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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兰芳:绝艺长传
拜师学艺
梅兰芳,名澜,字畹华,乳名裙姊。按照当时的社会习俗,“戏子”的子弟只能继承父兄之业,而梅家作为梨园世家,自然希望有人能传其衣钵。然而,梅兰芳的自然条件并不好。用他姑母的话来说,“言不出众,貌不惊人,眼皮下垂,见人也不会说话”。加之体格瘦弱无力,这对于一个京剧演员来说是很大的缺陷。梅兰芳七岁学艺,第一任老师是著名小生演员朱素云的哥哥朱小霞。当时的戏曲演员学艺没有课本,都是口传心授,但简单的四句老腔,梅兰芳却好几个小时都没学会,先生一气之下拂袖而去,道:“祖师爷没赏你这碗饭吃!”老师的话让梅家上上下下大失所望。正是因为这句话,使梅兰芳下定了苦练的决心。l902年,八岁的梅兰芳拜著名青衣演员吴菱仙为开蒙老师。吴先生对梅兰芳要求格外严格,每一个唱腔,每一个身段,都必须他亲自过目,就连梅兰芳的日常起居、饮食睡眠他也非常关注。
正式出道
梅兰芳开始学戏的时候,正是京剧发展的高峰时期,大清国虽然日薄西山,但是皇宫里特别喜欢京剧,在民间,听京剧也成为老百姓的一种时尚。随着技艺的长进,梅兰芳的学艺之心也越来越强烈。他开始四处向别人学习,他跟武生茹莱卿学习旦角剧目里所用的刀、枪、剑、戟、马鞭、拂尘等各种打法;跟姑父秦稚芬学习在飞驰的马车上挥舞刀叉剑戟。顽强的毅力和发奋精神使梅兰芳的学习成绩突飞猛进。吴菱仙为了让梅兰芳增加实践经验,早日担负起家庭重担,一直为其留心各种各样的演出机会。1904年的七夕节, 10岁的梅兰芳第一次登上了舞台,他扮演的是昆曲《长生殿•鹊桥密誓》中的织女。   
粉墨登场
1907年,梅兰芳离开吴菱仙,加入喜连成皮黄科班搭班学艺。除了演出之外,他最喜欢观摩前辈的表演。当时在皮黄舞台上大红大紫的演员里,他最爱看的是谭鑫培的戏,谭当时是伶界大王,有“无腔不学谭”之称。梅兰芳只要一有时间便观摩和研究前辈的精湛技艺和优点特长。与此同时,梅兰芳仍向行内高人学戏。在梅兰芳拜投的老师里特别值得一提的就是王瑶卿,他创造性地将青衣、花旦、刀马旦融为一体,独创“花衫”行当,梅兰芳得了王瑶卿艺术的精髓,后将青衣唱腔开创出新的板式,将花旦的身段创编出新颖的花样,又将刀马旦的武打设计出很有新意的套路,这样便真正创立了梅派花衫行当。
声名鹊起  
1912年前后,北京城里曾流行过一句戏谑之言,即“中梅毒”,用以形容人们对梅兰芳的着迷。1913年7月的一次演出,谭鑫培、刘鸿声、杨小楼等名角都被邀来参会,梅兰芳也在被邀之列。但演出当天梅兰芳正好有另一场堂会,临时赶不过来,请求告免。管事的觉得有了这么多名角,少他一个也没关系,谁知在既定的戏码演完后,迟迟不见梅兰芳的踪影,台下观众开始骚动起来,就连谭鑫培亲自出场也压不住阵。好在后来梅兰芳连妆都没来得及卸就赶来了,一上舞台,全场掌声雷动。此时,谭明白了,现在已是梅兰芳的时代。   
出国访问
梅兰芳以一个男旦身分,代表着处于社会底层、与娼妓同列的中国戏曲艺人,开始向传统的社会偏见和歧视心理挑战,卓有成效地为演员的社会地位以及人格尊严进行了奋力抗争。1930年春 天,梅兰芳率团赴美,在纽约、芝加哥、旧金山、洛杉矶等地演出,获得巨大成功,使京剧艺术在另一个完全迥异的文化氛围中获得了承认和欢迎。在此期间,他被美国波莫纳大学和南加利福尼亚大学授予文学博士学位。载誉回国后,梅兰芳声名大振.在美国的演出早已被国际、国内的舆论界炒得沸沸扬扬,回国后的演出自然身价百倍。  
罢演避难
八年的抗日战争时期,梅兰芳没唱过一天戏。在日寇入侵、国土沦陷时,梅兰芳不愿意屈从侵略者为其演出,而蓄须明志。对一位视京剧艺术如生命的大师来说,没有什么比八年不能演出更加痛苦的了。八年里,梅兰芳不仅东躲西藏,拒绝演出,还要筹钱维持家人和剧团工作人员 的生活,最后不得不卖掉了北平的宅子。   
重返舞台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梅兰芳流下了激动的泪水。52岁的梅兰芳重新回到了属于他的舞台。在日本投降两个月后,梅兰芳参加了抗战胜利庆祝会,消息一经传开,整个中国乃至世界都轰动了。演出当天,梅兰芳一出场,一阵雷鸣般的掌声回荡在剧场里,经久不息。    1961年8月8日凌晨,梅兰芳突发急性心脏病,在北京病逝。    
(选自《国家人文历史》有删改)    
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梅兰芳出生于梨园世家,迫于当时的社会习俗,即“戏子”的子弟只能继承父兄之业,他开始拜师学艺,与戏曲结缘。
B.梅兰芳的第一任老师所说的“祖师爷没赏你这碗饭吃”的言外之意是,梅兰芳不是学京剧的料,这让梅兰芳对自己很失望,也使梅家上上下下大失所望。
C.梅兰芳率团赴美国各地演出,载誉回国后名声大振,不仅大幅度提高了自己的身价,也提高了中国艺人的社会地位。
D.梅兰芳向王瑶卿拜师学艺,他勤学苦练,最终创造性地将青衣、花旦、刀马旦融为一体,独创“花衫”行当。

E.梅兰芳是一个视京剧艺术如生命的艺术大师,但在抗战的八年中,他蓄须明志,拒绝演出,直到抗战胜利才重返舞台。
(2)在“声名鹊起”一节中,作者提到谭培鑫、刘鸿声、杨小楼等名角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回答。
(3)根据文本内容,简要概括梅兰芳成功的因素。
(4)梅兰芳学习京剧的先天条件并不好,但他最终却成功了。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是先天条件更重要还是后天努力更重要?请结合本文,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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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 奇 的 蜂 鸟
蜂鸟是世界上最小的鸟类,有的只有黄蜂那么大,从头到尾还不到2厘米,最大的也不过4.5厘米。更有意思的是,它们飞起来像蜜蜂一样,会发出嗡嗡的响声,也喜欢吸食花蜜,所以给它起“蜂鸟”的名字是再合适不过了。
  蜂鸟的飞行本领非常高超,可以倒退飞行,垂直起落。翅膀振动的频率很快,每秒钟可达50~70次。蜂鸟是唯一可以向后飞行的鸟,而且可以在空中悬停,所以有“鸟中直升机”的美誉。
  蜂鸟的嘴是一根细针,舌头是一根纤细的线,眼睛像两个闪光的黑点,翅膀上的羽毛非常轻薄,好像是透明的,双足又短又小,不易被人察觉。它用细长的舌头探进花朵们的怀中,吮吸着它们的花蜜,这时,你会发现在它身体两侧闪动着白色云烟状的光环,并发出特殊的嗡嗡声,真有趣!原来,这是蜂鸟不停地拍着它的双翅而产生的光环和声响。蜂鸟的羽毛非常鲜艳,当它在花卉之间飞舞时,像是跳动着的一只小彩球,好看极了!
  在所有动物当中,蜂鸟的体态最妍美,色彩最艳丽。精雕细琢的艺术品也无法同这大自然的瑰宝媲美:轻盈、迅疾、敏捷、优雅、华丽——这小小的宠儿应有尽有。它就像一个娇蛮的小公主,身上闪烁着宝石般的光芒。它在花朵之间穿梭,以花蜜为食。它从来不会让地上的尘土玷污它的衣裳,而是终日在空中高傲地飞翔。
  别看蜂鸟小,可是胆子却很大呢,敢于四两拨千斤。它有时会狂怒地追逐比它大二十倍的鸟,附在它们身上,反复啄它们,并让它们载着自己翱翔,一直到平息它微不足道的愤怒。
  尽管蜂鸟的大脑最多只有一粒米大,但它们的记忆能力却相当惊人。自然界中的蜂鸟都拥有自己的势力范围,它们不但能清楚地记住自己曾采过哪些鲜花的蜜,甚至能判断光顾这些花朵的“大概时间”,进而根据不同植物分泌花蜜的规律来寻找新的食物。这样,当蜂鸟再次出动的时候,就能做到不去“骚扰”那些花蜜已经被自己采空的植物了。研究人员指出,这些惊人的举动让蜂鸟成为唯一一种能记住“吃东西地点和时间”的野生动物。此前,科学家认为,只有人类才会具有类似的判断能力。
  所有鸟类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新陈代谢非常快,而这种微小的蜂鸟表现得尤为突出。它的正常体温是43度,心跳每分钟达615次。每昼夜消耗的食物重量比它的体重还多一倍。为了获取巨量的食物,它们每天必须采食数百朵花。有时候蜂鸟必须忍受好几个小时的饥饿。为了适应这种情况,它们能在夜里或不容易获取食物的时候减慢新陈代谢速度,进入一种像冬眠一样的状态,称为“蛰伏”。在“蛰伏”期间,蜂鸟心跳的速率和呼吸的频率都会变慢,以降低对食物的需求。
  蜂鸟的体型太小,骨架不易保存成为化石,它的演化史还有待于我们去探索。
(选自《科技博览》2009年第5期)
下列关于“蜂鸟得名的原因”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蜂鸟是世界上最小的鸟类,从头到尾还不到2厘米,最大的也不过4.5厘米。
B.蜂鸟的飞行本领非常高超,可以倒退飞行,垂直起落。翅膀振动的频率很快,每秒钟可达50~70次。
C.蜂鸟是世界上最小的鸟类,有的只有黄蜂那么大,它们飞起来像蜜蜂一样,会发出嗡嗡的响声,也喜欢吸食花蜜。
D.蜂鸟的羽毛非常鲜艳,当它在花卉之间飞舞时,像是跳动着的一只小彩球,好看极了!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蜂鸟在吸吮花蜜时不停地拍着它的双翅,它身体两侧闪动着白色云烟状的光环,并发出特殊的嗡嗡声。
B.蜂鸟的体态和色彩在所有动物当中最妍美,最艳丽。
C.自然界中的蜂鸟都拥有自己的势力范围,它们不但能清楚地记住自己曾采过哪些鲜花的蜜,甚至能判断光顾这些花朵的“大概时间”,进而根据不同植物分泌花蜜的规律来寻找新的食物。这说明蜂鸟的记忆力相当惊人。
D:尽管蜂鸟的大脑最多只有一粒米大,但它们的记忆能力却相当惊人。只有人类才会具有同样的判断能力。
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由于蜂鸟的新陈代谢尤其地块,所以为了获取能量,蜂鸟得不眠不休地采食花蜜,来提供身体所需的能量。
B.当蜂鸟再次出动的时候,能做到不去“骚扰”那些花蜜已经被自己采空的植物了。这些惊人的举动让蜂鸟成为唯一一种能记住“吃东西地点和时间”的野生动物。
C.蜂鸟胆子很大,它有时会狂怒反复追逐去啄比它大二十倍的鸟们,并让它们载着自己翱翔,一直到平息它微不足道的愤怒。
D.世界上唯一可以向后飞行而且可以在空中悬停的鸟是蜂鸟,所以它有“鸟中直升机”的美誉。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问题。
④我读高三那年,母亲去世了,本来就不大宽裕的家庭变得更紧巴了。偏偏那年我又没有考上大学,心情坏到了极点,父亲并没说我什么,只是话语更少了。一天中午,他忽然给了一沓钱:“你去复读吧。”我奇怪哪里来的钱,但终究没问他。后来才发现,那头跟了我们家多年的毛驴没了。从此父亲更加艰难地挑起了家里所有的担子,从那年起,他的白发我再也数不清了。
⑤我把泪咽进肚里,苦读了一年。一年后当我把通知书交到父亲手上时,他也并没表现出太多的高兴,只记得他喝了许多酒,过后他看着地图自言自语地说:“兰州,到底远了点。”我分明看到他冷峻的脸上有了一丝难以掩饰的慈祥的伤感,但很快他便忙着给我打点行李,到处借学费去了。
⑥我临走时正赶上父亲要去市里的一所师范进修,他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淡淡地笑了笑说:“到时候我就不送了,你自己去吧,大学生了,还能丢了吗?”我也笑一笑,但不知怎么,一开口鼻子却酸了。
⑦没想到在我走的前一天晚上,他却风尘仆仆地从百里之外赶了回来(这时他才去了两天),“老觉着不放心呢,回来看看,看看!”看着父亲那一头汗淋淋的灰发,泪,在我眼里打转。夜里,父亲说:“到了兰州给家里回句话。”我应着。沉默了一阵子,他又说:“用钱就言语一声,一个人在外头,别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让人家瞧不起,家里怎么也好对付……”
节选自《父亲不写信》
“第4段中写“他冷峻的脸上有了一丝难以掩饰的慈祥的伤感”,结合上下文,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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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的一躬》文章最后一段中:那个下午,孙老师的鞠躬一直深深地印在我的记忆里。成为一名教师以后,我一直把孙老师那几个抱歉的鞠躬作为衡量自己对待学生和做人做事的准则,并成为我人生中一笔最宝责的财富……
节选自《难忘的一躬》
“那个下午,孙老师的鞠躬一直深深地印在我的记忆里”,将句子中的“印”换成“留”好不好?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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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拉我坐在潭边,我的身影就静静地沉在水里;他看着兰,也在看着我,说:“做人也是这样的啊,孩子!人活在世上,不能失去了自己的真性,献媚处事,就像盆景中的兰草一样降了品格;低俗的人不会给社会有多大贡献的。”
我深深地记着父亲的话。从那以后,已经是十五年过去了,我一直未敢忘却过。
节选自(《访兰》)
“人活在世上,不能失去了自己的真性,献媚处事,就象盆景中的兰草一样降了品格;低俗的人不会给社会有多大贡献的。”你如何理解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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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那个时刻,她都能化入剧情之中,而不“走神”于自身命运的吟唱么? 给整台演出所献的花篮,虽然也含有她的一份,但那整把的鲜花,是只献给主角的。我心中有个冲动,演出结束后,单给她,这资深的舞娘,献上一大束丰满的百合花。我把望远镜递给旁座的朋友,请他注意那位宛转于舞台暗区的资深舞娘,[甲]他先是莫名惊诧:“看她作甚?”及至看清了,咂舌道:“天哪,这老天鹅,还舍不得退出舞台,跳个什么劲儿么!”我接过他递回的望远镜,觉得透心地凉,不是朋友错了,不能怪他刻薄,甚至于,他那真实的直觉与非功利的直率,恰恰道破了人生、人性、人际的某些底蕴。可是我想哭,不独为那资深舞娘,也为了天下许许多多诸如此类的人生,当然,也包括我自己……节选自(《百合献谁》)
第三段末“也为了天下许许多多诸如此类的人生,当然,也包括我自己……”一句蕴含了作者什么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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