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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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 
(美国)兰斯顿•休斯
当你得到拯救的时候,你会看到一道光,你的心里也会有所感觉。
在我快满13岁的时候,我从罪孽中得到拯救,但并未真正得救。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的姑母丽德所在教区的教堂组织了一个声势很大的福音布道会。一连几个星期,每天晚上都有讲道、唱诗、祈祷和赞美声。一些顽固不化的“罪人”①受到感召后,回到了基督身边,因此,教徒的人数迅猛增加。在布道会行将结束前,他们又专为孩子们开了一个会,为的是“把迷途的羔羊领回羊圈”。 几天前,姑母就一直在念叨这件事。那天晚上,我被送到教堂,安顿在前排的忏悔席上,和那些还没有回到耶稣身边的“小罪人”们坐在一起。
姑母说:当你得到拯救的时候,你会看到一道光,你的心里也会有所感觉。那是耶稣进入了你的生命,从此以后,上帝将永远和你在一起。她还说,你能在心灵里听见耶稣、看见耶稣,而且能够感觉到耶稣的存在。我相信她的话,因为我听过很多老年人都这样说,我想,他们理应知道这些事。虽然教堂里又热又挤,我还是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等候耶稣来临。
传道士用生动的、富有节奏的语言讲道,他描绘着地狱里的可怕情景:到处是呻吟、哀号和凄凉的哭声。他唱了一首歌,歌中说:“九十九只羔羊安安乐乐在羊圈,只有一只流落在外受饥寒。”然后他说:“你们不吗?你们不到耶稣这边吗?年幼的羔羊们呵,你们难道不吗?”他向我们坐在忏悔席上的“小罪人”们伸出双臂,小女孩们都哭了,有几个女孩跳起,立即向耶稣奔去。可是我们大多数人仍然坐在那里。
许许多多老年人围拢过——满脸乌黑发亮,头上梳着发辫的老太婆们和双手长满老茧和疖瘤的老头子们,他们跪在我们周围,嗡嗡地祈祷起。后教堂里唱起了《地狱之火在燃烧,可怜的罪人要得救》的歌。祈祷声和唱歌声震撼了大厅。
我继续等待见到耶稣。
最后,除了我和另一个男孩,所有的年轻人都奔向圣坛,得到了拯救。那男孩是个无赖的儿子,名叫韦斯特利。我们两人被念念有词的女教友和教堂执事们团团围住。教堂里热极了,天色也渐渐晚了。最后韦斯特利悄声对我说:“妈的,我在这儿坐腻了,咱们也站起去得救吧。”于是他站起,得到了拯救。
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忏悔席上。这时姑母走过,跪在我的膝下放声哭了,小教堂里的祈祷声和唱歌声像旋风一样在我周围打转。全体会众一齐哭号喊叫为我一个人祷告,而我呢,还是安静地在等待耶稣,我等呀,等呀,但他始终没有。我很想看见他,可连他的影子也没有,一点也没有!我很希望会发生点什么事,可什么也没有发生。
我听见唱歌声,又听见牧师在说:“你为什么不?亲爱的孩子,你为什么不到耶稣这边?耶稣正在等你。他欢迎你。你为什么不呢?丽德教友呵,这孩子叫什么名字?”
“叫兰斯顿。”姑母抽泣着说。
“兰斯顿,你为什么不?你为什么不接受拯救?呵!耶稣!你为什么不?”
现在天可真的越越晚了。我一个人把会拖延这么长,感到很难为情,同时我也很纳闷,上帝究竟对韦斯特利怎么想呢?他根本没看见耶稣,可他却洋洋得意地坐在教坛上,摇晃着那穿着灯笼裤的两条腿,咧着嘴直冲我笑。周围还有执事们和年老的女教友跪着祷告。上帝并没有因为韦斯特利亵渎他的圣名,因为他在教堂撒谎而将他击毙。我决定,为了不再麻烦,我最好也撒个谎,就说耶稣已经临,然后站起去接受拯救。
于是我站了起。
当人们看见我站起时,整个大厅变成了赞美的海洋,欢乐的声浪席卷了全教堂。妇女们蹦呀,跳呀,姑母伸出双手紧紧搂住了我,牧师抓住我的手,把我领到教坛上。
当一切安静下,只有人们欢喜若狂地祷念“阿门”的声音断断续续打破沉寂时,所有得到新生的羔羊们接受了上帝祝福。那时,欢乐的歌声充满了大厅的各个角落。
那天夜里,我哭了。那是我一生中倒数第二次哭——因为我已是个12岁的大孩子了。我一个人躺在床上哭呀,哭呀,怎么也止不住。我用被子蒙上头,可姑母还是听见了。她醒对姑父说,我之所以哭是因为圣灵进入了我的生命,还因为我已经看见了耶稣。其实,我哭的真正原因是我不忍告诉她我说了谎,我欺骗了教堂所有的人;也不忍对她讲我并没有看见耶稣,因此,我不再相信世界上有什么耶稣,因为他从没有帮助我。
【注】①小罪人:语出《圣经》,基督教认为人类生就带有洗脱不掉的罪行,称之为原罪,原罪是始祖犯罪所遗留的罪性与恶根。
文章取名“拯救”有何含义。
小说运用第一人称行文有何作用?
赏析文中画线的两个句子。
(1)在我快满13岁的时候,我从罪孽中得到拯救,但并未真正得救。
                                                                               
(2)传道士用生动的、富有节奏的语言讲道,他描绘着地狱里的可怕情景:到处是呻吟、哀号和凄凉的哭声。
                                                                                
有译者认为文章最后“其实,我哭的真正原因……因为他从没有帮助我。”应该删去。你是否同意?简述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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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题目。
霜落,朔风乍起。庭中红叶、门前银杏不时飞舞着,白天看起来像掠过书窗的鸟影;晚间扑打着屋檐,虽是晴夜,却使人想起雨景。晨起一看,满庭皆落叶。举目仰望,枫树露出枯瘦的枝头,遍地如彩锦,树梢上还剩下被北风留下的两三片或三四片叶子,在朝阳里闪光。银杏树直到昨天还是一片金色的云,今晨却骨瘦形销了,那残叶好像晚春的黄蝶,这里那里点缀着。——《晚秋初冬》
从修辞手法的角度,举出一例加以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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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荷
吴长忠
(1)世人皆爱荷,叹其美艳,赞其高洁。常常地、细细地品味荷花,我感觉荷花、也许只有荷花,达到了美而至圣的境界。
(2)圣和美无疑是人类所追求的价值体系中的两个核心概念。在人类感知自身及外部世界的过程中,形成了人类的意识形态。在意识形态的主要形式中,每一种形式都对应着一个核心概念,或曰核心价值。正如哲学之对应真,道德伦理学之对应善,法律之对应安,体育之对应力,圣和美则分别是宗教与艺术的核心概念。这个价值体系中的诸核心价值,在其最高境界则是相通的。其一例是高水平的体育竞赛不仅能引起人们对“更高、更快、更强”之趋于力的极限的赞叹,也能同时给人们以美的享受,即由核心价值“力”至核心价值“美”的渡溢。其另例如古希腊雕塑“断臂的维纳斯”,千百年来,面对这尊美得令人炫目的人体,没有人想过触摸或占有,她在人们的心底激起的是神圣的感觉,因为她的美而使人找到了一种近平神圣的自信,这是由核心价值“美”至核心价值“圣”的升华。
(3)观诸四季花卉,或暗香清芳,明媚娇艳,或姹紫嫣红,百态千姿,实乃自然造化之精华。若自然界亦有核心价值体系,我相信“花”应居于体系之高端,正如“美”居于人类社会核心价值体系之顶层。
(4)然因四时花卉生长特征自然品性之差异,给予欣赏主体的感觉也是不同的,更何况欣赏主体亦有千差万别,作为同一个体的欣赏者在不同时空环境下的感受也是不同的。
(5)秋天品味菊花,我为其风节而感动,“宁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伟丈夫也。冬天品味梅花,我为其勇毅而击节。自知风寒侵凌,依然前行报春,真勇士也。春天品味牡丹,我为其气韵而赞叹。看那姚黄魏紫在春阳下绽放,在春风中摇曳,似将日月精华集于一身,纵情恣肆地展示着生命的高贵与艳丽。
(6)此花中三品,可赞可叹。然而细品其生命过程,止于在自然形态之荚艳中展示其节其气,而未入由美至圣之境界。入此境者,唯有荷花。你看她自盈盈清水中拔节而出,在纤尘不染的绿叶间绽放,在暖暖夏晖中凋谢,生来默默,归去静静,不争不嚣,无艾无怨。在转瞬间开放,为夏晨染一片亮丽,又在转瞬间逝去,为午后添一层静穆。我曾多次守候荷塘,却从未见一片荷花落下,似乎她特意选择人们不经意时归去。那不知什么时候洒落在荷叶上的花瓣,却片片鲜嫩,似从清水中绽出的新的花朵。你再看那未曾落下的残荷,却依然在惠风中、在清水上、在绿叶间摇曳着,绽放着妩媚。此时,我为荷的美艳而炫目,为荷的神圣而感动。
(7)人生之匆匆犹荷花之来去。作为生命个体的人生是否也能像荷花一样,在归来归去间这么幽寂这么静美呢?荷花以其整个生命过程的纯美臻至“圣”的境界,似乎也以至美的一生昭示着我们,引导着我们戮力前行。
(选自《散文选刊》2007年第4期)
文章第(1)段“常常地、细细地品味荷花”中“品味”一词有什么含意?这句话在文中有哪些作用?
文章第(2)段列举“断臂维纳斯”的例子的目的是什么?
作者在第(5)段中写菊花、梅花、牡丹,其作用是什么?请结合原文具体说明。
结合全文,概括荷花“圣而美”的特点,并联系现实生活谈谈如何借鉴荷花的品性。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1—4题。
白马湖
朱自清
今天是个下雨的日子,这使我想起了白马湖,因为我第一回到白马湖,正是微风飘萧的春日。
  白马湖在甬绍铁道的驿亭站,是个极小极小的乡下地方。白马湖并非圆圆的或方方的一个湖,如你所想到的,这是曲曲折折大大小小许多湖的总名。湖水清极了,如你所能想到的,一点儿不含糊,像镜子。沿铁路的水,再没有比这里清的,这是公论。遇到旱年的夏季,别处湖里都长了草,这里却还是一清如故。白马湖最大的,也是最好的一个,便是我们住过的屋的门前那一个。那个湖不算小,但湖口让两面的山包抄住了,外面只见微微的碧波而已,想不到有那么大的一片。湖的尽里头,有一个三四十户人家的村落,叫做西徐岙,因为姓徐的多。这村落与外面是不相通的,村里人要出来得撑船。后来春晖中学在湖边造了房子,这才造了两座玲珑的小木桥,筑起一道煤屑路,直通到驿亭车站。那是窄窄的一条人行路,蜿蜒曲折的,路上虽常不见人,走起来却不见寂寞——尤其在微雨的春天,一个初到的来客,他左顾右盼,是只有觉得热闹的。
  春晖中学在湖的最胜处,我们住过的屋也相去不远,是半西式。湖光山色从门里、从墙头进来,到我们窗前、桌上。我们几家接连着,丏翁的家最讲究。屋里有名人的字画,有古瓷,有铜佛,院子里满种着花,屋子里的陈设又常常变换,给人新鲜的受用。他有这样好的屋子,又是好客如命,我们便不时地上他家里喝老酒。丏翁夫人的烹调也极好,每回总是满满的盘碗拿出来,空空的收回去。白马湖最好的时候是黄昏。湖上的山笼着一层青色的薄雾,在水里映着参差的模糊的影子。水光微微地暗淡,像是一面古铜镜。轻风吹来,有一两缕波纹,但随即便平静了。天上偶见几只归鸟,我们看着它们越飞越远,直到不见为止。这个时候便是我们喝酒的时候。我们说话很少,上了灯才多些,但大家都已微有醉意,是该回家的时候了。若有月光,也许还得徘徊一会;若是黑夜,便在暗里摸索、醉着回去。
  白马湖的春日自然最好,山是青得要滴下来,水是满满的、软软的。小马路的西边,一株间一株地种着小桃与杨柳,小桃上各缀着几朵重瓣的红花,像夜空的流星,杨柳在暖风里不住地摇曳。在这路上走着,时而听见锐而长的火车的笛声,是别有风味的。在春天,不论是晴是雨,是月夜是黑夜,白马湖都好。——雨中田里菜花的颜色最鲜艳,黑夜虽什么不见,但可静静地受用春天的力量。夏夜也有好处,有月时可以在湖里划小船,四面满是青霭。船上望别的村庄,像是蜃楼海市,浮在水上,迷离徜恍的;有时听见人声或犬吠,大有世外之感。若没有月呢,便在田野里看萤火。那萤火不是一星半点的,如你们在城中所见,那是成千成百的萤火,一片儿飞出来,像金线网似的,又像耍着许多火绳似的。
  离开白马湖是三年前的一个冬日。前一晚“别筵”上,有丏翁与云君。我不能忘记丏翁,那是一个真挚豪爽的朋友。但我也不能忘记云君,我应该这样说,那是一个可爱的——孩子。(节选自《朱自清散文集》)
   白马湖是一个很小的地方,为什么会给作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答:
本文作者重点描写了白马湖的景色,试用简练的语言加以概括。
  答:
 作者重点写了哪几个季节的什么特点?表现了作者什么样的思想感情?
  答:
 本文的结尾从白马湖的景又转到了人,你怎么看?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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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小胡同
季羡林
我爱北京的小胡同,北京的小胡同也爱我,我们已经结下了永恒的缘分。
六十多年前,我到北京来考大学,就榻于西单大木仓里面一条小胡同的一个小公寓里。白天忙于到沙滩北大三院去应试。北大与清华各考三天,考得我焦头烂额,筋疲力尽;夜里回到公寓小屋中,还要忍受臭虫的围攻,特别可怕的是那些臭虫的空降部队,防不胜防。
但是,我们这一帮山东来的学生仍然能够苦中作乐。在黄昏时候,总要到西单一带去逛街。街灯并不辉煌,“无风三尺土,有雨一街泥”,也会令人不快。我们却甘之若饴。耳听镪铿清脆、悠扬有致的京腔,如闻仙乐。此时鼻管里会蓦地涌人一股幽香,是从路旁小花摊上的栀子花和茉莉花那里散发出来的。回到公寓,又能听到小胡同中的叫卖声:“驴肉!驴肉!”“王致和臭豆腐!”其声悠扬、深邃,还含有一点凄清之意。这声音把我送人梦中,送到与臭虫搏斗的战场上。
将近五十年前,我在欧洲呆了十多年以后,又回到了故都。这一次是住在东城的一条胡同里:翠花胡同,与南面的东厂胡同为邻。我住的地方后门在翠花胡同,前门则在东厂胡同,据说就是明朝的特务机关东厂所在地,是折磨、囚禁、拷打、杀害所谓“犯人”的地方,冤死之人极多,他们的鬼魂据说常出来显灵。我是不相信什么鬼怪。我感兴趣的不是什么鬼怪显灵,而是这一所大房子本身。它地跨两个胡同,其大可知。里面重楼复阁,四廊盘曲,院落错落,花园重叠,一个陌生人走进去,必然是如入迷宫,不辨东西。
然而,这样复杂的内容,无论是从前面的东厂胡同,还是从后面的翠花胡同,都是看不出来的。外面十分简单,里面十分复杂;外面十分平凡,里面十分神奇。这是北京许多小胡同共有的特点。
第二进院子里有很多树木,我最初没有注意是什么树。有一个夏日的晚上,刚下过一阵雨,我走在树下,忽然闻到一股幽香。原来这些是马缨花树.树上正开着繁花,幽香就是从这里散发出来的。
这一下子让我回忆起十几年前西单的栀子花和茉莉花的香气。当时我是一个十九岁的大孩子,现在成了中年人。相距将近二十年的两个我,忽然融合到一起来了。
不管是六十多年,还是五十年,都成为过去了。现在北京的面貌天天在改变,层楼摩天,国道宽敞。然而那些可爱的小胡同.却日渐消逝,被摩天大楼吞噬掉了。看来在现实中小胡同的命运和地位都要日趋消沉,这是不可抗御的.也不一定就算是坏事。可是我仍然执著地关心我的小胡同。就让它们在我的心中占一个地位吧,永远,永远。
我爱北京的小胡同,北京的小胡同也爱我。
结合语境,分别说说第③段中“悠扬”、“深邃”、“凄清”的含义。(5分)
第⑤段中“这样复杂的内容”指代文中的哪一句话?(3分)
你怎样理解第⑤段中的“外面十分简单,里面十分复杂;外面十分平凡,里面十分神奇”这句话的?(6分)
下列对文意的理解,不准确的是 (4分)

A.文中几次提到花的幽香,流露出对小胡同的爱和眷恋之情。
B.它的文化哺育了我。
C.倒数第二段中的“吞噬”表达了作者对“那些可爱的小胡同,却日渐消逝”的惋惜之情以及对“摩天大楼”的怨恨之情。
D.全文通过对北京小胡同生活片断的描写,表达了作者对已经结下永恒缘分的北京小胡同及其所代表文化的眷恋。

E.文中多次写到“臭虫”,看出作者对这种“与臭虫搏斗”生活的无奈和对北京小胡同生活的淡淡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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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进化论的观点,生物都有一个共同的起源,它们都是通过一个至今仍在延续的过程逐渐转变和发展起来的,这除了博物学家的观察之外,还有分子生物学展现的一些“证据”。
其中一个重要的“证据”就是在研究一种特殊蛋白质时所发现的细胞色素C。所有的生物有机体都需要这种细胞色素C,以便通过它呼吸氧化食物分子获得能量。它在进化过程中的出现为多细胞的有机体的产生做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这种细胞色素C是由104个氨基酸构成的,这些氨基酸围绕着一个玫瑰花形的、中心有一个铁原子的血红素基团。这些氨基酸的位置可以变化而分子的结构不变:在人和黑猩猩身上相同的,而在人和马身上就有了区别(104个中有12个位置不同),在人和粮食霉菌上则达到了最大区别(104个中有44个位置不同)。两个如此不同的蛋白链为什么能有相似的功能呢?答案是这样的:即大多数的氨基酸是可以相互置换的,只有一些(在我们熟知的所有物种中仅有35个)不能在蛋白质还没有停止其活动时被替代。另一方面,从进化的观点看,这种区别是很重要的:现在分离开的两个有机体的共同祖先距今时间越远,其氨基酸的排列顺序发生的改变就越大。
细胞色素C以其古老和易于获得结晶而引起了有关生物学家的极大重视,有助于通过分析不同物种的细胞色素C的区别,掌握其有关进化的很多信息,估计生物的主要属种发生进化的可能时间。这样绘制的进化谱系图与传统方法绘制的谱系图相一致:氨基酸排列顺序的对照就成为研究进化过程的一种宝贵的工具和手段。
下列对细胞色素C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细胞色素C被发现后,进化论关于生物有一个共同的起源的观点终于得以证明。
B.细胞色素C在所有的生物有机体中分子结构不变。
C.细胞色素C是生物有机体进行呼吸的基本要素。
D.细胞色素C由氨基酸构成,而氨基酸的排列顺序大都可以变化。

对文中加点的“相似的功能”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促使多细胞的有机体产生。
B.区别开人和马、人和粮食霉菌。
C.在蛋白质活动或停止活动时相互置换。
D.通过呼吸氧化食物分子获得能量。

下面对“所有的生物有机体都需要这种细胞色素C,以便通过呼吸氧化食物分子获得能量”这句话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所有的生物有机体都有细胞色素C。
B.如果缺乏细胞色素C,生物有机体就会死亡。
C.细胞色素C可以给生物有机体供给能量。
D.细胞色素C可以呼吸氧化食物分子获得能量。
选出不符合文章内容的一项

A.因为细胞色素C非常古老,所以通过对它的研究,可以估计生物的主要属种发生进化的可能时间。
B.两个分离开的有机体的细胞色素C中氨基酸排列顺序越接近,说明它们的共同祖先距今距离越近。
C.氨基酸的序列,不同的物种有不同的变化,尽管有一些位置上的氨基酸在所有的物种中都是一致的。
D.除了35个不能在蛋白质还没有停止活动时被替换的氨基酸外,其他的氨基酸可以相互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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