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得很慢的土豆汤(肖复兴)
那天下午两点多,我和妻子路过北大,因为还没有吃午饭,忽然想起儿子曾经特意带我们去过的一家生意很红火朝鲜小饭馆,便去了那家小饭馆。
因为不是吃饭点儿,小馆里空荡荡的,一个胖乎乎的小姑娘笑着问我们吃点什么。我想起上次儿子带我们来,点了一个土豆汤,非常好喝,很浓的汤,却很润滑细腻,特殊的清香味儿,撩人胃口。不过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我忘记是用鸡块炖的,还是用牛肉炖的,便对妻子嘀咕:“你还记得吗?”妻子也忘记了。
没想到,小姑娘这时对我们说道: “上次你们是不是和儿子一起来的,就坐在里面那个位子?”
我和妻子都惊住了,她居然记得这样清楚!更没想到的是,她接着用一种很肯定的口气对我们说:“那次你们要的是鸡块炖土豆汤。”
我开玩笑地对她说:“你就这么肯定?”
她笑了:“没错,你们要的就是鸡块炖土豆汤。”
我也笑了:“那就要鸡块炖土豆汤。”
刚才和小姑娘的对话,让我在那一瞬间都想起了儿子。思念一下子变得那么近,近得可触可摸,仿佛一伸手就能够抓到。两个多月前,儿子要离开我们去美国读书,临走前特意带我们来到这家小馆,特别推荐这个鸡块炖土豆汤,所以,那一次的土豆汤,我们喝得很慢很慢,临行密密缝一般,彼此嘱咐着,一直从中午喝到了黄昏。许多的味道,都搅拌在那土豆汤里了。
事情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这个小姑娘居然还能够如此清楚地记得我们坐的具体位置,而且还记得我们喝的是鸡块炖土豆汤,这确实真我百思不解。汤上来了,我问小姑娘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她笑笑,望望我和妻子,没有说话,转身离开。
我抿了一小口,两个多月前的味道和情景立刻又回到了眼前,熟悉而亲切,仿佛儿子就坐在面前。
那天下午的土豆汤,我们喝得很慢。
临走的时候,我忍不住又问小姑娘,她还是那样抿着嘴微微笑着,没有回答。
又过了好几个月,树叶渐渐变黄了,天也渐渐地冷了。一天下午,还是两点多钟,我去中关村办事,那家小馆,那个小姑娘,和那锅鸡块炖土豆汤,立刻又从沉睡中苏醒过来似的,闯进我心头。离这不远,干吗不去那里再喝一次鸡块炖土豆汤?
因为不是饭点儿,小馆依然很清净,不过里面已经有了客人,一男一女正面对面坐着吃饭,热气弥漫在他们的头顶。背对面坐着的是一个年龄颇大的男子,女的就是那个胖乎乎的小姑娘。她也看见了我,向我笑笑,算是打了招呼。那男的模样长得和小姑娘很像,不用说一定是她父亲。
我要的还是鸡块炖土豆汤。因为炖汤要一些时间,我走过去和小姑娘聊天,看见他们父女俩要的也是鸡块炖土豆汤。我笑了,她也笑了。
我问:“这位是你父亲?”
她点点头,有些兴奋地说:“刚刚从老家来,我和爸爸都好几年没有见了。”
“想你爸爸了?”她笑了,她的父亲也很憨厚地笑着。
难得父女相见,我能想象得出,一定是女儿跑到了北京打工好几年了,终于有了一次父女见面的机会。我不想打搅他们,但我的心里充满了感动。我忽然明白了这个小姑娘当初为什么一下子就记住了我们和儿子,记住了我们要的鸡块炖土豆汤……
那一个下午,我的土豆汤喝得很慢。我看见小姑娘和她爸爸那一锅土豆汤也喝得很慢。亲情在这一刻流淌着,浸润了所有的时间和空间请依据给出的示例,梳理文章的情节。
(1)两个月前儿子要回美国读书,我们在朝鲜饭馆喝土豆汤。
(2)两个月后, 。
(3)几个月后的一个下午, 。作者写到“许多的味道,浓浓的,都搅拌在那土豆汤里了”,根据上下文,请你具体说出其中有哪些味道。
文中多处出现土豆汤“喝得很慢”,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小姑娘当初为什么一下子就记住了我们和儿子,记住了我们的土豆汤?请简要说明。
联系全文,谈谈你对文中最后一句“亲情,在这一刻流淌着,浸润了所有的时间和空间。”的理解。
这篇文章的线索是什么?文章中画线句子采用了怎样的叙述顺序?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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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微博”了吗
①微博是什么?它的正式名称是微型博客,是基于有线和无线互联网终端发布精短信息供网友共享的即时信息网络。由于每次发布的信息被限定在140个字符内,故得名“微”。
微博自2006年6月进入大众视野以来,迅速传播。从唐骏和方舟子的学历门之争到河北的“我爸是李刚”事件,再到上海11.15火灾事故的网上直播。微博在几次事件中均表现其便捷性和实时性的特点,在当今的互联网生活中扮演起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②微博的最初用途是让人们随时向外界播报自己的所作所为。目前,这还是微博的主要用途。由于微博的使用,人们开始能够创造并传播信息,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只是消费信息,消费他人传播和控制的信息。如此一来,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得以进一步拓展。
③微博的另一种用途是对会议进行实时报道。与会者可以把会议内容贴到接收信息来源更新的公共网站,这样就可以使那些没有参加会议的人“听到”发言人正在讲什么内容了。还可以使与会人员看到其他人对发言人所讲内容的理解和反馈,并引发进一步的讨论。这样,这个网站就变成了思想和观点的档案库,成了未来很有价值的参考资料。
④微博还能够使人们参与到重要社会、政治意义的问题的讨论中来。微博用户贴出关于危机情境的实时新闻更新,几秒钟内全世界的读者都能看到这条新闻,这种现象已是司空见惯。众多的从政人士和政府机构现在都在用微博发布公告。
⑤此外,微博作为一种全新的沟通和交流模式,为人际交往搭建了一个崭新的平台。微博营造了温馨、和谐的氛围,它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它使人际关系更有人情味,并给了每个人被关注的感觉和成为明星的机会。
⑥在中国,微博用户数在2010年底到2011年6月半年内,由6311万增长到1.95亿,增长了208%。据不完全统计,他们每日发布的信息量近2亿条,成为中国互联网上更新最活跃的信息源和舆论场。看来,微博时代已经到来。如今,网络上广为流传的招呼语已经变成了“朋友,你今天‘微博’了吗?”
⑦围观改变中国,微博改变生活。在这信息的海洋中,纷繁复杂,真假难辨。我们在享受着微时代便利的同时,也应擦亮自己的眼睛。微博时代,你Hold得住吗?
(选自2011年第11期《读者》,有删改)文章从哪几个方面介绍了微博的用途,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
第①段划线句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第⑥段中划线的词语“据不完全统计”能否删去,为什么?请说明理由。
结合下面的材料,联系全文内容,说说你从中得出的结论。
【材料一】2010年11月2日,新浪微博爆发了一次匪夷所思的“张国荣复活”事件。在短短两天内,关于此事的评论近30000条。原来是上海一家公关公司为了向客户展现自己的实力,由郭敬明+舞美师爆料的形式炒作了这个假消息。其公司负责人已在个人博客上发表致歉函。
【材料二】2011年元旦,正在广东佛山打工的南阳青年山骏,只因发了一条82个字的微博,一下成了家乡新野大葱的“经纪人”,每天至少接到十几个买葱者的电话。在网络和传统媒体的互动“给力”下,整个新野县的大葱,竟然从“养在深闺人未识”的村姑,摇身变成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模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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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养气
⑴说读书是为了升学,为了获取知识,为了提高修养,为了改变命运,为了做官,为了就业,为了成名成家,为了报效祖国,等等,均无不可。但我觉得,最根本的一条是读书可以养气。
⑵人有三宝精气神,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不同的书,可以养不同的气。豪气,灵气,平和之气,浩然正气,可以养也;邪气,戾气,酸腐之气,阴阳怪气,亦可养也。读书于人,就像吃饭喝水一样不可或缺,我们可以从书中汲取无尽的精神力量——不,汲取气,汲取一种激荡在我们的血管,充盈于我们的周身,又从我们毛孔里散发出来的气。同时,读书也要像吃饭那样,吃各种蔬果和五谷杂粮,摄取多种营养——阅读各式各样的书,汲取各种各样的气,以避免先天不足,后天失调。不过,血气方刚的少男少女,不仅要杂学旁收,大量读书,还要有目标,有选择地读书,吸取精华,剔除糟粕,读天下好书,养人间正气。就像孟夫子说的那样:吾善养吾浩然之气也!
⑶如果说读书是养气,是输入,那么写作则是释放,是输出。作者把气注入文章,读者又通过读书,感受到文章的气,吸收了文章的气。你我常说的“回肠荡气”,不正是说一种读书的经验,不就是说文气在我们的胸腹之间流转激荡吗?是什么样的人,读了什么样的书,便会写出什么样的文章来。气不同,文章的味道就不同,形成的风格也就大不相同。所谓韩如潮、苏如海、柳如泉、欧如澜,便是韩柳欧苏四大文豪的禀赋、气质、学养之差异,贯透于文章中的具体表现。
⑷曹丕说“文以气为主”。韩愈也强调“气盛言宜”——就是说,写文章的人,只要气足了,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所谓“气”者,分为两个层面,先天为禀赋(本气),后天为学养(养气)。自身气弱的人,气小力薄,容易被书拿住,故世上多有食书不化的“两脚书橱”。而自身气足的人,不仅读书可以养气,而且善于融会,善于吐纳,作文时自然就会“天机云锦用在我,剪裁妙处非刀尺”也。正因如此,“野孩子”们的身上虽有侠气、野气和不驯之气,可是经过书卷气的浸染,其笔下之文,便多有杀气、霸气和蓬勃之气,别有手眼,异光灿烂,爽!
⑸人虽有先天的禀赋、气质上的差异,然而读书可以养气,则是共同的,也是共通的。庄子在《逍遥游》中说过,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风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翼也无力。读书不足,养气不够,写起文章来只有出的气,没有入的气,就像游泳的人不会换气,用不了半个时辰,便三魂荡荡,七魄悠悠,蹬小腿儿翻白眼儿,简直像个垂死挣扎的瘪三。真正的文章好手,必然读书多,养
气厚,厚积而薄发。那手笔,真叫个:斯须九重真龙出,一洗万古凡马空!选文论述的观点是:
选文第1段作者指出了读书的多种目的,且认为“均无不可”。在这几种读书目的中,你觉得哪一种最适合我们中学生,请简述理由。
(1)读书的目的最适合我们中学生的一种是
(2)其理由是 第5段“厚积薄发”中:
(1)“厚积”指的是
(2)“薄发”指的是下面是几则关于读书的名言,如果要在本文中引用,可以引用哪两项?理由是什么?
①读书,这个我们习以为常的平凡过程,实际上是人的心灵和古今一切民族的伟大智慧相结合的过程。(高尔基)
②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孔子)
③任何一个有学问的人,在他的一生中都阅读过大量的书。(列宁)
④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位益友。(臧克家)
可以引用的两项是(填序号)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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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父亲丰子恺轶事
丰陈宝
那是六十多年前的事了。那时我们住在故乡石门湾。
当时我们兄弟姐妹六人都在家乡的小学里念书。一到放暑假,家里就闹哄哄的。于是,父亲便着手为我们安排暑假生活,让我们过一个内容充实、且又有趣的暑假,既不乱吵乱闹,又不荒疏学业。
如果逢到天气阴凉,父亲就组织我们到近郊去做“跟踪追击”的游戏。四个人分成两组,每组二人。令二人先从某处出发,弯弯曲曲向前走去——越过桑田,跨过田埂,走过小桥,沿着小河一直走去,比如说,走到一棵大樟树处为止。先走的二人每到十字路口或三岔路口,都要写一张纸条指示前进方向。这小纸条或用石子压在小路上,或想办法挂在桑树丫杈上,或放在农舍的石阶边……二人出发后,七弯八绕,走得早已看不见踪影时,另二人才出发前去“跟踪”。这后出发的二人如果一路仔细、无误,便能追寻到先出发的二人,四人欢欢喜喜在目的地相会。然后反过来,后出发的人改为先出发,弯弯绕绕走另一条小径,让另二人根据他们留下的纸条去追寻。
参加这样的户外游戏很有趣。记得有一次我和妹妹二人在追踪时,边走边聊天,一不小心错过了三岔路口,直走到前面的十字路口不见有标记,才回过头来寻找。原来三岔路口的小纸条是用一块小石子压在路旁草丛中的,很容易疏忽。找到小纸条,我们这才走上“正路”,顺利到达目的地。可见这游戏不但有趣,还可训练孩子做事灵活、仔细。
但暑假里大多数日子是大热天,户外赤日炎炎,不宜多逗留。这时父亲常常躺在藤椅上读鲁迅的小说,让我们围在身旁听。有一次,父亲读《呐喊》中的《社戏》一文,孩子们看社戏回来偷罗汉豆,一边是阿发家的,一边是六一公公家的。阿发往来摸了一回,说:“偷我们的吧,我们的大得多呢。”
读到这里,父亲笑了,不觉插入几句自己的话:“真有意思:我们的,也叫偷!”我们也都发出会心的微笑。
更多的时候父亲让我们练笔:他出题目,叫我们每人写一篇作文。题目是多种多样的,有时写的是抒情文,有时写的是记叙文,有时写说明文……
有一次,父亲别出心裁,竟出了这样一个题目:《怎样搓麻将》。只因母亲回娘家时,常常和亲友们搓麻将,在她的影响下,我们几个大孩子不教自会,常常在假期里以搓麻将自娱。(我们的技术不精,纯粹是当作玩耍,好比打扑克取乐一样。)父亲因此出了这样一个题目。他说,你要教会一个完全不会搓麻将的人,这个人甚至连“筒”、“索”、 “万”都没听说过,一张牌也不认识。大家一听这么一个作文题,都笑起来。可是回过头来一想,觉得真要写一篇能教会别人搓麻将的文章,确实也不容易,而且写起来又很有趣,便各自埋头去写了。我记得我的这篇作文写得很长,讲得有条有理,十分详细,获得了父亲的好评(他不批分数,只是在文末写几句评语)。
李叔同在《忆儿时》一歌中写道:“回忆儿时,家居戏嬉,光景宛如昨。”父亲安排我们度暑假的往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至今记忆犹新。六十多年漫长的岁月,并没有将它冲淡,儿童时代的趣事,将永远保留在我的记忆中。
(选自《语文世界》,有删改)文章写了父亲丰子恺哪几件事?请用简要的语言概括。
联系上下文,品味画线句中的词语:不觉和会心,指出它们的表达效果。
你觉得丰子恺是一位怎样的父亲,请你结合文章内容分析。
文末引用李叔同在《忆儿时》中的话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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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脑可以永葆青春
冬 雪
如同所有的人体器官一样,大脑也会随着人的衰老而变老。但是,一些新的研究却证明大脑比身体所有的器官衰老得更慢,更能永葆青春。
大脑的生命期分为三部分:发育期、成熟期和老龄期。所有人的大脑在出生之前到30岁左右都属于大脑的发育期。第二个季节是大脑的成熟期,大致可以确认为是30岁以后到老年期。到了老年,则是大脑的老龄期。随着年龄的增长,一部分大脑组织会缩小,神经细胞之间的连接也会变得稀疏,脑槽也会变得明显,流入大脑的血液有所减少,大脑的供氧量也会降低。它们构成了大脑衰退的生理基础,但是大脑的功能有时是可以与结构相分离的。
生活中,有些人直到晚年才达到思维的顶峰并取得许多创造性的成就。控制论之父诺伯特·维纳曾说过:“数学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是年轻人的游戏。”但是,他的经历却推翻了自己的论断。他在54岁时出版了《控制论》,70岁第二部重要著作《上帝与有生命的假人》问世。如今,指导复杂系统基本原理的科学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维纳的观念,这些观念是在维纳的晚年才形成的。很多人在老年时尽管会有认知能力的下降,但是仍然可以多种方式来保持认知能力。
这源自于大脑产生和拥有的智慧,以及能力和技能可以抵御衰老或大脑神经疾病带来的认知功能的衰退,其中最根本的力量来自于大脑的模式识别功能。模式识别是指有机体将新的对象或问题识别为已熟知的对象或问题的能力。人们在生活中的种种行为都体现了大脑的模式识别功能,即人的行动首先是由大脑的模式识别来认知事物和物体,然后用以前的经验来完成特定的动作和任务。
例如,清晨起来,你会看到熟悉的牙刷、牙膏等。但是如果没有视觉联合皮质,你就不会识别它们是什么东西。视觉联合皮质受损的人会产生视觉物体失认症。接着你会去拿牙刷刷牙。这也有赖于复杂的神经系统的运作,因为仅仅知道是什么物体是不够的,还要知道怎么用它。
所有这些智慧都需要大脑的模式识别来开启并取出来使用。所以,当一个人随着年龄增长,他的大脑也随之而衰老,但是,经年累月的生活和工作使许多智慧积累贮存在大脑中,并且可以通过模式识别来调取和使用,就可能完成正常的工作,甚至创造出优异的成果来。为什么“很多人在老年时尽管会有认知能力的下降,但是仍然可以多种方式来保持认知能力”?
文章最后一段划线词“可能”能不能换成“一定能”?为什么?
文章第三段说“生活中,有些人直到晚年才达到思维的顶峰并取得许多创造性的成就”,因此可以称这些人为大器晚成者。除了诺伯特·维纳,你还能举出两个大器晚成的例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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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羽衣张晓风
(1)讲完了牛郎织女的故事,细看儿子已经垂睫睡去,女儿却犹自瞪着坏坏的眼睛。忽然,她一把抱紧我的脖子:“妈妈,你说,你是不是仙女变的?”
(2)女儿的问话充满童真和稚气。我真的一时不知怎样回答,但这句问话却像一把无形的钥匙,开启了情感与记忆的箱箧……
(3)许多年前,那时我自己还是小女孩,我总是惊奇地窥伺着母亲。记忆中母亲晒箱子的时候就是我兴奋欲狂的时候。
(4)母亲的樟木箱子又深又沉,像一个浑沌黝黑初生的宇宙。我还记得的是阳光下竹竿上富丽夺人的颜色,怪异却又严肃的樟脑味,以及我在母亲喝禁声中东摸摸西探探的快乐。
(5)我唯一真正记得的一件东西是幅漂亮的湘绣被面,雪白的缎子上,绣着兔子、翠绿的小白莱和红艳欲滴的小萝卜。母亲一边整理,一面会回过头来说:“别碰,别碰,等你结婚送给你。”
(6)那幅湘绣后来好像不知怎么就消失了,我也没有细问。但不能忘记的是母亲打开箱子时那份欣悦自足的表情,会让我觉得她忽然不属于周遭的世界,那时候她会忘记晚饭,忘记我扎辫子的红绒绳。
(7)除了晒箱子,母亲最爱回顾的是早逝的外公对她的宠爱。外公总喜欢带她上街去吃点心,而当年的肴肉和汤包又是如何好吃,甚至煎得两面黄的炒面和冰糖豆浆都是超乎我想象力之外的美味。
(8)每听她说那些事的时候,我都惊讶万分——从我有记忆起,母亲就是一个吃剩菜的角色,红烧肉和新炒的蔬菜简直就是理所当然地放在父亲面前的,她自己的面前永远是一盘杂拼的剩菜和一碗“擦锅饭”。
(9)母亲每讲起那些事,总有无限的温柔,她既不感伤,也不怨叹,只是那样平静地说着,并不想把那个世界拉回来。下一顿饭她仍然会坐在老地方吃那盘剩菜;而到夜晚,她会照例一个门一个窗地去检查去上闩。她一直都负责把自己牢锁在这个家里……
(10)其实世上哪一个母亲不曾是穿着羽衣的仙女呢?像故事中的小织女,她们都曾住在星河之畔,织虹纺霓,藏云捉月,几曾烦心挂虑?她们是天神最偏怜的小女儿,她们终日临水自照,惊讶于自己美丽的羽衣和美丽的肌肤,她们久久凝注着自己的青春,被那份光华弄得痴然如醉。
(11)而有一天,她的羽衣不见了,她把洁白的羽衣拍了又拍,无声无息的关上箱子,藏好钥匙。是她自己锁住那身昔日的羽衣的。她不能飞了,因为她已不忍飞去。
(12)女儿没有得到答案,哪肯善罢。双臂将我的脖颈搂得更紧:“妈妈?你到底是不是仙女变的?”
(13)我回过神来,却又一时愣住,我究竟是不是仙女变的,我不想也不方便告诉她什么,只胡乱应付着:“不是,妈妈不是仙女,你快睡觉。”
(14)对我的搪塞,女儿将信将疑。她听话地闭上眼睛,又不放心地睁开:“如果你是仙女,也要教我仙法哦!”
(15)我笑而不答,替她把被子掖好。其实我真的想对她说:“。”
(选自《张晓风经典散文》,有改动)文中“母亲的羽衣”究竟指的是什么?以此为题有什么作用?
从第(7)段的叙述中,可以看出“母亲”在小时候倍受宠爱,尽享“美味”,而第(8)段中作者却说“从我有记忆起,母亲就是一个吃剩菜的角色”。这样写有何作用?
揣摩并理解下面句子的含义。(任选一句作答)
①其实世上哪一个母亲不曾是穿着羽衣的仙女呢?
②她不能飞了,因为她已不忍飞去。文章最后写道:“我笑而不答,替她把被子掖好。其实我真的想对她说:‘。’”
我想对女儿说什么呢?请你补充我想说的话。(50个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