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两段文言文,完成后面问题。
杜甫字子美,少贫不自振,客吴越、齐赵间。李邕①奇其材,先往见之。举进士不中第,困长安。天宝十三载,玄宗朝献太清宫,飨庙及郊,甫奏赋三篇。帝奇之,使待制集贤院,命宰相试文章,擢河西尉,不拜,改右卫率府胄曹参军。
数上赋颂,因高自称道,且言:“先臣恕、预以来,承儒守官十一世,迨审言,以文章显中宗时。臣赖绪业,自七岁属辞,且四十年,然衣不盖体,常寄食于人。窃恐转死沟壑,伏惟天子哀怜之。若令执先臣故事,拔泥涂之久辱,则臣之述作,虽不足鼓吹六经,至沉郁顿挫,随时敏给,扬雄、枚皋可企及也。有臣如此,陛下其忍弃之?”
甫旷放不自检,好论天下大事,高而不切。少与李白齐名,时号“李杜”。尝从白及高适过汴州,酒酣登吹台,慷慨怀古,人莫测也。数尝寇乱,挺节无所污,为歌诗,伤时桡弱,情不忘君,人怜其忠云。
(节选自《新唐书·杜甫传》)
李白,字太白。其先隋末以罪徙西域,神龙初,遁还,客巴西。天宝初,白往见贺知章,知章见其文,叹曰:“子,谪仙人也!”言于玄宗。召见金銮殿,论当世事,奏颂一篇。帝赐食,亲为调羹,有诏供奉翰林。白犹与饮徒醉于市。帝坐沉香亭,意有所感,欲得白为乐章,召入,而时白已醉。稍解,授笔成文,婉丽精切,无留思。帝爱其才,数宴见。白常侍帝,醉,使高力士脱靴。力士素贵,耻之,遂摘其诗以激杨贵妃。帝欲官白,妃辄沮止。白自知不为亲近所容,益骜放不自修。恳求还山,帝赐金放还。白浮游四方,尝乘舟与崔宗之自采石至金陵,著宫锦袍坐舟中,旁若无人。
(节选自《新唐书·李白传》)
注:①李邕:诗人、书法家。对下列句子中加横线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李邕奇其材,先往见之奇:对……感到惊奇。 |
B.玄宗朝献太清宫,飨庙及郊飨:供奉鬼神。 |
C.臣赖绪业,自七岁属辞绪业:祖宗的财产。 |
D.(白)益骜放不自修自修:约束自己的言行。 |
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
A.①数上赋颂,因高自称道②因宾客至蔺相如门前谢罪 |
B.①迨审言,以文章显中宗时②其先隋末以罪徙西域 |
C.①有臣如此,陛下其忍弃之②其孰能讥之乎 |
D.①白自知不为亲近所容②此余之所得也 |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
A.杜甫为摆脱贫困,一心想“执先臣故事,拔泥涂之久辱”而“数上赋颂”,这一方面是古代文人积极进取的表现,另一方面体现了他郁郁不得志的愁苦。 |
B.杜甫和李白有很多的相同点:都曾因文才杰出得到文坛中人的赞誉和皇帝的赏识;都曾向皇帝献过文章;性格上都有旷达放荡,不注意自我约束的任性。 |
C.李白的诗名远扬,曾被贺知章赞誉为“神仙下凡”。后来李白得到唐玄宗的厚爱,被授予官职,可是他生性狂骜不驯,常常和酒友到闹市喝得酩酊大醉。 |
D.李白文采出众,志向高远,但蔑视权贵,不屑与高力士、崔宗之等小人为伍,借醉酒让高力士为他脱靴,使其受辱。后恳请皇帝赐还,离京而云游天下。 |
把上文中划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 若令执先臣故事,拔泥涂之久辱,则臣之述作,虽不足鼓吹六经,至沉郁顿挫,随时敏给,扬雄、枚皋可企及也。
(2)力士素贵,耻之,遂摘其诗以激杨贵妃。帝欲官白,妃辄沮止。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小题。
齐愍王既灭宋而骄,欲为天子。
燕昭王日夜抚循其人,益为富实,乃与乐毅谋伐齐。乐毅曰:“齐,霸国之余业也,地大人众,未易独攻也。王必欲伐之,莫如约赵及楚、魏。”于是使乐毅约赵,别使使者连楚、魏,且令赵啖秦以伐齐之利。诸侯害齐王之骄暴,皆争合谋与燕伐齐。
燕王悉起兵,以乐毅为上将军。秦尉斯离帅师与三晋之师会之。赵王以相国印授乐毅,乐毅并将秦、魏、韩、赵之兵以伐齐。齐愍王悉国中之众以拒之,战于济西,齐师大败。分魏师以略宋地,部赵师以收河间,身率燕师,长驱逐北。剧辛曰:“齐大而燕小,赖诸侯之助以破其军,宜及时攻取其边城以自益,此长久之利也。今过而不攻,以深入为名,无损于齐,无益于燕,而结深怨,后必悔之。”乐毅曰:“齐王伐功矜能,谋不逮下,废黜贤良,信任谄谀,政令戾虐,百姓怨怼。今军皆破亡,若因而乘之,其民必叛,祸乱内作,则齐可图也。若不遂乘之,待彼悔前之非,改过恤下而抚其民,则难虑也。”遂进军深入。齐人果大乱失度,愍王出走。燕王亲至济上劳军,行赏飨士,封乐毅为昌国君,遂使留徇齐城之未下者。
乐毅闻昼邑人王蠋贤,令军中环昼邑三十里无入。使人请蠋,燕人曰:“不来,吾且屠昼邑!”蠋曰:“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国破君亡,吾不能存,而又欲劫之以兵,吾与其不义而生,不若死!”自奋绝脰而死。燕师乘胜长驱,齐城皆望风奔溃。乐毅修整燕军,禁止侵掠,求齐之逸民,显而礼之。宽其赋敛,除其暴令齐民喜悦。六月之间,下齐七十余城。
荀子论之曰:国者,天下之利势也。得道以持之,则大安也,大荣也,积美之源也。不得道以持之,则大危也,大累也,有之不如无之。及其綦也,索为匹夫,不可得也。故用国者义立而王,信立而霸,权谋立而亡。(节选自《资治通鉴•周记四》)对下列句子中划线词语的解释正确的一项是()
A.燕昭王日夜抚循其人(顺从) |
B.诸候害齐王之骄暴(害怕) |
C.分魏师以略宋地(侵略) |
D.齐王伐功矜能(夸耀) |
下列各组句子中,划线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项是()
A.乃与乐毅谋伐齐乃不知有汉 |
B.宜及时攻取其边城以自益去以六月息者也 |
C.若因而乘之因利乘便 |
D.而又欲劫之以兵而耻学于师 |
下列各组句子中,表明乐毅“能而好贤”的一组是()
①王必欲伐之,莫如约赵及楚、魏 ②赵王以相国印授乐毅
③秦尉斯离帅师与三晋之师会之 ④求齐之逸民,显而礼之
⑤六月之间,下齐七十余城⑥宽其赋敛,除其暴令
A.①②⑤ | B.②③⑥ | C.③④⑤ | D.①④⑥ |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A.乐毅起先反对燕国对齐国发动战争,原因是齐国强大而燕国弱小,更何况强大的秦国不愿意支援燕国打蠃这场战争。 |
B.剧辛认为乐毅不应该在没有他国军队支援的情况下孤军深入,应该以占领边境城池为主要目的,这样会充实燕国的领土。 |
C.乐毅听说王蠋贤能,就下令军队不要骚扰王蠋,并派人前云相邀谋事,但王蠋最终还是因为乐毅的部下恶意相逼而自杀身亡。 |
D.荀况认为,天下如由无道之君把持,就生不如死,即便只想做一个普通百姓,也还是不能实现这一可怜愿望。 |
把文段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于是使乐毅约赵,别使使者连楚、魏,且令赵啖秦以伐齐之利。
(2)故用国者义立而王,信立而霸,权谋立而亡。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小题。
朱修之,字恭祖,义兴平氏人也。曾祖焘,晋平西将军。祖序,豫州刺史。父谌,益州刺史。修之自州主簿迁司徒从事中郎,文帝谓曰:“卿曾祖昔为王导丞相中郎,卿今又为王弘中郎,可谓不忝尔祖矣。”后随彦之北伐。彦之自河南回,留修之戍滑台,为虏所围,数月粮尽,将士熏鼠而食之,遂陷于虏。
拓跋焘嘉其守节,以为侍中,妻以宗室女。修之潜谋南归,妻疑之,每流涕问其意,修之深嘉其义,竟不告也。后鲜卑冯弘称燕王,拓跋焘伐之,修之与邢怀明并从。又有徐卓者,复欲率南人窃发,事泄被诛。修之、怀明惧奔冯弘,弘不礼。留一年,会宋使传诏至,修之名位素显,传诏见即拜之。彼国敬传诏,谓为“天子边人”,见其致敬于修之,乃始加礼。时魏屡伐弘,或说弘遣修之归求救,遂遣之。
元嘉九年,至京邑,以为黄门侍郎,累迁江夏内史。雍州刺史刘道产卒,群蛮大动,修之为征西司马讨蛮,失利。孝武初,为宁蛮校尉、雍州刺史,加都督。修之在政宽简,士众悦附。及荆州刺史南郡王义宣反,檄修之举兵;修之伪与之同,而遣使陈诚于帝。帝嘉之,以为荆州刺史。义宣闻修之不与己同,乃以鲁秀为雍州刺史,击襄阳。修之命断马鞍山道秀不得前乃退及义宣败于梁山单舟南走修之率众南定遗寇时竺超民执义宣修之至乃杀之以功封南昌县侯。
修之治身清约,凡所赠贶,一无所受。有饷,或受之,而旋与佐吏分之,终不入己,唯以抚纳群蛮为务。征为左民尚书,转领军将军。去镇,秋毫无犯,计在州然油及牛马谷草,以私钱十六万偿之。然性俭克少恩情,姊在乡里,饥寒不立,修之未尝供赡。尝往视姊,姊欲激之,为设菜羹粗饭,修之曰:“此乃贫家好食。”致饱而去。
修之后坠车折脚,辞尚书,领崇宪太仆,仍加特进、金紫光禄大夫。以脚疾不堪独行,特给扶侍。卒,赠侍中,特进如故。谥贞侯。选自《宋史·列传第三十六 朱修之传》下列划线词语解释错误的一项是()(3分)
A.可谓不忝尔祖矣忝:辱没 |
B.又有徐卓者,复欲率南人窃发发:谋叛 |
C.以为侍中,妻以宗室女妻:嫁 |
D.见其致敬于修之,乃始加礼加:更加 |
下列各组句子中划线词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项是()(3分)
A.将士熏鼠而食之致饱而去 |
B.遂陷于虏见其致敬于修之 |
C.乃以鲁秀为雍州刺史此乃贫家好食 |
D.朱修之……义兴平氏人也竟不告也 |
下列句子中,全都表现朱修之能守节的一组是()(3分)
①留修之戍滑台,为虏所围②修之潜谋南归③复欲率南人窃发
④而遣使陈诚于帝⑤修之率众南定遗寇⑥然性俭克少恩情
A.①②⑤ | B.②④⑤ | C.②③④ | D.③⑤⑥ |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朱修之和他的曾祖父、祖父、父亲一样,都担任不小的官职。后来跟随到彦之北伐,在留守滑台的时候,被敌人围困,虽坚持数月,但最终被俘。 |
B.修之治身清廉简约,凡是赠送的礼物,他一点都不接受,而发下的军粮,他有时会接受下来,但很快就同下吏属员分享,或用以安抚群蛮。 |
C.朱修之克勤克俭,廉洁奉公,从不对亲属额外照顾。他看望姐姐时,姐姐准备了很差的饭菜来激他,但他不为所动,甘之如饴。 |
D.虽然拓跋焘很赏识他,但朱修之毕竟是南人而时时想着回去。后来在随拓跋焘讨伐冯弘时,终于找机会逃走,最终在传诏的帮助下回到了宋国。 |
断句与翻译。
⑴ 用“/” 给下面的文段断句。
修之命断马鞍山道秀不得前乃退及义宣败于梁山单舟南走修之率众南定遗寇时竺超民执义宣修之至乃杀之以功封南昌县侯
⑵ 翻译下列句子
① 及荆州刺史南郡王义宣反,檄修之举兵。修之伪与之同,而遣使陈诚于帝。
② 计在州然油及牛马谷草,以私钱十六万偿之。
阅读下面文言文,完成小题。
王鼎字鼎臣,以进士第,累迁太常博士。时天子患吏治多弛,监司不举职,而范仲淹等方执政,择诸路使者令按举不法,以鼎提点江东刑狱。与转运使杨纮、判官王绰竞擿发吏,至微隐罪无所贷。于是所部官吏怨之,目为“三虎”。仁宗闻之,不说,后傅惟几奉使江东,戒以毋效“三虎”为也。仲淹等罢,鼎与纮、绰皆为人所言,时鼎提点两浙刑狱,降知深州。
明年,河北大饥,人相食,鼎经营赈救,颇尽力。徙建州,其俗生子多不举,鼎为条教禁止。时盗贩茶盐者众,一切杖遣之,监司数以为言,鼎弗为变。徙提点河北刑狱,治奸赃益急,所劾举,不避贵势。召为开封府判官,改盐铁判官,累迁司封员外郎、淮南两浙荆湖制置发运副使。内侍杨永德奏请沿汴置铺挽漕舟,岁可省卒六万,鼎议以为不可。永德横猾,执政重违其奏,乃令三司判官一员将永德就鼎议,发八难,永德不能复。鼎因疏言:“陛下幸察用臣,不宜过听小人,妄有所改,以误国计。”于是永德言不用。
居二年,遂以为使。前使者多渔市南物,因奏计京师,持遗权贵。鼎一无所市,独悉意精吏事,事无大小,必出于己。凡调发纲吏,度漕路远近,定先后为成法,于是劳逸均,吏不能为重轻。官舟禁私载,舟兵无以自给,则尽盗官米为奸。有能居贩自赡者,市人持以法,不肯偿所逋。鼎为移州县督偿之,舟人有以自给,不为奸,而所运米未尝不足也。
鼎性廉不欺,尝任其子,族人欲增年以图速仕,鼎不可。父死,分诸子以财,鼎悉推与其弟。尝知临邛县,转运使选摄新繁,新繁多职田,斗粟不以自入。奉使契丹,得千缣,散之族人,一日尽。所至不扰,唯市饮食日用物,增直以偿。事继母孝,教育孤侄甚至,自奉养俭约。当官明敏,强直不可挠。所荐士多知名,有终身不识者。(选自《宋史•列传第五十九》,有删改)对下列句子中划线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择诸路使者令按举不法按:追究,查办 |
B.时盗贩茶盐者众,一切杖遣之遣:发配 |
C.唯市饮食日用物,增直以偿偿:偿还 |
D.事继母孝,教育孤侄甚至至:周到 |
以下六句话分别编为四组,全都能表明王鼎做官“强直不可挠”的一项是()
①竞擿发吏,至微隐罪无所贷
②一切杖遣之,监司数以为言,鼎弗为变
③治奸赃益急,所劾举,不避贵势
④分诸子以财,鼎悉推与其弟
⑤所至不扰,唯市饮食日用物
⑥事继母孝,教育孤侄甚至,自奉养俭约
A.① ② ③ | B.② ③ ⑤ |
C.④ ⑤ ⑥ | D.① ④ ⑥ |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傅惟几奉命出使江东,仁宗就拿“三虎”的做法告诫他,要他像王鼎等人那样检举不法,坚持原则,刚正不阿。 |
B.河北地区发生大灾荒,人吃人,王鼎想方设法救济灾民。调为建州知州,那里的风俗是生了孩子多不抚养,王鼎就制定条例教育州民,禁止他们这样做。 |
C.杨永德横暴狡猾,执政难于违背他的奏请,就让三司判官中的一个人带永德来和王鼎辩论,王鼎连发八问,杨永德回答不出。 |
D.王鼎担任临邛县知县时,在新繁办公,新繁有很多官田,但王鼎一斗粟也不拿回家。他奉命出使契丹,得到一千匹缣,就把他分给了族人。 |
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加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与转运使杨纮、判官王绰竞擿发吏,至微隐罪无所贷。
(2)鼎为移州县督偿之,舟人有以自给,不为奸,而所运米未尝不足也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小题。
太行毛大福,疡医①也。一日,行术归,道遇一狼,吐裹物,蹲道左。毛拾视,则布裹金数事②。方怪异间,狼前欢跃,略曳袍服,即去。毛行,又曳之。察其意不恶,因从之去。未几,至穴,见一狼病卧,视顶上有巨疮,溃腐生蛆。毛悟其意,拨剔净尽,敷药如法,乃行。日既晚,狼遥送之。行三四里,又遇数狼,咆哮相侵,惧甚。前狼急入其群,若相告语,众狼悉散去。毛乃归。
先是,邑有银商宁泰,被盗杀于途,莫可追诘。会毛货金饰,为宁所认,执赴公庭。毛诉所从来,官不信,械之。毛冤极不能自伸,惟求宽释,请问诸狼。官遣两役押入山,直抵狼穴。值狼未归,及暮不至,三人遂反。至半途,遇二狼,其一疮痕犹在。毛视之,向揖而祝曰:“前蒙馈赠,今遂以此被屈。君不为我昭雪,回搒③掠死矣!”狼见毛被絷④,怒奔隶。隶拔刀相向。狼以喙拄地大嗥,嗥两三声,山中百狼群集,围旋隶。隶大窘。狼竞前啮絷索,隶悟其意,解毛缚,狼乃俱去。归述其状,官异之,未遽释毛。
后数日,官出行。一狼衔敝履委道上。官过之,狼又衔履奔前置于道。官命收履,狼乃去。官归,阴遣人访履主。或传某村有丛薪者,被二狼迫逐,衔其履而去。拘来认之,果其履也。遂疑杀宁者必薪,鞫之果然。盖薪杀宁,取其巨金,衣底藏饰,未遑搜括,被狼衔去也。
昔一稳婆⑤出归,遇一狼阻道,牵衣若欲召之。乃从去,见雌狼方娩不下。妪为用力按捺,产下放归。明日,狼衔鹿肉置其家以报之。可知此事从来多有。
(节选自《聊斋志异》)
[注]①疡医:指治疮伤的外科医生。②数事:数件。③搒:笞击考问。④絷:捆绑。⑤稳婆:接生婆。下列句子中,对划线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官不信,械之械:用枷锁拘禁 |
B.会毛货金饰货:卖 |
C.一狼衔敝履委道上委:舍弃 |
D.未遑搜括,被狼衔去也遑:急迫 |
下列句子中,划线的词的意义和用法都相同的一组是
A.敷药如法,乃行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 |
B.官不信,械之此非孟德之困于周郎者乎 |
C.衔其履而去骊山北构而西折 |
D.君不为我昭雪何为其然也 |
下列各句分编为四组,每句都能体现狼讲“义气”的一组是
①咆哮相侵,惧甚
②日既晚,狼遥送之。
③狼见毛被絷,怒奔隶。
④君不为我昭雪,回去搒掠死矣
⑤明日,狼衔鹿肉置其家以报之
A.①②⑤ | B.①④⑤ | C.②③⑤ | D.③④⑤ |
对原文有关内容的理解和解析,下列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外科医生毛大福在回家途中遇到一只衔着包裹来求助的狼,因见狼没有恶意而出手相助,后在狼的护送下平安到家。 |
B.毛大福出售金饰被宁家认出后,有口难辩,只好在差役的押解下进山向狼求证,狼一听毛大福的求告,就愤怒地奔向差役。 |
C.县官出行,一只狼衔来破鞋示意县官收起来,县官暗地里派人查找鞋的主人,最终抓到杀死宁泰的凶手丛薪。 |
D.过去,有个接生婆曾遇到一只母狼难产,在她的帮助下狼顺利分娩后,狼衔着鹿肉到接生婆家来报恩。 |
翻译文中划线句子。
①先是,邑有银商宁泰,被盗杀于途,莫可追诘。
②狼竞前啮絷索,隶悟其意,解毛缚,狼乃俱去。
读下面这篇文言文,然后答题。
梁孝王,景帝母弟,窦太后爱之,令得自请置相、二千石,出入游戏,僭于天子,天子闻之,心弗善也。太后知帝不善,乃怒梁使者,弗见,案责王所为。韩安国为梁使,见大长公主而泣曰:“何梁王为人子之孝,为人臣之忠,而太后曾弗省也?夫前日吴、楚、齐、赵七国反时,自关以东皆合从西乡, 惟梁最亲为艰难。梁王念太后、帝在中,而诸侯扰乱,一言泣数行下,跪送臣等六人,将兵击却吴楚,吴楚以故兵不敢西,而卒破亡,梁王之力也。今太后以小节苛礼责望梁王。梁王父兄皆帝王,所见者大, 故出称跸,入言警,车旗皆帝所赐也,即欲以诧(chà,夸耀)鄙县,驱驰国中,以夸诸候,令天下尽知太后、帝爱之也。今梁使来,辄案责之。梁王恐,日夜涕泣思慕,不知所为。何梁王之为子孝,为臣忠, 而太后弗恤也?”大长公主具以告太后,太后喜曰“为言之帝。”言之,帝心乃解,而免冠谢太后曰:“兄弟不能相教,乃为太后遗忧”。悉见梁使,厚赐之。其后梁王益亲欢。太后、长公主更赐安国可直千余金。名由此显,结于汉。其后安国坐法抵罪,狱吏田甲辱安国。安国曰:“死灰独不复然乎?”田甲曰 :“然即溺之”。居无何,梁内史缺,汉使使者拜安国为梁内史,直徒中为二千石。田甲亡走。安国曰:“甲不就官,我灭而宗。”甲因肉袒谢。安国笑曰:“可溺矣!公等足与治乎?”卒善遇之。安国为人多大略,智足以当世取合。而出于忠厚焉。贪嗜于财。所推举皆廉士,贤于己者也。于梁举壶遂,臧固、郅他,皆天下名士,士亦以此称慕之,唯天子以为国器。下列句中加线字的解释有误的一项是()
A.出入游戏,僭于天子僭:侮蔑 |
B.今太后以小节苛礼责望梁王望:埋怨 |
C.即欲以诧鄙县鄙:边远的地区 |
D.其后安国坐法抵罪坐:触犯 |
下列各句中不含通假字的一项是()
A.太后知帝不善,乃怒梁使者,弗见,案责王所为 |
B.何梁王为人子之孝,为人臣之忠,而太后曾弗省也 |
C.甲曰:“然即溺之”。 |
D.太后、长公主更赐安国可直千余金。 |
下列各句在文中的意思,不正确的一项是()
A.死灰独不复然乎——死灰难道不再燃烧了吗? |
B.甲不就官,我灭而宗——田甲不任官职,我就灭掉你的家庭。 |
C.智足以当世取合——才智足够在政坛上适应形势。 |
D.唯天子以为国器——希望天子让他担任国家重要职务。 |
下列句子编为四组,能够说明韩安国才略的一组是()
①韩安国为梁使,见大长公主而泣曰②何梁王为子之孝,为人臣之忠,而太后曾弗省也
③死灰独不复然乎④可溺矣!公等足与治乎⑤于梁举壶遂、臧固、郅他
A.①②③ | B.②③④ | C.③④⑤ | D.①②⑤ |
下列叙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梁孝王和景帝是同胞兄弟,由于倍受窦太后喜爱,就私自设置丞相和二千石级官员并且不把天子放在眼里,几乎招惹祸患。 |
B.由韩安国话可知,梁孝王在七国叛乱时,派军队打退叛军,为阻止叛军西进,保卫太后和皇上立下功勋。 |
C.韩安国明于整理,善于剖断,终于通过大长公主和太后,化解了景帝和梁孝王之间的矛盾。 |
D.选文中着重肯定了韩安国有谋略、有才智、为人宽厚、能力国举贤等优点,也提到了他的缺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