显然是违犯了《日内瓦公约》中关于所在国必须保护住该国使节的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有关规定。史上就有“两国交兵,不斩来使”的规矩,何况眼下我国并没有与日本国交战。你说你这不是添乱吗?
 据有关资料披露,当年的八国联军并不是无端的生事,长驱直入烧掉圆明园、祸害百姓的。真正起因之一在于,当是时任晚清参赞大臣的僧格林沁,他仗着自己蒙古跤法了得,耍狠斗勇,经常主动骚扰那些外国使节,甚至竭尽侮辱虐待之能事,最终导致这些外国使节添油加醋地向国内主子奏本,以致酿成史上悲剧。
 抵制日货,中国还有纯粹的日货吗?因为钓鱼岛争端一时义愤,你就烧、砸日本牌子的汽车,这岂不是很荒唐的事情吗?那些日本牌子的东西,其实是中国人自己生产的。只不过是你买了人家的专利、流水线,在自己国家生产的而已。是中国人自己亲手制作的东西,卖出的产品是给中国纳税,利润中提取的部分是给中国的员工开工资。包括佳能、索尼等品牌相机,那都是中国人自己生产的。你抵制、抵制谁呢?吃亏的其实是你自己。
 爱国也需要智慧,有理不在声高。新华社记者冉维,在美国国务院的记者招待会上把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纽兰,逼到尴尬境地,只能以“这个问题就回答到这,请下一个提问”了事。
 这是什么状况?这就意味着,我们一位记者淡定的发问,把美国政府击败了。什么是理性爱国,爱国也需要智慧。这个记者淡定的问话,不亚于一发导弹,基本给美方敲打得灵魂出窍,过瘾!看来咱普通百姓光有一腔爱国热情是不够的,还要靠智慧把握分寸,没事还真得好好学习有关知识。
 (根据网络文章改写)请简要概括本文的中心论点。
文章列举僧格林沁的故事,作用是什么?
2012年的9月18日,泰州也爆发了反日游行,抗议日本政府无视历史大搞所谓钓鱼岛国有化的闹剧。其间有位游行者小明想通过打砸日系汽车来发泄自己心中的愤怒。如果你在现场,请结合文章观点,对他加以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