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忘却的魅力
王蒙
⑴记忆是美丽的。我相信我有出色的记忆力。我记得三岁时候夜宿乡村客店听到的马匹嚼草的声音。我记得我的小学老师的面容,她后来到台湾去了,四十六年以后,我们又在北京重逢。我特别喜欢记诗,寂寞时便默诵少年时候便已背下来的李白、李商隐、白居易、元稹、孟浩然、苏东坡、辛弃疾、温庭筠……还有刘大白的新诗:
归巢的鸟儿,
尽管是倦了,
还驮着斜阳回去。
双翅一翻,
把斜阳掉在江上;
头白的芦苇,
也妆成一瞬的红颜了。
⑵记忆就是人。记忆就是自己。爱情就是一连串共同的、只有两个人能共享分享的刻骨铭心的记忆。只有死亡,才是一系列记忆的消失。记忆是活着的同义语。活着而忘却等于没活。忘却了的朋友等于没有这个朋友。忘却了的敌意等于没有这个敌意。忘却了的财产等于失去了这个财产。忘却了自己也就等于没有自己。
⑶我已不再年轻,我仍然得意于自己的记忆力。我仍然敢与你打赌,拿一首旧体诗来,读上两遍我就可以背诵。我仍然不拒绝学习与背诵新的外文单词。
⑷然而我同样也惊异于自己的忘却。我的“忘性”正在与“记性”平分秋色。
⑸一九七八年春,在新疆工作的我出差去伊宁市,中间还去了一趟以天然牧场而闻名中外的巩乃斯河畔的新源县。一九八二年,当我再去新疆伊犁的时候,我断然回答朋友的询问说:“不,我没有去过新源。”
⑹“你去过。”朋友说。
⑺“我没去过。”我摇头。
⑻“你是一九七八年去的。”朋友坚持。
⑼“不,我的记忆力很好……”我斩钉截铁。
⑽“请不要过分相信自己的记忆,那一年你刚到伊犁,住在农四师的招待所即第三招待所,从新源回来,你住在第二招待所——就是早先的苏联领事馆。”朋友提醒说。我一下子懵了。果真有这么一回事?当然。先住在第三招待所,后住在第二招待所,绝对没错儿!连带想起的还有凌晨赶乘长途公共汽车,微明的天色与众多的旅客众多的行李。那种熙熙攘攘的情状是不可能忘记的。但那是到哪里去呢?到哪里去了又回来了呢?似乎看到了几间简陋的铺面式的房子。那又是什么房子呢?那是新源?我去了新源?我去做什么去了呢?为什么竟一点儿也不记得?
⑾一片空白,全忘却了。
⑿不可思议。然而,这是真的。新源就是这样一个我去过又忘了等于没有去过的地方。这比没有去过,或者去了牢牢记住然而没有机会再去的地方还要神秘。
⒀我忘却的东西越来越多了。一篇稿子写完,寄到编辑部,还没有发表出来,已经连题目都忘了(年轻时候我甚至能背诵得下自己刚刚完成的长篇小说)。当别人叙述一年前或者半年前在某个场合与我打交道的经过的时候,我会眨一眨眼睛,拉长声音说:“噢……”而当我看到一张有我的形象的照片的时候,我感到的常常只是茫然。
⒁感谢忘却:人们来了,又走了。记住了,又忘却了,有的压根儿就没有记。谁,什么事能够永远被记住呢?世界和内心已经都够拥挤的了,而我们,已经记得够多的啦。幸亏有忘却,还带来一点好奇,一点天真,一点莫名的释然和宽慰。待到那一天,我们把一切都忘却,一切也都把我们忘却的时候,那就是天国啦。
文章第(1)段引用刘大白的新诗,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请结合文章内容理解第(4)段中画线句的含义。
文章第(10)段中作者连用问句,对文章表达有什么作用?
文章开头称颂记忆,结尾却又感谢忘记,这两者是否矛盾?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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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后完成19-23题。
狭的天地石灵
(1)法国公园附设的动物园里,有两头狮子,当清晨或薄暮,往往发出一种动人的吼声。每次听了之后,不自觉地有一缕由激动或凄清交织成的酸意,升到胸际。接着是许多遐想,挤掉手中的工作,挤断正常的思考。
(2)我想到,它在深山大谷里的情形。
(3)赤日西堕,黄云蔽空,长风怒啸,景色为昏。是它出现的最好的背景。于是它或穿越溪涧,或踞伏崖岭,发为长吼,群山响应,声震山林。如果是秋天,败叶萎枝,簌簌地下落。不要说猿鹿狐兔,各自潜隐,即山精魑魅,也将不敢显出身形。
(4)但它现在在笼里。
(5)挨着狮栏的另一个栏里,是一只文豹。它不会吼,但据说,它的性子比狮子还急。每次看它不是在栏里彷徨窜走,就是睡在木板上;睡在木板上,却并非在休息,它睁着两只灰碧的眼,一瞬不瞬,射出一股近乎疯狂的愤怒的光。它在恨,我想这时候,即使是好心的开栏放走它的人,也逃不掉它的抓啮。
(6)过了不久,再去看它的时候,它已不见。问人,知道并不是搬了家,而是死了。那原因是很明白的。它死得对。如果有人学为批评家,说它是懦夫,是弱者,我将投反对票。
(7)我不是狮子,不是文豹,更不是英雄。然而我却渐渐地明白了狮子的吼,文豹的不瞬地睁着的眼。
(8)小时候,从家里到学堂,约二里路,每次走起来,都要愤慨怎么这样远,大起来,在外面住了若干年,再回去,有时探探旧日的脚迹,往往觉得走不了几步,就已经到了。这时候,心里会起一种异样的蠕动,好像有一种什么东西已经失掉了,逝去了。但现在对于有着走不完的马路和弄堂,看不完的脸孔和人事的上海,却又起了一种相反的感觉。是第一次。
(9)马路两旁,高耸着房屋,像撞不破的铜墙铁壁。即使转弯抹角,绕过了一道,顷刻间面前又矗立起一道,绕过一道,又是一道。似乎永远绕不出个豁然开朗的面目。要看到天,是要在那些铜墙铁壁面前注册的,而它们又多么吝啬,永不给你一个一望无际的视野,一方块一长条,是豆腐干和米达尺①。即低下了仰起的头,顺着马路看去,虽然电杆是数不尽的,街车是数不尽的,但是,在你的眼睛还没有用足了力的时候,它已经转了弯,它已经断了头,心里被挡住了去路。一着急,身上淌下了汗,呼吸也窒闷起来。我厌倦,我想有一副狮子的声带,有一双文豹的眼睛。广大的原野呵,我思念着你,像思念着一切亲爱的人和物一样。
(10)我怀疑我是不是合适住在城里。
(11)近来去公园,发现动物园的局面,又有些变过了,两只分栏居住的狮子,已经迁到一个栏里。我注视栏里的两个动物,恍然地悟出来,为什么好久好久以来,清晨或薄暮,没有听到那摇撼心灵的吼声。狮子原不过也是一种平凡的动物呵!但它却有可爱的地方,它直率。它大概也明白,发不出饱满的又壮又悲的吼声,倘不知趣,是徒然会招来看客的讪笑的。
(12)人是善于恶作剧的。
(13)人不但会为凶猛如狮子的动物制出铁栏,设下圈套,使它住在里面,连本性也渐渐失去。有时还会为自己制出铁栏,设下圈套。但这是极悲哀的事。住在别人的铁栏和圈套里一朝觉悟,还可以发下冲出去的愿心。住在自己的铁栏和圈套里,是永远没有脱笼的希望的。
(14)倘遇东风的机缘,从百老汇②大厦里,每每传来妖声妖气的怪叫,那不是狮子,那是兽中的狈。
(选自《石灵文集》,略有删改)
[注]①米达尺:学生用20cm直尺的俗称。②百老汇:此处指娱乐场所。
19.本文以为线索展开,层次清晰。 (3分)
20.第(3)段的①主要内容是什么?②该段画线句的作用是什么?③作者联想到狮子“在深山大谷里的情形”,意图是什么?(6分)
答:
21.第(9)段画线句写出了城市生活的什么特点?(4分)

22.①文章首段,狮子发出吼声是因为什么?②第(11)段,狮子不再发出吼声又是因为什么?
③文中两次写狮子的吼声,起到什么作用?(6分)
答:
23.纵观全文,简要归纳作者的思想感情。(6分)
答:

阅读下面一篇选文,完成16—19题。
一个人不喜欢诗,何以文学趣味就低下呢?因为一切纯文学都要有诗的特质。一部好小说或是一部好戏剧都要当作一首诗看。诗比别类文学较谨严、较纯粹、较精微。如果对于诗没有兴趣,对于小说戏剧散文等等的佳作也终不免有些隔膜。不爱好诗而爱好小说戏剧的人们大半在小说和戏剧中只能见到最粗浅的一部分,就是故事。所以他们看小说和戏剧,不问它们的艺术技巧,只求它们里面有有趣的故事。他们最爱读的小说不是描写内心生活或是社会真相的作品,而是《福尔摩斯侦探案》之类的东西。爱好故事本来不是一件坏事,但是要真能欣赏文学,我们一定要超过原始的童稚的好奇心,要超过对于《福尔摩斯侦探案》的爱好,去求艺术家对于人生的深刻观照以及他们传达这种观照的技巧。第一流小说家不尽是会讲小说的人,第一流小说中的故事大半只像枯树搭成的花架,用处只在撑持住一园锦绣灿烂生气勃勃的葛藤花卉,这些故事以外的东西就是小说中的诗。读小说只见到故事而没有见到它的诗,就像看到花架而忘记架上的花。要养成纯正的文学趣味,我们最好从读诗入手。能欣赏诗,自然能欣赏小说及其他种类文学。
如果只就故事说,陈鸿的《长恨歌传》或洪昇的《长生殿》,元稹的《会真记》未必不如王实甫的《西厢记》,兰姆的《莎氏乐府本事》未必不如莎士比亚的剧本。但是就文学价值说,《长恨歌》《西厢记》和莎士比亚的剧本都远非它们所根据的或脱胎的散文故事所可比拟。我们读诗,须在《长恨歌》《西厢记》和莎士比亚的剧本之中寻找出《长恨歌传》《会真记》和《莎氏乐府本事》之中所寻不出来的东西。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来说,比如贾岛的《寻隐者不遇》:
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或者崔颢的《长干行》:
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停舟暂借问,或恐是同乡。
里面也都有故事,但是这两段故事多么简朴而平凡!两首诗之所以为诗,并不在这两个故事,而在故事后面的情趣,以及抓住这种简单隽永的情趣,用一种恰如其分的简朴而隽永的语言表现出来的艺术本领。这两段故事你和我都会说,这两首诗却非你和我所做得出,虽然从表面看起来,它们是那么容易。读诗就要从此种看来容易而实在不容易的地方下功夫,就要学会了解此种地方的佳妙。对于这种佳妙的了解和爱好就是所谓“趣味”。
——朱光潜 《谈读诗与趣味的培养》节选
16.在第一段中,作者是怎样评价《福尔摩斯侦探案》这类小说的?
答:
17.“第一流小说中的故事大半只像枯树搭成的花架,用处只在撑持住一园锦绣灿烂生气勃勃的葛藤花卉。”请谈谈这个比喻句在文中的含义。
答:
18.第二段划线句中中,“所寻不出的东西”指什么?
答:
19.从全文看,作者提倡读诗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18题。
朦胧的敬慕
--悼念鲁迅先生
萧乾
①也许有人比我更怕死,我却不相信有比我再怕看死人的了。走在街上,我从没有胆子向寿衣铺里望望。夜半,即便从很远很远地方飘来的僧器或诵经声,也必害得我用棉被厚厚包起头来,直像那是什么符咒一样。
②我曾见过三位死人,在我的记忆中,他们都将是我永不会忘记的。而且,我还该陈说我都例外地不曾害怕过:一个黄昏,我的母亲死在我的怀抱里;小学时代,曾排着队去中央公园社稷堂瞻仰过孙中山先生的遗体;最近,在鲁迅先生灵前,我守了两天灵。
③扶着那绛色帏幔,职务使我看见了数千张陌生的但是诚笃的脸,一个个脚跟都像坠了铅球,那么轻又那么沉重地向灵堂踱。低垂的头,低垂的手,低垂的眉眼和心。待踱到灵堂中央,冥冥中似有什么使他们肃然驻足了。敬慕和哀悼如一双按住的手,他们的身子皆极自然地屈下了。然后噙了一汪眼泪,用手巾堵着嘴,仓皇地奔了出来。
④最感人的莫如一群小学生的吊唁。在那近三十位小吊客中间,我特别留意一个衣服褴褛、腿下微跛的,他肋下夹着的画册和石板说明了是刚刚放学,如今正是回家或在街头玩耍的时候,然而他却结伴迢迢跑到了这里。那个微跛的孩子,一拐一拐地,一直来到灵前,两只颇清秀的眼睛直直地凝视着鲁迅先生的遗体,然后,又放下肋下的画册,深深地鞠躬。我不信作了那么些纪念周,他还不知道"三鞠躬"的礼数,然而,当我数到第三次以后,他仍向下屈着小小腰身,他一连鞠了七个躬才红涨着脸,也红涨着眼睛,走出灵堂。
⑤如果稍换一个情况,我将忍不住笑出来的,然而,我那时是用极大的崇敬心情替他掀开帏幔,一直目送他走下殡仪馆的台阶。
⑥那个背影唤起我一点回忆。十多年前一个傍晚,如一切贪爱窗外景色的孩子一样,四点钟以后的时间对我变了滋味,换成鲜艳颜色。然而我放下了玩具,和同伴沿着朱色皇城走好长好长一段路去瞻仰一位"民国缔造者"的遗体。空着的肚皮充满着的一半是对"尸骸"的恐惧,一半是对"伟大"的钦仰。我们跨进那座御花园的大门时,紫禁城角的太阳已向下沉落了。我喘着气向陌生的大人打听路线,好容易才攀了一道高大石阶,在花圈花篮的簇拥中,我看到安息着的孙中山先生。
⑦--我记得,当时我的心一点也没有跳!
⑧我们环着那铜棺走了一圈,又蹑着脚步走了出来。
⑨抬头,紫禁城角的太阳已经沉落下去了。我似乎打了一个冷颤,然而,除了模糊的"伟大",我并没有摸清死的是什么人。只是冥冥中,一种超乎孩子胸膛容量的衰戚或尊敬感觉使塞在我喉咙间,我赶不掉它。
⑩归途,我们放洋画的袋子里,每人都塞了一袋传单:有工人发的,大学生发的,有国民党的,共产党的,说明孙先生的生平和抱负(这些我曾保留到六年前,直到一个朋友将我寄存的最珍贵的东西,如小学生时代的作文本,全当作烂纸卖掉了)。当时我们其实一点也不懂,但是当孙传芳乱批三民主义,张作霖满街捉革命党时,我却私下藏了一本《孙中山传》。
⑾伟大的人格也许有一种潜移默化的力量,这力量在茫然无知的孩子心灵上时常比成人更深刻,更恒久。
⑿我不知道如果鲁迅先生这时醒转过来,他将会怎样热烈地抱起那个微跛的孩子。
1936年10月,上海
(原载1936年《中流》第1卷第5期)
15、 "朦胧的敬慕"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本文通过哪几个事例来表现"朦胧的敬慕"?

16、请指出文章的结构方式,并结合文本作简要分析。

17、 这是一篇悼念鲁迅先生的文章,作者却用了大量笔墨回忆十多年前瞻仰孙中山先生遗体等有关情况。这里运用了什么表现手法?试作简要分析。

18、下列对文章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 文章第③段在描写数千位吊唁者的神情动作时,运用了夸张、排比、比喻等修辞手法。
B. 在数千吊唁鲁迅先生的人中,有一个衣衫褴褛、腿下微跛的小孩,对鲁迅先生连鞠了七个躬,所以作者对他由开始的忍不住想笑,转变为极大的崇敬。
C. 当"我"和同伴跨进御花园大门时,"紫禁城角的太阳已向下沉落了";当"我们"蹑着脚步走出来时,"紫禁城角的太阳已经沉落下去了"。这两句景物描写烘托了"我"的哀戚心情。
D. "--我记得,当时我的心一点也没有跳"这句话的意思是:"我"看见孙中山先生的遗容时,对伟人的敬慕战胜了对死人的恐惧。

E、通观全文不难发现,作者在为鲁迅先生守灵时,对鲁迅的崇高精神、伟大人格内涵的理解及由此产生的敬慕之情都是朦胧的。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13-15题。
鲁迅不应离我们远去
杨曾宪
有人说,鲁迅正离我们远去,周作人正在向我们走来。这或许是事实,但我却并不以为然,我是31年前读的鲁迅,1年前读的周作人,中间隔了30年。但鲁迅仍然离我很近,周作人仍然离我很远。一个人,在他的青年时代,首先读的是鲁迅还是周作人,我想,可能对他的一生都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一个时代,是提倡鲁迅还是周作人,我想,对于今后整整一代人也会产生很不同的影响。对今日的中国青年,今日中国知识分子来说,更需要的还是鲁迅,而不是周作人。
当然,鲁迅和周作人是亲兄弟,鲁迅也并不知道周作人的“后事”。但即使从周作人的“前事”而言,他与鲁迅的地位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这不仅是从文学史角度的评价,而且是就他们对于中国文化对中华民族的意义而言的。鲁迅,不仅是新文化运动的一员骁将,而且是新的民族精神民族灵魂的重铸者:鲁迅所批判的不仅是那一种制度那一个阶级那一派文化现象,而且是在几千年封建文化“酱缸”浸泡中、在近百年半殖民地政治“囚笼”扭曲中霉变畸形的民族灵魂。鲁迅积其一生之力铸造国人的灵魂。他自己也成为我们民族的不朽灵魂。周作人也曾是新文化的代言人,也曾是传统伦理文化的批判者。但很快,新文化只沦为他人的工具;他仍然以传统士大夫心态用冲淡的白话语言去娴熟地把玩起中国的器物文化来。悠悠五千年,中国的器物文化博大精深,世所罕匹;吃喝玩乐衣食居行,随手拈来就是文化,就是文明。用林语堂的话说就是,西方文明除去抽水马桶先进,其他别无所长。这自然使周作人大有用武之地——今日提倡“玩文学”的青年哪能玩过周作人呢?玩物丧志,周作人最终几乎是自愿地出卖自己的灵魂成为民族的罪人并不偶然。如此一个周作人如何能和鲁迅相比呢?
但正因如此,今天的周作人可以摆在地摊上大畅其销,因为它好读——茶余饭后,躺在沙发上,借周作人之笔触,摩挲一些小摆设品味一些小感触体验一下昨日的民族风情,未必不是一件乐事。何况今日玩风甚盛,有亲者甚众呢?而鲁迅却不是能躺着读的。重读鲁迅,我仍然时时如针芒在背,为自己的灵魂所承受着的拷问。中国知识分子都应经受鲁迅的拷问——因为鲁迅本人已经千百遍地拷问自己。传统文化在民族文化心理深层积淀形成的某些劣根性,是难以自省自察自知的。但它却是妨害我们民族进取现代文明的痼疾。一个民族具有庸人气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国人自卑自负又自慰的阿Q精神。鲁迅作为伟大思想家文学家的当代意义正在于此,因为虽然60年过去了,但由于种种政治历史主题的变奏,我们的国民性改造任务还远没有完成,毒化民族的灵魂的阿Q精神却仍在蔓延滋生。物质贫乏时的阿Q尚是可怜的,物质丰富时期的阿Q却变得有些可憎。如果我们不能在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培育出刚健峻拔的民族品格和自信自谦的民族精神.最终,精神的贫乏将使中华民族难以真正崛起。
当然,我并不排拒周作人。但不能以此而排拒甚至贬低鲁迅。尤其作为民族精神体现和创造者的知识分子不能媚俗从众丧失操守地靠作翻案文章靠出卖民族的良知哗众取宠谋利发财。在鲁迅的伟岸形象面前,周作人永远是一抔黄土。
鲁迅,不应也不会离我们远去
作者在第一自然段说:“有人说,鲁迅正离我们远去,周作人正在向我们走来。”
(1)“鲁迅正在离我们远去”的真正含义是什么?
答:(不超过12个字)
(2)“周作人正向我们走来”的真正含义是什么?
答:(不超过12个字)
第三自然段中说到“妨害我们民族进取现代文明的痼疾”,这个“痼疾”是指什么?(不超过25个字)
答:
作者认为“鲁迅不应离我们远去”的理由是什么?请分条陈述。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文,完成18~21题。
一夜芳邻
王充间
说来也是一桩人生幸事,我竟然有机会在一个半世纪之后与蜚声世界文坛的勃朗特三姊妹做了短暂的邻居。
来到哈沃斯已是暮色微茫了。我投宿的小客栈与教堂隔着一条小道,特辟的西窗斜对着三姊妹的故居(现为勃朗特纪念馆),抬起头来便能望见面的灯光。实在难以想象,这样几间看不出什么特色的普通石屋,从中竟升起了卓绝千古的文学之星,竟孕育出那些恢宏、壮美的传世杰作!凡是读过《简·爱》、《呼啸山庄》和《阿格尼丝·格雷》的人,有谁不为三姊妹天马行空般的瑰奇诡异的想象力,为她们书中捍卫独立人格、表达强烈爱憎的蕴涵,美得苍凉、充满着诗情画意的文笔而倾倒呢?
与她们同时代的英国著名的诗人马修·阿诺德写过一首题为《哈沃斯墓园》的诗,在深情悼惜勃朗特三姊妹超人的智慧、非凡的热情、强烈的情感之余,称许她们为拜伦之后无与伦比的天才。作为一个文学群落,“三姊妹现象”在世界文学史上是仅见的。难怪有人说,她们的出现是近代的一则神话。直到今天,西方还有人称她们为“文学的斯芬克斯”,一个难解的谜团。
天阴得更沉了,漫空飘洒起蒙蒙的雨雾,茫茫视域里一片潮天湿得。我简单地用过早餐。便急匆匆地一头钻进了向往已久的勃朗特纪念馆。这里资料比较丰富,实物也不少,几个展览柜中都珍藏着手迹、书稿,衣橱里存放着夏洛蒂穿戴过的衣服、鞋帽,厅堂里摆着艾米莉弥留之际躺过的沙发,还有安妮最珍爱的摇椅,各个居室的布置也都保持原貌。
从画像上看到,夏洛蒂一头短发,一双大而奇特的眼睛止水般的宁静,身材瘦小,举止稳重;艾米莉个头略高,一副神经质,不胜羞怯似的,显得落落寡合;她们的妹妹安妮长着一双略带紫罗兰色的眼睛,面孔富于表情,神态有些矜持。三姊妹的体质十分孱弱,患着同样的结核病。死神一直在这家庭里猖獗肆虐,七年间三姊妹先后弃世,分别得年三十九岁、三十岁和二十九岁。小妹妹死在几十英里外的一个市镇。骸骨没有运回;两个姐姐病逝之后,即被乡亲们安葬在本村的教堂里。
勃朗特一家基本上处于与世隔绝状态,一向清贫寒素,三姊妹童年是在寂寞凄苦中度过的,但精神世界并不空虚。父亲是一位牧师,性格有些乖戾,却酷爱文学,出版过诗集,早岁周游各地,带回来许多文学名著。母亲也是天资颖慧的,只是年纪很轻就去世了。三姊妹上过几年学校,由于乘性孤僻,与其他女孩子很少交往,更多时间是在家里自学,由父亲给她们讲课,或者跟随阅历年丰富的女仆在荒原上闲步,听讲一些带有原始意味、充满离奇色彩的遗闻佚事……她们从老女仆那里了解到了社会上各色人等的生活方式和百式百样的人生厄运、家庭悲剧。
天气转晴,和煦的秋阳钻出了云层,枫香筛下来片片光影,教堂的七彩玻璃上映射着耀眼的光芒。“叮叮当当”,一阵钟声响起,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上午十一点,时间过得真快呀!还有几十分钟就要登上返程的班车,告别芳邻,同三姊妹说声“再见”了。为了永不忘却的纪念,我请人拍摄了两张与故居的合影。回过头去,又凝神瞩望了好一会儿,想让这座不寻常的建筑牢牢嵌入我的记忆之窗。
18.文章开头说的“一桩人生幸事”是指什么事?为什么说这件事是一桩人生幸事?
答:
19.根据第四、五段的内容,简要分析概括勃朗特三姊妹不同的性格特点。
答:
20.第六段中,作者为什么要详写“三才女”的父亲、母亲和老女仆的有关事迹?根据文意简要回答。
答:
21.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4项)

A.“凡读过《简·爱》……而倾倒呢?”一句,运用反问的句式,有力地说明了广大读者都非常喜爱夏洛蒂的恢宏、壮美的传世杰作。
B.“她们的出现是近代的一则神话”一句运用比喻手法,既形象地赞扬了三姊妹的天才是超人的、无与伦比的,又准确地表明了“三姊妹现象”是非凡的、空前绝后的。
C.第四、第七段两段的景物描写,由“阴雨”到“转晴”,前后呼应,不仅映衬了作者的不同心情,而且推动了情节的发展。
D.第五段中,叙写了三姊妹一个共同的特点:体弱多病,寿命短暂。毫无疑问,这是一种无法弥补的损失;就其生命价值和生命质量来说,也就大大逊色了。

E.最后一段,作者“请人拍摄了两张与故居的合影”,其目的是为了留下永不忘却的纪念,抒发由衷的仰慕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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