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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传奇色彩的博弈论大师-----约翰·纳什
5月31日上午9点30分,当年逾古稀的纳什走进北京工商大学礼堂时,全场近千名师生爆发出了热烈的掌声,几名学生甚至激动得热泪盈眶。但是纳什似乎对眼前的场面无动于衷,他看起来总是在沉思,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不能自拔。这个身材清癯、头发花白的老人看起来十分平凡,然而他一生的经历却比电影中的情节还要跌宕起伏。
约翰·纳什1928年出生于美国西弗吉尼亚州工业城布鲁菲尔德的一个富裕家庭。他的父亲是受过良好教育的电子工程师,母亲则是拉丁语教师。纳什从小就很孤僻,他宁愿钻在书堆里,也不愿出去和同龄的孩子玩耍。但是那个时候,纳什的数学成绩并不好,小学老师常常向他的家长抱怨纳什的数学有问题,因为他常常使用一些奇特的解题方法。而到了中学,这种情况就更加频繁了,老师在黑板上演算了整个黑板的习题,纳什只用简单的几步就能解出正确答案。
中学毕业后,约翰·纳什进入了匹兹堡的卡耐基技术学院化学工程系。1948年,大学三年级的纳什同时被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芝加哥大学和密执安大学录取,而普林斯顿大学则表现得更加热情。在普林斯顿自由的学术空气里,纳什如鱼得水,他21岁博士毕业,不到30岁已经闻名遐迩。1958年,纳什因其在数学领域的优异工作被美国《财富》杂志评为新一代天才数学家中最杰出的人物。
约翰·纳什最重要的理论就是现在广泛出现在经济学教科书上的“纳什均衡”,而“纳什均衡”最著名的一个例子就是“囚徒困境”①。“纳什均衡”是他21岁博士毕业的论文,也奠定了数十年后他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基础。他的才华和个人魅力吸引了一个漂亮的女生——艾里西亚,1957年,他们结婚了。之后漫长的岁月证明,这也许正是纳什一生中比获得诺贝尔奖更重要的事。就在事业爱情双双得意的时候,纳什也因为喜欢独来独往,喜欢解决折磨人的数学问题而被人们称为“孤独的天才”。他不是一个善于为人处世并受大多数人欢迎的人。1958年的秋天,纳什因为自己的未来而满怀心事,越来越不安。出现了各种稀奇古怪的行为:他担心被征兵入伍而毁了自己的数学创造力,他认为《纽约时报》上每一个字母都隐含着神秘的意义……终于,在孩子出生以前,纳什被送进了精神病医院。
几年后,因为艾里西亚无法忍受在纳什的阴影下生活,他们离婚了,但是她并没有放弃纳什。离婚以后,艾里西亚再也没有结婚,她依靠自己作为电脑程序员的微薄收入和亲友的接济,继续照料前夫和他们惟一的儿子。她坚持纳什应该留在普林斯顿,因为如果一个人行为古怪,在别的地方会被当作疯子,而在普林斯顿这个广纳天才的地方,人们会充满爱心地想,他可能是一个天才。于是,在上世纪70和80年代,普林斯顿大学的学生和学者们总能在校园里看见一个非常奇特、消瘦而沉默的男人在徘徊,他穿着紫色的拖鞋,偶尔在黑板上写下数字命理学的论题。他们称他为“幽灵”,他们知道这个“幽灵”是一个数学天才,只是突然发疯了。如果有人敢抱怨纳什在附近徘徊使人不自在的话,他会立即受到警告:“你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像他那样杰出的数学家!”
正当纳什本人处于梦境一般的精神状态时,他的名字开始出现在70年代和80年代的经济学课本,纳什的博弈理论越来越有影响力,但他本人却默默无闻。
80年代末的一个春天的清晨,当普里斯顿高等研究院的戴森教授像平常一样向纳什道早安时,纳什回答说:“我看见你的女儿今天又上了电视。”从来没有听到过纳什说话的戴森仍然记得当时的震惊之情,他说:“我觉得最奇妙的还是这个缓慢的苏醒,渐渐地他就越来越清醒,还没有任何人曾经像他这样清醒过来。”
普里斯顿的春风使约翰·纳什渐渐康复,从疯癫中苏醒。他的苏醒似乎是为了迎接他生命中的一件大事: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当1994年瑞典国王宣布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是约翰·纳什时,数学圈里的许多人惊叹的是:原来纳什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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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囚徒困境”,大意是:一个案子的两个嫌疑犯被分开审讯,警官分别告诉两个囚犯,如果两人均不招供,将各被判刑一年;如果你招供,而对方不招供,则你将被判刑三个月,而对方将被判刑十年;如果两人均招供,将均被判刑五年。于是,两人同时陷入招供还是不招供的两难处境。两个囚犯符合自己利益的选择是坦白招供,原本对双方都有利的策略不招供从而均被判刑1年就不会出现。这样两人都选择坦白的策略以及因此被判5年的结局被称为“纳什均衡”,也叫非合作均衡。
②纳什没有因为获得了诺贝尔奖就放弃他的研究,在诺贝尔奖得主自传中,他写道:从统计学看来,没有任何一个已经66岁的数学家或科学家能通过持续的研究工作,在他或她以前的成就基础上更进一步。但是,我仍然继续努力尝试。由于出现了长达25年部分不真实的思维,相当于提供了某种假期,我的情况可能并不符合常规。因此,我希望通过目前的研究成果或以后出现的任何新鲜想法,取得一些有价值的成果。”
(1)下列对文本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约翰·纳什出生在富裕的知识分子家庭,他从小性格孤僻,喜欢钻在书堆里,很少和同龄的孩子玩耍。小学的时候,纳什在数学方面并没有特别的天赋。 |
B.20岁时,约翰·纳什同时被四所著名的大学录取;21岁的他在普林斯顿博士毕业;30岁就被美国《财富》杂志评为新一代天才数学家中最杰出的人物。 |
C.纳什被人们称为“孤独的天才”,喜欢独来独往和解决折磨人的数学问题,他并不受大多人欢迎,但普林斯顿大学的学生和学者却对患病的他充满爱心。 |
D.“纳什均衡”是纳什最重要的理论,“囚徒困境”是其最著名的一个例子,该理论广泛出现在经济学教科书上,数十年后他因此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
E.70.80年代,博弈理论越来越有影响力,但约翰·纳什本人却默默无闻,所以当他在1994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时,数学圈里的许多人对他感到陌生。
(2)文章第一段在结构和表现等方面有哪些作用?
(3)约翰·纳什是奥斯卡获奖影片《美丽心灵》男主人公的原型,约翰·纳什一生经历的传奇色彩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请举例说明。
(4)与艾里西亚结婚,“这也许正是纳什一生中比获得诺贝尔奖更重要的事”,“普里斯顿的春风使纳什渐渐康复,从疯癫中苏醒”请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谈谈你对文中此句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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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
苗千
爱因斯坦(A1bert Einstein,1879—1955)这位出生于德国的犹太裔理论物理学家,因为对理论物理学的开创性贡献,早已成为“天才”的代名词和科学界的标志性人物。全世界研究爱因斯坦的专家和书籍多如牛毛,我们不可能通过一篇短文来总结爱因斯坦的天才或他的理论,如果只从科学史的角度去考量这位物理学家,就会发现他在德国甚至是整个欧洲物理学发展过程中的符号意义。
1879年3月14日出生于德国乌尔姆的爱因斯坦,在早期并不像很多传说故事中描述的那样,是一个智力发育迟缓且有语言障碍的小男孩,他很早就表现出了超强的领悟能力以及对自然界的好奇心。据他自己讲述,他第一次对自然界感到好奇,来自他爸爸送给他的一个小罗盘,那个始终坚定指向一个方向的罗盘指针使他第一次认识到了自然界的神奇。
15岁时爱因斯坦追随做生意失败的父母到意大利求学,后又转学瑞士,在学风开放的阿劳中学补习一年后考取了苏黎世理工学院,接受数学和物理学教育。随后,这位天才留在了充满着让他喜爱的自由气息的瑞士,却因找不到教职而成了专利局的一名小职员。当学术成就开始被全世界认可后,他开始执教于苏黎世大学,随后离开瑞士,执教于布拉格,后来又回到当时的世界物理学研究中心——德国柏林。
回顾爱因斯坦早年的求学和执教经历,与罗曼•罗兰笔下的人物——音乐家约翰•克里斯多夫倒有颇多相似之处,他们都是在少年时期对德国的沉闷空气感到压抑,之后游历欧洲,吸收各国文化的精髓,但最终在他们的作品中仍旧体现了德国思想和文化的条理性和深刻性。
爱因斯坦在少年时代完全无法忍受德国的应试教育,他因此选择在瑞士接受高中和大学教育。在工作轻松的伯尔尼专利局做小职员的同时,丝毫没有放弃对“同时性”进行不懈的、深刻的思考,最终发展成为狭义相对论,改变了人们对时间的认识。正是在瑞士放松自由的氛围中,他和几位好友成立了“奥林匹亚学院”,一起研读哲学和物理学的经典著作,以马赫、庞加莱和休谟等人的思想为后盾,对牛顿经典物理学发起挑战。
爱因斯坦在得到物理学界的认可之后,回到了德国。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他认识到德国在彼时仍然是世界物理学研究的中心,柏林聚集了世界上最出色的物理学家;另一方面,成熟的爱因斯坦可能对于表面显得僵化、教条的德国式思维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同。他的广义相对论,固然有着天才的迸发,但也有对于自然规律深刻的认识和艰苦卓绝的追求,这正是德国精神的体现。这位终生追求物理学和谐统一的物理学家喜欢莫扎特远胜于贝多芬,他认为贝多芬是在创造音乐,而莫扎特只是从天堂中把音乐“拿来”。他做出这个评论的时候,不会知道后人评价他开创广义相对论同样经历了像贝多芬一样孤独而悲壮的奋斗。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爱因斯坦受到德国纳粹政府的胁迫出走美国,他的再次出走成为德国作为世界物理学研究中心开始凋零和美国科学界崛起的标志。这位一生热爱和平的物理学家作为美国公民度过了他平静的下半生,他的经历,不仅是传奇,俨然成为20世纪人类科学发展的一个缩影。从全文看,文章第一段中爱因斯坦“在德国甚至是整个欧洲物理学发展过程中的符号意义”具体指什么?
文章先后提到罗曼•罗兰笔下的约翰•克里斯多夫和莫扎特、贝多芬两位音乐家,有什么作用?
就本文来看,爱因斯坦在科学研究领域取得伟大成就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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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鞋 的
筱敏
火车站喘息着吞吐人群,浓烟般的人群从甬道里喷出来,在广场上骤然散开。他便是一星尘末,随着气流的裹挟,被喷吐到城里来了。
他在广场张目一望,就失了方向。广场是令人心慌的大,像黄河出海处的淤滩,失了流速的泥沙一时张皇,也就失了方向。阳光是一种陌生的气味,它不是沁进去烘暖人和庄稼,却是在表皮上白晃晃贴着,镀银一样只管四处制造白晃晃的反光。方砖是这种反光,路面是这种反光,楼墙、街衢、汽车,每一扇门和每一页窗都是这种推拒人的反光。
他梦里的目的地确是这样银光熠熠的,但银光熠熠的城市并不认识他。他没能把自己做颗种子种进那些光里,到底还是途中的流沙,在虚拟的目的地茫然地流徙。
于是,他蹲在路旁看见许多流徙的脚,于是,他成了一个修鞋的。
鞋摊占地一平方米,但这一平方米是城里人的,不是他的。他只是个非法闯入者,非法逗留者,他必须随时提防那些身着制服手提棍棒的管着这儿每一平方米的主人,他必须能在眨眼之间卷起他的摊子消失。在梦境之城里,他是一个必须以不断的逃亡证明自己不存在的非人。
这会儿修鞋的栖在一株路树下面。这树据说叫榕,大叶榕还是菩提榕,他不大认识,然而树荫倒是密密的结实。他的修鞋摊子张开,没有一点儿声响,他半蹲半蜷的坐态,更没有一点儿声响,惟独发出一点儿声响的,是那晨露一样的目光,在浑浊的街市里,以一种清澈的期待盯视着路人。
最好听的是鞋钉敲进鞋跟的声音,还有麻线纳过鞋帮的声音,还有粘合胶的小罐扑地一下撬开盖子的声音,还有卖烤红薯的女子的胶轮车吱吱呀呀来而复去的声音……
土地的气味从他体内散发出来,很浓郁,让他瞌睡,但土地这件事他是不想的,他就是被冲走了的土地。关于土地,如果说他也曾有过,他所能记起的就是荒旱,一颗汗珠子滴下去,溅起来的不是青苗,而是黄扑扑的浮尘。好容易有一场雨,却不是滋养土地的,而是毁坏土地的,他看见一片一片土地被冲走了,剩下一棱棱干枯的不长东西的沟壑,接着又是荒旱,接着又是一片土地被冲走了,最后他也被冲走了。不会再有一道水流反转过来,把他重新带回去。
他的腿屈起成一个作坊台面,在那里侍弄各色鞋子,他宁愿膝头不断地长出来鞋子,他宁愿鞋油的气味盖过去土地的气味。土地对于他永远是个神话。他的卑贱不可以耕耘神话,惟愿能平平安安侍弄那些游走在神话之上的鞋子。
他惟一理解的是这棵他叫不出名字的路树,他想对于这棵路树,他也已经是个面熟的人。他听见人说这种树命贱,贴着墙缝也能长,树身上挂下来的每一条气根都是一条命,触到地面就能长成新树,甚至可以独木成林。于是他时常欣悦地数头顶的气根。那些气根真是多啊!而且每天都有嫩生生的端尖冒出来,垂挂着向地面奔去。但修鞋的还是担心,毕竟这些气根不知道,它们要去往的土地,已经是水泥封严了的,水泥很光滑,一丝缝隙也没有,他不知道那样的地面怎么样挤得下一条命。他这么担心着,那些气根已经悠悠然垂到他的眉棱处了。
有一天,穿制服的人出现了,修鞋的卷起摊子拔腿飞逃。现在他知道他不必逃得太远,钻进一条岔道很多的小巷子大体就躲过去了,他还能找到一处断墙,掩着自己向外张望。他看见穿制服的人今天颜色不大一样,更不一样的是他们手里抄的是特大的剪子,扬手间金属声刮着空气刺骨地响,他们熟练地一路剪过来,把路树垂挂的气根和低斜的枝杈全都剪干净了,路面瞬时宽敞明朗,像灯箱广告里的画。修鞋的明白,无论有多少条命,也无论命有多贱,那些气根是再也扎不到地里去的了。
(节选自《捕蝶者•角落三章》)第一段中“喘息”和“喷吐”两个词隐含怎样的意味?
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他梦里的目的地确是这样银光熠熠的,但银光熠熠的城市并不认识他。
(2)他宁愿膝头不断地长出来鞋子,他宁愿鞋油的气味盖过去土地的气味。简要概括修鞋者的遭遇和生存状态。
作品的最后两段关于路树气根的描写,有怎样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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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大
李日升
一
儿子今天又向我发脾气了。
自从丈夫出车祸住院之后,儿子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以前他总喜欢跟我说说笑笑的,总喜欢跟我一起聊天,是一个让别人羡慕的乖孩子。以前啊以前,唉。我在厨房里煲着汤,边放调料边想着。这时儿子手里拿着一张纸,气愤地站在厨房门口。
二
我气愤地站在厨房门口,手里拿着的是爸爸在医院的诊断书。“你还想瞒我瞒到什么时候!”我冲着妈妈喊道,“别以为我还小,不懂事,其实你儿子已经长大了!”说完,我马上转身离开,转身的那一刻,脑子里回放着的是小时候被妈妈摸着头说我乖的镜头。我抑制着自己,不再去想以前那些幼稚、懵懂的岁月。等等,我转身的那一刻,妈妈好像是被我吓到了,她停下了手中的活,头转向我,一直在看着我,而且,当我讲到我“已经长大了”的时候,她眼里分明含着泪水。不知道那泪水代表什么,是代表她为我已经长大而感到激动,抑或是,她对我已经失望了呢?不去想,不想再去深究,只知道我的气愤掩盖了一切。不知不觉,我已经回到了卧室,手里还拿着被我揉皱了的诊断书。
脑子里一片空白。我该怎么办,爸爸两只手都残废了。
三
儿子的举动的确把我吓坏了。我曾经设想过千万种儿子向我证明他长大的情况。比如:他拿着大公司的工作证给我看;他在母亲节或是其他什么节日,为我做一顿饭;或者是他能自己决定报考哪所学校……但我从来没有想过,竟会是他在发火的时候告诉我的。
或许现实就是这么残酷,世界上哪有像童话一样的结局。我偷偷地抹掉眼泪,心里不断安慰自己。但是不知怎的心里又一酸,眼泪又涌了出来。丈夫双手残废,已经失去了劳动能力,家里就我一个人顶着,现在儿子又变得这么不懂事,这日子还怎么过啊。我第一次尝到泪水有多咸。
四
迷惘了好久,我突然意识到:这样下去是不行的。我坚决地告诉自己,我一定要站起来。我要自立,除此之外没有更好的办法了。这几天,我试着摆脱对妈妈的依赖,自己想办法解决问题。但有了自己的想法,就难免会和妈妈有些矛盾。我并不是故意要跟妈妈斗嘴的,每次斗嘴之后我都会在心中忏悔千万次,自己的心有多痛,我当然知道。但是,我必须变得坚强,我要成为家中的另一根顶梁柱。是我太过迫切了,太迫不及待地要成为一个自立的男子汉,但———我是不是对妈妈有点过分呢?盯着天花板好一段时间,我决定离开卧室,去厨房向妈妈道个歉。
五
“妈……”儿子喊道。
我听到了,赶紧低下头,抹掉眼泪。然后又赶紧抬起头,对着站在门口的儿子说:“饭我已经弄好了,汤也快煲好了,你把饭菜拿到餐桌上先吃吧。”他听了,起初是迟疑了一会儿,似乎有些什么事情要跟我说,过了好一段时间,他才“嗯”了一声。我突然意识到可能是由于我哭过的原因,说话的时候多少有点抽泣的感觉!我不想被儿子察觉出来。我想在他心中保留一个坚强的妈妈的形象,不要让他因为爸爸不能干活而为生活担忧,让一个孩子承担生活的压力,太残忍了。不知道他有没有发现,我瞥见他坐在餐桌旁不动声色,一脸平静。
六
妈妈哭过的证据无法否认,她的眼圈分明是红了。我把饭菜端出来放在餐桌上,但我不觉得饿,或者说我早已没了感觉。来不及猜想妈妈是否还在因我而哭,她就已经端着汤走出了厨房。是由于端着汤的缘故吧,她走向餐桌的过程中有点蹒跚,白发在灯光的照射下刺痛着我的心,我悄悄地低下头,几乎不敢正视妈妈,妈妈红红的眼睛灼伤了我的心。她把那碗热汤放在我面前,然后她也坐下来,碗的上方冒着白色的热气。热气中我似乎看到了小时候的我,那时的我也在喝汤,妈妈在我身边,吹着汤,不想让我烫着,当我把汤喝完的时候,妈妈就会笑着夸我乖……我微微地笑了,但是一想到我刚才对妈妈的方式,愧疚感充满了空气,似乎连呼吸都困难。我端起汤,轻轻地吹了吹,汤有点咸,但有种熟悉的香味。妈妈在静静地夹着菜。
七
“对不起,妈妈。”儿子轻轻地说。
我夹着菜,动作定住了。我看向儿子,他也看着我。他让我想起他的小时候。
八
“呵,傻孩子。”妈妈温柔地伸手摸了摸我的头。
我看着妈妈,妈妈笑了,不小心瞥见妈妈的泪珠,于是自己强忍着的泪珠终于也一颗接一颗心安理得地掉了下来。请结合具体情节,简要分析小说主要通过哪两件事来表现儿子“长大”的。
这篇小说的人称使用比较特别,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请就此作简要的分析
这篇小说表达了作者的某种“成长观”。请结合小说内容,并联系现实,对这种“成长观”作简要的分析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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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科学精神
刘长城
①科学是人对客观世界规律的理性认识,是以经过实践验证的精确概念表达的知识体系。分析来看,科学有以下特性:科学是发展着的知识体系;是以精确的概念表达的体系;概念的真理性经过实践的验证。与科学有着密切联系的一个概念是科学技术,但是,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科学与技术是有明显区别的。具体表现在:(1)科学是认识世界,探求客观真理,揭示事物发展规律,用来作为人们改造世界的指南;技术是改造世界的物质手段和信息手段。(2)科学表现为知识形态;技术表现为物质形态。(3)科学没有眼前的、近期的经济效益;技术的功能明显,可为国民经济提供明显的效益。其实,从科学发现到技术发明是一个循环往复的复杂过程。长期以来,科学和技术在我国经常被混为一谈,社会上大多数人也难以区分科学与技术。“科学”一词很少在中文中单独出现,它总是与技术连在一起,称为 “科学技术”或“科技”,而人们理解科技时往往更强调后面的“技术”,而不是前面的“科学”。这种状况不利于我国青少年的科学教育和科学精神的培养,需要区别开来。
由此来看,我国古代虽然曾经有过发达的科学技术成就,如“四大发明”,但只能说中国古代有技术无科学。英国学者李约瑟在中国科学史研究中惊奇地发现,科学技术发达的文明古国——中国,却没能率先进入现代文明。其实,“科学”这个词是舶来品,是日本人对“Science”一词的翻译(1832年),是“分科之学”的意思。中国人最初把“Science”译为“格致”,1896年梁启超的《变法通议》,1898年康有为的奏折中开始使用科学一词。直到近代以来,随着西学东渐,科学才打开古老中国的大门,严复、陈独秀等人为中国的科学启蒙做出了卓越贡献。
②罗素说:“人类的思想有两种冲动,一种是神秘的,一种是逻辑的。由前一冲动发生宗教学、伦理学;由后一冲动,乃发生自然科学。”在中国古代,由于“天人合一”思想把人和自然统一在一个精神世界里,没有产生和使用形式逻辑思维,大大阻碍了中国知识分子对自然世界的规律性探索,所以科学没有能在古代的中国建立和发展起来。这也是造成近代中国落后的重要原因。虽然经过“新文化运动”开始引进“赛先生”(Science),直到今天,我国社会孕育科学的土壤和空气仍不充分,从伪科学、法轮功邪教的猖獗来看,科学教育现状仍然不容乐观。
③科学精神,主要是指科学主体在从事科学研究活动中所遵循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等的总和。正是由于科学理性精神的引导,人类才逐渐从农耕时代,走向工业时代,直至迈向信息时代。正是由于科学昌明,人类才摆脱愚昧,走向文明。人类今天能够遨游太空,网上冲浪,无不是科学发展的丰功伟绩。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科学技术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但毋庸讳言,我们长期以来对科学技术重要性的强调,多半仍停留在科学的技术层面、物质层面、经济效益层面上。其实,科学对人,对人类社会更重要的意义在于科学精神的影响作用。由于科学知识的无限丰富性及其快速的陈旧率,要人们对科学知识都能全面了解、样样精通是不可能的,也是没有必要的。但是,科学精神、科学理性可以引导、帮助人们去认识和掌握自己所需要的知识,更能引导帮助人们去发现、去创造新的更有用的知识。在这个意义上,对青少年来说,培养科学精神比掌握科学技术、科学知识更为迫切、更为重要。
(节选自《论青少年科学精神的培养》)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科学是人们改造世界的指南。科学技术虽然没有眼前的、近期的经济效益,但可为国民经济提供明显的效益。 |
B.科学是人对客观世界规律的理性认识,是以经过实践验证的精确概念表达的知识体系。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科学与技术是有明显区别的。 |
C.人们理解科技时只强调后面的“技术”,而不是前面的“科学”。这种状况不利于我国青少年的科学教育和科学精神的培养。 |
D.科学一直不能够在古代的中国建立和发展起来,这是造成中国没能率先进入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原因。 |
E.在中国,由于“天人合一”思想把人和自然统一在一个精神世界里,没有产生和使用形式逻辑思维,大大阻碍了中国人对自然世界的规律性探索。关于科学精神,下列表述错误的一项是(3分)
A.科学精神,主要是指科学主体在从事科学研究活动中所遵循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等的总和。 |
B.人类能逐渐从农耕时代,走向工业时代,直至迈向信息时代,正是由于科学理性精神的引导。 |
C.科学精神可以引导、帮助人们去认识和掌握自己所需要的知识,更能引导帮助人们去发现、去创造新的更有用的知识。 |
D.科学技术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对于科学技术重要性的强调,多半仍停留在科学的技术层面、物质层面、经济效益层面上。 |
爱因斯坦说:“发展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一般能力,应当始终放在首位,而不应当把获得专业知识放在首位。”爱因斯坦这句话体现了本文的什么观点?请结合文意分析。
请结合文章,说说为什么“我国古代虽然曾经有过发达的科学技术成就,如‘四大发明’,但只能说中国古代有技术无科学”。
阅读下面一则报道,按要求完成题目。
“经济普查,从标哥查起。”12月24日夜,南京,在临时搭建的数米高的露天红帐内,陈光标站在一沓沓百元人民币堆出的“钱桌”旁,指着身后、左、右的三面“钱墙”说:“我就是要用这种夸张方式,让更多人关注、并积极参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红帐、红色百元大钞、黄色聚光灯,加上陈光标的浓眉、红色领带,一眼望去,就是典型的陈光标风格,依旧浓墨重彩,依旧“景”不惊人死不休。
他说,这就是陈光标的“演播室”,16吨的百元人民币用一辆东风大卡车运来后,20个人“搭建”了5个小时才完工。
2014年1月1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将全面启动。“摸清家底惠百业,经济普查靠大家;经济普查知根知底,科学发展有理有据”,陈光标说,这样的陈氏号召宣传方法,更容易引起老百姓关注,也节省了宣传经济普查的报纸版面,节约纸张也算是环保。
但无论陈光标自称的初衷如何,“标哥”式的手法拿出来,随之而至的质疑声也会不绝于耳,比如,作秀、夸张和炫富。从2010到2013年,每年陈光标都会摆出“钱墙”来撑“慈善捐款”的场面,之前是“钱堆”、“钱墙”,现在是用钱搭建出的演播室。听到作秀和夸张两个词,他先是哈哈大笑,然后就欣然承认:自己做得“过”一点,才能唤起更多人对公益慈善的注意。而提起炫富一说,陈光标看了看手里的一沓钱表示:“希望更多人跟我一起炫富,因为我的钱来得阳光。希望标哥晒钱的作用,能引领更多企业家一起晒钱,在五年一次经济普查时拿出来晒一晒,看看有没有生虫、发霉的。”请给这则新闻拟一个标题,不超过15个字(含标点)。
根据文意,概括陈氏宣传法的特点及其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