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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怀念史铁生
林少华
①也许你喜欢华灯初上的黄昏街头,喜欢万家灯火的入夜城区。我也并非不喜欢,但我更喜欢夜深人静时分书房那盏孤灯。若窗外响起淅淅沥沥的雨声,我往往掷笔于案,走去两排书橱的夹角,蜷缩在小沙发上,捧一杯清茶,在雨声中任凭自己的思绪,倏尔由远而近,倏尔由近而远。
②记得南宋诗人蒋捷有一首词《虞美人·听雨》:“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纱。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如今,我鬓已星星,“悲欢离合总关情”,庶几近之。
③夜雨关情之作,李商隐的诗更加广为人知:“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写得真好,值个诺贝尔文学奖。
④如今,李商隐不在了,蒋捷不在了。所幸雨还在,夜还在,烛也还在。雨、夜、烛(灯)、书房,四者构成一个充分自足的世界、一个完整无缺的情境。不是吗?白天的雨是不属于自己的,甚至是妨碍自己的他者。不仅白天的雨,而且白天本身也好像很难属于自己。属于政治,属于经济,属于公众,属于征战与拼搏,唯独不属于自己。但雨夜不同,夜的细雨不同。夜雨具有极重的私人性质,是专门为自己、为每一个独处男女下的雨。
⑤雨丝、雨滴从高高的天空云层穿过沉沉的夜幕,轻轻划过书房的檐前,或者微微叩击灯光隐约的玻璃窗,仿佛向你我传递种种样样的信息,讲述种种样样的故事,天外的,远方的,近邻的,地表地下的……
⑥蓦然,我想起了已经去世两年多的史铁生。铁生说夜晚是心的故乡,存放着童年的梦。我的故乡呢?我的故乡远在千里之外。可我仍然看见了故乡的云,故乡的雨,故乡的灯。看见了那座小山村的夜雨孤灯,看见祖父正在灯下哼着什么谣曲编筐编席子,看见灯下母亲映在泥巴墙上纳鞋底的身影。甚至看见了我自己。
⑦看见自己算怎么回事呢?但那个人分明是自己——一盏煤油灯下,自己正趴在炕角矮桌上抄录书上的漂亮句子。油越来越少,灯越来越暗,头越来越低。忽然,“滋啦”一声,灯火苗烧着额前的头发,烧出一股好像烧麻雀的特殊焦糊味儿。俄尔,屋角搪瓷脸盆“咚”一声响起滴水声。我知道,外面的雨肯定下大了,屋顶漏雨了。草房,多年没苫了,苫不起。生活不是抄在本本上的漂亮句子。可我归终必须感谢那些漂亮句子,是那些漂亮句子使我对山间轻盈的晨雾和天边亮丽的晚霞始终保持不息的感动和审美激情。是她们拉我走出那座小山村,把我推向华灯初上的都市街衢。
⑧此刻,故乡也在下雨吗?那盏煤油灯还在吗?童年的梦?是梦又不是梦,不是梦又是梦。铁生说的不错,那是存放着的童年的梦,存放在夜晚,存放在下雨的夜晚,存放在弥散着雨夜昏黄灯光的书房中。我觉得,自己最终还是要返回那个小山村,返回故乡。因此,这里存放的不仅仅是童年的梦,也是自己现在的梦。
⑨铁生上面的话没有说完,他接着说道:“夜晚是人独对苍天的时候:我为什么要来?我能不能不来,以及能不能再来?”三个追问,大体说了三生:前生、今生、来生。夜雨孤灯,坐拥书城,恐怕任何人都会不期然想到这个神秘而重大的命题。
⑩作为宗教命题是有解的,而作为哲学和人生命题则是无解的。特别是来生:能不能再来?铁生没有明确回答,但他说了这样一句:“推而演之,死也就是生的一种形态。”铁生的今生已经结束了。那么他的“生”之形态究竟是怎样一种形态?铁生夫人陈希米日前出了一本书《让“死”活下去》,以其特殊身份和特殊情感做出了某种程度的回答。但我所关心的,更是铁生实际上能不能再来?逝者能不能再来?
⑾想到这里,我走去窗前,拉开窗,面对无边的夜空和无尽的雨丝沉思良久。不管怎样,我还是相信灵魂,相信灵魂的不死和永恒。 请简要分析第一段在文章中的好处。
作者为何喜欢雨夜?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请解释“死也就是生的一种形态”这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作者在雨夜中寄寓了诸多情思,请根据全文进行分析。
现代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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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包
沃尔夫冈•博歇尔特
她突然醒来。两点半。她寻思,为什么会突然醒了。哦,原来是这样!厨房里有人碰了一下椅子。她仔细地听着厨房里的声音。寂静无声。太安静了,她用手摸了一下身边的床,发现是空的。这就是为什么如此特别安静的原因了——没有他的呼吸声。她起床,摸索着经过漆黑的房间来到厨房。在厨房两人相遇了。表针指着两点半。她看到橱柜边上有个白的东西。她打开灯。两人各穿衬衣相对而立。深夜。两点半。在厨房里。
在厨房餐桌上是一个盛面包的盘子。她知道,他切过了面包。小刀还放在盘子旁边。桌布上留下了面包屑。每晚他们就寝时,她总把桌布弄干净的。每天晚上如此。然而现在桌布上有面包屑,而且小刀还在那里。她感到地上的凉气慢慢地传到她身上。她转过头来不再看盘子了。
①“我还以为这里出什么事了。”他说,并环视一下厨房四周。
“我也听到了什么。”她回答,这时她发现,他夜晚穿着衬衣看起来更是老了。跟他年龄一样老了,六十三岁。白天他看起来还年轻些。她看起来已经老了,他在想,穿着衬衣的她看起来相当老了。不过也许是头发的原因。夜里女人显老总是表现在头发上。头发使人一下变老了。
“你应该穿上鞋子的。这样光着脚在冷地上你会着凉的。”
她没有注视他,因为她不愿意忍受他在撒谎。他们结婚三十九年之后他现在撒谎了。
②“我原以为这里有什么事。”他又说了一遍,又失去了自制,把视线从一个角落移到另一个角落。
“我也听到了什么。于是我想,这里出了什么事了。”
“我也听见了。不过,大概什么事也没有。”
她从桌上拿起盘子,并用手指弹去桌布上的面包屑。
“没有。大概没什么事。”听到他不安地在说。
她赶紧帮他说:“过来,大概是外面有什么事。”
“走,睡觉去。站在冷地上你会着凉的。”
他向窗户望去。“是的,一定是外面出了点什么事。我还以为是在这里。”
她把手伸向电灯开关。我必须现在就关灯,否则我必定还会去瞧盘子的,她想。我不能再去瞧那个盘子。“过来,”她说,同时把灯关灭。“这大概是外面有什么事,刮风时檐槽常常碰墙壁。这肯定是檐槽之故。刮风时它总是哗哗乱响。”
两个摸着走过黑黢黢的过道来到卧室。两双光脚在地板上拍击作响。
“是有风,”他说,“已经刮了一整夜了。”当她睡在床上时,她说“是的,刮了一夜的风。刚才大概就是檐槽在响。”
“是呀,我刚才还以为是在厨房里。大概就是檐槽吧。”他说着话,仿佛已沉入半睡中。
她注意到,当他撒谎时,声音多假。
“真冷,”她说,并轻声地打着哈欠。“我可钻被窝了,晚安。”
“晚安。”他回答,又说了一句,“是呀,可真冷啊。”
随后就是寂静无声。许多分钟后她听到,他在小心、轻声咀嚼。她故意深沉又均匀地呼吸,使他不致发觉,她尚未入睡。然而他的咀嚼节奏均匀,倒使她慢慢进入了梦乡了。
当他第二天晚上回家时,她分给他四片面包;平时他只有三片。
“你可以慢慢吃,吃四片。”她说着离开了餐桌。“我吃这面包消化不了。你多吃一片吧。我消化不好。”
她注意到,③他把头深深地埋在盘子上,没有抬头。就在此刻她对他非常同情。
“你可不能只吃两片面包。”他对着盘子在说。
“够了。晚上我吃面包消化不好。你多吃吧,吃吧!”
过了一会儿,她才又坐在桌旁的灯下。
(选自《外国短篇小说百年精华》,包智星译)
[注]①活尔夫冈•博歇尔特:西德废墟文学的先驱和重要代表作家。小说《面包》写的是一战后人们在饥荒处境中的生活。请概括小说的主要情节。
文中的画线部分分别表现了丈夫怎样的心理?(6分)
小说的主题是什么?请结合全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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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斯科郊外的蜡烛包利民
那是一个极黑极冷的夜晚,枪炮的轰鸣声渐渐地平静下来。上士克利特丢掉手中的枪,右手紧按住疼得钻心的左臂,望着黑暗中矗立着的莫斯科城发呆。
这是1941年的冬天,德军在苏联本土的战争进入艰难阶段。克利特和同伴们多次在莫斯科城外被击溃,挣扎在死亡边缘。
周围是无边的黑暗与寂静,克利特收回目光,发现那些被炮火点燃的荒草和树木,不知何时已经熄灭。身边没有生命气息,处处都是同伴冰冷的尸体。
他讨厌这场战争,当初也是被迫当兵,此刻他万念俱灰,踉踉跄跄地向前走,毫无目的。不知走了多久,全身都已冻透,淌出的血也凝成了冰。就在他准备给自己一枪时,远处有一簇微微的火光一闪!他揉了揉眼睛,确实是有点火光!
他精神一振,奋力向那边走去。
原来是一片墓园,有座坟前,一支蜡烛正在静静地燃烧着。他快步上前,扑倒在蜡烛旁,烛光猛地摇曳了一下。他抬起脸来,那烛光映得心里暖暖的,令他想要落泪。这无边的黑暗吞噬不了一支蜡烛的微光,极度的冰冷冻结不住一支蜡烛的火焰。他的心猛烈地燃烧起来,重新充满希望与力量。他在烛光中仔细辨认着墓碑上的一行字:尼·科拉夫之基,然后起身,大步向远处更深的黑暗走去。
20年之后,克利特已成为西德一家大公司的总裁,他常常回想起那荒唐的战争生涯,想起自己九死一生地逃回国内,想起莫斯科郊外的那支蜡烛!他一直牢记着那个名字,尼·科拉夫!
那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为什么会有人于战乱的夜里在他坟前点燃蜡烛?
带着诸多的疑问,他重又踏上了苏联的土地。
终于,他在一个烈士陵园中找到了尼·科拉夫的墓。坟前,无数被燃过的蜡烛痕迹留在那里。陵园的看守者告诉克利特,每个周日都有人送来很多蜡烛,嘱他每逢夜晚就在科拉夫的坟前点亮。
那个周日,克利特遇见了送蜡烛的人,从而得知了尼·科担夫的故事。
尼·科拉夫是莫斯科城内的一个普通工人,在莫斯科最艰难凶险的日子里,德军的飞机经常来轰炸。于是一到夜里,几乎所有的房子里都不点灯,怕给敌机以轰炸的目标。可是,莫斯科并不是完全黑暗的,至少有一所房子里还亮壳着灯,那就是科拉夫的家。
科拉夫当时36岁,未婚,单身一人住在城西的一座平房里。每个夜里,他都要点燃蜡烛,感觉被昏黄的光亮包围,即使睡着了,也让蜡烛燃着。虽然当时物资奇缺,但蜡烛随处可以买到,所以科拉夫储备了许多蜡烛,用以照亮整个房间。邻居们都劝他,说他这样做很不理智,很危险,他却说:“莫斯科不会是永远的黑暗,就算在这最艰难的时候,我也要为它亮起哪怕最微弱的一缕光!”
终于,在一个夜晚,敌机扔下的一枚炸弹击中了科拉夫的房子,他也因此殉难,他的家那一夜燃烧成莫斯科最亮的地方。当他的事迹传遍全城,所有的人都被震动,每个夜里,千家万户都亮了起来,闪耀着蜡烛的光芒。科拉夫被人们葬在荒僻的东郊,而且常有人在夜里潜出城去,在他坟前点起一支蜡烛。
克利特回国以后,将这个故事传播开来。从此以后每个夜晚,克利特都会在窗前点亮一支蜡烛,直到新的黎明来到。小说第1—3段中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4分)
上士克利特为什么在20年后仍然牢记着莫斯科郊外的那支蜡烛?(4分)
小说的结尾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蜡烛”在小说的结构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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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空中生活,要求宇航员必须具备极佳的身体素质,因为用困扰宇航员身体健康的有噪声、宇宙辐射、高真空、剧烈的温度变化等多种因素,其中最困扰他们的是失重。专家发现,在失重环境里生活10天,人体骨钙的流失率达到了3.2%,那些返回地球的宇航员体重都要减轻5%左右。宇航员在描述失重的感受时说:“胃里的食物在向上涌,脑袋因为充血而晕沉沉的,四肢无助地散在躯干周围,你要不是看上一眼,都不知道它们正处于什么姿势。要想既保证宇航员的健康不出大的问题,又要节省发射经费,让宇航员在太空中作生活半年是最佳的选择。
为了太空飞行对宇航员身心的影响降到最低,1985年,美国空间实验室引及了“太空跑步机”。这种“跑步机”采用弹性“束带”把人固定在跑台上,提供模拟重力,宇航员在锻炼时获得一定压力,从而可以达到类似在地面的锻炼效果。事实证明,长期飞行的宇航员,由于有效地将锻炼和加强营养相结合,已经可以控制体重的减轻,这说明跑台锻炼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此后,国际空间站都专门设置了包含有跑台的锻炼场所。
创造了太空生活最长纪录的俄罗斯人伯里亚科夫,便是空中健身房的受益人。他在太空中待了438天,返回地球时,他没有像其它宇航员那样虚得需要人抬出返回舱,而是自己走出来的。这得益于他按照制定的计划,每天都花费两个小时进行包括跑步在内的锻炼。
不过,在太空中寂寞的滋味远比生理不适更严重。在太空环境中,因为长期远离人群,情绪激动,多梦、幻觉和失眠等精神症状时常困扰着守航员。在国际空间站的漫长时间里,宇航员已经开始琢磨各种新型的太空体育运转来丰富娱乐生活了,传统单调的跑步训练已经提不起他们的兴趣,他们尝试着将地面竞技搬上太空。
心理学家认人,宇航员的太空生活需要创造性,他们要学会如何就地取材、自娱自乐,这些活动对身体的锻炼作用可能是次要的,但对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很有作用,这非常有助于鼓舞士气,2009年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将在现有空间站6-12人的基础上,加倍增加每次执行太中任务的人数,这样使在太空成立多人竞技小组成为一种可能。
(取材于《太空里的无重力运动会》)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宇航员在太空失重的状态下胃里食物上涌,脑袋晕沉,甚至无法控制自己四肢的活动。 |
B.为保证宇航员的健康,节省发射经费,目前宇航员一般都不在太空工作生活半年以上。 |
C.因为跑步训练已达不到宇航员强身健体的需求,所以他们开始尝试新的太空运动方式。 |
D.每天两小时的跑步锻炼帮俄罗斯的伯里亚科夫创造了在太空生活438天的最长记录。 |
下列推断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只要骨钙流失率不高于3.2%,体重不降低,宇航员们就能在太空工作半年甚至更久。 |
B.“空中健身房”将会使宇航员在长期的太空生活中保持在陆地上的体重甚至增加体重。 |
C.目前生活工作在国际空间站上的宇航员们很有希望成为太空足球联盟的第一批成员。 |
D.从空间站把高尔夫击到遥远的太空,这将成为现实,不再是人们头脑中美妙的幻想。 |
根据文意回答问题:在空间站中的宇航员要想顺利完成太空任务需要注意些什么?(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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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逝的钟声
史铁生
站在台阶上张望那条小街的时候,我大约两岁多。
终于有一天奶奶领我走下台阶,走向小街的东端。我一直猜想那儿就是地的尽头,世界将在那儿陷落、消失--因为太阳从那儿爬上来的时候,它的背后好象什么也没有。谁料,那儿更像是一个喧闹的世界的开端。那儿交叉着另一条小街,那街上有酒馆,有杂货铺,有油坊、粮店和小吃摊;因为有小吃摊,那儿成为我多年之中最向往的去处。那儿还有从城外走来的骆驼队。“什么呀,奶奶?”“啊,骆驼。”“干嘛呢,它们?”“驮煤。”“驮到哪儿去呀?”“驮进城里。”驼铃一路叮玲铛琅叮玲铛琅地响,骆驼的大脚趟起尘土,昂首挺胸目空一切,七八头骆驼不紧不慢招摇过市,行人和车马都给它让路。我望着骆驼来的方向问:“那儿是哪儿?”奶奶说:“再往北就出城啦。”“出城了是哪儿呀?”“是城外。”“城外什么样儿?”“行了,别问啦!”我很想去看看城外,可奶奶领我朝另一个方向走。我说 “不,我想去城外”,我说“奶奶我想去城外看看”,我不走了,蹲在地上不起来。奶奶拉起我往前走,我就哭。“带你去个更好玩儿的地方不好吗?那儿有好些小朋友……”我不听,一路哭。
越走越有些荒疏了,房屋零乱,住户也渐渐稀少。沿一道灰色的砖墙走了好一会儿,进了一个大门。啊,大门里豁然开朗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大片大片寂静的树林,碎石小路蜿蜒其间。满地的败叶在风中滚动,踩上去吱吱作响。麻雀和灰喜鹊在林中草地上蹦蹦跳跳,坦然觅食。我止住哭声。我平生第一次看见了教堂,细密如烟的树枝后面,夕阳正染红了它的尖顶。
我跟着奶奶进了一座拱门,穿过长廊,走进一间宽大的房子。那儿有很多孩子,他们坐在高大的桌子后面只能露出脸。他们在唱歌。一个穿长袍的大胡子老头儿弹响风琴,琴声飘荡,满屋子里的阳光好象也随之飞扬起来。奶奶拉着我退出去,退到门口。唱歌的孩子里面有我的堂兄,他看见了我们但不走过来,惟努力地唱歌。那样的琴声和歌声我从未听过,宁静又欢欣,一排排古旧的桌椅、沉暗的墙壁、高阔的屋顶也似都活泼起来,与窗外的晴空和树林连成一气。那一刻的感受我终生难忘,仿佛有一股温柔又强劲的风吹透了我的身体,一下子钻进我的心中。后来奶奶常对别人说:“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地不哭也不闹了。”我多么羡慕我的堂兄,羡慕所有那些孩子,羡慕那一刻的光线与声音,有形与无形。我呆呆地站着,徒然地睁大眼睛,其实不能听也不能看了,有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那也许就是灵魂吧。后来的事都记不大清了,好象那个大胡子的老头儿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然后光线就暗下去,屋子里的孩子都没有了,再后来我和奶奶又走在那片树林里了,还有我的堂兄。堂兄把一个纸袋撕开,掏出一个彩蛋和几颗糖果,说是幼儿园给的圣诞礼物。
这时候,晚祈的钟声敲响了——唔,就是这声音,就是他!这就是我曾听到过的那种缥缥缈缈响在天空里的声音啊!
“它在哪儿呀,奶奶?”
“什么,你说什么?”
“这声音啊,奶奶,这声音我听见过。”
“钟声吗?啊,就在那钟楼的尖顶下面。”
这时我才知道,我一来到世上就听到的那种声音就是这教堂的钟声,就是从那尖顶下发出的。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
不知奶奶那天为什么要带我到那儿去,以及后来为什么再也没去过。
不知何时,天空中的钟声已经停止,并且在这块土地上长久地消逝了。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教堂和幼儿园在我们去过之后不久便都拆除。我想,奶奶当年带我到那儿去,必是想在那幼儿园也给我报个名,但未如愿。
再次听见那样的钟声是在40年以后了。那年,我和妻子坐了八九个小时飞机,到了地球另一面,到了一座美丽的城市,一走进那座城市我就听见了他。在清洁的空气里,在透澈的阳光中和涌动的海浪上面,在安静的小街,在那座城市的所有地方,随时都听见他在自由地飘荡。我和妻子在那钟声中慢慢地走,认真地听他,我好象一下子回到了童年,整个世界都好象回到了童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本文标题为“消逝的钟声”,若改为“钟声”或“飘在天空中的钟声”,你认为怎样?请简析你的理由。
本文标题为“消逝的钟声”,但作者却从童年生活回忆写起,而且将童年生活的回忆写得细腻入微,请问:作者为什么这样写?试简析这样写的好处。
简析“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这句话的作用。
文章结尾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请根据文章信息,适度推断,用自己的话概括作者赋予“故乡”的“新意”。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天幕上的舞蹈
刘明霞
当单位门前那可硕大的木棉树一马当先,开的热热闹闹纷纷扬扬的时候,我就知道春天来了,春天匆匆地、就这么猝不及防的来了。
上班下班从树下走过,不经意间,“啪”的一声,一朵红艳艳的木棉花就会砸在你的脑袋上、脖子上或脚边。躬身捡起那多水灵灵的花儿,它肥厚丰腴,娇艳无比。我不由伫立仰望:那伸向天空的树枝上,点缀着红彤彤的艳丽,如舞女的长裙凌空飞起,姿态翩然,在天幕上飞舞、摇曳,挑逗着阳光。哦,木棉,如果说那些低矮的灌木开出的叫花的话,那么,天幕上开出的你定是花的精灵了。我想,大喜大悲是人生的一种境界,而有的时候,灵魂的震撼既不是喜也不是悲,而是一种晕眩,一种不知身在何处的感觉。我与木棉只是萍水相逢啊,而我却仿佛等了她很久很久······
木棉在晴空里蕴足了那种如梦如幻的气质,点染出闹春的意境,这个时候,该有一首曲调轻柔舒缓、歌词婉约优美的歌来伴随她的舞蹈的。木棉,这所有的魅力是源于哪一天呢?是谁亲手把你中在这的?在狭窄的街道上,在对视着屋顶与屋顶之间,你显得独立又不会太孤寂,但你似乎总是在超脱。也许,人们不理解你为何总要高高在上,难道华丽高尚的你喜欢这样曲高和寡?你独树一帜,是不想与俗颜争宠,还是喜欢独自享受孤独?这里没有蜂围蝶阵,有的只是一树艳红。红花还要绿叶配,你是真正的红花,真正的红颜,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娇艳没有丝毫造作。你违反了花与叶的辩证关系是想证明自己没有依附心理,还是为了宁缺毋滥呢?你独挡风雨的侵袭又守住生命的质量,你是花中的君子啊!当我看到你舞动长裙在风中吟唱时,我终于明白了你的选择。
把蓝天当背景,把白云做道具,你的舞姿梳理着时间和音乐。木棉,你实在是一个高洁而空灵的舞者啊!
也许,人间意味浓烈,世俗气息浓郁的灵魂,终是不能升入天堂的,所以,你摆脱世俗,奋不顾身地冲向云天。当春风吹开尚在沉睡的你的惺忪的双眸时,你张开一朵朵圆润饱满鲜活生动的花儿,在天幕上跳起优美的舞蹈,一会儿如慢板徐缓轻悠,一会儿像快板恣意奔放。你那独特的舞蹈词汇是在诉说生命的故事吗?生命的初始该蕴藏着多少的神秘而动人的细节啊!你这活泼灵动、伸展舒畅的生命,你的舞姿搅动了生命的奥秘和底蕴,平淡而单调的生活因了你而有了一丝亮彩,你告诉了我一个关于生命的秘密、关于岭南的秘密、关于花的秘密。那“啪”的一声掉落在地上的,是你的红舞鞋吗?木棉,你的人生如此脆弱又如此美丽,花开花落,全是自己的热闹。伴着风儿翩翩起舞的你,舞出的是现代还是古典?第二段中,作者描写木棉主要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这段描写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联系全文,说说木棉花具有哪些特点?
文中说“我与木棉只是萍水相逢啊,而我却仿佛等了她很久很久······”,作者为什么这样说?
作者在最后一段说:“你告诉了我一个关于生命的秘密、关于岭南的秘密、关于花的
秘密”请探究木棉“生命的秘密”对我们有什么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