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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兰芳:绝艺长传
拜师学艺
梅兰芳,名澜,字畹华,乳名裙姊。按照当时的社会习俗,“戏子”的子弟只能继承父兄之业,而梅家作为梨园世家,自然希望有人能传其衣钵。然而,梅兰芳的自然条件并不好。用他姑母的话来说,“言不出众,貌不惊人,眼皮下垂,见人也不会说话”。加之体格瘦弱无力,这对于一个京剧演员来说是很大的缺陷。梅兰芳七岁学艺,第一任老师是著名小生演员朱素云的哥哥朱小霞。当时的戏曲演员学艺没有课本,都是口传心授,但简单的四句老腔,梅兰芳却好几个小时都没学会,先生一气之下拂袖而去,道:“祖师爷没赏你这碗饭吃!”老师的话让梅家上上下下大失所望。正是因为这句话,使梅兰芳下定了苦练的决心。l902年,八岁的梅兰芳拜著名青衣演员吴菱仙为开蒙老师。吴先生对梅兰芳要求格外严格,每一个唱腔,每一个身段,都必须他亲自过目,就连梅兰芳的日常起居、饮食睡眠他也非常关注。
正式出道
梅兰芳开始学戏的时候,正是京剧发展的高峰时期,大清国虽然日薄西山,但是皇宫里特别喜欢京剧,在民间,听京剧也成为老百姓的一种时尚。随着技艺的长进,梅兰芳的学艺之心也越来越强烈。他开始四处向别人学习,他跟武生茹莱卿学习旦角剧目里所用的刀、枪、剑、戟、马鞭、拂尘等各种打法;跟姑父秦稚芬学习在飞驰的马车上挥舞刀叉剑戟。顽强的毅力和发奋精神使梅兰芳的学习成绩突飞猛进。吴菱仙为了让梅兰芳增加实践经验,早日担负起家庭重担,一直为其留心各种各样的演出机会。1904年的七夕节, 10岁的梅兰芳第一次登上了舞台,他扮演的是昆曲《长生殿•鹊桥密誓》中的织女。
粉墨登场
1907年,梅兰芳离开吴菱仙,加入喜连成皮黄科班搭班学艺。除了演出之外,他最喜欢观摩前辈的表演。当时在皮黄舞台上大红大紫的演员里,他最爱看的是谭鑫培的戏,谭当时是伶界大王,有“无腔不学谭”之称。梅兰芳只要一有时间便观摩和研究前辈的精湛技艺和优点特长。与此同时,梅兰芳仍向行内高人学戏。在梅兰芳拜投的老师里特别值得一提的就是王瑶卿,他创造性地将青衣、花旦、刀马旦融为一体,独创“花衫”行当,梅兰芳得了王瑶卿艺术的精髓,后将青衣唱腔开创出新的板式,将花旦的身段创编出新颖的花样,又将刀马旦的武打设计出很有新意的套路,这样便真正创立了梅派花衫行当。
声名鹊起
1912年前后,北京城里曾流行过一句戏谑之言,即“中梅毒”,用以形容人们对梅兰芳的着迷。1913年7月的一次演出,谭鑫培、刘鸿声、杨小楼等名角都被邀来参会,梅兰芳也在被邀之列。但演出当天梅兰芳正好有另一场堂会,临时赶不过来,请求告免。管事的觉得有了这么多名角,少他一个也没关系,谁知在既定的戏码演完后,迟迟不见梅兰芳的踪影,台下观众开始骚动起来,就连谭鑫培亲自出场也压不住阵。好在后来梅兰芳连妆都没来得及卸就赶来了,一上舞台,全场掌声雷动。此时,谭明白了,现在已是梅兰芳的时代。
出国访问
梅兰芳以一个男旦身分,代表着处于社会底层、与娼妓同列的中国戏曲艺人,开始向传统的社会偏见和歧视心理挑战,卓有成效地为演员的社会地位以及人格尊严进行了奋力抗争。1930年春 天,梅兰芳率团赴美,在纽约、芝加哥、旧金山、洛杉矶等地演出,获得巨大成功,使京剧艺术在另一个完全迥异的文化氛围中获得了承认和欢迎。在此期间,他被美国波莫纳大学和南加利福尼亚大学授予文学博士学位。载誉回国后,梅兰芳声名大振.在美国的演出早已被国际、国内的舆论界炒得沸沸扬扬,回国后的演出自然身价百倍。
罢演避难
八年的抗日战争时期,梅兰芳没唱过一天戏。在日寇入侵、国土沦陷时,梅兰芳不愿意屈从侵略者为其演出,而蓄须明志。对一位视京剧艺术如生命的大师来说,没有什么比八年不能演出更加痛苦的了。八年里,梅兰芳不仅东躲西藏,拒绝演出,还要筹钱维持家人和剧团工作人员 的生活,最后不得不卖掉了北平的宅子。
重返舞台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梅兰芳流下了激动的泪水。52岁的梅兰芳重新回到了属于他的舞台。在日本投降两个月后,梅兰芳参加了抗战胜利庆祝会,消息一经传开,整个中国乃至世界都轰动了。演出当天,梅兰芳一出场,一阵雷鸣般的掌声回荡在剧场里,经久不息。 1961年8月8日凌晨,梅兰芳突发急性心脏病,在北京病逝。
(选自《国家人文历史》有删改)
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梅兰芳出生于梨园世家,迫于当时的社会习俗,即“戏子”的子弟只能继承父兄之业,他开始拜师学艺,与戏曲结缘。 |
B.梅兰芳的第一任老师所说的“祖师爷没赏你这碗饭吃”的言外之意是,梅兰芳不是学京剧的料,这让梅兰芳对自己很失望,也使梅家上上下下大失所望。 |
C.梅兰芳率团赴美国各地演出,载誉回国后名声大振,不仅大幅度提高了自己的身价,也提高了中国艺人的社会地位。 |
D.梅兰芳向王瑶卿拜师学艺,他勤学苦练,最终创造性地将青衣、花旦、刀马旦融为一体,独创“花衫”行当。 |
E.梅兰芳是一个视京剧艺术如生命的艺术大师,但在抗战的八年中,他蓄须明志,拒绝演出,直到抗战胜利才重返舞台。
(2)在“声名鹊起”一节中,作者提到谭培鑫、刘鸿声、杨小楼等名角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回答。
(3)根据文本内容,简要概括梅兰芳成功的因素。
(4)梅兰芳学习京剧的先天条件并不好,但他最终却成功了。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是先天条件更重要还是后天努力更重要?请结合本文,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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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作为一个词汇走进人类的生活才刚刚开始,但客观实际中,自然状态下的转基因从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发生着,例如最常见的植物花粉借助昆虫、自然风等不同的媒介传播而进行的杂交现象;另外,人们通过传统的杂交育种方法改良作物的遗传特性,藉此提高产量、改善品质、增强抗性。这些过程实质上是基因在不同物种或同一物种不同品种间的一种转移方式。自然界的基因转移是被动的、无序的、没有目标性,但这种基因转移模式也构成了生命进化的动因之一,造就了多种多样的物种世界。传统的杂交育种实践在农业发展的历史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基因转移通常只能在近缘物种之间进行,基因转移的精确性和效率较低,转移的基因中还可能包括不良基因。传统的转基因技术的诸多局限性极大地限制了传统育种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与应用。
21世纪是生命科学的世纪,现代生物技术是以生命科学的最新成就为基础建立起的新兴学科和高新技术,几乎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生命科学世纪的重要代表和具体体现。转基因技术是现代生物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育转基因生物,是采用重组DNA技术,从生物体中鉴定和分离特定的基因,经精心构建后植入受体生物染色体基因组内,使之稳定整合、正确发挥功能并遗传给后代的技术。这种利用现代生物技术手段进行的遗传改良的基因设计和基因操作就是我们现在所指的转基因。现代转基因技术不仅克服了传统育种技术的种种局限性,大大提高了转基因的效率,加快了种质改良进程,而且打破了物种间的遗传壁垒,拓展了新品种研发可选择的特征范围,同时人工设计加工基因的应用则更进一步扩大了可利用的种质资。转基因生物是人类按自己的主观意愿有目的、有计划、有根据、有预见地进行遗传修饰过的生物体,是现代生命科学发展的结晶,是人类从认识自然到改造自然的跃迁,标志着人类社会已经步入定向驾驭生物遗传改良的新时代。
同时,作为新世纪的前沿学科和技术,人类并没有完全掌握转基因的精髓,转基因产品的确存在着某些尚不为人所知的不确定因素、非预期效果和未知的长期效应。由此导致人们对转基因产品释放后的生态安全,物种的遗传安全和作为食物的消费安全产生疑虑、争论并不奇怪,但从本质上讲,目前关于转基因的安全性争论已经超越科学的范畴,更多的已发展演变为包括科技在内的社会认识问题、知识产权问题、对外贸易问题,甚至宗教和政治问题,多种因素相互交织,尤为复杂。
(选自朱作言《转基因及其对国民经济的意义》,有删改)下列对转基因技术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转基因技术是现代生物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以生命科学的最新成就为基础建立起的新兴学科和高新技术。 |
B.传统的杂交育种方法可以改良作物的遗传特性,但这种传统的转基因技术也存在着诸多的局限性。 |
C.转基因技术是采用重组DNA技术,从生物体中鉴定和分离特定的基因,经精心构建后植入受体生物染色体基因组内,使生物体稳定整合、正确发挥功能并遗传给后代的生物技术。 |
D.现代转基因技术不仅克服了传统育种技术的各种局限,而且打破了物种间的遗传壁垒,同时还扩大了可利用的种质资。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不论是植物花粉借助昆虫、自然风等不同的媒介传播而进行的杂交现象,还是人类用改良作物的传统的杂交育种方法,这些过程实质上都是基因在不同物种或同一物种不同品种间的一种转移方式。 |
B.自然状态下的基因转移通常是借助自然媒介实现,而转基因生物则是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对生物进行基因设计和基因操作的产物。 |
C.人们对转基因产品的生态安全、物种的遗传安全和作为食物的消费安全产生争论,这种争论已涉及到知识产权、宗教和政治等更多范畴。 |
D.现代转基因技术优于传统育种技术,它提高了基因转移的效率,可以在不同物种之间进行基因转移,转移的基因中不包括不良基因。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自然状态下的转基因从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发生着,且基因的转移通常只能在近缘物种之间进行。 |
B.尽管传统的杂交育种实践在农业发展的历史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终究因为传统的转基因技术存在诸多的局限性,还是限制了它的进一步发展与实际应用。 |
C.转基因生物与自然状态下的转基因不同,它可以按人类自己的主观意愿有目的、有计划、有根据、有预见地进行遗传修饰。 |
D.虽然现代的转基因技术使得转基因产品拥有了许多优点,但转基因产品的确还存在着某些尚不为人所知的不确定因素、非预期效果和未知的长期效应。因此,人类并没有完全掌握转基因的精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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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科学家邓叔群
经过清华学堂八年苦读,邓叔群于1923年经考试公费留学美国。同时去大学同学大多选择学习外交、银行、军事、法律等专业,只有他不听别人劝告,为了解救贫困的中国农民,一心入读康奈尔大学的农林专业。留学期间,目睹同胞受到种族歧视,这激发了他为国争光的民族自尊心,决心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最精湛的科学知识。他不仅主科成绩都是八,而且荣获了全美最高科学荣誉学会颁发的两枚金钥匙证章。正当他博士论文接近完成时,国内岭南大学急需一位植物病理学教授,导师惠凑推荐了他,但建议他完成论文后再回去。邓叔群却认为,学到先进知识报效祖国,正是自己求学的真正目的,于是当即回国。
在回国后的十年中,为搜集我国第一手真菌资料,他手提竹篮,攀山入林,一样一样地采集,逐一鉴定,定名分类。他先后研究鉴定的真菌种类达一两千种,分隶于数百个属,其中首次发现的新属5个,新种121个,为世界真菌资源宝库增添了新标本,在世界真菌学史上为我国的真菌科学谱写了重要的第一章,向世界宣告了中国有自己的真菌科学。在世界著名真菌分类学家考尔夫教授总结的康奈尔大学120年来作出突出贡献的41位真菌学家中,他是唯一的东方人。
抗战开始不久,为了使自己的研究与国计民生关系更为直接,砰叔群转向了林业研究。他带领助手深入云南、西康、四川一带,勘察森林资源状况。他们冒风雨,顶烈日,忍饥寒,摸清了该地区森林资源的组成、分布、蓄积量及病虫害等情况,给制了中国的早期林型图,并提出了合理经营、开发和管理原始森林的研究报告,为大后方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参考。其中森林的材积估算、轮伐期、更新方法、造林方针等,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后来,邓叔群拒绝就任农林部副部长,而在甘肃省建设厅厅长张心一的支持下,举家奔赴甘肃,开始黄河上游水土保持的研究。经过几年艰苦奋斗,成功创办了洮河林场及三个分场,建立了一整套保证森林更新、营造量大于采伐量的制度,创建了以科学的方法经营和管理森林的新模式。邓叔群认为,水利和林、牧之间具有密切关系,要根治黄河水患,就必须三者并重。为保持黄河上游水土、减轻下游灾害,他提出了森林生态平衡理论。
1948年,邓叔群当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随后,中央研究院要求全体高级研究人员迁往台湾或去美国。他不仅自己明确表示决不离开,还动员其他同事共同抵制。他对家
人说:“别忘了自己是中国人,要为民族富强奋斗终生。我绝不跟腐败的国民党去台湾,也不去美国。”其实在他内心深处对共产党抱有希望和向往。愿与民族同甘苦,共命运。后来,他早年的学生沈其益受东北解放军委托,特地到上海动员他去东北筹建农学院,他欣然接受邀请,并在半年时间内,带疾病写出一整套林科大学的教材纲要。作为沈阳农学院创建总指挥,他辛勤工作,调度有方,快速、高效地完成了建校任务。
邓叔群生活俭朴,不图物质享受,新中国成立后,他把抗曰战争前在南京购建的花园洋房捐献给国家,还三次主动提出减薪。抗美援朝时,他将自己的积蓄充作军用。1960年,他受林业部委托,举办森林病理学培训班,为各省培训出教十名专业技术骨干。培训结束后,他谢绝巨巨额酬金,只留一张结业合影作纪念。邓叔群一生的选择,都从人民和祖国的需要出发,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科学报国的埋想。
(摘编自《中国真菌学先驱——邓叔群院士》)
相关链接
①邓叔群(1902〜1970),中国真菌学家。福建福州人。曾任岭南大学、金陵大学,中央大学等校教授,中央研究院研究员。新中国成立后,任沈阳农学院和东北农学院副院长、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副所长。中科院学部委员(院士)。主要著作有《中国的高等真菌》《中国的真酋》等。(摘自《辞海》第六版)
②我自幼被外祖母严氏收养。她教我劳动,晓我勤俭,并以民族英雄岳飞、戚继光、林则徐等人的事迹勉励我;教我做人要坚贞不屈、清正廉洁、光明磊落,这一切促使我从小就立志为中华民族的强盛奋斗终生。(摘自《中国科学院院士自述•邓叔群》)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因为种族歧视使邓叔群深受伤害,激发了他的民族自荨心,他决心用最短的时间学到最精湛的科学知识,为国争光。 |
B.考虑到岭南大学开学在即,急需一位植物病理学教授,邓叔群听从导师的建议,当即回国,全然不顾自己即将得到的博士学位。 |
C.邓叔群采集、鉴定的中国真菌标本,填补了世界真菌研究领域的空白。他本人也因为在真菌学领域的卓越贡献而得到世界同行认可。 |
D.抗战时期,邓叔群与助手开展森林勘察,其研究成果不仅支持了当时的大后方建设,其中不少内容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
E.邓叔群基于水利和林、牧并重的思想而提出的森林生态平衡理论,使得黄河上游的水土得以保持,并减轻了下游的水患灾害。邓叔群不愿意去台湾,也不去美国,而欣然接受邀请去东北筹建农学院。他这样做,既有现实因素,又有思想基础。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6分〉
在国家需要时,邓叔群是如何主动牺牲个人利益、为国分忧的?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作为一位爱国科学家,邓叔群有哪些突出表现?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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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渡头
叶紫
太阳渐渐地隐没到树林中去了,晚霞散射着一片凌乱的光辉,映到茫无际涯的淡绿的湖上,现出各种各样的色彩来。微风波动着皱纹似的浪头,轻轻地吻着沙岸。
破烂不堪的老渡船,横在枯杨的下面。渡夫戴着一顶尖头的斗笠,弯着腰,在那里洗刷一叶断片的船篷。
我轻轻地踏到他的船上,他抬起头来,带血色的昏花的眼睛,望着我大声说道:“过湖吗,小伙子?”
“唔,”我放下包袱,“是的。”
“那么,要等到明天哆。”他又弯腰做事去了。
“为什么呢?”我茫然地,“我多给你些钱不能吗?”
“钱?你有多少钱呢?”他的声音来得更加响亮了,教训似的。他重新站起来,抛掉破篷子,把斗笠脱在手中,立时现出了白雪般的头发,“年纪轻轻,开口就是‘钱’,有钱就命都不要了吗?”
我不由得暗自吃了一惊。
他从舱里拿出一根烟管,饱饱地吸足了一口,接着说:“看你的样子也不是一个老出门的。哪里来的呀?”
“从军队里回来。”
“军队里?……”他又停了一停,“是当兵的吧,为什么又跑开来呢?”“我是请长假的。我妈病了。”
“唔!……”
两个人都沉默了一会儿,他把烟管在船头上磕了两磕,接着又燃第二口。
夜色苍茫地侵袭着我们的周围,浪头荡出了微微的合拍的呼啸。我的心里偷偷地发急,不知道这老头子到底要玩什么花头。于是,我说:
“既然不开船,老人家,就让我回到岸上去找店家吧!”
“店家,”老头子用鼻子哼着,“年轻人到底不知事。回到岸上去还不同过湖一样的危险吗?到连头镇去还要退回七里路。唉!年轻人……就在我这船中过一宵吧。”
他擦着一根火柴把我引到船艘后头,给了我一个两尺多宽的地方。好在天气和暖,还不至于十分受冻。
“……就算你有钱吧,小伙子,你也不应当说出来的。这湖上有多少歹人啊!……我欢喜你这样的孝顺孩子。是的,你的妈妈一定比我还欢喜你,要是在病中看见你这样远跑回去。只是,我呢?……我,我有一个桂儿。你知道吗?我的桂儿,他比你大得多呀!你怕不认识他吧?外乡人……那个时候,我们爷儿俩同驾着这条船。我给他收了个媳妇……”“他们呢?”
“他们?那一年,北佬来,你知道了吗?北佬打了败仗,从我们这里过,我的桂儿给北佬兵拉着,要他做伕子。桂儿,他不肯,脸上一拳!我,我不肯,脸上一拳!……小伙子,你做过这些个丧天良的事情吗?……
“小伙子!你看,我等了一年,我又等了两年,三年……我的儿媳妇改嫁给卖肉的朱胡子了,我的孙子长大了。可是,我看不见我的桂儿,我的孙子他们不肯给我……他们说:‘等你有了钱,我们一定将孙子给你送回来。’可是,小伙子,我得有钱呀!
“结冰,落雪,我得过湖;刮风,落雨,我得过湖……
“年成荒,捐重,湖里的匪多,过湖的人少,但是,我得找钱……
“小伙子,你是有爹妈的人,你将来也得做爹妈的。我欢喜你,要是你真的有孝心,你是有好处的,像我,我一定得死在这湖中。我没有钱,我寻不到我的桂儿,我的孙子不认识我,没有人替我做坟,没有人给我烧纸钱……我说,我没有丧过天良,可是天老爷他不向我睁开眼睛……”
他逐渐地说得悲哀起来,终于哭了,不住地把船篷弄得呱啦呱啦地响;他的脚在船舱边下力地蹬着。可是,我寻不出来一句能够劝慰他的话,心头像给什么东西塞得紧紧的。
外面风浪渐渐地大了起来,我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他也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可是,第二天,又是一般的微风,细雨。太阳还没有出来,他就把我叫起了。他的脸上丝毫看不出一点异样的表情来,好像昨夜间的事情,全都忘记了。
我目不转睛的瞧着他。
“有什么好瞧呢?小伙子!过了湖,你还要赶你的路程呀!”
离开渡口,因为是走顺风,他就搭上橹,扯起破碎风篷来。他独自坐在船艘上,毫无表情地捋着雪白的胡子,任情地高声朗唱着:
我住在这古渡前头六十年。我不管地,也不管天,
我凭良心吃饭,我靠气力赚钱!
有钱的人我不爱,无钱的人我不怜!
……
(有删改)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作品以抒情的笔调叙述了渡夫的人生遭遇和心灵世界,反映了动荡不安的现实,表达了作者对底层劳动人民的同情和对当时社会的不满。 |
B.渡夫不愿马上开船送我过湖,还教训我:“年纪轻轻,开口就是‘钱”,有钱就命都不要了吗?”这让我暗自吃惊,因为我担心他谋财害命。 |
C.渡夫没有让我回到岸上去,而是让我在他船里过一宵,因为他看我太年轻,怕我遇到不测,想告诉我一些江湖上的情形和出门在外的经验。 |
D.渡夫在船里把他儿子桂儿被北佬抓做佚子的事情告诉我,这一方面表达他对我孝顺母亲的赞赏和羡慕之情,一方面表达他失子之后的孤独和忧虑。 |
E.第二天一早,我被渡夫叫起来之后,目不转睛地瞧着他,发现他的脸上没有什么异样的表情,想知道他为什么把昨夜的事情全都忘记了。作品中的渡夫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作品是怎样叙述渡夫的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6分)
作品为什么以渡夫的任情高歌为结尾?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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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我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致,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鲠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加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镝以及相关行会. 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敌“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直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技俩牟取利润,为了加强对事物掺假,以次充好等现象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管府科索而得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肚》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北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领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担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
B.《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 |
C.《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 |
D.《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
B.随着城市民间工商业的繁荣发展,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需要,设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 |
C.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 |
D.与《唐律》一脉相承,宋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凡故意出售有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严惩。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唐律》将“故与人食并出卖”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两类,并给予不同的处罚,可见唐代的法律条文已经较为详尽周密。 |
B.宋代政府引入行会管理方法,既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对经营者进行登记,又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 |
C.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经过汉、唐的发展,到宋代形成了法制相对健全、政府与行会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
D.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者施以重罚,有助于保障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是唐宋法律对今人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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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老去的故乡牧云
①人们常说,城里是农村人的梦想,农村是城里人的精神家园。可是,我的家乡就像我们的乡亲一样,年复一年地老去。
②山还是那座山,河还是那条河,田野依旧平静,炊烟依旧袅绕。除了平坦的乡村道路延伸着一些希望,其他的都早已定格在记忆里。
③故乡位于倒水河畔,是著名的老区。那里远离都市,是一个被现代文明遗忘的角落。群山环绕的故乡被高速公路、铁路抛在一边,更不用说机场了。千百年来,人们或吃田地的出产,或靠一门手艺走村串户,或从事服务业,或在小型企业做手工活,养活着穷二代、穷三代。
④老家有百多户人家,胡同连通,鸡犬串户。老屋的一条巷子十二户屋连屋,脊连脊。当年,人们吃饭的时候聚在某一家门前,尝“百家菜”;哪家有红白喜事,大家纷纷自愿帮忙,那叫一个壮观。月儿升起了,竹床、藤椅、小凳搬到一块,劣质烟点燃了,一壶茶,几瓶水,天南海北地唠。小孩们则捉迷藏,从第一家一直藏到最后一家。月儿西斜,在大人此起彼伏的吆喝声里,不知疲倦的孩子们才依依不舍地散了。
⑤如今,这条巷子只住着一个独身老人,今年七十多了。其余的都搬家做了城里人。有两间屋子因年久失修、雨水冲刷倒塌,其余的被铁锁封存。走在巷子中,满眼残破、衰败,连鸡犬猫都不见踪影。
⑥新房子很少,穷二代、三代们把从城里挣的钱还给了城市。
⑦村里少见青壮年,他们纷纷到城里打工去了,家里有大事才回来。女孩子开了眼界,宁可嫁给老头、多婚头、残疾人甚至做二奶,也要保留城里人的身份。只有老人、妇女和孩子,留守着祖传的家业。晚辈给年迈多病的老父老母雇来保姆,给田地请来小工。一句话,不差钱,缺的是宝贵时间。农村的扶贫款项很多,合作医疗也很完备,但是老人缺的是在身边尽孝心的孩子。
⑧小学荒废了。断壁残垣,荒草藤蔓,紧锁的木门。也不知道没有玻璃的窗户里,除了藏着我儿时的回忆之外,还有什么宝贝物什。随着孩子自然和非自然的递减,农村学校大都被并到乡镇里了。孩子在家门前上学的时代就这样远去。
⑨村子旁有一个工厂,曾经机声隆隆。这里加工的半成品源源不断地送往武钢。能够到厂里做工是青年人的梦想。他们能够拿一份不错的薪水,每年还有几次去武汉的机会,的确让人眼馋。现在,这里已经办成了榨坊,虽然仍有机器声,但没有当年旺盛的人气。
⑩走近田野,澄澈依旧、碧绿依旧。虽然种植的面积与重点有些不同,但不外乎还是那些品种。欠缺和遗憾却太多了。水间鹭鸶呢?田埂上的王八、水蛇呢?塘梗上的桑葚、梧桐籽呢?望着绿得有些沉寂的田野,我怅然若失。
⑾乡间还有保留了数十年的行当,那就是货郎、赤脚医生(兽医)。自行车是主要的代步工具。只有在年关,摩托、各种小汽车才会多起来。
⑿在跟村支书的聊天中得知,虽然党的富民政策好,但青年人习惯了做城乡之间的候鸟,不愿意在老家生活。可喜的是,本村有一个叫二狗的青年,在外打工十多年,积累了千万身家,近来准备回乡投资创办绿色家园公司。他计划承包部分的山和坡,逐年改良山林品种,以山茶和意杨林为主。扩建山间公路,增挖鱼塘鱼池。并新建休闲餐厅、宾馆和体育娱乐场馆。二狗的计划提起了我的兴趣。也许,像这样的有志青年才是农村的希望,他们的投资能够给家乡注入活力,使古老的乡村焕发出无限生机。
(选自《散文百家》2013年7月)请简要分析第②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请举例分析,本文是如何运用对比手法的。
结合全文,作者说故乡在“年复一年地老去”的表现有哪些?
文中说“城里是农村人的梦想”“青年人习惯了做城乡之间的候鸟,不愿意在老家生活”。请对此现象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