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问题。
大医仁心
周大新
我想,你应该见过年近90拄杖而行的老人。你在乡村或城市的街头看见他们,可能会投去惊喜或羡慕的一瞥:嗬,老寿星!
我猜,你可能也见过年近90仍能劳作的老人,他们或在田头薅草,或在家中做饭,你看见后会很意外:天呐:90岁了还能干活?多精神的老人!
可我估计,我若是告诉你,有一个近90岁的外科医生,仍能上手术台为病人做肝胆外科手术,有时一天还能做3台时,你一定会皱起眉头对这话表示怀疑:太夸张了吧?给我讲神话?我当初和你一样:不相信!因为谁都知道,外科医生要能做到术前准确诊断,术中做得精致,术后治疗得当,并不容易,其最佳年龄是36-60岁。开腹做肝胆手术是大手术,一个近90岁的老人怎么可能还去做这样的手术?
今年2月下旬,我到了上海第二军医大之后,提出的第一个要求是:去东方肝胆外科医院看吴盂超做手术。我心中想的是:我一定要看出个真假来!
那一天早饭后,我在一位医生的带领下,到医院手术准备处领取了一套消过毒的隔离服。随后,走进了手术医生的换衣间。这时,我看见了吴盂超。和照片上的他相比,他失去了伟岸和成武,真实的他原来就是一个身材不高、体态偏瘦的普通老人。
我朝他点头致意,他也朝我点头笑笑,他一定已经知道我们的来意。
我注意他换衣服的动作,不慌不忙,有条不紊。但那动作里也有老年人特有的那种“慢”。 换好衣服的他向手术室走去,我急忙跟上。他走路的动作让我略有些意外:两脚迈得很快捷。
进了手术室,他一边跟大家打招呼一边掏出手术专用的眼镜戴上,又麻利地戴上手术手套,然后走到墙前去查看病人的CT片子。这片子他已经看过多次,昨天他还亲自去B超室为病人做过B超检查。
他走向手术台,眼中浮起严肃郑重的神色,我注意到他双脚踏上了一个约20厘米高的木台。陪我的人附耳轻声告诉我:他身高只有1.62米,那木台是为他特制的。站在手术台前的他和在换衣间的他有了明显的区别:老态一扫而光,一副昂然冷峻之状。随着他的眼神改变,手术室里的气氛也骤然一变:一股紧张弥漫开来。
他站的是主刀的位置,看来他是真的要亲自为病人做手术。
他双手伸进病人的腹腔进行探摸,他的眼睛并未看触摸部位,好像全凭手的感觉…… 他的一只手朝器械护士这儿一伸,一把手术刀已准确地放到了他手中……
有血喷出来,他威严地说了句什么,喷血骤然停了……
他把一块血乎乎的东西放到了托盘里。陪我的医生低声告诉我:已切下病人病变的胆。
吴孟超继续探手在病人的腹腔里面,他的动作纯熟而有把握。他下命令的样子像极了战场上掩蔽部里的指挥员,简短、清楚、有力。他的全程表现和全部动作,像极了一个50多岁的外科医生。一个人一下子显得年轻了几十岁,这真是神了!
又一个病人被推了进来。昊孟超走近前去,亲切地摸了一下病人的脸,轻声说:“别害怕!”那病人微微一笑,回答说:“有你在,我啥都不怕。”十几分钟以后,第二台手术又开始了……
眼见为实。一个近90岁的老人在这天上午为两个病人做了肝胆手术,耗时3个多小时,而且都非常成功。
我不能不信。我查了一下有关昊老的统计资料,仅2010年,他就主刀完成手术l96台。他主攻肝脏外科以来,已主刀完成14000多台肝脏手术。按每天平均两台算,他得连续工作7000多天。换算一下,是得连续工作20年呀!
接下来,我就特别想弄明白:他,吴孟超,得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过中央军委授予的“模范医学专家”称号,为何还要让自己如此辛苦?为何不歇息歇息,享享晚年之乐?
他说:我是一个外科医生,我的岗位是手术台,只有在手术台上,我的心里才踏实,才舒服,才痛快;再说,做手术时,和年轻人在一起,有时说说话,聊聊天,我很开心;还有一条,我们外科医生要想多带出好学生,必须上手术台;最后,是有好多病人希望我亲自给他们主刀,他们信任我,我不能辜负了他们。只要我还能干,就坚持做到最后,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倒在手术室里,倒在工作岗位上,那我会感到聿福……
一个90高龄的老人!
一个罕见的老人!
(选自2011年5月4日《人民日报》,有删改)文章题目《大医仁心》该如何理解?
文章开头3个段落之间是什么关系?这3个段落的内容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文中说吴孟超“那动作里,也有老年人特有的那种‘慢’”,又说“他走路的动作让我略有些意外:两脚迈得很快捷。”,这互相矛盾吗?为什么?
吴孟超进手术室后有两次描写到他的神态。请找出来,并说说它们的作用是什么?
根据你的理解,说说吴孟超是一个怎样的人。
阅读《汉语可以治病》,完成下列各题。
两年前,美国费城有一少年,聪明好学,深得老师的喜爱。但一天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他父亲叫他看报上的天气预报,他一看,报上的字一个都不认识,他痛苦地告诉父亲,说看不懂。已读小学五年级的他怎么连天气预报也看不懂呢?他父亲不相信,带他去看医生,医生经过测试证实这是真的,并说孩子患了一种叫“失读症”的病。
我们知道,人的大脑皮层有一个语言中枢,是人类语言能力的生理基础,它的作用就是调控人类的语言行为,例如听懂别人说话的意思,正确表达自己的思想。这个中枢一旦因脑外伤受损或因脑血管供血障碍,则人的语言行为便出现障碍,常见的有“失语症”。这种患者常常不能用语言正确表达自己的思想,说起话来颠三倒四,复杂一些的内容他们就说不出来,严重的甚至完全不能使用语言。“失读症”是失语症中的一种。这个美国少年怎么会患上这种病呢?追查的结果,说明是脑外伤造成的。
传统的看法是,人脑的语言中枢在大脑左半球,按这个观点推论,不管是哪个国家、哪个地区的人,只要在左半球的这个中枢受损,就可能发生失语症(失读症),但事实却不全是这样。
科学家经过调查发现,中国和日本患失读症的人要比欧美少得多。这是为什么?经过多次实验,发现了一个基本的、却是简单的事实:中国人和日本人使用汉字。循着这条线索,科学家进一步实践、探索,发现欧美人使用的是拼音文字,他们记汉字音和字义使用的是大脑左半球。但中国人、日本人使用汉字,对大脑的利用精细得多,左半球记认字音字义,右半球记认字形(连同字义),而且左右两半球均衡协作。这就是为什么中国、日本患失读症者少的原因。
更有趣的是,美国科学家对中国儿童和美国儿童的阅读能力及某些智商做比较实验,发现中国儿童的智商要高得多。
开始他们很惊愕,但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他们研究了各种可能的原因,最后才比较清楚地看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儿童学的是汉词、汉字,因此他们的大脑左、右半球从小得到更充分、更均衡的锻炼。
根据汉字跟大脑两半球的这种关系,费城的心理学家做了一个假设,能否用学汉语汉字的方法来纠正失读症呢?他们首先教这位美国少年学汉字、汉语,接着试验正式开始了:在一张纸上,英语句子和同意思的汉语句子分行列写,让他看着汉字读英语句子。不久,这位美国少年便把英语句子念出来了。试验初步成功了。要知道他原来单看英语是念不出来的,所以这个试验结果是确切的。
不过这个试验有一个问题,即汉语句子只起“唤醒”英语句子的作用,不等于把病治好了。以后的试验表明,经常这样的,不断“唤醒”,患者最终能恢复英语阅读能力。这些实验先后在法国等国家进行,都获得了初步的成功。
汉语、汉字的学习、使用,可以使人们更充分、更均衡地用大脑两半球,其意义是非常深远的。已有人提出用学习汉语、汉字的方法提高西方儿童的智能了,还有其他一些想法和研究,我们感兴趣地期待着这些研究成果。第一段的叙述在全文起什么作用?
阅读第二段,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出“失语症”产生的原因。
根据文意,并结合下面的链接资料,说说你对汉语的认识。
1993年~2005年间,日本提供汉语课程的中学增加了两倍。目前,韩国共有16万大中学生在学习汉语,这个数字比5年前增加了66%。亚洲之外,学习汉语的学生人数也迅速增长。2000年到2004年,参加汉语高级水平考试的英国学生人数增加了57%。在美国,也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学校开展汉语推广活动。
老人和夕阳
太阳失去了耀眼的光芒,落到离地平线不远的天边。它像一个年近垂暮的老人,用温和的慈祥的目光依依不舍地打量着这个曾经被它的热情灼烤过的世界。那些高楼和矮墙,那些大树和小草,那些宽阔的或者狭窄、平坦或者崎岖的路,都在它那暗红色的目光里逐渐柔和起来,①(àn dàn)起来。它的目光深情而无力,它的时间不多了。我在一个车站等车。一位老人拄着一根山藤拐杖,慢慢地从远处走过来。拐杖和地面的叩击声,在宁静的暮色中清晰地响着——笃、笃、笃、笃……
老人在我面前停住,抬起头来,夕阳映红了他的苍苍白发,也映红了他那双眼睛,像两盏快燃烧到尽头的烛火。他脸上的皱纹密密麻麻,比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还要多,还要密集。他问路,那路在很遥远的地方,在城市的边缘,坐车可以到达。
“坐车吧,走路要很长时间呢!”
他摇摇头,脸上露出一种神秘的微笑。
“坐车吧,您年纪大了。”
他还是摇头。神秘的微笑在每一条皱纹里流淌着……
空荡荡的公共汽车在车站边突然刹住,门打开了。
“请上车吧。我为你买票。”
他②(shōu liǎn)了笑容,固执地摇着头,转身走了。和来时一样,拐杖平静地点着地面,慢慢地朝前走,走向只剩下半边血红脸的夕阳。
汽车从他身边开过去,响亮的鸣了一声喇叭。看来,没有谁能劝阻他的。也许他一辈子都是这样走着,靠自己的脚追求自己的目标,他一定到过很多他想到的地方……
明天早晨,太阳还会回来,并且会变得年轻,变得容光焕发的。他呢?
他慢慢地隐没在越来越③ (yōuàn)的夕阳中,只留下越来越轻微的拐杖叩地声——笃、笃、笃、笃……
1.根据拼音写出文中空格处的三个词语。
① ② ③
2.用一句话概括出本文的主要内容。
3.老人在拒绝“我”的两次劝告时,脸上都带着神秘的微笑,这神秘的微笑有什么含义?(请答出三种可能性)
4.文中“山藤拐杖”“公共汽车”各象征着什么?
5.西沉的夕阳像垂暮的老人,但两者又有不同,不同之处是什么?
6.读完此文,简要说说你心中的感受(不超过80字)
品味春天
⑴春去春回,果真是年年岁岁花相似吗?
⑵春天来了,眠虫躁动于大地的腹中,活泼的燕子用轻灵的剪尾在亮丽的晴空裁划出一道道美的曲线。松软的泥土散发着清新湿润的气息,冬眠后的麦苗精神焕发。冰层下潜游着的溪流,唱出叮咚的声响。碧波荡漾,鱼虾畅游,蛙鼓弄嗓,阳光水波交相辉映。
⑶春天是美丽的,美在蓝天白云晴空万里,燕语呢喃,蝴蝶飞舞,风筝高飞,鸟语花香,红杏似火,桃花如霞,梨树飞雪,柳绿花红,温暖醉人。
⑷春天是美丽的,美在值得我们去品味。品味春天,删除华而不实的藻饰,撕碎推算花期的凄惶,不再在料峭的春寒里瑟缩,不再在清秋落红时哀叹,不要走马观花而要用生命去投入,不要熟视无睹而要用眼睛去发现,不能只钟情于艳丽的鲜花而无视可掬的绿草。陶醉于梦幻的情调中,看一枝带雨的红杏,抚一缕含情的暖风……
⑸春天是美丽的,美在她七彩纷呈:赤橙黄绿青蓝紫,都有一种竞争的动态在流动。万物复苏,绝不是“旧”的重复,而是“新”的再生。春天充满了创造的活力,一种全新的奋发向上的活力。大自然萌生的是生命的创造力,人类勃发出的是文明的创造力。
⑹是的,春天激发了人们跃跃欲试的闯劲。春天在乎人类是否懂得她那创造的启迪。人要学会创造,只有创造,才能拥有永恒的独立和辉煌。
走过冬日的阴冷的历练,走过荆棘丛生的刺痛,走过孤灯黄卷的冷寂,才更觉得春光的煦暖。吟唱的和风、明亮的阳光、云朵间的彩霞、婉转的鸟鸣、馥郁的花香、草尖上的露珠、纯净的梦、沸腾的歌、真情的诗……一切都是春天的礼物。
⑻来了,春天真的来了,这一束束曙红,这一缕缕春光,正抚摸我们热血奔涌的肌肤。难道我们不应该用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去创造一个无愧于大好春光的美的世界吗?
⑼ “春日多胜事,赏玩夜忘归。”爱春乎?惜春乎?不懂得珍惜春天的人,又如何会知道人生的意义!
⑽美的世界——爱心的乐园;
⑾美的春天——精神的逆旅。
在第三自然段中,作者列举了一连串的四字短语,请你仔细想想在文有何作用?
第⑺自然段最后一句说“一切都是春天的礼物”,“春天的礼物”在这里指代什么?
生活在春天,心情也久变得开朗而兴奋,文章最后说“美的春天——精神的逆旅”,你知道“逆旅”一词该如何去领会呢?
古往今来,文人墨客留下了无数写“春”的诗句,请写出相连的两句。
面对春日,它究竟给人类带来了什么样的启示?
父亲
1989年发生在美国洛杉矶一带的大地震,在不到4分钟的时间里,使30万人受到伤害。
在混乱的废墟中,一个年轻的父亲安顿好受伤的妻子,便冲向他7岁的儿子上学的学校。他眼前,那个昔日充满孩子们欢笑的漂亮的三层教室楼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他顿时感到眼前一片漆黑,大喊:“阿曼达,我的儿子!”跪在地上大哭了一阵后,他猛地想起自己常对儿子说的一句话:“不论发生什么,我总会跟你在一起!”他坚定地站起身,向那片废墟走去。他知道儿子的教室在一层左后角处,他疾步走到那里,开始动手。
在他清理挖掘时,不断有孩子的父母急匆匆地赶来,哭喊过后,他们绝望地离开了。有些人上来拉住这位父亲说:“太晚了,他们已经死了。”这位父亲双眼直直地看着这些好心人,问道:“谁愿意来帮助我?”没人给他肯定的回答,他便埋头挖着。救火队长挡住他:“太危险了,随时可能起火爆炸,请你离开。”这位父亲问:“你是不是来帮助我?”警察走过来:“你很难过,难以控制自己,可这样不但不利于你自己,对他人也有危险,马上回家去吧。”“你是不是来帮助我?”人们都摇头叹息着走开了,都认为这位父亲因失去孩子而精神失常了。
这位父亲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儿子在等着我。”他挖了8个小时、12个小时、24个小时、36个小时,没人再来阻挡他。他满脸灰尘,双眼布满血丝,浑身上下破烂不堪,到处是血迹。
到第38个小时,他突然听到底下传出孩子的声音:“爸爸,是你吗?”是儿子的声音!父亲大喊:”阿曼达,我的儿子!”“爸爸,真的是你吗?”“是我,是爸爸,我的儿子。”“我告诉同学们不要害怕,说只要我爸爸活着就一定来救我,也就能救出大家。因为你说过不论发生什么,你总会和我在一起!”“你现在怎么样?有几个孩子活着?”“我们这里有14个同学,都活着,我们都在教室的墙角,房顶塌下来架了个大三角形,我们没被砸着。”父亲大声向四周呼喊:“这里有14个孩子,都活着!快来人!”过路的几个人赶紧上前帮忙。50分钟后,一个安全的小出口开辟了出来。父亲声音颤抖地说:“出来吧!阿曼达。”“不,爸爸。先让别的同学出去吧!我知道你会跟我在一起,我不怕。不论发生什么,我知道你总会跟我在一起。”这对了不起的父子在经历了巨大的磨难后,无比幸福地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对本文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本文的主要事件是:地震中父亲怀着坚定的信念,战胜困难,抢救儿子 |
B.本文采用对比和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相结合的方法,来突出父亲的爱子之心 |
C.本文综合运用了记叙、描写、议论和说明等方式,增强了表达效果 |
D.本文在记叙上采用了顺叙的方式,显得情节紧凑,动人心魄 |
文中写“他挖了8个小时、12个小时、24个小时、36个小时”,为什么不直接写“他挖到第38个小时”?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反复”是一种常见的修辞方法,文中反复出现“谁愿意来帮助我?”“你是不是来帮助我?”这些话强调了什么意思?突出了什么样的感情?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从文中找出父子心灵相通的语句,并谈谈这句话在父子俩心中所起的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当经过近39个小时长长的煎熬,终于打开了安全的小出口,父亲召唤7岁的儿子出来时,小小年纪的儿子却说:“不,爸爸。先让别的同学出去吧!”请你联系本文内容,谈谈儿子这种先人后己的品德与父亲的爱有什么关系。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习语文不能要求速成
① 我常常接到这样的信,信上说: “我很想学语文,希望你来封信说说怎样学。”
意思是,去一封回信,他一看,就能学好语文了。又常常有这样的请求,要我谈谈写作的方法。我谈了,谈了三个钟头。有的人在散会的时候说:“今天听到的很解决问题。”解决问题哪有这么容易?哪有这么快?希望快,希望马上学到手,这种心情可以理解;可是学习不可能速成,不可能画一道符,吞下去就会了。学习是急不来的。为什么?学习语文目的在运用,就要养成运用语文的好习惯。凡是习惯都不是几天工夫能够养成的。比方学游泳。先看看讲游泳的书,什么蛙式,自由式,都知道了。可是光看书不下水不行,得下水。初下水的时候很勉强,一次勉强,两次勉强,勉强浮起来了,一个不当心又沉了下去。要等勉强阶段过去了,不用再想手该怎么样,脚该怎么样,自然而然能浮在水面上了,能往前游了,这才叫养成了游泳习惯。学语文也是这样,也要养成习惯才行。习惯是从实践里养成的,知道一点做一点,知道几点做几点,积累起来,各方面都养成习惯,而且全是好习惯,就差不多了。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写完一句话要加个句号,谁都知道,一年级小学生也知道。但是偏偏有人就不这么办。知道是知道,就是没养成习惯。
②一定要把知识跟实践结合起来,实践越多就知道得越真切,知道得越真切就越能起指导实践的作用。不断学,不断练,才能养成好习惯,才能真正学到本领。
③有人说,某人“一目十行”,眼睛一扫就是十行。有人说,某人“倚马万言”,靠在马旁边拿起笔来一下子就写了一万字。读得快,写得快,都了不起。“一目十行”是说读书很熟练,不是说读书马马虎虎;“倚马万言”是说写得又快又好,不是说乱写一气,胡诌不通的文章。这两种本领都是勤学苦练的结果。
④要学好语文就得下功夫。开头不免有点勉强,不断练,练的功夫到家了,才能得心应手,心里明白,手头纯熟。离开多练,想得到什么秘诀,一下子把语文学好,是办不到的。想靠看一封回信,听一回演讲,就解决问题,是办不到的。
⑤有好习惯,也有坏习惯。好习惯养成了,一辈子受用;坏习惯养成了,一辈子吃它的亏,想改也不容易。譬如现在学校里不少学生写错别字,学校提出要纠正错别字,要消灭错别字。错别字怎么来的呢?不会写正确的形体吗?不见得。有的人写错别字成了习惯,别人告诉他写错了,他也知道错,可是下次一提笔还是错了。最好是开头就不要错,错了经别人指出,就勉强一下自己,硬要注意改正。比方“自己”的“己”和“已经”的“已”搞不清楚,那就下点儿功夫记它一记,随时警惕,直到不留心也不会错才罢休。这篇选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选出正确的一项。 ()
A.学语文要把知识跟实践结合起来。 | B.要学好语文就得下功夫。 |
C.学习语文不能速成,要养成运用语文的好习惯 。 | D.养成好习惯,一辈子受用。 |
请写出选文第①段的论证思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选文第④段中,作者反复说“是办不到的”,这样写有什么表达效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举出你学习语文的一个好习惯(或坏习惯),并谈谈这一习惯对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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