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3分)
盲人看
每逢放学的时候,附近的那所小学,就有稠厚的人群,糊在铁门前,好似风暴前的蚁穴。那是家长等着接各自的孩童回家。
在远离人群的地方,有个人,倚着毛白杨,悄无声息地站着,从不张望校门口。直到有一个孩子飞快地跑过来,拉着他说:“爸,咱们回家。”他把左手交给孩子,右手拄起盲杖,一同横穿马路。
多年前,这盲人常蹲在路边,用二胡奏很哀伤的曲调。他技艺不好,琴也质劣,音符断断续续地抽噎,听了只想快快远离。他面前盛着零碎钱的破罐头盒,永远看得到锈蚀的罐底。我偶尔放一点钱进去,也是堵着耳朵近前。
后来,他摆了个小摊子,卖点手绢袜子什么的,生意很淡。一天晚上,我回家一下公共汽车,黑就包抄过来。原来这一片停电,连路灯都灭了。只有电线杆旁,一束光柱如食指捅破星天。靠扰才见是那盲人打了手电,在卖蜡烛火柴,价钱很便宜。我赶紧买了一份,喜洋洋地觉得带回光明给亲人。
之后的某个白日,我又在路旁看到盲人,就气哼哼地走过去,说,你也不能趁着停电,发这种不义之财啊!那天你卖的蜡烛,算什么货色啊?蜡烛油四下流,烫了我的手。烛捻一点也不亮,小得像个萤火虫尾巴。
他愣愣地反塌陷的眼窝对着我,半天才说:“对不起,我……不知道……蜡烛的光……该有多大,萤火虫的尾巴……是多亮。那天听说停电,就赶紧批了蜡烛来卖。我知道……黑了,难受。”
我呆住了。那个漆黑的夜晚,即使烛光如豆,还是比完全的黑暗,好了不知多少倍。一个盲人,在为明眼人操劳,我还不分青红皂白地指责他,我好悔。
后来,我很长时间没有到他的摊子买东西。确信他把我的声音忘掉之后,有一天,我买了一堆杂物,然后放下了50块钱,对盲人说,不必找了。
我抱奋斗目标那些东西,走了没几步,被他叫住了:“大姐,你给我的是多少钱啊? ”
我说:“是50元。”
他说:“我从来没拿过这么大的票子。”
见他先是平着指肚,后是立起掌根,反复摩挲钞票的正反面。我说:“这钱是真的。你放心。”
他笑笑说:“我从来没收过假钱。谁要是欺负一个瞎子,他的心就先瞎了。我只是不能收您这么多的钱,我是在做买卖啊。”
我知道自己又一次错了。
不知他在哪里学了按摩,经济上渐渐有了起色,从乡下找了一个盲姑娘,成了亲。一天,我到公园去,忽然看到他们夫妻相跟着,沿着花径在走。四周湖光山色美若仙境,我想,这对他们来讲,真是一种残酷。
闪过他们身旁的时候,听到盲夫在炫耀地问:“怎么样?我领你来这儿,景色不错吧?好好看看吧。”
盲妻不服气地说:“好像你看过似的。”
盲夫很肯定地说:“我看过。常来看的。”
听一个盲人连连响亮地说出“看”这个词,叫人顿生悲凉,也觉出一些滑稽。
盲妻反唇相讥道:“介绍人不是说你胎里瞎吗?啥时看到这里好景色呢?”
盲夫说:“别人用眼看,咱可以用心看,用耳朵看,用手看,用鼻子看……加起来一点不比别人少啊。”
他说着,用手捉了妻子的手指,停在一片极小的叶子上,说:“你看到了吗?多老的树。”
那一瞬,我凛然一惊。世上有很多东西,看了如同未看,我们眼在神不在。记住并真正懂得的东西,必得被心房茧住啊。
后来盲夫妇有了果实,一个瞳仁亮如秋水的男孩。他渐渐长大,上了小学,盲人便天天接送。
起初那孩童躲在盲人背后,跟着杖子走。慢慢胆子壮了,绿灯一亮,就跳着要越过去。父亲总是死死拽住他,用盲杖戳着柏油路说:”让我再听听,近处没有车轮声,我们才可动…… “
终有一天,孩子对父亲讲:”爸,我给你带路吧。”他拉起父亲,东张西望,然后一蹦一跳地越过地上的斑马线。于是盲人第一次提起他的盲杖,跟着目光如炬的孩子,无所顾忌地前行,脚步抬得高高,轻捷如飞。
孩子越来越大了。当明眼人都不再接送这么高的孩子时,盲人依旧每天倚在校旁的杨树下,等待着。找出文中最能诠释文章题目“盲人看”的语句,并把它写在下面的横线上。
结合上下文,说说文中“我好悔”和“我知道自己又一次错了”的原因.
“我好悔”:
“我知道自己又一次错了”: 作者写盲人的孩子,突出了孩子的哪些特点?结合文中语句说明理由。这样的结果寄予了作者怎样的情感?
结合全文,联系生活,说说你对“世上有很多东西,看了如同未看,我们眼在神不在。记住并真正懂得的东西,必得被心房茧住啊。”这句话的理解和切身体会。
硬盘的选择
⑴随着电脑的普及,人们对它的依赖越来越显著,很多文字资料、照片、视频文件都存放在电脑里,而作为存储介质的硬盘,其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传统机械硬盘由于读写速度慢、功耗大等缺点而被人们所诟病,固态硬盘的出现让人们看到了硬盘的发展方向。
⑵固态硬盘(Solid State Disk,简称SSD)由控制单元和存储单元组成。控制单元负责读取、写入数据,存储单元负责存储数据。固态硬盘按存储介质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采用闪存(Flash芯片)作为存储介质,另外一种是采用DRAM(动态随机存储器)作为存储介质。前者的优点是可以移动,而且数据保护不受电源控制,能适应于各种环境,但是存储单元有写入次数限制,因此使用寿命有限,适合于个人用户使用。后者应用范围很窄,是一种高性能的存储器,使用寿命很长,但是需要独立电源来保护数据安全。
⑶固态硬盘相对机械硬盘的最显著优势就是读写速度快。固态硬盘可以在低于一毫秒的时间内对任意位置的存储单元完成I/O(输入/输出,也可以理解为读写)操作,在衡量磁盘性能的主要指标IOPS (即每秒的输入输出量或读写次数)上,固态硬盘可以达到机械硬盘的几十甚至上千倍。日常生活中,我们使用电脑时通常会同时运行多个程序,如聊天软件、网页浏览、文件下载等,无论是在不同程序之间切换,或者是新开启某个程序,或者只是打开一个文件夹,固态硬盘都会体现出速度快的优势。
⑷此外,固态硬盘还有低功耗、无噪音、低热量、体积小、工作温度范围大等优点。而且由于内部不存在任何机械活动部件,因此固态硬盘不会发生机械故障,也不怕碰撞、冲击、震动,具备相当高的数据安全性。基于以上优点,固态硬盘在航空航天、军事、视频监控、金融、医疗等领域中都有广泛的应用。但它也有缺点:第一,固态硬盘成本高,价格通常是机械硬盘的5-10倍;第二,存贮容量较小,目前,固态硬盘的最大容量也远远低于机械硬盘。
⑸在这种情况下,又有生产商开发出混合硬盘。混合硬盘是处于机械硬盘和固态硬盘中间的一种解决方案,是把磁性硬盘和闪存集成到一起的一种硬盘,即在机械硬盘的基础上,加上了大容量的缓存(闪存芯片),以提高硬盘性能。与机械硬盘相比,混合硬盘大幅度提高了性能,成本上升又不太大,而与固态硬盘相比,它又具有机械硬盘的大容量。
⑹混合硬盘的原理和Windows7中的ReadyBoost功能相似,两者都是通过增加高速闪存来进行资料预读取,以减少从硬盘读取资料的次数,从而提高性能。不同的是米混合硬盘是将闪存模块直接整合到硬盘上,在对数据进行第一次读写时,性能和机械硬盘完全一样,但第二次读写时,因为数据完全在缓存里进行存取,速度就和固态硬盘一样了。而且,当缓存中存储的数据量已经比较大,不再需要磁盘进行频繁读写时,混合磁盘会将磁盘转入休眠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混合硬盘的功耗和固态硬盘几乎一致。
⑺如果你希望磁盘容量大、价格低廉,那么,机械硬盘仍然是你的不二之选;如果你对使用体验要求较高,又不在乎价格,那么你可以尝试固态硬盘;如果你的容量和使用体验都有要求,那么混合硬盘可以满足你。
(选自《百科知识》2012年第5期)指出下列句子中划线字所指代的内容:
(1)前者的优点是可以移动,而且数据保护不受电源控制,能适应于各种环境。
(2)在这种情况下,混合硬盘的功耗和固态硬盘几乎一致。指出文中第三段划线句所运用的说明手法及其在文中的作用。
结合文意,请你用简洁的语言概括一下混合硬盘的工作原理。
相比较与机械硬盘,固态硬盘有那些优点?
11外婆的手纹
李汉荣
⑴ 外婆的针线活做得好,周围的人们都说:她的手艺好。
⑵ 外婆做的衣服不仅合身,而且好看。好看,就是有美感,有艺术性。外婆说,人在找一件合适的衣服,衣服也在找那个合适的人,找到了,人满意,衣服也满意,人好看,衣服也好看。她认为,一匹布要变成一件好衣裳,如同一个人要变成一个好人,都要下点功夫。
⑶外婆做衣服是那么细致耐心,从量到裁到缝,她好像都在用心体会布的心情,一匹布要变成一件衣服,它的心情肯定也是激动充满着期待。记忆中,每次缝衣,外婆都要先洗手,把自己的衣服穿得整整齐齐,身子也尽量坐得端正。外婆总是坐在光线敞亮的地方做针线活。她特别喜欢坐在院场里,在高高的天空下面做小小的衣服,外婆的神情显得朴素、虔诚,而且有几分庄严。
⑷在我的童年,穿新衣是盛大的节日,只有在春节、生日的时候,才有可能穿一件新衣。旧衣服、补丁衣服是我们日常的服装。我们穿着打满补丁的衣服也不感到委屈,这一方面是因为人们都过着打补丁的日子,另一方面,是因为外婆在为我们补衣的时候,精心搭配着每一个补丁的颜色和形状,她把补丁衣服做成了好看的艺术品。现在回想起来,在那些打满补丁的岁月里,外婆依然坚持着她朴素的美学,她以她心目中的“样式”缝补着生活。
⑸外婆的“艺术灵感”来自她的内心,也来自大自然。燕子和各种鸟儿飞过头顶,它们的叫声和影子落在外婆的心上和手上,外婆就顺手用针线把它们临摹下来。外婆常常凝视着天空的云朵出神,她手中的针线一动不动,布,安静地在一旁等待着。忽然会有一声鸟叫或别的什么声音,外婆如梦初醒般地把目光从云端收回,细针密线地绣啊绣啊,要不了一会儿,天上的图案就重现在她的手中。读过中学的舅舅说过,你外婆的手艺是从天上学来的。
⑹那年秋天,我上小学,外婆送给我的礼物是一双鞋垫和一个枕套。鞋垫上绣着一汪泉水,泉边生着一丛水仙,泉水里游着两条鱼儿。我说,外婆,我的脚泡在水里,会冻坏的。外婆说,孩子,泉水冬暖夏凉,冬天,你就想着脚底下有温水流淌,夏天呢,有清凉在脚底下护着你。你走到哪里,鱼就陪你走到哪里,有鱼的地方你就不会口渴。枕套上绣着月宫,桂花树下,蹲着一只兔子,它在月宫里,在云端,望着人间,望着我,到夜晚,它就守着我的梦境。外婆用细针密线把天上人间的好东西都收拢来,贴紧我的身体。
⑺ 直到今天,我还保存着我童年时的一双鞋垫。那是我的私人文物。我保存着它们,保存着外婆的手纹。遗憾的是,由于时间已经过去三十年之久,它们已经变得破旧,真如文物那样脆弱易碎。只是那泉水依旧荡漾着,贴近它,似乎能听见隐隐水声,两条小鱼仍然没有长大,一直游在岁月的深处,几丛欲开未开的水仙,仍是欲开未开,就那样停在外婆的呼吸里。
⑻我让妻子学着用针线把它们临摹下来,仿做几双,一双留下作为家庭文物,还有的让女儿用。可是我的妻子从来没用过针线,而且家里多年来就没有了针线。妻子说,商店里多的是鞋垫,电脑画图也很好看。现在,谁还动手做这种活。这早已是过时的手艺了。女儿在一旁附和:早已过时了。我买回针线,我要亲手“复制”我们的文物。我把图案临摹在布上。然后,我一针一线地绣起来。我静下来,沉入外婆可能有的那种心境。或许是孤寂和悲苦的,在孤寂和悲苦中,沉淀出一种仁慈、安详和宁静。
⑼我一针一线临摹着外婆的手纹外婆的心境。泉,淙淙地涌出来。鱼,轻轻地游过来。水仙,欲开未开着,含着永远的期待。我的手纹,努力接近和重叠着外婆的手纹。她冰凉的手从远方伸过来,接通了我手上的温度。注定要失传吗?这手艺,这手纹。
⑽我看见天空上,永不会失传的云朵和月光。我看见水里的鱼游过来,水仙欲开未开。我隐隐触到了外婆的手。那永不失传的手上的温度。
(选自《文苑》2011年第12期)文章语言形象而富有意蕴,请对下面两句话加以赏析。
(1)外婆总是坐在光线敞亮的地方做针线活。她特别喜欢坐在院场里,在高高的天空下面做小小的衣服,外婆的神情显得朴素、虔诚,而且有几分庄严。
(2)燕子和各种鸟儿飞过头顶,它们的叫声和影子落在外婆的心上和手上,外婆就顺手用针线把它们临摹下来。结合文中材料,说说 “外婆”是个怎样的人。
文章用大量的文字描述外婆的“手艺”,却以“外婆的手纹”为题,请谈谈你的理解。
惜 春 小 札
李国文
春天是不知不觉来的,她走的时候,也是悄没声儿地离去。既不像秋天落下那么多的黄叶,“无边落木萧萧下”,造下满天声势;也不像冬天,一阵烂雪,一阵冻雨。
典型的春天,应该在长江以南度过。没有阴霾的天气、泥泞的道路、苍绿的苔痕、淅沥的雨声,能叫春天吗?没有随后的无淡风轻、煦阳照人、莺歌燕舞、花团锦簇,能叫春天吗?只有在雨丝风缕、春色迷人的江南,在秧田返青、菜花黄遍的水乡,在牡童短笛、渔歌唱晚的情景之中,那才是杜牧脍炙人口的《清明》诗中的缠绵的春天、撩人的春天。
然而,在北方,严格意义的一年四季,春天,是最不明显的,或许也可以说并不存在的。“五九六九,沿河插柳”,这是地气已经转暖的南方写照。 “七九河开,八九雁来”,而在北方,河里的冰,才刚刚解冻。等到它完全融化的日子,春天也差不多过去大半了。
春天里有未褪尽的冬天,这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人们管这种天气现象叫做“倒春寒”。于是,本来不典型、不明显的春天,又被冷风苦雨的肃杀景象笼罩。
北京的颐和园里,有一座知春亭。但知春亭是否“知春”呢?好像也未必。通常都是到了“桃花吹尽,佳人何在,门掩残红”的那一会,才在昆明湖的绿水上垂下几许可怜巴巴的柳枝,令北京人兴奋雀跃不已,大呼春天来了,其实,“归来笑拈梅花嗅,春在枝头已十分”。
承德的避暑山庄里,有一幢烟雨楼。不过名为烟雨楼,但至少在春天里,是没有烟雨的。“烟雨”二字,也只是一厢情愿罢了。在高寒地带,只在塞外的干燥风和蒙古吹过来的沙尘,决不会有那“雨横风狂三月暮,门掩黄昏,无计留春住”的烟雨葱茏的风景。
看来,北方的春天,就像朱自清那篇《踪迹》里写的那样,她“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
因此,捉住春天,把握春天,然后,充分地享受春天。
虽然李商隐告诫过,“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但春天,是唤醒心灵的季节,是情感萌发的季节,也是思绪涌动的季节,更是人的生命力勃兴旺盛的季节。
人的生物钟,如果能够耳闻的话,可以相信,在这个季节里,响动的准是黄钟大吕之音、振聋发聩之声。甚至血管里跳动着的激流,也会蕴含着前所未有力量。此时此刻,若是去爱,一定是炽热生死的爱;若是去恨,一定是刻骨的恨。若是去追求,去拼搏,去干一番事业,你会从你的身体里,获得超能量的“爆破力”。这种“神来之力”就是人类的春天效应。
人的一生,何尝不如此呢?也有其春华秋实的生命过程。那么青春年少的日子,也就是最美好的春天了。然而,一生中的这个春天,似乎比北方真正的春天还要短促得多。
人,有各式各样的活法,这是每个人的选择。无论怎样的一生,你千万要珍惜你生命中属于春天的那一瞬即逝的岁月。因为,青春只有一次,一去便不复返。
使你的青春放出光华,享受青春的美,那才是生命最大的欢乐。
(选自《中华美文》,有改动)根据诗歌的特点判断。“尽日寻春不见春,芒鞋踏遍陇头云”与文中的哪句出于同一首诗,简要说明理由。(2分)
(1)文中江南的春天和北方的春天各有哪些特点?(2分)
(2)作者将二者对比有何用意?(2分)简要分析文中画线句子的表达效果。(3分)
此时此刻,若是去爱,一定是炽热生死的爱;若是去恨,一定是刻骨的恨。若是去追求,去拼搏,去干一番事业,你会从你的身体里,获得超能量的“爆破力”。这种“神来之力”就是人类的春天效应。(1)文章在结构上是怎样将描述自然和表达哲理结合起来的?(3分)
(2)你从中得到了怎样的写作启示?(2分)
何谓幸福
何启治
①在人世间,人人都渴望幸福——那种让人心情舒畅、称心如意的境遇和生活。
②而托尔斯泰告诉我们: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③也许,托翁在《安娜·卡列尼娜》开篇头一句话所说的意思有所特指,而我在经历过几十年的风风雨雨之后,却不再犹豫地对自己,也想对读者说:与其说每个人心里向往的幸福大都相同,还不如说,幸福其实也只能是各人有各人的幸福。
④首先,幸福因人而异。
⑤伟大的政治家不仅为自己的国家、民族创建殊勋伟业,还想为人类文明的进步多做贡献,这是他心里渴望的幸福;而一位普通劳动者所渴望的幸福不过是辛勤劳作后的丰收和殷实的日子。教师以为社会培育有用的人才为幸福,战士以为保卫祖国而献身为幸福,科学家以在自己所迷醉的科研领域中驰骋为幸福;而贪婪的商人当然视巨额利润为最大的幸福,赌徒自然只想大把大把地赢钱。一个懒惰的美籍华人小伙子曾一点都不难为情地对我说,如果什么活都不用干,手里又有很多钱,想怎么吃喝玩乐就怎么吃喝玩乐,那就太幸福了。
⑥其次,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对幸福也会有不同的理解和企盼。
⑦对天真烂漫的孩子来说,跟着父母出游,得到一件漂亮的衣服,一件精美的玩具,一些可口的糖果点心,就能满足他们对幸福的渴望。对刚刚成年的年轻人而言,成绩优秀,学业有成,异性的爱恋,网上的遨游,往往都是他们所憧憬的幸福。而人到中年所追求的,自然就应当是事业的成功和家庭的幸福和美了。至于老年人,那“健康是金,平安是福”也就道出了他们对幸福的企盼了。
⑧但是,幸福和不幸,其实融注在人们每天的日子里。应该说,幸福还因每个人不同的生存境遇而有别。
⑨当你跋涉在沙漠戈壁滩上渴得嗓子冒烟的时候,一杯清水就意味着幸福;当你爬行在黄山那段不到两米宽的“鲫鱼背”上战战兢兢(两边都是云遮雾罩的深渊)时,能安全到达目的地就是幸福。对于一个被无边的忧郁所包裹的孤独者,真挚的呵护,友善的关爱,就是他(她)的幸福。在“大跃进”过渡到大饥荒的年代,对于在饥饿和浮肿中艰难度日的人,不要说什么美味佳肴,只需一个菜窝头,几根手指粗细的胡萝卜,也就意味着幸福。在以极“左”为特征的历次政治运动中,当你被推来搡去,被带铜扣的皮带抽打,被连着几天几夜的“车轮战”式的批斗折腾到出现幻视幻听的时候,别说是安卧床榻,就是能短暂地让你坐在椅子上,或靠在墙角上打一会儿盹,也就得到一时的幸福了。
⑩可见,幸福真是因人因时因境遇之不同而有别。除了真正的违法犯罪分子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之外,我惟愿每一个人每一天都能得到幸福——用你辛勤的劳动,用你真挚的爱,用你的智慧和勇气去赢得应该属于你的真正的幸福。作者是如何提出中心论点的?这样写的好处是什么?
第⑦自然段论述的观点是什么?内容是按照什么顺序安排的? (4分)
本文采用了什么样的论证结构?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什么?(4分)
依照下面的例句仿写两个句子(不能重复原文)。(4分)
当你跋涉在沙漠戈壁滩上渴得嗓子冒烟的时候,一杯清水就意味着幸福;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清淡出尘
马国福
①某夜,独坐窗前,孤寂之时,伴一壶淡茶,翻看以前的读书笔记,无意中看到清代学者朱锡绶在《幽梦续影》的几句话:素食则气不浊,独窗则神不浊,默坐则心不浊,读书则口不浊。好诗如清风,佳句似佳茗,细细玩味,顿觉心清气爽。遂把这几句箴言发给一个很要好的朋友,他很快给我回了四个字“从容入世,清淡出尘。”
②好个“清淡出尘”!它恰似一轮窗前明月,朗朗映我心;宛如一剪河堤绿柳,映辉蓬壁;就像一缕三月清风,一扫胸中烟尘,荡尽内心浮躁。
③在尘世中奔走追逐的我们,从容入世不易,清淡出尘更难。练达这样的胸襟和淡定之气,需要多少豁达,需要多少磨炼啊!每天,我们在纷繁的生活中困顿着、烦恼着、矛盾着、徘徊着、计较着,越是计较烦恼越多,烦恼越多,牵绊越多,牵绊越多,达成至高境界的可能性越小。不少人希望自己生命的底色有大红大紫的那份绚丽荣耀,有大富大贵的那份体面奢华。殊不知,生命这枝莲花越是涂靡艳丽,越接近凋谢零落,人红得发紫的时候,就是走向低谷的关头,一旦拥有的东西,已经接近失去的边缘……唯有清淡如菊的生命之花,才淡然于人生花园的角落,为平凡的生活增添一份持久的芬芳和色彩。
④绚丽之色、富贵之气、理想之光,说到底是人的一种或近或远的欲望。常常觉得,生命就是一场为了终极目标而不断前行的船只,远方的岛屿、路上的渡口、理想的彼岸,蕴藏着许多诱惑。人,就像一只船,我们中间,大多数人是一只被劫持的船,被自己的欲望劫持的船。我们眼里只有目标,只有彼岸,只顾及实现目标的可能性,而全然忽略了船岸边弱柳扶风的闲情雅致,天空飞鸟裁减云朵的曼妙情怀,远山峰峦叠嶂的磅礴气势。人生的初衷一旦偏离方向,被虚荣掩饰,让浮华蒙惑,很可能我们到头来收获的是一把眼泪,一声被暗礁伤害的叹息。有时候,常常听有的人感慨自己活的很苦很累,我想,苦也罢,累也罢,都是咎由自取。因为,一个人如果顾虑太多诱惑,心境就会变得很复杂,最终收获的只能是疲惫、困顿和劳累。所以,我们最终的结局就孕育在生命这场无常的航行当中自己对人生所抱持的态度当中。
⑤素食、独窗、默坐、读书,都是淡淡的雅致;而繁华、烟云、幸福、财富、目标都是浓浓的欲求。炫目诱人的东西最容易沾尘蒙灰,清淡疏朗的空间很利于拂尘荡灰。在沾尘蒙灰与拂尘荡灰之间的距离中,蕴藏着人性的许多色彩,或炫目,或平淡,我们痛苦的根源在于为了那些缤纷炫目而逾越了清淡和浓烈之间的距离。很喜欢佛家赵朴初老人的一首诗:七碗爱至味,一壶得真趣。空持千百偈,不如吃茶去。 我觉得赵老的这种胸怀就是一种清淡。返朴归真的一把素壶,足以领略乾坤风云,气定神闲的一杯淡茶足以让人忘尽世间浮华。七碗生风,一杯忘世。这是禅的意境,是清淡,是超然。
⑥清淡上路,心中的烟尘少了,没有过多的心机,胸怀因此变得博大,一切因为放不下、得不到的物什引起的重负变轻了,步履因此轻松,心胸因此豁朗。得天独大,天马行空,我心自由,生命从容。
⑦在自然界,千帆过尽,繁花过眼,草木山川枯荣自如,只剩下水天一色,这是大地的超然淡定;在我们的内心,千金散尽,光阴远逝,生命由薄变厚,由厚变薄,这是生命的淡定超然。
⑧清水洗尘、淡菊养神。我们的周围,散布着许多灰尘,或物质的,或精神的。奢华升虚浮,心灵容易蒙垢;清淡滋超然,性情长久洁净。
⑨一粥一勺是清淡,健康、温暖、妥帖;一瓢一箪是清淡,随意、自在、安心。奢华也罢,绚丽也罢,生命终究归于平淡。淡到极至,尘世的历练让我们的内心不断贴近本真,让灵魂归于成熟、稳练、透彻。这未尝不是活着的一种至高境界。“从容入世、清淡出尘”既是做人的根本,也是修心、修身、修口的最高境界。人生百态,岁月如梭。顺逆、好坏、善恶等等相互交织、彼此依存,犹如太极阴阳,此削彼涨,但浑然一体。我们只有做到胸怀太极,置身其外,以平和的心态不断激发人生轨迹积极向上的一面,不断调整内因、外因的联动,才能更好的促进事物的更新与发展,才能使人生中偶尔出现的插曲、花絮绽放出绚丽的光彩。
⑩清淡是生命的内定力,仰仗这股超然之气,我们内心的岛屿必将是一番劲风过后碧空如洗、云白风轻的曼妙气场。就让清淡出尘成为生命最从容的姿态吧。文中第②段加点句子意蕴丰富,请从语言表达的角度对此句进行评析。
为什么生命这枝莲花越是涂靡艳丽,越接近凋谢零落呢?为什么大多数人是一只被劫持的船?
你认为第⑨段中的加点句子是否称得上至高境界?谈谈你的理由。(3分)
结合你的生活,说说你将怎样“就让清淡出尘成为生命最从容的姿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