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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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动人的遗忘
圣约翰先生是一位退休教师,62岁那年,他被原先的学校聘回去,主要做一些内务管理工作。
许多人对学校的做法有些疑虑:身强力壮的教师多得是,何必用一位年逾花甲的老人呢?但很快,人们的疑虑就打消了。圣约翰先生工作起来不比任何人差,他思维敏捷、口才极佳,书桌上总是有条不紊。经他保管的物品,打了标签,然后在记录本上做好标注。他常常提醒那些年轻人:“嗨,小伙子,上次借的书该还了。”他的记忆力也不错。
圣约翰先生每天到办公室的第一件事,就是喝水,然后从公文包拿出一个小瓶子,倒出一把药,送进嘴里,仰起脖,用水送下。以前的老同事,都熟知他的这一习惯。可现在大家发现,他走进办公室后,常常先喝口水,然后给妻子打电话:“露娜,我的药忘在家里了,请帮我送过来。”
半小时后,露娜出现在办公室。她的表情有些愤怒,很不友好地把药递给他。他倒是不在意,看着妻子的脸,呵呵笑着说:“谢谢”。露娜的面色有些蜡黄,头发也很干枯。看着他吃完药,露娜转身走了,也不跟其他同事打招呼。于是有人打趣他:“下次可别忘了带药哦。”
还有一次,圣约翰给露娜打电话时还阳光明媚,可刚放下电话不到10分钟,天空就乌云密布,片刻,“哗哗”下起雨来。圣约翰慌乱地看着窗外,不停地给家里打电话,却已无人接听。他慌忙打开壁柜取出一把伞,正要出门时,门却开了,露娜出现在办公室门口,浑身湿透。圣约翰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一样,满脸羞愧地迎上去。露娜将药递给他的同时,几乎咆哮着说:“你这健忘鬼!”尽管露娜浑身湿透,但她仍像往常一样,看圣约翰把药吃下去之后才走。
露娜走后,圣约翰在窗前静静地站了很久。同事们都以为,他是在懊恼自己的健忘,心想下一次他一定不会再忘记带药。可是下一次,圣约翰先生依然我行我素。以至于大家慢慢都习惯了:上班后半小时,露娜出现在办公室。有人嘀咕,圣约翰真是老了。也有人说,露娜愤怒也是应该的,谁让他总是那么健忘。还有人说,圣约翰的健忘其实是露娜惯出来的毛病,她完全可以不来送药,因为他工作起来并不健忘嘛!
两年后,圣约翰先生辞职,那时候,他的健忘症似乎好了很多,露娜很少出现在办公室,偶尔出现,也不像两年前那样怒气冲冲,而是笑眯眯的,温和地跟大家打招呼。圣约翰先生拍着大家的肩膀,说着辞别的话,大家也嘱咐他:保重,别忘了按时吃药。他笑了,道出了“健忘”的原因。
原来,露娜在两年前患上严重的神经官能症:暴躁、易怒、自闭、厌世,甚至还自杀过两次。任凭他怎样精心照料、带她求医问药,都不见好转。无奈之下,他想出一个办法。他找到校长,要求校长给他一份工作,打扫卫生或者做门卫都可以。鉴于他以前的表现,校长就让他做了一份内务管理工作。这样,他可以每天在离家以外的地方吃药。他有先天性心脏病和高血压,年轻时发作过几回,幸好有露娜的用心照顾才有惊无险。这么多年了,虽然他的病未再犯过,可一直是露娜的心事。他通过忘记带药的方式,让露娜走出家门,走在阳光下,利用她的爱,重新唤起她的责任心和对生命的热情。如今,露娜已经康复,他该回家和她一起安享晚年了。
圣约翰先生的话让大家一愣,继而他们紧紧握住他的手,那是一双多么苍老的手啊!
如今,大家还常常看到,圣约翰先生和妻子一起在学校附近的小路上散步。那对相互搀扶、不离不弃的身影,多么像两片老到深秋的枫叶,周身都散发着迷人的光泽。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中运用了插叙方式,插叙的内容有:露娜深受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的折磨;圣约翰上班时忘记带药重新唤起露娜的责任心和对生命的热爱等。
B.文中多次交代露娜来给圣约翰送药并看他吃完药才离开的情节,这样安排不够简练,影响主题的表达。
C.文中同事的“打趣”“嘀咕”“嘱咐”“一愣”等行为,说明同事和圣约翰一直存在着误会。
D.文中露娜从不跟同事打招呼到笑眯眯的,温和地跟大家打招呼,说明了露娜的病情已经好转,直至痊愈。

E.作者在文章的结尾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作为喻体的枫叶所散发“迷人的光泽”象征着圣约翰夫妇对爱情真谛的完美诠释。
(2)文章的开头,作者这样写到“他的记忆力也不错”,该句在行文结构上有何作用?
(3)请结合全文概括圣约翰这一人物形象,并作简要分析。
(4)结合原文,概括标题中“最动人”和“遗忘”的深刻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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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问题。

梁实秋
我爱鸟。
从前我常见提笼架鸟的人,清早在街上溜达。我感觉兴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闲,却是那鸟的苦闷。胳膊上架着的鹰,有时头上蒙着一块皮子,羽翮不整地蜷伏着不动,哪里有半点瞵视昂藏的神气?笼子里的鸟更不用说,常年地关在栅栏里,饮啄倒是方便,冬天还有遮风的棉罩,十分的“优待”,但是如果想要“抟扶摇而直上”,便要撞头碰壁。鸟到了这种地步,我想它的苦闷,大概是仅次于粘在胶纸上的苍蝇,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罢?
我开始欣赏鸟,是在四川。黎明时,窗外是一片鸟啭,不是吱吱喳喳的麻雀,不是呱呱噪啼的乌鸦,那一片声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声长叫,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个声音,圆润而不觉其单调,有时是独奏,有时是合唱,简直是一派和谐的交响乐。不知有多少个春天的早晨,这样的鸟声把我从梦境唤起。等到旭日高升,市声鼎沸,鸟就沉默了,不知到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听到杜鹃叫,由远叫到近,由近叫到远,一声急似一声,竟是凄绝的哀乐。客夜闻此,说不出的酸楚!
在白昼,听不到鸟鸣,但是看得见鸟的形体。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多少样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喙,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斓的花彩。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都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秾纤合度,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它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地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无限的迷惆。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举着一条腿,缩着颈子,有时候“一行白鹭上青天”,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油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地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
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这爱好是很单纯的,我对鸟并不存在任何幻想。有人初闻杜鹃,兴奋得一夜不能睡,一时想到“杜宇”“望帝”,一时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觉得有无限诗意。我曾告诉他事实上全不是这样的。杜鹃原是很健壮的一种鸟,比一般的鸟魁梧得多,扁嘴大口,并不特别美,而且自己不知构巢,依仗体壮力大,硬把卵下在别个的巢里,如果巢里已有了够多的卵,便不客气地给挤落下去,孵育的责任则由别个代负了,孵出来之后,羽毛渐丰,就可把巢据为己有。那人听了我的话之后,对于这蛮横无情的鸟,再也不能幻出什么诗意出来了。我想济慈的《夜莺》、雪莱的《云雀》,还不都是诗人自我的幻想,与鸟何干?鸟并不永久地给人喜悦,有时也给人悲苦。我有过一次经验,在东北的一间双重玻璃窗的屋里,忽然看见枝头有一只麻雀,战栗地跳动抖擞着,在啄食一块干枯的叶子。但是我发现那麻雀的羽毛特别地长,而且是蓬松着的:像是披着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联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褴褛而臃肿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样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自从离开四川以后,不再容易看见那样多型类的鸟的跳荡,也不再容易听到那样悦耳的鸟鸣。只是清早遇到烟突冒烟的时候,一群麻雀挤在檐下的烟突旁边取暖,隔着窗纸有时还能看见伏在窗棂上的雀儿的映影,喜鹊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带哨子的鸽子也很少看见在天空打旋。黄昏时偶尔还听见寒鸦在古木上鼓噪,入夜也还能听见那像哭又像笑的鸱枭的怪叫。再令人触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见的囚在笼里的小鸟儿了,但是我不忍看。
文章依照不同的鸟给予自己的不同感受,把鸟分为四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段和第7段用了什么手法?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作者着力写了鸟给人的喜悦和鸟的生活的悲苦,从这些描写中,你感悟到作者希望有怎样的社会和人生?
对文章鉴赏不当的两项是()()

A.作者触景生情,借物抒怀,淋漓尽致地描写了自己对鸟的种种感受。
B.作者爱所有的鸟,对鸟的悲苦给予深深的同情。
C.文章借对鸟的感受,抒发了对于自由、平等、幸福、生活的怀念、追求的感情。
D.文章逐层加以细致描写,内容丰富,层次井然。

E.这篇散文善于发挥联想,在写鸟的各种情态时,十分自然地联想到了济慈、雪莱、哈代有关鸟的作品,联想到自己经历中有关鸟的种种镜头,丰富了描写的内容,增加了文章的厚度。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小题。
他走上讲台,打开他的讲稿,眼光向下面一扫,然后是他的极简短的开场白,一共只有两句,头一句是:“启超没有什么学问——”眼睛向上一翻,轻轻点一下头:“可是也有一点喽!”这样谦逊同时又这样自负的话是很难得听到的。他的广东官话是很够标准的,距离国语甚远,但是他的声音沉着而有力,有时又是宏亮而激亢,所以我们还是能听懂他的每一字,我们甚至想如果他说标准国语其效果可能反要差一些。
我记得他开头讲一首古诗,《箜篌引》:
公无渡河。
公竟渡河!
渡河而死;
其奈公何!
这四句十六字,经他一朗诵,再经他一解释,活画出一出悲剧,其中有起承转合,有情节,有背景,有人物,有情感。我在听先生这篇讲演后约二十余年,偶然获得机缘在茅津渡候船渡河。但见黄沙弥漫,黄流滚滚,景象苍茫,不禁哀从中来,顿时忆起先生讲的这首古诗。
先生博闻强记,在笔写的讲稿之外,随时引证许多作品,大部分他都能背诵得出。有时候,他背诵到酣畅处,忽然记不起下文,他便用手指敲打他的秃头,敲几下之后,记忆力便又畅通,成本大套地背诵下去了。他敲头的时候,我们屏息以待,他记起来的时候,我们也跟着他欢喜。
先生的讲演,到紧张处,便成为表演。他真是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有时掩面,有时顿足,有时狂笑,有时太息。听他讲到他最喜爱的《桃花扇》,讲到“高皇帝,在九天,不管……”那一段,他悲从中来,竟痛哭流涕而不能自已。他掏出手巾拭泪,听讲的人不知有几多也泪下沾襟了!又听他讲杜氏讲到“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先生又真是于涕泗交流之中张口大笑了。
这一篇讲演分三次讲完,每次讲过,先生大汗淋漓,状极愉快。听过这讲演的人,除了当时所受的感动之外,不少人从此对于中国文学发生了强烈的爱好。先生尝自谓“笔锋常带情感”,其实先生在言谈讲演之中所带的情感不知要更强烈多少倍!
有学问,有文采,有热心肠的学者,求之当世能有几人?于是我想起了从前的一段经历,笔而记之。
讲普通话能更好地交流,可作者为什么说“他说标准国语其效果可能反要差一些”?
作者引用《箜篌引》有什么作用?
为什么许多听了他的讲演的人就“从此对于中国文学发生了强烈的爱好”?
选段主要运用什么手法写梁任公的?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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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 夜
巴 金
(一)窗外“荷荷”地下着雨,天空黑得像一盘墨汁,风从窗缝里吹进来,写字桌上的台灯像闪眼睛一样忽明忽暗地问了几下。我刚翻到《野草》的最后一页。我抬起头,就好像看到先生站在面前。
(二)仍旧是矮小的身体,黑色的长袍,浓浓的眉毛,厚厚的上唇须,深透的眼光和慈祥的微笑,右手两根手指夹着一支香烟。他深深地吸一口烟,向空中喷着烟雾。
(三)他在房里踱着,在椅子上坐下来,他抽烟,他看书,他讲话,他俯在他那个书桌上写字,他躺在他那把藤躺椅上休息,他突然发出来爽朗的笑声……
(四)这一切都是那么自然,那么平易近人。而且每一个动作里仿佛都有先生的特殊的东西。你一眼就可以认出他来。
(五)风在震摇窗户,雨在狂流,屋子里灯光黯淡。可是从先生坐的地方发出来眩目的光。我不转眼地朝那里看。透过黑色长袍我看见一颗燃得通红的心。先生的心一直在燃烧,成了一颗鲜红的、透明的、光芒四射的东西。我望着这颗心,我浑身的血都烧起来,我觉得我需要把我身上的热发散出去,我感到一种献身的欲望,这不是第一回了。过去跟先生本人接近,或者翻阅先生著作的时候,我接触到这颗燃烧的心,我常常有这样一种感觉;其实不仅是我,当时许多年轻人都曾从这颗心得到温暖,受到鼓舞,找到勇气,得到启发。
(六)“不要离开我们!”我又一次听见了这个要求,这是许多人的声音,尤其是许多年轻人的声音。我听见一声响亮的回答:“我决不离开你们!”这是多年来听惯了的声音。我看见他在窗前,向窗外挥一下手,好像他又在向谁吐出这一句说过多少次的话。
“忘记我,管自己生活,可是我永远忘不了你们。”
“难道为了你们,我还有什么不可以拿出来的?”
“难道为了你们,我还有过什么顾虑?”
“难道我曾经在真理面前退却?在暴力面前低头?”
“为了追求真理我不是敢说,敢做,敢骂,敢恨,敢爱?”
“我所预言的‘将来的光明’不是已经出现在你们的眼前?”
“那么仍然要记住:为了真理,要敢爱,敢恨,敢说,敢做,敢追求!”
“勇敢地继续向着更大的光明前进!”
(七)静寂的夜让他的声音冲破了,仿佛整个空间都骚动起来,从四面八方送来响应的声音。声音渐渐地凝结在一起,愈凝念厚,好像成了一大块实在的东西。不知道哪里送来了火,它一下子就燃烧起来,愈燃愈亮,于是整个房间,整个夜都亮起来了,就像在白天一样。
(八)那一块东西继续在燃烧,愈燃愈小,终于成了一块像人心一样的东西。它愈燃愈往上升,渐渐地升到了空中,就挂在天空,像一轮初升的红日。
(九)我再看窗前鲁迅先生的身形,它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不见了。我连忙跑到窗前,我看出来:像初日那样挂在天空里的就是先生的燃烧着的心。我第一眼就只看到一颗心。可是我仰起头来再看,先生的慈祥的脸庞不是就在那儿?他笑得多么快乐!
(十)真是我从未见过的表示衷心愉快的笑脸。
(十一)我笑了,我也衷心愉快地笑了。
(十二)我知道鲁迅先生并没有死,而且也永不会死!
(十三)我回到写字桌前,把《野草》阖上,我吃惊地发现那一颗透明的红心也在书上燃烧。
(十四)原来我俯在摊开的先生的《野草》上做了一秋夜的梦。
(十五)窗外还有雨声,秋夜的雨滴在芭蕉叶上的声音,滴在檐前石阶上的声音。
(十六)可是在先生的书上,我的确看到了他那颗发光的燃烧的心。
   1956年9月
文章第(一)~(五)段描写的梦境中鲁迅先生的肖像、动作和神态有哪些特点?
描写“天空黑得像一盘墨汁”,风雨大作,“屋子里灯光黯淡”,有什么作用?
第(六)段“忘记我,……向着更大的光明前进”中的话包括三层意思,试将每层意思各用一句话概括出来,不超过10个字。
第(六)段这段话中句子的语气是怎样逐步变化的?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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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弟送走后,我下班回家,听不见狗叫声,看不见包弟向我作揖、跟着我进屋,我反而感到轻松,真有一种甩掉包袱的感觉。但是在我吞了两片眠尔通、上床许久还不能入睡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包弟,想来想去,我又觉得我不但不曾甩掉什么,反而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在我眼前出现的不是摇头摆尾、连连作揖的小狗,而是躺在解剖桌上给割开肚皮的包弟。我再往下想,不仅是小狗包弟,连我自己也在受解剖。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我就这样可耻地开始了十年浩劫中逆来顺受的苦难生活。一方面责备自己,另一方面又想保全自己,不要让一家人跟自己一起堕入地狱。我自已终于也变成了包弟,没有死在解剖桌上,倒是我的幸运……
整整十三年零五个月过去了。我仍然住在这所楼房里,每天清早我在院子里散步,脚下是一片衰草,竹篱笆换成了无缝的砖墙。隔壁房屋里增加了几户新主人,高高墙壁上多开了两扇窗,有时倒下一点垃圾。当初刚搭起的葡萄架给虫蛀后早已塌下来扫掉,连葡萄藤也被挖走了。右面角上却添了一个大化粪池,是从紧靠着的五层楼公寓里迁过来的。少掉了好几株花,多了几棵不开花的树。我想念过去同我一起散步的人,在绿草如茵的时节,她常常弯着身子,或者坐在地上拔除杂草,在午饭前后她有时逗着包弟玩。……我好像做了一场大梦。满园的创伤使我的心仿佛又给放在油锅里熬煎。
这样的熬煎是不会有终结的,除非我给自己过去十年的苦难生活作了总结,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这绝不是容易的事。那么我今后的日子不会是好过的吧。但是那十年我也活过来了。
即使在“说谎成风”的时期,人对自己也不会讲假话,何况在今天,我不怕大家嘲笑,我要说:我怀念包弟,我想向它表示歉意。
第一节中两个“包袱”的具体意思是什么?
“我自己终于也变成了包弟”,为什么说“终于”,表达了什么意思?
“文革”结束后,作者写到院子里的“竹篱笆”换成了无缝的“砖墙”,你认为作者这样写的含义是什么?
作者反映“文革”的现实,为什么要写一条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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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光里的黄金树
周涛
这里就正是秋天。
它辉煌的告别仪式正在山野间、河谷里轰轰烈烈地展开:它才不管城市尚余的那三分热把那一方天地搞得多么萎蔫憔悴呢,它说“我管那些?”说完,就在阔野间放肆地躺下来,凝视天空。秋天的一切表情中,精髓便是:凝神。
那样一种专注,一派宁静;
它不骄不躁,却洋溢着平稳的热烈;
它不想不怨,却透出了包容一切的凄凉。
在这辉煌的仪式中,它开始奢侈,它有了一种本能的发自生命本体的挥霍欲。一夜之间就把全部流动着嫩绿汁液的叶子铸成金币,挥撒,或者挂满树枝,叮当作响,掷地有声。
谁又肯躬身趋前拾起它们呢?在这样豪华慷慨的馈赠面前,人表现得冷漠而又高傲。
只有一个孩子,一个女孩子。她拾起一枚落叶,金红斑斓的,宛如树的大鸟身上落下的一根羽毛。她透过这片叶子去看太阳,光芒便透射过来,使这枚秋叶通体透明,脉络清晰如描。仿佛一个至高境界的生命向你展示了它的五脏六腑,一尘不染,经络优美。“呀!”那女孩子说,“它的五脏六腑就像是一幅画!”
还有一个老人,一个瘦老头,他用扫帚扫院子,结果扫起了一堆落叶。他在旁边坐下来吸烟,顺手用火柴引着了那堆落叶,看不见火焰,却有一股灰蓝色的烟从叶缝间流泻出来。这是那样一种烟,焚香似的烟,细流轻绕,柔纱舒卷,白发长须似地飘出一股佛家思绪。这思想带着一股特殊的香味,黄叶慢慢燃烧涅磐的香味,醒人鼻脑。老人吸着这两种烟,精神和肉体都有了某种休憩栖息的愉悦。
这时的每一棵树,都是一棵站在秋光里的黄金树,在如仪的告别式上端庄肃立。它们与落日和谐,与朝阳也和谐;它们站立的姿式高雅优美,你若细细端详,便可发现那是一种人类无法摹仿的高贵站姿,令人惊羡。它们此时正丰富灿烂得恰到好处,浑身披满了待落的美羽,就像一群缤纷的伞兵准备跳伞,商量,耳语,很快就将行动……大树,小树,团团的树,形态偏颇的树,都处在这种辉煌的时刻,丰满成熟的极限,自我完美的巅峰,很快,这一刻就会消失,剩下一个个骨架支楞的荒野者。
但是树有过忧伤么?
但是树有过拒绝落叶的离开么?
当然没有。它作为自然的无言的儿子,作为季节的使者和土地的旗帜,不准备躲避或迁徙,这是它的天职。
当我们在原野上看到一棵棵树的时候,哪怕是远远地,只看见团团的、兀然出现在地面上的影子,我们也会感到这是自然赐给我们的一番美意。当然随之我们就会遗憾太少,要是更多一些该多好,要是有一片森林该多好!但是毕竟是因为有了这几棵树才引起我们内心更大的奢望。
对森林的奢望,是每个人对远古生活本能的回忆和依恋。
荒野是那么寥廓;
荒野上的道路是那么漫长;
原先驻守在这片荒野上的树呢?它们曾经无比强大,像一支永远不可能消失的大兵团,密集的喧哗的笑声,仿佛在嘲笑一切妄想消灭它们的力量,而且它们拥有鸟类和众多的野兽,这些鸟兽类也不相信森林会消失。
但是时间被人利用了;
时间使人成了最强大的;
人类坚持不懈地努力着,一斧头砍死一棵树,就像杀死一个士兵,最终,整个兵团消失了,连骨头也不剩。
后来的人,谁还记得荒原不久以前的童话呢?关于树的呼吁已经很多了,我不打算重复了。我只是觉得,树在中国北方像流窜深山的小股残匪一样悲惨。
我忽然想到,当地球上砍伐掉最后一棵树的时候,人类肯定是更发达、更神奇了。但是那时人类将用什么办法复制一棵树呢?复制一棵真正的树--会增长年轮的、会发芽、开花、结果、叶子变成金币自动飘落的树--假如有谁可以做到,那无疑会成为科学史上的崭新一页。
但那将是多么滑稽的一页呀!
因此,对树充满敬意吧——从现在就开始,对任何一棵树充满敬意,就像对自己的上司那样。
(节选自《周涛散文·伊犁秋天的札记》,有改动)
作者写秋天的落叶,为什么要联系孩子和老人来写?
请从修辞手法和表达效果两方面对文章画线段落加以赏析。
结合原文,理解下列词语和句子的含义。
①童话
②那将是多么滑稽的一页呀!
结尾作者呼吁“对树充满敬意吧”,文章是如何逐层表现这一主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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