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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水长一青松
“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脚踏着祖国的大地,背负着民族的希望,我们是一支不可战胜的力量……”,这首铿锵有力、英姿勃发的解放军军歌历经70余年而成经典。它的词作者——诗人公木先生,一生写过许多激昂奋进的诗歌,而他本人,更是以生命谱写着壮丽的诗篇。
公木原名张永年、张松如,1910年6月21日出生于河北辛集一个农民家庭。1928年,他先后考入辅仁大学和北平大学第一师范学院,并参加左联等组织,宣传抗日救亡。1938年,28岁的公木西渡黄河到延安,在抗大学习4个月,并加入中国共产党。
公木创作的军歌诞生在延安的窑洞里。1939年初,公木留在抗大政治部宣传科担任时事政策教育干事,同在一个科里的朝鲜来的郑律成任音乐指导,无意中发现了公木的一篇短诗《子夜岗兵颂》,并谱成一首独唱歌曲。自此,他们一个写诗、一个写曲儿结为了合作伙伴。
“声为乐体,诗为乐心”,这是公木的观点。事实上,也正是公木、郑律成这对绝佳组合,创作出一曲永流传的乐章。公木在昏暗的窑洞里,相继写出《八路军军歌》、《八路军进行曲》、《快乐的八路军》、《八路军与新四军》、《骑兵歌》、《炮兵歌》和《军民一家》的歌词,加上原来的《子夜岗兵颂》一共8首。1940年5月,《八路军军歌》和《八路军进行曲》两支歌刊登在总政主编的报刊上。1942年5月,公木参加了延安文艺座谈会。周扬向毛泽东介绍公木,说“这是公木,写八路军军歌的”。毛泽东的话让公木终生难忘:“写兵好,唱兵好,演兵好!”
1951年,《人民解放军进行曲》被改名为《人民解放军军歌》;1988年7月25日,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将这首歌正式确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
《东方红》这首歌曲人们耳熟能详,公木就是《东方红》的修改定型者。新华社2001年为《公木文集》出版刊发的新闻稿件中写道:“公木……修改定型的《东方红》等歌曲家喻户晓。”1945年8月,公木随东北文艺工作团奔赴东北,在行军途中写过一首短诗《出发》,开头两句便是“共产党,像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而结尾则是“哪里有了共产党,哪里人民得解放”。公木后来回忆说:当时并未想到这会成为后来的名歌《东方红》的一个唱段,但肯定是在唱《移民歌》时顺势联唱下来的。《移民歌》又叫《毛主席领导穷人翻身是由当地歌手李有源和李增正叔侄创作。1945年10月,东北文艺团到达沈阳,决定把《移民歌》改成一支可供演唱的歌曲,公木又对歌词进行了整理修改。这样,最终《东方红》第一次在解放区唱响。之后,《东方红》很快唱遍沈阳,并红遍东北,传唱到关内。
20世纪60年代,电影《英雄儿女》风靡一时,这部电影的主题曲“风烟滚滚唱英雄,四面青山侧耳听。晴天响雷敲金鼓,大海扬波作和声……”《英雄赞歌》的词作者正是公木。 1963年,长春电影制片厂的编导武兆堤、主演田方和作曲家刘炽找到公木,提出要公木给《英雄儿女》写主题歌歌词。公木听完故事情节和主题思想后,心情激动不已,不禁想起自己经历的战火纷飞的前沿阵地。他想起自己20世纪50年代初写的诗作《烈士赞》的诗句:当你抱起爆炸筒/和敌人一同粉碎——/敌人永远化作脚下的污泥/你就变为一颗灿烂的金星……依托这个基础进行创作,《英雄赞歌》的初稿就酝酿成熟了。
公木事后回忆说,他是怀着对战士、对部队一种真挚的感情动笔的。虽说故事情节是听来的,但却已融入自己的心灵世界。
公木是滹沱河的儿子,他对家乡自始至终怀有最真挚的感情。1992年他将日本友人赠送的礼金50万日元悉数捐赠辛集市教育局,设立“薪火奖学金”,至今已颁发十几届,惠泽了许多家乡学子。1996年他又将自己毕生积累搜求的三万册个人藏书、手稿、奖牌和近百幅名家字画全部捐赠辛集市。1998年10月去世后,他的藏书及字画珍藏等遗物也按照他的遗愿被全部捐赠家乡。
公木先生说过:“不以诗篇为生命,而以生命做诗篇。”他的如诗一般的崇高精神还会时时扑面而来——惠泽他的家乡人民,惠泽华夏儿女,令人高山景行。
《文史参考》
(1)下面对传记的概括和分析最正确的两项是:( )
A.诗人公木原名张永年,又叫张松如,他屡次更名是革命的需要,更是创作的需要,这体现了诗人作为革命者的智慧。 |
B.在延安期间,公木先生创作了许多脍炙人口的歌曲,这多亏郑律成这个音乐人才的发现,才使得他有了这么大的成就。 |
C.“声为乐体,诗为乐心”这是歌曲创作的境界,也是公木和郑律成共同的追求,他们创作的歌曲都体现了这一特点。 |
D.《英雄儿女》主题曲是作者生活经验和战士情怀的结晶,因为作者经历过战火纷飞的战场,对革命有着真挚的情怀。 |
E.本文记述了诗人公木在革命队伍里的成长历程、诗歌创作以及对家乡的情谊,展现了诗人的卓越的才华和赤子情怀。
(2)诗人公木先生一生创作了许多壮丽的诗篇,他的成就主要有哪几方面?请简要概括并分析。
(3)文章引用歌词开头,这样写有什么作用?简要分析。
(4)“不以诗篇为生命,而以生命做诗篇”,这句话中体现了公木先生的人生态度,给你怎样的启示?请结合文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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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的5月9日
东方莎莎
我在俄罗斯工作的那段日子,有过一位房东。这个与托尔斯泰笔下的那位穿黑裙的亮丽女人有着同样名字的妇人,初看上去,似乎并没有任何使人一振的风采:大花的三角头巾围着她一头不听话的白发,一件旧格子呢大衣罩在那面粉口袋一般肥大的连衣裙上,她脸上的皱纹使人想起沟沟坎坎的荒地,满是沧桑和悲凉。
安娜是一位普通的退休医生,年逾七旬,孤身一人,正好需要一个伴,所以,我成了她的房客。
安娜的生活极为简朴,是常年养成的习惯,也是由于为数不多的退休金穷于应付飞涨的物价。可有一天,安娜竟奢侈地一次拎回一条鳟鱼、一瓶红鱼子酱、两只鸡仔、三瓶甜酒和一些现成的牛肉卷、她一边在厨房忙碌着,一边哼起了《喀秋莎》这首歌。一缕阳光透过稀疏的刚长出嫩芽的树梢射进厨房,又斑斑驳驳地映在安娜的脸上,我发现她的眼睛在放光。
“大娘,今天一定有喜事吧?”我按捺不住好奇心,问道。
安娜看也不看我一眼:“小姑娘,你忘了,明天是5月9日胜利日呀!”
哦,5月9日!不管是过去、今天,还是将来,它对俄罗斯来说,都是一个永恒的节日。五十年前的这一天,德国法西斯的投降书正式签署生效,它标志着苏联最后取得了伟大卫国战争的胜利。但这场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来之不易,英雄的苏联人民经过四年多的浴血奋战,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两千多万人为国捐躯。安娜的丈夫瓦夏就是其中之一。
这个节日,安娜总是要庆祝一番的。通常是对着瓦夏的照片,喝一会儿酒,唱一会儿歌,苦一会儿,笑一会儿,还要去广场的烈士公墓站上一会儿。虽然公墓里并没有瓦夏的遗骨,但她喜欢在这一天来公墓旁看燃烧不息的“长明火”,寄托一份哀思。
5月9日的夜,还伴着丝丝寒风,可屋子里却颇有暖意。安娜端出丰富的晚餐,这些都是当年瓦夏最爱吃的。她又拿出瓦夏的照片,轻轻地抚摸着,眼睛里又放射出一种异乎寻常的光芒。
瓦夏原来和安娜同在一个厂里工作,就在他们共度蜜月的日子,战争开始了,安娜亲手送瓦夏参军上了前线。瓦夏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也是一个5月9日,他牺牲在波兰。安娜虽接到了他阵亡的通知书,但仍在战争胜利后,去迎接凯旋的战士,希望有奇迹出现。当然,她的希望最终落了空。从此,安娜将所有的化妆品一律扔进了垃圾箱,任凭白发和皱纹爬满一头一脸,因为她的心早已跟随瓦夏到天堂去了。
“我和瓦夏都渴望有一群孩子,可我们结婚时买的那辆童车一直是空空的。”安娜说着,不禁老泪纵横。
我一边替她拭泪,一边说:“大娘,别难过。我也有亲人在当年的抗日战争中为国捐躯,他们和您的瓦夏一样,都是英雄。如果您愿意,我就做您的女儿。等我将来有了小宝宝,一定抱他来坐您和瓦夏伯伯买的童车。”
“好哇!好哇!”安娜挂着泪花的脸上又泛起了笑容,“我有了一个中国女儿,我还会有一个漂亮的中国孙子。到时候,我一定会用童车推着他到烈士墓前,告诉瓦夏,他的血没有白流,我们的下一代在幸福地成长。”安娜手舞足蹈,又快活地唱起了《喀秋莎》: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
河上飘着柔漫的轻纱。
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
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
我发觉此时的安娜,美到极至。
(节选自《散文》2005年10期) 文章开篇描写了安娜的肖像,请根据这种肖像描写概括出安娜的形象特征,并简要分析作者这样描写安娜在文章中的作用。
答: 文章两次提到歌曲《喀秋莎》,为什么?请简要分析。
答: 文章在第七段连用了五个“一会儿”,请分析这样写的好处有哪些?
答: 根据文章,回答问题。
(1)“5月9日的夜,还伴着丝丝寒风,可屋里却颇有暖意”是否矛盾,为什么?
答:
(2)文章开始说安娜“没有任何使人一振的风采”,但结尾说安娜“美到极至”。这样说是否矛盾,为什么?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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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爱,在我的名字里
金翔
我一直很羡慕那些从小就得到父爱并懂得父爱的人。
因为我对父爱的认识是经过长期的恨才转化过来的。
我的名字不是父亲取的。父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一个地地道道的文盲。在我满月的时候,父亲特意请来乡里一个挺出名的算命先生,得知我五行缺金,又因为父亲希望我长大有出息,能够跳出穷山村,于是算命先生便给我掐出这样一个名字:金翔。然而,就因为这个名字,我的童年很孤寂——小伙伴们常玩的“打仗”游戏,是不会让我加入其中的——他们会咬文嚼字般地说:金——翔,今天要投降,多不吉利呀!于是就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晾在一旁。那种感受是父亲所顾及不到的。
父亲的脾气不好,也不知是因为没进一天学堂,还是由于成天忙于繁重的农活却仍无法摆脱贫困,而造成他长年阴沉着脸和暴躁的性情。加上那望子成龙的心切,便构成他对我独特的管教方式——娃儿的出息是骂出来打出来的!而我对父亲的恨,也正是在这一次次的打骂中,不断加剧加深的。尽管我的学习成绩应验了他那句全村闻名的“至理名言”。为此,我时常想,也许就因为这种应验现象,才使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都是在父亲的“至理名言”中度过。
所以,当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一口气冲上山顶,哭了,不是为自己十年寒窗将获得美好前途,成为全村羡慕的第一个大学生,而是为自己终于可以脱离父亲管制,实现不想见到他的梦想而喜极而泣!所以,对向来节俭的父亲大办酒席,忙着招待前来祝贺的乡亲的那个高兴劲儿不屑一顾;所以,在冲出家门的时候,我是那样急急迫迫而义无反顾,一点也不顾及父亲的黯然神伤……
在省城念书的前两年,我没有回过一次家,没有认真给父亲写过一封信,就连每次收到他托人寄来的生活费,我也只是应付地写上“钱已收到,勿挂念”之类短语。直到大三那年,直到父亲托人给我写来一封书信时,我的灵魂和良知才受到了一次强烈的震撼,我才开始懂得该如何去阅读和咀嚼在自己生命中那一再被忽略的、仇恨的沉重的父爱。
信是父亲找上初中的小侄子写来的,没什么要紧事,只是问我好不好而已。可信写了满满几页,只因小侄子详细地讲明了父亲来信的原因,说是父亲那晚做了一个梦,仅仅因为老家流传一种说法,说是梦见大牙掉是要死亲人的。而父亲首先想到的是他离家在外求学的儿子。
读到这里,我对迷信父亲的所举,嗤之以鼻,甚至愤然。信的最后,小侄子讲了一个令他惊讶不已的事,说他就在铺开纸,提笔欲写时,却因一时记不起我的大名而猛然顿住了,结果遭到父亲的训斥:“亏你狗崽子还念了这么多书,记性也忒赖,叫——金翔!”“金——翔”于是小侄子一边念叨一边写在纸上。“写错了!写错了!……”小侄子说当时父亲望着他刚写下的名字大声喊道,紧接着,从他手里夺过笔,在纸上硬梆梆地写下“金翔”两个字后,呐呐地低语:“我这一辈子只识这两个字!”小侄子说他当时惊得说不出话来。他说,要知道,全村人都知道二爷他老人家一字不识,包括他自己的名字呀!
这就是父爱!除了父爱,便再也无法解释这种奇异而真实的现象!那一刻,我那被对父亲的恨包裹着的已经变得无知、粗砺与麻木的灵魂,被深深地灼痛了,苏醒了!我禁不住地泪流满面,双手捧着书信、朝着家乡,蓦然下跪——向父亲,向对我一生付出了大爱却得不到理解、更别说回报的父亲忏悔,忏悔……
(《散文选刊》2006年1期) “我一直很羡慕那些从小就得到父爱并懂得父爱的人”一句,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根据文章内容,概括父亲的形象。
文章的高潮部分是父亲来信一段,让人感动。请结合具体的内容,分析作者在这一段使用了哪些描写手法(列举两点)?这样写的好处是什么?
“我”在对待父亲上有哪些错误?“我”对父亲的态度是如何变化的?你是如何评价“我”对父亲的这种“态度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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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之下,泥土之上
刘伟林
⑴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如许多的事物只有置身于某种背景或者是某类空间的时候,才能显露出真正的生活之光泽。在潮湿而蓬松的土壤中居住着种子的信念,在黑暗中居住着爱情的誓言,在茂密的树梢后居住着鸟的翅膀,在木质或砖块结构的房间里居住着人的灵肉。
⑵对人类来说房间是最基本、最真实、最直接、最物化的空间形式。游牧民族喜欢自带帐篷,逐河而栖;产生猎手的民族喜欢用木质建构房屋;而汉族人则用锻烧的砖块造就空间,这是怎样的把泥土变成金子的过程啊!
⑶同样,我居住的房间是钢筋、混凝土之结构,环顾四壁,它使我实现了一个人的平凡、清贫,还包括清澈与湿润,在瞌睡中启合的梦幻。于是,空气、阳光、花朵都被赋予一种内在的形式。
⑷房间不大,来回只有七步之遥,在泥土之上,又被压在阳光之下。在七楼,七楼从另一种角度说,又是高于现实置于梦幻下的一个层面。我在这十几平米的空间里认真地生活着,建立着自己内心的秩序,有时也怀想古代人与现代人生活的另一空间。城市中总是充满着喧哗与躁动,但只要打开窗户,阳光与空气就横冲直入,而拉上窗帘,个人的梦想就已开始——黑暗是告慰的中心。
⑸随手关闭与启开的房门就像守侯幸福与拒绝灾难的过程,或者就如阿里巴巴一样也喊着“芝麻开门,芝麻开门”。一个坐在固定房间里的读书人并不因为贫困而丧失拥有精神的快乐。
⑹在阳光的照耀下,房间里的空气也似乎变得洁净如洗了,我注视着舞蹈的阳光和熠熠飞行的细碎事物。事物在既定的未被介入内心的真实状态下是引导我走向光明的场所。
⑺在房间的地面一角堆放着一名漂在城市里的打工者的书籍。窗前仅放着一张书桌。书桌已被肘部磨得有些发亮,亮得熟糯,有一种典雅的沉着。我知道由于人们对材料的偏好,使得树木远离了森林,利刃的铁器早就听命于人类,毫不吝啬地袭击了其根部。在房间里我还依稀地听见了铁器挥动的声响,一下一下地。
⑻树木变成材料后,占据着一方空间,空间也便显愈是狭窄。这总让我想起那些被无故侵占的土地,前者与后者一样反映了某种被践踏的命运。
⑼除了书籍和木头,我想不起还有什么事情能够令我如此地亲近。依靠它们,我深受保护。
⑽树木有一种既存的神性之光,它的伤口是它流泪的眼晴,当它彻底沉睡之后(也只能是沉睡),它依然沉浸在美丽与忧伤之中,如同音乐的倾诉与颤动。
⑾房间因有了这些,也就有生命的呼吸。夜深人寂之时,温柔如另一种力量拂动在我的脸颊之上。
(选自《散文》2004年第4期) 仔细阅读第1段的画线句子,请你分析这样写的作用和好处。
第4段中,作者说“黑暗是告慰的中心”。请联系“房间”在文中的主要含义,分析作者这样说的原因。
最后一段说“房间因有了这些,也就有了生命的呼吸。”请你用自己的话概括“这些”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本文以赞美房间开篇,开门见山,引出下文;以房间“温柔如另一种力量拂动在我脸颊之上”作结,首尾照应,结构严谨。 |
B.第2段作者运用诠释和对比的方法,抒发了“我”对房间的喜爱之情,形象生动,富有感染力。 |
C.本文自始至终都围绕房间的功能和作用来写,笔之所至,情之所染,喜悦之中夹杂着淡淡的忧愁。 |
D.文章通过对“我”生存环境和生存状态的描写,形象地说明了精神生活的重要性,也含蓄地批评了人类破坏生态平衡的做法。 |
E.作者在文中多次运用第一人称的写法,主要是便于和读者交流,也便于抒情以及客观叙述,很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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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与黄州
余秋雨
住在这远离闹市的半山居所里,安静是有了,但寂寞也来了,有时还来得很凶猛,特别在深更半夜。只得独个儿在屋子里转着圈,拉下窗帘,隔开窗外壁立的悬崖和翻卷的海潮,眼睛时不时地瞟着床边那乳白色的电话。它竟响了,急忙冲过去,是台北《中国时报》社打来的,一位不相识的女记者,说我的《文化苦旅》一书在台湾销售情况很好,因此要作越洋电话采访。问了我许多问题,出身、经历、爱好,无一遗漏。最后一个问题是:“在中国文化史上,您最喜欢哪一位文学家?”我回答:苏东坡。她又问:“他的作品中,您最喜欢哪几篇?”我回答:在黄州写赤壁的那几篇。记者小姐几乎没有停顿就接口道:“您是说《念奴娇·赤壁怀古》和前、后《赤壁赋》?”我说对,心里立即为苏东坡高兴,他的作品是中国文人的通用电码,一点就着,哪怕是半山深夜、海峡阻隔、素昧平生。放下电话,我脑子中立即出现了黄州赤壁。去年夏天刚去过,印象还很深刻。记得去那儿之前,武汉的一些朋友纷纷来劝阻,理由是著名的赤壁之战并不是在那里打的,苏东坡怀古怀错了地方,现在我们再跑去认真凭吊,说得好听一点是将错就错,说得难听一点是错上加错,天那么热,路那么远,何苦呢?
我知道多数历史学家不相信那里是真的打赤壁之战的地方,他们大多说是在嘉鱼县打的。但最近几年,湖北省的几位中青年历史学家持相反意见,认为苏东坡怀古没怀错地方,黄州赤壁正是当时大战的主战场。对于这个争论我一直兴致勃勃地关心着,不管争论前景如何,黄州我还是想去看看的,不是从历史的角度看古战场的遗址,而是从艺术的角度看苏东坡的情怀。大艺术家即便错,也会错出魅力来。好像王尔德说过,在艺术中只有美丑而无所谓对错。
于是我还是去了。
这便是黄州赤壁。赭红色的陡峭石坡直逼着浩荡东去的大江,坡上有险道可以攀登俯瞰,江面有小船可供荡桨仰望,地方不大,但一俯一仰之间就有了气势,有了伟大与渺小的比照,有了视觉空间的变异和倒错,因此也就有了游观和冥思的价值。客观景物只提供一种审美可能,而不同的游人才使这种可能获得不同程度的实现。苏东坡以自己的精神力量给黄州的自然景物注入了意味,而正是这种意味,使无生命的自然形式变成美。因此不妨说,苏东坡不仅是黄州自然美的发现者,而且也是黄州自然美的确定者和构建者。
但是,事情的复杂性在于,自然美也可倒过来对人进行确定和构建。苏东坡成全了黄州,黄州也成全了苏东坡,这实在是一种相辅相成的有趣关系。苏东坡写于黄州的那些杰作,既宣告着黄州进入了一个新的美学等级,也宣告着苏东坡进入了一个新的人生阶段,两方面一起提升,谁也离不开谁。
(选自《苏东坡突围》,题目是编者加的。)请结合我们学过的《念奴娇·赤壁怀古》和《赤壁赋》,分析苏轼在黄州时的情怀。
34.文中划线的“伟大和渺小”分别指什么?
35.为什么说“苏东坡成全了黄州,黄州也成全了苏东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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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
於梨华
十载旅居国外,淡忘了旧日做女儿、做学生时的逍遥自在。也淡忘了旧时的“为赋新词强说愁”。不能淡忘,更无法摆脱的是思亲之情。不但不能摆脱,而且与日俱增。但是千里迢迢,飞出去的鸟也有了自己的窝。于是,思忆带了梦的色彩,省亲之念也似梦一般的遥远。及至梦成了真,人也喜得有些痴呆,不知是梦还是真了。
倦鸟终于归巢,然而巢中景物皆非。母亲两鬓已有白发,父亲亦无昔日的豪迈。妹妹已嫁,属她自己的家,待我如客。我还失落了童稚的弟弟。因为他们皆已长大,在他们自己的天地中,找寻他们自己的爱情与梦,各自躲在他们与她们编织的网中。我试着走近他们,他们忙忙的退缩,似乎在说:“请不要罗嗦,我们已不需你的照顾。”他们怎能知道,我已对他们渴念10年。现在只要他们抛开一切,与我共聚数天,接起断了的线,与我共忆10年前,我们都还依恋在巢中的那段息息相关的手足之情。我想捉住的,只是现在,而他们则急于迎接未来。一似当年的我,拍翅飞去,毫不留恋。他们怎能知道,最温暖、最值留恋的生活,即是在双亲的身边?
像两只知事的老鸟,双亲把家移到荒漠的乡下。屋外是静寂的田径,屋内草地一片,没有孩童的嬉游,也没有年轻人的脚步。草地中有一小池,池水轻泣,是唯一打破寂寥的声音。屋内挂满了照片,照片中有父亲往日的事业,今日亦成夕阳余辉,无法照亮空屋里满满的落寞。照片中有我们的童年,童年一去不返。我放下行囊,停留下来,重拾被抛下了10载的女儿的梦。白天,母亲为我劳碌,试着填满我在异国10年来被忽略的食欲;夜晚,我们对坐空屋,我带着伤感,描述旅居海外的生活,试着将它连到旧时的日子。但是在静僻的乡下,听着门外的喷池轻溅,面对双亲的落寞与安详,那串充满了挣扎的日子显得遥远而陌生,以致我怀疑自己是否在陌生的世界里,消度过10年?怀疑自己曾否离开过双亲的羽翼?因为,重依膝下,我几乎恢复了当年的逍遥自在,我几乎可以将10年像一张日历似的断然撕去而完全忘却。
但也仅是几乎而已。重聚后,是狂欢;狂欢后,是细细的喜悦;喜悦后面则是黎明一般的宁静。宁静中,我观察,并感受,一切都与以往不同。
母亲难免悬念在巢外飞翔的群鸟,父亲常忆昔日的豪情壮志而悒然,而我亦无法不缅怀未被携同的情慷。因此,寂寞会骤然来到挂满了往时欢笑的空屋,我会骤然觉得,我仅是一个带着疲乏的远客,在此暂停行脚。当秋风来时,我将重新负起行囊,再向寂寞的人生探索。目前的亲情,已非往日,而仅是驿站里的甘露,瞬息即逝。
惶然,徘徊于无人的田径。凝望田径外的空旷,空旷上的苍天,是什么改变了?是我失落了什么?苍天无语,白云悠悠而去。见白云倏忽千变,我悟及人间岂有永驻的欢乐?或是不散的筵席?人间岂有永聚的伴侣?或是不逝的爱?聚散去留,何人不是客?带着迟来的恍悟,我穿过田径,奔回悄立的门庭,门庭内是殷殷亲情。我对它曾企盼10年,我为它不远千里而来,无需疑问它为何容颜已改,而该庆幸它安然存在。结合下文,分析“巢中景物”发生了哪些变化?
分别写出“我”、母亲、父亲落寞的原因。
“我”在田径徘徊时“恍悟”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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