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捡来的手机
周广华
①散步的时候,我在地上发现一部手机。没等我反应过来,儿子已经蹦过去一把捡起来。是款崭新的黑色手机,很漂亮。四处看看,还真不好说是谁丢的,决定等失主自已打电话过来。
②看着捡来的手机,儿子问:“要是没有人打电话联系呢?”我似乎猜到他的心思,给了他三条建议:第一、通过存在手机里的电话号码寻找失主。第二,次日把手机教给老师,由学校处理。第三、如果确实没人来找,这部手机就归他所有。
③儿子歪着脑袋想想:“第一条可以考虑。第二条无聊透顶。我们班同学有次和他妈妈在外面捡到手机,也不理别人打电话过来,硬是等第二天带到学校交给老师。联系到失主后,还要人家写感谢信。开校会时校长拼命表扬,还说这是学校的荣誉。绕来绕去就是为了让别人都知道。第三条……”他没继续说,我也不问。知道他心里的那个结:说起来全家前前后后丢了5部手机,都没能找回来。最可气的就是儿子的那款苹果绿的手机,那是他的儿童节礼物,喜欢得不行。用了还没半个月,落在出租车里,发现时那车都没走远,打过去居然关机。倒是他对把手机交给学校的那番评论出乎我预料。我很惊讶,也很欣慰。
④果然,儿子有些想不通:“为啥别人捡到我们的手机都不还,我们捡到了却要还给别人?”我想都没想就说:“我也想不通。我只是相信:人不能贪小便宜,贪小便宜的人肯定会吃大亏,也赚不到钱。我丢手机那次,打过去听到关机,气得我可劲诅咒那个拿我手机的人。被人诅咒可不是件好事,除非你问心无愧。做过亏心事,就算别人不知道,还有苍天在看着呢。”儿子不再言语。
⑤总算等到失主的电话,告诉他我们所在的位置。很快就看见一个小伙子急匆匆地从远处奔过来。估计是附近院校的学生。看他急成那个样子,真替他庆幸他遇到的是我们。儿子把手机递给他时,可能是没想到手机如此轻易地失而复得,他竟愣在那里不知所措。好不容易缓过神,只知道冲着我们不停地说:“谢谢您啦,叔叔!谢谢阿姨!谢谢这位小弟弟。”挥挥手和他道别。直到我们走远,他还呆呆地站在那里。儿子心情很好,拉着我们有说有笑,还不时模仿那丢手机的小伙子语无伦次的样子。
⑥快到家时,儿予忽然不好意思地说:“其实,刚捡到手机那会儿,我还在想:要是没人打电话过来联系就好了。”我牵紧他的手:“不管怎样,你真的很棒。你比好些成年人都做得好。最起码,你不仅善良,而且不虚伪。”
⑦正是因为怀有世俗的心态,所以能够懂得高贵。本文安排故事的结构主要有两条线索:一是围绕手机展开故事情节:二是围绕儿子的情绪展开故事情节。请你依据文章思路填空:(4分)
④故事情节:( )手机——讨论如何处置手机——( )手机——回忆还手机情景。
②儿子的情绪:惊喜——( )——心情很好——( )。儿子不愿把手机交给学校,我为什么会感到“惊讶”?对他的那番评论,我为什么又感到“欣慰”?
【答】 文章第⑤段对小伙子的描写运用了哪些手法?这样的描写有什么作用?
【答】 南京彭宇在街上扶起摔倒的老人;却惹官司上身,被一审法院判赔老人损失,让不少人觉得好人难做,那么,当遇到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你会选择怎么做?就此说说你的想法。
【答】
阅读傅雷家书中的一封,回答小题
亲爱的孩子,你走后第二天,就想写信,怕你嫌烦,也就罢了。可是没一天不想着你,每天清早六七点钟就醒,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也说不出为什么。好像克利斯朵夫的母亲独自守在家里,想起孩子童年一幕幕的形象一样,我和你妈妈老是想着你二三岁到六七岁间的小故事—这一类的话我们不知有多少可以和你说,可是不敢说。你这个年纪是一切向前的,不愿意回忆的;我们噜哩噜嗦的抖出你尿布时代的往事,会引起你的憎厌。孩子,这些我都很懂得,妈妈也懂得。只是你的一切终身会印在我们脑海中,随时随地会浮起来,像一幅幅的小品图画,使我们又快乐又惆怅。
真的,你这次在家一个半月,是我们一生最愉快的时期;这幸福不知应当向谁感谢,尽管我没宗教信仰,至此也不由得要谢谢上帝了!我高兴的是我又多了一个朋友;儿子变成了朋友,世界上有什么事可以和这种幸福相比呢?尽管将来你我之间离多聚少,但我精神上至少是温暖的,不孤独的。我相信我一定会做到不太落伍,不太迂腐,不至于惹你厌烦。也希望你不要以为我在高峰的顶尖上所想的,所见的,比你们的不真实。年纪大的人终是往更远的前途看,许多事你一时觉得我看得不对,日子久了,。
孩子,我从你身上得到的教训,恐怕不比你从我这儿得到的少。尤其是近三年来,你不知使我对人生多增了几许深刻的体验。我从与你相处的过程的学得了忍耐,学到了说话的技巧,学到了把感情升华!
你走后第二天,妈妈哭了,眼睛肿了两天:这叫做悲喜交集的眼泪。我们可以不用怕羞的告诉你,也可以不担心你憎厌而这样告诉你。人毕竟是感情的动物,偶尔流露也不是可耻的事。何况母亲的眼泪永远是圣洁的、慈爱的!
(1954年1月30日晚)第一段提到令作者“又快乐又惆怅”的是什么事?为什么说它是“又快乐又惆怅”的?
从本文的语言风格来看,填入第二段横线上的应是下面哪一句?简要说明理由。
(1)现实却给你证明,我是对的。
(2)现实却给你证明我并没大错。这封家书反映出傅雷对两代人相处的一些看法。仔细阅读并回答下列问题。
(1)青年人应持有怎样的态度?
(2)长辈应克服自身哪些弱点?下面哪一句话最能反映傅雷关于两代人应建立的关系的观点()
A.这一类的话我们不知有多少可以和你说,可是不敢说。 |
B.儿子变成了朋友,世界上有什么事可以和这种幸福相比呢? |
C.孩子,我从你身上得到的教训,恐怕不比你从我这儿得到的少。 |
D.人毕竟是感情的动物,偶尔流露也不是可耻的事。 |
阅读下面《有没有不会死亡的生物》后回答小题。
(1)所有生物,包括人,都免不了死亡的结局,这已经是为人们所认可的一种自然现象。可是,如果我们仔细地研究一下,却可以发现,对于细菌以及大多数原生动物来说,死亡并不是一个必然的结果,这是怎么一回事呢?生命又为什么会死亡呢?
(2)我们知道,生命的本质是遗传基因。由于紫外线、污染等外部因素作用及细胞内部的变化,基因的结构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定的损伤。通常,这种损伤可以通过细胞的自我修复功能加以消除,但是损伤达到了一定的程度,修复便无法进行,或者说不能完全修复,这样的话,就会引起细胞的老化、器官的老化,最终导致生物体的死亡。
(3)既然死亡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结果,那么,为什么还有不死的生物体呢?原来,所谓的那些不死的细菌或者原生动物,都有一种很强的自我复制能力。以阿米巴变形虫为例,这种小型生物体,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通过分裂,大量复制自我,这样,即使有些个体会老化,会死亡,但其他个体仍然在不断地复制,时事上,只要营养条件允许,他们可以一直复制下去。
(4)任何其他多细胞动物之所以会死亡,是因为在人类和其他多细胞动物的细胞中有组织无限制分裂的机制,好像一个有效的刹车装置。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我们人类简直无法想象自己会有多么庞大。要是那里的刹车装置失灵的话,那么,那里的细胞就会无限制的分裂繁殖下去,最终耗尽生物体内的全部营养,这样的细胞,也就成了癌细胞。
(选自《语文报》初中版)细菌或一些原生动物不会死亡的原因是:(2分)
第四自然段的划线句子,将人类和其他多细胞动物的细胞中组织无限制分裂的机制比喻为一个有效的刹车装置,采用了比喻的说明方法。旨在说明什么?(2分)
对照全文内容,第一自然段的划线句子有逻辑上的语病,请指出来并予以改正。
阅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一段文字,完成小题。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臃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像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看见过有一块根像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远。
我不知道为什么家里人要将我送进书塾里去了,而且还是全城中称为最严厉的书塾。也许是因为拔何首乌毁了泥墙罢,也许是因为将砖头抛到间壁的梁家去了罢,也许是因为站在石井栏上跳下来罢,……都无从知道。总而言之,我将不能常到百草园了。Ade,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子们!……根据选段内容给文段加一个小标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文景物描写准确传神,记叙中渗透着作者的感情,请你说说下面这句话的表达效果。
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从“不必说…也不必说…单是…”这个句式,来看第一段的写景顺序,表达最到位的是()(2分)
A.从静景描写到动景描写。 | B.从概括全景到突出局部。 |
C.从美丽的植物到可爱的动物。 | D.从近的景物到远的景物。 |
选段多方面描写百草园的景色有什么作用?除描写景物外,还写了四件趣事,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
童年生活是趣味盎然的,请模仿下面例句句式,根据自己的感受续写一句。
童年是追蝴蝶的嬉戏,童年是捅蜂窝的狼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文,回答小题。(13分)
上品生活不着痕迹
雪小禅
我一直不太理解父亲。
我觉得他和这个社会格格不入,真的,世界上怎么还会有这种人?
父亲是一个老知青,绝对老三届的。他没有回北京,留在这个小城。小城中有他心爱的女人,然后,有了我和弟弟。
后来,他考取大学,仍然没有回北京,仍旧回到小城,在一个化工厂当技术员。他是一个无线电爱好者,一个电脑爱好者,一个音乐发烧友,一个天文发烧友,一个气功爱好者,一个足球迷,一个金庸迷。我不知道人可以有多少精力,但是他喜欢的东西,都能玩到极致。他喜欢无线电,可以自己制作电视机和收音机,并且和全国各地的无线电发烧友都有联系;他喜欢电脑,在60岁那年,还能自己设计软件,有很多电脑知识,我还要请教他;他喜欢音乐,陶醉在古典音乐中,并且拉得一手好二胡,弹得一手好古筝。有时,我回到家里,看到他正在听一种叫埙的乐器,一边听,一边写毛笔字,他的毛笔字,得过全国的大奖。
当然,有彗星飞过地球,他总说给我打电话,那时,我正为生活奔波,或者和人谈着合同,或者在酒店里吃饭。总之,我觉得自己干的都上正事。谁能像他那么活着,养着十几只猫,每天要去早市买鱼,因为那些鱼比较便宜。
当然,我一次也没有看到彗星,我没有那个心情,没有那个心境。况且,我总是很累,早早地睡去,怎么可能半夜起来看彗星?但父亲每次都要一本正经地看,他的器材很先进,他招了一帮年轻人,在那里看星星。我对妈说,我爸爸当年肯定和徐志摩差不多,太浪漫了。这把年纪,还有这种心情,让人佩服!
每次,我回到家里,父亲都会让我坐在他的电脑前,看他拍的猫和花,他用数码相机认真地记录那些猫的生活,其中,有一张叫“这只猫三个月了,还在吃奶”,笑得我肚皮疼。他的每只猫都有名字,每张照片都有题目,每朵花也都有名字。父亲说:“那都是我的孩子”。
刚开始,我真的很反感父亲的这种生活态度,和他一起出来的人,早就当了处级干部,他还是一个普通老百姓,种花养猫,看星星,看足球,玩电脑,他的世界总有不同的精彩在上演。我曾抱怨他说:“如果你官当大点,我和弟弟一定会有更好的工作。”父亲从不这么认为,他说:“指望父母的孩子,不会有多大出息,就像总在父母身边的鸟,永远也飞不高一样。”
后来的事情,验证了他的话是正确的,我考取了外企白领,弟弟成了有名的工程师,而那些官员子女在机构精简之后却有好多人待业在家,他们果真没有飞太高。
有一段时间,父亲每天给我发邮件,刚开始,我总是嫌烦,无非是他养的猫和兰花,那些猫又生了很多小猫,父亲把那段录像传给我,他说:“非常美妙。”
那些春天里初开的兰花,我开始没有觉得美妙,当我渐渐沉下心来,我发现那些兰花,芬芳迷人,我发现父亲发来的猫的照片生动可爱,甚至我开始想给它们一个个起名字。
能把生活活出一朵叫做美妙的花来,这是一种多么快乐而迷人的心境。父亲60岁了,他从二十多岁开始,就这么活着,闻闻风中花的香,看看小猫咪的可爱,读读金庸小说的侠气,望一下神秘的星空,弹一曲高山流水,和老友下下围棋,和自己的爱人,牵手去捡鱼肠子。这样的生活,是父亲的生活,那曾经是我觉得不求上进的生活,现在,我认为那是一种最美丽的生活。生活的上品,往往是不着痕迹,然后把自己融入自然。(原文有删改。)文中“我”对父亲情感态度的变化过程是:由到。
父亲的哪些行为让“我”觉得“他是和这个社会格格不入的”?
你是如何理解标题“上品生活不着痕迹”的?
文中父亲说:“指望父母的孩子不会有多大出息,就像总在父母身边的鸟永远也飞不高一样!”你是如何看待这句话的?写出你的理由。
阅读下文,回答第小题。
你相信“2012末世论”吗?
①目前有一种“2012末世论”的观点,说的是2012年12月21日是人类这个物种的终结,没有人能够看到第二天的太阳。
②“近年来地震频发”,是持“2012末世论”的有力证据。但这种观点只对了一半,地震频发是事实,但这并不是近年来才发生的。实际上,从统计学意义上来讲,全球每年发生约500万次地震,平均每天有1万多次,只不过绝大多数不被人所察觉,只能被地震仪记录下来;而因为人口在地表分布得极端不均,只有少数带来巨大损失的地震会让我们记忆深刻。2001年11月14日发生在青海昆仑的8.1级地震,是中国近半个世纪来震级最高的一次,但是因为它发生的地点和带来的损失都不够引人注目,所以很少被大众提及。
③地震的发生,有一定的规律可循。绝大多数地震都发生在板块边界,A其中全球地震的70%分布在环太平洋地震带,15%分布在欧亚地震带,还有5%在大洋中脊,其他的10%则分布在板块内部。但是,B这种统计学上的规律并不能确定地震在何时何地发生,有什么样的强度,因为人们至今也没有清晰地了解地震产生的机制和原理。从这个意义上讲,地震又是随机的。
④从数据统计来看,最近几年的地震也验证了这种随机性。2010年美国地质勘探局曾经发布数据:C自1900年以来,全球平均每年发生16次7级以上的大地震。有的年份,如1986年至1989年只有6次,而1943年则高达32次。因此,2010年以来,地震算不上频繁。
⑤……(摘自2011.10《读者》,有改动)选文第④语段中的“这种随机性”指代选文中加曲线的A、B、C中的句(只填字母),其理由是。
第④语段中划线的句子运用了哪些说明方法?有何作用?
综合全文信息,结合你的思考,在下面横线上为选文补写一段议论性文字,作为文章的第⑤语段,要求先明确表述观点,然后进行简要阐述。(6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