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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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海明威相见
马尔克斯
①1957年春天一个阴雨连绵的日子,他偕同妻子漫步走过巴黎圣米歇尔大街时,我一下子便认出了他。他在街对面,正朝着卢森堡公园那个方向走去。当时他显得那样生气勃勃,富有活力。瞬间,我觉得自己被分割在自我的两个对立的角色之间。我不知道是否应该上前请求谒见,还是穿过林荫大道,向他表达我谦卑的钦慕之心。我只是把两手握成杯形放在嘴边,朝对面大声喊道:“艺——术——大——师!”海明威转过身来,举起手,亮着孩子般的嗓音,对我高声叫道:“再见了,朋友!”这就是我见到他的唯一时刻。
②那时,我是个28岁的哥伦比亚记者,游荡在巴黎街头,毫无目的和方向。我的文学大师是两位各具特色的北美小说家。一位是威廉•福克纳,我从未有过眼福见到他。另一位就是从街对面向我道别的那个生命短暂的人,他留给我的深刻印象是:我生活中仿佛发生过某件事,而且这件事总是萦绕我的一生。
③我不知道这句话是谁说的:小说家读别人的小说只是想领会这些小说是怎样写出来的。我相信这话千真万确。我对浮现在纸页表面的那些秘诀并不满足:我们翻过书来就会发现隐于其间的缝口。我们以某种不可言喻的方法把书分解到它的实质部分,在弄清楚了作者的发条装置奥秘后,再把它回复原样。但把气力花在分解福克纳的书上,则是令人沮丧的,因为他似乎没有一个写作的有机体。人们力图剥去他纸页表面的东西,但随即映入眼帘的便是弹簧和螺丝钉,不可能再回复原样了。相比之下,海明威的灵感要少些,激情和狂热也少些。他极其严肃,把那些螺丝钉完全暴露在外.就像装在货车上那样。也许鉴于那个原因,福克纳便成为一位与我的心灵有着许多共感的作家,而海明威则是一位与我的写作技巧最为密切相关的作家。
④他阐明了这样一点——言简意赅对写作颇为有益:一个主要的困难就是如何把词句组织好。难以写下去时,重新读一读自己的作品还是颇为值得的。这样可以使自己时刻记住:写作始终是艰苦的劳动。“一旦写作变成你的主要癖好和极大的快乐”,他说,“那么只有死亡才能止住它”。   
⑤海明威的所有作品都洋溢着他那闪闪发光、但却瞬间即逝的精神。他的短篇小说的精华在于使人得出这样的印象,即作品中省去了一些东西,确切地说来,这正是使作品富于神秘优雅之感的东西。它揭示出这一观点:写作如同冰山,如果要想得到下面的八分之七部分的支撑,就必须打好坚实的基础。
⑥注重技巧无疑是海明威始终未能在长篇小说领域里博得声望的原因所在。但是,在我看来,《过河入林》这部最不受青睐的小说却是最有魅力和最富于人性的。正如他自己披露的,这本书开始是当做短篇来处理的,后来误入了长篇小说的松树林中。它1950年问世时,招来的批评是猛烈的,但也是不正确的。这本书不仅是他的最佳之作,而且还是他最富于个人感情的作品。当时他对已经逝去的那些不可弥补的岁月怀有思念之情,对生命之余的最后那几年有着令人心碎的预感。他从没有在任何一本书中把自己放在这样一种与世无争的地位。他的主人公死得那么平静、那么自然,但却蕴育着他本人后来自杀的不祥之兆。
⑦意大利、西班牙、古巴——半个世界都留下了海明威的足迹。在古巴一个庄园的住所里,他一直居住到逝世的前夕。那座房屋在树荫中仍保持着完整无缺,里面仍旧陈列着他的各类藏书、猎物和写字台,以及他生前从世界各地弄来的许许多多的小玩意。现在他虽然离开了人间,但这些东西却仍然存在着,他曾经以占有它们的魔法赋予它们灵魂,而现在它们则同这颗灵魂共存。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文章主要谈论海明威的创作技巧、文学成就,“与海明威相见”不仅指作者曾见其本人,更指海明威的创作对作者有萦绕一生的影响。
B.第⑧段以“螺丝钉”为喻对福克纳和海明威的写作风格进行了对比,形象地表明前者更注重灵感和激情,而后者更看重写作技法本身。
C.作者既肯定了海明威在短篇小说领域取得的杰出成就,也客观地指出海明威由于过分在乎技巧而未能在长篇小说领域博得声望。
D.作者认为《过河人林》是海明威最富魅力的作品,原因在于海明威在写作中“误人了长篇小说的松树林”,并融入了自己的生命体验。

E.文章结尾叙写了海明威生前的住所,通过对书籍、写字台、小玩意等物件生动细腻的描写,表达了作者对海明威的深切缅怀。
文章开篇写与海明威相见的情景,有什么作用?
从全文看,马尔克斯从海明威那里得到了哪些写作启示?
请结合本文和下面《老人与海》中的两段文字,简析海明威作品的独特魅力。要求观点明确,阐述合理,有说服力。
①这是一个自己驾驶着小艇在墨西哥湾流里打鱼的老人,他现在已经出海84天而没有捕到一条鱼了。
②他想:这一回它们可把我打败了。我已经上了年纪,不能拿棍子把鲨鱼给打死。但是,只要我有桨,有短棍,有舵把,我一定要想法去揍死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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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病毒不同于其他所有生物,它不是由细胞组成的。一个细胞中的结构要进行生命活动:进食.产生能量.生长.对环境的改变作出反应。但这一切病毒都没有。当它呆在细胞外时,它实际上是很小的.无生命的.懒惰的颗粒。它进入细胞后,灾难就来了。
所有的病毒都由两部份组成:核酸构成的核和包住核的一层蛋白质,在有些情况下是脂肪或类脂的包膜。蛋白质外表或类脂包膜(如果有的话)使病毒依附上细胞膜----然后病毒进入细胞。实际上这并不容易。病毒外衣的表面必须刚好依附在细胞膜的“接收器”的位置。即使在理想的条件下,病毒与合适的细胞的几千次撞击中,也只有一次能使它们正确地连接。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通常的病毒只对特定的细胞起作用。狂犬病和感冒则是最明显的例外,它们能感染的范畴级广。
一旦病毒依附上细胞,它有几种方法穿过细胞膜进入细胞。在细胞膜上开一个小洞让它进去,有脂肪包膜的病毒能将它们的包膜与细胞膜融合而使它们进入细胞。
当病毒进入细胞,它就开始恢复成它自己了。要理解它都干了些什么,我们必须更进一步了解它的核酸中心。
核酸存在于每个活的细胞和病毒中。它们有两种基本种类——DNA和RNA。DNA构成基因组合。这意味着一个特定的DNA里储藏了构造和维持一种特定生物体的信息。DNA是怎样决定生物的形式和功能的呢?它控制细胞和生物体制造蛋白质。不同的DNA产生不同的蛋白质,不同的蛋白质构成不同的生物体。
RNA是干什么的呢?RNA在细胞中的主要功能是充当信息的传递者。它将信息从DNA(在所有细胞的细胞核中)传递到合成蛋白质的地方(在细胞核外)。DNA像模板一样造出正确的RNA,RNA又同样制造出正确的蛋白质。
病毒要么有DNA,要么有RNA,但不会两样都有。在病毒中,RNA不是信息的传递者而是基因物质。
病毒进入并强迫细胞制造出更多的病毒,必须有一些蛋白质和核酸的组合与细胞的类似。这种与正常分子成分惊人的相似性不是偶然的,它来自病毒对细胞或它的宿主长期的适应。实际上,自从地球上有生命以来,病毒和细胞就共同存在,共同进化。
有一种曾经很流行的说法,认为病毒是在细胞之前出现的。这种说法现在看来不太好。一种更可信的可能性是说,病毒是在很久以前从它们的细胞中逃出来的基因物质。
随着时间的变迁,这些“逃出来的基因”提高了独立的能力,能自我复制,在细胞中寄生——病毒。对它们的宿主细胞越适应的病毒,危害性越小。这就是病毒进化的形式。大部分的病毒感染完全没有危害,但那些进化得不完美的病毒引起的危害和痛苦则是巨大的。
病毒有修复4000种人类混乱基因的特殊能力。把准确的基因附在经过处理没有感染性的病毒身上,使它进入有缺陷的细胞,这是修复这些细胞最好的方法。这种基因疗法还可能用来修复癌细胞的DNA。
下列关于“病毒”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病毒实际上是很小的.无生命的.懒惰的颗粒。它没有进食.产生能量.生长.对环境的改变作出反应的生命活动。
B.所有的病毒都由核酸构成的核和包住核的一层蛋白质组成。这层蛋白质外衣使病毒依附上细胞膜——然病毒进入细胞。
C.病毒只对特定的细胞起作用。即使在理想的条件下,病毒与合适的细胞的几千次撞击中,也只有一次能使它们正确地连接。
D.病毒和细胞共同存在,共同进化。病毒对它们的宿主细胞越适应,危害性就越小;而那些进化得不完美的病毒引起的危害和痛苦则是巨大的。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恰当的一项是()

A.一旦病毒依附上了细胞,穿过细胞膜进入细胞的方法就是,将它们的包膜与细胞膜融合而使它们进入细胞。
B.DNA控制细胞和生物体制造蛋白质,不同的DNA产生不同的蛋白质,不同的蛋白质构成不同的生物体,DNA就是这样决定生物的形式和功能的。
C.RNA在细胞中的主要功能是充当信息的传递者;而在病毒中,RNA不是住处的传递者,是基因物质。
D.病毒强迫细胞制造更多病毒,必须有一些蛋白质和核酸的组合与细胞的类似,这种惊人的相似性来自病毒对细胞或它的宿主长期的适应。

从全文看,下列表述符合作者观点的一项是()
A.“病毒是在细胞之前出现的”这一说法是错误的,实际上病毒是在很久以前从它们的细胞中逃出来的基因物质。
B.病毒作为在很久以前从它们的细胞中逃出来的基因物质,一旦逃出就提高了独立的能力,能自我复制。
C.狂犬病和感冒病毒能感染的范围极广,它们对所有的细胞都起感染作用,免疫系统对它们无能为力。
D.把准确的基因附在经过处理没有感染性的病毒身上,使它进入有缺陷的细胞的基因疗法,可能用来修复癌细胞的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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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贵族”钱钟书
钱钟书文风恣意幽默,充满智慧与哲理以及对世俗的笑骂与揶揄,他以一册仅仅十篇的散文集就位列现代散文大家,而其为数不多的几篇短篇小说更是风格迥异、寓意深刻,令人惊叹叫绝。他去世之后,一个热爱他的读者曾在报纸上撰文纪念,标题是“世界上唯一的钱钟书走了”,这句话,可以代表大家共同的心声。
钱钟书的性格很独特,有一般才子的恃才傲物,也有一般才子不具备的童心。他潜心读书研究,不好拜客访友。因此,在人们心目中,他的形象扑朔迷离,如云中之龙,见首不见尾,时露一鳞半爪,令人想象、神往。
1978年9月至1980年底,是钱钟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大放异彩的时候。一位叫费景汉的汉学家,这样描述在一次座谈会上的钱钟书:会场上最出风头的要算是钱钟书——他给我的印象是机智,善于征服别人。他在茶话会上提到一位美国诗人,会用优美的英文背诵一段那位诗人的诗作;提起另一位德国诗人,又会用标准的德文背诵他的一篇作品;再提及一位拉丁诗人,他也能用拉丁文来背诵一段。这些诗人未见得是什么大诗人,提及的诗作也未必是他们的重要之作,但钱钟书却能出口成章,流利地背出来,真是把在场的美国人吓坏了。
有人这样谈观感:钱钟书似乎不是在发言,而是在“表演”。两个小时“表演”结束后,观众报以热烈的掌声。
其实,这些吓坏了的外国人当时还不知道有一部真正能吓坏他们的书,就是正在由中华书局出版的《管锥编》。
姓钱的钱先生,一生似乎没有真穷过,也似乎没有发过财,应该说他是一位精神的贵族。困居上海孤岛写《围城》的时候,他窘迫过一阵。辞退保姆后,由夫人杨绛操持家务,那时他的学术文稿没人买,于是他写小说的动机就多少掺进了挣钱养家的成份。一天500字的精工细作,却又绝对不是商业性的写作速度。恰好这时黄佐临导演上演了杨绛的四幕喜剧《称心如意》和五幕喜剧《弄假成真》,并及时支付了酬金,才使钱家渡过了难关。
进入80年代,从天上往钱家掉金子的事接二连三。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曾竭诚邀请他前往讲学半年,开价16万美金,交通、住宿、餐饮费另行提供,可携夫人同往,只希望由钱钟书每两星期授一次课,每次40分钟,半年讲12次课,实际授课时间只相当于一个工作日。像这样的价码,着实让人咋舌,可钱钟书却拒绝了。他对校方的特使说:“你们的研究生的论文我都看过了,就这种水平,我给他们讲课,他们听得懂吗?”
英国一家老牌出版社也不知从什么渠道得知钱钟书有一部写满了批语的英文大辞典,他们专门派出两个人远渡重洋,叩开钱府的门,出重金请求卖给他们。钱钟书说:“不卖。”与钱钟书签署了《围城》版权协约的美国好莱坞片商,多次盛邀钱钟书夫妇时间方便时做客观光,随便吃住,或监督影片制作,他们都摇头婉拒。他说:“我现在是中国式的硬木椅子,搁在那儿挺结实,搬搬就散架了。”
更使杨绛好笑的是钱钟书一辈子开不了钱庄。有同事找他借钱,他问:你要借多少?答:一千。钱钟书说:“这样吧,不要提借,我给你五百,不要来还了。”同一个人两次来借,他还是如法炮制,依旧对折送人。他当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期间,给他开车的司机出车撞伤行人,急切中找钱钟书来借医药费。他问:“需要多少?”司机答:“三千。”他说:“这样吧,我给你一千五,不算你借,就不要还了。”
凡进过钱钟书家的人,都不禁惊讶于他家陈设的朴素。沙发是用了多年的旧物,多年前的一个所谓书架,竟然是四块木板加一些红砖搭起来的。没有人能弄明白钱钟书究竟看过多少书,但那时他家里却几乎没有书。据说犹太人认为把知识的财富装进脑子里,比置办什么财产都划算、安全,钱公馆主人则有过之而无不及。钱钟书曾指着孔方兄说:“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个东西吗?”
(摘自《魔镜里的钱钟书》)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世界上唯一的钱钟书走了”这句话体现了钱钟书性格中与众不同、特立独行的一面,以及人们对钱钟书的缅怀与尊敬之情。
B.钱钟书认为自己是“中国式的硬木椅子,搁在那儿挺结实,搬搬就散架了”,这句话形象地说出他的文化思想根植于中国的土壤,不愿出国的心意。
C.钱钟书在人们心目中留下扑朔迷离的形象,如偶露一鳞半爪的云中之龙,这是由他的独特的个性与作品的别具一格所致。
D.《管锥编》是钱钟书的学术代表作之一,这部书引述材料虽很少,但处处都是精到的见解,在作者看来是“一部真正能吓坏他们的书”。

E.钱钟书在经济陷入困顿的时候,为了养家糊口,也不得不在文稿里掺进一些东西,增强作品的可读性,为此他创作了通俗易懂的《围城》。
(2)文章从哪些方面来写钱钟书的?请简要概括分析。
(3)钱钟书“精神贵族”的表现很多,请根据文章概括并简析。
(4)文章结尾钱钟书曾指着孔方兄说:“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个东西吗?”请结合全文,联系现实探究名家与金钱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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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阵
狗娃冷冷地瞅着驼爷颠儿颠儿地晃来,双眼就变成两柄利剑。
他来了,他还算是条汉子!
晚秋的野地死静死静,身后的湖水像面硕大无朋的镜子。狗娃分明感到,袖子里的刀已急不可耐蠢蠢欲动了。
驼爷在狗娃面前驻了足。许是走得急了些吧,额上竟排满了豆大的汗粒。
“好天!”驼爷歪起头,不无吃力地瞅着蓝空的日头。
狗娃没料到驼爷此刻还有雅兴评论天气的好坏,心就有些发躁。“你果真来了!”狗娃咬牙切齿,恶狠狠地吐出一句。
“哪能不来呢?”驼爷说,驼爷的厚嘴唇一个劲地抿动,“一接到你的信,我的心便踏实了。你总算出来了,且在城里找了份工作,这比啥都好!”
这个老狐狸,嘴倒甜!“行啊你,把我整进大牢里一呆就是五年,我狗娃真该好好报答报答你!”
眯起眼,驼爷读狗娃脸上的那道月牙疤。“你也真够狠的,一夜间毁了那么一大片林子。”驼爷把目光撒向湖畔,五年前倒下的松林,至今还在他的心头滴血。“呐,我又栽上了。”驼爷喃喃着。驼爷是个护林员。
“哼!”狗娃重重射出一口浓痰,蓦地从袖管里抽出那把长刀。阳光兴奋地在刀片上一闪,又一闪。
嗬嗬嗬,驼爷笑了,笑得极坦然:“好歹当过兵,打过仗,啥家伙没见识过?”
狗娃一愣,顿觉眼前这个驼背老头很有些不好对付,但还是大声吼道:“你就不怕我一刀捅死你?”
驼爷仿佛什么也没听见一样,款款地卷好一支烟,款款地抽。“狗娃不是人?狗娃一点人味也没有?我不信!”说罢,驼爷又哑哑地笑,竟一脸的灿烂。
怎么会是这样?其实,狗娃也没打算把驼爷咋样。狗娃只想让驼爷跪在地上求饶,然后狠狠地踢他一脚,再骂一句:“滚吧,爷不跟你一般见识,你这条老狗!”可事情发展得令狗娃不知所措了。
“咦呀!”驼爷扔掉烟头,又歪起脖看天。狗娃也扬起了头。
雁阵。一阵排成人字形的大雁,徐徐地朝南飞去。太阳赤灿赤灿,雁阵渐渐地融进那耀眼的光芒里。一首生命的诗,在蓝空中吟唱。
他呆了。他也呆了。
手中的刀陡地落到了地上。狗娃拾起刀,看了看,用力抛进湖里。沿着来路,狗娃大步而去。
“狗娃!”驼爷喊道,“你就忍心不回家看看爹娘?这几年,他们想你快想疯了!”狗娃没回头。不混出个人样来,绝不见爹娘!狗娃的双眼溢满了浊泪。
(1)对本文内容理解、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A.狗娃是个报复心极重的人,在监狱中被关五年,仍然不思悔改,出狱后第一件事就是找驼爷报复。
B.刀“急不可耐蠢蠢欲动”,“阳光兴奋地在刀片上一闪,又一闪”,这些描写,烘托了狗娃急于报复的心理。
C.这篇小说的主旨可多元解读,如反映了护林工作的艰巨,人性复苏的可贵,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
D.驼爷及时提醒狗娃莫忘爹娘,终于使狗娃幡然醒悟,认识到生命的价值,且决心要混出个人样来。

E.面对“排成人字形”的雁阵,驼爷和狗娃蓦然都“呆了”,这一描写暗示两人间的冲突得到了解决。
(2)简要概括 “驼爷”的形象,请结合具体内容分点说明。
(3)“雁阵”的含义是什么?它的出现对本文主题的表现和情节发展起什么作用?
(4)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你认为促使浪子回头的重要因素有哪些?请结合本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华夏文明之源
甲骨文是中国的一种古代文字,被认为是现代汉字的早期形式。但是,它既不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也不是中国最古老的文字,它只是中国现存最古老的一种成熟文字系统。说甲骨文是中国最古老的文字,是不确切的。甲骨文在当时只是作为一种占卜的工具,字也绝对不是当时存在的所有的字,却表现出成熟和发达的文字系统,是任何一种古代文明都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就可以达到的。所以汉字的起源和发展在甲骨文以前一定还有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那么,甲骨文以前的文字面貌究竟如何?
古书中说仓颉“生而能书,又受河图录书,于是穷天地之变,仰视奎星圜曲之势,俯察鱼文鸟羽,山川指掌,而创文字”。《说文解字序》中也记载:“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不过这只是传说,任何一种文字的诞生绝非一人一手之功,汉字的出现必定是先民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历经长期的摸索使用,然后累积发展、约定俗成的结果。仓颉应当是在汉字发展中具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人物,他极有可能是整理汉字的集大成者。
最早的汉字在哪里?更多的来自地下考古资料,展现出有关中国文字起源的大量线索:不仅有商代前期,相当于夏代的遗物,还有属于更早的种种考古文化的资料。
在公元前4000年的仰韶文化和其后的龙山文化遗址中,都曾发现有不同的刻划符号。在山东莒县陵阳河和大朱村出土的陶器上,其中有些与甲骨上所见的字类似。从历史文化发展的过程看,这些陶器上的刻划符号与汉字的产生、发展应该有着很大的渊源关系。裘锡圭等著名学者都对此进行了研究,肯定它们同中国最早的文字有着密切的联系,认为这种陶符是“文字起源阶段所产生的一些简单文字”,是中国已知最早的文字雏形。
另外一项关于早期文字的重要的考古发现是在距今约4000年山西襄汾陶寺遗址出土的朱书文字。历史学家张政烺先生看过发现于陶寺遗址的一个扁陶壶照片、摹本以及墨线图后就断定:“这个字同大汶口文化陶文、殷墟甲骨文和现在通行的汉字属同一个系统”。这反映出四千多年前即最迟在夏代前期,属于同一系统的文字已经用于黄河中下游的一些地区了。
由此我们可以确定,汉字本身是土生土长的自源文字。大约从夏商时期开始,它已经能够出色地记录汉语,承载灿烂的中原文明,并对周边民族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虽然汉字在甲骨文之后经过了金文、篆书、隶书、楷书等不同书写形式的变化,但是以形、音、义为特征的文字和基本语法保留至今,成为今天世界上五分之一人口仍在使用的方块字,对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审美观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成为流淌在每一个中国人血液里的民族符号,是将我们维系在一起的一种充满时代色彩、地域概念、人文心理特征的文化标识。
以下关于中国汉字起源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东汉学者许慎认为仓颉创造了文字,不过在他看来,“文”“字”有别,“文”只关涉汉字的外形,而“字”则形声兼具。
B.不少传说和古籍都以仓颉为汉字创造者的观点并不正确,他对汉字发展做出了特大贡献,在整理汉字方面集古代之大成。
C.山东莒县出土的陶器上的刻画符号与汉字的产生、发展应有密切关系,被有的学者看作是我国已知最早的文字雏形。
D.朱书文字被断定与甲骨文、现在通行的汉字等属同一系统,说明最迟在夏代前期,汉字已用于黄河中下游一带。

下列理解分析,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甲骨文当时只是一种占卜的工具,字只有当时存在的部分字,却有着成熟、发达的系统,这些事实证明甲骨文不是中国最古老的文字。
B.任何一种古代文明都不可能在短期内形成完整的文字系统,一种完整的文字系统的形成必然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历史阶段。
C.汉字的出现是先民在历史发展中历经长期的摸索使用,然后累积发展、约定俗成的结果,绝非一人一手之功。
D.学者们依据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遗址中发现的刻划符号及山西出土的朱书文字断定汉字本身是土生土长的自源文字。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学者们探寻最早的汉字,主要依据地下考古资料,包括商代前期的遗物和属于更早的种种考古文化的资料。
B.大量史料证明,汉字在甲骨文之前已经以各种刻画符号——陶符的形式出现在各个文化分支的陶器上,呈现出早期文字的雏形。
C.汉字从夏商时期开始,已能出色地记录汉语,承载灿烂的中原文明,并将它辐射到周边民族地区,从而推动了其他民族文化的进步。
D.汉字能成为中国特有的民族符号和文化标识,一个重要原因是它以固有的的特色和基本语法影响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审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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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恺漫画》序
夏丐尊
新近因了某种因缘,和方外友弘一和尚(在家时姓李,字叔同)聚居了好几日。和尚未出家时,曾是国内艺术界的先辈,披剃以后专心念佛,见人也但劝念佛,不消说,艺术上的话是不谈起了的。可是我在这几日的观察中,却深深地受到了艺术的刺激。
他这次从温州来宁波,原预备到了南京再往安徽九华山去的。因为江浙开战,交通有阻,就在宁波暂止,挂褡于七塔寺。我得知就去望他。云水堂中住着四五十个游方僧。铺有两层,是统舱式的。他住在下层,见了我笑容招呼,和我在廊下板凳上坐了,说:“到宁波三日了,前两日是住在某某旅馆(小旅馆)里的。”
“哪家旅馆不十分清爽吧。”我说。
“很好!臭虫也不多,不过两三只。主人待我非常客气呢!”
他又和我说了些在轮船统舱中茶房怎样待他和善,在此地挂褡怎样舒服等等的话。
我惘然了,继而邀他明日同往白马湖去小住几日。他初说再看机会,及我坚请,他也就欣然答应。
行李很是简单,铺盖竟是用破席子包的。到了白马湖,在春社里替他打扫了房间,他就自己打开铺盖,先把那破席子珍重地铺在床上,摊开了被,把衣服卷了几件作枕。再拿出黑而且破得不堪的毛巾走到湖边洗面去。
“这手巾太破了,替你换一条好吗?”我忍不住了。
“哪里!还好用的,和新的也差不多.”他把那破手巾珍重地张开来给我看,表示还不十分破旧。
他是过午不食的。第二日未到午,我送了饭和两碗素菜去(他坚说只要一碗的,我勉强再加了一碗),在旁坐了陪他。碗里所有的原只是些萝卜白菜之类,可是在他却几乎是要变色而作的盛馔,喜悦地把饭划入口里,郑重地用筷子夹起一块萝卜来的那种了不得的神情,我见了几乎要流下欢喜惭愧之泪了!
第二日,有另一位朋友送了四样菜来斋他,我也同席。其中有一碗咸得非常,我说:“这太咸了!”
“好的!成的也有成的滋味,也好的!”
我家和他寄寓的春社相隔有一段路。第三日,他说饭不必送去,可以自己来吃,且笑说乞食是出家人的本能。
“那么逢天雨仍替你送去吧。
“不要紧!天雨,我有木屐哩!”他说出木屐二字时,神情上竞俨然是一种了不得的法宝.我总还有些不安。他又说:“每日走些路,也是一种很好的运动。”
我也就无法反对了。
在他,世间竟没有不好的东西,一切都好,小旅馆好,统舱好,挂褡好,破席子好,破旧的手巾好,白菜好,萝卜好,咸苦的蔬菜好,跑路好,什么都有味,什么都了不得。
这是何等的风光啊!宗教上的话且不说,琐屑的日常生活到此境界,不是所谓生活的艺术化了吗?人家说他在受苦,我却要说他是享乐。我常见他吃萝卜白菜时那种喜悦的光景,我想:萝卜白菜的全滋味,真滋味,怕要算他才能如实尝到的了。对于一切事物,不为因袭的成见所缚,都还他一个本来的面目,如实观照领略,这才是真解脱,真享乐。
艺术的生活原是观照享乐的生活,在这一点上,艺术和宗教实有同一的归趋。凡为实利或成见所束缚,不能把日常生活咀嚼玩味的,都是与艺术无缘的人。真的艺术,不限在诗里,也不限在画里,到处都有,随时可得。能把它捕捉了用文字表现的是诗人,用形及五彩表现的是画家。不会做诗,不会作画,也不要紧,只要对于日常生活有观照玩味的能力,无论如何都能有权去享受艺术之神的恩宠.否则虽自号为诗人画家,仍是俗物。
与和尚数日相聚,深深地感到这点。自怜囤囵吞枣地过了大半生,平日吃饭着衣,何曾尝到过真的滋味!乘船坐车,看山行路,何曾领略到真的情景!虽然愿从今留意,但是去日苦多,又因自幼未曾经过好好的艺术教养,即使自己有这个心,何尝有十分把握!言之怃然!
正怃然间,子恺来要我序他的漫画集。记得子恺画这类画,实由于我的怂恿。在这三年中,子恺着实画了不少,集中所收的不过数十分之一。其中含有两种性质,一是写古诗词名句的,一是写日常生活的断片的。古诗词名句原是古人观照的结果,子恺不过再来府画表现出来,至于写日常生活断片的部分,全是子恺自己观照的表现。前者是翻译,后者是创作了。画的好歹且不说,子恺年少于我,对于生活有这样的咀嚼玩味的能力,和我相较,不能不羡子恺是幸福者!
子恺为和尚未出家时画弟子,我序子恺画集,恰因当前所感,并述及了和尚的近事,这是什么不可思议的缘啊!
注:丰子恺自幼爱好美术,1914年入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从李叔同学习绘画和音乐。另一位对他有较大影响的老师则是夏丐尊,他称李叔同对他的教育方式为“爸爸般的教育”,而夏丐尊老师的则为“妈妈般的教育”,这两位老师,尤其是李叔同,对他的一生影响甚大。
作者在文中说“可是我在这几日的观察中,却深深地受到了艺术的刺激”,请结合原文,概括“我在这几日的观察”的具体内容,试分条陈述。
文章用很长篇幅记叙了作者自己与和尚弘一大师相聚数日的经历,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怎样理解“凡为实利或成见所束缚,不能把日常生活咀嚼玩味的,都是与艺术无缘的人”这句括在文中的含意?
作者在序文中介绍了丰子恺先生的两类漫画,并作了很高的评价,认为“画的好歹且不说,子恺年少于我,对于生活有这样的咀嚼玩味的能力,和我相较,不能不羡子恺是幸福者!”请结合上下文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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