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近年来伴随着不少国家的宽带化战略的实施、云计算服务的起步、物联网应用的铺开和移动互联网的崛起,数据量与时俱增,数据处理能力也发展迅速,数据量积累到一定程度其资源属性越加明晰,显示出开发的价值。同时,社会的节奏越来越快,要求快速的反应和精细的管理,急需借助对数据的分析来科学决策,催生了对大数据开发的需求,大数据被称为将引发生活、工作和思维变革的一次革命。
大数据是相对于一般数据而言的,目前对大数据尚缺权威的严格定义,但较普遍的解释是指“难以用常规的软件工具在容许的时间内对其内容进行抓取、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规模大是大数据的标志之一,但大数据之所以难处理不仅在于规模大,更大的挑战是其随时间的变化快和类型的多样性,根据可否用表格或关系数据库的表和视图来表示而区分为结构型和非结构型数据,照片和视频等就是典型的非结构数据。随时间和类型的变化增加了大数据的复杂性但也同时丰富了大敷据的内涵。通常用4V( VolumE.Velocity、Variety、Value)来反映大数据的特征,即量大、增长快、多样性和高价值。从这一点来看,对大数据仅仅冠以“大”这一形容词是不全面的,只不过在大数据的4V中,规模相对于变化和类型这两个特征容易定量,而且即便是单一类型的数据集(例如文本文件),只要有足够的规模也能称得上大数据。数据的规模越大,通常对数据挖掘所得到的事物演变规律越可信,数据分析的结果也越有代表性,因此对大数据这一词汇突出其规模大这一特征也是可理解的。
大数据不仅是一种资源,也是一种方法,伴随大数据产生数据密集型科学,有人将它称为是继实验科学、理论科学和计算科学之后的第四种科学研究模式,这一研究模式的特点表象为不在意数据的杂乱,但强调数据的量;不要求数据精准,但看重其代表性;不刻意追求因果关系,但重视规律总结。这一模式不仅用于科学研究,更多的会用到各行各业,成为从复杂现象中透视本质的有用工具。有人担心从大数据中发现事物发展规律并预测未来的做法强调了有章可循,可能会妨碍创新。事实上检验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还是管理创新,不是看是否使用新的模式或颠覆性技术,而是看应用领域酌开拓和市场上的引领,成功的重要因素正是符合客观规律。苹果公司的iPhone用触摸屏代替键盘并开发了AppStore应用商店,完善了移动互联网的产业链,开创了移动智能终端时代,方便了用户的使用,顺应并引导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这是大数据思维与创新文化结合的范例。大数据还是一个新学科,大数据技术是指设计用于高速收集、发现和分析从多种类型的大规模数据中提取经济价值的新一代技术和体系,涉及数据存储、合并压缩、清洗过滤、格式转换、统计分析、知识发现、可视呈现、关联规则、分类聚类、序列路径和决策支持等技术。大数据将带动起大数据产业和市场,包括服务器、存储器、联网设备、软件与服务。总之,大数据服务业属性大于制造业,对其他产业的影响大于对直接产业的影响,社会效益大于直接经济效益。大数据影响之大和受到广泛重视也正是因其溢出效应明显。
(作者:邬贺铨。摘自《科学与社会》2014年第1期有改动)
下列关于大数据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大数据是伴随着各种现代信息量剧增、各行业信息化程度提升、各类信息资源属性日益明晰而开发的。
B.大数据是指难以用日常的软件工具在许可的时间内对有关内容进行集合的各类数据。
C.大教据不仅仅在于数字“大”,而且还有增长变化快、品种类型多、价值高昂等特征。
D.大数据分析结果所具有的代表性,取决于对数据挖掘所得到事物演变规律的可信度。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大数据的类型有多样性,能用表格或关系数据库的表和视图来表示的为结构性数据,否则为非结构性数据。
B.大数据可以催生一种新的科学研究模式——数据密集型科学,这种模式应用广泛,并能从事物复杂的现象中透视其本质,因此说大数据也是一种方法。
C.从大数据中发现事物的发展规律并预测未来的做法,不仅不会影响创新,而且有利于开拓和引领更广阔的应用领域和市场。
D.大数据作为一门新学科,其技术涉及领域众多,带动的产业市场广泛,其服务业的属性、影响’和效益明显超出预期的社会效应。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不属于大数据运用的一项是

A.某市市民上街反对“PX化工项目”上马,就在市民集会前—周,有关该项目的百度搜索关注度剧增。
B.某数讯公司掌握了2万部电影、6万名艺人、4000位导演的数据资料,并能对微博关注影视娱乐的1.2亿人进行偏好分析。
C.某学校对全校4000名学生的个人资料进行归类整理,结合平时的表现有针对性地进行当而谈话或家访,并及时更新有关资料。
D.某商业机构基于每月几千万的网络购物数据,结合网络产品的大众评分,开发搜索引擎“南方神”,供在线购物者浏览,在线购物人数增加一成多。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难
知识点: 论述类文本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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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离我最近的草李玉良
①家乡的田野,生长着一种我不喜欢的草叫沙蓬。村里那些乡亲,几乎都不喜欢这种草。冬去春来,有一些草,从地上针尖尖似的冒出来,沙蓬也以绿的姿态出现。只要有土的地方,它都会生长。看样子,沙蓬的生命很顽强,它不但长在远离农田的贫瘠土地上,还和别的一些草长在靠近庄稼的地畔,甚至长在肥沃的地里,与庄稼分享农人撒在地里的汗水和肥料。
②沙蓬露头不久,茎秆就长出绿针。那时候,它是嫩嫩的、绵绵的、软软的,没有锋芒。放学后,奶奶交给我拔猪草的活,我快乐得如鸟儿一样,提着筐子,跟几个伙伴出去了,不用多长时间,一筐子嫩沙蓬提了回来,奶奶把大部分沙蓬留给猪吃,拣出一把,用清水洗了,给我做菜饽饽。现在想起来,奶奶当年做的那些菜饽饽,是难得的绿色佳肴,只是那时的我,却没有品出其中的滋味。
③过了春天,沙蓬也长高了,也长硬了。可以说,它是地上生长的一种异样的草。夏末季节,这种草蓬炸成箩筐般大,它不再有破土而出时那种娇嫩劲儿,而是浑身长刺,锋芒毕露,不但人不可伸手触摸,连牛驴骡马也敬而远之。
④大自然的草,各有各的形象,有的迎风而立,有的见风就倒,特别是沙蓬,经不住秋风吹打,在白天,也在晚上,以球形的姿态,被风追赶着到处跑。小时候,在乡村的日子里,是沙蓬撵着我长大的。少年时我在铁路上干活,每天出去,都能见到沙蓬,铁道的路肩上,走多长的路,它们都不会在我眼前消失。起风的时候,它们有时跑在你前面,有时抱成一团,拦住了你的去路,有时在你身后拼命地追赶,火车在铁道上跑,它们在铁道下面跑。那天,我看到一个独特的景象:一大群沙蓬站在护网外,如天真而又充满幻想的孩子,好奇地看着疾驶的火车。忽而一阵风过,他们便无人管束一般,如撒欢的野马,有的跑到山洼里,有的跑到水沟中,他们在背风的地方躲避着,好像跑得有点累了,歇在了那里。
⑤终于在这一天,我改变了对沙蓬的看法,沙蓬不能迎风而立,是它的天性使然,它只能在风来临时选择逃跑,至于它最终的结局,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重要,它的宿命是一岁一枯荣。
⑥在我看来,百草中数沙蓬最脆弱。我发现,乡村那些老百姓和我们这些外出打工的人,跟沙蓬一样,都是弱势群体,一生就这样奔跑着、忙碌着。我们干活,有时是漆黑的夜晚,有时是天刚破晓的黎明,有时在阳光炎炎的烈日下,有时在飘飘洒洒的雨中,有时在鹅毛飞落的雪天。无论多么辛苦,我们都无怨无悔。
⑦人跟沙蓬走得是那么近,有时候,人的一些作为,都被沙蓬看在眼里。有一群人在挥汗如雨地干活,为什么有一个人站着不干活,还指手画脚地骂他们,不能好好说吗?那天,我也在这群人中干活,看到了这些沙蓬,也听到了他们的话。有一名临时工,听到那个人的辱骂后,平心静气还了两句,就被开除了。一旁的沙蓬,埋怨他不该像它们一样锋芒太露。
⑧长刺的沙蓬,注定命运好不到哪里,因此我怀疑它们还是当年在铁路边看到的那群沙蓬吗?还是说,童年的沙蓬一到成年就注定会以另一种姿态呈现?我想到了鲁迅《故乡》里的闰土,少年时的机灵、自由,与中年后的木讷、顺从,这难道就是造物的杰作吗?但不管怎样,它的确离我很近,近得我能嗅到它的味道,捧着它的灵魂,并期待在这个寒冷的日子,再次与它相逢。 (选自《散文百家》,有删改)
请分析第④段画线语句的表达技巧及主要作用。
文章标题“离我最近的草”有哪些含义?
文章结尾作者为什么会想到鲁迅《故乡》中的闰土?试作探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①“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的普通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的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②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法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分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唯一的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的原始文化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玛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
③实际上,古老的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④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活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的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选自《宗祖的寻梦——原形批判与文本解读》,有改动)
下列对于“祖宗”概念的理解,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祖宗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
B.祖宗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此确定家族成员的辈分关系,限定权利与义务。
C.祖宗具有永恒的价值,能为后代在现实的挫折、困惑面前指点迷津。
D.祖宗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常常是子孙心目中的英雄。

下列对原文信息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自夏殷周三代以来,祭祖仪式庄严而神圣,一直没有变化。
B.儒学成功的根本原因是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把敬祖思想作为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
C.在中国人的心中,“炎黄子孙”是“中国人”的代名词,这是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渗透到我们民族精神的具体体现。
D.文学的祖宗情结受古老的敬祖行为和敬祖思想的影响,始终表现为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

下列对“祖宗观念”已“积淀为一种情结”原因的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
B.宗庙与社稷合一、皇家与普通百姓家每年都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的大环境。
C.儒家对古老的敬祖思想的大力肯定、发扬,家族社会对古老的敬祖思想的保护。
D.子孙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或有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车在旅途
聂鑫森
他车在旅途,但他永远是半途而废!
每次我来看望车教授,他总是用这句话来作不变的序言,对他远在旅途、几年不归的儿子车千里作尖刻而痛惜的评价。
我自个儿坐下来,说:先生,千里还是有志气的。他怪怪地笑起来。
笑得我毛骨悚然。作为曾是车教授的硕士生,以及他现在的同事,我对他充满了同情和景仰。妻子早丧,把儿子车千里抚养成人,至今犹是一个鳏夫。于寂寞中,做着极为枯寂的学问,在柳宗元的研究上,他是独领风骚的。我的来访,一是想慰藉他儿子远离不归的孤清,二 是想得到他于学问上的教诲。但我发现我的到来,却成为他从此述说他儿子的一个契机,而且话语惊人地相似。在这个特定的时间里,他很少谈学问,这一点使我很尴尬。在许多日子后,我习惯了这种谈话,并为此而激动不已。他车在旅途,但他永远是半途而废,分明是一种对人生的警示。在一段日子没听到这句话时,我会渴望听到这句话,因为这句话落到我心上的时刻,所有的神经末梢都会发出一种轰响。甚至,我觉得这句话,是车教授对他自己说的。他的所有关于对儿子的表述,已经剥离开儿子这个本体,我想我的猜测是有道理的。
车教授怪怪地笑罢,用手拍拍一叠线装书,夕光中飘袅出淡淡的尘烟,有一种久远的气味在书房里弥漫开来。
我问他是否吃过了饭,身体是否舒服,《柳文拾微》这本专著写到哪个章节了?车教授置若罔闻,他干咳了一声,说:从小千里就心浮气躁,没有耐心把一件事做完,他总是半途而废!我三十岁才得子,他妈妈体弱多病,有一个“千里”已经很满足了。三岁时他在院子里和一些小伙伴玩泥巴,是那种胶性很重的泥巴,叫白胶泥。他做一辆坦克,什么都做好了,只等装上履带就成了。他装了几次没装好,就狠狠地把坦克摔碎了。再把泥巴团起来,做一把小手枪,做到扳机那地方,没兴趣了,又把泥巴揉成一团。我站在旁边看着,我对他说:你什么也做不成,你总是半途而废。他瞅着我,梗着脖子说:就要!就要!我走过去,第一次给了他两个耳光。到小学时,给他买了一辆小自行车,是两个轮子的。院子前面有个小坡,他骑着车往坡上冲,快到坡顶时,他慌忙刹了车,推着往上走,再倒转车头,骑上去溜坡下来。再往上冲,再刹车,再推车到坡顶。他一次也没有冲上去过,坡很平缓,就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冲不上去。有一次我问他你怎么冲不上去?他说:我觉得你老在望着我,我就没勇气了。我说:你就当我不在这个世界上了。他说:可你在。说完,竟莫名其妙地哭了起来。以后,读初中、高中,很平庸。我希望他能考上大学,到底没考上。几代人都是大学生,就他是个高中生!只好进厂当工人,学的是钳工,技术上也拔个尖吧,没有,混日子!车教授连连叹气。
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我想去开灯。
就这样吧。别开灯。
我感觉到车教授的眼里渐渐地盈满了泪水,他不想让我看到那两汪泪水。
我说:三年前,千里发誓要壮我中华魂,骑自行车周游全国,一直就没回过家,报纸上时有报道,这也是一个事业。
车教授又怪怪地笑了。到二十五岁一事无成,忽然想起了千里走单骑。他是想做个样子给我看,他是有耐性有毅力的。他想回击我对他 的失望,是一种示威。他选择的起点是在这个校园里,身上挂着绶带,车头上插着一面红旗,像演戏。拍电视、发表演说。那天,我就坐在书房里,我知道我的儿子在想什么。我的学生对我说:你的儿子了不起。我说:他车在旅途,但他永远是半途而废。
我说:不,车先生,他车在旅途,并没有半途而废!
黑暗中车教授的声音变得非常苍老而遥远:只有我知道他,他是我的儿子。隔些日子,他会打一次电话来,问我身体怎么样,说很对不起,不能侍 奉晨昏,说他此刻正在某处,相距遥遥。有些电话从声音的清晰度上,我判断他就在这座城市的某个地方,因为长途电话的声音没有这么亮。他很想见我,同时又怕他的回家导致我更大的失望和鄙夷,他不能变成事实上的半途而废,他要营造一种车在旅途的气氛。
按常例,我应告辞了。但这个初夏的夜晚,我脑子里灵光一闪,突然有了深谈下去的欲望,比如,是什么导致了千里的总是半途而废?
(节选自《经典小说》)
小说开头一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车教授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说题为“车在旅途”,但主要内容是围绕车教授的儿子车千里远在旅途、几年不归展开的。如果以“儿在旅途”为题,你认为是否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下列对这篇小说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听到“我”说“千里还是有志气的”时,车教授发出令“我”毛骨悚然的怪笑。这是对儿子不屑一顾的嘲笑与恨铁不成钢的苦笑。
B.车教授以儿子三岁时摔坏泥巴坦克、小学时没勇气骑车冲上坡顶、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为例,说明他儿子做事总是半途而废。
C.车千里决定“千里走单骑”时,将起点选择在校园里,其实质就是演戏,目的是做个样子给父亲看看,向父亲示威。
D.这篇小说借“我”与车教授的对话展开情节,在对话中交代故事的来龙去脉,揭示人物的性格特点及作品主题。

E.这篇小说的结尾写车千里给父亲打电话,并且就在本市的某个地方,暗示他此次骑车周游全国已经半途而废。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英国媒体称,根据一项针对地球深处地下物质的研究,地球上的生命或许源自深深的地下而非地表。
英国《每日邮报》12月9日报道指出,研究人员已经发现了在地下深达五千米处生活和繁殖的微生物,这为35亿年前地球上生命源自何处的问题提供了线索。这项研究表明,这些微生物可能已经在与地表隔绝的情况下生活了几十亿年。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这些与世隔绝的生命形态分布在不同大陆,但都创造出了拥有相似基因的个体。
研究人员发现,生活在北美和欧洲地下深处岩石缝隙中的微生物,与普林斯顿大学一个团队从约翰内斯堡地区一处矿井通道内地下深处岩石缝隙中获取的样本高度相似。其DNA序列也与在北美洲西北部海域和日本东北部海域岩石海床上发现的微生物相似。这表明,这些微生物是由一个共同的祖先进化而来,而这个祖先就生活在地球生命起源的时代。
密歇根州立大学的马特·施伦特说,现在还不清楚相似的微生物是如何散布到相距遥远的南非、北美和日本的。施伦特博士说:“两年前,我们还不太了解现在的地下微生物是怎样的,以及它们吃什么。自那以来进行的多项研究已经大幅扩充了这方面的数据。我们正在掌握的信息不仅包括在这些生态系统下发现的是什么种类的微生物,而且还包括在全球不同地点发现的微生物之间的某种一致性——目光所及之处,我们都看到了同样种类的微生物。”
报道指出,这些生命形态不是依靠太阳光为生,而是通过氢与甲烷获取能量,这些化学燃料可以通过高温高压下的某些种类的岩石获得。施伦特博士说:“人们容易理解为何远隔重洋的鸟类或鱼类有可能会相似,但想想在地下深处极度高温高压的坚硬岩石缝隙中,在相隔1.6万公里的不同地点,生活着几乎完全一样的微生物,这很挑战人的想象力。”
研究人员麦科洛姆说:“在某些很深的地方,例如深海热泉,那里环境变化剧烈,催生了多样化的生物群落。在其他一些地方,例如地下深处的缝隙,那里的生态系统是隔绝的,只有少数几种细菌能在那样严酷的条件下生存。”
报道指出,这一最新发现不同于以往的理论,即生命并非诞生于地表湖泊和海洋的“原生汤”中,而是诞生于地下岩石含水的微小缝隙内。
该理论认为,35.5亿至38亿年前,生命诞生于池塘或海洋中,起因是空气中的化学物质在某种形式能量的作用下生成氨基酸,而氨基酸可以构成蛋白质,然后再进化成地球上第一批生物种类。然而,这种假设存在一个问题,例如,当初地球表面存在强烈的紫外线辐射,它可以迅速摧毁暴露在阳光下的复杂生物分子。
科学家说,这些微生物有可能被用于医疗目的,因为他们发现这些微生物可以承受120摄氏度的高温和比地面高出50倍的大气压。人们能够理解和描述这些现象,是得益于通过深碳观测计划对微生物学和地球化学数据的汇总与整合。
下列不属于“地球上的生命或许源自深深的地下”的依据的一项是()

A.研究人员发现,生活在北美和欧洲地下深处岩石缝隙中的微生物,可能已经在与地表隔绝的情况下生活了几十亿年。
B.在欧洲地下深处岩石缝隙中的微生物和日本东北部海域岩石海床上发现的微生物的DNA序列相似。
C.由一个共同的祖先进化而来的彼此相似的微生物可以散布到相距遥远的南非、北美和日本。
D.在地下深达五千米处生活和繁殖的那些生命形态通过氢与甲烷获取能量,这些化学燃料可以通过高温高压下的某些种类的岩石获得。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微生物是由一个共同的祖先进化而来,而这个祖先就生活在地球生命起源的时代。
B.施伦特博士认为人们不能够理解为什么在相隔1.6万公里的不同地点,竟然生活着几乎完全一样的微生物。
C.生命诞生于地下岩石含水的微小缝隙内的理论存在一个问题,例如,当初地球表面存在强烈的紫外线辐射,它可以迅速摧毁暴露在阳光下的复杂生物分子。
D.通过深碳观测计划对微生物学和地球化学数据的汇总与整合,有利于人们理解和描述某些微生物的特殊现象。

从全文看,下列表述不符合作者观点的一项是()

A.生命形态不仅可以依靠太阳光为生,而且可以通过氢与甲烷获取能量。
B.在地下深处极度高温高压的坚硬岩石缝隙中,在相隔1万多公里的不同地点,生活着几乎完全一样的微生物,这种情景对人的想象力是一种考验。
C.35亿年前,生命诞生于池塘或海洋中,因为在某种形式能量的作用下,空气中的化学物质能够生成氨基酸,而氨基酸可以构成蛋白质,然后再进化成地球上第一批生物种类。
D.诞生于地下岩石含水的微小缝隙内的微生物可以承受120摄氏度的高温和比地面高出50倍的大气压,因此,这些微生物可能在医疗方面有利用的前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共21分)
绝地之音
马步升
那年秋天,我随导师踏上了徒步考察长城的征程。进入陕甘宁蒙一带,我的心整日被强烈的震撼着。那是一片什么样的土地呵,大沟横断,小沟交错,沟中有沟,原本平展开阔的黄土高原被洪水切割成狰狞的黄土林。我们背负考察工具,和采集到的秦汉边卒使用过的遗物标本,整日跋涉在这无边无际的黄土迷宫中。晚秋的朔风走涧窜谷,刮得干枯的黄土崖面一片乱叫如蝉呜。在这典型的黄土沟壑地形里,惟一标志我们方向的是长城。细心看,有条高约二三米的土垒顺山脊沿若隐若现、时断时续蜿蜒伸展。这一带的长城在修筑时,充分利用了天然地形,因高而置险,因险和置塞,因沟而开堑,因堑而起垒,千百年来,由于洪水冲刷,原来较为和缓的沟壑现多为绝壁危沟,有些区段的长城高悬于数十米、甚至百米的沟崖之上,使残存的一线土垒,倒显得格外威风壮观。
面前又是一条大沟。夕阳仍然漂在那面沟坡上。一眼望不见边沿的沟坡破碎而陡直。有一块平地,满沟坡只有块平地。那是一块什么样的平地呵,沟坡向沟底延伸,突然被沟内冲出来的洪水迎面斩断,在面前划出一道深达百米的危崖,山坡上涌下来的洪水则从两面切割下来,各自形成危崖,中间只留下两亩见方的一块平地,岌岌悬于三面陡崖之上,余下的,面如一根细绳拴在山体之上。距平台不远有两棵山椿树,树下有几孔土窑洞,一群鸡,一条大黑狗,几头猪,还有几头大骡子在树下或站或卧。山坡罗平缓处,铺展着有耕种痕迹的山坡地。平台上正在打碾庄稼。一头大骡子拉着碌碡在场内不紧不慢地转刚儿,一个人一手牵绳缰,一手场皮鞭,皮鞭并不往下抽,只绕在空中,偶尔鞭梢一抖,啪地一声,那声音就沿着三面沟崖哗啦啦传出去,很远很远,直到听不见任何声响,还觉得有一股声音驰向遥远。那人拉着骡子转在r崖边,阳光依然洒下来,远远看去,人和骡和碌碡好似在空中行走。我的心跳起来,人或骡只要走歪步……那人高扬起手臂,鞭梢也张扬起来,骡子和碌碡也欢乐了几分。突然,那人唱了起来,细听,那歌无词,也无统一的曲调,只有一种内在的音韵连续在一起。如果说有歌词的话,那只有“咧”一个字。咧-咧-咧-,歌声好似被鞭梢越沟撩过来,抑或是被风断断续续扔过来。满地是无边的黄土壑,昏黄的夕阳浮在黄土上,满地好似涂着秦汉边卒那风干的血。那歌声,似情歌却含雄壮,似悲歌却多悠扬,似颂歌却兼哀怨,似战歌却嫌凄婉……那是一首真正的绝唱,无词,而饱含万有,无调,却调兼占今。
根据地势,那是长城的外侧,也就是城城要守御的对象。长城一线,仅一墙之隔,即便同民族,甚至同家庭也风俗迥异。其显著标志便是寒食节长城内外侧则无此风俗。长城不光是一道军事防御线,更是道文化分界线,心理分界线,这条线已超越了历史,超越了民族,它是一种习惯,一种地域自觉。那么,对面平台上引吭高歌的究竟是秦汉边卒的骨肉还是匈奴的遗脉?仅一沟之隔,便有山河悬远,可望而小可即之感。我只有倾听他那洞穿物障的声音。咧咧一咧一,他究竟要咏叹什么,歌颂什么,怨懑什么,冀求什么?他是为秦汉边卒而歌还是为匈奴先民而歌?抑或是为千年历史陈迹而歌?甚而至于他压根儿什么都不想不屑也没有表达?无词,无调,那单调而变幻无端的音符随着朔风洒向山川沟壑,沿着陡崖一路流淌而去,汇八风沙草棵中。
多年来,我一直在寻找那支歌的词和调,为此我翻遍了几乎所有可以找得到的形式各异的黄土高原民歌卷册,为此,我喜欢听各种音乐和各种嗓门唱出的歌。尽管,我仍不懂音乐,不会唱歌,但我坚信人的心灵是相通的,只要有一支歌与那支歌重合,我便会立即将其捕捉,遗憾的是我的寻找距离原目标愈来愈远,我甚至不能确定世间有无那首歌,或者我曾否听到过那首歌?尽管那首歌仍时时刻刻奔来耳畔,那清晰的音符有力地敲打着我的心灵,让我一次又一次的感动。我相信那是真实的歌音,要不自己怎么会不断地被感动,并且不断地感动着越来越多的天南地北经历迥异的朋友?
我无法确定它,但我必须接近它,捕获它。
过了几年,我闯进了腾格里大沙漠。不知不觉间,满世界只剩下我一条生命。这时夕阳平洒下来,望不断的沙丘便如远古宫殿的金柱,矗满了我的思周。哪根金柱可供我依靠,哪座宫殿供我憩息,怅然良久,满地都是与生命无缘的荒漠。那串歌吟这时突然奔入我的心房,我濡湿了干裂的嘴唇,迎着依依下沉的夕阳唱了起来。咧一咧-咧一,哦,是那声音,是那来自古长城线上的声音。我至今也不知道那天我究竟唱r什么,但我肯定,那一次我确切地捕捉住了那串古长城线上的音符。
绝地,才能迸发出绝唱,绝唱,永远是绝地的宿命。绝地之音,并不仅仅传达悲壮哀婉,它是生命本身,每一个音符里都透射着生命的全部内涌。它不是用具体的词、调所能表达清楚的,身处无语无理性之境地,废词失调才是真实生命的展示。
(有删改)
如何理解“绝地”“绝唱”的内涵?



文章第二段作者为什么花了很大的篇幅来写一块平地,这是一块怎样的平地?



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文章所表达情感的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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